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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 南京博物院心得感想(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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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 南京博物院心得感想(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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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一

栖霞山有三峰,主峰三茅峰海拨286米,又名凤翔峰;东北一山,形若卧龙,名为龙山;西北一山,状如伏虎,名称虎山。

栖霞山古迹名胜很多,她的深秋红叶,特别是20__年发现的“东飞天”石窟,成为蜚声海内外的旅游胜地。

栖霞山没有钟山高峻,但清幽怡静,风景迷人,名胜古迹,遍布诸峰,被誉为“金陵第一名秀山”。

尤其是深秋的栖霞,枫林如火,漫山红遍,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素有“春牛首,秋栖霞”之说.

栖霞山驰名江南,因为不仅有一座栖霞寺,更有南朝石刻千佛岩和隋朝名构舍利塔,还因为它山深林茂,泉清石峻,景色令人陶醉,被誉为“金陵第一明秀山”,民间素有“春牛首、秋栖霞”。

山西侧称枫岭,有成片的枫树,深秋的栖霞,红叶如火,登高远望,甚为壮观,景色十分迷人。

栖霞山风景区的第一景是明镜湖,有“彩虹明镜”碑立于湖边,它位于栖霞寺大门西面,面积约3000平方米,是清乾隆年间兴建的,湖中有湖心亭,并有九曲桥与岸相连,造型精巧,向东有月牙池,向前就来到栖霞寺大门。

栖霞寺座落在栖霞山中峰西麓。

南齐永明元年(483年),隐士明僧绍舍宅为寺,称"栖霞精舍",后成为江南佛教三论宗的发祥地。

栖霞寺是南京地区最大的佛寺,现有山门、天王殿、毗卢殿、藏经楼、鉴真纪念堂等主体建筑。

栖霞寺座落在栖霞山中峰西麓。

南齐永明元年(483年),隐士明僧绍舍宅为寺,称“栖霞精舍”,后成为江南佛教三论宗的发祥地。

),唐代时称功德寺,增建了殿宇40余间,规模很大,与山东长清的灵岩寺、湖北荆山的玉泉寺、浙江天台的国清寺并称天下四大丛林。

清咸丰年间毁于火灾。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重建,现主要建筑有山门、天王殿、毗卢殿、摄翠楼、藏经楼等,为南京地区最大的寺庙。

千佛岩在凤翔峰西南麓。

闻名遐迩的“东飞天”就在中102号佛龛中。

南齐永明七年(489年),明僧绍之子与智度禅师合作开凿三圣像以纪念明僧绍。

梁大同六年(540年)三圣像佛龛上出现佛光,惊动齐梁贵族,于是纷纷前来凿石造像,从南朝齐永明二年至梁天监十年(484-511年)逐渐开凿而成。

又据传,栖霞寺创建人僧绍曾梦见西岩壁上有如来佛光,于是立志在此凿造佛像。

他病故后,其子在南齐永明二年(484年)开始与僧智度禅师在西壁上凿佛龛,镌刻了三尊佛像,这三佛合称“西方三圣”,该殿也称“三圣殿”。

所有佛像或五六尊一龛,或七八尊一室。

佛像始有515尊,分凿于294个佛龛中,望之如峰房鸽舍,号称千佛崖。

后来,唐、宋、元、明各代相继在纱帽峰都有开凿,连南朝在内,共有700尊。

佛像大者高数丈,小者仅盈尺。

其中“大佛阁”为开凿时间最早、规模最大的一座石窟,凿于南齐永明七年(公元489年),正中无量寿佛坐像高达12米。

描写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其中含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尾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__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__________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__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______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___月内被依法拆迁的,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描写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三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描写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四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描写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五

南京市最新劳动合同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现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描写南京博物院观看心得体会实用六

古时立学必祀奉孔子,其各地的孔庙,属于国家祀典内容之一。所以孔庙的特点是庙附于学,和国学、府(州)县学联为一体。庙的位置或在学宫的前部,或偏于一侧。

南京夫子庙是前庙后学的布局。孔庙、学宫与东侧的贡院(通过考试来取士的考场)组成三大文教古建筑群。古时候的孔庙有一定的布局形式。

一般前设照壁、棂星门和东西牌坊形成庙前广场,棂星门前设以半圆形水池,称为“泮池”。泮池是孔庙的特有形制,源自于周礼,而夫子庙凿秦淮河为泮池,是唯一利用天名河道作为泮池的遗例。岸北为石栏,有“天下文枢”牌坊,游人至此可凭栏小憩,浏览秦淮河风光。

