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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 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内容(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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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 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内容(五篇)
2023-01-09 20:15:5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一

大家好!

我是七(4)班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 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 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 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 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描写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二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描写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三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人数在逐渐增多。农民外出务工创业,为农村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同时也造就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流动儿童”。所谓留守儿童,就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流动儿童”是指农村未成年的子女不在父母身边而在城镇或在旗县政府所在地就学,而父母又不能承担日常管理监护责任而产生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留守流动儿童是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体系松动的一群“制度性孤儿”。一方面:他们的父母到城里打工拼命挣钱,争取或获得了另一种生存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又因为在城市里,或自身难保,或无立锥之地,无法将他们的子女带进城里,留在自己的身边。同时为了生活或生存,他们不能够轻易的离开自己的工作,不能轻易的离开城市,就是在这种带不出与回不去的双重矛盾中,留守流动儿童虽然有父母,但是他们依然不得不接受“骨肉分离”的现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关乎整个农村教育和社会进步,现在是到了该“救救”留守流动儿童的时候了。

面对着这样的一个潜在的社会问题,奈曼旗妇联于20xx年5月至9月期间,在全旗14个苏木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个国有农场全面开展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生活问题主题调研活动。调研过程中,通过召集全旗部分乡镇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参与调研、座谈,深入学校、留守流动儿童家庭了解情况,听取各地妇联的综合情况汇报、填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研表、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对全旗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和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研。

据调研,目前,全旗共有17岁以下儿童132441人,其中留守流动儿童共有16147人,占全旗儿童总数的12.19%。留守儿童1355人,占总数的0.1%;流动儿童14792人,占总数的11.17%。其中0—6岁的留守流动儿童248人,7—12岁的留守流动儿童5776人,13—14岁的留守流动儿童2817人,15—17岁的留守流动儿童7306人。在留守流动儿童中,由爷爷奶奶照顾的有902人,由其他亲人照顾的有216人,由其他雇佣人员照顾的有15029人。

一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他们是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主体。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90%左右。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这些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或者受过极少教育。

二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姨父等。这类监护比例不是很大。但是,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比较频繁流动的问题,很不稳定。他们有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

三是同辈监护。监护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是年纪较轻,文化水平也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他们随时都会外出打工。所以,该类监护者也存在着监护权不稳定的问题。

四是雇佣式的监护方式。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后或者是忙于农活及生意,或者是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客观上想为孩子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条件,就讲孩子托管在学校周边小饭桌叔叔阿姨家里,家长出钱,小饭桌负责人全面负责孩子日常的生活起居、学校上学及作业辅导,这种是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一种重要被监护方式,流动儿童以这种被监护方式为主。

五是监护缺失。也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后,把监护权交付给了留守儿童自己。这类留守儿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外,他们还要承担起农业劳动力的角色—照顾好自家的农田。

对留守儿童,旗妇联已初步对全旗1355名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监护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组建了200多名的“爱心妈妈”志愿者队伍,有效开展了助教、助学、助养活动,全旗549名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得到爱心人士救助。旗妇联还积极争取到内蒙古妇联香港爱心人士何崇本先生助学项目。项目用于救助我旗56名贫困孤残儿童,每年度10万元,三年共计30万元。为呼吁社会上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制作了《留守儿童留守的爱》专题片,并在旗电视台《奈曼纵横》栏目播放。同时,在旗第四小学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家园,家园内设电子阅览室、心理亲情室、音乐绘画室、体育活动室、周末影院等,配备了17名“爱心妈妈”,1名心理教师。家园建立以来,有50多名留守流动儿童得到社会各界的救助。

(一)从家长自身来看,家长的教育能力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落差。外出务工的家长整日忙于打工,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对孩子的困惑、需求、交往、兴趣的关注就更少了;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忙于操持家务,对孩子的教育关注仅限于让孩子完成作业,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年龄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时期的中小学生,对学习、生活、自身的变化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家庭不能充分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支持和知识上的解答。

(二)从家庭认识来看,家长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这是形成留守流动儿童群体的主要原因。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还有现在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条件好了,生活宽裕了,对子女的教育也重视了,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己的孩子从5、6岁开始就离开父母,送到镇内或旗政府所在地读书,交给小饭桌监管。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也有教育意识的原因,但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即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

