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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 企业纳税实务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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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 企业纳税实务心得体会(7篇)
2023-01-09 03:41:11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成功只代表过去,如今,在城市化、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及加入wto的效应带动下,xx集团已经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正面临着难得一遇的战略机遇期。在这新一轮的发展过程中,随着阿芙拉型11万吨“枫林湾”和“松林湾”的投入运营,我们中海油运正向着大型化船队不断迈进,并在世界航运界充分发挥着自己的综合竞争优势,我们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攀登新的高峰。

对于我们群工部而言,恪尽职守,那是义不容辞,如何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服务好船舶及丰富机关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才是真正将自己融入了企业的新发展中。

在群工部成立的短短一年里,我们先后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虽然我们员工同专业选手的水平有一定差距,但在比赛中队员间所展现出的那份勇敢、信心与团结却感染着我们身边每一个人。血与汗的交融,会聚成队员对胜利的渴望,对队友的信任与负责。机关员工“我和祖国一起远航”的歌咏比赛,更是将油运职工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职工凝聚力的不断加深更令我们感到今后身上的担子又重了。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船舶的不断更新换代,更好的为船舶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仅有一流的硬件设施,而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软件,那建设世界一流航运企业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我们正是看到这一点,船舶劳动竞赛的开展如火如荼,海上图书馆应运而生,船舶英语培训班先后成立,加强与船舶的沟通与联系成了服务船舶的纽带。

为了使公司在新一轮的发展中,实现船队结构调整。平日里,工作中我们油运职工旰食宵衣,不辞辛劳,贡献着自己的每一份力量。作为群工部的一员,我们将为奋战在运输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创造出最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提供质的服务,这将是我们未来工作中的重点与起点,并将逐步完善。

放眼于当今的中国,是要提高国际竞争力,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缩小来看,对我们xx油运群工部而言,则是要以科技化带动人才化,以人性化带动管理化,以这对我们就提出了更高地要求,也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在这样一个新形势下,我们要不断创造新的起点以适应社会的变迁,时代的更替,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与技能,以同步于时代的思路,去灌输于自己的工作学习之中,令自己永远走在社会的最前端。

此时此刻,我们xx集团象冉冉升起的太阳,绽放出无限的光芒,象一艘航行在浩瀚大海中的巨轮,乘风破浪,向着胜利的彼岸进发。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让我们共同努力,上下齐心,趁着中海发展的春风,站在新的起点,谋求新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航运企业而奋发图强,为xx集团创造更辉煌的明天而奋勇当先吧!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一、目的:

鉴于企业的特点及管理的需求,在公司《绩效管理制度》中,重点强调了《每月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并作为重点的考核项目。为了对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性的支持,逐步规范工作计划的管理,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为完成年度各项经营计划提供保障。

二、适用: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管理岗位。

三、责任:

1、工作计划管理的职能管理责任为公司企划部。

2、工作计划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为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工作计划管理在分管系统的责任为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

4、工作计划管理的总负责人为总经理。

5、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员级以上)的员工、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整体每月都必须制定月度工作计划。相应管理岗位的员工对于工作计划的管理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程序:

工作计划制定的程序是:

1、各管理岗位员工先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2、各管理岗位员工(包括部门负责人本人)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形成本部门的月工作计划。

3、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完成后,由各系统分管副总经理主持进行汇总、平衡,甄选出具有共性的、重要的、急办的;且需要系统整体配合的,或需要与其他系统(或部门)协调的;公司本月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形成分管系统的月工作计划,即副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4、根据同样方法,由总经理督导,企划部组织,选出共性、重要、急办,且需要各部门整体配合的;工作,或需要与外部协调且需要公司层面沟通的;月度或年度总体计划但需要在本月完成的工作,形成公司整体的月工作计划,即总经理的月工作计划。

5、各岗位及各级的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否则视为无效。

五、内容:

为了尽快规范和完善公司工作计划的管理,公司暂对工作计划的总体内容做硬性规定:

1、按照规定的模板填写。

2、按照规定的工作项目分类比例安排。

3、暂规定每月工作计划的工作项目原则上必须有十项。(但不是流水账式的普通日常工作)

