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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大讲堂第六期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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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大讲堂第六期心得体会(九篇)
2023-01-08 17:15:16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一方面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扎实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公安业务技能,深刻领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和精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警为公的思想,坚持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家人、尊重师长、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维护班子的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民警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谈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民警的心理障碍,使民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二、在工作中,自己虽然当过户籍、治安民警,兼任过内勤,当了基层领导后,负责过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件侦查等工作,但自己仍然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侦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发案,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手法加以控制;根据不同的发案时间、作案手法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全面认真的研究,确定准确的侦查方向;针对不同的工作情况,不同业务能力的民警,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自己认为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是比较强的。

三、在工作中,自己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甘为马前卒、甘为人梯,在中队自己既是业务领导,又是政工领导,既是中队长又是侦查员,既是内勤民警又是驾驶员;在给民警分配破案打击任务的同时,也给自己分配同等数额的破案打击任务,既要完成中队分配给自己的各项业务指标,还要带领全中队民警完成分配给中队的各项业务指标;不论是大小案件,自己都要亲自去摸线索,亲自开车去捉嫌疑人,问材料、批材料、组卷、预审等。民警加班时我必须加班,需要少部份人加班时,我加班民警不一定加班,自己一年来加班加点地工作,从不迟到早退。在评功评奖等利益问题上,都是积极主动让给其他人,自己从不索取。个人认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强的。

四、1、200_年全所共立刑案170件,派出所破案50件,打击17人,中队破案136件,打击39人 ,中队办案批捕率为100%,破案率为109.45%,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发、破案及打击任务。今年1—7月中队完成打击(逮捕)21人,另刑拘(后全部逮捕)5人,完成全年任务(39人)的66.7%,破案86件,完成全年任务(136件)的63.98%,打击抢劫、盗窃犯罪团伙6个。1—7月本人应完成打击人头4.5人,实际完成打击人头6.5人,破案应完成15件,实际完成28件,超额完成了中队下达的任务。

2、抓好所队配合,正确处理好了所队关系。自己始终以大局为重,注重协调 ,双方有什么困难,做到有求必应;案侦中队工作任务重,办案成本高,只有一辆长安车,中队急需用车时,派出所就给予协助,派出所在刑侦业务和重大治安疑难案件问题上,案侦中队也全力以赴,给予指导帮助;特别是今年__村发生一起重伤害案,由于嫌疑人未抓获,后发展成为信访督办案件,自己看到这种情况后主动与_所长联系,带领中队民警通过几天的侦查,终于在__镇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顺利地破了此案,事主和群众都非常满意。

3、今年7月底,分局决定自己到__县互派锻炼,虽然因家庭原因有所顾虑,但仍然克服了长年卧床不起的82岁高龄的父亲和有高血压的母亲,76岁高龄的岳父无人照顾,加之妻子3、4、5节腰椎骨质增生经常发病及小孩子马上中考的困难,义无所顾到__县互派锻炼。在今年11月份,自己82岁高龄的父亲从病重到病危,76岁高龄的岳父病重,妻子骨质增生发病路都走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只是回家安排好亲友照顾后又回到__县工作岗位,忠孝不能两全,自己选择了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__县工作期间,自己牢记分局领导在互派干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将__区分局先进的建警思想带到__县,将__派出所的优秀素质带到__县的原则,分不同时间,在一定场合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也坚持学习他们在艰苦环境下,努力拼搏,敢于奉献的作风。

自己在工作中,遵守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民警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执法办案中,从未接受过涉案双方人员的请吃请喝,收受财物的情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中队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办案的事。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博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野县公安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本局各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协调处置重大案件、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进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

(三)侦破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处置涉外案件;依法实施技术侦察。

(四)切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治安形势,做出科学决策。

(五)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办公安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受理查处控告、控诉行政案件。

(八)保护正常宗教活动,掌握非法宗教势力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并研究制定对策。

(九)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十)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工作。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我县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对恐怖活动的打击防范工作,掌握最新态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十四)规划和指导公安队伍建设以及民警的教育训练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组织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督办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执法勤务机构9个: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授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警务督察大队

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进行督察;负责对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措施实施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对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的督察;实施对本机关和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的督察。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二)执法执勤机构

4、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题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内控宗教势力蔓延。

6、法制大队

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工作。

7、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和群众性防范组合的建设;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8、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博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察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负责收集涉毒情报信息,掌握并分析研究涉毒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指导派出所禁毒工作;负责深挖毒品原植物种植大户、惯犯和毒品经营者,搜集证据,实施抓捕处理工作;承担博野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城关刑警队、南小王刑警队、技术中队、情报信息中队和案审中队。

9、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掌握并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特点,提出侦防措施和工作对策;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负责全县经济秩序的保卫工作。

10、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和实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负责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审验及发证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登记、检查、核发牌照,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保障安全。

11、巡警特警大队

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人员和财务;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

12、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掌握网络整体拓扑结构,建立和管理网络基础数据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审核;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防治管理;开展互联网安全知识宣传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出入境管理大队

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设大队长1名。

14、环境安全保卫大队

打击各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犯罪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设队长、教导员各1名。

