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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 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图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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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 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图片(9篇)
2023-01-07 13:27:1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一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目前,“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到科学饮食、文明就餐,理性消费,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要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共同抵制浪费粮食、非理性消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人人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绿色食堂建设为抓手,加强食堂用餐节约,做好食品采购、储存和加工等工作,按需按量供给。推行浪费行为约谈训诫制度。省直机关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勤俭节约养成教育,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引导学生适量点餐、适量取食,不挑食、不剩饭、不倒饭,自觉抵制铺张浪费行为。

各类酒店、餐饮企业要引导消费者文明就餐、理性消费,适量点餐、节俭就餐;积极推出半份菜和小份菜,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试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行“分餐制、公筷制、双筷制”;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剩饭、不剩菜标识,推行打包服务;要制定成本控制办法,自觉将厉行节约的理念纳入餐饮生产、加工、服务的全过程。餐饮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餐饮企业采取返利、折扣等方式鼓励消费者节约行为,培育餐饮新风。

四、注重家风传承,倡导勤俭持家。

每个家庭要传承勤俭节约的良好家风,从节约一粒米、一滴水、一度电做起,教育引导子女珍惜来之不易的粮食,自觉养成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倡导绿色消费健康生活模式,教育引导子女合理饮食,不偏食挑食、不暴食暴饮、不铺张浪费。要适当适量采购食物食品,重视做好科学储存、精细加工等环节,减少案板浪费、冰箱浪费。

要在公共区域和就餐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广告,宣传健康文明的餐饮消费方式。传统媒体、新媒体要广泛宣传勤俭节约先进典型,及时曝光浪费粮食的不良行为、典型案例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各类餐饮企业、食堂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光盘行动”“文明用餐”“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等提示牌,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民以食为天,食以俭养德。节约是行动,节约是习惯,节约更是美德。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养成文明节俭的消费理念和生活习惯,争当爱粮节粮模范。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与文明行为握手,向浪费陋习告别,珍惜粮食、杜绝浪费,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新时代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成为新的时尚风向标。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氛围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培养学校师生员工的节约习惯,在全校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做出的“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重要指示为指导,积极传承中华民族尊重劳动、珍惜粮食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崇高精神,牢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意识,抵制浪费粮食行为,使节约粮食成为自觉行动。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全校师生员工要从自身做起,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做厉行节约的践行者、爱粮节粮的示范者、文明用餐的维护者,让“光盘行动”成为全民风尚,让“舌尖节俭”成为心间美德,为全社会养成勤俭节约的文明习惯贡献力量。

为推进工作落实,成立制止餐饮浪费崇尚勤俭节约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迅速在全校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通过印发倡议书、承诺签名、悬挂条幅、摆放提示牌、微信公众号、网站、校园广播等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广泛传播“爱惜粮食”、“健康生活”、“科学用餐”等观念进餐厅、进班级、进家庭,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提高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意识,养成爱惜粮食、文明餐饮习惯,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注重落实落细,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1.在教职工中开展三个层面活动,让节约为荣意识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是在家庭中树立勤俭节约理念,倡导绿色理性消费。从一日三餐做起,以“光盘”为荣,按实际需要采购食品,做到锅清、碗清、盘清,餐餐光盘。以健康为重,科学定量,合理膳食,拒绝暴饮暴食。言传身教,带动督促家人子女树立以俭持家的良好家风。

二是外出就餐、聚餐时,养成文明健康的餐饮习惯,自觉使用公勺公筷,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做到科学点餐、理性消费、文明用餐,养成“够吃就好、剩余打包”的良好习惯。敢于劝导,主动抵制餐饮浪费行为。

三是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坚决破除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陋习,带头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用餐。

