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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 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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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 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总结(七篇)
2023-01-10 06:03:0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xx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二

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五年来,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顺利完成计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网-]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十五”期间,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十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参加法律专业专科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占88,其中专科1,本科.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局按照县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从干部职工的普法和农村普法两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四五”普法,圆满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1、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制度,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法制宣传条例》和“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在“四五”普法期间集中统一考试的规定,明确了干部职工法律考试分层次进行。五年来,我们坚持了一年一次的干部职工普法培训考试制度和一年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的整个过程中,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卷面考试1014x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9xxxx次,参考率100;科级干部218x次,参考率100;一般干部436x次,参考率98.5;企事业单位职工341x次,参考率98;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

2、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农村是“四五”普法的主阵地,是普法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坚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实施“三村工程”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试点工作。并于20xx年初对创建的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在开展农村普法中,一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抓村级民主管理、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活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方法上主要采取由农村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组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以案释法,从处理纠纷和案件中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县乡普法办密切配合,统一学法内容,印发宣传材料;三是组织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 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四是结合我县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法制舆论熏陶。通过对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危害,传播科学文明知识,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用科学、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以放电影录象、文艺演出、标语、广播、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法制,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3210x次,制作各种展版257块,展出图片2629幅,印发宣传材料176815份,组织开展法律咨询40,出动宣传车171辆次,张贴标语18568条,放映普法录象19xx,农村电影宣传4736场次,出专栏、墙报1081期,广播宣传12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参加人数433.五年来,共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会议16,编发简报58期,信息106篇,由于采取多种形式法律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通过深入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广大农民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风气,也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秩序。

201x年7月份,我县对全县7x单位和x乡(镇)的“四五”普法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份,我县“四五”普法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市验收组对我县在“四五”普法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抓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以前,司法局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都非常破烂、落后。办公室属于砖木结构的房屋,又年久失修,漏雨现象非常严重,雨季时节,办公室内经常是一地的雨水,影响正常的上班;另一方面,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等陈旧,车辆破烂不堪,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个工作的开展。“十五”期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解决正常经费的情况下,我局经多方筹集资金,投资1x余元,修缮了办公房屋及庭院,更换了局机关办公桌掎,使司法局面貌涣然一新,在上级的支持下,还购置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及数码设备,更换了业务用车,为司法所购置摩托车3辆,使我局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得到了改善。

四、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积极请示、汇报,落实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待遇,经费等问题。“十五”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厅字〔20xx〕48号),地委办、行署办也于今年初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临办发〔20xx〕5号)。县司法局及时向县委、政府作请示汇报,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后,我们将文件内容贯穿在司法局的“三定”方案之中,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委政府研究,以双政办发〔20xx〕58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为此,我县较好地落实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全县x乡镇司法所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了司法所的称谓,明确了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以及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问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十五”期间,我局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抓好小波河司法所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以及其余司法所的项目申报工作。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我县坪谷司法所建设,我局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投资17.x元的坪谷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坪谷司法所建设的顺利竣工为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好了头。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了小波河司法所的建设,现工程处于筹备阶段。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三

201x年,**区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局工作实际,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潜力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行政执法职责制领导机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程。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落实区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法制专题讲座、公务员初任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等各种教育培训。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按照区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的综合法律知识及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制定《**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岗位的法定职权、执法流程开展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工作。遵循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加强审核监督,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面清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需要保留的、需要修改的和需要废止的进行分类,并向社会公告。

三、强化行政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效率效果

一是严格做好行政监管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的初审工作;做好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投诉处理工作。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每季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提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水平。推行案卷评查结果和整改状况及时反馈制度,建立评查结果档案制度。

三是自觉理解人大监督,支持政协履职。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理解人大监督,及时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增强理解人大、政协监督的主动性,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理解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突出监督的有效性。

四、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理解社会监督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资料,及时、准确、具体的公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的依据、申请条件、流程等,将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程序、办理时限等资料全面、及时得在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开,及时更新,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二是高度重视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加强和改善投诉受理,及时依法处理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报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认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用心提升法治水平。开展执法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投诉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和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和效率。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四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省市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职责,重点抓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为开创玉溪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了应有贡献。