(三)从学校教育来看,课程设置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流动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大部分学校没有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社会整体发展来看,流动人口的数量不断扩大,家庭化流动的趋势日益明显。但严峻的现实使务工农民无法长期将子女带在身边给予照顾。原因主要是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他们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三、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父母外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为留守流动儿童教育成长提供了必需的物质条件,利于留守流动儿童自立自强性格的培养,同时也是留守流动儿童群体产生的直接原因,使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生活面临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最初的学校,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必不可少的补充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留在家中的单亲也忙于家务或农活,与孩子的沟通少、交流少、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调研结果看出,大多数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隔代监护,这些长辈平时对孩子物质上给予的多,精神上关注的少,难以与孩子进行沟通,“代沟”问题更加明显,溺爱现象比较严重。而流动儿童虽然和父母相隔不是很远,但见面的机会也很少,大部分一个月只见一两次,也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真正能够和子女进行谈心交流的父母较少,因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更重要的是亲情的缺失。

(二)心理问题突出。在人格发育过程中,儿童早期的环境和家庭教育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教育的断裂或缺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失衡、行为失范的问题突出。与普通儿童相比,留守流动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

(三)意外伤害问题严重。留守流动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或忙于生计,缺乏家庭管护,他们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面临拐骗、打架、斗殴、抢劫、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留守儿童年幼无知,又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南部山区的孩子,由于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也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里往往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防范、防护能力弱,导致留守流动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比普通家庭儿童高出很多。

(四)学习情况堪忧。一方面,由于留守流动儿童的父母把有限的收入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中,使得他们对孩子的学习期望过高。另一方面,受文化水平和家教知识的制约,使得他们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教育引导往往不得法,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重养轻教,当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也无法给予有效的帮助,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学习成绩不好,厌学、逃学的倾向比较明显。

(五)身心健康亟待关注。0—14岁的儿童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联系,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加上常受到周围孩子的歧视、排挤和欺辱等,不少留守流动儿童情绪消极,失落自卑,感觉孤单,甚至心理压力过大,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性格脆弱、任性、叛逆,行为孤僻,缺乏爱心和交流的主动性,形成一定的人格障碍。

当前,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流动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构建组织管理、职能保护、社会呵护、学校监管、亲属监护“五大关系”网络,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建议近期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关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留守流动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更关系国家的未来。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

(二)扎实推进,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新农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划和建设中,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没有改变,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形成,致使很多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通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和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应该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锦上添花”,而且更要“雪中送炭”;不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更应该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社会问题的目的。

(三)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关爱资源。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具有面广、量大、困难多的特点,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依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妇儿工委)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政府有关部门及苏木(乡镇)年度工作考核。二要在旗县及苏木乡镇政府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关心爱护工作委员会”,在各村设立专门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组,在社区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发挥社区功能。建立农村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流动儿童管护责任制,列为对学校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人员、任务和责任,对每个留守流动儿童都要做到责任到人、监护到底、关爱到位。可考虑由基层学区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学校共同构建农村少年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这些社区机构可由离退休教师、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构成。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到留守流动儿童的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活动,招募社会上的爱心人士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子,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流动儿童,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健康保障、心理辅导、精神抚慰、安全知识教育等服务。三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要巩固和完善“代管家长”等制度,加强对“代管家长”和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关注,努力构建以留守流动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网络。

(四)学校要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和监管,力争形成完善的监管机制。全旗各中小学校要对留守流动儿童登记备案,建立和完善留守流动儿童档案。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教育提供详实情况;要加强与代理监护人的联系,利用假期召开留守流动儿童学生家长会,与家长交流,使学校内外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教育影响产生合力效应;要加强对留守流动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不断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要重视对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设立“留守流动儿童心理救助中心”,聘用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及时发现和疏导留守流动儿童出现的心理问题,及早化解心理危机,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其健康和谐发展。

(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等的投入。针对当前双亲外出打工的中小学学生双休日和暑假无人监管的情况,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并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和各种文化投入,切实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留守流动儿童家园、留守流动儿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流动儿童的寄宿和参加社会、集体、文娱活动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保障和指导、管理工作,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尽量为双亲在外地或亲友不能有效地提供完整成长环境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住宿便利,让留守流动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以对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

(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努力减少留守流动儿童数量。要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更多的农民工创造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让外出务工潮变成回乡创业潮,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外出务工。此外,应积极推动国家立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具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质量的义务教育。

儿童是家庭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成长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成人在家庭,成才在学校,成功在社会。惟有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来引领好我们的孩子,这才是我们最终的期盼!

