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四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09 09:07:46 页码:12
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作文(四篇)
2023-01-09 09:07:4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承建甲方的建筑工程,为保证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安全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水利工程议标合同范本的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

四、四、工程图纸: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造价(按预算价的95%大包干):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按图纸及有关修改通知对数后图纸大包干完成工程量。若确有变更则按实际工程量签证结算,并按造价公司核价为准。

六、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承建。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发生任何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七、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八、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20天。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九、付款办法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签订工程合同,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成后10天内付清。

十、施工准备及施工管理: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及有关技术、施工资料。

关于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日制度。局总支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各类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领导举办专题报告会,建立开放型的学习模式。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特别注重学习的实效性和内容的针对性。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

1、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x届x中全会精神。各支部要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加强*宣传,使全会精神深入人心。

一是制定并落实《水利局党总支中心组20xx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县水利改革与发展等内容安排主题,重点抓好党的十x届四中全会的集中宣传,集中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

二是各支部要有周密的学习安排和计划,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学习贯彻十x大精神系列座谈会,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工作要点。同时,要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在学习宣传上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并以学习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为契机,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学理论看行动”的生动实践活动。

三是认真组织20xx年党员大党课学习和党员干部培训班,就党的十x大精神进行专题理论辅导,同时把学习十x大届全会精神与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两个加快推进”结合起来,为水利建设营造良好思想环境。

2、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考核管理。今年中心组要认真做好学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帮助思考,拓展思路;严格管理,加强检查考核。

(二)加强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政治思想工作能力

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决议以及重大部署,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1、继续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拓展文明行业创建的深度和广度,指导各支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保证我局的创建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2、强化我局宣传工作。要对我局工作加强宣传,今年的宣传重点是利用各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制定《新闻信息报道考评和奖励的办法》,加大信息工作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力度。

健全我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总支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各支部书记。

不断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继续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党员帮户”活动,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方面创优争先。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集中时间,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要坚持党支部每3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会议,总支每季度至少要上一次党课。

要做到人员、内容、时间、记录四到位、四落实。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班子和个人在思想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沟通思想、消除隔阂、促进团结。

一是加强各支部班子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各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各支部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等“四项制度”,牢固树立党员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作风踏实的良好形象。

认真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积极推行党员发展预审制、备案制、公示制、测评制、票决制等五项制度,对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多和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要及时告诫谈话,实行预警告诫制度。始终把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两公开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探索建立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惩处力度,疏通“出口”,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继续深入开展“下基层、暖民心”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干部下基层、服务‘三保’促赶超”和“心连心”帮扶等活动,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困难。要带头厉行节约,控制办公经费,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开展好党内系列活动,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党的十x大精神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的头脑,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教育培训,把新《党章》作为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使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和坚定。

二是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和宣传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富有时代特色的好党员、好干部的典型事迹,不断提升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引导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行为、情操、作风、敬业和廉洁等方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严格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网络建设,完善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组织监督等各项制度,保证党员干部依法用权、依职用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和把握工作规律,加强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在平凡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有意识地在处理突发事件、抗击重大自然灾害等关键时刻锻炼党员、干部,提高他们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以每一个党员的优质服务、高效工作进一步优化全市的投资环境。

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原则,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坚持每年两次以上党纪党规专题学习。通过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要充分运用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培养党员干部健康生活情趣。要把从严要求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创造团结紧张、严肃和谐,利于任务完成、利于干部职工成长干事的工作生活环境。

首先是健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在组长负责制下切实抓好水利系统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党务公开考核制度,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让党务公开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关于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领导班子建设上,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优势和特长,进一步调整、细化分工,优化组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各尽所能,各显所长,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每周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每季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纪国法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执政能力和驾驭能力,打造了一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务实高效、勤政敬业的优秀领导集体,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上,

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八届二次、县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精神实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认清“党纪国法就是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拒腐防线。

