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五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7 07:28:02 页码:12
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07 07:28:02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基本情况xx年,局党委共选拔任用处级正职2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6名。

二、主要做法(一)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委严格履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备案、送岗报到等规定程序,严密制定工作方案,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沟通,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没有发生违反上级组织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二)切实发挥党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第一责任人作用,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局党委班子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于选拔任用的全过程,扩大各个环节中的民主,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打破神秘感,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了解掌握、民主推荐结果向大家公开,确保民主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正确行使选人用人权力。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没有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集体之上现象和行为。

(三)加强制度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局党委始终坚持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用好的制度和好的作风选好人,注重选拔任用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选拔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公开和民主推荐成绩公开,保证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组织考察中突出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业绩考评、群众公认、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力求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坚持立体多元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沟通,争取指导并做好任职前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从人选的资格审查到最终人选的确定,局纪委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选拔“四必审”要求,开展干部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核查等工作,强化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在全局内部按工作节点做好公示,加大干部选拔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引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xx年共随机抽查了4名处级干部、重点核查了10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比对、处理工作。

三、存在问题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但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新的工作任务、新的工作要求,也存在选拔任用工作环节衔接不够紧凑等情况。

四、工作打算按照市委的总体要求,局党委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xx市干部选拔工作“1+7”制度文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思路,建立更加开放、动态的干部选用和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形成良好梯次;进一步强化政德标准,突出政治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并重的选人用人标准,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务实、纪律严明、业务精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

一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工作方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干部考察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完善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拓展干部考察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群众参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选拔工作的力度。通过思维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扩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范围,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和那些勤奋敬业的干活人、好人加入到领导干部队伍当中。

四是强化对新任用干部平时考核,积极探索干部日常管理有效措施。通过民主测评、平时考核等手段,加强对新任用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认定为不称职、能力差、不胜任岗位的领导干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调整,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也能下的问题。

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四化”方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使一大批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但是,对照《条例》的要求,工作中还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四点:

《条例》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法规,是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锐利武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建章立制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应该说,多数单位对贯彻执行《条例》是认真的。但是,也有部分同志思想上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积极性不够,认为学习《条例》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事,因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程序了解不够多,从而导致参与干部选拔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党员干部甚至表现得比较淡漠,具体表现在:个别单位领导认为,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民主推荐、酝酿、组织考察等完全是走程序,搞不搞“无关紧要”,不起什么大作用,因而参与的热情不够高,有时即使参与,也仅是敷衍了事,缺乏应有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还有的对党政机关中层职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不屑一顾,个别单位的极个别主要负责人甚至还搞“任人唯亲”、感情用事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我们认为与部分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条例》学习理解得不深不透、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不高有一定关系。

《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首先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然后经过一定范围内的酝酿讨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或建议)。须报上级备案的干部,还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这一规定从理论上讲,比较科学、规范,如果严格按照这些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如: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时,选拔任用的干部数量相对较多,由于受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有时难以完全按照要求,按部就班地履行程序,从而导致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漏洞,给工作造成被动等等。

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干部考察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对于合理调整、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干部考察方法的不断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越来越规范、科学,准确度也越来越高。但应当看到,当前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干部考察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失实失真的问题。

1、由于考察时间和谈话范围相对固定,导致对干部的考察了解不够全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般都在年底进行,谈话范围也相对有规律可循,结果很容易造成考察了解的情况人为色彩较浓。同时,由于考察时间相对固定且比较紧张,因而对干部考察了解的真实情况很有限,尤其是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更是“凤毛麟角”,特别是对其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知之不多或不全,结果有时造成对被考察者的了解不全面,形不成立体印象。