4、在各岗位的每月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2—4项,关于岗位工作的创新项目(包括制度、建议、方法、流程等)必须有1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5、在部门的每月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3—5项,关于部门基础建设(包括管理、制度、流程、技改、建议等)的工作必须有1—2项,公司月度必须完成的工作由本部门负责组织(或协调)的3—5项,需要配合其他部门的1—2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6、副总经理(系统)的月度工作计划同上。

7、在公司每月度的工作计划中,重点工作要求要有3—5项,关于公司基础建设的工作(包括文化、管理、技改、基建、投入等)要有2—4项,公司战略规划或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必须在本月完成的1—2项,其他为每月必须完成的工作。

六、要求

1、工作计划的制定及管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栏由本人签字,审核栏由直接上级签字,批准栏由间接上级签字。

2、工作计划在制定中,经过两次(含)以上调整未被批准的,不能参与本月绩效考核,即本月绩效考核为零分。

3、各项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月工作计划》表中规定的期间,定期进行检查、沟通或调整,以保证工作计划能顺利完成,同时也体现工作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各项检查均要形成相关纪录,相关记录的检查和处理结构必须逐级上报,直至总经理。

4、重大检查和处理意见(或有争议的)需报每周的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5、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期完成后,要在下月初按规定时间进行总结和评价,由企划部统计、汇总形成分析意见和各项考评结果。

6、每月各项工作计划执行的特殊情况(重大和特殊的奖罚)的总结和考评结果及处理意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要向全公司进行通报或公示,以体现考评的公开、公正、公平。激励员工的进取精神。考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七、工作计划管理的工作由总经理亲自主持,企划部具体组织,各系统、各部门负责人重点操作。

各管理岗位员工要全力配合,其配合的程度与其结果是相关的,所以也在考评项目中。

八、具体的操作程序,按《月度工作计划管理流程》执行。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

“家”这个字在我们的心中都不陌生甚至是非常的熟悉,因为有了家,生活才变得有趣;有了家,工作才能顺心;有了家,才懂得什么叫关爱,什么叫珍惜。家是我们拥有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空间的地方,也是我们无论身在何处甚至异国他乡,却经常能想起甚至在心里永远也放不下的一个地方。“家”让我们多了一份情感,多了一份思念。

刚才所说的,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家,但是在浩瀚的社会里,在这繁杂的环境当中,我们还拥有另外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那就是我们在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为之奋斗、为之努力的企业。,就是这样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一年前,当踌躇满志的我,带着美好的憧憬来到, 看着忙碌而步伐匆匆的人群,体会着x人为建设一流4s店扎扎实实的奋斗精神,感受到一种收获的充实、一种奋斗的满足,深深感受到企业发展的蓬勃生机。一年多以来,我与同肩并战的同事们亲历了公司的变化,尝到了几多奋斗的艰辛,也品味了多少成功的喜悦。在严峻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公司的起落时时牵动着每个歌颂企业的演讲稿人的心。

市场经济有太多让人迷惑和痛苦的现实,在纷乱的竞争中,无论公司还是个人,都感到压力十足,都不情愿地又不得不展开竞争中的角逐。可是个人的前途、名利的诱惑,还是造成了公司人才的流失,在这巨大的压力下,我也曾想用简单急躁的方式对待我的工作,可是每当我平静下来后,更加坚定我与企业同命运共呼吸、永远忠于企业的决心。爱岗敬业是人类社会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 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爱岗敬业的人将是企业战无不胜的核心力量,爱岗敬业的精神更是企业发展的灵魂所在。

虽然我的工作岗位很平凡,我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我是那么默默无闻,我也是那么容易满足。每当我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一件任务时,听到同事、领导那一声声“辛苦了”的亲切问候,我的心头总是溢满巨大的幸福感,仿佛平日里所有烦恼和劳累都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同时,也为自己能为公司做出自己力能所及的贡献而自豪。领导的关怀、同事的支持更常常激励着我、规约着我,去认真对待每一天的工作,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能充满激情,都能充实而非平凡地度过,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什么快乐能与之相比呢?忠诚于事业就是忠诚于自己,责任与荣誉并存,这是对我们企业文化最深刻的注解和阐述。

