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上海工匠逐梦篇心得体会报告 匠心筑梦心得(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8 20:45:17 页码:8
上海工匠逐梦篇心得体会报告 匠心筑梦心得(三篇)
2023-01-08 20:45:17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上海工匠逐梦篇心得体会报告一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转让】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为元,(大写):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

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办理。

(一)每预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办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上海工匠逐梦篇心得体会报告二

静安寺迁至今址后,规模逐渐扩大,至元时,蔚成巨刹。寺内有8处名胜,即:三国时所立“赤乌碑”、南北朝时所植“陈朝桧”、原于神僧智严异行而流传的“虾子潭”、南宋仲依所建“讲经台”、沸井浜中突沸的“涌泉”、诗僧寿宁所筑方丈室“绿云洞”、行人取道渡吴淞江的古渡口“芦子渡”、东晋遗存防御海寇的“沪渎垒”。寿宁搜集历代诗人题咏,编为《静安八咏集》行世,静安寺由此声名远播。明洪武二年(1369),铸洪武大钟,耗铜六千斤,上有“洪武二年铸,祝皇太子千秋”铭文,至今呜响大殿,声洪震远。

清初以来,寺屡经兴废。雍正年间,住持孚庵,因寺院田产案胜诉,维护了静安寺的'田产,并勒石记其事。乾隆六年(1741)礼部侍郎麦焕捐款重修大殿。乾隆四十三年(1778)歙人孙思望倡议集资重修殿宇。上海道(长白)盛保又修建寺前涌泉亭,并于寺东建报恩院供僧众居住。寺僧大海,曾将寺内被火焚余的宋代银杏树干,雕成十八尊罗汉及一尊韦驮像于寺内供奉。咸丰同治之际,静安寺毁于太平天国战火,唯余一座大殿。住持鹤峰在缙绅李朝观、姚曦、浙江富商胡雪岩等资助下,于光绪六年(1880)重建静安寺,翌年四月初八寺宇落成,按佛教仪轨举行隆重的浴佛节,四众云集,车水马龙,商贾辐,蔚为奇观。自此形成有名的一年一度静安寺庙会,“三月三到龙华(看桃花),四月八到静安(逛庙会)”遂成为沪上民谚民俗。光绪九年(1883)由李朝观作记、住持鹤峰勒碑,《重建静安寺记》碑文今仍保存于大雄宝殿前壁。

光绪二十年(1894)住持正生于大殿左右两侧增建两座楼房,再次修葺全寺,使静安寺恢复旧观。光绪三十年(1904)在上海南翔建“静安南翔塔院”一座,将静安寺历代祖师灵骨迁葬该院,并建祖师祠,供历代祖师牌位。塔院旁建有僧舍,派专人管理。直到民国年间,尚有七十三间房屋,土地六十四亩。

1930-1940年,志法、志汶先后出任住持,任内无所建树,而寺产纠纷兴讼不断,留下许多后患。1941年,德悟法师继任住持,革弊图新,转向佛学教育,注重佛学研究,曾举办数十次佛学讲座,分别礼请应慈、圆瑛、芝峰、丁福保、赵朴初、蒋竹庄等高僧、大德主讲,同时成立静安寺护法会,会同监院密迦整顿寺务,寺风顿有起色。

抗战胜利后,在住持德悟、监院密迦主持下,在原山门之东,另建一座仿唐新山门,由邓散木(铁翁)题额“静安古寺”。并在新山门前、“天下第六泉”井栏一侧,竖立一座古印度阿育王式梵幢,成为静安寺标志。工程竣工后,又逢四月初八日佛诞及静安佛学院开学,在揭幕典礼上,太虚大师以三喜临门,亲自主持剪彩,拈香礼佛,欢喜赞叹。与会僧俗逾万人,成为当时沪上佛界一大盛事。

在此期间,静安寺还于寺后门向华山路,创办静安小学。于南翔建立静安农村实验学校。该校由持松、白圣、赵朴初、毛效同、顾恒(暨南大学农学教授)五人任董事,由大同法师主持教务。两校经费均同静安寺负担。

{$上海外滩导游词 ·上海南京路导游词 ·世纪大道导游词$}

1947年春,住持德悟、监院密迦委托周孝廉、奚亚夫二律师,联名致函上海市佛教会,主动提出愿将静安寺由子孙剃度制改为十方丛林选贤制。请市佛教会主持推贤选能继任静安寺方丈。同时,静安寺会体僧众也赞同德悟、密迦这一建议,亦函呈上海市佛教会请求改制选贤。于是,上海市佛教会尊重住持德悟法师及全寺僧众愿望,于是年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召集诸山长老、护法居士及全寺僧众,举行会议,一致决定该寺改为永久十方丛林,并公推持松法师为改制后首任住持,兼任静安佛学院院长。持松法师接任时,提出四项要求:“一、静安寺既定为十方丛林,今后住持选举,应由佛教会会同本市诸山代表及本寺两序大众公推,以示大公而杜流弊。二、静安寺应作为佛教文化事业中心,逐渐减少酬应,以期成为纯粹弘法之道场。三、寺内经济应行公开,尽力所及,举办佛教慈善公益事业,以符佛陀救世利生之旨。四、本人潜心内学,不善外缘,重违大众嘱托,除寺内行政大计如需本人主持外,其余事务,概由监院领导诸执事分别负责。所有琐务应酬,幸勿相累。”获得与会者一致通过。持松法师担任住持后,任命白圣为监院,四项规约,得以实施,寺务大有进展。

