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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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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方案(8篇)
2023-01-10 02:04:2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一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xx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交流。局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载体,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和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完善了“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等做法,细化了“三会一课”时间、内容、主题和程序、步骤,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对于党内法规工作,主要负责人批示5次,组织召开传达会议4次,集体学习研讨4次。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明确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了xxx市商务局法治机关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使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局每年将依法行政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使依法行政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法治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结合商务局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今年,根据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府法办字﹝20xx﹞12号),对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有效3件、废止5件。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要求和流程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并严格遵照执行;梳理上报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行“双公开”。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了《xxx市商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xxx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关于推广商务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局领导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xx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x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保障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大讲堂;同时,为严格落实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次清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审考试。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我局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外网网站、报纸、电视台、大厅大屏幕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制定下发了《xxx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xxx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了到位。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党内法规信息)600余条。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协调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第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为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条件。

第二章执法范围

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第三章执法主体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照权责清晰、事权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执法队伍。

第十四条直辖市、设区的市城市管理执法推行市级执法或者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级执法。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承担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案件的查处。

第十五条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出执法机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或者街道派出执法机构。

派出机构以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的名义,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提出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数量的合理意见,并按程序报同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

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资格条件,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建立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和协管人员依法开展执法辅助事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章执法保障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执法执勤用车以及调查取证设施、通讯设施等装备配备,并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应当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规定已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领域应当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采集、指挥调度、督察督办、公众参与等功能,并逐步实现与有关部门信息平台的共享。

城市管理领域应当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需要实施鉴定、检验、检测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开展鉴定、检验、检测,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五章执法规范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完整保存。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执法决定在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

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或者场所,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

第六章协作与配合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行政执法信息和相关行政管理信息。

第三十六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可以对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实行网格化管理。

第三十七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第七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其他监督方式。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第四十条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3日发布的《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三

今年以来,市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强化学习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本部门规章制度,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党内法规、xx重要指示以及省市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做到了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次次有主题。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定期开展集中研讨、学习交流。局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支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基本载体,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制定了“三会一课”和党内法规学习计划,完善了“三会一课”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等做法,细化了“三会一课”时间、内容、主题和程序、步骤,推进制度发挥实效。截至目前,对于党内法规工作,主要负责人批示5次,组织召开传达会议4次,集体学习研讨4次。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明确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了xxx市商务局法治机关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使党内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依法行政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局每年将依法行政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使依法行政资料征订、网站正常运营、法治培训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为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结合商务局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今年,根据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府法办字﹝20xx﹞12号),对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件,继续有效3件、废止5件。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关要求和流程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进行了主动公开,并严格遵照执行;梳理上报了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实行“双公开”。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印发了《xxx市商务局党组贯彻落实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xxx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关于推广商务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局领导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xxx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x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保障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积极组织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大讲堂;同时,为严格落实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对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次清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审考试。通过组织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近年来,我局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外网网站、报纸、电视台、大厅大屏幕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制定下发了《xxx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xxx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了到位。截止目前,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包括党内法规信息)600余条。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四