15、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设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均为股级职数。

(三)派出所及监管场所

1、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社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的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根据我县乡镇的设置,实行一乡(镇)一所,加上城内,设立8个乡镇派出所。分别为城关派出所、博野镇派出所、小店派出所、程委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南小王派出所、东墟派出所、北杨村派出所

2、看守所

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3、行政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四)其他事项

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经营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第五条 县公安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博野县公安局机关公安专项编制140名,股级领导职数2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博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施行。

单位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白沙街20号

电话:83299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是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开展这次教育整顿是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是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开展这次教育整顿的极度紧迫性,以整风的精神推进自我革命,打一场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不断纯洁公安队伍,以实际行动把“严”的主基调和“严”的态势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树立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新形象。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在谈话,谈心的基础上,认真反思,查找不足,自我剖析。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如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安工作具有易腐蚀性,这就要求我们要时刻防腐拒变,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感谢组织,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四

各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一致表示要聚焦“两个维护”“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牢牢绷紧“严”的这根弦,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整风精神,不断把教育整顿向纵深推进,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强有力保证。

★狠抓政治建设

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

政治建警,是公安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是公安机关切实铸牢对党忠诚政治灵魂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江苏公安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组织开展全警政治练兵,全面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在一线,教育引导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旸表示,要推动政治建警往“深”里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忠诚教育延伸覆盖到全警;推动政治建警往“实”处做,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推动政治建警往“准”上落,建立健全队伍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精准发现共性问题和个性隐患,切实筑牢思想根基。

筑牢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是“漳州110”永葆先进本色的根本保障。

福建省漳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晓东表示,传承弘扬好新时代“漳州110”精神,深入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党史教育、红色教育、传统教育,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感召民警、激励民警,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梅江派出所探索创造的基层党建“六个一”工作法,成为打造基层所队党建阵地、有力助推教育整顿的一把利剑。

该所民警一致表示,要强化政治建警,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加强政治轮训,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强化党建阵地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投身基层社会治理,以扎实工作和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狠抓问题整改

坚决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攻坚战

执纪如铁,只有铁的纪律才能打造铁的队伍。教育整顿,要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

2020年,黑龙江公安机关以教育整顿为抓手,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着力推进自我革命,提振精神状态,严肃警风警纪,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实战练兵、惠警爱警等措施,让队伍迅速行动起来。

黑龙江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毅表示,要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认真总结教育整顿试点经验,坚决打好铁腕治警、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进基本训练、专业训练和实战练兵,认真落实各项爱警惠警措施,切实增强公安队伍凝聚力。

作为教育整顿试点单位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针对执法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建设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红河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流程执法监督体系,着力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红河州副州长、公安局局长王超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治顽瘴痼疾,深化巩固案件评查成效,拓展智慧法治平台建设应用;坚持推进“三个规定”回头看等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长效机制,锻造新时代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三里派出所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为创造人民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懈努力。

该所所长周梅表示,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工作定位,用制度管理队伍,抓细节、抓养成、抓作风,了解民警规范执法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及时检查梳理工作中不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接受群众监督,把服务群众工作体现在实事、实效上。

★狠抓实战练兵

着力提高维护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教育整顿掀热潮,练兵砺警正当时。

将教育整顿与全警实战大练兵相结合,突出实战实训实效,才能提高应对复杂情况、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

2020年,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通过政治练兵教育广大民警、辅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同时加大正面激励力度,培育见贤思齐、崇尚荣誉之风。

甘肃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余建表示,要以不断升级训练强度、拓展训练内容,推进实战练兵不断取得更大实效,着力提升全警履职能力和实战水平;狠抓应急处突队伍常态驻训,组织开展全装全要素全流程远程集结拉动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复杂情况,驾驭复杂局势和更大风浪的能力,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

陕西省西安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肖西亮表示,要突出政治练兵,讲好基层党建交流、思政工作实践、典型培树示范“三堂课”,练好体能达标、心理健康、实战技能“三项硬功”,抓好业务学习、实践运用、竞赛比武“三个环节”,用好联席、联训、联战“三项制度”,着力提高全警的警务实战能力和核心战斗力。

厉兵秣马、淬炼精兵,练战结合、锻造铁军。

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公安处虹桥站派出所所长张雷表示,要积极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练兵模式,坚持线上与线下练兵结合,着力提升全警能打仗、会打仗的本领,切实提高应对铁路枢纽复杂情况、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水平。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五

按照市局、分局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要求,本人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实际,自我剖析如下:

自8月18号以来,本人认真参与了派出所组织开展的学习大讨论。深刻认识此次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并对照派出所工作实际,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表现在:对待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和蔼,如遇到需重复解释的问题时,嗓门就会比平时响,显得没有耐心,没有合理调整自己的情绪。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二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我们的队伍中,由于个别民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少数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作风自由散漫、办事拖拖拉拉,甚至有极个别民警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报,动摇了做群众工作的基础,从而严重影响 了警民关系的发展。