2、由于考察人员素质不同,导致干部考察质量参差不齐。干部考察人员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干部考察的质量。实际工作中,受考察人员自身素质制约,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干部的选拔任用。如有的考察人员缺少谈话技巧,不善于观察和掌握时机,往往丧失谈话的主动权,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真实情况;有的考察人员知识面过窄,当涉及到专业话题时,听不懂,搭不上话,甚至连记录都有问题;有的考察人员是临时抽调的,对考察工作不熟悉,个别的责任感不够强;还有的考察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善于归纳,抓不住要点,撰写的干部考察材料“千人一面”,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等等,这些缺陷,在实际工作中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由于谈话对象素质不同,导致干部考察质量不够高。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谈话对象的思想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有的同志对干部考察工作缺乏正确的理解和重视,认为干部任免是由组织决定的事情,谈不谈与己无关;有的同志怕说了实话受打击报复,对被考察者尽说“过年话”,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敢越雷池半步;还有的同志出于嫉妒和报复心理,对被考察者的情况作不切实际的介绍,睁着眼睛说瞎话;极少数同志甚至有“送神”、“帮忙”等私心杂念,对被考察者夸大成绩,隐瞒缺点等等,这些现象都程度不同地影响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此外,随着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干部考察过程中请客、送礼、打电话、拉选票等现象也越来越多,加上干部评议结果和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情况不公开,个别时候、个别环境下有“以票取人”以及“跑风漏气”的现象发生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主要表现在:

1、县(市、区)直部门及领导职位越来越少,干部交流日趋困难。近几年,随着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相继上收实行垂管,部分原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也逐渐加大了垂管力度,加上机构改革,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越来越少,客观上为县域内的干部交流工作带来了困难。

2、干部来源渠道不畅,选人用人视野不宽。自实行公务员制度以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除选调生、军转干部以外,党政机关补充人员一律“逢进必考”,近几年面上基本没有招考,党政机关干部缺乏新鲜血液,尤其是年轻的、文化层次高的干部比例偏低。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首要的标准条件是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选人空间窄、进人渠道不畅。

3、硬性指标太多,影响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如:近两年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和非党干部工作力度,并层层定指标、下任务,而目前基层适用的这类后备干部数量并不很多。有时为了达标,只好在“矬子里面拔将军”,或者实行“倾斜”政策。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选人用人的标准,影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我公司于2006年1月1日组建,在2013年12月底之前,海外共有阿根廷、斐济、基里巴斯、日本等4个基地和公海鱿钓、超低温金枪钓2个船队,共有23艘生产渔轮,480多名员工,其中国内本部和海外基地管理人员 35名。

近几年来,公司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主要采用了以下的工作方法:

自公司组建以来,公司十分注重远洋渔业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从各类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录用了26名员工,其中中专生9名,大专生7名,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在录用和培养工作中,我们采用了以下的方法:

一是每年制定招录大中专毕业生计划,确定招录人数、专业。

二是对新进的大学生,我们采取师徒结对的培养模式,要求师傅从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业务技术上,进行全方位的关心、爱护,使他们早日成才。

三是对大学文化程度的员工,采取《职业生涯导航》的培养模式,让他们看到自己在企业发展的空间,激发他们爱岗敬业、安心上海远洋渔业事业的信心。

四是对男性大中专毕业生,采取安排到海外船队和海外基地锻炼1-2年时间的办法。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同志,我们根据各自的特长和工作的需要,分别安排到公司本部和海外基地管理岗位工作

自2012年以来,共有16名同志分别聘为公司一般管理人员、主管、部门负责人等岗位。在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中,我们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员工表现、部门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等形式,选好用好每一名干部。具体方法如下:

1、在任用一般管理人员中,我们采取二种途径:一是招录大中专毕业生,设立见习期,并定期进行考核;二是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骨干船员中,将整体素质优良的同志,选拔到海外办事处和本部的管理岗位。并采取部门提名,组织部门听取意见,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任用决定。

2、在提拔聘用主管、副主管工作中,我们采取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在口头征求部分同志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司领导讨论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聘任理由,工作表现情况,再由公司组织及人事部门初步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在提拔聘用部门负责人工作中,我们根据工作需要,采取自荐与分管领导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公司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考察和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最后由公司领导根据人事部门的初步意见,予以审批。