2.在学生中开展以“制止餐饮浪费、崇尚勤俭节约”为主题的“四个一”系列教育活动,让节约为荣意识入脑入心,落实到行动上。

一是举办一次比赛。适时举办征文、演讲、手抄报等比赛。

二是召开一次会议。召开专题会、报告会、事迹会、主题班会等专题会议。

三是开展一次评比。开展“光盘行动”,评选文明用餐勤俭节约之星等活动。

四是组织一次体验。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粮食生产、餐饮消费、餐桌浪费等社会体验活动,让学生体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1.加强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制定防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具体办法,提供“半份饭”,随时添加,有效引导学生适度合理点餐。

2.坚持学校领导干部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用餐浪费等问题。

3.在学校餐厅餐具回收处加装监控摄像设备,对学生“光盘行动”进行监督,每半个月开展一次评比,对表现优秀的同学进行奖励,对陋习不改、造成餐饮浪费严重的同学予以批评曝光。

4.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表现纳入先优评选指标,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对连续两次批评曝光的同学不得发放奖学金和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优。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整体工作安排,细化任务分解、推进步骤和完成时限。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党办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和评比;总务科负责食堂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合作,注重长效。本次活动是涉及多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做到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立足抓长抓常,健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长效机制,让节约成为一种习惯。要善于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引领广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文明健康的学生饮食长效机制。

(三)党员带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关键时刻冲锋在前,争当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宣传员、管

控员、示范员,自觉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餐饮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三

第一条 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崇尚节俭传统美德,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制止餐饮浪费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餐饮浪费,是指在餐饮服务和消费中,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包括不合理利用或者不必要废弃等行为。

第三条 制止餐饮浪费应当遵循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共治和依法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机制,组织对餐饮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每年向社会公布制止餐饮浪费情况,提出加强制止餐饮浪费措施,持续推动全社会制止餐饮浪费。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第五条 商务部门负责全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餐饮浪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经营服务者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日常检查机制。

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其加强食堂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餐制度。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旅游行业制止餐饮浪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旅游行业经营者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民宿、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的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履行节俭用餐、文明用餐的社会责任。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合理膳食的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普及健康膳食知识,倡导树立健康饮食风尚。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第六条 每年世界粮食日所在周为本市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持续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行为准则、自律规范,严格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规定,教育引导其成员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理念和消费方式,在制止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工作。

鼓励和支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自律规范。将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行业先进评选指标体系,引导餐饮企业转变经营理念和创新经营方式。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引导消费者形成健康、文明、节俭、环保的餐饮消费观念和习惯。

第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用餐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列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的内容。

第十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制度,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不同份量的菜品、主食和饮品,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的经营方式;

(二)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制止餐饮浪费标识标牌;

(三)菜单应当标注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餐品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四)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取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对明显过量点餐、取餐的行为,应主动进行提醒、劝导;

(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六)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自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七)配备公勺公筷和提供安全、卫生、环保、便携的餐盒、餐袋等用具,主动提示消费者餐后打包,并提供服务。

提倡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积分、打折、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实施光盘行动。

第十一条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健全节约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制止餐饮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制止餐饮浪费观念。

单位食堂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加工制作、配餐,按照健康、经济原则提供饮食,合理搭配菜品、主食,注重膳食平衡。

单位食堂应当改进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制止餐饮浪费标识,引导就餐人员适量点餐、取餐。加强用餐期间巡视检查,及时制止用餐浪费行为。

单位食堂交由外包餐饮经营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双方应当签订承诺书,要求外包餐饮经营者履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珍惜粮食、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儿童养成节约用餐、反对浪费的文明习惯。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加强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建立节约用餐制度和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奖惩等制度。采用校外供餐形式的,应当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 旅游餐饮经营者及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引导和鼓励游客合理用餐,根据用餐人数、饮食习惯等,科学合理安排,提醒游客适量点餐、按需取餐,杜绝浪费。