三是与群众沟通不畅。一方面,是群众不了解民警的工作,有些群众错误地认为民警的工作就是有案子办一办、没案子转一转,对我们的辛勤工作缺乏了解,对我们的工作难度缺乏理解,对我们的工作成绩缺乏认同。另一方面,是警务公开不够深入,虽然我们以各种形式进行警务公开宣传,但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利益的愿望逐步加大,群众更需要了解公安机关详细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办案程序等可公开的具体工作内容,而在这方面由于我们的工作不够细致,致使有些群众产生猜疑和误解,进而影响到警民关系。

四是部分工作职责不清。近些年来,有些公安机关包揽了大量超出职责范围的非警务活动,不仅浪费了警力资源、增加了民警负担,也在群众中造成了公安机关是全能服务单位的错误认识,无论大事小情都找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警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做得好是天职,做不好就失职,一旦出现工作失误或超出职责范围无法处理的问题,群众就不满意。

(一)在思想上

1.虽然能关心时事,关心国家大事,能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组织的一切学习活动,但是除了时事和国家大事,其余的学习是比较被动的,如:在下班后的空闲时间,我可能会上上网查找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资料,可能坐在电脑前摸索、学习一些自己原本不懂的电脑知识,也可能看电视或搞搞家庭卫生,总之,不会主动去翻阅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我经常上的网站是“网易”、“新浪”、“搜狐”、“雅虎”、以及省招生办的网站、培训网、各大学的网站等,很少上一些“党建”的网站,我在“中共在线社区”也仅仅是一个“热心会员”(仅位于见习会员、普通会员之上)。

2.对于党内一些不良倾向,我见惯不怪,甚至偶尔还学之、跟之。如:在我们党内有些党员信仰危机,热衷迷信、热衷烧香拜佛。虽然我对有些公司的领导在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就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同事集体去灵隐烧香拜佛有看法,但是自己在暑期旅游所到的庙宇也会买上一把香,双手合掌祈祷一番,全然不顾群众是怎样想的、是怎样看的。又如:现在党内有些掌握实权的领导贪污、腐败,每当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做报道时,只是在看的时候激动、愤慨,看完后,所有的激动也就灰飞烟灭了,没有一种切肤之痛的感觉,全然忘记自己也是共产党,他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的堕落,就像自己家人中的一员在堕落一样,应该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但是,我没有。

(二)在作风上

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我们这一代人听过父辈讲过xxxxx的许多悲惨经历,看过企业中我们的同龄人下岗后的艰难生活,自己觉得已悟出了生活的艰辛,能体会和满足自己现在的生活,同时也深知流言蜚语的危害和“人言可畏”的结果,因而在工作中只是一味埋头干活,少有关心、关注他人,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我的这种不诚实的做人方式使得我离群众越来越远,因为沟通少,群众不了解,遇事也就无法同群众商量。因为沟通少,也无法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更不用说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了。

(三)在工作上

自我为中心,缺乏全面系统的考虑问题。由于性格所使,好像全中国就我的工作最重要,一天到晚件件事情都是火烧眉毛,不能过夜的。结果在必须与别人配合的事情上(我的招生、学生管理等工作,很多是需要别部门的同事配合的),我不管别的同事手上是否有工作或是否有别的急事,不管三七二十一拖上就走,最好立马就办好,久而久之,意见也就产生了。

通过这次系统的学习,对照先进党员,剖析思想根源,我觉得我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改造,导致在许多方面虽知道自己的不足,但常找借口来回避问题,如:虽然我知道要和群众多联系、多交流,但我常以工作忙或担心轧出事非来,而逃避这一问题。

通过教育整顿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必须做到坚持严格公正执法,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要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勇于攀登科学高峰,把创新意思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一心为民,争做时代楷模。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六

今年以来,xx市局以g20杭州峰会安保、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安保等重大安保工作为核心,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通过安保发现问题、查补短板,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注入动力,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提升。

一、全警动员,圆满完成两大安保任务。把g20峰会安保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安保作为全年全市公安机关的核心政治任务,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量、举措,全情投入到安保工作中。特别是g20峰会安保工作,通过全体参战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实现了峰会期间暴恐活动“零”发生、重点人员“零”失控、重大案(事)件“零”发案、重大交通火灾事故“零”发生的目标,兑现了“xx不出大事、xx人不惹事”的庄严承诺。我们的安保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特色:

一是社会动员做得好。我们借力党委政府,发动全市数十万名党员干部、平安志愿者、民兵、基层网格员开展群防群治,落实16个重点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了各方联动、部门包干、共战安保的良好局面。

二是警力下沉到一线。市局党委成员全员开展“下基层、补短板、护峰会”活动,把办公室搬到联系局,真正做到现场办公、一线解难;各县(市、区)一把手局长自始至终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市局机关民警除少数必需警力外,全部下沉基层,协助基层开展设卡、清查等工作。

三是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实。综合运用表彰激励、宣传发动、追责问责、爱警惠警等各项措施,将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一线,充分激发了全体参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比如:我们提前两个月开始谋划援杭工作,抽调800名精干警力驰援杭州,增援警力顶高温、战酷暑,“白加黑”“5+2”连续奋战,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累计260人受到各级公安机关通报表扬。