由于我们是基层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聘用干部中,虽然我们基本严格按照了干部管理的工作要求,但在组织考察和听取群众意见这一环节中有时比较简单,人事部门往往用口头听取意见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来代替这一环节的工作。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要求,抓好“推荐—组织考察—听取群众意见—审核—审批—发文”等一系列工作环节。

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去年以来,县委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完善选任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选任关口,扩大选任民主,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全年共调整干部xx人次(新设立党组、党工委任命xx人),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xx人(少数民族干部xx人,女干部xx人),副科级干部xx人(少数民族干部xx人,女干部xx人),交流干部xx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xx人。

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紧紧围绕“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突出德才兼备,选用信念坚定的干部。坚持把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制度,注重在关键时刻看表现,在重大事件中看担当,深入了解干部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四方面的具体表现。同时,充分运用信访反映、经责审计、个人事项报告、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网络舆情等方面的信息资源,从正反两个方面印证干部的一贯表现,努力把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二是突出群众口碑,选用为民服务的干部。坚持从群众口碑中识别干部、考察干部、选用干部,既看重民意基础,又不简单以票取人,积极为那些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甘于奉献的“老黄牛”搭建干事创业平台。今年提拔的xx名干部中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xx人,有工业园区、扶贫、生态环保等一线工作经历的xx人。

三是突出关键表现,选用敢于担当的干部。坚持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关键时刻检验干部的责任担当,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稳定、扶贫攻坚等岗位挂职锻炼、成长成才。建立了新任职干部到信访一线挂职锻炼机制,选派xx名优秀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xx名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挂职,选派x名乡镇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挂职。

县委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干部选任过程中,刚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市委有关规定。

一是严把动议提名关。在干部调整前都要到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调研,全面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根据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确定调整方向和原则,提出初步建议,拟定调整交流职位和职数,提交县委干部人事酝酿小组进行协商讨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坚持做到“四核准四暂缓”,即:核准干部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不清楚的暂缓提名;核准政治品行和廉政状况,有不好表现和不良记录的暂缓提名;核准班子功能结构需求,不符合配备要求的暂缓提名;核准工作表现,实绩不佳、口碑不好的暂缓提名。

二是严把考察考核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的意见》,规范完善程序,严明纪律规矩。干部考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注重听取各方的反映和意见,将征求意见范围扩大到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空间上拓展考察范围,不仅考察八小时内的工作表现,还要了解八小时以外社交等情况,在现单位工作不足一年的,将考察范围延伸到原工作单位;内容上不仅考察工作实绩,还重点了解品质、品行、作风、廉政等情况。

三是严把程序步骤关。从“动议”到“任职”所有程序和环节,坚持依次推进、顺序不变、程序不少,并对每个程序步骤和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做到了该上报审批的及时上报,该按规矩办的决不搞变通。建立选人用人“放下”机制,对不符合条件、有实名举报且线索清楚的,一经发现,不管走到哪个环节,都坚决“放下”。今年,有xx名干部在考察或公示中被取消任用。

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坚持“一人一表,一批一册”,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实时记载、全程监控,努力实现全程纪实的“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追究”作用。

县委从完善考核制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强化干部管理等工作入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人才队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一是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了《xx县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业绩2018年度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特点,建立了工作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换届后的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运行情况考核调研。同时,建立新任干部跟踪考核机制,对跟踪考核中发现存在不守纪律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公认度不高、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的干部,视其情况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免职等处理。

二是建立为官不为惩戒机制。制定了《xx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明确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种情形,规定了操作规程,综合运用组织巡查、纪检监督、信访反映等手段,着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年内,对xx名在祁连山生态保护工作中慢作为的干部给予了免职处理。

