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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 疫情防控个人感悟心得100(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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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 疫情防控个人感悟心得100(7篇)
2023-01-10 05:14:5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一

我叫 ,因本人年老体弱,日感不支。为妥善处理好我去世后的财产问题,防止家庭纠纷,特立本遗嘱:

在我去世后,位于 市 小区 楼 单元 室房屋中属于我的产权部分(或相关权利)由我的 继承(非法定继承人可表述为遗赠给 所有)。本人声明,上述房屋产权属我和妻子 共同所有,如我处分了不属于我个人的财产或无完全处分权的财产,遗嘱处分的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按本遗嘱执行。

本遗嘱生效后,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本遗嘱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没有任何胁迫和欺诈的情况下设定的。立遗嘱时,本人意识清楚,已完全知道了立本遗嘱的法律意义和后果。

本遗嘱经我本人签字、捺指印并经公证;遗嘱一式三份,本人二份,公证处一份。

立遗嘱人(签名、捺指印)

设定时间: 年 月 日

设定地点: 省 市公证处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二

校园欺凌事件平凡发生,我们应该如何预防那?

首先我们看一下校园欺凌大多是瘦小的同学被欺负!

你为什么会被欺负?因为你弱小!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不是根本原因)

我看过很多电影《背水一战》,《速度与激情》,《机械师》,《第一滴血》,大家会发现无论施瓦辛格、史泰龙还是巨石强森、杰森斯坦森,他们给人的感觉就是我不希望有这样的对手!为什么?他们简直是真正的一挑十啊!说到这里,联系一下我们的校园欺凌事件,我相信没有人会去欺负巨石强森,没有人敢打杰森斯坦森,没有人敢向施瓦辛格收保护费!所以,我建议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多吃多锻炼!

那么问题来了!

吃!校长先生?您觉得咱们食堂的饭菜是有营养的饭菜吗?您敢说食堂是良心食堂吗?

再说运动!对于中学的生活我个人觉得锻炼最多的就是拇指球肌肉群和腕部肌肉!哦对了!还有臀大肌,因为必定要坐着学习嘛!综合以上两点何来强健的身体?

所以我建议学校先整治食堂良心问题,再多加体育课,多加锻炼时间。跟何况我们学校要培养的是国家的未来,没人愿意让自己国家的未来像抽的烟民一样瘦小吧。所以良心很重要!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三

我们每个人都是在不断的总结中成长,在不断的审视中完善自我。20xx年自我也是在总结、审视中脚踏实地地完成好本职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1、招聘:

按照公司的年度规划,透过公共招聘网、前程无忧、医药报、内部推荐等渠道进行人才招聘。招聘的岗位有:安全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其中研发人员录用了1人。年底的中高层岗位竞聘是今年招聘工作的重点,共发布了10个岗位信息,从11月8日发布简历至11月25日截止,共收到简历1742份,简历的来源基本上来自前程无忧。初试共安排了74人,进入复试的有27人,其中的8人从中脱颖而出与公司内部的6人一齐参加最后的竞聘。为配合此次竞聘工作,精心设计了复试人员岗位笔试题,竞聘评估打分标准,并努力协调安排好面试时光,用心做好整个面试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培训: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做了安全防范、员工手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入职培训,同时为新员工协助办理后勤手续等工作,使新员工快速适应公司环境。自我则在10月份完成了人事管理继续教育的验证工作。

3、社保、公积金、各类保险:

每月在10日之前做好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并与财务对帐完成各部门的费用分摊报表。5月及7月初完成了社保缴纳基数及公积金基数的调整工作,根据市总工会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完成公积金缴存状况的自查工作。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及时为其办理了社保、公积金、档案的转入,对于退休人员及时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及公积金的转入手续。

完成了一年一度的残疾人保障金、欠薪保障金的缴纳。在职、退休职工住院保险和职工特种重病的续保工作。本年度为2位职工办理了特种重病的保险理赔。

对于20xx-20xx年共6个未完成献血指标的名额作了献血补偿金处理,共计7200元。

4、福利:

全年一次的高温补贴,全年二次的医药、购药补贴,每2月一次的交通费补贴都按时发放到每个员工的手里。

对于每二年一次的职工体险,先后比较了瑞美、美年、爱康国宾三家体检中心,最后确定了性价比较高的瑞美体检中心,并将体检须知和体检卡发到每个员工手中。重阳节前夕为退休职工购买了礼品卡。

5、合同管理:

本年度自我进公司以后,新进员工的合同签订1人;老员工合同续签4人;退聘人员退聘协议书的签订1人。

6、各类报表:

每月底收集下属企业的人员信息并进行分类统计汇总,按时上报人员信息分析。每季度完成季度报表和国资委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7、完成上药布置的工作:

