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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 银行智能化方案(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2:39:01 页码:7
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 银行智能化方案(9篇)
2023-01-10 02:39:01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一

您好!感谢你能在百忙之中垂阅的我的求职自荐信!

贵公司(银行)的良好形象和员工素质吸引着我这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很愿意能为贵公司效一份微薄之力!

我是来某学校的某专业应届毕业生。我在校期间学习努力认真,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能说一口流利地英语,还在自学国际金融专业相关课程。在业余我有计划的抽出时间去阅读各类书刊,杂志,看电视,上网,力求尽可能的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紧跟时代步伐。在放假期间,走出校门,我尽可能的去捕捉每一个可以锻炼的机会,与不同层次的人相处,最大化的让自己零距离的与社会接触,感受人生,品位生活的酸,甜,苦,辣,让自己尽快的适应社会这个“大家庭”。我很希望能到贵公司(银行)去工作,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自己的人生能有一个质的飞跃。我相信贵公司(银行)的整体形象,管理方式,工作氛围会更加吸引我,是我心目中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因而我很自信的向您承诺:选择我,您绝不会后悔!

最后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的关注。

此致

敬礼

求职自荐人:

某年某月某日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二

甲方(资金方主办人):

乙方(担保银行):

丙方(借款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公平的原则,就借款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为公司担保人民币亿元整。年利率8%,即人民币万元整,一次性综合服务费7%,即人民币万元整。第一年总计支付人民币万元整。

甲方接到乙方《(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及邀请函》,经核实无误,伍个银行工作日内,安排先生(商),在华人民币亿元整,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甲方专用账户。

二、款到乙方三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开立先生户名的专用账户和进账单,并在银行《还本付息保函》上签章,一并交给资金方主办人先生,乙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负责支付本年借款利息8%,即人民币万元整,和一次性税后综合操作费7%即人民币万元整,交给资金方主办人先生,否则,按动款时间,每亿元每天元计算赔偿给甲方,本金提回,本合同终止。

三、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五年。每年月日前,由乙方支付利息8%,计人民币万元整,交给资金方主办人先生,直至借款担保合同期满为止,逾期不能足额支付利息,本金提回,本合同终止。

四、担保银行必须在年月日前以资金方式一次性还清本金,出现不良资产、转款失误、企业破产、项目停工、企业兼并等,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乙方根据担保规则和本合同条款行使职权,乙方有权支配甲方专用账户的资金,甲方不得干预。出现失误由乙方负责归还本金。

六、乙方和丙方做好项目评估,办好贷款手续,按进度用款,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

七、丙方按期向乙方交纳利息,到期归还本金,由乙方转付给资金方主办人先生。

八、其他:

(一)、甲方按合同约定保证资金按时如数到位,否则,按丙方所缴纳备用金的150%赔偿给丙方。

(二)、签订本合同,丙方暂交备用金每亿元每天仟分之五共20万元在双方共管帐户。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银行《〈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邀请函》上按时、完整、无误签章,提交甲方确认,确认无误,甲方退回备用金,否则不退。

本《借款担保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后附银行《(还本付息保函)预开通知书邀请函》,缺一无效。

本合同翻印、复印、过期无效。

甲方(资金方主办人)签字:

(相关资料办理开户是提供)

时间:年月日

乙方(担保银行):银行(公章)

行长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传真:

时间:年月日

乙方开户银行:银行(公章)

总经理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传真:

时间: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时间:年月日

合同书范文第8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件)所列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担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用于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六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七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

第八条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四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六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三

合同号码: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1.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_________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_________

8.装船时间: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fas条件

14.a.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租订。

14.b.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c.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d.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e.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f.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a.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b.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c.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d.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e.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f.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g.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h.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i.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

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contract no:_________

date:_________

the buyer:_________

the seller:_________

the contract, made out, in chinese and english,bothversionbeing equally authentic, by and between the seller andthebuyerwherebythe seller agrees to sell and the buyer agrees to buy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subject to terms and conditions set forth hereinafter as follows:

1、name of commodity and specification:_________

2、country of origin & manufacturer:_________

3、unit price (packing charges included):_________

4、quantity:_________

5、total value:_________

6、packing (seaworthy):_________

7、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buyer unless otherwise):_________

8、time of shipment:_________

9、port of loading:_________

10、port of destination:_________

11、mark shown as below inadditiontotheportofdestination,packagenumber, gross and net weights, measurements and other marks asthebuyermay require stencilled or marked conspicuouslywithfastandunfailingpigments on each package. in the case of dangerous and/or poisonous cargo(es), the seller is obliged to take care to ensure that the nature and thegenerally adopted symbol shall be marked conspicuously on each package.

