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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 经纪人给客户打电话的话术(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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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 经纪人给客户打电话的话术(5篇)
2023-01-09 22:32:4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回首这一年,如梦如幻,无限感慨。我从没想过我这一生还会从事这样一份工作,更没有想过,我,这样一个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没有钱的“三无人员”,也可以取得这样高的收入,我常跟同事朋友谈起,“前半辈子真是白活了,新生活才刚刚开始1我之所以会取得这些成绩,首先我要感恩,非常感谢公司为我提供这个广阔的平台,非常感谢公司领导、同事对我的关心帮助,正是因为有了你们,才使我由一个对房产中介什么都不懂的门外汉,迅速的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房产经纪人,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2018年4月1日,我在小区开店,正式成为我们新天地大家庭的一员,那时在中介行业,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新兵,对能不能干好没有半点信心。公司领导、同事对我非常关心帮助、不断给我指导鼓励,我也深知,像我这个年龄进行二次创业没有退路可走,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也明白,失败的原因千万种、成功的捷径就一条,那就是努力、勤奋、专业,我暗下决心,要做就做最好的。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断努力,我连续5个月取得了公司业绩第一,多次受到了公司的肯定和嘉奖。截止到目前,仅仅9个月的时间,实现卖房收入元,租房收入元,总收入近万元,比过去十年挣得还多,我很高兴,比较满意,但我决不满足,我会把这些仅仅当做是下一步工作的起点,在崭新的一年里,实现更高的收入。此时此刻,我心里有已经有了一个更高的目标,那就是力争做中介行业的no.1。

在这一年中,在公司领导、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不断借鉴不断摸索不断改进,逐渐有了一些对行业的感悟,掌握了一些经验和方法,在此和大家简单作一交流和分享,不对之处敬请指正。

一是技能体现专业。首先从个人形象做起,做到正式、得体、专业,没有第二种方法可以改变对你的第一印象。夯实基本功。积极参与公司培训,记好笔记,反复翻阅,听到的不是自己的,会用了才是自己的。为房源找到主人,为客户找到家是我们的全部工作,我们就是客户和房源的红娘。详细掌握客户需求,引导客户修正需求,学会发现房源卖点,找到房源卖点和客户需求的联系点。建立详细地附近楼盘档案,熟练计算房产交易成本,确保客户咨询时对答如流。

二是服务落脚满意。从客户进门的第一印象开始,处处让客户满意,时时让客户满意,力争做到超出客户的预期。成交后的客户要建好客户档案,做好服务,争取转介绍客户。

三是目标追求先进。复制成功是最快的成功之道。成功一定有原因,找到别人成功的地方,为我所用,我们会和他一样成功。

四是合作着眼真诚。合作房源在我们的成交量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真诚合作、信用无价。合作好,业务才会更好。 展望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说到底,我在这个行业里仅仅工作了9个月,与那些从业几年的老兵相比,我还是个新兵,

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在崭新的一年里,我要把以前的成绩当作是我新的起点,戒骄戒躁,继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争取更大的成功。

第一、我要加强学习,继续提高专业技能。房产行业受国家调控的影响非常大,吃透政策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要了解政策的背景目的和下步政策可能的调整方向。以公司培训为契机继续加强基础学习。继续完善楼盘档案和客户档案,区分已成交客户和未成交客户,以便对客户进行有针对性地促成和服务,提高促成成功率和客户服务水平。

第二、热情服务、诚信待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我们中介行业是服务业的一种,要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像对待自己的亲戚朋友一样对待客户,这会让顾客对我们有一种亲切感,拉近我们和客户的距离。我们不是在为顾客推销房源,而是在为我们的亲人选择他们的家。一旦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任,我们的成功率会大大提高。

第三、坚持到底,水到自然渠成。接待顾客时要不厌其烦,即使客户看了很多房子,我们还是要耐心接待。只要他们想看,我们就多努力。不到最后关头我们决不放弃。

最后,预祝公司领导和各分店同仁身体健康,事事如意;快卖房子,多数钱,欢欢乐乐过大年;让我们在充满期待的2018年中取得更优异的成绩!谢谢 !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经纪合同。

第一章 合同订立前的说明义务

第一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客户须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充分说明了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已签字认同。