我们提前一个月就搭建了临时党组织、制订了工作规范,有效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市警务保障部门充分发挥“大管家”作用,提供战时家政、子女托管等贴心服务,做到了保障有力,让民警无忧。

二、创新驱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积极借力科技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成立了“xx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针对通讯(网络)诈骗发案居高不下的实际,我们以百姓期盼为念,依托市委市政府,牵头组建了集“打、防、预、宣”功能为一体的xx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与合成作战中心同步运作,形成了“反诈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双核并驱,“市、县、所”三级联动的打击侵财犯罪架构。中心运行以来,全市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案数环比逐月下降,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xx市反诈中心成为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成功样本,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七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研判中心之一,为全省唯一一个。在9月省厅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推进会,以及10月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局均作了典型发言。

二是开展“两车”物联网防控工程建设。以永康、东阳、浦江为试点,在全省率先采用ppp模式开展“两车”防盗物联网防控系统建设,以政府引服务、群众买服务的形式为群众提供优惠的物联网安防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形成了“政府省钱、群众省心、公司盈利”三方共赢格局。这一模式在三个试点县市取得明显成效,下步将在全市推开。目前,我们已在市区启动,按照“政府主导、公安牵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坚持高标准建设、高要求推进,力争将这一项目打造成又一个社会问题综合治理的成功样本。

三是综合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警务效能。比如在峰会安保中,我们在重点人员管控、交通组织、寄递业管理等方面运用了大量科技信息化手段,极大地解放了警力,提升了效率。比如xx横店交警部门专门邀请浙大专家帮助规划设计,对交通设施和组织方式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建成了“1+6”智慧交通管控模式。

这一模式在峰会安保、“十一”长假、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安保等关键节点经受住了考验,把每逢节假日就成“停车场”的横店,变成了“不堵之城”。夏宝龙书记到东阳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再如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建成禁毒“大数据”分析系统、反恐基础信息平台、智能语音平台等平台系统,极大提升了信息共享、大数据运用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三、深化改革,着力解决瓶颈性问题。当前,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仍比较多,不少体制、机制性的问题必须通过改革革除弊端,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公安改革,改革之花遍地开,如浦江县局紧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试点契机,敢于“第一个吃螃蟹”,深入开展“大部制”改革,原有除派出所外的24个内设机构合并精简为9个,派出所警力达到50%,有效破解了警种分工过细、职能交叉、警力分散、资源内耗等问题,打防质效、执法质量、队伍管理等成效均显著提升。

再如市拘留所和收教所今年6月份顺利完成合署办公,监所管理进一步规范,可用警力直线上升,成功顶住了g20峰会安保期间前所未有的关押压力。还有婺城分局的“1341”勤务模式,兰溪市局的派出所、交警中队合署办公,东阳市局的“多警联勤”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从严治警,全力打造“四铁”警队。队伍是公安工作的根本保障,xx公安要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必须坚决贯彻厅党委提出的“打造‘四铁’警队”要求,以过硬队伍作为坚强保障。为此,我们狠抓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党建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党建品牌申报、党组织书记述职等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无限忠诚·走在前列”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唤醒党员先锋意识,夯实基层党建根基,在g20峰会安保、互联网大会安保等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均发挥了凝心聚力、战地激励的显著作用。

我们狠抓政工履职,研究出台了《加强政工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政工干部履职“五大指数”评估办法》,图表式引导政工干部虚功实做,常态化开展政工干部评估问效,有效解决了政工工作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倒逼政工干部职能归位,以一支敢担当、会干事、善管人的政工精兵带动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全面提升。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七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强化组织性,严肃纪律性,努力把机关党的建设搞坚强”这个专题,给大家讲一课。主要讲四个方面内容:。