12、terms of payment:

one month prior to the time of shipment the buyer shall open with thebank of an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infavourofthesellerpayableattheissuingbankagainstpresentationofdocuments asstipulated under clause 18. a. of section ii, thetermsofdeliveryofthis contract after departure of the carrying vessel. the saidletterofcredit shall remain in force till the 15th day after shipment.

13、other terms: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and accepted by the buyer, all othermattersrelated to this contract shall be governed by sectionii,plementary terms and conditions that may be attached tothiscontractshall automatically prevail ov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contractif such supplementary terms and conditions come in conflict with terms andconditions herein and shall be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14、fob/fas terms

14.1the shipping space for the contracted goods shallbebookedbythe buyer or the buyer’s shipping agent _________.

14.2underfobterms,thesellershallundertaketoloadthecontracted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buyeronanydatenotified by the buyer, within the time of shipment as stipulated in clause8 of this contract.

14.3under fas terms,thesellershallundertaketodeliverthecontracted goods under the tackle of the vessel nominated by the buyeronany date notified by the buyer, within the time of shipment asstipulatedin clause 8 of this contract.

14.4 10-15 days prior to the date of shipment, the buyer shallinformthe seller by cable or telex of the contract number, name ofvessel,etaof vessel, quantity to be loaded and the name of shipping agent, so astoenable the seller to contact the shipping agentdirectandarrangetheshipment of the goods. the seller shall advise by cable or telexintimethe buyer of the result thereof. should, for certainreasons,itbecomenecessary for the buyer to replace the named vessel with anotherone,orshould the named vessel arrive at the port of shipmentearlierorlaterthan the date of arrival as previously notified to the seller,thebuyeror its shipping agent shall advise the seller to this effect in seller shall also keep in close contact with the agent or the buyer.

14.5should the seller fail to load the goods on board ortodeliverthe goods under the tackle of the vessel booked by the thetime as notified by the buyer, after its arrival at the portofshipmentthe seller shall be fully liable to thebuyerandresponsibleforalllosses and expenses such as dead freight, demurrage. consequentiallossesincurred upon and/or suffered by the buyer.

14.6should the vessel be withdrawn or replaced or delayedeventuallyor the cargo be shut out etc., and the seller be not informed in good timeto stop delivery of the cargo, the calculationofthelossinstorageexpenses and insurance premium thus sustained at the loading port shall bebased on the loading date notified by the agent to the seller (or based onthe date of the arrival of the cargo at the loading port in case the cargoshouldarrivetherelaterthanthenotified loading date). theabovementioned loss to be calculated from the 16th day after expiry of thefree storage time at the port shouldbebornebythebuyerwiththeexception of force majeure. however, the seller shall stillundertaketoload the cargo immediately uponthecarryingvessel’sarrivalattheloading port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s. the payment oftheafore-saidexpenses shall be effected against presentation of theoriginalvouchersafter the buyer’s verification.

15、c&f terms

15.1the seller shall ship the goods within the time as stipulatedinclause 8 of this contract by a direct vesselsailingfromtheportofloading to china port. transhipment on route is notallowedwithoutthebuyer’s prior consent. the goods shall not be carriedbyvesselsflyingflags of countries not acceptable to the port authorities of china.

15.2the carrying vessel chartered by the sellershallbeseaworthyand lershallbeobligedtoactprudentlyandconscientiously when selecting the vessel and the carrier whencharteringsuch vessel. the buyer is justified in not accepting vessels charteredbythe seller that are not members of the piclub.

15.3the carrying vessel chartered by the seller shall sail and arrive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within thenormalandreasonableperiodoftime. any unreasonable aviation or delay is not allowed.