 一年来,我在局、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做好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两大任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奋勇争先、勇于拼搏,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理念,克服怕苦畏难思想,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的配合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个人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修养。认真坚持大队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不要因小恩小惠而放任违法违章行为,破坏城管整体形象。通过系列的学习与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思想得到了净化,工作的责任心得到了加强。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以优秀队员为榜样,把“执法为民”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二是努力锻炼,逐步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做为一名城管协管员,面临的工作对我来说是艰巨有压力的。分队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日常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烦琐而复杂,这就对队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坚持多动手、多动脑、多请教,不断学习、不断积累,目前已能够较好的处理日常城管管理工作。平时还注重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工作已近又一年了,我能够积极向同事们学习,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努力使自己本职工作作得有声有色。根据我市当前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紧跟城市发展节奏,努力使城市管理工作由“处罚型”向“服务型”转化。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宗旨,深入开展了综合执法工作:1、整治占道经营。纠正路口、巷口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开展了一系列的市容市貌整治,整治后市容整洁有序,道路通畅,所辖路段效果尤为突出。2、铲除城市“牛皮癣”,加大查处打击力度,遏制了“牛皮癣”的蔓延和泛滥。3、整治马路市场。逐一对摊点业主进行劝导要求进入市场经营。对不听劝导、不服管理的加以整治,严格执法管理,从而确保了所有经营户都进店入市经营。4、查处违法建设。进一步推进市委市政府“拆违拆迁”工作。按照“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方针,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坚持分片巡查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同时依法组织大型强拆行动。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5、加强城市美化工作,城市容貌不断改观,加强户外广告管理。6、为民办实事,树城管新形象,城市管理工作千头万绪,非常复杂,若方法运用不当,就会激化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创新工作方法,多做市民的思想教育说服工作,实行“纠章为主,处罚为辅”工作方针,进行和谐执法。多花一些时间对市民宣讲政策和城市管理法规,尽量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我们还向地震和冰雪灾害地区捐款——彰显城管人爱心、义务植树——彰显城管人作风。还有很多工作中的小细节不再一一列举。

    三是勤奋敬业,始终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能够认真遵守大队规定的行为规范和行政纪律,积极参加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协调好各方面的人际关系;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树立无产阶级苦乐观和幸福观,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抵制歪风邪气,廉政为民,积极推进公平正义。

    四是尽心尽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任劳任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分队及职能科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通过努力,个人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一是学习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强化。对各项规章制度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对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深入理解。

   二是宗旨观念树立的不牢。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城管职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工作就距广大群众的要求做还有差距。

    三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想事情在工作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

   四是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虽然来城管两年了,能基本熟练掌握本单位的工作,但在深入领会上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加倍努力工作,不断完善自己,克服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自觉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自己成为一名实事求是、自信乐观、意志坚强的城管队员。

    一、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抓好学习。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学习理论、经济政策、法规,提高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办事效率,熟练掌握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程序,提高办件速度,突出工作业绩。

    二、牢记宗旨,使工作有更大提高。作为一名城管队员,应当视工作为一种义务,一种奉献,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服务,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兢兢业业,勇于奉献。牢固树立为城市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是用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我们服务质量。

    三、高标准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以高度的工作热情、科学的工作态度、积极的主人翁精神,锐意进取,以开拓创新的意识,大胆探索新的工作思路,要勤于思考,乐于探索,以实际行动,为城管树立新的境界、新的风貌、新的形象做出自己的贡献。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基本完成了本职工作,这与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在此对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是我对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的总结,不全面和不准确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五

我镇以党的xx大、xx大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办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国土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00余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镇集市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识;镇综治办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xx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

1、镇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年初,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镇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镇综治委与各村、镇属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禁毒工作中:一是镇、村两级及时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同各村及驻镇各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利用广播、黑板报、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三是在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禁种,铲除毒品源植物,确保了我镇无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的现象。此外,我们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坚决查处和打击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和地下邪恶活动,组织全镇人民深刻揭批,全镇人民踊跃参与,我镇有两名练习者已成功转化。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3、镇计生站首先完善了镇、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镇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5、镇兽医站依据《防疫法》规定的疫病类型,并根据全国疫情特点,分别确定了各种家畜的强制性免疫类型,同时制定了春秋免疫方案及指标。使鸡瘟免疫率达到100%、猪瘟免疫率达到96%、五号病免疫率到达86%。另外,从1999年起,实施集市流通农畜的计划免疫,对集市待售家畜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率达到100%。其次加强对畜禽疫病传播的预防,检查我镇范围内的流通及产品,每天坚持对市场待售肉实施检疫,对流通动物实行严格产地检疫,杜绝了无章肉的销售,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镇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破坏农业生产设施,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对三提五统、水费,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镇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五、几点建议