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是党员的灵魂。如果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就会导致精神“缺钙”、思想真空,也会动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根基。我们党刚刚组建时,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和追求,那时候发展党员,第一条就是不怕死,因为对共产党来说,党的理想、党的利益要远远高于个人生死,正因为有这样舍身为党的大忠大勇,才有了新中国的红色政权。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有些同志对党的了解浅了、对党的感情淡了、对党的信任少了,那份与党同呼吸、共命运,为党的事业倾情付出、真心奋斗的精神头越来越弱了。应该说,当前我们大家都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指示坚决。但个别的也存在党性观念淡化、弱化的问题,我归纳了一下主要有“三↑偏移”。一是对党的信仰有所偏移。有的对共产主义理想缺乏认知认同,觉得高、虚、远、空,常常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看党报看小报,不爱组织爱金钱、不崇英模崇“土豪”,热衷于传播政治段子、灰色短信,听信小道消息,把老乡、同学聚会当成了政治上的“自由市场”。实质上,就是热爱党、信任党、拥护党的亲切认同感逐渐淡化,应该坚守的共同理想和信仰家园逐渐缺失。二是对组织的态度有所偏移。有的想组织的要求少,想个人的事情多,把个人付出作为向组织等价交换的筹码,发展进步顺利时就感恩组织,不顺时就埋怨抱怨;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片面认为别人“提升了”“立功了”都是找关系、托门路得来的,口上讲着要相信组织、感谢组织,内心深处对组织的“信赖度”“感恩度”并不高。三是对党员角色的认同有所偏移。有的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有的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遵守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还有的甚至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弱化的表现。经验教训反复告诫我们,没有坚定的信仰引领,就难以经受严酷考验;缺乏信念的有力支撑,就会在干扰诱惑前败下阵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更加自觉地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一)对党的信赖要坚定不移。作为党员干部,我]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永远把党作为引领我们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智慧源泉和力量源泉。当前,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一些同志的理性判断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容易动摇对党的信赖。我感到,对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看:一个是从党纠正自身问题的智慧力量中增强信赖。我们党在历史上犯过错误,有些甚至是很严重的错误,但都是靠党自身的力量纠正的,而不是靠外面的什么力量纠正的。小平同志三落三起,他为什么没有动摇?就是因为他亲身经历了党的发展壮大,对党的力量充满信心。另一个是从党领导国家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成就中增强信赖。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党成立90多年,成就有目共睹,上下感同身受,一系列成就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些都得益于我们有一个英明正确的执政党。再一个是从“中国梦”的宏伟蓝图中增强信赖。“四个伟大”的战略目标,彰显和昭示了我们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气魄和坚定决心,是我们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作为党员干部,当前最紧要的就是按照党章要求,坚守我们选择的政治信仰,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对习xx、党中央的信赖,内化为永恒的价值认同,固化为稳定的情感归宿,转化为持久的责任行为,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以一流工作业绩向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对党的理论要入脑入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往大处说,党的理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鲜明旗帜,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人生指引;往具体讲,我们学习理论,坚定的是信念,启发的是思维,推动的是工作,受益的是自己。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第一条就鲜明提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点上,大家对抓学习的重要性是有共识的,但具体落实起来却差别很大。实践证明,机关干部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学习,爱学、肯学、善学是先人一步、高人一筹的重要途径,一个干部理论修养越厚实,思维层次就越高,心胸眼界就越开阔,明辨是非能力就越强。大家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习惯,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能参善谋、修为良好的优秀机关干部。我感到,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口学以固本。着重抓好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理论武装,切实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来坚持:突出学好党章和党的法规条例,切实作为做人干事为官的准则和信条来坚守,增强政治自信。2学以铸魂。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信党、爱党、跟党走的价值追求,不断打牢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学以励志。多读多学领袖著作、红色经典,真正弄懂党的理论的历史背景、内外联系和现实指导意义,在耳濡目染中洗涤灵魂、升华追求、铸牢信念。用学以增智。充分领会党的理论中蕴含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提高辩证思维、理性思维和系统思维能力。这里建议大家多拿出点时间,学一学哲学,比如毛泽东的《矛盾论》等都值得很好读一读。同学以促建。就是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用蕴含其中的科学思路和方法破解新形势下单位建设遇到的矛盾问题,尤其是要深入研究xxx等重难点问题,切实在对接实践中深化理论、传播理论、印证理论。

(三)对党性历练要持久经常。习xx指出,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性观念在老一辈共产党人心中铭刻在心,是因为他们大都经历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经历过战争实践和千锤百炼,对党性观念的认识和理解是刻骨铭心的,是根深蒂固的。反观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员,对党的认识、对党性原则的认识都是从学习中来、到学习中去,或多或少都缺乏深刻的实践历练。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通过学习认识我们的党,建立党性观念,也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锤炼党性、践行标准。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历练作为党委领导的重大责任,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如既往地抓下去、抓到底、抓出成效:另一方面,机关党员干部,要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持续强化优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的勇气、务求实效的举措,定期给自己照照镜子,给思想扫扫灰尘。这几年,全党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党性历练。当前来看,就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查找过的老问题经常“回头看”,该巩固的巩固,该整改的继续整改,防止反弹回潮;对这次教育查摆出的新问题,深刻反思自身责任,主动出击,打好实践淬火的进攻战。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在落实组织制度上普遍不够正规。我和机关工委的同志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机关落实组织制度主要有“四个不经常”:时间经常被挤占,落实经常走过场,内容经常有遗漏,人员经常到不齐。这些问题大家对对号,我想每个党组织、每名同志,都会有更深刻的感受。下面,我重点围绕提高“三性”,讲一讲机关如何更加严格地落实组织制度的问题。

(一)要提高落实的自觉性。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制度落实的力度。只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才能真正自觉起来。强化机关组织制度落实,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根本问题。具体讲,要做到“四个认清”:一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政治功能,不能把它看“低”了。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政治任务所决定的。通过落实组织制度,能够将党的创新理论灌输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法律法规约束到每一名党员,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末端、落实到党员。二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教育功能,不能把它看“软”了。这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曾经强调指出:“先进的思想意识不会自发地在工人和群众中产生,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就要求我们落实组织制度,必须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根本责任,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基本要求。三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管理功能,不能把它看“小》了。这是由组织制度的刚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人管人、人看人,而是组织管、制度管。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组织规范党内生活的准则,明确规定了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做好了如何对待、没有做或者做错了应当怎样处理等问题。四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监督功能,不能把它看“轻”了。这是由党的监督需要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监督不是监视,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保证党内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的一种保护。通过了解组织制度的四种功能,大家要切实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对加强个人党性修养、提升务党能力的重要性;组织生活并非可有可无、可参加可不参加,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应尽的基本义务,从而进一步夯实思想认识根基。

