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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干警心得(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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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 公安干警心得(九篇)
2023-01-09 19:33:23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一

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有了更深的了解,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比较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有暂时放松的现象。

二是开拓创新不够。表现在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很多,但是为了大局的工作做得很少,没有为整个队的工作制定计划,很多工作都想做,不敢做,害怕缩小,缺乏果断和勇气。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考虑解决问题,工作没有什么好转。

第三,业务研究不深。处理工作有时不及时积极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工作中遇到难题,经常等待领导的指示,一步一步地说,工作没有实践、深入、细致。不重视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问题出现后再想办法解决。

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重要的是主观因素。在此期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多次认真反省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和危害,主观找出原因,总结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政治学习不足。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阅读、阅读报纸,参加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多,自学少,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学习没有深刻理解,钻研不足,联系实际不足,自己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形式化,教条化,形势不能正确把握。

2、业务钻研不足。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业务水平要提高,必须研究业务,自己在业务方面有依赖性,认为领导有指示,我不必先着急,怕自己先做不好。而且,因为自己还没有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开展工作时有时会盲目,缺乏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要放在表面上,把自己的份内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的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风格还不够扎实,对问题没有深入的分析,思考不深,有时候会把工作当成负担,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一辈子的事,不能随时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习法律、公安业务知识,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相关重点文章,及时理解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实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奋、坚定的做法,以百折不饶、困难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重视方法,重视实际,开拓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修养,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现在对我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知识,提高对业务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钻研业务,巩固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自己的工作,一行热爱一行,虚心学习,遇到问题多问,多问周围的同志。

4、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机构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牢牢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牢牢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个人的利益无条件地服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献出一生的精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正确处理权力、金钱、名利,努力成为正确的党,对人民的人,在生活上辛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的思想上自觉抵抗腐败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辛苦耐劳,不怕困难,始终保持勇气,不屈服,不屈服,以腐败现象为决斗争,不屈服务现象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诚实做人,认真工作,努力成为有能力的人民警察。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二

__年,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自己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思考研判,扎实勤奋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一方面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扎实地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公安业务技能,深刻领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内涵和精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警为公的思想,坚持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另一方面:自己始终坚持尊重家人、尊重师长、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维护班子的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在工作中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对民警在工作、生活、思想上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协调、及时谈心、及时鼓励,坚持职业道德养成教育,消除民警的心理障碍,使民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进行工作。

二、在工作中,自己虽然当过户籍、治安民警,兼任过内勤,当了基层领导后,负责过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件侦查等工作,但自己仍然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在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案侦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发案,采取不同的、灵活的手法加以控制;根据不同的发案时间、作案手法等,采取不同的方式,全面认真的研究,确定准确的侦查方向;针对不同的工作情况,不同业务能力的民警,采取科学灵活的工作措施,。自己认为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研判能力是比较强的。

三、在工作中,自己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甘为马前卒、甘为人梯,在中队自己既是业务领导,又是政工领导,既是中队长又是侦查员,既是内勤民警又是驾驶员;在给民警分配破案打击任务的同时,也给自己分配同等数额的破案打击任务,既要完成中队分配给自己的各项业务指标,还要带领全中队民警完成分配给中队的各项业务指标;不论是大小案件,自己都要亲自去摸线索,亲自开车去捉嫌疑人,问材料、批材料、组卷、预审等。民警加班时我必须加班,需要少部份人加班时,我加班民警不一定加班,自己一年来加班加点地工作,从不迟到早退。在评功评奖等利益问题上,都是积极主动让给其他人,自己从不索取。个人认为工作态度是端正的,敬业精神是强的。

四、1、200_年全所共立刑案170件,派出所破案50件,打击17人,中队破案136件,打击39人 ,中队办案批捕率为100%,破案率为109.45%,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发、破案及打击任务。今年1—7月中队完成打击(逮捕)21人,另刑拘(后全部逮捕)5人,完成全年任务(39人)的66.7%,破案86件,完成全年任务(136件)的63.98%,打击抢劫、盗窃犯罪团伙6个。1—7月本人应完成打击人头4.5人,实际完成打击人头6.5人,破案应完成15件,实际完成28件,超额完成了中队下达的任务。