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及司法行政新闻外宣工作。加强各级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普法骨干,成立玉溪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职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17年玉溪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玉溪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学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得以提升。进一步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拍摄制作了以案释法专题片2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三下乡、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云南省宪法宣传周、烤烟育苗种植收购等节点,组织或配合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好国家安全、反恐、网络安全、保密、消防、禁毒、防艾、反邪教、交通安全、创建文明城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综治维稳、流动人口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玉溪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感染力、渗透力、影响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6+4”活动,切实加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民族聚居区域的宣传教育,努力推动“法律6+4”工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编印“法律十进”丛书30000册。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建设活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推动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法治宣传栏,推动在其主管主办的刊物、网站上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或结合本系统要求建设专业的普法宣传基地。推进普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通“玉溪法宣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玉溪、平安玉溪建设,通过以案释法、法规宣传、普法动态等栏目,利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推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以及玉溪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举措、亮点。

按照早谋划早部署要求抓好基层工作。制定下发《玉溪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对七县二区的2016年度“一案一补”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规范化村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 目前,各试点县区基本完成规范化调委会、个人调解室试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利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妥善处理发生在行业性专业性领域的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乡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暨司法所长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案卷评查工作和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奖励兑现工作。

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化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2017年,全市936个人民调解组织、11106名调解员共排查矛盾纠纷4608次,预防纠纷6021件,调解矛盾纠纷总数22371件,调解成功22296件,成功率达99%。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件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0件19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1件5709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9件638人,人民调解在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中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两会”、 十九大期间“两类”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分析“两类”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两类”人员在“两会”、十九大期间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安全问题。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2017年3月27日至31日,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组分赴七县二区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县区共召开法、检、公、司联席座谈会议9次,抽査18个司法所,查阅了相关的社区服刑人员执行工作档案材料,与36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局组织三个督察组,对全市各县区安全维稳信访工作进行督查,对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于2017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在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市人大调研组深入到新平县、易门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个县司法局的工作汇报,并实地察看4个司法所。

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做好刑释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无缝衔接工作,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相关衔接措施,明确责任,切实落实,重点人员衔接率达100%;按照“信息准确、无缝对接”的要求,对重点对象坚持“必接必送”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积极推进机构建设。2017年1月9日,以中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文件向市委编办专题报送《关于设立人民监督员管理科的请示》(玉司党发〔2017〕2号),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27日正式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设科长1名。另外,新增加法律援助事业编制2名。

严格选任人民监督员。新成立的人民监督员管理科,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参与省级人民监督员的考察工作,经考察后选任了王丽文、张树荣、陈爱林、赵明贵、徐家清等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按照我市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结合玉溪市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经各县区报名、考察和审核,2017年全市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0名。

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在选任工作完成后,于5月24日至27日对新选任的40名人民监督员和各县区联系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股室领导开展了初任培训。在培训期间,专门邀请了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领导对人民监督员的发展现状、履职要求和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讲解,为我市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11月,全市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履职活动19件,其中,参加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加检务活动5件。从案件监督评议的11种情形分析,监督评议的案件均为拟不起诉案件。

认真做好律师工作。抓好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区律师管理人员的培训,今年二月底和十月初,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两次召开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市律师工作培训班,通报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筑牢政治意识。10月20-22日,协助省律师协会承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家讲师团在玉溪的培训,此次培训有全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及省律协安排的外地州律师共580人,培训活动计划周全,安排有序,组织保障有力,树立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良好形象。抓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健全律师执业状况评价机制。严格按条件审查并颁发37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证书。按照律师科行政工作职责,办理了4个律师事务所初审、32名实习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完成日常证书备案变更、发放工作。今年三月对历年证书持有者427人进行了资格证书备案,对12人进行了证书变更登记。对通过2016年度司法考试、办理申领手续的a证32人、b证1人、c证71人发放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备案登记。截止2017年11月,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68家,办理刑事辩护1150件,民事、经济代理3240件,代写法律文书3100件。

认真做好公证工作。完成全市10个公证机构、28名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证员一般任职培训,积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公证人员分别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公证员任职培训和涉外公证业务培训。强化公证员岗位技能培训,组织13名公证员分两批到昆明市主城区5家公证机构接受以实务操作为主的岗位技能轮训,积极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两期全省公证质量监管和公证质量建设培训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出台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通过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协助开展资质预审,对招投标现场实施全程法律监督,以及处理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投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提高招投标的可信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积极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公证送服务“进基层、到农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深入到社区、乡村为村民办理亲属关系、赠与合同、收养、小额遗产继承保管等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通“绿色”法律通道,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先服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对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公证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4461件,其中民事公证9151件,经济公证3754件,涉外公证1521件,涉港澳台公证35件,公证涉及标的3154102.82万元。

