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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文 遵纪守法文明应考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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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文 遵纪守法文明应考心得体会(2篇)
2023-01-09 20:28:59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文一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

《注意安全、珍爱生命、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同学们,谈到安全和法制问题,还是从我亲自目睹的两件事说起吧: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步行到市场上去买菜,刚走到“世纪大厦”门口,就被眼前发生的一切惊呆了:两个高中的男同学骑着自行车一边听音乐,一边骑自行车追逐、嬉戏,经过大什字时,正好与迎面而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这两个学生先、后倒地。后来,我打听到:经过县医院主治大夫的全力抢救,这两个学生总算保住了自己的小命,但都造成了腿部的粉碎性骨折。肇事者虽已抓获,但两个学生因违反交通规则的原故,从此耽误了学业。

还有一件事,也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那是一个有月光的夜晚,我和爸爸从叔叔家出来,经过恒源公司的料场时,突然看到有人从墙内向外扔暖气片,我和爸爸还认为是民工在搬运这些东西,也就没在意。第二天却传来了城关派出所抓获两名偷盗恒源公司暖气片者的消息,这使我十分震惊。我想:这些人肆意行窃,无视国家法律,让公安机关抓获,真是罪有应得。

同学们,从以上两件事例中,你会发现:前者,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耽误了锦绣前程,损害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后者,则因无视国家法律,偷盗行窃、被捕入狱。

聪明的你,听到这些,应该想到遵纪守法了吧?

然而,令人气愤的是,在我们城关的学生中间,竟也有如此类似的事情发生。

请看学校为不遵守交通安全的学生拍下的照片:中午放学后,有的学生骑车带人,害怕被值周老师查下,超速行驶,结果连车带人撞在了路沿石上,腿撞坏了,前门牙也撞没了;另一张照片中显示:一个七年级男同学,骑车不走人行道,双手离把,在表演精彩节目时,差点掉入定宁渠沟,好险呀……

还有,在近期个别学生,结伙偷盗,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够了,这样的事已发生很多了。它,就在我们周围,就在在座的同学们中间。

当你静座时,回想往事,扪心自问,难道没有想到,做这些事时,你不正掉入罪恶的深渊吗?你不是正在践踏自己的生命吗?

想一想,在我们这所校园里,每当集会时,校领导为安全法制问题,不知强调了多少次。

校长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上学放学时,自行车须在人行道内行走”。

书记说:“周六、周日同学们要和平时一样安心学习、遵纪守法”。

副校长说:“上、下楼梯时,要按本班所属楼梯有秩序地进出”。

……

听一听,各班班主任在教室内大会、小会上为安全法制问题讲了多少次,直讲得早生白发。

同学们:回想起一个人的生命,无论有多长,对于无始无终的岁月,都是极短暂的瞬间,若把握不好自己,不注重自身安全,不严格要求自己,我们的生命就会如流星一样,一闪即失。

请同学们切实注意安全,珍爱生命,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2022遵纪守考诚信应考心得体会范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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