15.4the age of the carrying vessel chartered by the seller shallnotexceed 15 years. in case her ageexceeds15years,theextraaverageinsurance premium thus incurred shall be borne by the seller. vesselover20 years of age shall in no event be acceptable to the buyer.

15.5for cargo lots over 1,000 m/t each, or any other lotslessthan1,000 metric tons but identified by the buyer, the seller shall, atleast10 days prior to the date of shipment, inform the buyer by telex orcableof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the contract number, the name ofcommodity,quantity, the name of thecarryingvessel,theage,nationality,andparticulars of the carrying vessel, theexpecteddateofloading,theexpected time of arrival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the name,telexandcable address of the carrier.

15.6for cargo lots over 1,000 m/t each, or any other lotslessthan1,000 metric tons but identified by the buyer, the master of thecarryingvessel shall notify the buyer respectively 7 (seven) days and 24(twenty-four) hours prior to the arrival of thevesselattheportofdestination, by telex or cable about its eta (expected timeofarrival),contract number, the name of commodity, and quantity.

15.7if goods are to be shipped per liner vessel under linerbilloflading, the carrying vessel must be classified as the highest or equivalent class as per the institute classification clauseandshallbe so maintained throughout the duration of the relevant heless, the maximum age of the vessel shall not exceed 20yearsatthe date of loading. the seller shall bear the averageinsurancepremiumfor liner vessel older than 20 years. under no circum -stancesshallthebuyer accept vessel over 25 years of age.

15.8for break bulk cargoes, if goods are shipped in containers by theseller without prior consent of the buyer, acompensationofacertainamount to be agreed upon by both parties shall be payable to the buyerbythe seller.

15.9the seller shall maintain close contact with the carryingvesseland shall notify the buyer by fastest means of communication about any andall accidents that may occur while the carrying vessel ler shall assume full responsibility and shall compensate the buyer forall losses incurred for its failure to give timely advice ornotificationto the buyer.

16、cif terms:

under cif terms, besides clause 15 c&f terms of thiscontractwhichshall be applied the seller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coveringthecargowith relevant insurance with irrespective percentage.

17、advice of shipment:

within 48 hours immediately after completion of loading ofgoodsonboard the vessel the seller shall advise the buyer by cableortelexofthe contract number, the name of goods,weight(net/gross)orquantityloaded, invoice value, name of vessel, port of loading, sailingdateandexpected time of arrival (eta) at thebuyer be unable to arrange insurance in time owing to the seller’s failureto give the above mentioned advice of shipmentbycableortelex,theseller shall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any andalldamagesand/orlossesattributable to such failure.

18、shipping documents

18.1the seller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tothepayingbank for negotiation of payment:

18.1.1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freight prepaid" for c&f/cif termsor "freight to collect" for fob/fas terms, ocea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toorderandblankendorsed,notifying_________attheport ofdestination.

18.1.2five copies of signed invoice, indicating contract number,l/cnumber, name of commodity, full specifications, and shipping mark,signedand issued by the beneficiary of letter of credit.

18.1.3two copies of packing list and/or weight memowithindicationof gross and net weight of eachpackageand/ormeasurementsissuedbybeneficiary of letter of credit.

18.1.4two copies each of the certificates of quality and quantityorweight issued by the manufacturer and/or a qualified independentsurveyorat the loadingportandmustindicatefullspecificationsofgoodsconforming to stipulations in letter of credit.

18.1.5one duplicate copy of the cable or telex advice of shipmentasstipulated in clause 17 of the terms of delivery.

18.1.6aletterattestingthatextracopiesofabovementioneddocuments have been dispatched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18.1.7a letter attesting that the nationality of the carryingvesselhas been approved by the buyer.

18.1.8the relevant insurance policy covering, but not limitedtoatleast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and war risks if the insuranceis covered by the buyer.

18.2any original document(s) made by rephotographic system, automatedor computerized system or carbon copies shallnotbeacceptableunlessthey are clearly marked as "original." and certifiedwithsignaturesinhand writing by authorised officers of the issuing company or corporation.

18.3through bill of lading, stale bill of lading, short form billoflading, shall not be acceptable.

18.4third party appointed by the beneficiary as shipper shall notbeacceptable unless such third party bill of lading is made out to the orderof shipper and endorsed to thebeneficiaryandblankendorsedbythebeneficiary.

