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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经典食品违法案例分析(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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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经典食品违法案例分析(七篇)
2023-01-07 03:35:5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1、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自身素质,热心服务,忠于职守。

2、食品交接时必须我必须亲自负责,严禁其他人替代,严格检查食品的合格证书、数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方可加工,对发现可疑信息,我将拒绝加工并报于相关领导。

3、不断的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提高加工水平。

4、严格加工操作程序。按科学的方法对蛋奶进行加工,保证营养的最大化,从清洗、去腥、加热、冷却(鸡蛋)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不让学生喝生奶、冷奶、吃生鸡蛋。

5、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学校“蛋奶工程”指派的专人试尝后、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进入发放环节,让学生进食。

6、在加工时我保证有两人以上在场。

7、对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我将及时的反应给相关领导。

8、我愿意接受教师、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__年2月10日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特许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加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和信用的原则,就使用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1、“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2、“______公司店铺”:是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3、“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4、“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人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店铺中使用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本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露、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不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加盟店铺。

3、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应当同意。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人民币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一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发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二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四条权利、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5、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6、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五条保密协议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六条合同期限

1、本协议书有效期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10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八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第二十九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一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二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提供乙方店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乙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为签字,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内含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持续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持续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贴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贴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持续清洁,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齐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贴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贴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持续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贴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贴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光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持续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持续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透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职责。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资料真实合法、不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资料;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贴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贴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资料。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有关食品承诺书3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

根据镇政府的宣传,我知道我镇正在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为了支持配合镇政府创建工作,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我镇创建的成功,我郑重向镇人民政府政府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岗位操作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保持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四、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五、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帐。

六、如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包括调制和现榨)、自制调味料的,保证按要求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及菜单上予以公示。

七、食品制作过程各环节操作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

八、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和容器。

九、餐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禁语和标志,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自觉接受消费者、新闻媒体的监督,如实、主动回答消费者、媒体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咨询。如有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责任人:

日期: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1,学习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坚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食品安全法,科学卫生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7,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9,食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10,管好食品为人民;

11,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2,坚决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3,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行为规范;

14,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5,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6,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7,没有环境友好,难有 食品安全;

18,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杨锡怀案件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查处的首例省级纪委监委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邱大明案件是国家监委成立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的第一起纪检监察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两起案件的查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和“刀刃向内、不护犊子”的政治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具体行动。对于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绝对忠诚于党、严守纪律底线、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代表纪委监委班子对照检查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集中学习安排较少,个人自学不规范,学习成效不明显。在支部开展集中学习时,未能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的特点加强对纪律和规矩的学习把握。班子成员开展自学不规范,有时间了就学一学,工作忙了就往后推,有的党员干部对“学习强国”app仍不够重视,学习质量参差不齐。虽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做到对党忠诚,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严明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纪律意识不强。随着机构改革后纪委监委编制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原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我们又从各部门陆续选拔了一些新同志充实到队伍当中。但很多同志没有接受过纪检监察工作系统培训,大多靠老同志在实战中传授经验,工作纪律意识不强,在程序性、方法性问题上还存在缺陷。个别老同志认为自己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在工作纪律方面不存在问题,对新印发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不深入,对省纪委“十不准”要求也未能全面掌握,被“围猎”的风险依然存在。

二是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力度不足。大多数时候都将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放在了案件查办、专项整治等方面,对日常监管不够重视,在红脸出汗、“治未病”上力度不足,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充分。对纪律的约束作用有限,开展工作纪律突击检查、交叉互查次数不多,推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力度不够。

(三)讲政德修政德方面。

纪委监委班子能够讲政治、顾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树牢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但有时受“人情社会”干扰,在工作之余也会参加一些聚会活动,虽然都是正常的交往,但也要时刻提高警惕,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防止社交关系异化,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必须以杨锡怀、邱大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为诫,坚决防止搞“师生圈”“校友圈”“老乡圈”等团伙主义,出现责任田里充当“老好人”,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带头锤炼作风方面。

班子成员在带头锤炼作风方面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下基层较少,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工作或参加会议,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脱离群众的问题。个别时候对自己要求还不够严格,偶尔也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对分管同志的监督约束力不足。向基层部署工作时有时未能考虑到实际情况,一味下硬任务,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也有所存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松懈。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认识不到位,偏重于业务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常以时间紧、任务重为由放松理论学习。纪委监委班子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对其思想动态是否出现波动、理想信念是否出现动摇未能及时予以关注和正确引导。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政治建设还有待加强。

(二)政治纪律监督有待强化。

纪委监委机关对自身担负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认识不全面,落实不到位,在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时怕越权越界,畏手畏脚,在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时对纪律和规矩的约束力不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未能及时开展“回头看”。

(三)宗旨意识有所弱化。

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对基层基础情况了解不多,长时间在办公室工作,考虑如何对上级负责、向上级汇报的时候多了,深入群众了解难处、对群众担当的时候少了。要时刻谨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的必修课,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视,确保按要求填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遵守党的纪律、听从党的指挥、接受党的考验上升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修养。

(二)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纪律监督,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七个有之”问题。加快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杨锡怀同志违法违纪案件再一次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必须受到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必须严格坚守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定位,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层层落实“一岗双责”,严防“灯下黑”。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转变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调研,深入群众中间了解百姓诉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部署工作时要考虑到基层实际困难,尽量减少基层负担。拓展正风肃纪监督,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基层惩治腐败结合起来,以正风肃纪监督的实际成效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努力破解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围绕“解放思想、提升能力、转变作风”活动,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开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扶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服务漂浮等问题,以及基层干部工作敷衍、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等问题,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甲方: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小状元幼儿园

乙方:

甲、 乙双方为加强合作,明确责任,切实执行、落实《食品卫生法》 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更好地为幼儿园服务,以自愿、平等的原则协议如下:

一、 乙方为甲方指定物品的定点供应单位,如有改变甲方应事先告 知乙方。

二、 甲方应将所需购买物品的名称、类别、规格、数量等提前通知 乙方。

三、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及时将有关物品送到甲方指定地 点,超过时间甲方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验收购买。

四、 乙方应确保所送物品数量足、质量好,若因物品质量问题造成 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若数量不足的,由乙方按要求补足。

五、 乙方所送物品若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不予验收;甲方有 理由认为乙方所送物品不符合。

六、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物品价格应事先议定。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根据其他有效文书的规定解决。

八、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小状元幼儿园 乙方: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推荐食品违法刑事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卖方(甲方):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供货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甲方应盖章、乙方应查验原件)。

2、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3、批量销售食品时应提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供乙方查验。

4、因甲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采购食品时,应索取甲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2、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4、应建立食品甲方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对购进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因食品保管以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验收

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供货期限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日。

第七条、供货方式

乙方每周提出送货计划给甲方,甲方按计划供货,乙方开出验货单,甲方凭验货单到财务打印入库单,财务将入库单回执给甲方作为收货凭证,乙方开出的入库单为电脑打印单据(手工书写无效),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任何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进行补充。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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