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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 银行资产配置心得体会感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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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 银行资产配置心得体会感悟(五篇)
2023-01-09 04:52:07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根据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按_____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以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为抵押物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房屋消费贷款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贷款服务向银行申请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二、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房屋产权明晰、对房屋享有权利的关系人知悉并同意办理贷款手续,不存在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所引起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甲方同意为办理贷款根据乙方或银行要求办理公证等手续、到房屋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 甲方同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贷款服务费,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a贷款服务费:期望贷款额的______%即___________元;b评估费:_________元;c公证费:根据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确定;d权证费:____________元;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 如办理贷款过程中借款人撤销贷款手续的,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2、 因银行贷款政策调整致贷款申请未批准的,乙方扣除评估费和300元成本费,退还其余费用。

3、 甲方批贷后暂时不用放款等情况下,甲方依然要履行本合同,全额付贷款服务费给乙方。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贷款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担保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和银行贷款抵押资产变现难问题,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促进企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围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的合作,应以自愿与合法为基础,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控制风险、讲究效益、探索发展、稳健经营的原则,并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理分担风险的前提下,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甲方愿在全省范围内为乙方对符合贷款和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为信用保证,而非抵押保证或质押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一般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在全省范围内积极为甲方推荐信用良好、资信等级高的贷款客户,促进甲方业务的开展和降低甲方担保风险。

第五条信用担保对象的范围为在我省注册的各种类型企业和各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应遵循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全省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符合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的、能扩大财政税源、安置就业以及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项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条信用再担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范围内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凡是单笔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贷款项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担保的贷款项目,担保机构须向甲方申请再担保,按照甲方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再担保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再担保责任,乙方按照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可开展授信再担保业务。在贷款担保中,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限额贷款内,自行决定担保机构,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或在履约担保中,担保机构在甲方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担保项目,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七条信用担保合作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对甲方同意担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

甲方可委托乙方开展授信担保业务。授信担保额度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但单笔授信担保额度,每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三章担保额度与风险承担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责任实行总量控制,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甲方承诺对各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30倍;对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10倍,以上两类担保责任合并计算。

第九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仅对乙方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同时实行比例担保。原则确定:再担保项目,甲方、担保机构、乙方按4:5:1的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担保项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具体担保比例按照《再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存入一定数额担保保证金。

二、甲方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业务项目有审核的权利,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利不予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将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担保机构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贷款。

四、对乙方推荐的符合担保条件的贷款,甲方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再担保或担保。

五、甲方提供的贷款担保方式以具体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六、在贷款到期6个月后,借款企业仍未偿还乙方银行贷款本金,属担保贷款,由甲方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属再担保贷款,由担保机构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甲方按《再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机构代偿通知书向担保机构履行再担保代偿。

七、甲方应定期对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被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资金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及时与乙方贷款银行协商提出预防风险的措施。

八、双方同意甲方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法人登记及年检手续、验资报告、管理制度、报表、税务登记等)后,不需每笔担保再提供同类资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担保明细表和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

九、甲方承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协调、促进全省各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共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贷款再担保、担保有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乙方有关规定的,有权利不予提供贷款。

二、乙方将符合贷款基本条件、风险较小的贷款担保项目推荐给担保机构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

四、乙方愿意给予甲方再担保、担保贷款以规定范围内的最大便利。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业贷款成本。乙方对甲方的存款给予优惠利率,比照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执行。

五、乙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包括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未能履行贷款合同规定义务的企业,乙方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企业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要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在甲方对具体项目的保证期间,发现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有关重大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六、乙方承诺当受保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乙方应于逾期日起1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催收或办理贷款展(转)期手续。贷款逾期时,乙方愿意给予担保机构和甲方6个月的追偿宽限期,期满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本金,乙方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机构或甲方提交代偿通知书,并分担《担保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业偿还乙方贷款后,乙方承诺积极配合担保机构和甲方共同对借款企业进行追偿。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诺将及时准确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给甲方。乙方承诺自觉配合执行甲方对再担保、担保项目设置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日常检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据甲方具体情况给予贷款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协议为基本合作框架,对再担保与担保业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经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条款修订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关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借款人(甲方):