在这个大家庭里,有很多的成员,来自全国各地。因为这个家,为了一个共同的梦想,我们在这里相遇、相识甚至相知。小家里我们拥有了亲情和爱情,而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却拥有了最广泛的友情。

当我们在为企业努力工作的时候,公司也在不断的关注着我们,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和比赛,为的就是让我们能在比赛这种氛围当中不断的充实自己的技术,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让自己得到充分的锻炼和发展。公司给了我们发展的平台,我们更应该抓住这种机遇努力向上,奋斗不仅仅是为了公司,更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

每当我们情绪低落、思绪不宁的时候,领导们总会及时找时间和我们进行沟通并了解情况,在公司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能及时安下心来工作,这也让我们心里自发的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当中,会让大家觉得过的比较平凡,为了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公司还举办了各种活动,篮球比赛,歌唱比赛、羽毛球赛、拔河比赛包括演讲比赛等等。每次的活动内容都不尽相同,让大家有一种熟悉感之外,还带给大家一种未知的神秘感,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让我们展示了自己的才华,同时也让我们懂得了团结的力量,把这种团结的精神和在比赛当中勇于拼搏的精神用到工作中去,便是将自己的事业又往前迈出一大步。这便是“家”带给我们的,用一件事情,用一种方式让我们自己体会到它内部真正的涵义,然后把它衍生出去,应用到合适的地方,它让我们学会了在工作中如何奋斗、如何成长。

当我们一开始接触新家时,会感到些许陌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感受到了这个家庭对我们的关注、关心、关爱,让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温暖,让我们在家的关怀下不断的成长,这就是我们温暖的家所能带给我们的一切。

站在今日的辉煌,我们翻开的重重历史。在建店1000多个日日夜夜里,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挫折,然而正是这1000个昼夜,才铸就了今日的辉煌,铸就了今日的!成功只能代表过去,如今,在城市化,消费升级和科技发展的效应带动下,已经进入新一轮的发展周期,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也是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利用集团的优势提高我们综合竞争优势。我们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攀登新的珠峰。

谢谢大家!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以德为先”之树常青》。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条河,那么德便是那堤岸,无论河水再汹涌,都不会超越自我的界限;如果把人生比作夜空,那么德便是那北极星,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不会迷失行进的方向;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次旅行,那么德便是那绿荫,无论旅途多么艰辛,都不会使我们产生倦意。从三聚氰胺夺去婴儿的生命到双汇火腿瘦肉精的检出,从毒馒头引起关注到地沟油上了餐桌,从彭宇案的水落石出到小伊伊事件的人情冷漠,一次次的道德滑坡事件拷问着我们的心灵。我们是否早已冲破堤岸,使得欲望的洪水泛滥;我们是否早已找不到北极星,使得利益的魔鬼作乱;我们是否早已看不到绿荫,使得黯淡的荒沙弥漫。道德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进行的保障,更是一个人追逐梦想、实现梦想的后盾。蒙牛集团牛根生先生有这样的用人原则“有德有才,破格录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有才无德,限制录用;无才无德,坚决不用”,可见德在我们的工作中是多么的重要。

今天我想用一棵大树来比作我们的工作,而感恩之心是滋润大树茁壮成长的土壤,诚信之道是保证大树吸收养分的根基,规范之准绳是支撑大树抵御风寒的枝干,效率之意识是保障大树枝繁叶茂的甘露,我坚信:只要我们时刻存感恩之情,怀诚信之心,做规范之事,行效率之举,必将为我们的工作锦上添花。

“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我们要勤于培育感恩的土壤。工作缺少了感恩,也就缺少了凝聚力,缺少了培育良好环境的氛围。经过国家的迅速发展以及老同志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才有了今天蒸蒸日上的局面。我们要感恩国家良好大环境的支撑,感恩公司老同志的辛勤付出,感恩全体员工的齐心协力,感恩今天的来之不易,以感恩之情投入到自身的工作中去,为烟草事业垒上属于自己的那块砖。