2、抓好所队配合,正确处理好了所队关系。自己始终以大局为重,注重协调 ,双方有什么困难,做到有求必应;案侦中队工作任务重,办案成本高,只有一辆长安车,中队急需用车时,派出所就给予协助,派出所在刑侦业务和重大治安疑难案件问题上,案侦中队也全力以赴,给予指导帮助;特别是今年__村发生一起重伤害案,由于嫌疑人未抓获,后发展成为信访督办案件,自己看到这种情况后主动与_所长联系,带领中队民警通过几天的侦查,终于在__镇将犯罪嫌疑人抓获,顺利地破了此案,事主和群众都非常满意。

3、今年7月底,分局决定自己到__县互派锻炼,虽然因家庭原因有所顾虑,但仍然克服了长年卧床不起的82岁高龄的父亲和有高血压的母亲,76岁高龄的岳父无人照顾,加之妻子3、4、5节腰椎骨质增生经常发病及小孩子马上中考的困难,义无所顾到__县互派锻炼。在今年11月份,自己82岁高龄的父亲从病重到病危,76岁高龄的岳父病重,妻子骨质增生发病路都走不得的情况下,自己只是回家安排好亲友照顾后又回到__县工作岗位,忠孝不能两全,自己选择了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__县工作期间,自己牢记分局领导在互派干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将__区分局先进的建警思想带到__县,将__派出所的优秀素质带到__县的原则,分不同时间,在一定场合进行业务指导,同时,也坚持学习他们在艰苦环境下,努力拼搏,敢于奉献的作风。

自己在工作中,遵守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民警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执法办案中,从未接受过涉案双方人员的请吃请喝,收受财物的情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中队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办案的事。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三

按照党中央和兵团统一部署,连日来,我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突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内容,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围绕破解“五个不适应”、“四个不够”等问题,盘点收获、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推动自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自师市公安局召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后,本人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领会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强化理论武装,开展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系统梳理检视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证,是更好履行兵团职责使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认真真、原原本本、持续深入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按照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要求,本人聚焦主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和向南发展决策部署。

本人存在的不足:

1. 工作中存在一些惰性思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活动初期,存在应付思想,想着只是走走过场,没有入心入脑,没有深刻检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在学习上走过场,不主动,对待学习笔记敷衍了事。

2. 思想深处有所懈怠,屈指数来,自己参加公安工作30余年,现在也算老资格了,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一些变化,对社会、工作和生活态度有了不同认识!有“把工作当成仅仅是生存所需,而不是事业追求”的思想苗头,积极向上的心态缺失,心浮气躁,自我要求降低,日子得过且过。

3. 与民警经常性的谈心交流落实不够,民警不主动找自己汇报,自己也就不主动深入基层,导致自己对队伍存在的问题掌握少,分析研究不够,对民警的家庭困难、生活问题关心不够。

4.在学习上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老经验、老做法,对不断更新的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的研究少、学习少。调查研究少,坐机关多。主动下基层调研较少,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真正沉下去蹲上几天深入了解情况,和基层民警拉家常,体察民警疾苦、了解民警所思所盼所需所怨不多。对基层的情况、民警和群众愿望要求的了解主要是通过看材料、听汇报,没有准确掌握所需要的社情民意。

5.个人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缺乏大局观念,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工作中沟通协调少,协作共事难,遇事不敢担当,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精神有些倦怠,拼劲、闯劲不够,干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民主意识淡化,家长作风、长官意志抬头,下属、同事的意见听不进去,“官”越做越大,脾气越来越坏,生活要求越来越高,发言稿很少自己写,文件也不仔细看,不思进取、安享太平。

6.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历的丰富和职务的变化,过去那种与群众打成一片,扑下身子为群众为基层做实事好事脚踏实地的作风淡化了,劲头不足了,比如:平常出门、下基层办事就想着开车、坐车,无形中就疏远了跟群众的距离,工作肯定就干不到位。

(一)理想信念

党员的理想信念是执政之基、处世之道、做人之本,是对党的“忠诚度”、事业“执著度”的具体体现,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但是由于受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市场经济的考验、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理想信念的坚持逐渐退化,不能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一旦遇到一些挫折,经常是怨天尤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充分认识我们的一切都来源于人民,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增强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宗旨意识

