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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 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感悟(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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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 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感悟(3篇)
2023-01-07 10:10:11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一

1、扎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积极申领安康码提升预检分诊效率,完善预检分诊排班值班制度,做到无缝隙式预检分诊排班制度。无安康码人员,应做好预检登记,登记应齐全完整,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并嘱病人佩戴好口罩。

2、规范医院感染管理

认真落实“一人一诊室,一人一陪护”政策,减少人员的聚集,做好1米线的宣教,提高病人的防护意识。所有医务人员应严格落实每日上下午测体温制度,佩戴好口罩,穿好防护用品。

1、我乡域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暨启动院级三级响应。院长带领全院各力量对全乡各村进行密切接触者摸排和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干咳病例由院转运小组立即转运至xx县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并将及时将信息上报县疾中心和县卫健委,落实日监测、日报制,三级包保入村督导。院消杀小组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环境消杀工作。

2、我院接诊1例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县卫健委和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病人转诊至xx三院进一步确诊。并启动二级响应,首先对该病人接诊区域应立即停诊全面消杀,密切接触者(含接诊医务人员)在过渡隔离区进行留观,待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其次若该病人为确诊患者,安排所辖村卫生室做好该病人密切接触者排查做好健康监测上报,前期留观病人应转xx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观察。该病人排除新冠可能,密切接触者方可解除隔离。

3、我院出现门诊和住院多个区域内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一级响应,上报卫健委和乡疫情指挥部,全院停诊。以上人员的隔离观察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门指示进行操作。对院区进行无死角式消杀,待疑似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级各类人员应严格按照院公卫办〔20xx〕2号文件《关于成立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及公卫办〔20xx〕3号文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夯实基层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中所规定的职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描写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二

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户致贫,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xx〕6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冀办〔20xx〕47号)、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河北省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办法》(冀扶贫脱贫〔20xx〕9号)、省扶贫办《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致贫返贫的推进方案》(冀扶贫脱贫办〔20xx〕11号)、石家庄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石扶贫脱贫〔20xx〕9号)和中共灵寿县委办公室、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灵寿县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灵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对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建立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脱贫防贫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多措并举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非建档立卡边缘户。

(二)监测对象识别标准

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度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以20xx年6000元为参考)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按程序纳入监测范围并实施帮扶。其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以全县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为参考。

(三)监测对象纳入途径

防贫监测以县级为主体组织开展,一般采取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信息筛查等途径,经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车管、不动产、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综合审查确定监测对象,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监测对象纳入采取以下3种途径:

1、农户申报。农户认为符合防贫监测条件的,自愿向村委会提交《监测对象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防贫监测条件的,可代为申报。经入户核实并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后,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为主体,结合入户帮扶走访,对确认的识别对象,对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核查。排查发现需要实施监测和帮扶的对象,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3、部门筛查预警。扶贫、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人社、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筛查,定期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反馈乡村入户核查,乡镇、村组织专人,根据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4、大数据预警。依托灵寿县精准脱贫防贫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扶贫、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保险等单位数据,建立灵寿县精准脱贫防贫大数据中心,适时监控贫困户、边缘户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动态预警。乡镇、村组织专人,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履行评议审核程序。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识别为防贫监测对象:

1、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

2、家庭成员中有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

3、家庭成员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

4、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

5、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的,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6、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对识别中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依据识别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四)监测对象纳入程序

1、村评议公示。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驻村工作队的由乡镇包村干部,下同)评议提出全村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并逐户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

2、乡审核公示。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组成验收组,按各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初选名单逐户审核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县扶贫部门。

3、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组织车管、不动产、行政审批、人社等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综合审查。审定通过后,由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录入建档立卡系统。监测对象的纳入实行“一事一议”,随时发现随时纳入,建立监测和帮扶台账,实施帮扶措施,并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放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自农户申报或排查、筛查发现起,至县级扶贫部门审定,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和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对原有监测对象按以上标准和程序重新识别纳入。

(五)监测对象管理

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中边缘户一旦出现致贫,应及时履行贫困人口识别程序,纳入建档立卡,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20xx年如期脱贫,确保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建档立卡脱贫监测户由原帮扶责任人负责,非建档立卡边缘户由乡镇统筹安排,每户须明确一名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和联系服务管理。

2、帮扶责任人通过走访联系监测对象,对其家庭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善登记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监测对象收入登记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户为单位,明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指标体系和统计口径,开展防贫监测户月收入登记工作。由帮扶责任人每月月底进行入户调查,同群众一起算账,按月登记签字,年度汇总,确保数字真实、群众认可。

(六)监测对象标注

返贫致贫因素消除且收入持续稳定超过1年的,按照“怎么进怎么出原则”,通过村干部评议、村内公示、乡级审核、县级确定程序,可不再实施防贫监测和帮扶救助。经监测对象户认可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

对所有监测对象均开展帮扶。逐户分析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优先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和扶智扶志措施提高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扶。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多方发力开展防贫帮扶。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形成稳定长效帮扶机制。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县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农户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予以贴息,鼓励其发展生产;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动员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等群体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用好资产收益扶贫、消费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带动监测对象参与生产经营;对因市场因素、自然灾害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切实解决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等难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二)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通过劳务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建设等帮助其转移就业;通过扶贫公益岗位安置就业;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引导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提高就业收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强校企对接,对监测对象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职业技能免费订单培训,促进就业增收。对其中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优先组织返岗和外出务工,优先安排各类公益岗位和本地就业岗位,保障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就业服务中心、县教育局、县发改局)