18.5documents issued earlier thantheopeningdateofletterofcredit shall not be acceptable.

18.6in the case of c&f/cif shipments, charter partybillofladingshall not be acceptable unless beneficiary provides one copy eachofthecharter party, master’s of mate’s receipt, shippingorderandcargoorstowage plan and/or other documents called for in the letter of creditbythe buyer.

18.7the seller shall dispatch, in care of thecarryingvessel,twocopies each of the duplicates of bill of lading. invoice and packinglistto the buyer’s receiving agent, _________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18.8immediately after thedepartureofthecarryingvessel,theseller shall airmail one set of the duplicate documents to thebuyerandthree sets of the sameto_________transportationcorporation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18.9the seller shall assume full responsibility and be liable tothebuyer and shall compensate the buyer for alllossesarisingfromgoingastray of and/orthedelayinthedispatchoftheabovementioneddocuments.

18.10banking charges outsid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hallbefor the seller’s account.

19、if the goods under this contract are to be dispatchedbyair , all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contractinconnection with ocean transportation shall be governed by relevant air terms.

20、instruction leaflets on dangerous cargo:

fordangerousand/orpoisonouscargo,thesellermustprovideinstructionleafletsstatingthehazardousorpoisonousproperties,transportation, storage and handling remarks, as well as precautionary andfirst-air measures and measures against fire. thesellershallairmail,together with other shipping documents, three copies each of thesametothe buyer and_________ transportation corporation at the port ofdestination.

21、inspection & claims:

in case the quality, quantity or weight of the goods be found notinconformity with those as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upon re-inspection bythe china commodity import and export inspectionbureauwithin60daysafter completion of the discharge of the goods at the port ofdestinationor, if goods are shipped in containers, 60 days after the opening ofsuchcontainers, the buyer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request the sellertotakeback the goods or lodge claims against thesellerforcompensationforlosses upon the strength of the inspection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saidbureau,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oseclaimsforwhichtheinsurersorowners of the carrying vessel are liable, all expenses includingbutnotlimited to inspection fees, interest, losses arising fromthereturnofthe goods or claims shall be borne by the acase,thebuyer may, if so requested, send a sample of the goods in question totheseller, provided that sampling and sending of such sample is feasible.

22、damages:

with the exception of late delivery ornon-deliverydueto"forcemajeure" causes, if the seller fails to makedeliveryofthegoods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jointly orseverally,ofthiscontract, the seller shall be liable to the buyer and indemnify thebuyerfor all losses, damages, including butnotlimitedto,purchasepriceand/or purchasepricedifferentials,deadfreight,demurrage,andallconsequential direct or indirect losses. the buyer shall nevertheless havethe right to cancel in part or in whole of the contract withoutprejudiceto the buyer’s right to claim compensations.

23、force majeure:

neither the seller or the buyer shall be heldresponsibleforlatedelivery or non-delivery owing togenerallyrecognized"forcemajeure"causes. however in such a case, the sellershallimmediatelyadvisebycable or telex the buyer of the accident and airmail to thebuyerwithin15 days after the accident, a certificate of the accidentissuedbythe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or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which is locatedat the place where the accident occurs as evidence thereof. if the said"force majeure" cause lasts over 60 days, the buyer shall havetherightto cancel the whole or the undelivered part of the order for the goodsasstipulated in contract.

24、arbitration:

both parties agree to attempt to resolvealldisputesbetweentheparties with respect to the applicationorinterpretationofanytermhereof oftransactionhereunder,pute cannot be resolved in thismannertothesatisfactionoftheseller and the buyer within areasonableperiodoftime,maximumnotexceeding 9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the notification of such dispute,thecase under dispute shall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if thebuyershoulddecide not to take the case to court at a place of jurisdictionthatthebuyer may deem appropriate.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upon by bothparties,such arbitration shall be held in _________, and shall be governedbytherules and proceduresofarbitrationstipulatedbytheforeigntradearbitrationcommissionofthechinacouncilforthepromotion ofinternational trade. the decision by such arbitration shall be accepted as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fees shallbeborne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warded.

buyer(signature):_________ seller(signature):_________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四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3.3 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来源为 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 陈述与保证