对于上海工匠逐梦篇心得体会报告三

尊敬的旅客 现在由我带领你们参观这历史悠久的豫园

上海城隍庙坐落于上海市最为繁华的城隍庙旅游区,是上海地区重要的道教宫观,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1403-1424),距今已有近六百年的历史海的城隍庙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142019年后),庙内祭奉城隍神秦裕伯(明太祖敕封秦裕伯为上海县城城隍神)和霍光(汉大将军博陆侯)。清代时香火极其鼎盛,上海的男女老幼,人人皆知城隍庙,上海开埠后城隍庙及其周围地区商贾云集,市场繁荣,到城隍庙可以购买许多生活必需品,特别是一些日用小商品。

上海政府从1991年起,开始把城隍庙市场改建为具有民族传统的现代化大型旅游购物中心----豫园商城。商城内道路较窄,建筑多建造于192019年以前(即清代末年),具有浓郁的中国古建筑的风格和特点,整个商城内小商店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各具特色,顾客熙熙攘攘,保持着中国古老的城镇街市风貌,大凡来上海的中外游客,大都要到老城隍庙走走。在老城隍庙内,汇集了众多的上海地方小吃,绿波廊的特色点心,松月楼的素菜包,桂花厅的鸽蛋圆子,松云楼的八宝饭,还有南翔小笼和酒酿圆子,真可称得上是小吃王国了。

上海城隍庙历史悠久,是上海道教正一派主要道观之一。老城隍庙里供奉着3个菩萨,即护城神秦裕伯、霍光、陈化成。关于他们的传说不一,版本很多。

就说那秦裕伯,一种说法是元末明初,这位被称为“智谋之士”的上海人,为逃避乱世,辞官回到了当时还是个小县城的上海。明朝开国后,朱元璋多次请他出山,才应允入朝。秦裕伯是前朝老臣,又精于世道,很受皇帝重用。朱元璋在他死后封他为上海“城隍之神”。还有个版本是,秦裕伯是元末明初河北大名人,曾在上海住过。传说他是一个孝子,因其母感叹未见过金銮殿,故专门建了一座像金銮殿的建筑。后被人告密,皇帝派员来查,他就连夜将殿改成金山神庙,躲过了一场灾祸。清军南下时,原准备屠城。行动前夜,清军将领梦见了秦裕伯,秦警告他不准杀人,这才没敢下手。因秦裕伯“显灵”,救了上海百姓,故被列为城隍爷。

霍光是东汉时期镇守疆土的将军。永乐年间,上海县正式建城隍庙的时候,知县将位于城中心的霍光行祠迁此。

使上海人真正顶礼膜拜的是第三位城隍爷陈化成。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市民从“陈公祠”中请出了1842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在吴淞炮台战死的江南提督陈化成的神像,供奉在大殿后进,表达了上海人民的抗战决心。

城隍在道教中的意思是指城市的保护神,可见老城隍庙在上海的地位和影响。

至于那城隍庙隔壁的豫园,据说是永乐年间一个在四川任布政使发了迹的上海人潘允瑞为愉悦老亲修造的一个花园。乾隆年间,豫园卖给了城隍庙,改为它的“西园”,园中重建的湖心亭和九曲桥都很有雅趣。这个熙熙攘攘了几百年的花园,如今的热闹喧嚣还是没有一丝减弱。

在豫园对面,一排餐饮店延伸了数十米,都是各式的美食店。老字号“南翔馒头店”卖的小笼包远近闻名,中午饭时间还没到,等着吃小笼包的人就排成了队。再向左拐是一条特色街,平排的两层木制红楼,店门上沿是一色的曲直镂雕连檐,再上面是镂雕的窗棂,顶上是翘角的飞檐。街心还有个连廊,就像架起的第二道门。街道很窄,3米多宽,两旁挂着悬空的“光明居饰”、“景龙轩”、“木梳大王”、“扇”、“茶”等招牌,一路望去,非常醒目。这城隍庙老街虽然不似现代店铺空调宜人、玻璃映照,但其涂满红漆的木雕门面、种类俱全的小巧制作和青石板砖的粗纹路面,却很有一些《清明上河图》里那特有的乡土气息,让人感到亲切。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