三是健全后备干部储备体系。根据全县干部队伍实际,以年轻后备干部“墩苗计划”和“育苗工程”为载体,集中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了推荐选拔,新补充年轻后备干部xx名。通过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促使正科级干部主体年龄逐步由“65后”向“75后”转变,副科级干部主体年龄逐步由“70后”向“80后”转变。

四是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xx县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把严格管理干部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着力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是完善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职责分工、考核管理、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对县管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并通过协助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开展综合调查研究、参与中心工作督查、担任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有效地激活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活力。

县委认真落实中央从严管党、从严治吏要求,突出教育、管理、监督、问责等重点环节,坚持一切从严,切实规范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

一是事前预防注重规范化。以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为重点,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党员民主评议等监督制度,不断扩大监督的覆盖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用人权、管财权、审批权和决策权的监督。开展干部任前谈话、任职承诺和廉政法规考试,从源头上增强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二是日常监督注重经常化。充分运用民意调查、个别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方式,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表现。充分发挥信访、电话、短信、网络“四位一体”“12380”综合举报受理平台作用,畅通干部监督渠道,重视人大代表评议意见和政协委员视察意见,注重发挥好干部监督员的作用,广泛掌握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坚持不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有反映的干部早打招呼,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事后追责注重制度化。严格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考核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年内共对x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中或离任审计。完善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县委组织部先后对xx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约谈。

2018年,县委坚持把“严实”要求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坚持标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整个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成效显著,社会反响普遍较好。这是市委组织部精心指导、县上四套班子通力配合、各乡镇、部门单位大力支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取得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深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是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创新工作步子还不大、力度还不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仍不尽合理。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落实从严管理要求的措施还不够严格,办法还不够有力。三是领导干部的理念、能力、作风,与全面深化改革、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县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的人,真正让肯干事的受尊敬、让能干事的有舞台、让干成事的有位置,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

二是着力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围绕培养选拔好干部,严格干部选拔标准,改进干部识别考察方法,进一步规范选任程序,严肃干部选任纪律,抓好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完善选用机制,努力识真用准好干部。

三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以理论武装为重点的干部教育培训,以经常性教育为重点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推荐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为推动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按照我校目前干部职数,学校校长1人(兼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2人(其中1人兼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4名。按上级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尚需增加4名及以上中层干部职数。就干部储备情况,现有中层后备干部4名。

中层干部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含5年)教龄,教育教学质量在学校名列前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初任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办公室、政教处行政干部须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中层干部必须是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从中层后备干部和有在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经历的人员中产生,特殊情况须提请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一)动议

1、由学校党组织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启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2、学校党组织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我校党政干部学习《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我校中层干部队伍进行综合研判,就选拔任用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酝酿,形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报局党委审批同意后执行。学校填写《动议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把关意见表》。

(二)民主推荐

待区教育局党委审批同意我校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后,开始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民主推荐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考察组。成立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刘渝、文子树和冉彬3人组成。

2、个别谈话推荐。考察组与教职工代表逐一谈话,听取教职工代表推荐候选人的意见。我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88人,服务者5人,志愿者3人,临聘15人,与教职工谈话人数不少于50人。

3、确定会议推荐人选。根据谈话情况,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会议推荐人选。

4、会议推荐。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50人),公布推荐职位,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得票超过1/2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实施考察工作。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对考察对象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可以结合会议推荐同时进行。

(2)谈话考察。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谈话人数不得少于会议推荐人数的50人。

(3)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征求党风廉政意见。考察组应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信访情况,征求区教育局纪委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或反映,要及时核查清楚,坚决杜绝“带病”提拔。

(四)讨论决定

我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任职备案

1、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后,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当日起计算。对公示期内干部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调查核实清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办理批复、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选拔任用相关资料报局党委,由局党委进行批复、备案。

3、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同本人谈话,对其廉政及业务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严禁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干部;

(二)严禁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三)严禁在干部档案上弄虚作假;

(四)严禁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跑风漏气;

(五)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其他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违纪行为。

凡有违反以上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根据教育局相关纪律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