为配合20xx年校园招聘,年中的时候对本部及下属企业的应届生招聘状况进行了调研。下属各企业出于人力成本、用工需求、以往校招效果方面的思考,不需要招应届生,所以此次上药组织的20xx校园招聘会我们公司及下属企业没有参加。

xx集团为了增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改善日常事务劳动效率,将启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调研通知下发后,我认真细致地为此次调研准备材料,并与同事一齐接待了上药及用友公司人员的来访调研,顺利完成了此次调研工作。

近一年来,我虽然努力完成一些工作,但在有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专业水平、工作潜力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岗位的全方位认识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善和解决,使自我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公司。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新的一年中我打算做好以下三点来弥补工作中的不足:

一、加强对人力资源专业知识的学习,参加人力资源相关培训,做到全面深入的掌握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以便结合实际更好的开展工作。

二、以实践带学习全方位提高自我的工作潜力。在注重学习的同时也需要抓实践,在实践中利用所学知识,用知识指导实践全方位的提高自我的工作潜力和工作水平。

三、对工作中有些进展不顺利的问题,需要滤清思路重新整理,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改善,养成做事细致、全方面思考问题的好习惯。

最后感谢我的领导和同事们,感谢领导热忱的指导我,感谢同事诚恳地对待我。在新的一年里我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四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05-31

国发〔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十二)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国土资源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负责)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年底前,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与)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水利部牵头,农业部参与)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参与)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二十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参与)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2017年底前,发布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科院等参与)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加大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地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可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区建设。(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各地级市(州、盟)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地区,检察机关可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协等参与)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参与)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参与)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省(区、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参与)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高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如期实现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五

27. 我们的地球需要每个人的保护。

28. 风清水绿天蓝,我们美丽的家。

29. 保护绿化,爱护公物,从我做起!

30. 保护自生环境,爱护我们生存的地球。

31. 请别乱坎树林,让空气更加清新。

32. 谁不爱家?谁不爱妈妈保护地球。

33. 不让尘土进校园,只让美好到我家。

34. 为了地球的生命,拯救我们的环境。

35. 人类为什么总把环境意识抛在脑后。

36. 陆地、天空、大海,我们都要保护。

37. 青山清我目流水静我耳。

38. 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39. 小草在生长,大家别打扰。

40. 少些尘土,再现碧蓝天空。

41. 爱护环境,就是关爱生命。

42. 购买尾气排放达标的汽车。

43. 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44. 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45. 保护自然平衡,拯救绿色环境

46. 保护野生生物,人与自然共存

47. 创建绿色校园,从你我做起。

48. 发展生态农业,改善生态环境

49. 搞好水土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50. 杞人忧天,我忧地!——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她。

51. 学校是我家,保护环境靠大家。校园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52. 人人爱环保,校园更美好。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六

与时俱进 改革创新

奋力推进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同志们:

市政府、军分区召开这次全市人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的工作,安排今年的任务,表彰对人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下面,我代表市人防办对去年的工作作一基本总结,对今年的主要任务予以安排。

一、二○一○年工作完成情况

二○一○年,是我们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我市人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晋城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防办的关心支持下,全市人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x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结建工作势头良好,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我们始终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收建并举”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手段,全面完成了结建任务。一是狠抓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和“项目联审机制”,从源头上把住关口,保证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新建人防工程63200平方米,其中:市办修建48000多平方米,高平市修建8600余平方米,阳城县修建6000平方米,沁水县修建600平方米。二是加大收费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随意减、免、缓或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全市共收取易地建设费431万元,其中:市办305万元,高平市52万元,阳城县60万元,沁水县14万元。

(二)指挥所全面建成,设备运行效果良好

我们按照“常用才能常新,常用才能长寿”的原则,加强了对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对指挥所日常管理、设备操作等10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归档上墙,进行科学管理。二是完善网络。组织专人对指挥数据库资料修改和完善,对指挥自动化设备、软件和网络等进行了全面维护,指挥自动化设备、网络运行正常。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确定专人,根据室内的湿度温度,定时进行通风,同时投资5万余元对指挥所内设备定期进行维修检查,保证了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四是完成了附属工程。投资20多万元完成了约220平方米的二层楼附属工程,解决了我办车辆存放和单身职工住宿等问题。

(三)警报装置运行正常,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目前,我市共有19台电声警报器,新增了3台。其中:市办12台,高平市3台,阳城县3台,沁水县1台,通过试鸣,所有警报器都运行正常。一是市办警报试鸣成功。4月28日,我办成功组织了第六次警报试鸣,音响覆盖率达100%。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知要求,5月19日下午14时28分,市、县两级共16台警报器同时鸣放,向汶川大地震中的遇难同胞寄托了沉痛的哀思,社会影响更大,提高了全社会对人防工作的认识。二是各县警报试鸣成功。高平市把每年的6月22日确定为警报试鸣日,并成功组织了第一次警报试鸣。阳城县在后半年购置了3台警报器,于9月18日成功组织了第一次警报试鸣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四)组织指挥步伐加快,指挥效能全面提升