夫子庙的大照壁位于秦淮河南岸,建于明万历三年(1575年),全长110米,为中国照壁之最。

泮池边的石栏为明正德九年1520xx年所建,现也修饰完整。东有奎光阁,西有聚星亭,象征文风昌盛;庙前广场东西两侧立石柱,上书“文武大臣至此下马”,以示对“至圣文宣王”的崇敬之意。庙门前有“天下文枢”柏木牌坊一座,牌坊后面为“棂星门”,系丈余高石牌坊,六柱三门,中门刻有“棂星门”三字篆文。三门之间嵌有牡丹砖刻浮雕,柱头皆有云雕,形即华表。这是帝王出巡朝圣祀孔的通道,非一般官员百姓所能出入的。平日用木栅栏封闭。

街东西旧有“道冠古今”、“德配天地”两坊,民国以后被拆除。广场左右原有“聚星”、“思乐”二亭。聚星亭重檐六角,夫子庙于1983年复建;思乐亭今移建于东市小广场。

棂星门由三座单间石牌坊组成,石坊之间墙上嵌有牡丹图案的浮雕,中间石坊横楣刻有“棂星门”三个篆字,造型朴实无华。

入棂星门,东西两侧各有持敬门,中间为大成门,又称戟门。在封建时代,每逢朔、望(农历初一、十五)朝圣和春秋祭典,府县官员、教谕、训导学教官由大成门进,士子走持敬门,不得逾矩。下阶为丹墀,东西并立三碑,东为元至顺二年(1331年)封至圣夫人碑,西为四亚圣碑,再西为清康熙修学宫碑记。丹墀左右为两庑,外有走廊通正殿。两庑供奉孔门的七十二贤人牌位。

正中是为“大成殿”,外有露台,是春秋祭奠时舞乐之地,三面环以石栏,四角设有紫铜燎炉,燃桐油火炬,祭祀多在午夜子时,光如白昼。殿内正中供奉“大成至圣先师孔之位”,左右配享四亚圣——颜回、曾参、孟轲、孔汲。殿的东边有小门通学宫。

明清时代的大成门为五间,两侧为耳房,供执事人等休息之用,中为三门,门内陈列戟,东设鼓,西置磬,每逢朔望朝圣和春秋祭典,府县官员由大成门(中门)进,士子执事人等分走旁门。此门与大殿同毁于日军兵火。1986年新建的大成门面宽三间,门内正中有汉白玉屏风,上镌刻“重修夫子庙记”,树立四块古碑,其中齐永明二年的“孔子问礼图碑”是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院内迁至此处的一块重要的碑铭。

入大成门循甬道丹墀而上,便是夫子庙的主殿大成殿。现大殿是按清代同治八年(1869年)的建筑为蓝本修建的,取消了原孔庙的后墙,使之与学宫融为一体。大殿七间,高18米,重檐歇山顶。原殿内正中为“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神位”牌位,两旁配享四亚圣。现殿内有孔子铜像,两旁配有孔子十二弟子汉白玉像。殿前有宽敞的露台,四周绕以石栏板,它是古时祭祀举行乐舞的地方。殿前两侧有廊庑相连,原是供奉孔门七十二贤人和历代大儒,及存放祭器的地方。现改作碑廊,墙上镶嵌陈列当今名流的书法碑石30多块。

孔庙院墙与学宫之间,东西北三面有宽畅的通道,曾种植几百棵柏树,古木参天,郁郁苍苍。那时,在庙外的文德桥上凭栏眺望,大成殿的黄色琉璃瓦屋顶在绿荫丛中显得金碧辉煌,雄伟壮观。殿后为“明德堂”,相传匾额为南宋文天祥楷书,后由曾国藩改为篆书。堂后为“尊经阁”,阁原为教谕讲课讲堂,楼上藏有大量儒教典籍的刻板和诸多圣贤画像。清嘉庆年间又遭战火破坏。