7.1 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 约定事项

8.1 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

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 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 %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 %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 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五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产需要,向贷款人申请流动资金外汇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双方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实施,并维护各自的经济权益,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贷款金额:____万美元,包括应付利息____万美元。

二、贷款期限: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内利率固定为借款人第一笔用汇之日总行公布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水平。或2.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____(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要写明)。

四、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____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挪作其他支付。

五、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付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六、用款计划:根据支付进度,本项贷款提款计划为: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借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贷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七、贷款偿还: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创汇和人民币销售收入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

____月____万美元;

____月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经济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月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事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账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处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八、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九、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用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借款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电话:____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                 合同条例》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____,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个月(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____在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____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承担费,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19年月日

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以下简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中托字第

号贷款合同书的规定。我应借款人的要求开立以贵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偿还贷款时,本担保人将全部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担保的金额为(货币)及其相应的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当收到贵公司的书面通知,说明借款人无力履行其还款责任时,本担保人保证在三日之内立即无条件地偿还借款方所欠贵公司借款本息及其有关费用、税款及因延误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如本担保人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贵公司有权从担保人在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开户行为中国银行帐号和工商银行分理处)。

四、本担保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方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影响,也不因借款方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有权提供此类担保的政府部门,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担保人确认担保人提供此项担保没有违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和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今后也不会受上述法律、规定、政策变化的影响。

保证人:(公章)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年月日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六

尊敬的龙主任:

您好,感谢这一个月来您对我的关怀,然而今天我却不得不向您恭敬的呈递上我的辞职信。

回首这一个多月来,首先得感谢xx银行信用卡中心广州分中心给予我这次机会,让我有幸加入推广室业务二组这样一支在招行百余支业务组里业绩都能名列前茅的优秀团队里,在二组,我感受到了荣誉同时也体验到了压力,这些都成为我每日工作的原动力。入职以来我进行过写字楼、大型商场、街边店铺的陌生拜访,同时也实践过不同形式的摆摊工作,凭借这些多元化的作业方式,我份内的任务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但还是未能圆满达到龙主任所给予的期望。

之所以选择离职,大致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社会之所以产生分工,是由于每个人的能力不同,而个人能力的差异势必会从客观上要求人人考量自身实际,选择能闪避其短而发挥其长的工种。本人入职以来虽然兢兢业业的工作,却仍然与公司所要求的月最低任务量目标有一段距离,而再结合每日诸如交通费、饮料费的开销,让自己感觉到了入不敷出、捉襟见肘的考验。因而,从民生的角度而言,离开xx银行信用卡中心确实是经济无奈所致、能力所不胜任这份工作所为。

第二,坦诚说来,之所以选择xx银行信用卡中心这份工作,我的初衷更多的是倾向于让这份工作来重新塑造自己的性格,而从目前的效果来看,是完全达到了。这一个月过去,我改掉了腼腆和不敢在陌生人面前谈吐的缺陷,培养成为现在勇于在众人面前展示自我的个性,以及与陌生人有强烈攀谈欲望的性情。这短短一个月端正了我二十几年来性格上的不足,锤炼出了全新的自我,这对我今后不论是在职场上亦或是在人生大道上,永远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第三,去年毕业后我参加考研,天意弄人的是我仅以一分之差未能如愿,这不得不说是一次人生的转变,姑且不论这次转折是利还是弊,但我还是怀有一颗强烈上进的心,希望在青春这样黄金的时段里能够博览全书,尤其是认真研读一些对自身职业发展有益的书籍,而这需要有一份朝九晚五、有规律作息的工种,因而离开招行也是出于自身职业规划的考虑。