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全市10个法律援助机构、9名法律援助律师、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年检注册。深入贯彻落实《玉溪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市委市政府法律援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力度,配齐配强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把法律援助公益岗位纳入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的项目。加快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在红塔区、澄江县开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惠民工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殊事项可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问题,一律提供援助,进一步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利用“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时机,加强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全市法律援助窗口单位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8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86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949件、办理行政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法律咨询3576人次;受援对象3598人,其中残疾人100人、老年人204人、未成年人665人、妇女324人、农民工844人。

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工作信息化建设,对全市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关信息进行了采集、审核后上报,为建设全国司法鉴定名录网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认证认可协会、省质量管理学会做好司法鉴定机构省级资质认定的咨询指导和评审工作,力争2018年度完成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促进鉴定机构建立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制定《玉溪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质量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市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强化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抓好司法鉴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违规设立工作站、接案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为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完成年度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注册工作。截止2017年11月,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3802件,援助鉴定33件、重新鉴定17件、出庭作证16件,无投诉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巩固6个县区“三个一”基础上,今年着重督促抓好易门县、华宁县和峨山县“三个一”工作,确保全市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得到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对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所已经结案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认真进行案件评查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共担任法律顾问680家,代理诉讼807件,代理非诉讼242件,调解纠纷210件,解答法律咨询14442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0件,办理法律援助329件,参与司法行政工作336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61.04万元,业务收费249.08万元。

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办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市委重要改革举措规划(2015—2020)要求和年度工作台帐要求,成立玉溪市司法局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研究谋划和部署推进改革工作。建立了市司法局工作台帐,明确了改革各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狠抓改革工作督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狠抓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日常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了工作督查机制,突出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改革督查落实。“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建立了领导干部随机调研工作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解决在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出台方案的科学性。对推动落实类的改革事项,加强协调,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将落实情况报体改办进行备案。

取得较好成果。2017年,市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以下成果:一是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推进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二是牵头制定了《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是出台了《玉溪市司法局 玉溪市委编办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玉溪市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是牵头出台了我市《玉溪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联发了《玉溪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工作制度》。七是根据省司法厅等省级五部门联发的《云南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落实了《实施细则》,并将全市法检公司部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情况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八是牵头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分工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科学研究部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水平,规范党组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制度,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起草《玉溪市司法局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和《玉溪市司法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17年学习计划》,经党委会讨论后下发执行。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制度,不断加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提高总揽全局、指导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理论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注重理论武装,扎实推进机关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党员活动日等制度。按照“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视剧等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的问题进行督查,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党委书记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了《玉溪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立足扶贫攻坚工作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对联系点的扶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为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的漏洞,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玉办通〔2017〕13号)以及第六纪工委《关于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次在职工大会上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整改和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清理。全面清理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的问题,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同时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截止2017年,我市红塔区、易门县、澄江县三个县区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并陆续入住使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的通知》文件,已经把其余7个单位:市司法局、江川区、峨山、华宁、元江、新平、通海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列入云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方案。市县两级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向规划部门申请项目计划书,认真做好建设土地、办理批复手续、项目申报等前期准备工作。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司法所工作指导,认真抓好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将红塔区洛河司法所、江川区九溪司法所、华宁县华溪司法所和峨山县化念司法所列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单位,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指导,按计划稳步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认真做好司法所专项调研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发挥。截止到2017年11月,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司法所九项工作职能,共宣讲法律法规1862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54万人次;摸排纠纷线索3984次,参与、代表和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矛盾纠纷5110件;为基层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7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72件,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69件;解答法律咨询1096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2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局对全市司法所会议视频系统的硬件设备进行摸底调查,做好了乡镇(街道)司法所oa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部分司法所已经建成开通,并向省司法厅上报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2017年,市司法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情况仍未改变,所招录的协勤人员存在待遇不高留不住人的情况。二是少数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还不适应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工作主动创新能力不强,对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不够。这些存在问题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五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这一主题,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能力为目的、以提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贯彻省厅、市、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交通法制建设,为全县交通的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贯彻落实国家、省厅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