清同治八年(1869年)曾国藩、李鸿章二人相继重修扩建,恢复旧貌。然而,孔庙的主要建筑均于1937年毁于日本侵略军的炮火。解放后,原学宫部分作为秦淮区人民游乐场,“名宦乡贤祠”则改为夫子庙小学;大成殿遗址辟为夫子庙广场。“文化大革命”中,剩余建筑又遭破坏。1983年,政府拨款重建夫子庙古建筑群,主体建筑大致恢复旧貌。

夫子庙两侧的东西市场,原是学宫前甬道。东甬道为学宫正门,门前有坊,上书“泮宫”。坊东为明清两朝状元、榜眼、探花题名牌坊。坊西为会元、解元题名牌坊,坊的背面是武科题名牌坊。东西甬道旁,原各有三祠两署。民国以后废科举,兴学堂,学宫遂渐衰落,祠、署分别改为学校、教育局、图书馆等,学宫甬道也成为摊贩市场,东西市场的名称便从那时开始。

现东西市场于1987年建成,总建筑面积为4400平方米,吸收了我国传统的商业街道的空间形式和尺度,采用明清时代的街市风格,以石板铺地,店铺采用“青砖黛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店、庙、市、街合一,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尊经阁在明德堂后,始建于明嘉靖年间,原为上下两层各五间,清嘉庆以后曾在此设尊经书院,楼上藏书,楼下讲学。1987年重建的尊经阁高三层,18.7米,重檐丁字脊歇山顶,底层五间,二层、三层均为三间。底层辟为“秦淮彩灯馆”,二层为“秦淮文物古迹陈列室”,三层备有茶座,可供游人休息并眺望夫子庙全景。

位于学宫东侧的“贡院”,始建于宋乾道四年(1168年)。它是当时建康府、县学考试的场所,范围甚小。明太祖朱元璋建都金陵,集乡试、会试于此,考生众多,不敷应用。明成祖永乐年间在此重新兴建,贡院始具规模。虽永乐十九年(1420xx年)成祖迁都北京,但此地仍为江南乡试所在地,清承明制,一如其旧,道光年间曾重新修建。咸丰年间文庙、学宫俱遭兵火,贡院却独能幸存。同治时又重扩建,范围更大,考棚号舍有2万余间,居中国各省之冠。

当时贡院东起今姚家巷,南至贡院东等和贡院街,西至贡院西街与夫子庙隔街相望,北至今建康路。整个贡院成正方形,内有号舍(俗称考棚)20644间,一人一间,每次考试可容纳2万多人。当时贡院正门在今永和园及秦淮剧场之间。

大门外街之东、西各有木牌坊一座,即东、西辕门。大门外东西有石狮子一对及两座石牌坊,轴线上有门三道,分别称“贡院”、“开天文运”及“龙门”。

龙门后依次有明远楼、至公堂及戒慎堂。堂后有门,门后有飞虹桥。桥之南属外帘,飞虹桥是内外帘的分界线。最后为衡鉴堂,是主考官阅考卷、评定名次的地方。考试期间内外帘分隔很严,不得擅自出入。整个贡院四周围以高墙,墙外为街道,街道另一边为店铺民居。自光绪三十一年(1920xx年)废科举后,贡院即闲置无用。民国7年决定拆除贡院,开辟市场,只保留了明远楼、飞虹桥和明远楼东西少数号舍及明、清碑刻22方。

明远楼始建于明永乐年间,清道光年间重建。平面正方形,三层木结构建筑。底层四面为墙,各开有圆拱门,四檐柱从底层直通至楼顶,梁柱交织,四面皆窗。登临四顾,整个贡院一目了然。它是考试期间考官和执事官员警戒、发号施令的地方。明远楼内已辟为科举制度陈列馆——江南贡院历史陈列馆,展出了100多幅反映中国科举制度的珍贵文献资料、图片,并按原样复建了40间号舍。原安放在贡院内的22方明清碑刻,现集中陈列于明远楼东西两侧,它是研究明清贡院建制沿革和科举情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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