第十四条 婚丧嫁娶、朋友和家庭聚会、商务活动等各类宴会的组织者应当合理选择用餐形式、用餐标准、餐品种类和数量,适度备餐,提倡健康理性消费,抵制铺张攀比等陋习。

第十五条 个人应当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消费观念,遵守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规范,外出就餐时应当按需点餐,避免浪费。

在家庭生活中,应当养成科学健康、勤俭节约的良好用餐习惯,按照生活实际需要采购、储存和制作食品。

第十六条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餐品份额、规格、建议食用人数等信息内容。

第十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制止餐饮浪费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报道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科学正确的饮食消费观念。

禁止制作、发布、传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有用户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停止传输相关内容;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受理和查处。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制止餐饮浪费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制止餐饮浪费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总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_______)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竞业禁止

本协议所称竞业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_______________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以仲裁裁决的时间为准,但同时裁决履行债务及其他义务的,从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_____________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行业,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除外情形

鉴于乙方长期从事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可以在_____________行业、_____________地域范围内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但不得开展特许经营及_____________。

第六条补偿

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____承担补偿义务。

第七条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八条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九条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_______________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____。

义务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_____万元以下的赔偿。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五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践行xxx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指示精神,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决定在我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以俭养德”为主题,以提高广大师幼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氛围,把精神文明融入师幼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师幼的自觉行动。营造文明用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节俭用餐的餐桌文化。

二、行动目标

发动全体师幼、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文明用餐---不打闹喧哗,有序用餐;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采购放心食材;健康用餐---不偏食挑食,合理搭配饮食;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拒绝浪费。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四、具体措施

1、在全园师幼中开展的宣传和发动,营造浓浓的活动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向全园师幼发放《文明餐桌从你我做起》倡议书,并通过幼儿将倡议书带回给家长。

(2)在园内以横幅、专题黑板报、张贴文明餐桌宣传图片的形式宣传“餐桌文明”内容。

2、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师幼文明用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节俭用餐的好习惯。

(1)各班开展以“文明餐桌”为主题的集体教育教学活动、餐前教育活动,教育幼儿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好习惯,用餐不剩菜、不剩饭;讲营养,不挑食;讲秩序,不喧哗;讲究卫生,文明用餐,保持餐桌桌面、地面无脏物,饭后学会自己把自己的餐具放在指定的地方。同时,教育幼儿节俭饮食不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用鼓励、引导等形式教育幼儿矫正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良行为。

@五福伯爵茶

(2)幼儿用餐时加强对挑食、掉饭、剩饭等不良现象进行督促和检查。(中大班由值日生检查,小班由老师检查。)

(3)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调饮食卫生,要求食堂负责人切实做到采购放心食材,继续落实索证制度。

(4)在全园各班进行“文明就餐之星”“文明小餐桌”“文明就餐班级”的评比活动,以此鼓励幼儿继续养成文明就餐、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3、将“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理念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传递给家长,带入每个孩子家庭,影响更多的家庭参与进来,扩大幼儿园教育的辐射作用。

4、开展膳食开放日活动。让家长实地参观食堂,了解食堂环境;倾听幼儿园介绍,了解幼儿园膳食管理方法;和孩子共进午餐,了解班级进餐组织形式和幼儿进餐习惯;填写幼儿园膳食满意度调查问卷,为幼儿园膳食出谋划策。家园携手,共同优化幼儿园膳食质量,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促进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

xxx幼儿园

2020年  月 日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六

据联合国最新统计,目前全球长期营养不良和挨饿的人口达到了9亿左右。全球有30多个国家面临严重的粮食危机,每4秒钟大约有1人死亡!而在我们中国的边远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交通闭塞等原因,还有许多人在饿肚子,还有许多像我们一样大的孩子连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又怎能谈得上读书、上学呢?