年《沅陵县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方案》、《沅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沅陵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考核方案》,完善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2、搞好普法培训学习。聘请司法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法律老师讲课,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

3、加强执法证资格管理,做好新增人员发证前的培训考核工作。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为了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水平,拟在年内组织一次行政执法培训。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交通法规是我们做好交通工作的依据,交通行政执法是管理交通工作的基本手段。实践证明,依法依规处置各类矛盾是解决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因此,各二级机构要把交通法制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对待,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行为的规范只能靠制度,交通执法的门类多、人员多,与社会接触比较广泛,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出现索、拿、卡、要现象,就会发生公路“三乱”行为,严重影响交通的社会形象。为保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地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错案追究制、规范性文件审批制等制度。按照省市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执法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不仅要定期考核,还要落实到位。

2、落实执法检查制度,严肃查处个案。县局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的执法检查、监督,形式可以多样,方法可以灵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对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该处分的要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3、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二级机构要聘请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要由人大、纪检、政府、政协、新闻媒体、群众车(船)主等多层面的代表组成,随时欢迎他们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定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便促进执法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各二级机构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法制工作的重点来抓。

1、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各二级机构要结合局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按照交通厅的规定,确保法律法规学习时间到位,取得一定实效。

2、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一是要严把新进人员准入关。凡是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要按照上级要求,经严格考试、筛选和培训后,才能吸纳到执法队伍中来。优化现有执法人员结构。二是要严把执法证的发证关,各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执法证件。三是严把执法证的审验关。对现有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凡在执法中出现索、拿、卡、要行为或者人为造成严重错案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一律不予年审,严重的要取消执法资格,始终保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3、继续抓好案卷规范工作。行政执法案卷是执法水平的综合反映,各执法单位应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认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以及制度规范均应立案归档。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六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工作部署,以增强法治观念、完善机制、创新体制、加强监督、化解矛盾为着力点,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清理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 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为切实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杨石明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科长担当主任,根据工作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明确局长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学习,增强观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学法,局党支部中心组每年度至少安排2次的法律知识学习,集中学法或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全年组织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试卷测试。通过学习增强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

(一)实行网上行政审批。按市政府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行政网上审批建设,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我局使用政府内网电脑与行政服务中心的网上审批系统相连接,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件。通过中心外网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环节、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接受申请者的申请和办理情况查询。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受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妥善解决了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环节多、纸质流转速度慢、易丢失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核效率。今年以来,我局共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6件,实现零差错、零遗漏,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二)推行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按照市政府要求,为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阳光运行,不断推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法制型、和效能型转变。我局开通运行网上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并配备专用电脑。在系统建设完成初期,我局工作人员经过测试操作,目前系统运行正常。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没有行政处罚立案。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宁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司法局公开办事规定》。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司法业务、机构设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信息,并设置群众互动服务栏目,如网上咨询、局长信箱等栏目,通过网络接收并及时回复市民的咨询、建议、投诉和批评。为了让网站内容更加全面、规范、细致,今年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维护,截至目前,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共公开89条信息。我局除了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外,还通过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邮箱和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制作各种宣传单张(册)、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四)强化司法考试监管。今年9月,我市在宁德一中设立国家司法考试考点。针对今年严峻的国内防恐形势,我局在司法考试工作上又出新举措。考试期间,在公安、交警、武警、狱警的配合下,我局在考点大门设置了2台安检门。对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实行安检,保证了考试期间考点、考场、考生和考试的安全。同时,为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我市在考点设置2部无线电信号检测车,对考场及周边环境无线电信号进行实时监测,在考场安排工作人员手持电子信号监测仪器进行巡逻监听以及电子信号检测,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xx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五)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上半年我局组织了4位局机关同志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下半年按照省厅部署和要求,12月5日在宁德第一中学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78人参加,圆满完成了本系统执法人员资格证的考试工作任务。

(一)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宁德效能办、宁德法制办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宁德市司法局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宁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宁德市司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四档“较轻”、“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做了细化规则。

