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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房地产市场心得体会及感悟 房地产市场调查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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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房地产市场心得体会及感悟 房地产市场调查心得(四篇)
2023-01-10 10:34:1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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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整治房地产市场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的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华各单位,工商个体户和城镇居民,集中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下决心治理城区环境卫生,加强治安管理,整治交通秩序,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共设施,提高市民素质,确保在短期内市容市貌有大的改观,城市品位有大的提升,市民素质有大的提高,全方位展示一个山区县城的新姿,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更加整洁、干净、文明、和谐的发展环境。刚才,政府文县长宣读了《华池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县委宣传部马部长宣读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建设洁净县城,营造温馨家园,争做文明市民”活动的意见》,对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及展“建设洁净县城,营造温馨家园,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分别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请大家按照要求,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积极投入到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中去,为这项活动取得实效做出积极的贡献。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这次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重点讲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增强知荣明耻、构建和谐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都很重视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先后多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结合实施县城“七化”工程(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公共设施便民化、公共管理秩序化)建设,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规范公共秩序,投资2650万元,铺油硬化街道2.22万平方米,采用花岗岩硬化广场和人行道1.05万平方米,安装更换路灯280盏、休闲凳(椅)38组、户外全彩显示屏1面、人性化移动公厕2个,便捷式垃圾桶(箱)218个,栽植花草树木2.57万株,摆放移动式花坛232个。另外,还安装道路交通指示牌、标识牌、禁令标志牌19面,喷划了街区道路标线。通过边建设边整治,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影响县城整体形象的难点和焦点问题,显著地改善了城区环境,提升了县城品位。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看,我县城区综合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仍然突出。部分市民和个体工商户卫生习惯差,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拴乱挂,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卫生清洁保洁不经常;部分河道和小巷背角清洁保洁责任不清,有人污染,无人治理,长期处于“失控”状态,成为卫生“死角”。

二是违法喷涂办证号码、乱贴广告的问题仍然存在。违法办证者和制假售假者唯利是图,昼伏夜出,肆意喷涂办证电话号码,乱贴小广告,使部分建筑物墙壁“满目疮痍”、“蓬头垢面”,脏乱不堪。

三是沿街为市、占道经营的问题纠而不改。部分商贩以街为市,乱摆摊点,沿街叫卖,部分工商个体户设店外店、门前店,不仅严重地影响着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而且给行人带来了不便。

四是交通秩序混乱的问题没有彻底改观。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随意鸣笛、闯红灯,秩序混乱;摩托车带人超速行驶、飙车、兜风,影响行人安全的隐患严重存在。

五是建筑工地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施工场地只顾自己方便,随意在街道、路巷两侧乱堆乱放建筑物料,乱搭乱建施工棚,阻塞交通,严重威胁着车辆和行人安全。

六是噪声污染亟待解决。一些个体门店和音响部经常超音量播放促销广告和歌曲,庆典活动超量燃放烟花爆竹,啤酒广场彻夜猜拳、酗酒,噪音污染严重,市民反映强烈。

七是公共设施严重损毁的现象经常发生。部分市民公德意识淡薄,人为偷盗破坏公共设施,致使刚刚安装起来的公用电话就“开膛破肚”,刚刚安装好的休闲凳子、椅子就“缺胳膊少腿”,刚刚安装好的果皮箱,就有人拆卸金属配件,刚刚摆放好的鲜花就“不胫而走”、“不翼而飞”。等等,这些不文明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县城市容市貌的彻底改善和县城品位的快速提升。