“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是一首耳熟能详的诗。但是,看看我们食堂的餐厅里,各种浪费粮食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同学匆匆吃了几口,就将饭菜倒掉,然后去买零食吃。有的同学很是挑食,这个不吃,那个不吃。部分同学要倒掉1/2饭菜,倒掉1/3饭菜的同学就更多了。看着满桶的剩菜剩饭,实在令人感到可惜和心痛。也许你认为浪费这一点点算不了什么,可是,如果你浪费这一点,他浪费这一点,大家都浪费这一点,那就是一个惊人的损失了!

让我们一起来算笔帐:假如我校600多名学生每人每天浪费一两米饭,那么一天就浪费60斤,一个学期下来就浪费6000多斤,也就是3吨粮食,如果再算上蔬菜,那就是更庞大的数字了。现在,同学们还觉得节约粮食没有必要吗?

“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想有时”。我们的粮食远未充裕,我们没有糟蹋粮食的权力,也没有糟蹋粮食的条件。对浪费的现象,我们要坚决反对,坚决抵制。同时,我们还要做到文明就餐。在此,请允许我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1. 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进食堂就餐。行进过程中不追逐、打闹,不奔跑。

2. 排队取饭时要有秩序,不你推我搡,不争抢打闹。遇到问题要文明礼让,不主动挑衅滋事。

3. 就餐时保持安静,不说笑,不偏食、挑食。

4.同学之间互相监督,看到浪费现象要勇于制止,尽量减少浪费。

5.就餐完毕后餐具要轻摆放,保持桌面整洁,不把食品带出食堂。

6.做节约宣传员,向家人、亲戚、朋友宣传浪费的可怕后果。

同学们,节约是美德,是品质,是责任,我们都是社会的主人,生活在这个大家庭中,就要用心去爱护它、关心它,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节约行动中来,做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示范者,让我们从今天开始,做一名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好学生吧!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七

勤俭节约、珍惜粮食、尊重劳动成果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院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到制止餐饮浪费行动中来。

自觉遵守和维护用餐秩序,按规定程序、时间用餐,不提前、不拖沓;倡导“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不剩饭、不剩菜,从点滴中彰显单位文明形象。鼓励干部职工及服务人员对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和适当提示。

树立科学的饮食养生新观念,杜绝不健康的饮食方式,改变大吃大喝、暴饮暴食等不良陋习,养成健康的饮食理念和理性的生活方式。

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注重餐桌礼仪,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及时清理餐具及食物残渣,将食物残渣倒入指定残食桶内,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餐前餐后洗手,注意节约用水,节约使用纸巾。

倡导绿色餐饮行为,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不食用野生动物食品,保护环境整洁卫生,不污染用餐环境,营造文明节约的良好风尚。

厉行粮食节约,反对餐桌浪费。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餐饮开始,从点滴做起,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理念;让我们身体力行,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共同做文明用餐、节约用餐、健康用餐的宣传者、倡导者、实践者,以实际行动做制止餐饮浪费的模范。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八

为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x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职尽责,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氛围。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把制止餐饮浪费与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餐饮单位倡导节俭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餐饮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

结合文明城镇创建、食品安全检查,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一)开展2020年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量化分级评定标准。符合量化分级评定要求的389家,量化分级率100%;评定为a级的39家,a级比例10.02%;评定为b级的213家,b级比例55%,评定为c级的137家,c级比例35.2%。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行业自律。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为契机,积极推广将“五化”管理模式,不断打造先进管理模式餐饮单位,现已培养先进管理模式(4d)餐饮单位5家,“五化”管理模式示范街1条。

(三)强餐饮单位检查力度,扩大禁止餐饮浪费宣传力度。陆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10桌以上集体用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隔离点食堂、职工食堂等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968家次,发放《xx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1000余份,制作《文明餐桌桌签》200余个;