一是按照xx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高干部、农民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和提高干部、农民法制意识的目的。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取得《行政执法证》。三是按要求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总之,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为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针对特定事项集中行使行政管理、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城管执法部门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建设、规划、市政、市容园林、环境保护、工商、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城市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配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应当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对其执法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职权:

(一)对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二)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对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或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六)对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建设施工或清运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七)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音响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八)对非法占道或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九)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综合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后,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但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

第十二条因城市管理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七

同志们:

经市政府同意,今天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暨环保专项行动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环境执法工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系列会议精神,部署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刚才建明同志对全市环境执法暨环保专项行动讲了很好的贯彻意见,市监察局、发改委等七个部门就如何在环境保护中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提交了书面发言,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面对差距,增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市境内的沱江、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等环保重点工作,认真按照“三个整治,一个确保”,即整治工业污染源、城市污染源、农村污染源,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要求,开展了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废水、烟尘、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使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以挂牌整治为手段,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近3年全市先后整治重点排污企业101家,有效遏制了工业污染势头;二是以创建卫生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污染源整治。目前市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全市建成垃圾处理场4座,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3.17%,全市的出境断面水质有了显著的改善;三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污染源整治。抓了5条重点小流域治理,开展了农村小集镇生活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目前,全市已有51个建制乡镇制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四是以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环境监管能力大大提高。截止目前,全市7个环境监察机构,5个环境监察站都相应达到了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全市22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23台。同时,不断强化环境现场执法,通过连续三年开展的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仅20xx年现场监督检查284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规案件22起。排污费征收也逐年增加,20xx年全市征收入库1872万元,全部用于治污,用于企业。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上下一心,关心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结果,是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艰苦努力工作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环境执法工作形势严峻: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仍然停留于一般号召和一般要求。只强调加快发展,追求经济增长,急功近利思想在个别地区依然存在;不考虑环境容量、总量状况,降低环保“门槛”招商引资,制定“土政策”干扰环境执法,个别甚至成为违法企业的“保护伞”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环境执法工作,使环境执法监管不能有效到位,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结构性污染仍然严重,环境执法监管的难度大。个别地方“两缓慢,两突出”的现象比较严重。即产业结构调整缓慢,新型工业化进程缓慢,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突出,产业结构性污染突出。有的地方“十五小”和“新五小”死灰复燃,已经达标的企业污染反弹严重,有的地方对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禁而不止。这些问题致使环境执法监管应接不暇,处于老帐未还,新帐又欠的被动应付局面。

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环境执法压力大。近年来全市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废气排放20xx年比20xx年增加12.4%,废水排放20xx年比20xx年增加6.9%,固体废弃物排放20xx年比20xx年增加66.8%。境内干流均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加之县、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能得到彻底处理,致使我市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全市工业结构性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个别区域大气污染使经济发展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的矛盾突出。

四是突发性环境事件进入高发期,环境监管与环境应急面临严峻考验。近年来,我市已经发生了几起影响较大的环境安全事件。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广汉万福磷肥有限公司发生的水污染事件,虽然得到了及时有效处置,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对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五是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执法工作责任大。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市人民群众在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的同时,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关注。20xx年全市环保部门受理公众投诉环境事件多达1670件,其中市环保局直接受理达1100件。近年来,因环境污染等问题诱发的矛盾纠纷逐年增加,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较大冲击,环保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二、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执法监管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工作职责,我们必须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履行法律的规定,强化环境监管。当前,需要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在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上下功夫。环境形势越严峻,依法行政越重要;依法行政越落实,环保工作越加强。随着人民群众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效益观念的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环境保护领域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环保战线的同志们要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一要吃透法律精神。要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使我们真正成为环保执法监管的行家里手。二要坚持严格执法。对环境执法对象,要看准盯紧、抓实扭住、动真逗硬,绝不能随心所欲、滥用职权、亵渎法律,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使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要善于执法。环保问题,敏感而复杂,涉及历史与现时,处置不当,事与愿违。我们一方面要敢于执法,敢于讲真话、实话,坚持逗硬;另一方面,要讲究方式与方法,服从整体利益,顾全大局,注重稳定,善于执法。方式方法关系重大,关乎执法的实效,不能因工作方式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在强化 领导 上下功夫。加强 领导 ,是推进环境执法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明确环境执法的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各级政府要将环境执法工作和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有利于环境执法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市环保局要切实负起行业管理的责任,对下级环境执法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保持步调统一,政令畅通,形成合力,增强全系统环境执法的执行力。

