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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向服务业转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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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 向服务业转型(6篇)
2023-01-08 07:31:53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组织机构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xxx,任董事长。

答辩人因与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因为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迟迟未交房,而且答辩人也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交房通知书。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所称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手续”。因此,本案的物业服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原告提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并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答辩人也没看过该协议,双方之间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形成物业管理服务关系。原告通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上的约定催要物业费是没有事实依据。

首先,原告若想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竞标,然后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交招投标文件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使答辩人有理由怀疑其物业服务项目的程序违法;其次,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才能实施物业管理,而原告没有任何表明其资质等级的证书,答辩人也不知道原告是否有资格管理物业;最后,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及亮证制度。原告在催收物业管理费前,应当向答辩人出示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但原告并未提交收费许可证,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律规定收费。因此,原告提交的物业管理费及能耗费的主张没有计算依据。

首先,原告在宣传栏上张贴催费通知表明其已履行了催收物业费的义务,而答辩人从未入住过xxx小区,没有看到过催费通知,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如电话通知、ems通知答辩人支付物业费,对于原告催收的行为答辩人不知情;其次,原告是xxx年xx月xx日跟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玫瑰绅城花园物业移交协议》,原告自20xx年11月22日之后对xx小区已没有物业管理关系。而原告在20xx年12月28日才向贵院起诉,其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2022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

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住所: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及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大写: )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 无偿使用。

② 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单;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

② 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

③ 由甲方按统一的标准直接支付费用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大写: );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 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 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 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 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大写: ),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大写: ),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 由乙方承担;

③ 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 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大写: );

② 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根据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根据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在合同实施中获知的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保密,本合同终止后仍应保密直至该秘密信息失去秘密性。若是泄露相关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支付给对方 元(大写: )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管理分项标准

2022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装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2022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__楼,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保洁服务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一)清洁服务项目及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道)的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清洁服务。

乙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对甲方位于_______建筑物的_______清洗项目及核算费用如下:

1、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单价为:¥_______元/平方米;服务费用为:¥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元整。

2、交工时间: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完成甲方指定区域的清洁工作。

(二)服务标准:

1、玻璃:________________。

2、塑板: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双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2、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享有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3、乙方在清洁服务过程中如果基于乙方的原因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施工方案(主要是涉及安全方面工程)进行服务的权利;

双方义务:

1、方有为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免费提供水、电等)

2、同履行完毕,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3、方应当保证其服务质量的,工程完毕应主动邀请甲方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进行重新处理,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四)付款方式

服务确认方式:当施工完毕后,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应在《普泽家政服务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经甲、乙双方协商,待乙方施工完毕之日起甲方应在___日之内用现金或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工作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___%支付乙方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及国家、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造成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清洁工作或未达到清洁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法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2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xx市保安服务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终止20xx年9月19日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并重新商定保安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壹仟伍佰元,乙方对甲方保安员资格无条件予以认可。

2、甲方队员的招录、管理等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招录的保安员乙方负责发放甲方保安员上岗证,提供保安制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服务业转型升级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企业资质:

证 号:

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招标方式,甲方选聘乙方,为 (项目名称) 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信守。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合同期限: 物业承接查验 年 月 日 至本小区业主大会成立,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一条 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2、物业共用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畅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

6、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

7、车辆停放场地环境卫生维护;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9、为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以下物业有偿服务:

业主物业专有部位维护维修服务,业主物业专有设施的维护维修服务、室内清洁卫生,家政服务,车辆停保管服务等有偿服务。有偿服务的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乙方与接受有偿服务人另行约定。

第二条 物业服务质量与标准

按《德市发改物价[20]25号》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一级提供物业服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 年 月 日提供能直接投入使用的位于本小区物业服务办公用房 m2,

位于本小区保安备勤用房 m2,位于本小区值班岗亭 个。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值班岗亭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2、甲方交付的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照建设部《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履行保修义务;

3、甲方交付的设施设备质量和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其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

4、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但又必须进行物业服务,经协商乙方承接此项目,但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快完善,此期间的责任人为甲方,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场地、道路,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的场地、道路的,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6、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在售房前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向购房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7、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空置房和未交付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予必要的配合;

2、准确转达小区业主关于物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应及时向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及规章使用物业的行为,有权制止或提请有关政府部门处理;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违规违章使用物业及本合同的行为进行制止处理;

5、乙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全部服务责任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编制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及禁止行为;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依法告知有关禁止、限制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依法监督执行;