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集中约谈2次,参加人员达300人次;举办大中型餐饮单位“禁止浪费光盘行动”推进会1次,参加人员达50人次;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培训暨禁止餐饮浪费培训1次,约谈3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落实社会责任,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近年来,通过文明用餐引导、倡导‘光盘行动’等举措,消费者文明用餐意识有所提高,但餐桌上的浪费依然存在。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及走访调查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一)好面子、讲排场。消费者请客的时候,生怕菜点少了显得自己不够客气和热情,于是请客时不顾实际地多点菜,加剧了餐饮业的浪费现象。

(二)钱袋子鼓了,节约意识少了。现在老百姓钱袋子鼓了,但节约意识没并有随收入增长而提高,没有形成良好的餐饮消费理念。

(三)宣传引导,强制手段不足。餐饮浪费教育引导不够,餐厅缺乏对顾客浪费行为的有效约束手段,只能靠顾客自觉,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不仅仅需要餐饮单位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今后打算

(一)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社会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认真做好制止浪费的细化工作,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

(二)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创新经营方式、拓展经营品种。积极引导和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餐、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半份菜。

(三)继续推进“光盘行动”。倡导餐饮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积极推行师生不多点、食堂不多打、厨房不多做的良好餐饮行为,力求吃光喝尽不剩饭。

(四)提倡餐饮单位提供免费打包等服务。积极倡导文明点餐,鼓励顾客把没吃完的剩菜打包带走,免费提供餐盒或食品袋。并对节约用餐的顾客进行鼓励性价格优惠或发放优惠券。

(五)破除集中用餐浪费陋习。针对婚宴、生日宴、年夜饭等集中用餐消费相互攀比、浪费严重的现象,提倡勤俭办席,节约用餐。

(六)加强网络餐饮监管。鼓励美团、饿了么等订餐平台规范商户订餐设置,合理设置菜品及菜量,为消费者按需配餐、按量点餐提供便利,引导消费者节约点餐、杜绝浪费。

(七)充分发挥餐饮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中的积极作用。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对餐饮浪费行为的规范,完善烹饪量化标准,以标准引领节约消费观念的转变。制定制止餐饮浪费的行业公约,开展餐饮行业制止餐饮浪费承诺活动。

(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餐饮单位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约谈处理等。

(九)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监督制度,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要建立约谈制度,对餐饮浪费严重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公司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自查报告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公司高度重视,从培养节约习惯出发,从开展宣传教育着手,以支部为单位,以党员为先导,切实引导居民群众重视粮食安全,在全街道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一是集中学习,思想先行。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批示等内容,倡导思想深处树立节约先锋模范带头意识。

二是承诺践诺,行动发力。各支部组织党员通过“三晋先锋”、党建工作群做出“光盘行动、从我做起”承诺,要求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努力践行承诺,并带动影响周边人。

三是志愿服务,群策群力。清源路社区支部委员会发动辖区青年志愿者一起参与进来,组成“先锋+少年”一对一结对志愿宣传组;育青南社区支部委员会统一给党员佩戴党徽后,走家串户进行宣传服务;东湖社区党支部与驻地单位县政府办党支部在醋都广场共同开展“光盘行动、从我做起”宣传活动,并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承诺签字活动。

各支部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志愿者对辖区内的餐饮行业发放倡议书,宣传餐桌文明,积极倡导顾客做文明就餐者,倡议餐饮企业主动提供免费环保餐盒、袋,让消费者将剩余饭菜打包;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光盘行动”的意义,号召大家行动起来,节约粮食,反对舌尖上的浪费,让节约成为一种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光盘行动、从我做起”活动的扎实开展,使党员、志愿者们、广大居民群众深刻认识到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一定从自己做起,带动身边人,以实际行动拒绝浪费,做好杜绝浪费的引领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探索工作长效机制,在抓常抓细方面下苦功,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上走在前、作表率。

