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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 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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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 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六篇)
2023-01-08 22:23:4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 工程所需 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生产厂家

1、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物资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材料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以调整后的数量和规格为准,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二条 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进场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 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实行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施工前后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并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规范并符合 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留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 共同负责签字验收并加盖项目公章,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

3、交货日期: ,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构成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进行赔偿。逾期交货一天按该批次货款的3倍赔偿,对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4、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6、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8、乙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乙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

10、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11、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12、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方式及结算方式:

第五条 物资验收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

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乙方所提供的验证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随货同行。并由甲方指定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加盖项目印章作为收货依据及结算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甲方另行给乙方的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5、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6、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7、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八条 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推荐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柳州市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项目采购的招标结果,严格遵守本次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00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2.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诺为甲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

2.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要。

2.3乙方提供产品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并保证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

2.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乙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四、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应商提供需求方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人员参加。采购单位组织验收或采购单位委托质检部门验收,费用由采购单位自理。

6.2具备乙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6.3验收内容包括: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其他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6.4提出异议期限: 年 月 日前。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随机清单等。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8.1结算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

8.2结算期限:

无预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7个工作日内填写《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验收结算书》并通知单位财务在柳州市财政国库收付电子计算机管理系统上提交"授权支付"。

九、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11.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

11.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由乙方按采购合同价的0.1%赔偿。

11.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议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送达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次采购(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书、柳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品及其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经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的价格变更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双方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14.3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乙方转帐资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推荐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根据县委《关于开展案件剖析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我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xxx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观看了我市x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xxxxx》,通过认真学习,对照自身实际,查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往往把学习放一放;对规定的学习内容,往往是会上给同志们念一念,同志们听一听,自己缺乏钻研,也没有对同志们严以要求。二是对廉政形势的分析研判不到位。有时对高标准、严要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不敏感,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大趋势不敏锐,对有些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或心存侥幸。三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运用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轻廉政”现象,布置工作时侧重于业务方面,党建方面的工作相对薄弱。

(二)岗位风险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落实主体责任方法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要以开会、讲话、签责任状、述职等形式落实,指导监督、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不够。二是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不够严格。中共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用党的纪律自我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有时存在身不由己或碍于情面参与其中的现象。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有的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精神,比如,在“xx曲艺之乡”、“xx楹联文化之乡”创建工作中,习惯于按照以往的工作方式进行,缺乏创新精神;在全县文艺工作中,重于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从而忽略了对大面积文艺人才的培养和普及。

(一)理想信念动摇。受多元社会文化思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社会经济利益调整带来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有时存在着思想信念逐渐弱化、对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责任感逐渐弱化的现象。

(二)宗旨意识不牢。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权力对谁负责、权力为谁而用”的问题。

(三)思想认识不高。对于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时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有时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松了过不了关,严了会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抱着于人方便、于己方便的态度,在从严治党上有瞻前顾后现象。

(一)拧紧思想总开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党规党纪为核心,坚持经常性开展中心组学习,参加好支部学习,通过系统学、反复学,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二是增强使命担当。始终对党忠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三是增强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政绩观,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职务上“嫌慢”、环境上“嫌苦”、工作上“嫌累”、待遇上“嫌少”的思想。

(二)当好勤廉表率。一是加强自我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的道理,把握住方向,管得住小节,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交际应酬,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正之风,养成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工作上。二是始终敬畏权力。对权力要有敬畏心,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是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各项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主业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并逐级向一线延伸。

以上是我个人的发言,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帮助。

推荐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推荐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提升。

(一)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一是疫情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和《中共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精神,细化深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实施《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范围、合法性审核程序、备案流程及政府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指导各科室规范文件起草发布程序。年初以来,先后审核各类文件100余份,咨询法律顾问14次,其中出台规范性文件4份、签订政府合同4份。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签订的政府合同合规合法。

(三)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学法工作,制订《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组成员带头学、一月一主题、一季一讲座、全年持续学”方式,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外,每月确定一个法律主题进行学习培训,每季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治专题讲座,全年持续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确保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

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会集中学法1次,法律知识专题学习4次、法治专题讲座1次,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有效提升了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严格按照市纪委以案促改工作通知要求,开展身边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案促改工作,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短信和微信平台发布廉政信息,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局机关纪委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监督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审、绿色制造、市技术改造资金等重大项目申报的评审监督3次,此外,还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人事调整、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的纪律监督,严格按要求走实相关程序。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单位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信息及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载体建设。对我局官网进行优化升级,新设立局长信箱,及时收集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同时拟将官网服务器迁至政务云平台,拟定于7月份正式上线,将大幅提升使用体验与稳定性。对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由服务号变更为订阅号,信息发布频次由每周一次提高到每天一次,大幅提升了对外信息宣传的便利性与灵活性。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

三是不断提升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时效强、效率高、便捷化的特点,及时通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与群众、企业等切实利益相关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主动公开日常工作动态,广泛征集各类意见建议,提升传播力、互动力、服务力。

(六)完善盐业领域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建立各县(市)区食盐库存日征询机制,动态掌握全市食盐库存销售情况。加大对全市各类商超、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哄抬盐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二是加强盐业法律宣传。结合对全市各类商超、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宣传《食盐专营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针对省“放管服”专项审计报告问题工作台账中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的4个问题,结合盐业领域监管及时进行整改,建立执法人员目录库,调整修订《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并通过局网站进行对外公开。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完善内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局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三)认真抓好学法计划落实。严格对照学法计划,按时节点组织开展下半年学法内容学习。

(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培养全体人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五)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筹备做好本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市工信系统中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

推荐政府违法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xx年2月2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厅x x x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问题,

会议纪要范文。参加会议的有省政府办公厅交际处、广东胜利宾馆、市商委、市国土房管局、二商局、市外轮供应公司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会议认为,沙面大街56号首层房屋使用权的问题,是在过去计划经济和行政决定下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早几年曾多次协调,虽有进展,但未有结果。最近,按照省、市领导同志"向前看"、"了却这笔历史旧账"的批示精神,在办公厅的协调下,双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谅互让的原则,合情合理地提出解决这宗矛盾的方案,

经过协商、讨论,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认识。会议决定如下事项:

一、市外轮供应公司应将沙面大街56号房屋的使用权交给胜刊宾馆。

二、考虑到市外轮供应公司在56号经营了30多年,已投入了不少资金,退出后,办公地方暂时难以解决,决定给予其商品损耗费、固定资产投资和搬迁费等一次性补偿费用共95 万元。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广东胜利宾馆负责80万元;考虑到省政府领导曾多次过问此事和省、市关系,另15万元由广州市政府支持补助。

三、省政府办公厅和胜利宾馆的补偿款于1994年2月7 日前划拨给市外轮供应公司。市政府的补助款于3月5日左右划拨,市外轮供应公司应于2月15日开始搬迁,2月20 日前搬迁完毕并移交钥匙。

四、市外轮供应公司原搭建的楼阁按房管部门规定不能拆迁。空调器和电话等2月20日前搬迁不了的,由胜利宾馆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会议强调,双方在房屋使用权移交中要各自做好本单位干部群众的工作,团结协作,增进友谊,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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