第二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经签署了《客户声明》并填写了《开户申请表》,保证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甲方从事期货交易,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以及不具有《客户声明》中规定的禁止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立账户,或者有权解除期货经纪合同、结清乙方持仓,并且不退还手续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说明了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双方认为本合同条款含义明确,没有发生歧义。

第二章 委 托

第四条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甲方根据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权委托,即甲方不得代乙方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第六条 根据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不得对乙方做出获利保证或者与乙方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为非甲方从业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三章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八条 甲方在相关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乙方的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不得动用乙方保证金。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条 乙方的保证金可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据和银行转账等方式交存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关证明文件并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账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二条 乙方可以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标准仓单及交易所确定的其它权利凭证质押保证金,乙方可以授权甲方将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具体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协议》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自行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比例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当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者拒绝乙方开新仓。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或者规定乙方不得开新仓的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且该通知一旦发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账,并以每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形式向乙方报告保证金账户的余额和资金划转情况。

第十六条 乙方的出金方式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及甲方开户银行资金结算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相应金额的资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资金调拨人的指示提取或划转的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的保证金或者清算的差额;

(三)为乙方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处以的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储费或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八)有关法律、法规或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银期转账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的,甲乙双方的出金、入金,按该协议的约定执行。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保证金账户的有关信息保密,但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特别指定事项

第十九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达权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增加的指令下达人与乙方同样有下单、签署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及保证金追缴通知、异议提出的权限。如乙方对本条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权,应按照原来授权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x)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x)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对上述指令下达人,乙方须明确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注:请在选择处打√,请在非选择处打×):

□其中一人签字(及/或盖x)即有效

□两人同时签字(及/或盖x)有效

第二十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资金调拨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资金调拨权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的合法资金调拨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增加的资金调拨人与乙方同样有资金调拨权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时间先后为准,执行调拨款项。如甲方在同一时间点收到乙方与其增加的资金调拨人不同的调款指令,则按乙方的调款指令优先执行。如乙方对本条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权,应按照原来授权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x)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签字(及/或盖x)留样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对上述资金调拨人,乙方须明确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注:请在选择处打√,请在非选择处打×):

□其中一人签字(及/或盖x)即有效

□两人同时签字(及/或盖x)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必须由前述资金调拨人签字(或盖x),并由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以表示确认,留样如下:

第二十一条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授权的用于资金调拨的银行结算账户。乙方约定的乙方资金调拨的银行结算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结算账户账:________________(明确到具体开户网点)

乙方变更上述期货结算账户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在甲方处办理变更登记,并经甲方确认,方始生效。

乙方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开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乙方期货结算账户和甲方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甲方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乙方有义务保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双方约定以在甲方的电脑网站公告或甲方的电脑网站查询等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电脑网站也应为乙方的有效通讯地址。

甲方电脑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约定时间内通过上述通讯工具上发布(或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解除合同通知等,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二十三条 甲方在审核本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两种签章时,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注意标准核对相关签章的真实性。

第二十四条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应通过书面或传真方式下达。资金调拨指令应当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签字(盖x)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可用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以传真方式下达的资金调拨指令只能将资金调回乙方的账户,传真件上的内容和签字(盖x)是否清晰,是否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乙方的传真指令被甲方确定为有效指令后,乙方应立即将调拨指令的原件快递至甲方的营业场所。当甲方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六条 乙方如变更上述特别指定事项(如变更指令下达人或者资金调拨人,该通知后必须附具经变更后的指令下达人或者资金调拨人之签字留样),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生效。乙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未按前述规定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上述变更书面通知应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通知。

第五章 交易指令的类型及下达

第二十七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化交易等方式下达。甲、乙双方约定采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达指令。

注:电子化交易方式的采用以双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为条件。

第二十九条 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乙方应完整、准确、清晰地填写交易指令单,必须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x),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x),须与本合同规定的签字留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指令。

第三十条 电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网上自助委托交易、语音电话自助委托交易等下单方式。选择电子化下单方式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期货电子化交易合同》以及《电子化交易初始密码确认书》。甲方提供初始密码,乙方第一次进入系统后,应当即刻修改初始密码。密码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鉴,由于密码泄露、失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对凡使用该密码进行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但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责任的除外。因某种原因,乙方无法进行电子化交易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话,由乙方通过电话进行下单。