有关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心得体会范文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中发〔1987〕20号文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指导林业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文件,在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导下,围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这个中心,针对南方集体林区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这对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止乱砍滥伐,理顺林区经济,促进林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领会,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要通过学习和宣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上来,既要防止放而不管,有法不依,使森林资源继续遭到破坏,又要克服因循守旧,防止走回头路,造成新的混乱。在贯彻文件的过程中,必须态度积极,步骤稳妥,精心指导,把中央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和林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林业部、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暂行规定》,对一九八五年以来发生的破坏森林案件,认真进行一次清查,并从集中查处重大案件入手,把已经部署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深入下去。打击的重点,一是哄砍、哄抢和借口林权纠纷破坏国有林、集体林的策划、组织者和首要分子;二是盗伐滥伐林木数额巨大或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和团伙;三是盗伐、滥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犯罪分子;四是使用暴力威胁、伤害和报复林政管理人员、护林人员和木材检查站人员的犯罪分子;五是玩忽职守,致使森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犯罪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六是伪造、倒卖林森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证,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此外,对支持、包庇、怂恿或煽动群众哄抢盗伐国有林的少数领导干部,其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也应坚决打击,不能姑息迁就。对挑动群众哄抢破坏森林、伤害护林人员和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必须从速从重依法惩办。各地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判,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改变部分地方对毁林犯罪打击不力的状况,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一次深刻的林业法制教育,做到严格执法,坚决守法,持久地、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

二、严格执行年森林限额采伐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包括主伐、抚育间伐、补充主伐胸高直径六公分以上的立木资源。乡村企业加工和群众生产自用的、用作商品薪炭材和生产香菇、木耳的木材,都要纳入采伐限额。

我省“七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立木蓄积为四百四十四点五万立方米,折合木材三百二十万立方米,由省下达到县、国营林场,逐级控制,不得突破。各县每年按资源消长情况,向乡、村下达年度采伐计划,实行木材生产“一本帐”,不得层层加码。要合理确定商品材自用材的比例,商品材指标应为树种、材种落实到生产单位和采伐山场,积极提倡以村、组为单位,统一采伐期、统一检尺、统一验证,加强采伐监督,把超量采伐制止在山头。

各县要对一九八五年省下达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集中清理一九八六年以来,各级领导乱批条子、经营或用材单位乱收乱购、林业部门乱开出口而造成的超计划采伐,并分别情况,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今后每年要检查一次限额采伐执行情况,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三、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应按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农经委〈关于完善双层经营、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报告〉的通知》(湘发〔1987〕23号文件)的精神认真落实,林业生产周期长,要特别注意政策的稳定性。成片用材林没有分到户的不要再分。已经分户经营的地方,要在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统一护林,逐步推行联合造林。对已经分到户的成片用材林,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引导联合采伐、联合更新造林。对各种形式的联合体,要在经济上扶持,技术上优先指导。

四、维护国营林场、国营采育场、自然保护区的权益

国有山林权属不可侵犯。任何单位、个人都 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破坏。未发证的,要在年底前发好山权林权证书。对林业“三定”以来未按规定办法报批手续而划出、占用的国有山林,应逐场进行清查,并向省林业厅写出专题报告,妥善进行处理。

国营采育场在集体山地上的造林,除已办征用手续的外,山权属集体、林权属国营采育场,山价比例分成。

国营林场(包括代管村、组的集体林)国营采育场生产的木材,自主经营。省下达国营林场的统配材任务,不准层层加码。严禁向国营林场、采育场摊派转嫁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国有林的林价要适当提高,具体标准由省林业厅、财政厅下达。

五、整顿木材流通渠道

为了严格控制限额采伐,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重点林区县的木材实行由林业部门的国营木材公司一家进山收购,一般林区县是一家还是几家进山收购,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搞活木材流通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平湖、丘陵和少林县,应在加强和统一林政管理的前提下,继续实行产销见面。

实行一家收购的县,要特别注意保护林农利益,在国家未颁布指导价格之前,产材县可制定合理的收购保护价。木材公司应认真整顿经营作风,采取县乡联营、产销联营、代购代销或经销等多种经营形式,合理增设网点,搞好购销服务。木材公司无力收购和供应的特殊用材,经地市林业局批准,需材单位可按县林业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材种限额收购。