以上就是我离开现任工作的三个理由,希望能得到龙主任的谅解。

我是一个很重视感情的人,龙主任是我出社会工作以来的第一位直属上司,我一向都很敬重有加,并且今后也会时刻铭记着。这一个月以来我能体会并由衷感谢龙主任在许多小细节上对我的关心与照顾,正如龙主任在二组同事里的口碑一样,您在工作方面虽然严格要求,但为人却是善良与真诚的,而这些素质也正是您获得招行年度优秀员工荣誉的真实体现。我常与龙主任交流工作中存在的困惑,而龙主任展现出的精湛业务知识以及诲人不倦的师长风范都令我钦佩不已。记得一次户外临时摆摊作业时,您富有激情的派单以及热情的向路人宣传信用卡,这种精神面貌把我们这些一道来作业的下属都比下去了,也在那一次令我着实体味到敬业也是一种做人的品质。我做人很谦虚,喜欢将问题拿与您交流,希望通过沟通来吸取对自己有益的建议,而不是您所批评我的固执。尊重师长对我的指点是我一向为人的秉性,我从未有过顶撞或是将意见不屑一顾的张扬,这一点希望得到您的认同。白驹过隙的一个来月,在龙主任悉心指教与亲身表率的引领下,我很有自信的说:我对客户的服务态度以及在销售技巧方面不亚于公司内任何一个人,这些当然都离不开龙主任的功劳。而由于至今我从未使用过信用卡,对信用卡在开卡使用中的许多细节问题上还尚不是很清楚,这确实是作业中的客观不足之处。在信的最后,我还是很坦率的向xx银行信用卡中心致敬,因为是它给予了我第一份工作的机会,赐予了我这次转变人生性格的手术台。同时,我还感激我的第一位工作上司龙主任,是您教会了我在工作中所应该发挥出的这么一种精神风采:热忱、积极、上进、谨慎、自律。

希望我的离职请求能够得到您的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辞职时间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七

尊敬的某某银行:

您好!

祝您阅信愉快!我是xx学院国际金融专业10届应届本科生。我于近日从贵行网站获悉正在进行的20xx校园招聘,大学期间我一直关注金融行业市场的发展,也特别希望能应聘对公客户经理一职。

交通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信誉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肯定;深圳分行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品种,建立起良好的行业区域优势。我认为适合贵单位的工作必须恪守诚信,正直忠诚;工作富有责任感,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快速学习能力和分析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做事认真、谨慎、细心、稳重,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价值。

以下是我个人能力与工作教育背景的综合简介:

良好教育背景:将于20xx年7月获得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

尊敬的招聘经理,我非常希望能得到面试机会,供你们考察我在各方面的能力是否适合贵单位的需要。

xxx

年月日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八

大一的时候就对实习有所耳闻了,当时就憧憬着实习的感受和给人带来的收获。大一到大三,学了很多理论的东西,不过大多感觉都很肤浅,即只是对其有所闻而已,并无切身的感受。当系里宣布我们这一级重新恢复有组织的实习制度时,我便暗暗的确定了这次实习的目标及应有的态度:不怕冷脸(后来证明,这些事发生的概率极小),态度谦和。(说实话,我真的不相信几天短短的实习能真正学到什么石破天惊的知识)后来得知我被分在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前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是只识其名,具体了解并不是太多,大概就是缺少这么一个机缘吧。第一次听到被分在了浦悦支行,地处河东区,心中颇有些兴奋加紧张。第一次怕坐公车过了头,我们三个不惜血本打车去的。到了支行,行长待我们相当热情,让我们尽管提出自己的要求,他会尽量满足。当时脑海中自然是想到了一般实习生都会提的基本要求:熟悉下业务。这样上午就在柜台了坐了一上午,却是看多问少,见谁脸上都是堆着笑。时间挺快,到了中午行长就放我们回来了。当然是带着我们的任务:开个网上银行业务,再熟悉下浦发的基本的理财产品。回来后,看几个分在了浦发天津分行的兄弟已经回来了,原来分行的人稍多,他们分两波隔天去一次就ok了,当时不以为意。下午的的确确没有看电影,只是踏踏实实地完成自己的任务而已。晚上回来,和在农行、建行、兴业的同学互相交换了感想,感觉还相当不错。第二天照旧早早的去了银行,带着昨天下午学习时遇到的一些疑问。到了那儿,负责我们实习的李行长不在,三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时竟是手足无措了。坐了半个小时左右,感觉李行是不会来了。这样柜台是进不了了,看看大厅里来来往往的客户和两位相当忙碌的保安,我们实在是坐不住了,三个人分了下工,一个去做门童,一个专门给人取号,一个则负责引导客户去相应的柜台。两个保安看我们这架势,估计是见得多了,自动的到一旁歇着去了。这样一上午就忙忙碌碌地过去了。因为是第一次作,难免会出错,一些熟客陡然看到多出来的门童难免会诧异地询问两句;有时无需取号的客户我们也给他们取了号,让他们多等了几分钟,不免有些人会骂骂咧咧;而领人到错误的柜台则更是常事,这时我们作的只能是一直陪着个笑脸,这时候连自己也暗暗佩服自己的敬业精神。更常见的问题则是客户常常会询问一些业务的办理问题和大厅里贴的一些理财产品的通告,这个时候,我们只能扮演鹦鹉的角色,往往是先去问保安师傅或者是柜员哥哥姐姐们,然后再去学给客户听。可以说这一上午遇到的“麻烦”最多,而收获也是最大。到下午的时候我们就熟练多了,一个人就能把活给包揽下了,能空两个人先去休息。晚上回去后感觉相当的好,特别是听到其他组抱怨没有事情做时,那种劳动是快乐之源的感觉更是强烈。周三再去时,情况好了很多,上午由专门的客户经理对我们就行里的理财产品进行了介绍,下午跟行长聊天,解决了不少业务上的问题,而对银行本身也有了一个更新的认识。再稍后些时候,我们还是作着同样的工作,不过已经甚少遇到麻烦了。