宗旨淡化,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随着年龄的增长,思想上产生过“船到码头、车到站”和松口气的想法,在思想、政治、纪律、工作等方面出现退位滑坡现象,在思想和政治上很少要求积极上进;在业务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激情和动力减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缺乏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三)党性修养

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存在功利主义的思想。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方面是凭自己的主观愿望干工作,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使工作脱离实际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存在政绩观错位的现象,有时把出成绩作为干工作的出发点,没有考虑我们工作的实质是为群众服务,导致工作偏离了方向,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了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印象轻实质的思想倾向,违背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

(四)敢于担当精神

习总书记指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体现着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反映着领导干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没有过硬的能力素质作支撑,讲责任、能担当就是一句空话。过查找问题,本人认为缺乏敢于担当精神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有过硬的能力素质。一是缺乏科学思维的能力,对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不够,理论思维、知识结构不够完善;二是缺乏科学的工作方法,不能将学习与研究、思考和探索并重,没有着眼特警工作实际、队伍建设现状和社会发展形势,就不能将上级的新精神、新理念、新思路,及时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促进工作的措施;三是缺乏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需要理清制约队伍发展的突出矛盾、瓶颈短板和主要症结。

(五)道德修养

当前,我们公安各项工作在如何更好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赢得民心方面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在如何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与密切联系群众、为民服务之间做到很好的契合,必将长期考验基层民警们的从业智慧、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通过对照检查发现,自己服务群众的意识比较淡薄,为人处事、执行公务以管人者自居,对群众缺乏感情。个别情况下,只讲客观困难,不作主观努力,不能以积极工作的态度弥补自身的不足。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学政治理论、学业务知识、学工作方法,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从思想上改变自己,从行动上改变自己。认真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在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我要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深入实际,加强新形势下治安队伍工作的研究和思考,坚持俯下身子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队伍思想现状,科学合理统筹,立足民警实际诉求,畅通民警心声表达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倾听民警的心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总结归纳加以研究,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指导实践,努力提升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时常进行自我反思。每晚睡觉前,闭上眼睛回顾一天的工作,立足于提高精细化管理,强化业务、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着眼于实际与理论脱轨、效果和效力脱轨的问题,常思考,多专研,找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提高创新能力,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想问题,办实事。一是敢于较真找问题。在工作中,多听大家反应的实际困难和对业务工作的评价,在统筹谋划上多想点子,树立抓特色的主动意识,摈弃“面面俱抓,面面抓不好”的工作方法,增强特色的示范意识;二是找准问题解难题。在正确认识问题、整改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培育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同时,自身带头做模范,促使上行下效;三是强化督导抓落实。对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细化,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抓好业务、队伍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提高,确保队伍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四)坚持廉洁奉公,强化自身党性修养。继承我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自身长期在健康、良性的轨道上发展。第一,以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为要求,做一个廉洁奉公的好警察,思想上自觉抵制外来不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发扬廉洁奉公、永葆纯洁的理念,始终保持一股正气、锐气,不以权谋私;第二,在工作中做一个兢兢业业的好干部。勤勤恳恳,诚心诚意,任劳任怨,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努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四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20xx年,在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我坚持立足本职,认真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总体工作目标,以“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为中心,全力推进派出所规范化进程,带领全所民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效维护了辖区治安和政治稳定。现就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我时刻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做到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各项工作。今年,我认真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始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坚定了为民服务理念,在工作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切实打牢了“人民公安为人安”的思想基础。