(二)加强绩效管理、绩效评估。为加强我局的绩效管理、绩效评估工作,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评估量化考评分解表。将上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本部门职责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采取平时督查、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普法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我局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围绕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宁德”的总要求,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引导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积极开展与自身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供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4月1日,宁德市经信委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布实施18周年”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各县(市)也设立分会场。4月17日,由宁德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法学会联合主办,市直32个部门单位参与的20xx年深化平安宁德建设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在宁德万达广场举行。活动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和开展义诊服务。6月4日,宁德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和相关重点企业在万达广场举行了“践行绿色生活”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专刊、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二)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做好日常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努力实现预测走在排查前,以抓好纠纷的源头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如今年3月,屏南县岭下乡成功调解一起市级督办林业纠纷,争议双方就约32亩面积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归属达成一致,并在当地司法所签订书面调解协议,该纠纷圆满调解成功。自沈海高速复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以来,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征地补偿、面积误差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柘荣县黄柏乡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每月定期组织调解员下田间、到地头、进农户全方位排查,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及时报告,妥善调处。今年以来,该乡成功调处10多起村与村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有效消除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隐患,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6589起,调处16589起,调处率100%,成功数16514起,调解成功率达99.55%,余下75起,正在调处和稳控之中。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六新大宁德”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今年以来,全市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积极承担法律援助义务。近年来,我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系点,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类型覆盖面,努力将法律援助向基层困难群众延伸。通过选派优秀律师轮流在法律服务窗口值班,为群众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市律师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近2000件,免费解答来电、来访10000多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纳入村居、社区,尽量合理调动律师资源来为村居、社区服务。三年以来,我们通过设立社区“法律诊所”,由全市律师事务所100多名律师轮流参与“坐诊”,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媒体的关注,提升了律师形象,福建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同时,积极推动律协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推进家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局共选派近200名优秀律师与村(社区)签订担任法律顾问协议,无偿为村居、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建立与妇联、工会、对台办、共青团、残联等部门签订协议,建立律师服务对接机制,帮助全市妇女、儿童、农民工残障人士进行维权,提供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节假日和主题宣传日公益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机制,在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日、知识产权保护日、农民工日等均组织全市各个律师所律师人员参加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常态。四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免费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共推荐了100多名优秀律师参与市委市政府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和作为信访志愿者参与信访工作。每年我市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值班200多人次,接待信访咨询3600多人次,接访企业改制、拆迁安置、征占土地、不服法院判决、妇女儿童权益、农民工权益等各类事项200多件,参与各地接访群体性事件多起。加强对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律协、律师所和地方通力合作,运用协调和调节等方式消除和减少矛盾与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矫治个性化、帮扶社会化、队伍专业化、保障常态化,全市共配备司法协理员(专职社工)223名。截至20xx年11月底,社区矫正方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110人,累计解除(或其他原因减少)社区矫正人员6808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302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累计重新犯罪14人,重新犯罪率0.1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8%,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安置帮教方面,全市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共有15700人,已衔接15535人,安置15501人,安置率为99.78%,帮教15523人,帮教率为99.92%,重新犯罪3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为0.24%。全市各地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排查走访工作,确保了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5%以上。

一是充分发挥局法制工作对行政执法资格准入、持证上岗、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的内部监督。二是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三是结合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一年来,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也存一些问题,表现在个别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重视不够,依法行政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六、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继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司法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更好地服务“六新大宁德”提供法制保障,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夯实基础。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部门领导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实行负总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绩效考核。

(二)加强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学法知责”,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

(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听证制度、跟踪反馈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力度。推进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对已实施基准制度单位的监督检查。

(六)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制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六五”普法工作,重视法制教育。按照“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责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推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国务院有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规定,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

(八)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促司法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主题司法行政援疆干部心得体会报告七