后来,原来分在分行的两个同学也过来到浦悦了,而工作还是那么多,这样我们每个人平均休息的时间多了起来。

现在,回头想想,感觉实习期间每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实习于7月3号开始,这时世界杯四强争夺赛刚刚开始,可是大家晚上十一点钟基本上就上床睡觉了,别忘了,前两周期末考试与世界杯小组赛撞车,大家基本上都是凌晨一点多才睡为的是看世界杯;除睡觉休息外,大家吃饭是绝对有规律了,以前是极少有人能赶上吃早餐,很少有人会按时吃晚饭(常常会拖到晚上十点多钟),现在每个人的生活倍有规律。此外,大家对银行的认识总算多了一层,虽说是学金融的,不过以前每次进银行总是感到相当陌生。可是前几天去农行取钱,进去后陡然有种崭新的感觉,似乎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虽然每天在银行作的基本上同一件事,不过每天总能接触到新的人,解决新的问题,学到新的东西。后来,渐渐和银行里的员工熟了起来,能够很自然和随意的问些问题,因此也总能不知不觉间学到不少东西。现在想想实习的意义绝对不仅仅是基本业务的简答了解,更重要的是它作为一种工作经历(对很多人是第一次)所能够给我们带来的收益。通过这次实习,大概不少人对自己的工作态度、能力及一些需要改正的不足都有了新的认识;对这种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安排也多少有了些适应;更重要的我们认识到好的工作业绩不是靠一时的工作激情来达到的,它靠的是认真的工作态度,大概这才是工作能持久作好的动力所在。

当然,必须得承认,这次实习也有不少不足之处,这其中既有自身的不足,也有银行的不不足。首先,在银行的日子只有两周,所以银行无法给我们具体安排什么工作,我们所做的只是“打杂”而已,一天两天还有兴奋感,日子长了难免有所失望,想作些别的来挑战下自己;其次,可以明显地感觉到,支行对于我们这些实习生并不是太感冒,回顾这两周,自我感觉我们并没有给支行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收益,难怪银行不愿意对我们进行培训,也不想带我们去熟悉新业务,毕竟他们知道我们只是过客而已,我们只在这儿呆两周,很少有人是打算毕业后留此工作,为了浦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所以支行为我们做的一些事情往往是迫于分行的压力,遇到问题给带队老师打招呼往往比直接找支行领导要有效的多。