(三)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低保补差标准可上浮一档或按最高档次发放。鼓励有针对性地对监测对象开展集中供养。适度简化监测对象临时救助程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其中患大病、重病的监测对象,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合规自付费用较高、影响基本生活的,统筹采取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社会捐助、社会救助等措施,确保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

(四)教育专项救助。监测对象当年在我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大学新生,一次性救助2000-3000元。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高校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防贫监测对象,福彩助学项目优先支持高考成绩优异的防贫监测对象。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就读我省普通高中、省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按规定继续享受“三免一助”政策。对防致贫监测对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000元。同时,可按规定政策享受国家助学金。确保所有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防贫保险。聚焦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县财政出资设立防贫保险金,为全县10%左右的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购买保险,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因病、因灾等赔付启动线,实行阶梯性保险救助,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六)社会基金救助。对监测对象中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家庭,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统筹开展救助。用足用好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切实形成帮扶救助的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出现防贫保险“一保了之”、特困救助“一救了之”等问题。(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七)扶志扶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推广“爱心超市”“星级评比”“农民夜校”“脱贫攻坚讲习所”等做法,发挥村规民约和乡村红白理事会、孝老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倡导婚俗新风,推行厚养薄葬,规劝陈规陋习,惩治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八)其他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致富带头人,以及参与防贫帮扶救助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费用减免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国税局、县人行)

(一)压实主体责任。防贫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做好防贫监测对象的调查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与乡镇沟通筛查预警,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救助等工作。相关部门定期向灵寿县精准扶贫防贫大数据平台上传本部门相关更新数据;各乡镇每月20日向县扶贫办上报防贫监测月报,确保底数清、信息准。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县扶贫办牵头统筹,相关行业部门协调推进,每季召开不少于1次联席会议,协调推进预警信息数据共享救助帮扶等措施。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经办。

(三)坚持程序标准。防贫监测和帮扶要从实际出发,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扩大范围、吊高胃口、引发攀比,既不留死角,也不“养懒汉”。

(四)减轻基层负担。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用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灵寿县精准扶贫防贫大数据平台、重点任务清单和各部门台账资料,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致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加强明查暗访力度;纳入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

描写常态化备课心得体会教师和感想三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力推动基层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的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和台帐建设,实行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有效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浓厚氛围,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基本组织规范化

1.合理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调整优化设置模式。着力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在党员人数较少、业务相近的处(科、室)探索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

3.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增强届期意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报告应提前3个月报上级审批。

(二)基本队伍规范化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党建责任充分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

2.党员队伍作风优良。重点开展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促使党员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过硬。各基层党支部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 拓宽视野,严格选拔,加强培养,强化锻炼,重点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基本活动规范化

1.学习教育活动经常。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通过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等各种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入党初心,牢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2.组织生活会严格。以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每一名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主题实践活动鲜活。各基层党支部要紧贴实情,紧靠中心,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具有单位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4.党员联系群众活动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与党支部联系制度,经常深入联系支部了解情况,参与重大党建活动,指导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党员要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进村入户,访贫问计,与贫困户共谋发展。

5.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扎实。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对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结合年终考核时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

(四)基本制度规范化

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

2.党员发展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发展对象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党内监督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述职述廉、重要情况报告、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等制度。

4.党内激励关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党内表彰激励、人才培养、谈心谈话、定期慰问、生活关怀等机制,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成长进步,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

1.活动场所保障。(1)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并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牌;(2)党员活动室内有相关制度上墙: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员监督岗、党务公开栏(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费收缴登记、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等;(3)有学习教育必须的硬件设施,如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党员电教设备和必要的图书资料;(4)有专人管理党员活动室,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存档。

2.活动经费保障。独立单位党支部的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专项活动单独列支,保障活动需要。以科室为单位组建的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应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基本台帐规范化

1.党组织工作台账。(1)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2)党组织会议记录资料;(3)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4)党务公开资料;(5)考核奖惩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台账。(1)党统资料、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等基础资料;(2)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记录资料;(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等资料;(4)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来信来访接待等资料;(5)党员学习教育等其它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账。(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会议资料;(3)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审查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5)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组织部门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

4.特色党建工作台账。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一)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内完成,每年申报不低于30%,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积极推进,有序展开,按计划进行。

(二)自评申报。年初,党支部要填报创建申报表,确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全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展开工作,积极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地生根;每年10月开展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申请进行达标验收。

(三)考评验收。要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所辖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11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复核审定。

(四)复核审定。每年12月,结合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单位初评达标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抽查比例在各单位初评达标党支部数的30%以上,抽查发现单位初评误差率超过15%或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该单位本年度所有初评需推倒重来。

(五)结果运用。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形成常态;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尚未达标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提高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建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党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

(三)典型引路,注重宣传。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在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并广泛宣传推广,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成果要及时报送,向有关媒体推介。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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