(二)要提高落实的实效性。列宁曾说,有了规矩如果不遵守,比没有规矩还要坏。客观的讲,当前各项组织制度很健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必须在强化执行力度上下功夫。这里,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一是过双重组织生活重在自觉、贵在经常。双重组织生活,指的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在看,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效果不错,但参加组织生活还不够经常、不够自觉。从客观上看,有的工作确实忙,抽不开身:从主观上看,有的还是放不下架子,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普通党员摆进去:从组织上看,也确有一些支部或小组有畏难情绪,认为领导职务高、事情多,有时提醒不及时。实际上,领导干部过组织生活好处很多,我看至少有“四好”:好在可以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己的组织观念和群众观念;好在可以深入了解下情,能够听到群众的真话、实话;好在可以密切上下感情,掌握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带动群众完成任务的主动权;好在可以直接向群众学习,从大家身上吸取营养,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因此,处以上领导干部应自觉地、经常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实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二是党日重在坚持过、党课重在出效果。党日,是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最基本的载体,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生活、处理党的工作。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机关干部,都要坚持过党日。主要把握好三条:@专时专用。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落实2个半天,每年不少于12天,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总数不能减少、不能挪用。2突出党味。就是要体现党的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强化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防止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3创新方法。就是要紧贴时代要求、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党员实际,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解决形式单一、方法呆板等问题,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党课,是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的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上好党课,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责任。组织好了,就有综合效益:组织不好,就是形式主义。具体要把握两点:一方面,要科学组织。党课不在数量,重在质量。要真正讲到大家心里去,讲一课就留下一个深深的烙印。另一方面,要搞好讨论。就是要做好下篇文章,不仅讲得好更要议得好,通过组织课后讨论、开展体会交流、搞好答疑解惑,真正消化理解、入脑入心。三是党员汇报、报告工作重在诚恳认真、实事求是。党员汇报,是党员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个人向组织的汇报,机关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是组织向党员的报告,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每半年要报告一次,特殊情况要专题报告。无论是党员汇报还是党委、支部报告工作,都是工作和思想透明的过程,是增进沟通和了解的途径,是接受管理和监督的渠道,重在诚恳实在。党员汇报,要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报告工作,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思想性、实践性、典型性都要很鲜明,不能“白水一杯、没滋没味”。

(三)提高落实的严肃性。落实组织制度不严肃,党内生活就没有质量,组织就会失去权威性。一是时间要保证。这是落实组织制度的前提。这方面,要把握好两点:一个是,要事先准备,心中有谱。就是过组织生活干什么要提前准备和通知,避免临时安排,走了形式或根本不组织,确保党日真正用于过组织生活。另一个是,时间要落实满。无论是上党课,还是过组织生活,不能名义上安排半天,实际上不到一个小时就匆匆了事。二是人员要落实。《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建立登记考勤制度,严格请假批假,对漏课人员搞好补课等等,以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三是程序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中的每道程序,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出来,哪一道程序都有它特定的意义和作用,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增可城的。它就好比工厂的生产流程,缺少其中哪一道工席,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和产品的质量。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敢于较真,严格把关,不能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内容要全面。组织生活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每项制度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削弱了哪一项,都会给支部全面建设造成缺口。因此,落实组织制度必须全面抓、抓全面,不能顾此失彼、重此轻彼。越是薄弱环节,越是要重视抓;越是不懂不会的问题,越是要用心去学。这才是我们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有的态度。

从严管党员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现实需求。现在对党员干部,有的重使用轻管理,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有的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着、护着;有的搞矛盾上交,不敢承担责任,把得罪人的事推给上级,自己当“老好人”,等等。这些都是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表现,也是对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一个单位原则空气不浓,必然导致正气不足、邪气上升,必须下力纠治。

(一)要发挥组织作用。事实证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组织抓最有力、抓组织最管用。只要各级组织的功能发挥好了,党员干部的管理也就能抓好。过去常讲“干部问题不出支部,党员问题不出小组”,说的就是组织力量的作用。长征途中,有29名伤病员在茫茫的草地上掉队了,处在了孤身奋战的境地,面对饥寒、伤病、敌人袭击等种种生死考验,有的信仰动摇了,意志消减了,甚至绝望了。就在这时候,当中有一名共产党员李玉胜,将其他伤病员收拢起来,组建了“草地临时党支部”,他们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出了草地,没有一个掉队,全部到达了陕北,用组织的力量管住了人,凝聚了力量,战胜了困难。以前党员最怕开党小组会。为什么怕?就是因为党小组会上批评很激烈、很尖锐,谁有问题往往被批得坐不住,思想灵魂真能受到震撼洗礼,甚至有的批一次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看,我们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的这些作用往往没有发挥好,甚至被忽视。有的对党管党员的组织优势知之不多、感受不深,重业务轻党务、重行管轻党管;有的常常碍于情面不愿管、瞻前顾后不敢管、方法不多不会管,甚至一味靠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有的党小组管党员、管干部观念淡化、功能缺失,有群众形象地说,党支部的作用就是“学习汇报开个会、发了工资收党费”。党员不把支部当回事,不向组织交实底,不靠组织解难题,党支部对党员批评帮助、管理监督的作用基本消失。在这方面,我们机关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有责任。我觉得,党的领导是靠党支部、党小组来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人,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永远不能丢、永远不能忘。下一步,我们无论抓什么业务都不能忽视抓党建,特别是要用好思想汇报、组织生活会等载体,真正把党员干部管理好教育好。

