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电动车上牌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电动车上牌总结(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6:26:02 页码:8
电动车上牌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电动车上牌总结(三篇)
2023-01-10 06:26:0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2022电动车上牌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2022电动车上牌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或自然人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乙方为企业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时填写):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出资购买了纯电动物流专用车,为该车辆合法所有权人。甲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为租赁车辆办理了《道路运输证》。

2.乙方系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等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或具有签署履行本合同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资质的自然人。

3.甲方拟将其自有的纯电动物流专用车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亦有意承租。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纯电动物流专用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1.乙方向甲方承租辆全新的、附上海车牌的纯电动物流专用车(以下简称“租赁车辆”),租赁车辆具体情况、车牌号以本合同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确认的为准。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车辆《道路运输证》、______年检合格证、养路费缴讫凭证等有效证件齐备,并对租赁车辆定期进行保养。

3.租赁用途:限普通货运。

4.租赁车辆的行驶区域范围:限上海市范围内(含下属区县)。

二、试用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给予乙方天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租赁车辆的约定交付______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应自行前往甲方指定地点提取,双方于提车当______日办理租赁车辆交接手续,签署《车辆验收交接表》(本合同附件1)。

3.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三个工作______日通知,可对约定交付______日作提前或延后的调整(实际交付______日期以本合同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记录的交车______日期为准),租赁期限相应提前或延后。

4.试用期内,乙方决定不承租的,乙方应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最迟于试用期届满之______日将试用车辆交还甲方。甲方需对车况、违章情况进行确认,并于确认无误后15个工作______日内扣除试用期租金(试用期租金标准见本合同第3条第4款约定)、车损赔偿金(如有)、违章罚款费用(如有)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有)后向乙方退还剩余的预付租赁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5.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希望续租,应于租赁期限届满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一致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10天前重新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租。

三、租赁费用

1.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车辆租赁费用包含无忧免赔服务费用和车辆租金,其中,无忧免赔服务费用标准为_________元/车/月,乙方决定□购买□不购买。租赁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______

注:

1、租金含以下费用:

a)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基本保险费;

b)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

c)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无忧免赔服务”一旦决定购买,租赁期限内不允许取消,直至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首期租赁费用(3个月)¥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甲方收到该预付租赁费用后,先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待租赁期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此收据换取车辆租赁的正式发票。

3.车辆租赁费用以3个月为一期,每期支付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付款通知要求在每一期结束前10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提供相应发票。

4.试用期内,乙方决定不承租的,甲方向乙方收取__________元/天/辆的试用期租金;如继续承租的,本条第1款约定的租赁费用标准执行。

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收车辆租赁费用、押金、履约保证金,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收款账户:

①中天系统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对公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租赁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车辆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电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7.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甲方有权就成本增加部分相应调整车辆租金,届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乙方严格充分地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时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___元/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以及违章保证金¥___________元/车(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履约保证。本合同共____辆车,履约保证金共计¥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合同期内由甲方保管,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该保证金的利息。租赁期间(含试用期),乙方不得要求以履约保证金冲抵租赁费用或其他未付款项。本合同非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申请在双方结清所有应付费用(此时履约保证金可冲抵乙方未付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后30______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其余额(如扣除或冲抵)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任何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在提前解除合同时,没收该履约保证金而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保证金不足部分的甲方损失。

五、租赁车辆使用要求

1.如乙方为自然人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条件: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年以上驾龄;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如乙方为企业的,应保证其聘用的驾驶员满足上述规定条件。

2.办理车辆交付手续时,乙方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到甲方处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车辆使用前,乙方需仔细阅读《电动汽车安全驾驶须知》(详见本合同附件3)并接受甲方的安全驾驶及操作培训(该培训)。如乙方未按电动汽车操作流程规范使用造成电瓶亏电无法启动或其他故障的(以厂家或厂家指定服务站上门诊断检查结果为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______日常在车辆使用前应仔细查看电量表的电量,出车前须预估电量续航里程,因乙方预估错误造成车辆抛锚的,甲方不提供拖车服务。

5.因乙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空档滑行、使用不符合型号的充电设备等类似情况)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甲方不提供维修服务。

6.在租赁期内的租赁车辆发生车辆事故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保险事故全程处理,以确保租赁车辆尽快继续投入使用。

7.甲方提供的车辆,包含gps定位功能,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破坏或拆除。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如实提供相应证件、证明、联系电话等资料。租赁期间如乙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内通知甲方。

9.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的车牌、《道路运输证》和其他证件,如有遗失,乙方需承担相关补办费用。

10.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解决与第三方货主间发生的货运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变质、腐烂、短少、损失或运费争议),如因此使甲方陷入纠纷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就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11.为便于管理及实现双赢,甲方已与上海xx公司建立合作,为乙方提供货运叫车移动平台(易拉货app)服务,乙方可安装使用,相关服务费用按照上海xx公司的规定由乙方与上海xx公司进行结算。