证 件 类 型:

证 件 号 码: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邮 编:

贷款人(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邮 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信、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乙双方借贷关系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 。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个月。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a、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到期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

b、 本金□按月□按季(择其一)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季计收□按月计收(择其一),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____日;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

c、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d、 按月等额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

e、 递减法还贷本息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等额偿还借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减少而逐月递减,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每月等额归还本金: 。

第一次归还利息: 。

利息逐月递减额为: 。

f、 其他方式: 。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a、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b、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 (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c、 其他方式: (注:填写时请注意与第四条中选择的还款方式相对应)。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

第五条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不足十五天的按半个月计收贷款利息,超过十五天的按一个月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借款展期

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生产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依本合同或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 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等全部费用;

(2)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 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利息;

(4) 清偿甲方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甲乙双方之间存在多笔已到期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权决定甲方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的顺序。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需提供担保的,须由经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由担保人与乙方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质押等手续。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划款授权

一、 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 项账户:

a、 甲方开立在 银行的帐号为 的账户。

b、 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 帐号为 的账户。

二、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条逾期和挪用

一、 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二、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三、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四、 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五、 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 甲方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或经营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和/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注册资本减少或未按时缴足、抽逃资金、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2) 甲方提供的资料存在隐瞒或重大失实,或在贷款申请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 甲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兼并、联营、托管(接管)、对外投资、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租赁经营、重组、转赠、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或企业产权组织形式变更行为;

(5)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减少注册资本,或以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主要资产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进行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承担重大负债的活动,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6)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工商登记事项,没有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没有在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财产等发生变化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的);

(7) 甲方有偷逃税等违反税收征管的行为,或被行政机关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

(8) 甲方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被宣告破产、歇业、解散或被撤销情形;

(9) 甲方与他人签署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或协议,或签署对甲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10) 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

(11)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或归还任何一期到期本金;

(12) 甲方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务到期而未清偿或未及时清偿;

(13) 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14) 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

(15) 甲方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或批准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16) 甲方提供的借款担保出现风险(包括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和履约能力严重下降、未经乙方同意在担保物上设臵新的重大负债或他项权利、担保物毁损、灭失、被冻结、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及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情况等),而甲方又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的;

(17)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或出现其他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甲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 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3) 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清偿;

(4) 行使担保物权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 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甲方为自然人的,乙方还有权检查监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甲方应当按时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资料。乙方对甲方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应当保密(应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报及内部通报的除外)。

第十三条乙方执行利率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贷款发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 甲方已按双方约定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3) 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4) 发放贷款前,未发现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违约事件;

(5) 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任何一项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迟延、中止或终止发放贷款,乙方应在上述条件全部满足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自放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起计算)以每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违约天数超过15天,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以且仅以前述按15天计算的违约金为限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需签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担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记机关(若有)各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二、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三、 甲方承诺,甲方对乙方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甲方股东对甲方的借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 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九条 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章): 法定或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贷款客户资产配置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

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在保险期限内,购房人还贷完毕,由贷款人出具证明,贷款人的保险权益丧失,保险人出具批单,保险人继续负责本保单项下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出诉讼。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

保险财产限于被保险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含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商品房),包括被保险人购买的商品房中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在销售合同中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但该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不属于本保险财产范围。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和费用支出,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①火灾、爆炸、水管爆炸;

②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流石、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降;

③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④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中,为防止其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⑤以及为减少损失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①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②核子辐射或各种污染;

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④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⑤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的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所引起的费用。

3、保证期限:自投保次日(一般从入住之日)12时起到保单约定的终止之日12时止。

4、财产保险费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即所购房款)×0.56%×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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