(二)要坚持较真碰硬。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对存在的问题,是消极回避、上推下卸,还是较真碰硬、一抓到底,最能体现原则性战斗性。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原因在个人,但管理上较真碰硬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原xxx部有个领导干部,多次到地方赌博被公安机关抓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将他领回后,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对他作出处理,还让他自己去“私了”。领导的放任使他更加肆无忌惮,以至发展到为偿还欠下的巨额赌債和继续参赌,先后从下属单位挪用公款85万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单位的领导在作检查时说,“以感情代替原则,以义气冲淡正气,看似袒护了他,实质上是害了他,同时也害了自己。”当前,从我们机关的实际情况看,在执行管党员管干部的纪律上,总体是好的,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有的“怕伤及面子”,下单位检查工作,提前打招呼、卖人情,总结时只讲好话、光唱赞歌,对发现的问题不指正、不汇报;组织考核评比,打人情分,有时发现作弊、弄虚作假的不批评、不制止。有的“怕激化矛盾”,不敢认真较真、尽责担当,生怕捅马蜂窝,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引火烧身”,往往心存顾虑,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问题明哲保身、绕着走。这就要求,各级要注重学法知法,认真学习各项纪律法规,掌握基本要求、明确是非界限,切实提高法规素养、增强守纪自觉;要加强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与社会、家庭、自我监督相结合的整体效能,确保人人在组织之中、在监督之中;要坚持从严执纪,对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三)要硬化奖惩措施。古人讲,“舞弊者得利,则效仿者至;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对有成绩的不奖励,对有问题的不严纠,就不能发挥奖惩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我党素以纪律严明、奖惩分明而著称。黄克功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身经百战、战功显赫,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1937年10月,黄克功对陕北公学一个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黄克功也给毛泽东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回信,支持法院判决,这件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教育了党员干部,维护了党的形象。现在看,党内表彰和奖惩弱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觉得,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既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更要有严明的奖惩措施。下一步,各级要切实扎紧笼子。市委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出台了《围绕解决“三个弱化”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各级要严肃认真抓好执行和落实。要坚持奖惩分明,把争创结果与党员晋职晋级、评功评奖等挂起钩来,切实使党内评先实起来、硬起来;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按照《党章》规定给予处理,立起奖先惩后的鲜明导向。要突出以上率下,坚持严下先严上、严人先严己,从领导抓起、从机关严起,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中为单位和群众做好表率。

作风关连党的形象,关系事业兴衰。领导机关是单位全面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是单位作风建设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必须通过领导机关的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良好形象感召群众、推动发展。

(一)要真抓实干、紧抓快干。真抓实干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紧抓快干的作风决定着工作的效益。我们机关的绝大多数同志,工作是非常敬业的,实干精神比较强,经常加班加点,克服了很多来自生活上的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这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但也有一些同志,干工作静不下心、稳不住神、吃不了苦,习惯于疲沓、拖拉,任务来了挑肥捡瘦,工作拈轻怕重,说到底都是工作干劲、敬业精神弱化的表现。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也都在说,机关工作忙、头绪多、任务重,加班加点,永远有干不完的活,但大家可以观察一下,也不是所有人都忙,忙的总是那几个人,加班的也总是那几个人。大家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同时进机关,三两年之后,能力素质拉开了一大截,有的很快能挑起大梁,有的只能干些边边角角的活,原因在哪里?关键是有的同志经常加班加点,主动在繁重的任务中磨砺锻造自己,能力素质提高很快;反之,有的干工作拖拖拉拉,一项任务很长时间也完成不了,就是完成了也很难成为精品。蒙牛集团职工公寓门口挂着这样的标语:如果你有智慧,请你拿出智慧;如果没有智慧,请你拿出汗水;如果你没有汗水,请你让出岗位。如果没有真抓实干、紧张快干的作风,不要说进步,时间久了在本职岗位上也呆不住。当前,单位工作头绪比较多,各项工作要求很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标准。任务部署了就要迅速展开,上级要求了就马上行动,问题发现了就立即改正,切实有一种“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劲头。尤其是要善于抢抓单位建设发展的有利机遇,用好机遇,加快单位建设发展的步伐。筹划工作要高起点,把目标定在提高战斗力上,不能满足于不出事;完成任务要高质量,切实强化争先创优的意识,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搞建设要高层次,真正对单位长远建设负责,抓一件、成一件,确实做到干一流的工作,带一流的单位,创一流的业绩。