20xx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社会治安秩序大整顿活动,自查自纠,提高民警的执法公信力,与每位民警签定纪律作风目标责任状,规定约束其行为,切实加强民警政治思想教育,继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活动,果断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在我所发生,在此基础上,抓好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内部监督,果断执行“五条禁令”和“六条警规”,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我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断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有效预防派出所内部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20xx年派出所实现零违纪,为确保派出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警政治,业务水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派出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并狠抓落实。通过培训学习,从根本上提高了民警综合素质,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更好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服务人民。一年来,我能全面把握民警思想动态,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失,力所能及关心民警的的工作生活,对民警或家属生病时及时探望,从而暖和了警心,凝聚了警心。通过狠抓队伍教育治理,派出所民警综合素质及廉洁和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从而促进了派出所各项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以人口管理为基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今年,派出所继续做好人口综合信息治理工作,保证了人口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并切实发挥人口信息效益作用。今年,我所继续加大重点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出入境人员的管控力度,列管重点人口6人,五种监管对象5人,外来人口登记办证34人,出租房屋建档治理20个,审批出境人员9名,为人口信息治理正规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强化治安治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大巡逻机制

今年,派出所以亚运安全保卫工作为中心,不断强化治安治理,加强安全防范。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网吧强化治安治理,每月对其进行一次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今年召集辖区特行、公共娱乐场所,网吧负责人召开治安会议四次,通过以会代培,提高业主法律意识,使其合法经营。

同时对网吧加大集中整治力度,从而有效发挥阵地作用。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开展了多次统一清查行动,全所民警恪尽职守,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圆满完成了清查任务,达到了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此外对辖区3所学校,一方面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对其周边环境加强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王茅镇政府的31126工程,特别是大棚蔬菜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了大棚蔬菜安全,促进人民群众致富。通过加强治安治理,今年,辖区未发生严重治安事故,未发生严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治安秩序良好,人民满意率上升。

进入冬季以来,派出所实行2小时不间断治安巡逻,白天将警力投放在行政村居民群众中,提高见警率,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晚间,将警力投放到路面上车辆巡逻,反复进行巡查,震慑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好评。

3、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氛围。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牢固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以提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诉讼意识为重点,以提高执法能力为目标的执法理念,努力营造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氛围。今年继续推行办公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

20xx年派出所查结治安案件5起,侦破刑事案件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员,行政拘留2人;调解矛盾纠纷16起,抓获xx警方上网逃犯1名。一年来,派出所无群众投诉、复议撤销及其他执法过错案件,在提高执法质量的同时,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20xx年,本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的自学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在队伍建设的治理和要求上还缺乏一定力度,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提高和完善,同时,派出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不断增加学习自学性、主动性,工作求真务实,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和改进不足,使我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五

(一)加强党建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关爱党员。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党建考核细则,并将年底考核成绩与主管领导绩效考核、提拔任用相结合。成立党建日常督查小组,对各党支部实行月检查,季评分,季排名,半年主管领导听一次汇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帮助基层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不少于3个。

(二)加强党员学习,整体提高素质。根据中央及x疆重大部署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做到所有知识点串讲一边,重要观点测试一遍,让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同时,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七·一”等节点,组织开展1次党建知识竞赛、1次谈民族团结一家亲感受、1次爱党敬业的演讲比赛。

(三)加强典型宣传,发挥示范作用。以典型人物为榜样,发挥模范带动作用。要求每个支部组织观看一次焦裕禄、买买提江·托乎尼亚孜等典型事迹,参加一次祭奠英雄赛尔江活动,听一次英模事迹报告会,推荐一个身边先进典型等“四个一”活动,以正能量带动党员民警树立务实、清廉、为民的工作理念。

(四)关注退休老党员组织生活。充分发挥老党员作用,实行每名党员联系一名老党员,开展走访谈心活动。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保证离退休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资料,真正使离退休老党员“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公安局党建述职报告 【二】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商城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立足于商城公安实际,转变思维方式,按照“抓党建、促工作、保稳定”的原则,狠抓党建,大力创建“五型机关”,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实现了公安工作的新跨越。现代表公安局党委将一年来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六

近期,大队组织我们对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材料进行了集中学习,给我们敲了个大警钟。会议要求我们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标本兼治、纯洁净化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也是一场敢于正面问题的自我革命。通过本次警示教育学习,使我们再一次受到深刻的警醒和不可触碰的底线,知道了敬畏,更认识到违纪违法给党和人民带来的严重危害性。

身为一名公安辅警,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处处走在前,干在前,做表率。在思想和行动上也绝不能放松警惕,对已要常照镜,正衣冠,对身边人要扯袖、红脸、出汗。要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和使命,对照高标准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不足,坚决从思想上深挖祛毒,从政治上划清界限,从作风上挖根除弊,时刻警钟长鸣。