第三十一条 以电话、电子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论以何种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记载交易指令内容与交易结果的结算单据经乙方确认后,视为乙方已经知晓并确认账户的权益事项的变化情况。

第六章 交易指令的执行与错单处理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对于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地执行。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客户名称、品种、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下达的交易指令没有品种、数量、买卖方向的,为无效指令。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无效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品种、数量和买卖方向明确,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将视为当日委托有效;缺少成交价格的,甲方将视为按市价交易;缺少开平仓方向的,甲方将视为开仓交易。

第三十四条 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于当日。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三十五条 甲方不当延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但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后果由甲方承担,并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一)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少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甲方补足或者赔偿直接损失;

(二)交易价格超出乙方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三)交易编码输入错误的,乙方交易结果未在其编码内但确在交易所场内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通知与确认

第三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报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告。

第三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采取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以及调整保证金通知等相关事项。

第三十九条 甲方与乙方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出包括但不限于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甲方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甲方网站网上账单查询的通知方式。乙方选择 方式接收甲方的上述通知。

作为上述方式补充,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电子邮箱的通知方式,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确认书。上述补充方式的账单一旦发送,也视为甲方已对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采取自取方式的,乙方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_____分钟到甲方营业场所自取日交易结算报告或者有关通知,不取的视同收到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并且对报告及有关通知所记载事项的已经知晓并确认。

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_____分钟向甲方当面提出或电话提出。否则,视同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并且对报告及有关通知所记载事项已经知晓并确认。(甲乙双方可约定采用其他情势变更情况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个交易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签收、邮寄两种方式向乙方发出月交易结算报告,乙方选择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报告的方式。

乙方选择邮寄方式的,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邮寄上月交易结算报告:

乙方的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编码: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按照上述地址,乙方没有收到上月交易结算报告,乙方应在每月第______个交易日之前提出,否则视同收到上月交易结算报告并且对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已经知晓并确认。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结算报告,如无异议,应由乙方或乙方确定的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签字(及/或盖x)后于每月第______个交易日之前,以邮寄、当面送交的方式交于甲方的营业场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网站公告或营业场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调整保证金通知。

第四十条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约定事项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变更方负责。

第四十一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及有关通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传真或当面递交),甲方应当对所收到的乙方的书面异议进行确认。

对每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的异议,应当在该交易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记载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市前______分钟向甲方提出;对交易结算月报告的异议,应当在该交易结算月报告记载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个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结算报告及有关通知所记载事项的确认。乙方在甲方、乙方约定的时间期限以外提出异议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条乙方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应当视为对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四十三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 风险控制

第四十五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情形、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乙方有义务通过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甲方网站网上账单查询、客户电子邮箱等方式随时掌握交易账户情况。因乙方未尽前述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六条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

第四十七条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采用下述方式来控制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乙方保证自觉遵守。

甲方以可用资金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可用资金的计算方法为:可用资金=客户权益-持仓保证金

前述可用资金计算公式中,持仓保证金指按照本合同规定,乙方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占用按照甲方设定的保证金率计算出的保证金数额;客户权益指乙方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总额,包括持仓保证金和可用资金。

第四十八条当乙方的“可用资金”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当乙方的“可用资金”为负值,但乙方的客户权益大于等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所计算出的持仓保证金金额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且不能开新仓;当乙方的“可用资金”为负值,且乙方的客户权益小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期货合约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所计算出的持仓保证金金额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强行平仓的通知,乙方应当在该通知记载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主动与甲方商定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可用资金”为正值。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甲方因乙方违规超仓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期货交易所以及监管部门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甲方有权配合期货交易所、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调查与处罚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在期货交易所限仓的情况下,当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限仓规定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按照期货交易所的限仓规定对其超量部分强行平仓。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平仓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二条在期货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甲方对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对其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平仓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当甲方依法、依规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五十四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不应当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五十五条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规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错的,除乙方认可外,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十六条因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五十七条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实物交割的,甲方应当代理乙方申请实物交割。甲方没有履行代乙方申请交割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乙方需实物交割的,应当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五十九条乙方应当在提出实物交割申请时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或者有效的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并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凭证、票据的真实性。