六、车辆的保养、维修和罚款处理

1.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前往指定服务站接受每行驶8000公里的保养和每______年______年检,该保养和______年检不收取乙方费用。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须遵守,上下相差3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乙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或超过所能承受的上下限公里数,每超过300公里,乙方需支付1000___________元额外费用。如乙方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时间,延迟期间租赁车辆损坏和罚款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车辆的易损件(包括刹车片、轮胎、刹车盘、雨刮片、门饰条、门拉手、灯泡等)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应每天检查车辆的电池状态,充电设备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

x日常使用过程如出现车辆故障,经电话报修沟通确认车辆能正常行驶的,乙方须将车辆开到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如果无法行驶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将协调厂家上门维修,若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乙方可至甲方指定地点提取替代用车。维修完成后,乙方有义务将替代用车送至指定的服务站置换回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将租赁车辆和替代用车进行置换。

5.租赁车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如有违反,应承担上述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6.经过厂家检测,因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维修期间如需甲方提供替代用车的,乙方应另行付费。

7.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会派事故专员协助及指导处理交通事故,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施救,不得弃车逃逸。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导及时110报案或报保险公司的,无交警事故证明的,由乙方自费承担全部维修和赔偿费用。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能继续行驶的,乙方需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服务站进行维修;如果无法行驶的,由甲方安排拖车将车辆拖至服务站。

8.因乙方的责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提供替代用车,如乙方有需求甲方重新收取费用。

9.事故车维修结算: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赔偿费由乙方先行垫付,待甲方保险公司理赔款到账后再退还给乙方。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租赁期间,乙方产生的违章须在违章发生之______日起15______日(含)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罚款,若超过30天未处理完成,甲方有权按20___________元/天收取违约金,直至违章办理完成(违章办理完成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示信息为准),若超过60______日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办理,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注:________________违章代办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6分以下300___________元/分,6分(含)以上500___________元/分,违章罚款费用根据违章行为另行收取)。

1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条例导致租赁车辆、《道路运输证》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扣留的,车辆停用期间乙方无权要求减少车辆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并且甲方因此受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罚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七、乙方承诺

1.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2.驾驶租赁车辆时,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

3.任何情况下,《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4.禁止将车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或将租赁车辆抵押、质押、典当、倒卖。

5.禁止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拼装租赁车辆;

6.从事普通货运,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7.不得运输毒品、危险货物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8.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不得阻碍其他货运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

9.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购买的保险为:________________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但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玻璃险、盗抢险等险种。具体投保险种以生效保单为准。甲方为租赁车辆购买的保险,保费由甲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外的维修、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并承担车辆维修产生的折旧损失(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无忧免赔服务”(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费用为50___________元/______月/车,乙方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无忧免赔服务”一旦决定购买,租赁期间不允许取消,直至合同终止,费用与租金支付时一同向甲方缴付。

4.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处理交通事故并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须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______日起三个______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乙方须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

5.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6.因乙方发生车辆违章或交通事故造成下一______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保险费上涨单据凭证。

7.租赁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因乙方过错导致的其它形式的损毁或灭失,乙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车辆维修或重置费用。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满车辆的返还

1.乙方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交还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__内,乙方应将租赁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车时经甲方确认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的磨损)且无损毁后,双方办理车辆交还手续。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且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在车辆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持车内清洁,保证在还车时车厢内无异味、无遗留物品。甲方对遗留、存放在车上的物品无保管义务,对物品发生的损毁、灭失、损耗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乙方未能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_____内返还租赁车辆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占有使用的,其占有使用不能视为合同续期。该占有使用期间,乙方每______日须按相当于合同期满前或合同解除前最后一个______月______日租金的200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占用费,并承担该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一十、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一方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支付另一方2个______月租金(以当______月租金为准)作为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当期应付但未付金额的5‰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需付清车辆交还前实际产生的租赁费用,并按剩余租期租赁费用总额的30_______%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补足:________________

(1))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车辆使用权的;

(2)乙方逾期十五______日未能履行足额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承诺的;

(4)乙方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或不在甲方指定

的服务站进行维修的;

(5)乙方破坏或拆除租赁车辆安装的gps、行车记录仪等装置的;

(6)乙方不按照甲方指示参加定期保养和______年检,经甲方催告仍拒绝履行的;

(7)乙方拖欠违章罚款超过60天不予缴付的;

(8)与第三方发生货运纠纷累及甲方,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甲方声誉的;

(9)违反法律法规条例的相关规定导致《道路运输证》、租赁车辆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扣留的,或者导致甲方受到处罚的;

(10)其他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一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十三、附件清单

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一车一表)

附件2车辆维修费用明细表

附件3电动汽车安全驾驶须知

附件4证件复印件清单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1.车辆验收交接表

车辆验收交接表

交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接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车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说明:车辆合格证和基本检查内容根据检查项目情况填是或否;车辆各总成技术状况若达标填√,未达标填___;车身外观若有表格内的现象,在相应表格填○,没有则不填。

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品牌型号

车身颜色电量行驶里程

车辆基本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是/否检查项目是/否

车灯灯光有无安装gps硬件

备用胎蓄电池接线柱是否无污染和锈蚀

轮胎表面是否无磨损车辆内饰是否完好

随车工具是否齐全随车资料是否齐全(行驶证,保单)

车辆各总成技术状况

名称技术状况名称技术状况名称技术状况

安全带前挡玻璃后挡玻璃

车窗玻璃倒车镜车门

车门锁车灯灯光仪表板指示灯

雨刮器喇叭音响

收录机空调备用胎

电池电机

交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接车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2022电动车上牌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巢"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xx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xx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xx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xx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 20xx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xx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施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水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xx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 20xx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xx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xx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监控系统。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各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桥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内容以及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区要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