二是健全完善各项机制,搞好四项治理。修订完善了《水利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守则》等1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纪律,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治懒治庸、铺张浪费“四项治理”,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是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约法八章”、市委“约法八章”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县委“十五条规定”,严格点名查岗、请销假制度,有力强化了机关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了机关办公秩序。

四是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广泛开展“阳光服务”活动,加大窗口科室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公务公开,开展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基层所站民主评议工作,搞好听证质询、明察暗访活动,使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提高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满意度。

党建工作上。我们将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密切结合,认真落实党建“七项制度”,做到党建活动有场所、有内容、有记录,实现了党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与此同时,围绕“五个好”、“五带头”的争创目标,先后制定方案、文件20余件,编发活动简报30余期,制作活动图版10余块,扎实开展了公开承诺、对标定位、夺标竞赛、授旗评星、亮牌示范、领导点评等活动,创争活动深入人心,全局上下形成了“争做优秀、建功立业”的良好局面,这也是我们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强劲动力和组织保障。20xx年,还先后培养入党积极分子8名,发展预备党员3名,转正党员3名,切实巩固了党的根基,壮大了党员队伍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县水利局汇报材料。

信访稳定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全覆盖、无疏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升级,同时,对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认真解答、力争满意,今年以来,共办理省、市、县交办的信访案件6起,成功化解信访案件3起,完成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上。坚持抓基础、强管理、常排查、促整改,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xx大”维稳安保和分包的小西堡乡、永合会镇17个村的维稳工作任务。20xx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计划生育上站率、求实率和节育率均达到了100%,实现了“五无”目标。

第一,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稳步实施。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科学化管理,在完成一期工程扫尾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二期工程,共完成投资1840万元,恢复治理并衬砌渠道79公里,新(重)建水闸40座,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6万亩,取得了很好的灌溉、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二,饮水安全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一方面,按照“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投资2180万元,打井7眼,新建供水站5处,铺设管道52万米,解决了东桥、河西堡、尚庄等27个村、4.36万人的饮水问题,8月中旬提前竣工,各项指标全部合格,顺利通过了市考核验收。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投资2310万元,新建党庄、大西堡2处供水站、通头单村供水工程1处,扩建了前马营、陈刘营、小龙马等8处供水站,使25个村、4.6万人喝上了安全水、放心水。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建后管护责任,科学确定水价,强化工程运行管理,确保了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三,县城集中供水事业扎实推进。投资450万元,铺设支管道35公里,对城建老水厂、新建居民小区进行了供水改造,新发展用水户3000户,进一步扩大了自来水覆盖范围。提高了供水普及率,并作为“三年上水平”观摩亮点,顺利通过了省人居环境奖的考核验收。另一方面,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谋划了自来水公司综合营业楼的筹建工作,力争把这项工程建成东南区的又一标志性建筑点,紧密对接行政中心,为打造魅力“xx区”率先发力、增添亮色。

第四,洺河县城段治理启动实施。先后完成了规划修改、图纸设计、提升完善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总投资2550万的洺河洺阳村至龙泉段9.8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已经开工建设;投资4300万元的龙泉闸北围堤工程已通过省、市审查,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结合财政、规划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计划投资9600万元,修建4.5公里的滨河大道,近期启动实施。另一方面,我们积极对接中国城建集团搞好对接,投资10.5亿元,实施洺河南水北调渡槽至石武高铁17公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洽谈协商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事迹材料。

第五,南水北调工作配合到位

按照国家和省、市南水北调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临时占地征用和专项设施迁建任务,积极推进水利及田间道路恢复、配套设施规划上报等项工作。今年以来,已分期、分批向施工单位交付临时用地2200亩,完成迁建高、低压输电线路7条,通讯线路15条,燃气管道1条,拆迁房屋14户,完成了10座桥梁的征地拆迁任务,为南水北调施工创造了条件。