第六十条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平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保证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十一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六十二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相应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十章 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六十三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或者网站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方以举办讲座、发放资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有关期货交易的事项。

第六十五条乙方应当及时了解期货监管部门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六十六条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六十七条有关甲方期货从业人员的信息可以通过中国业协会网站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公示数据库”进行查询。甲方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提供必要的设备,以便乙方登录中国业协会网站查询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章 费用

第六十八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货交易和实物交割的手续费。

第六十九条甲方代乙方向期货交易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内。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与变更

第七十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条款。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以信件、电子邮件、在甲方营业场所内或者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一经发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二条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x(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后生效。变更或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十三章 合同终止与账户清算

第七十四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国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及其配偶;

3.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开户文件虚假、所提供开户文件不完备或资金来源不合法的;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七十五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应将客户持仓和保证金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出现保证金支付危机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移仓规则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证金,甲方将按照法律程序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请求。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代理关系,但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关系。但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七十七条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书面销户手续,签署《销户确认书》。

第十四章 免责条款

第七十八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七十九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一条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应遵循《期货电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责条款。

第十五章 争议解决

第八十二条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八十三条甲乙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以及相关附件,权利义务只涉及甲乙双方。乙方不得以甲方从业人员的身份活动,不得利用与甲方形成的期货代理关系,通过网上交易或其他形式开展期货代理业务或其他活动。若因乙方过错而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本合同中由乙方或双方签署的《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客户须知》、《客户声明》、《开户申请表》、《手续费收取标准》、及其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知晓前述条款中涵义内容及明确相应之法律后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权利之条款,兹此,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础上进行如下之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权签字(及/或盖x):_____ 受权签字(及/或盖x):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二手车行纪销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己的名义,销售甲方拥有 □所有权 □处置权的二手车。

第二条委托车辆的基本状况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驶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_______________

车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的修理、事故、抵押、税费交纳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瑕疵描述:

(一)底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身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发动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电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销售和佣金支付方式

(一)甲方允许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销售委托车辆:

1.约定固定佣金数额的委托销售方式,佣金数额为________元。

2.由乙方先行向甲方全额支付委托销售价的保底销售方式,成交价与委托销售价之间的差额作为乙方佣金。

3.约定最低委托销售价,成交价的__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佣金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佣金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第四条委托销售价及付款方式

(一)(最低)委托销售价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第五条委托期限与交接车

(一)委托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应在委托期限开始前将委托车辆交乙方保管。乙方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委托事务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需延长委托期限的,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不延长委托期限的,乙方应即时向甲方交还委托车辆及各种证件、文件和有关材料。交接委托车辆双方应签订书面交接手续。

第六条授权事项

(一)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委托第三方处理委托事务。

(二)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使用委托车辆;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维修委托车辆。

(三)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代为全权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监督乙方认真履行合同各项义务。

(二)保证所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见附件一《甲方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三)保证向乙方提供委托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并协助办理委托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四)在委托期限内不得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销售委托车辆,否则仍应向乙方支付约定佣金或乙方因处理委托事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件。

(二)按合同约定认真处理委托事务,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三)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四)收取甲方款项时应按规定出具收款凭证。

(五)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恶意串通以及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或凭证等手段。

(六)妥善保管委托车辆及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文件和有关材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委托车辆不能过户或转籍的,甲方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接受乙方退回的车辆,并全部返还已收取的车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二)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但发生《民法典》第94条规定情形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民法典》第97条的规定办理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经纪执业人员签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经纪资格证书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提交的证件、文件和材料清单

身份证明(法人代码证书)□

机动车产权登记证明 □

机动车行驶证 □

车辆处置权证明 □

车辆年检证明 □

养路费缴付证明 □

购车发票或过户票 □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 □

车船使用税缴付证明 □

车辆保险单 □

说明:甲方、乙方可以对以上材料加以说明,在已交接材料名称后面□中划√,在未交接材料名称后面□中划×。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经纪机构(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有二手车壹辆,并为此车的所有权(处置权)人。厂牌型号: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现委托_________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全权办理此车的出售、过户、转籍等有关事宜,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明:_____________