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重视、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五年来,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顺利完成计划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网-]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与时俱进,不辱使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十五”期间,我们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设总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打造队伍,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打基础,成效显著。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尤其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及“两个务必”教育等,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教育同党课有机结合,严格学习考勤,坚持理论学习教育。二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也是调整人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办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建设学习型集体的观念,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任何无视学习的个人和组织,都将被未来所淘汰。鼓励干警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支持个人参加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定年龄层次的干警进行法律专业学习深造。十五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参加法律专业专科学习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目前尚有参加自学法律专科在读,参加法律专业本科学习。现在全局在职干警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占88,其中专科1,本科.通过各种渠道,对干部队伍进行以更新知识为目的的培训和轮训。先后组织干警参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科技知识、wto知识、计算机应用和普通话学习、培训和轮训,丰富了学习内容,增加了干警的知识面,开阔了眼界激励了工作热情,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五年来,我局按照县人大会审议通过的《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从干部职工的普法和农村普法两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四五”普法,圆满地完成了启动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1、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各项制度,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法制宣传条例》和“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了在“四五”普法期间集中统一考试的规定,明确了干部职工法律考试分层次进行。五年来,我们坚持了一年一次的干部职工普法培训考试制度和一年一次的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在“四五”普法的整个过程中,全县公职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卷面考试1014x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9xxxx次,参考率100;科级干部218x次,参考率100;一般干部436x次,参考率98.5;企事业单位职工341x次,参考率98;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

2、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农村普法。农村是“四五”普法的主阵地,是普法的重点和难点。几年来,坚持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以实施“三村工程”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村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根据市委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四项民主”,抓两头带中间,扎实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试点工作。并于20xx年初对创建的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在开展农村普法中,一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结合抓村级民主管理、建章立制、综合治理,组织广大农民学习与生活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方法上主要采取由农村普法宣讲员、人民调解员组织召开群众会的形式,以案释法,从处理纠纷和案件中开展法制宣传;二是县乡普法办密切配合,统一学法内容,印发宣传材料;三是组织工作队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 活动,开展法律、政策教育;四是结合我县开展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法制舆论熏陶。通过对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封建迷信和邪教的危害,传播科学文明知识,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教育,用科学、健康、向上的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以放电影录象、文艺演出、标语、广播、专栏、墙报等形式宣传法制,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据统计,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3210x次,制作各种展版257块,展出图片2629幅,印发宣传材料176815份,组织开展法律咨询40,出动宣传车171辆次,张贴标语18568条,放映普法录象19xx,农村电影宣传4736场次,出专栏、墙报1081期,广播宣传12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2,参加人数433.五年来,共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会议16,编发简报58期,信息106篇,由于采取多种形式法律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通过深入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广大农民自觉抵制邪教的意识逐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风气,也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秩序。

201x年7月份,我县对全县7x单位和x乡(镇)的“四五”普法进行了检查验收。9月份,我县“四五”普法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市验收组对我县在“四五”普法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三、克服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抓机关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以前,司法局办公环境及办公设备都非常破烂、落后。办公室属于砖木结构的房屋,又年久失修,漏雨现象非常严重,雨季时节,办公室内经常是一地的雨水,影响正常的上班;另一方面,办公桌椅、电脑、复印机等陈旧,车辆破烂不堪,影响了司法行政整个工作的开展。“十五”期间,在县财政十分困难,无力解决正常经费的情况下,我局经多方筹集资金,投资1x余元,修缮了办公房屋及庭院,更换了局机关办公桌掎,使司法局面貌涣然一新,在上级的支持下,还购置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及数码设备,更换了业务用车,为司法所购置摩托车3辆,使我局办公条件和交通工具得到了改善。

四、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步伐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设在乡镇一级的基层派出机构,担负着为基层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搞好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重要保障。

(一)积极请示、汇报,落实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待遇,经费等问题。“十五”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厅字〔20xx〕48号),地委办、行署办也于今年初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临办发〔20xx〕5号)。县司法局及时向县委、政府作请示汇报,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落实文件精神的各项内容,得到了县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县级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开始后,我们将文件内容贯穿在司法局的“三定”方案之中,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委政府研究,以双政办发〔20xx〕58号文件批准我局“三定”方案。为此,我县较好地落实了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全县x乡镇司法所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统一了司法所的称谓,明确了司法所长享受副科待遇以及人员编制和经费管理问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十五”期间,我局抓好试点司法所项目的建设工作,抓好小波河司法所项目建设的筹备工作以及其余司法所的项目申报工作。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我县坪谷司法所建设,我局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就项目资金、工程承包及建设用地等有关事宜进行协调、商洽,得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施工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实地检查。通过努力,投资17.x元的坪谷司法所建设工程已于今年9月7日正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坪谷司法所建设的顺利竣工为我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好了头。20xx年度省发改委批准了小波河司法所的建设,现工程处于筹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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