(一)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真正用于学习的时间和精力较少。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有时侧重了对上级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而忽视了系统的理论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只注重掌握一些基本观点,现用现学,缺乏系统深入的学习。

(二)工作业务知识不够扎实。对一些具体问题,由于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欠缺,尺度把握得不准,局势掌控不太好,工作中不能独立大胆,总想去依靠。要加强业务知识与能力的提速,及自信顽强和坚韧不拔毅力的提高。

(三)自我要求及创新不足。有时满足于上级部署什么就干什么,主动谋划、改革创新不够,总想在工作中找捷径,不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就可以把事情做好,对工作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对待工作不能大胆创新,只满足于看好门,不出乱,对一些重点突击工作,往往局限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缺乏一盯到底的功夫。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综合素质,立足本职。努力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在工作中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信得过的服务工作者。把理论学习与上级的要求和当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自我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克己奉公,防微杜渐,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正人先正已,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大力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经常进行自我反省,坚决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一点一滴的细微之处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真正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纪检人。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八

7月19日上午, 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暨审计整改工作会议。我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学习,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对“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

二是开拓创新不够。表现在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多,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没有很好地为做好全队工作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很多情况下,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起色不大。

三是业务钻研不深。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及时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案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是电脑网络和信息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努力做一个称职的人民警察。

推荐公安营造干事氛围心得体会总结九

今年以来,xx县公安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搞好监督、强化措施,突出重点,以加强对公安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为重点,以提高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信力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利的促进公安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一)充实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新法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任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同志积极参加市局、县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落实。

(二)高度重视,机构健全。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xx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成立专门办公室,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持续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确保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证了政府网站的良好运行。

(三)紧密部署,落实工作。结合半年和全年公安工作总结,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公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

二、以全国网站普查为契机,规范栏目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一)认真落实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府对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本单位门户网站xx公安女警长在线、xx阳光政务网中的公安子网站、xx公安政务微博、xx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已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涉及保密的信息。

(二)加强对网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整改。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行,信息网络安全,我局实行了网络专门负责制、计算机保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等规章制度,以便有效提高网站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三)完善对网站安全管理技术防范措施落实。

一是制定了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预案,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不断深入完善;

二是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了政务网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及时对网站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对本部门网站中信息更新不及时、网页运行速度慢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是我局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民警专门负责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对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协调;同时加强对本部门网站的技术防范,加强对网页篡改、病毒、攻击等方面的预防,安装了专门的杀毒软件,设置部署了防火墙,并定期进行网站漏洞扫描、病毒木马检测,有效防范了病毒、木马等网络攻击,确保了信息和网络运行安全。

我局自建网站xx公安女警长在线已完成网站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和icp备案。五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部门制作、更新,按照谁“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传、谁负责”的原则,由办公室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为护航g20杭州峰会、乌镇互联网大会及本单位的政府网站稳定运行

三、创新载体,多管齐下,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形式

(一)公开的形式多样。我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xx公安女警长在线、xx公安政务微博、xx公安微信公众号作为主要对外信息发布渠道,在互联网上公布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行政执法依据、警务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我局的xx公安女警长在线网站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1600余条;政府门户网站阳光政务网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330余条;xx公安政务微博来共发布信息9800余条;xx公安微信公众号今年以来共发布信息1100余条。

同时我局充分结合公开栏、宣传橱窗、明白卡、办事指南等形式,及时在各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更新行政权力事项(包括: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民爆物品申请、户政、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社会治安情况,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本县治安状况和公安机关工作情况,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政务微博作用日益显著。县公安局官方微博“xx公安”运行以来,始终坚持正面报道,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及时、权威地发布第一手警务资讯,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目前,“xx公安微博”粉丝(听众)数量已近35000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目标

县公安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在有序开展,但也发现一些不足之处,个别单位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规章制度还需加强等不足之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1、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定期组织保密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保密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继续完善相应的保密机制,切实加强和重视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到位。

2、继续完善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对网上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的力度,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对导致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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