(三)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今年2月20日,国家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追究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责任的专门规章,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和量化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它的公布实施,使以往环境执法以处罚为主的方式、观念正在逐步向处罚、处分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转变。希望大家认真组织学习,把涉及到的有关目标明确,把精神和要求吃透,真正做到行政责任追究“对号入座”,落实到位。凡是政府、部门、企业不作为的,必须按照暂行规定及时处理。在环境执法监管的问题上,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决不允许相互推诿、相互拆台、相互诋毁,决不允许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环境违法案件。要通过联合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四)在联动机制上下功夫。环境执法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单靠环保部门孤军作战是不行的,需要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此,我们要认真 总结 联动工作经验,建立完善联动的运行机制,不断创新联动的工作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多管齐下,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环境执法监管格局。一是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机制。上下级政府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是环保执法监管的主渠道,要畅通“主干线”。二是建立健全横向联动机制。各级部门之间、各企业之间,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畅通信息渠道,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全链”。三是建立健全“广角联动”机制。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时段广泛地开展环境执法联动,增强环保部门执法监管的社会性和环保部门执法监管的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对各种环境违法案件,要分类建档立案,分别提交办理,做到即案即结。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经济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排污企业注销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取缔。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各区、乡镇政府引进的违法企业和出台的“土政策”予以纠正。司法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电力部门要按照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取缔关停的违法企业采取停供生产用电等强制关停措施。

(五)在提高效能上下功夫。环境监管水平的高与低,关键取决其效能的好与差。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全面推进这一“工程”,依据是法律,核心是执法,关键在落实。第一,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上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抓住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这个根本和关键,增加环保投入、健全环保机构、建好环保队伍,强化环境执法能力。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行风建设,遵守环保系统“六条禁令”,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要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加强环保和法律知识专业培训,将懂专业、热爱环保工作的年轻人吸引充实到环境监察执法一线工作。第二,在环境执法上抓落实。要广泛开展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环保法律意识。环保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强化执法主体地位。第三,在完善环保社会监督机制上抓落实。要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及时公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查处结果,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有奖举报、环境听证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依靠新闻媒体等手段拓展环保的社会监督渠道。

(六)在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警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上下功夫。要对重点污染源实行严格监管;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政府及部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要加紧环境应急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强化环境应急的基础性工作;要加紧组织应急培训与演练,开展多元化的应急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今年环保专项行动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安全问题为主线,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集中整治:

(一)加强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全市5条重点小流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个别河流污染严重,部分农村饮用水不合格,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城市饮用水源地河流原水也潜伏着危险。因此,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对各类工业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坚决纠正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对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或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并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建设项目。重点对化工、冶炼、造纸、酿造、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四)对全市18家省挂牌整治企业和12家市挂牌治理企业进行检查。根据省政府规定,今年的挂牌企业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治理任务。这次专项行动,要把挂牌企业治理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环保部门要优先对整治企业安排环保资金,帮助企业完成治理任务。

关于执法督查工作规定心得体会精选八

《水法》、《水保法》、《防洪法》等水行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构,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事环境。特别是近年来,我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依法治水管水工作,深入开展了水环境和水土流失治理活动,保证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水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1、领导重视,执法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我局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纳入水行政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来抓,与水利工程建设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县政府分管县长召开专题会,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水政监察大队工作目标任务,使我县水行政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圆满完成了20xx年工作任务。