(二)要把住大节、守住本分。所谓把住大节、守住本分,就是踏实做人、老实做人的问题,是怎么管好自己的问题。一要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和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各种诱惑越来越多,不少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迷失了方向,把人生的目的放在了当官、发财、享受上,加上攀比心理、侥幸思想作祟,思想颓废、道德滑坡,在背离党性宗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原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在被查处后说:“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重庆市垫江县原交通局长蒲树培悔过时曾讲:“有那么多人都在收钱,我收受钱财可能不会被发现,也没有人来追究,如果不收就会吃亏”。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如果说要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大家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筑牢抵御各种侵蚀干扰的思想防线;要不断加强学习改造,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始终牢记任职之初、入党之初、为官之初的信念和追求,保持正确的人生轨迹不偏移;要经常对照党章和党纪法规的要求检查反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常除非分之念,防止官升欲望长。二要在用权上守住红线。所谓“红线”,就是政策法规,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反思党内外那些落马的高官,绝大多数都是从权力失守开始的。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海,不遏则滔天”,一旦权力成为满足私欲的工具,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前途也就到头了。江苏省xx局原局长xx乱用职权,“落马”后给自己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友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作为局一级的机关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很多人是想利用你的权力达到个人的目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也是很常见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秉公用权,把权力用在促进单位建设发展上,用在解决基层的急难问题上,用在为民服务上;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定用好权尽好责,防止违规越线;坚持谨慎用权,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胆子太大,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三要在行为上不越底线。现在有的干部不能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不能抗拒“香风俗气”的迷惑,对外交往过多过滥,生活作风不检点,有的甚至是迷恋女色、乱搞男女关系。

党员干部的个人行为关乎品行修养、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个人前途,决不是无关紧要的私事、小事。据了解,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在生活作风上还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去了不该去的场所、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尽管最近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绝不能自认为能够把持得住而心存侥幸。作为机关干部有职位更要有品位,有本事更要守本分,重大节更要拘小节,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控好生活圈、娱乐團和交往團。

(三)要心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关工作的重群众,本质要求是服务。作为xx机关干部,尽管算不上位高权重,但社会上对我们都很尊重。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放下架子,躬身服务。机关大,但不能“口气大、架子大、脾气大”,让下边的同志反感;离基层远,但感情不能疏远;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但不能忘了为基层服务的职责。应该讲,这几年我们在服务群众、帮解难题上下了很大功夫,密切了与基层感情,受到了群众欢迎。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宗旨意识相比,与人民群众需求期盼相比,与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比如,还有个别同志群众观念不够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把正常服务变成个人思赐,甚至把岗位权力私有化;有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搞“小圈子”,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对群众疾苦和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答复不及时、解决不到位,遇事推诿扯皮,有时把小问题拖成老大难。能不能尽心尽力地为基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是衡量一级党委机关宗旨意识和作风形象的重要标准。因此,各级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组织温暖,焕发出更高的工作热情。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最新公安六讲六会心得体会实用九

某某,男,1964年8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入党,大专文化,2014年10月任某某派出所所长至今。在工作中,该同志在上级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派出所全体民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大局,全面加强治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政治素质比较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不断增加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注重把学习理论同研究当前社会发展形势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能够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

二、工作思路清晰,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担任某某派出所长期间,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坚持”的建议,即:坚持政治建警。通过教育引导和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全所民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永葆公安机关的政治本色;坚持制度律警。坚持以制度管人,狠1

抓机关作风、警容风纪、值班备勤、禁酒令、车辆管理等,加强警务公开和外部监督;坚持作风塑警。在全所推行警务公开,公开审批内容、审批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简化手续,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坚持练兵强警。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续在全所民警中开展了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从优待警。坚持体检、保险、补贴发放、亲情探视等制度,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并积极抓好落实,使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同时还积极探索了新时期开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本职工作,采取每日碰头,每周汇报,每月研评,每季总结等制度,促进工作上水平。对所内的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从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入手,在提高立案及时、查处到位、处理公平、执法严明等几个环节上狠下功夫,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定,增强了全所民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他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采取“以老带新”、“现场教学”等办法,提高有关人员工作水平。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联系,工作业绩得到上级的肯定。

三、头脑清楚,肯于钻研,对公安工作比较熟悉。学习刻苦,知识面宽,善于思考和研究问题,指导工作比较得力。除注意学习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政策知识外,还特别注重学习与

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加以运用。组织股室内工作人员运用所学知识,增强了可操作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领导好评。

四、思想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能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为人忠厚老实,办事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对同志一视同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热情高,有较强的吃苦和实干精神。能够在生活上严于律已,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作风民主,善于听取不同意见,遇事能同大家商量研究,不搞一言堂。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在全局同事中有较高威信,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4年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被市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

不足之处:

(1)忙于工作,深入到村和单位调查、研究的不够;

(2)二是对机关干部关心不够;

(3)是在新形势下的工作中,有些问题研究得还不够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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