x年,我们以保奥运和参加军分区防空演练为重点,积极推进各项指挥工作,并有效地带动了县级人防指挥工作的开展。一是召开了全市人防指挥人员培训会议。7月份对全市人防指挥人员进行了组织指挥工作的培训,观看了《北京军区rf—x人民防空正规化指挥演练观摩活动》专题片,查找了我市人防指挥工作的差距和不足,为今后组织指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各县人防办组织指挥工作有了新进展。各县(市)按照市办的要求,组织专人制作应急指挥电子地图和制订防空袭方案。目前,高平市制订完成了《人民防空应急行动方案》、《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方案》和《重点目标防护方案》三个方案,应急电子地图正在制作之中;阳城县、沁水县应急指挥电子地图已制作完成,三个方案正在制订;陵川县应急指挥电子地图也正在制作,三个方案正在制订。三是参加了军分区野外防空演练。我办作为市委、市政府联合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参加了晋城军分区10月份举行的首次野外防空演练,进行了防抗空袭侦察报知、紧急疏散、电磁防护、防敌空中侦察监视、抗击敌空袭等演练项目。通过这次演练,全面考验了人防专业队的基本技能和操作手法,真实地反映了我市人民防空应急军事准备的能力,受到各位领导和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五)宣传教育有声有色,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为了让全社会对《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有全面深刻的理解,我市抓住《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出台的契机,利用一周时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向各级领导宣传。将《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送到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秘书长、军分区首长手中。二是向有关部门宣传。将《条例》送给了建设、规划、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审计、消防、行政审批大厅、法制办、招标办等有关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同时,在所有建设单位门前张贴了《条例》,并送达项目法人。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条例》正式施行前,我们利用新闻媒体单位,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将《条例》在太行日报、太行晚报、电视台、电台、政府信息中心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刊登和播放。同时,还撰写了题为《人民防空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优势之我见》、《走民防之路是人防事业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开发地下空间提高城市效益》专题研究论文,深刻地讲述了人防工作对社会的重要性。四是走上街头宣传。全市人防系统统一于6月23日在不同的地点悬挂标语,进行了统一宣传。我办印制了传单和《条例》手册。届时,市四大班子领导、军分区参谋长参加了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问答式传单、《条例》手册等资料10000余份。五是开展内部培训。我办利用每周五学习日,实行边学习边讨论的方式进行全面学习,使人防全体人员能深刻领会《条例》内容,全面掌握应具备的必要知识。六是向开发商宣传。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共100多人,对《条例》进行了学习贯彻,使他们全面了解人防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强化了人防法制意识,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机关建设成效显著,人防地位不断提升

按照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各项工作大有起色。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牢牢把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环境,科学发展”这个主题,脚踏实地地开展深入学习党的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从身边做起,从具体问题做起,从基层做起,从解决问题做起,并注重边学边改,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x发展难题,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实践探索。在楼道设置学习栏,张贴全体工作人员的心得体会,大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力度。党支部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研究解决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议程。在党支部会上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人防全面工作一起部署和落实。x年,新培育了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于7月份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全办上下级之间、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能经常开展谈心活动,消除隔阂,增进友谊,形成合力。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x”荣辱观,认真贯彻x提出的八个优良作风,组织全体党员观看了《忏悔录》、《莫伸手》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中纪委、市纪委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党风党纪现象。四是开展募捐活动。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社会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党员同志模范带头,以缴纳特殊党费的形式,开展了“向四川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捐助活动,两次共捐款5000元。积极开展扶贫活动,向扶贫点支持资金3万元,解决群众吃水难的实际问题。五是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通过比创建氛围、比形象文明、比行业和谐、比服务质量、比社会贡献等“五比”活动,强化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努力实现行业职能和行业作风的根本转变,x年被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委员会表彰为文明和谐先进单位。六是安全措施到位。对进出大楼的外来人员履行登记手续,重要器材设备、重点部位有专人保管,综合治理有制度,各项保密措施落实到位,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022个人防治疫情的心得体会实用七

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我们最熟悉的人,有的是陌生的人,有的人永远被我记在心里。

我就说一个关于古代的故事吧,他就是孔子,孔子在小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七岁的时候妈妈也离开了他,他靠着流浪长大,他受过多少训斥和臭骂。

孔子是一个讲礼貌的人,你要是请他吃饭,他一定会很小心,他笑起来很高兴,伤心起来哇哇大哭。

孔子现在已经很有名气了,原来骂他的人也不敢骂啦,而且感到很羞愧。

孔子很伟大,他创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私人学校,作为史上最牛校长和导师,他的徒弟遍布大江南北。

孔子很坚强,面对苦难百折不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中华民族勇于进取精神的化身。

孔子很诚实。他知错就改,永远自省,从不掩饰自己的错误和过失。

孔子也很有名,他是世界十大思想家之一,好多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都对他顶礼膜拜。

关于孔子的故事,有很多很多的传奇,请随我,穿越历史,走进孔子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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