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源,从表面上看,有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从根子上看,就是广大干部和市民素质低、公德意识差造成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城街道更宽了,楼房更多了,广场更靓了,而市民素质却没有得到相应提高,落后的卫生习惯和道德失范的问题仍很突出。部分市民和个体户距垃圾箱仅一步之遥,却将垃圾随手倒在垃圾箱外;个别小吃门店距排污道近在咫尺,却将污水泼在街道上,甚至隔楼层倾倒污水;一些小商小贩非常“方便”地在街道边设摊叫卖,给行人和车辆通行带来了“不方便”。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如果广大市民能往前迈出一小步,将垃圾倒进仓内,将污水倒入排污道,把小摊点摆在市场内,县城文明程度就能提升一大步。因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广大干部职工、工商个体户和城镇居民的公德教育摆在县城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的首位,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搞好县城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知荣明耻、构建和谐的自觉性,为全面发动,统一行动,彻底整治,深入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营造浓厚的思想舆论氛围。

一要认识到,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是提升文明程度的当务之急。今年,是我县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红色旅游项目建设中大事、喜事、盛事最多的一年。3月份,陇东2吨区低渗透油田开发项目在我县正式启动实施;4月份,成功承办了全市第十一届运动会少年组篮球比赛;7月分,成功举办了全省旱作农业现场观摩会议;8月份,又成功举行了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甘肃高原圣果有限公司华池沙棘制品公司开工奠基仪式,我们的热情接待和优质服务,给各级领导和来宾留下了良好印象。随后,我县还要举行南梁革命历史陈列馆落成典礼、范公祠落成公祭、红色旅游文化周、周边市县(区)政协委员体育联谊等大型活动,将邀请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和贵宾届时参加。今后,随着油田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流动人口将快速增加,我县经济社会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如果城区市容环境整治不到位,“脏、乱、差”的现象得不到根治,公共秩序没有彻底改观,就会给各级领导和广大游客留下不良影响,各类文明建设成果就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对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充分认识到,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提升全县文明形象、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和谐家园的具体行动,从而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支持,在配合上见效。

二要认识到,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重大举措。县城是全县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的中心,是全县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窗口。如果以“人”作比喻,县城就是全县13万人民的“脸面”,事关全县整体形象。我县经济是投资拉动型经济。近年来,除国家、省、市的投资发展外,相当多的建设任务都是靠招商引资来完成的。外商到我县考察项目,县城是必到之处。试想,如果外商来到我县县城考察项目,垃圾遍地、污水遍街、蚊蝇滋扰、臭气熏天,市场秩序混乱,交通无序,治安不好,外商就不会把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心安理得地投到我们这儿来。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脸面”不干净,行为不文明,环境不整洁,就会给华池“丢人”。我们的政策环境再优越,而卫生环境、社会治安等干事创业环境不好,也很难吸引客商的青睐和投资。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都要自觉树立大局意识、环境意识和形象意识,形成“整治城区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就是优化投资环境”的共识,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认真开展好城区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卫生、文明、和谐的投资干事创业环境。

三要认识到,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是广大市民的强烈愿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县城因环境卫生脏、乱、差,公共秩序混乱等问题突出,引起了广大市民热切关注。特别是去年以来,一些群众以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和寄举报信件等方式,反映南亚小吃摊点卫生差,百汇美食城个体户隔楼倾倒饭渣、污水,中心商城长期堆放霉烂蔬菜,南亚商场后院随地大小便,啤酒广场夜间吵声太大等等不文明现象。这些举报引起了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批示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没有彻底改观。对于这些有悖于广大市民和游客利益的问题,我们决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无所作为。而是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深入开展整治活动,下决心解决影响市民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问题,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方便中去。

第二个问题,增强抓主抓重、综合施治的责任性,迅速掀起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高潮