第六,水利普查工作圆满结束。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档案整理及归档管理工作,共完成水利普查档案管理类材料41卷、机井专项400卷、水利工程66卷、经济社会用水33卷、灌区专项21卷、河流治理保护3卷、水保3卷、行业能力3卷。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受到了省、市水普办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摸清现状、掌握“家底”,开展水利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七,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以创建生态水保示范区为目标,以赵二河沟小流域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平方公里,修生产路1500米,挖鱼鳞坑0.6万穴,整修梯田1800亩,植树造林1600亩,建成了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效益”的示范工程,构筑起治理有权、管护有责、开发有利、互惠双赢的长效机制。

第八,防汛抗旱工作卓有成效。防汛上,做到了组织领导、指挥调度、汛前检查、预案修订、队伍建设、物料储备“六到位”,对度汛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排除,切实强化防汛值班、信息反馈和指挥调度,确保了全县安全度汛。与此同时,投资完成了幸福渠当头扬水站和留垒河夏堡店闸维修改造等项工程,并积极做好永年洼滞洪区安全建设的谋划和前期工作,目前已通过海委审查,并呈报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抗旱工作上,组织抗旱服务小分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流动浇地、设备维修和技术推广等抗旱支农服务。累计完成修井280眼,维修灌溉设备315台(套),租赁设备180台(套),修复节水设施100余处,提供技术服务数百次,直接服务浇地面积12万亩(次),为全县抗旱保丰收做出了贡献。

第九,水政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上,一方面,结合3月22日“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广泛宣讲水法、宣传中央水利政策,切实造浓、造强、造热了大干水利、大上水利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对县内主要河道、渠道和水利工程的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渠或毁损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累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50余起,切实维护了水法尊严和水事秩序。水资源管理上,按时完成了20个定点井的水位观测、6个定点井的水质监测和生态水网集中水源地的地下水位测量工作,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使我县的用水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达到了年初预定指标,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固定资产投资和引资上项再创新高。固定资产投资全年达3亿元,超额完成任务。引资上项再次取得历史性突破,实际争取到位各类项目资金6800万元,同时,谋划了河渠治理、节水灌溉、生态水保等水利项目,储备了足够的发展后劲县水利局汇报材料县水利局汇报材料。

第十一,县委、政府交办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广府生态旅游开发。高质量完成了环湖大道技术指导和观光水系、游船码头及岛屿的设计工作,圆满完成了承担的百日攻坚会战和创4a工作。

二是基层建设年包村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驻村工作要求,选派工作组,常年吃住在村,为张窑村办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实事、好事。一是投资30余万元,打400余米的深水井1眼,解决了群众“吃水难”问题。

三是投资50万元,修建了长达1200米的出村路,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

四是协调电力部门,新上变压器2台,解决了“用电难”问题。同时,帮助张窑村制定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建设规划,做建了标准化卫生室、图书室和村民娱乐健康广场,建立了村村通邮站,帮助清运垃圾400多方,新建垃圾池5个,粉刷墙面1.8万平方米,成立了棉花种植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利用山区丘陵地区干旱少雨的特点,引导农民大力发展优质谷子、棉花等种植,切实提高了群众经济收入。

五是节能减排。通过采取一系列行政、管理和技术措施,全县实现年节水6%-8%,单位的节电、节煤、节油等指标也达到了考核要求。四是圆满完成了分包的刘汉乡刘固二分村的禁烧工作任务。

工作思路: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实施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狠抓引资上项和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措施:一是弘扬真抓实干的精神。把工作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树立尊重劳动、尊重人才的风气,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真正把一切积极的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形成上下一心干工作,一心一意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科学有效的工作措施。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创造性地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求大突破。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进一步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考核评比和奖惩激励机制,把工作与荣誉挂钩、与经济挂钩、与个人的职位挂钩,调动积极性,发挥主动性,激发能动性县水利局汇报材料事迹材料。