第一、受托人保证授权人的签名为亲笔签名,如有纠纷,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受托人在授权有效期内代为办理委托事务,严格遵循授权人的真实意愿,所实施的行为如超出授权人范围,受托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营业区号: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制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导演所在单位/经纪公司):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正在计划摄制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经纪公司,_________导演为乙方的签约导演,该导演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影视导演,并成功执导了多部影视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的_________导演担任其拍摄的电影(电视剧)的导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指派导演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导演工作正式开始。

导演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电影(电视剧)的后期制作完成,工作即告结束;

2.制作完成后的电影(电视剧)依法经相应的电影(电视剧)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取得《电影(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后,乙方的全部工作结束;

3.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要求

导演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但甲方不得干预导演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导演的工作,但不得影响导演的正常工作,导演应予以配合。

导演应当按照拍摄预算和拍摄计划,审慎、经济、高效、负责地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工作。甲方也应当对导演的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条工作内容

导演工作分为拍摄筹备期、实拍期和后期制作三个阶段,其中:

1.导演拍摄筹备期的工作包括:

(1)研究文学剧本,统一创作意图;

(2)组成创作班子,写出分镜头剧本;

(3)拟定摄制计划和导演阐述;

(4)初选全片外景;

(3)选择演员,提出候选名单,组织确定的演员体验生活;

(4)与演员商讨并确定对于剧中相关角色的要求;

(5)与摄影和美术部门讨论、确定,绘制布景气氛草图和平面草图;

(6)审定制景、化妆、服装、道具等部门的设计和制作结果;

(7)选定全部演员,并进行重场戏的排练,确定人物造型,拍摄必要的试镜头片;

(8)其他需要导演参与的筹备期的工作。

2.导演拍摄期的工作为:

(1)完成全部内景、外景、场地景、特技镜头、片头字幕和预告片的拍摄;

(2)按计划拍摄工作照和剧照;

(3)搜集音响资料和画面镜头资料;

(4)完成全部样片的精修剪辑工作;

(5)完成全部对白的配录工作;

(6)对白双片送审后,完成一般性的个性补拍;

(7)完成韵作曲工作。

3.导演后期制作的工作包括:

(1)剪辑与后期配音;

(2)完成全片音乐录音工作;

(3)完成混合录音;

(4)完成全片其他音响效果录音工作。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

1.固定酬金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_____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

2.固定酬金加分红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__内起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和导演已经履行了本合同下全部义务,除上述酬金外,甲方应将其获得的此部电影(电视剧)纯利润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分红,此分红为_________(税前/税后)。

甲方应将上述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导演无权就其依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质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若导演向甲方出具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业已终止的书面证明,且乙方对此证明并不否认,甲方有权将截至收到此证明之日尚未发生的酬金直接向导演支付,乙方不得干预。

第五条剧本的提供与修改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导演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等相关资料,并向导演介绍其对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的总体设想和要求。

导演可以对文学剧本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同意,可请原作者或编剧按导演修改意见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亦可由导演亲自执笔修改,报酬另议。

导演应依据甲方认可的导演脚本进行拍摄和制作;未经甲方同意,导演不得擅自对人物和情节进行实质性更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和导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导演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著作权的归属及署名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发行且乙方和导演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导演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导演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七条食宿交通费用标准

从导演工作开始之日起至导演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导演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导演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导演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导演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九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导演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导演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导演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导演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乙方保证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文化经纪资格的经纪公司;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并订立了劳动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或者:乙方与导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了委托代理合同,导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结束之前,其与导演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持续有效);

2.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使导演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亦不会向导演安排其他工作;

4.导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导演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6.导演为本合同中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而创作、提供或穿插的所有素材、创意、书面对白等皆系自己原创,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甲方的除外责任

若乙方与导演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作为导演的用人单位,应为导演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与导演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义务。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为导演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与导演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若乙方与导演之间为委托代理关系,乙方与导演因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纠纷亦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乙方与导演的连带责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不论因乙方或导演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与导演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导演仍应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作为电影(电视剧)导演的职责;若导演因其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终止而拒绝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合同中电影(电视剧)导演的职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与导演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险

为确保导演在执导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导演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导演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导演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5.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影(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导演的工作全部结束,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导演不得在电影(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和导演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和导演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和导演应对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甲乙双方和导演的过错,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该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主题经纪人打电话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万元。乙方资金不足_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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