这次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从今天开始,共安排60天时间。集中整治的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都要服从安排,全面动员,统一行动,严格时限,彻底整治。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县属单位还是垂直管理部门,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进城务工人员,每个人都有整治义务,都有整治任务。也就是说,这次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广大干部和市民都是参与者,都是实施者,都是受益者,没有旁观者。特别是城管、城建、公安、交通、工商、卫生、环保、交警、爱卫及南、北社区等牵头部门一定要牵头抓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勤督查,勤通报,赶进度,求实效,保质保量地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一要彻底整治市容市貌。各部门、各单位、各门店都要按照门前店后“三包”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严厉打击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等不文明行为,清理拆除过期、废旧、违章广告、破旧牌匾和各类违规设置的指示牌、标识牌等。今后,凡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建设、城管等部门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材料,统一审批,力求使广告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配套、相协调,切实解决商业广告中存在的格调低下、内容粗俗、粗制滥造、虚假误导等问题。城建、城管部门要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及沿街景观的整治。清除街道两侧违章建筑、马路市场和店外店;拆除沿街两旁有碍市容市貌的破旧建筑及设施,维修、刷新破旧墙面,修剪、整形花草树木。对于喷涂在墙壁上的各类办证、贷款等电话号码和违法小广告,县直各机关单位、个体门店要联合行动,一次性清理彻底,还市容市貌的清亮面目,还城市的一方净土。公安部门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切实拿出“破一案、端一窝”的信心和勇气,必要时采取“悬赏侦破”的办法,与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紧密合作,与外地公安部门联合侦破,下决心、下狠心打击喷涂张贴办证广告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把喷涂在墙壁上的各种办证电话号码一一记录在案,指派公安干警夜间巡逻,逐个排查,缜密侦破,采取现场抓、诱饵钓、举报奖等办法,捣毁一批办证窝点,“杀掉”一批破坏市容市貌的害群之马,使违法办证电话号码和小广告无“藏身之地”,无“可乘之机”。

二要彻底整治环境卫生。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起带头和表率作用,下决心消灭卫生“死角”,彻底清除道路两侧、居民社区、集贸市场、单位内部、车站、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堆存的垃圾、渣土和废弃物,使城区环境卫生实现彻底改观。各单位、各门店、各住户都要紧密配合,大力支持垃圾清运工作,将自产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以便垃圾清运队统一清运、及时清运。垃圾清运队要严格按照县上要求,将县城区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将建筑渣土清运到城外指定场所,集中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垃圾围城”和垃圾由明转暗、由城转乡等现象的发生。环保部门要以治理污水排放、大气污染、噪音污染为重点,与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行动,综合施治,有效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行为。建设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规划,推行城区集中连片供热,逐步淘汰取缔分散小锅炉供热点,控制煤烟废气污染,年内要建成老城街集中供热点,拆掉该区域内分散的小锅炉。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汽车噪声的治理,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划定的禁鸣区域,组织执法人员上街巡查,严格管理。环保、文化等部门要挨门逐户地做工作,抓落实,加大对建筑噪声、工业噪声、娱乐场所噪声、商业门店噪声的防治和烟花爆竹噪声污染查处力度,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三要彻底整治交通秩序。交通秩序混乱,不仅影响着县城的整体形象,而且严重威胁着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同样势在必行。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县城中街、西关街、东关街等主干道为重点,大力整治车辆违规占道、乱停乱放、违章行驶、强拉抢拉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市场的整治力度,切实规范交通秩序。运管、交警部门要坚持上街巡查指导,监督各类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按标志行驶,按规则掉头,坚决查处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为群众创造便捷高效、规范安全的出行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齐抓共管,规范营业性客货车辆经营秩序,整治无序经营,严格出租车总量控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黑车”,切实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要彻底整治市场秩序。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也是导致市容环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以街为市、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等行为是产生垃圾和污物的严重隐患,是环境卫生前清后脏、前治后乱的主要根源。对此,工商、城管、爱卫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管理,严肃查处占道经营、以街为市等违规经营行为,督促货物进店上架。对水果、修鞋、修车等摊点进行清理,划行归市,疏堵结合,严格监控,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店外摊点,规范流动摊点,实现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无占路摆卖行为,确保街区畅通、整洁。

五要彻底整治治安秩序。公安部门要以实现社会安定、县城安全、市民安居为目标,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巡逻和社区警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和改善县城社会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控制和旅店、网吧、歌厅、车站等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及社会治安复杂区域的集中整治,严防寻衅滋事、伤害、斗殴、“袭警”等案件发生。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消防治安监督管理,严防重特大治安案件发生。