此外,在这次实习过程中,能隐隐约约感觉到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一些问题。与4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股份制商业银行只是资产规模比前者小得多,而业务品种、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同前者基本相同,缺少自己应有的特色。在市场开拓方面,一些行没有及时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基本客户,不能围绕着基本客户的需求来扩大业务。面临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为了上规模、出效益,一些行的分支机构趋向于利用高息揽存、违规放贷、违规承兑票据等方式来吸引客户,扩大业务量最。为了实现高息揽存的目的,各家银行纷纷推出各式样换汤不换药的金融理财产品。实习的这两周就看到不少来浦悦比较产品的个人储户,他们有的刚从农行来,有的则刚刚去过光大银行。来到营业厅他们往往兴奋地瞟一眼大厅,希望能看到新出台的金融产品公告栏;而对金融产品的询问听起来颇具专业性,即询问风险和收益,而实际上,他们关心的往往仅是达不到最高收益的可能性,而银行工作人员往往回答得很模糊,他们很难得到真正的信息。由于缺乏专业基础,他们自己搞不清是什么因素真正影响收益率的波动,最后注重的往往是最高收益率了。一个周期下来,最高收益率往往很难实现,储户往往有种受骗的感觉,而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决定了他们很难投资于直接金融市场,追求收益的天性又使得他们不安于银行定期存款,于是不得不奔波于一个又一个的银行金融产品;时间长了,不少人会对中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业务丧失信心,随着外国银行业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渗透,这部分客户会投向提供更好服务的外国银行业。这种“转向”的影响不可小视,因为将钱存到外资银行一旦成为一种时尚,对中国银行业的打击将是致命的。中国银行业要做的是从储户的利益出发,本着信息公开化的原则,努力找出自身足以吸引储户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不见得非是高收益不可。就浦发而言,一个重大的软肋便是营业网点太少。举个例子,我自从办了张东方卡后便一直想着在里面存点钱,可是在南大附近转了很多地方都找不到一家营业网点,最后只得搭乘公交车到我实习的河东区浦悦支行去存钱,很难想象还会有人会这么有耐心。这样看来,浦发银行要真正成长为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银行还有不少路要走。虽然银行业的网络化一定程度上牵制了这种瓶颈式的制约,却并没有消除它。

最后,想综合谈一下个人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面临问题的一些看法。两周的时间的确不算太长,使我根本无法全面了解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不过它却足够充分到使我对其经营管理模式形成一些自己的看法并通过各种渠道加以验证。在我看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模式上存在以下问题:

1、缺少明确、科学的战略管理。从10多年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轨迹看,可以发现,这些商业银行大都以在短期内通过自我扩张迅速“做大做强”作为主要的经营指导思想,同时却缺乏明确的银行定位及长期战略构想。在这一指导思想下,这些商业银行这些年来,不是像国外一些大银行那样通过兼并,而是仅仅通过自我扩张,快的平均增长70%以上,慢的也近50%,在很短的时间内即跻身于世界前500家大银行的行列,规模扩张速度惊人。与此同时,在经营方针、产业定位、业务定位、功能定位及与之相应的信贷政策,在收益与风险、近期与远期平衡机制的建设,在以新技术为基础的、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管理架构的建设,在构建系统竞争力的整体营销机制的建设等长期战略规划的诸多方面,却十分粗疏甚至模糊不清,乃至于造成商业银行之间在市场、客户、业务功能、产品服务等方面同构化倾向严重,竞争异常残酷,风险隐患巨大且难以有效监管和调控。

2、缺乏系统的核心竞争力。一家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并不仅仅在于每年“策划”几个“创新”的产品,更重要的是在于整个银行系统能够在整体上提供一种高效能、高质量的服务。从这一点看,现在股份制商业银行构建系统竞争力的能力大都十分薄弱,往往主要依赖于对业务的所谓目标考核机制,通过层层分解,对各项业务进行推动。结果催生了一种以客户资源“个人化”为特征、急功近利、单兵作战的营销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不是强调银行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现金管理、综合服务等有利于降低客户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客户需要的服务争取客户,而是强调通过员工个人为银行带来的“资源”来扩大业务;不是强调通过整个银行专业化的团队提供高效、高质的专业化组合服务来赢得市场,而是强调通过员工个人“复合型”的服务技能来争取客户。在这种营销模式下,银行经营上的竞争,逐步“简化”成了通过不断加大的所谓“激励”,对拥有“客户资源”的员工个人争夺的竞争,从而形成了一种系统竞争力不断“淡化”、银行员工个体“竞争力”不断“强化”的经营模式。

主题银行智能机的改造心得体会实用九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容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__和____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____和____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要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名称银行,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____和____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_改名为_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_____币,除编制_____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银行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双方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金融类合同参考文本②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_____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合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上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_,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立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民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是: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佣、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艺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有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处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损失,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润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_国_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签字。

中方签名:__________

外方签名: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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