描写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五(1)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有这样一则笑话:一个人和他的女朋友逛街,看到红灯便若无其事地闯了过去。女朋友说:“你连红灯都敢闯,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就跟他分手了。后来,这个人又找了一位新的女朋友,逛街时,看到了红灯,便老老实实地等着,女朋友很不高兴,说:“像你这样死板的人,连红灯都不敢闯,还能干什么事?”

这虽是一则笑话,却说明了一个事实,就是一些人遵纪守法的意识非常淡薄,事实上,像这样不守法的现象,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小到闯红灯、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行贿受贿等等。对于这些现象,有的人似乎早已习以为常、司空见惯。

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学校来说,这个规矩就是纪律。

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在认真学习的同时,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一个漠视法律存在,拿法律当儿戏的人,学习成绩再优异也是徒劳的。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学三年级的高才生,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杀害,被判处死刑。马加爵,云南大学——-生化学院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在一次打牌时,与人发生了口角,杀害四名同学。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他们都曾是人们羡慕的天之骄子。但他们年轻的生命以及五彩的梦却在违法的同时破灭了。我们为之惋惜,为之痛心。可痛心之余,留给我们的却是一连串的思考。违法犯罪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开始,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校内,认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校外远离一些像网吧、歌舞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场所。

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希望我们都能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描写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本五

有句俏皮话是大学生是高中的天堂,为了步入我们理想的天堂,我们经历了黑色的高三。进入大学,就是走进一个新的环境,接触新的人,我们的所有过去对现在来说都是一张白纸,现在是重新塑造我们自己的形象,改掉以前的缺点,适应和学会应对的开始。

我们的适应和应对既要符合我们自身的能力范围,又不能触放法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也有校规。可我们如何去把握这尺度呢?也许你们会说这太简单呢,只要不触碰就行了。可是,真的能做到一点点也不会去触碰到它吗?只是你们触碰的程度不同罢了。

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最简单的例子吧:“劝君多走几步路,莫把草坪当马路。”你们可以回想一下,是不是有很多的草已经被践踏不成样子。难道能说这属于守法的范围吗?也许你们会说踩的人又不是某一个人或者你们会说不就是踩下草嘛,有什么大不了,又不会被处分。

难道我们只是单纯的求学,两耳不闻窗外事,不被处分就ok了吗?难道我们不愿在校园里做个修身求学的学子吗?

所以在校园里我们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以刘邦著名的一句;“以善小而不为,恶以恶小而为之。”做为我们永恒的规范。

当然我也知道,进入大学后,我们的情感上一定会有很大的起伏,也许会扭曲我们的心理,做一些不仅是违反校规的事,甚至是触范国法的法律都是有可能的。我就举一则在网上看到的例子吧:

前不久,某高校学生胡某贪图享乐,为了有更多的金钱来消费,把手伸向了学校微机室。胡某利用上晚自习的机会,先潜伏在意微机室内,大楼熄灯后,开始疯狂作案,拆卸电脑内存条,cpu等主要部件被当班巡逻的保卫人员当场抓获。已涉嫌触犯刑律。

像这样触犯法律的人实在太多,我也就不一一举例了。那我们要如何去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呢?我想不外乎两点:成熟和认识自我。

我说的成熟可不单单是生理上的成熟,还有心理上的成熟。我知道我们的价值观念尚不稳定,时常处于被动,迷茫,抉择之中,其心理成熟又落后于生理成熟,因而我们的情绪不稳定,情绪变化起伏大,易受周围环境变化的影响,心境变化快,学业,生活,人际关系等等,变化会引起情绪的波动,容易偏激。如何减少这种的发生以及真正让心心理成熟,那么就要学会认识自我。

古希腊戴尔飞神庙的入口处刻着一句名言:“认识你自己。”认识自己一直是西方认识活动中最神圣的事情。当代还流行一句话:“寻找自己,但请不要忽视自己的途径。”

认识,简化后是“人”和“只”。这仿佛告诉我们,认识是一种个人的生命体验,是你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区认识自己和自己的生存环境。使自己能接受自己,有自知之明,即对自己能力,性格和优缺点都能做出恰当的,客观的评价;对自己不会提出苛刻的,非分的期望与要求;对自己的生活目标和理想也能定的切何实际。因而对自己总是满意,同时努力发展自身的潜能,即使对自己无法补救的缺陷,也能安然处之。

心理上的成熟与自己的认识是遵纪守法的延伸。其实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并不难,让我们一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大学生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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