第三个问题,增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县城管理,维护县城秩序,是政府的重要责任;珍爱城市形象,保护城市环境,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县委、县政府下决心整治县城区市容环境,规范公共秩序,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决不能“雷声大、雨点小”或“雨过地皮湿”。要通过综合整治,触及到丑恶现象的“本质”,惩治到不法分子的“痛处”。这就要求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当前县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公共管理无序的现状,形成一种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要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引导机制。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县城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等管理都是很脆弱的公益事业,如果广大市民的素质跟不上,环境意识差,我们的整治成效顷刻间就会灰飞烟灭、前功尽弃。因此,必须加强市民环保教育,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城市、经营城市,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同不良习气、歪风邪气作斗争,帮助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培养文明习惯,从根本上解决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难题。今后,县电视台要加强对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的舆论监督,曝光反面典型,加强正面引导。必要时,公安部门要下决心、下硬手严查严办一批破坏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的典型案件,以儆效尤,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要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管护机制。20xx年,县上印发了《关于在县城规划区域内单位、住户、门店实行“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县城规划区内卫生责任单位包干界址的通知》两个文件,对个别责任不清、尚未纳入管理的区域(路段)进行了重新划分,明确了管护责任。但是部分单位和部门执行不够严格,还存在着推诿扯皮的问题。对此,今天会后,城建、工商、城管、爱卫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书,明确门前店后绿化、清洁、管理“三包”责任,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门店,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内部、社区、居民区也要层层建立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责任制,把任务分解到人头,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彻底解决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的问题。

三要建立健全规范运作的垃圾清运机制。我县县城区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了3年,在清运垃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单位和部分企业不按标准和要求缴纳垃圾清运费,致使垃圾清运公司无法继续正常运行。为此,今后各部门、各单位、各门店住户都要严格按照《华池县垃圾清运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足额上缴垃圾处理清运费,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城区垃圾及时清运。各单位要自备垃圾仓,各门店要自备垃圾桶和垃圾袋,存放自产垃圾,按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配合垃圾清运队统一清运,坚决杜绝乱倒垃圾的现象发生。

四要建立健全严肃有效的处罚机制。近年来,县委、政府在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方面想了一些对策,出了一些实招,特别是20xx年以来,先后两次修订并报请县人大批准了《华池县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对破坏环境卫生和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行为分别制定了处罚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执行不力,致使处罚措施大都走了过场,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当前广大市民素质普遍偏低、环境意识十分淡薄的情况下,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实行以罚代教、以罚代管就是提高公民基本素质,提高管理成效的有效措施。今年,县政府又制订印发了《华池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办法》,对各种破坏市容市貌和扰乱公共秩序的不法行为,制定了新的处罚标准,并给城管执法人员订做了执法标志服,要求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会后,请各有关部门广泛张贴、广泛宣传《管理办法》,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予以插播。各有关部门都必须依法行政,严肃执法,对破坏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实施铁腕打击,严管重罚,要“罚”出文明,“管”出效益,切实起到“以儆效优”的作用。

第四个问题,增强任务艰巨、时不待我的紧迫性,切实加强城区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的领导

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层层建立责任制,确保县城区综合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县上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建、城管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秩序整治、治安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市场秩序整治五个专项整治小组,分别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各个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会后,各专项整治活动小组都要立即召开各种会议,对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组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以便统一行为,推动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算好时间、任务、进度帐,把任务分解到企业、到班组、到股室、到门店、到人头,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集中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在这次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期间,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城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对自己的整治任务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要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倾听群众呼声,根据社会各层面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切实把各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到广大市民的心坎上,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及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组和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完成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又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遇事多通气、多沟通、多合作、多监督,以统一行动推动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这次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必须做到每个区域有人抓、有人管,那里出现问题,那里就要有人负责。县委、县政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积极主动、活动效果好的单位和门店,将及时通报表扬;对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门店,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