要全面整顿木材经营单位,除国营木材公司外,对现有其他经营单位,应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林业部门按规定条件重新审查,换发执照,该吊销执照的一律吊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不准私人倒卖和贩运木材。

要切实加强木材市场的管理。重点林区县不设木材市场,其他县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木材市场,凡两县交界地段设置的,应由两县商定,组织护林联防。所有木材市场都必须由林业、工商、税务部门联合组织市场管理机构,认真搞好市场监督。严禁购销无证木材,违者按《湖南省林政管理办法》查处。

群众房前屋后,自留地自产的零星木材,凭乡林业站证明,可就地在农贸市场出售。

一切商品木材出县、出省,必须有林业部门签发的运输证明,否则铁路、交通部门不得承运,林政管理部门有权监督执行。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无证木材,监理部门可以吊销其驾驶执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

除房前屋后、自留地上的零星树木外,凡集体、林农采伐出售的木材,一律按收购价百分之十预留森林资源更新费(或更新押金,下同),预留资金(包括利息)归林权者所有,由乡林业站或县林业局代管,专户存入银行,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挪用和平调。预交单位和个人完成了造林更新或抚育等营林任务并以验收合格的,其预交资金在第二年秋后如数(包括利息)返还,无故而逾期不完成任务的,由代管单位统一用于造林护林。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林业厅和省农业银行制定。

七、合理确定森工企业所得税上交基数

从一九八七年起,国营森工企业所得税(包括利润,下同),在不超过一九八六年上交所得税(或亏损补贴)的原则下,由当地财政部门与企业协商核定基数,实行定额上交或定额补贴,一定三年不变。个别县如从今年起实行包干对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有困难的,亦可从一九八八年起实行。增长部分百分之十作为企业奖励基金,百分之十作为企业福利基金,百分之二十五作为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其余全部用于造林。企业无造林任务的,交林业主管部门用于造林营林。资金使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专款专用。少数过伐严重、中转运量锐减的采运企业,经济特别困难的,由企业的林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协商,报同级政府批准,可酌情给予定期减免所得税的照顾。由于实行上交包干或减免所得税所减少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能源交通基金以一九八六年缴纳数为基数,增收的不多交。林业其他税收负担问题,在财政部未作调整规定前,仍按我省现有规定执行。

八、整顿林业费用负担

省政府湘政办发〔1986〕49号文批转省林业厅、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木材税费收取标准的报告》,对木材费用负担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少地方又在规定外增加费用项目,加重林农负担。各地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凡违背省里规定而擅自增收的费用,一律交上一级财政。今后再乱收费用的,应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充实林业基层机构,强化林业管理职能

加强县、乡级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机构,要着重建设好四支基层管理队伍。一是乡(或区)林业站。需要建站而尚未建立的要尽快建立起来,已建立的,要积极搞好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木材检查站,要充实力量,经批准增设必要的站、点,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木材运输检查。检查人员要统一执法标志和证件,加强思想和业务建设,模范执法守法。三是调查设计队伍,重点林区县要首先建立起来,以乡、林场为单位,搞好森林资源建档,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搞好造林更新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四是林业公检法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抓好干警队伍的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警。

木材检查站,林业公检法人员都应纳入事业编制,其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的不要再变,尚未列入的暂由林政管理费、山区管理建设费内开支。林业调查队、林业站属事业性质,经费按原渠道不变。

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乡(镇)要层层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签定责任状。主要内容包括造林绿化、限额采伐、护林防火、制止乱砍滥伐等。任期目标执行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对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问题较多的予以批评,限期改正;对严重失职致使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党纪、政纪、法规追究责任。重点林区县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林业。

以上通知,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讨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贯彻落实,并于十月底以前向省委、省人民政府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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