8、乙方可以采取劝阻、警告、停水、停电、停止服务、要求停工等措施制止业主(住户)违规使用物业、违规违约装饰装修行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对于严重损害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危及楼宇安全的行为进行处理;

9、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场地、道路,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的场地、道路的,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10、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足额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服务中断的;

2、因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己的财产保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3、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因其他原因造成业主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

4、因维修养护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通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5、非乙方的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故障造成损失、人身伤害的;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第六条 物业的承接查验

1、在物业承接验收前十日,甲方向乙方移交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小区(大厦)平面图 、水、电、气管网图、隐蔽资料、技术资料、质量保修文件、开发文件、业主资料等与物业服务服务有关的资料:

对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甲、乙方应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2、在物业承接验收前十日,由甲方、建筑工程承包商、乙方三方组成移交验收小组对承接验收的具体事项进行磋商;

3、建筑工程、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由甲方责成工程承包商整改完善。整改完善后移交,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4、供电、供气、供水设备的试运行(调试)阶段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接前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移交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本合同的同等效力;

6、服务区域内绿化成活后符合移交条件再移交,移交前的养护费用(用水、劳务、补苗、除草、施肥、杀虫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绵阳市发改物价[20__]25号》《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一级,按物业建筑面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电梯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营业用物业: 元/平方米·月;办公用物业: 元/平方米·月;住宅改商用(办公):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不包括物业共有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设施设备改造费用。不包括园林建筑、园林配套设施设备、园林绿化更新费用。不包括业主物业专有部位、专有设施的维修维护费;不包括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保护、保管费用。物业服务费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始物业服务时起计算,甲方未出售的房屋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支付,甲方若减免业主的物业费,其减免费由甲方支付。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乙方按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服务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服务,盈余和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4、停车收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停车人收费:

(1)车辆临时停放场地使用费、服务费(辆):

小型汽车:3、00元/次·辆;

摩托车:1、00元/次·辆;

电动车:1、00元/次·、辆;

(2)公共场地业主(住户)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服务费(辆):

小型汽车:80元/月·辆;

摩托车: 30元/月·辆;

电动车:30元/月·辆;

(3)地下停车场车位所有权(使用权)业主已购置的车辆停放服务费:

小型汽车:40元/月·辆;

5、楼宇、小区亮化光彩工程的电费,维修、维护费、技术改造更新及运行费用费由甲方支付;

6、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费用;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秩序维护费用;

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化养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法定税费;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第八条 前期物业补偿

1、前期物业服务补偿费计: ¥ 万元,大写:

物业服务补偿费主要用于:贴补新建管理处购置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印刷前期物业服务资料及业主建立档案、设置物业服务处的公示、公告栏、宣传栏必备设施,前期人员的招聘培训,服装费,相关物业服务的各项维修工具和设备。

支付方式:在甲方向乙方交房前30天一次性付给乙方。

2、若甲方需乙方派工作人员特约服务,其工资由甲方支付,每月:人均按2500元计算,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含保险费用;

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工资。

第九条 代收代缴费用

1、依法与相关部门签署有关委托收费的协议,乙方依据委托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向收费对象收费;

2、乙方收取业主缴纳的各种代收费用必须按委托协议的约定向委托方缴纳,乙方无权挪作他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3、 按总表计量缴费的水、电等费用按实际缴费金额全额分摊到用户,向用户收费, 不收取手续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六条约定,由此给住户、乙方、他人造成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业主或住户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九条的约定,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和代收的相关费用,应按应缴费用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及时缴清应缴费用;

业主(住户)因拖欠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导致相关服务停止、影响其他业主的物业使用,拖欠缴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第二条、第四条的约定,根据《物业服务条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政府相关规定变动及市场价格的变化,按国家规定执行或双方进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4、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5、物业项目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费用,大于伍佰元(包括伍佰元)在维修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所占物业份额比例分摊;

6、供电、供气、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按照《物业服务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7、小区内发生财物被盗、损毁、灭失(不包括自然损毁、灭失)等事故的责任明确如下:

(1)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盗、损毁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当事责任人承担责任;

(2)乙方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对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财产、商业经营场所财产、办公场地的财产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不承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和保镖责任。物业使用人可单独委托乙方有偿专项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另行约定;

(3)小区内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乙方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工作;

(4)小区业主车辆的防盗、防损管理,业主与乙方需另行签订有偿管理服务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行约定;

8、本合同除附件外共6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争议的解决: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0、乙方已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因其他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服务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署地:绵阳市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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