五要加强宣传教育。县城环境卫生脏、乱、差,公共秩序混乱,说到底是市民素质低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大市民一举手、一投足,一言一行,都事关县城文明形象。要通过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环境友好意识,引导广大市民学会与一草一木、一物一景友好相处,从而树立“县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思想。开展这次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对广大市民提出的基本要求是:知教化、明得失,通义理、蓄儒雅,养正气、敛风度。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切实按照这“18字”的基本要求,进行深入、全面地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市民受到耳濡目染的教化,使市民道德素质得到全方位的提升。为了使这项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使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工商、城管、交警、爱卫部门都要面向社会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开通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热线,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辟“华池城管”或“我为城管做贡献”等栏目,由公安、城建、城管、工商、交警、爱卫等部门定期报送综合整治情况,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报道,为扎实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开展县城区市容环境及公共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是件利县利民的大事、好事、实事。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都要立即行动起来,全民动员,全民动手,迅速投身到综合整治活动中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责任上明确到位,工作上真抓实干,配合上紧密协调,为打造文明、和谐、靓丽、宜居的新县城而做出不懈的努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推荐整治房地产市场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摸清小生产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明确和落实小生产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生产企业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小生产企业火灾形势稳定。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产加工作坊。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六)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七)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八)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九)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十)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到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四会”要求。

(一)实施协同排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以乡镇政府属地负责为主,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抄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抄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将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实行“六个一律”措施。即在居住建筑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三)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组织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制定可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召开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参与排查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5月11日至5月25日)。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排查,摸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建立相关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三)总结上报(5月26日至5月31日)。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工业企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力求整治实效。及时与属地各乡(镇)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发挥条块两方面优势,形成整治合力。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按照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场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适时对乡镇场、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要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工业企业管理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推荐整治房地产市场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理“三乱”(垃圾乱扔、车辆乱放、摊点乱摆)会议精神,确保此项活动在住建系统和建筑企业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动力,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与居住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美化办公环境,强化“绿色工地”创建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力求达到环境整洁、规范有序、机制长效。

住建局成立综合整治“三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文明办,由许玉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确保办公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美化整洁。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办公区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绿化责任区内无杂草、无杂物、无乱摘乱折现象;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乱放杂物、乱停车辆、乱贴乱挂等行为。

办公场所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公共场所卫生与办公室实行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制度,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三乱”领导小组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卫生、楼道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加强“绿色工地”建设。庐城内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市、县关于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

1、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少于1.8米;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取硬化处理,土方采取集中堆放,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车辆未经冲洗不得驶出工地,严禁带泥车辆驶入城市道路;

4、施工现场垃圾应及时清理用容器运输,严禁凌空抛撒、严禁现场焚烧垃圾;

5、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并设置挂牌标识;

6、围挡户外广告标牌应版面整洁、规格统一、形式美观。已破损的广告更换及时。围挡外公益广告标牌的数量、面积不得少于总量30%。

集中整治“三乱”专项活动,分以下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主要是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三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住建局系统职工和建筑企业积极参与集中整治“三乱”活动中。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7月1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同时,由住建局整治“三乱”领导小组和质安站针对“三乱”行为开展不间断的巡查、检查、暗访。对局属单位、科室实行每月考评。对建筑工地实行定期检查、督查、指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31日):坚持常态化检查、督查的同时,对工作推进不力,“三乱”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局属单位、科室的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三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和典型案列,实行约谈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整改,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规定实施处罚。

(四)常态化工作阶段:落实制度化管理,定期检查考核与日常巡查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全面增强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质量。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集中整治“三乱”是县委、县政府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局属各单位、科室和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必要性;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治理“三乱”工作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注重民生的大事来抓。密切工作实际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确实将“三乱”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局属各单位、科室与庐城内建筑企业确实将整治“三乱”作为日常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制度,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形成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管理,依法督查。把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推进集中整治“三乱”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界定执法权限、遵循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廉政、为民、高效的工作理念。

推荐整治房地产市场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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