“言不信者,行不果”,我们要勤于牢固诚信的根基。想必我们都听过“得黄金百两,不如得季布一诺”的谚语,是说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非常讲信用,因此结交了许多友人。后来,他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的旧友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于祸殃。古往以此,今亦此,一个人失掉诚信必将会孤立而行,一个企业失掉诚信必将淘汰于市,一个国家失掉诚信必将寸步难行。我们一定要养诚信之气,固诚信之基,做诚信之人,铸诚信之企业。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勤于扶植规范的枝干。处事讲原则,做事讲程序,这是保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职业操守。工作中严格守法守规,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廉洁自律,恪守从业底线,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对我们每个人的基本要求,更是衡量我们能否经得住风浪考验的试金石。

感恩的土壤需要我们共同培育,诚信的根基需要我们共同牢固,规范的枝干需要我们共同扶植,想必再加上效率甘露的滋润,“以德先行”的大树必将枝繁叶茂,为我们撑起无限绿荫。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坚信:在工作中我们只要以德为先,就会充满激情,斗志昂扬,乘风破浪,我们烟草事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你们好!

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我的另一个家》

“家”这个字在我们的心中都不陌生甚至是非常的熟悉,因为有了家,生活才变得有趣;有了家,工作才能顺心;有了家,才懂得什么叫关爱,什么叫珍惜。家是我们拥有的第一个属于自己空间的地方,也是我们无论身在何处甚至异国他乡,却经常能想起甚至在心里永远也放不下的一个地方。“家”让我们多了一份情感,多了一份思念。

刚才所说的,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家,但是在浩瀚的社会里,在这繁杂的环境当中,我们还拥有另外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那就是我们在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为之奋斗、为之努力的企业。这样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另一个家。

在这个大家庭里,有很多的成员,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因为这个家,为了一个共同的梦想,我们在这里相遇、相识甚至相知。小家里我们拥有了亲情和爱情,而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却拥有了最广泛的友情。

因为我们来自五湖四海,很多人离家乡很远,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家,世人常说,“每逢佳节倍思亲”,特别是在中秋节这个团圆的日子里,很多的员工因为路太远而不能回家和亲人相聚,因此,公司便安排了一些列的活动来丰富大家的过节气氛,不仅仅举办了中秋晚会,而且还邀亲了员工家属来到参观并和自己的亲人相聚,这一点一滴,都无不在感动着我们。

在我们生病、受伤的时候,公司也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们的健康情况,当我们受伤无法工作的时候,公司不仅让领导去慰问,还送去营养品,让我们好好养伤,争取早日康复。

当我们在为企业努力工作的时候,公司也在不断的关注着我们,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为的就是让我们能在比赛这种氛围当中不断的充实自己的技术,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让自己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和发展。公司给了我们发展的平台,我们更应该抓住这种机遇努力向上,奋斗不仅仅是为了公司,更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梦想。

每当我们情绪低落、思绪不宁的时候,领导们总会及时找时间和我们进行沟通并了解情况,在公司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能及时安下心来工作,这也让我们心里自发的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当中,会让大家觉得过的比较平凡,为了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公司还举办了各种活动,篮球比赛,歌唱比赛、乒乓比赛、拔河比赛包括演讲比赛等等。每年的活动内容都不尽相同,让大家有一种熟悉感之外,还带给大家一种未知的神秘感,这也让我们都有很高涨的情趣去参与活动。不仅如此,还积极组织我们参与到街道的各项活动中去。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让我们展示了自己的才华,同时也让我们懂得了团结的力量,把这种团结的精神和在比赛当中勇于拼搏的精神用到工作中去,便是将自己的事业又往前迈出一大步。这便是“家”带给我们的,用一件事情,用一种方式让我们自己体会到它内部真正的涵义,然后把它衍生出去,应用到合适的地方,这便是公司这个家长给我们的启发,它让我们学会了在工作中如何奋斗、如何成长。

谢谢大家!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合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年月日

2022企业应纳所得税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第××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方式)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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