(一)东南部灌区老化失修,毁损严重

对此,要结合灌区末级渠系建设,进一步搞好西八闸和莲花口两大灌区的清淤整治及配套设施修复,逐步恢复灌溉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使灌区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尚不到位,存在无证取水和浪费水资源现象。对此,要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水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和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和科学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之,一年来,水利局上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20xx年,我们将顺应时代的潮流,高举发展的大旗,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把永年的水利事业推向全新的历史阶段,再上新的台阶、再求新的突破、再铸新的辉煌。

关于水利规章制度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             

发包人:                            签订地点:                   

监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                      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三、“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六、“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七、“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九、“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十、“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十二、“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十三、“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十四、“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

第五条  发包人应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常驻代表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六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人身、设备或工程事故的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七条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承包人应从监理机构取得工程建设的通知、指令、变更等各种工程实施命令。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十条  在监理期限内,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机构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人备案。

第十一条  监理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二条  在监理期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监理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条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所使用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人。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人。

第十七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人同意,监理机构和所有监理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条  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人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人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人和监理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人应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包人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发包人的书面决定,监理机构可认为发包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二十五条  发包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机构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如双方约定,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机构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发包人应当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监理业务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  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发包人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  监理人有如下权利:

一、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二、对承包人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三、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四、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六、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七、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八、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九、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十、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十一、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十二、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十三、对承包人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十五、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十六、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第三十二条  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三十三条  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第三十四条  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人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报酬后即终止。

第三十九条  因非监理人原因,出现以下情况而由此增加的监理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的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额外工作,监理人有权要求得到额外报酬并相应延长期限:

一、由于发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监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监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监理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四十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时,签约双方应在充分协商后对包括监理报酬计取在内的合同有关条款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因情况发生变化,本合同必须变更时,须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因变更产生的费用等问题的解决办法应在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发包人或者监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在56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在此后的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发包人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本合同终止。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四十四条  由于监理人的责任致使本合同终止时,监理人无权取得未履行监理范围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约定的义务。

二、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支付监理报酬。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此而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与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下述行为属违约: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条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义务和责任。

二、监理人不再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能力而终止合同,或因监理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对上述的违约行为,监理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十八条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条  监理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发包人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通用合同条款第四十九条的约定支付。

第五十二条  监理人员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必须出外考察的,经发包人同意,其费用向发包人实报实销。

第五十三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监理机构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帮助,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在监理范围之外的咨询和帮助,经发包人同意,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十四条  因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经济效益,发包人应给予监理机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内,监理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种类办理保险,并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合同的副本。保险合同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在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的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监理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规章为:                                                                 。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

监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机构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人员的名单、简历。

第九条  监理人的监理范围为:                                      。

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措施:(参照合同附件中有关内容)        

监理人应在监理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派出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  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

第十六条  监理机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的设备、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发包人。

第十九条  因监理人的过失造成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赔偿发包人的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税金等各项应扣费用扣除后)比率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资料为:

第二十四条  发包人对监理人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监理人或监理机构的时限:

一般文件             天;

紧急事项、变更文件             天。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为:       。

上述条件提供的时间:                 。

监理人自备的,发包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设备有:                 

对上述设施、设备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是:                           

第二十七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要求:                    

监理人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第六款独立处理设计变更处置权的金额为:              。

违约行为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包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违约,应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计算办法:

一、违约金:                                                    。

二、经济损失:                                                  。

第四十八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并支付监理报酬:

一、 监理报酬的组成及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二、监理报酬的调整与调差方法和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项均需注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三、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

四、监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

第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计取额外监理工作的监理报酬:         

第五十条  发包人延期支付监理酬金应向监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为:                                                                 。

第五十四条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一、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

二、奖励金额的计算方法:                                       。

三、奖励的支付方式:                                           。

第五十五条  监理人需参加保险的种类:                            。

第五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调解和仲裁机构。

一、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为:                                         。

二、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为:                                         。

附加协议条款:                                                    

一、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发包人、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可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一)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图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和协议的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人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人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其他相关工作。

二、监理机构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保护。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进展图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文件报送份数:                       。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