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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 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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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 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七篇)
2023-01-10 06:14:2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一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针对双方连续性药品购销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认真参照《20xx年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竞价限价采购公告》文件内容及执行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二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销售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到当地药监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乙方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和被药监部门罚款,乙方必须全部负责。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药品进购计划供货。非基本药物保证在收到甲方药品进购计划后的7天内供货,如不能供货品种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药物必须在所需时限内供货,如有不能供货品种,乙方将受到此批供货金额的2%的处罚。

3、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1.00元以上的和原损药品最小包装在1.00以下,1 个月中同一品种数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额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前3-6个月前通知供货方,没有给予换货冲单的品种,在该药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冲单处理,金额从付款中扣除。

5、乙方须适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价格等药品来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

6、甲方在验收药品时,与实物不符的与供货方取得联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实物入库。

二、甲方责任:

1、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进购药品时尽可能的进购中标药品。

2、甲方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向乙方提供药品计划,明确品名、规格、数量、厂家等。

三、交货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所在地或托运到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价格:

基本药物品种和非基本药物品种均按20xx年省标执行价格。非中标药品以现行药品流通最低价格给医院供货。

五、供货范围:

六、结算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按季度根据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从打入货款中扣减。

七、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为叁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对此合同无任何疑议,此合同期限顺延。如有政策性采购变动则终止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主管局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二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食品药品安全》

一、注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

“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重大事故查处”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管方面的职能。要按照现有的职责,作好充分准备,有建设、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妥善处理与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关系,主动协助政府搞好协调,抓好落实,把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合力,维护全市食品安全。

二、突出三大监管重点,打造全面完善的食药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应做到统筹兼顾。

“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是新时期党中央对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深化和创新,它蕴含着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性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做到“五个统筹”。统筹兼顾,要求我们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坚持辨证法,善于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普遍联系的观点,站在全局的高度,通盘考虑上下左右各个方面的关系,保证相关的各单元、各环节、各要素、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实现共同发展。五个“统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每一个统筹都具有丰富内涵和深刻含义,都赋予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崭新的内容。

四、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我们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

科学是一种最逼近真理的尽可能不包含自相矛盾的知识体系,其本质就是求真;理念就是符合逻辑思维概念,就是对大部分事件的最合理的解释。根据这两个定义,我认为,食品药品的科学监管理念就是要在监管活动中运用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从实际出法,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树立良好形象。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就是要提高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王竹桥

委托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乙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时间付款。具体药品品种以甲方药品采购计划为准。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每批药品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提供完整药品信息的随货同行。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有效期≥60天的药品 ,因滞销等原因,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作退换处理;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攀枝花市铁路医院西药库房。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按验收合格入库,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票据(增值税发票应注明税率)的供货,作当期应付账款进行财务挂账,并按期进行支付;

二、甲方可暂扣不超过乙方供货当期剩余库存价值的货款,作为风险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对乙方当期应付账款余额较小时暂缓支付原则;

四、双方终止合同关系,不再续订合同的,需将乙方供货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没有质量及其他方面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方可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1000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六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四

甲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从事药品经营,经营品种双方共同协商,总投资为30万元,甲方出资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7%;乙方出资1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3%。

因经营需要追加投资的,按所占投资总额比例进行追加。

第二条本合伙经营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经营期限为两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因经营产生的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五

主要职责:

1、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药品出现的相关问题,处理退、换货及一般赔偿事宜;

2、整理和登记供应商及药品的相关各类文件,保管采购记录、购货合同、供应商信息等;

3、负责采购合同的拟定、执行及跟进

任职资格

1、医药专业相关专业优先,大专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2、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踏实勤奋,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分析、沟通、谈判能力,逻辑思维清晰,执行力强,富有亲和力。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六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 )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药品微生物进修心得体会范文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2013年4 -6月份,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5家,其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100家,均持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从各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较为重视,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麻精药品使用安全,主要体现在:

(一)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法律意识提高。

一是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够依法审批;二是医疗机构均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采购;三是医疗机构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能够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管理;五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药房、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精药品管理组织。

(二)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人员管理加强。

一是大部分医疗机构能积极开展本机构医务人员麻精药品使用与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二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等能按照规定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并建立了麻精药品处方医师不定期抽查与考核制度;三是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中心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能不定期开展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内部专项检查。

(三)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管理较为规范。

医疗机构基本配备了麻醉、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门、窗安装有防盗设施。宣城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等麻精药品专库还安装了红外线报警监控装置;宣城中心医院、宣城市仁杰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内或外安装了监控装置;一些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库房设有夜间专人值班。大部分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建立较完整入库验收、进出库复核及药品消耗、交接、空安瓿回收销毁等记录,药品去向清楚,帐物相符。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有麻精药品失窃、被骗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组织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未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承担本机构麻精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变动较大,管理不稳定,工作缺乏连续性。少数医疗机构管理组织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具体,对相关业务不熟悉,如宣城九洲医院、宣城朝阳医院等。

(二)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不到位。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医疗机构使用和管理麻精药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熟知程度的了解,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类的一些规模较小医院,责任意识不强,未建立培训制度,从医院分管负责人到药房、医师等,未定期接受过麻精药品使用管理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有的分管院长和专职人员虽然了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重要性,但是缺乏管理知识,不知如何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职责。

(三)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的防盗门、窗以及保险柜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有的医院未安装监控装置,门诊药房、麻醉科等调配的少量麻精药品存放于普通木台抽屉或药品急救车中,“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二是少数医疗机构未能严格地实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有的未以文件形式规定麻精药品的专职人员、获得处方资格的医师和获得调剂资格的药师;有的医疗机构专账、专册登记不及时或登记项目、内容不全,专册没有载明发药人、审核人、领药人签名、用药科室等等项目;有的基数管理不清,药品消耗记录不完整,没有空安瓿回收、销毁记录,未及时实行交接;个别医疗机构未使用进出库专用帐册,未实行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管理,如宣城九洲医院等。

三是一些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不规范。部分民营医院只有药士进行处方调配,缺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核对和发药。个别医疗机构专用处方格式不符合规定,专用处方书写不规范,存在执业医师未经培训合格、未取得处方资格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监管。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要结合工作实际,将专项检查变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与管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总结,要适时开展跟踪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加强整改落实,对逾期不整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

(二)强化培训,完善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本机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精药品管理知识,完善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定期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专职人员和使用、管理人员熟悉麻精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针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及下达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中责令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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