2、健全机构,确保有人办事。我县水政监察大队于20xx年升格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设队长、书记两个副科级职数。大队依法受水务局的委托,履行水资源、水保、防洪和河道执法责任,在执法上实现了水行政执法权的统一。

3、投入资金,完善执法装备。根据水行政执法要求和需要,县政府安排专项执法资金,配备了执法车1辆,电脑7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摄像机各1台,提供执法办公室4间,基本满足了日常执法办案等工作需要。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水行政执法奠定基础。

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确保水行政法规全面贯彻实施的基础条件。近年来,我局以创建一支“依法履政、文明执法”的水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政治水平。县水政监察大队党支部利用每周五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让每个人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能吃苦,能扎实开展工作。

2、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一是水务局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水法律法规,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二是组织人员到本县执法先进单位学习其调查程序和运用法律法规等情况,增强执法队伍的认知能力;三是开展执法案件大讨论,增强执法队伍的协作能力和判断力。

3、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和县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执法培训,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

三、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为水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氛围。

1、着力开展“水日”、“水周”水法律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以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常规形式对公民进行了水法规宣传;继续在县级“两会”期间以给代表、委员一封信的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水法规;以请县电视台对涉河涉水违法案件报道的形式宣传违法的危害性。

2、结合“12.4”普法宣传,在县政府法治广场开辟水利普法专栏,努力提高公民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程度,增强公民守法意识,提高公民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必要性的认识。

四、规范行政许可,理顺执法程序,加强规费征收。

1、根据县政府的要求,我局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水行政许可审批15项全部进入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在政务管理局设置服务窗口,所有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均由“窗口”统一受理、告知,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一站式”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水行政许可审批。

2、按省政府令第206号文精神,坚守用水“三条红线”,加强全县取用水户管理,对取用水条件不符合要求、退水水质不达标、地下水超采区域坚决不予审批。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对所有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均要求以编制水资源论证为审批前置条件,20xx年5家申请取水许可单位均按要求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编制率达100%,目前有金龙纯净水、萍青啤酒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取水许可证,长青、恒达纸业有限公司和九峰山泉有限公司取水许可正按程序进行审批。对需换发证的单位开展了水资源论证补报工作,目前彭高镇韶陂电站的论证正在编制中。

3、认真落实《水保法》,狠抓工业园区企业水保审批和生产建设单位水保验收工作。今年来,县工业园区共有5家企业编制了水保方案并按程序申报水保审批,其中鑫扬电子、天阳搅拌站2家企业水保方案已审批,德阳机械、正德药业等3家企业水保方案正在报批中。一年来,县水务局共审批企业水保方案12起,水保方案申报率达90%,审批率达80%。依据《水保法》要求,县水务局先后对萍乡cng加气母站、萍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萍乡市杨岐山煤矿等9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保设施验收,验收率达88%。

4、按照水保监便字[20xx]053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和制作规范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理顺了水保执法程序,完善了案卷归档,对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进行了调整,做到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程度、时间、现场处理等手段合法,法律运用、执法文书正确,案件查处过程有详细记录和证据保全。

5、全面开展水行政规费征收工作,组建两个执法中队,分别到各企事业单位对水资源、水保费依法进行征收,20xx年共收取到们水利规费75.67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近25%,其中:水保费60.3243万元,水资源费15.3553万元。

五、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促全县水事秩序稳定。

1、抽调县供水公司人员成立专门供水监察队伍,由县水政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加强城区盗、转供水案件的查处。

2、加强河道和用水巡查,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并作出处理。先后对上栗县碧水蓝天洗浴会所违法取水、赤山镇楼泉村村民易某某违法占河建房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3、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查处水保违法案件。一年来县水政大队配合市水政支队查处了江西诚泰金属、江西佳联科技有限公司、赣西变压器有限公司3家水保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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