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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教育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 执法局培训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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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教育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 执法局培训心得体会(2篇)
2023-01-09 07:02:22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执法局教育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有错必改、违法必究,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整改隐患刚性问责,破解难题服务决策,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指示,组织对今年以来我局所有警情进行梳理排查,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倒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增强依法打击犯罪能力,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我局领导和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重点查纠整改以下突出问题

(一)对群众报警置之不理,不按规定处警受案,符合立案条件而未及时依法立案、不破不立,虚假立案、拆分案件、升格降格立案等;

(二)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系统,隐案、瞒案;

(三)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越权管辖、违规立案、借助刑事立案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四)立案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不按规定履行告知、送达、书面通知、复议复核等法定

程序,违规使用立案、管辖、回避、侦查取证等法律文书;

(五)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违规撤销案件,以刑事和解代替结案、违规中止侦查;

(六)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不够,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不应当立案意见不认真回复执行;

(七)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我局要紧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专项治理,立足自查自纠,强化领导责任,全程督导检查,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我局制定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局属各相关警种部门制定条线治理方案。我局根据统一部署,发动全警参与,加强立案业务培训,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机构、检察机关等部门的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7月底)。我局各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全面梳理现行不利于如实立案的考评项目指标,对不科学、不合理的指标予以调整,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机制上推动依法如实立案。集中力量组织对今年前4个月刑事警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局主要领导挂帅,紧紧抓住基层派出所和治安队、经侦队、刑警队等重点警种,通过调阅11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法,摸清警情及立案的底数,主动发现自行查纠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列明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市公安局将组织对部分县级公安机关立案工作进行重点抽查、蹲点解剖、点评通报。同时,对新发警情的立案情况跟进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边治边犯。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针对问题症结,逐一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三)抽查整改阶段(8月初—1月底)。我局对局属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抽查核查,严格督促整改。每个月组织抽查上个月11警情不少于1起,并结合实际重点抽查侵财、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案件的办理情况。对辖区治安复杂,在接处警、受立案环节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不高的基层所队,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市公安局对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县级公安机关落实重点帮扶、蹲点解剖,并组织开展异地互检活动,对已引发信访事项、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责任倒查。我局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疑难复杂问题或重大事项,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要坚持边纠边建,加强对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修订完善受立案方面的相关制度规范,有效解决基层接处警、受立案、侦查办案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市公安局将结合督导检查情况,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调度会,推广先进典型。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初—12月底)。我局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工作

实际成效。对在专项督察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公安局将进行总结表彰,工作不力的县级公安机关要到市公安局说明情况、作出检讨。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邵阳县公安局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松能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明芳和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跃明任副组长,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指挥中心、政工室、纪监室、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消防大队、网安大队、监管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察大队,由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陈友良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我局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专题研究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相关部门警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日常协调指导督办,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打好如实立案、规范立案、依法立案这场攻坚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副督察长邓跃明要积极协助督察长申松能履职、勇挑重担,其他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对疑难复杂、长期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集体研判、集中攻坚。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四项建设”评估、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严重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民警,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密切警种协作。警务督察大队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负责的重要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警种的工作优势,把督促检查贯穿专项治理的始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督促检查、警务评议、网上督察、责任倒查,建立销号挂账、定期通报等制度,督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推动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强化刚性执行,提升整体执行力。基层派出所、经侦、治安、刑侦、消防、交管、禁毒等部门要实事求是地清理排查、建立台账,认真自查自纠,如实反映情况,加强条线业务指导、集中抽查,加强协作配合,并把此次专项治理与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非法集资等重点问题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以推进如实立案为切入点提升打击犯罪的整体能力。相关警种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立案标准,加强立案培训指导,梳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法制大队要结合案件审核、个案核查、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指挥中心要加强接警、布警工作,完善警情流转、统计分析、跟踪指导督办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强刑事案件统计月报工作,对相关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及时把握工作走向,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统计工作机制。宣传、网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应急处置,把握宣传口径,严防引发炒作。纪检监察室要对12389举报平台受理的涉及立案方面举报投诉以及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法制、经侦、治安、禁毒、刑侦、网安、监管、交警、消防大队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条线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行开门治理。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探索建立公安机关立案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联合检查调研,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要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及时对移送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决定立案,对不涉嫌犯罪需要行政处理的案件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要有序引导群众积极报案,进一步畅通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

组织回访走访当事人,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开展警务评议,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公安信访等部门要及时对立案方面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转交督办,定期汇总分析通报。

(四)落实治理责任。要针对立案问题敏感复杂的情况,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请示汇报,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严防引发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新要求,对违法利用立案职权导致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案件,要及时倒查剖析,导致国家赔偿的,应当依法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要严格把握追责政策,专项治理工作前发生,情节较轻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说明情况、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般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推诿、自查自纠不认真,执法腐败、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从速查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完善制度机制。要针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加强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改革受立案制度,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接处警、受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等执法操作流程标准。要优化公安机关办案环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取消“拘留数”、“逮捕数”、“破案率”等不科学的考评指标,使考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要大力推进网上办案、执法公开,健全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推进警综平台、办案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受立案工作智能化、公开化水平。

最新执法局教育实践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领导高度重视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党小组必须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视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各中队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有力推动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展开。

教育为先,深入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和主题实践等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执法人员思想及业务教育,筑牢思想防护墙,编织思想教育防护网,提高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廉洁从政、推进工作上获得成效。

强化廉政教育,在构筑思想防线上见成效。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改进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应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心教育、党的良好传统和风格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打牢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执法党支部每个月都要组织开展多种风格、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既有规定动作,又要在形式上进行创新,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认真解决思想风格、学习风格、工作风格、领导风格和生活风格等层面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和执法队伍风气、风格的进一步好转。

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将生态环境执法的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具体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结合起来;执法党支部要定期开展法规道德教育、廉洁自律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队伍政风、行风建设,杜绝一切行业不正之风。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六项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坚持政务公开,将环保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自由裁量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六项制度,特别是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记录仪该配备的必须配齐,确保每个中队两部。绝不可故意给企业传递错误信息,将自由裁量权作为个人非法敛财的工具。要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和服务行为,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的生态环保铁军形象。

环保执法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执法监察科廉政(执法)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和辖区内发生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二)查办土地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案件。

(三)负责本局执法办案情况的信息统计、分析,按规定上报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案件的立案、销案。

(二)巡查督导过程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线索的处臵。

(三)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的适用。

(五)自由裁量权的使用。

(六)扣留罚没款物的管理。

(七)上级批转、本级受理、监督检查或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处理。

(一)瞒案不报、有案不立、擅自处理案源等情况导致案源流失;不按规定程序立销案。

(二)伪造证据,导致该行政处罚违法或不当;取证不全不足,导致案件无法定性量罚。

(三)随意改变行政处罚定性、种类、幅度、大案小办、小案重罚或不予处罚等;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不按规定监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等。

(四)擅自截留、挪用、私分、私放、出借罚没物或者变价款;擅自处理罚没财物;将罚没财物变相低价处理给当事人等。

(五)巡而不查、查而无果、违反规定使用简易程序。

四、廉政(执法)风险等级:

a级

(一)严格审批程序。立案、销案的采取履行审批手续,立案、销案、对案件线索的终止调查必须上报主管局长、局长直至局长办公会审批。建立案件线索处臵台帐。对案件来源、批转及处臵结果进行登记,部门领导要签字把关,局防范办每季度监督检查。

(二)严格执法监督。坚持2人以上办案,调查结果办案人员分别签字,互相监督,互相把关,办案领导对调查取证的过程和内容进行把关,和知情人、举报人核实相关情况。

(三)坚持集体定案。坚持法律法规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的集体研究制。

(四)严格罚没款物管理。对扣留罚没款物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进行严格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公款私存、截留截挪用。在做出解除封存,上缴财务科处理时,主管局长要负责查验核对。对销毁物资,由2人以上签字,主管局长到场。

(五)坚持定期监督。局防范办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集体定案案卷,扣留物资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案件回访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形成报告,对未落实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六)坚持对外公开。对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在结案后5日内通过流动公示栏对外公示。每年定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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