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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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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通用12篇)
2023-11-19 23:24:4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在个人经历和感受的基础上对所学所悟进行深入思考的文字表达形式。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采用具体的案例和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和思考。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生活中的一种重要总结方式,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心得体会了吧。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有足够的观察力和思考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作为消费者,我们应当对加强食品安全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并积极行动起来。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探讨我在加强食品安全的过程中所得到的认识与行动。

首先,我认识到个人饮食安全是保护自己的首要责任。我开始注重食品的选择和购买。我选择购买有安全保障的食品,如有机食品或有相关认证的产品,并严格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此外,我也尽量学会读取食品标签,了解其成分和添加剂。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食品,我会选择避免食用,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第三段:倡导食品安全意识(250字)。

除了加强个人饮食安全,我还开始积极倡导食品安全意识。我参与了社区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居民们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授食品的正确存储和处理方法。我还与身边的朋友和同事分享了有关食品安全的信息,引起了他们对食品质量的重视。通过传播食品安全的正确知识,我希望能够扩大这个问题的影响力,引发更多关注和行动。

第四段:支持食品安全监管(300字)。

除了个人行动和倡导意识,我还积极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我关注并参与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信息发布,了解国家和地方对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措施。我还主动参加了一些食品安全论坛和研讨会,向从业人员了解他们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和困难。我通过这些方式,不仅能够更好地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的全貌,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反馈和支持,促进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50字)。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深切地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只有通过个人行动和倡导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监管,我们才能够确保食物的安全、营养和健康。我也相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的食品环境。未来,我将继续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各项活动和行动,为实现食品安全的目标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计:1200字。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二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提案内容:

民以食为天,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瘦肉精”、“染色馒头”、劣质粉产、牛肉膏、毒豆芽、地沟油等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使人们对“吃”产生了恐惧,“不吃要饿死,吃了要毒死”成为人们的口头禅,据调查:全国有7成人员对食品安全存在担忧。达州市近年来出现了诸多违反食品安全的恶性案例。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当务之急,对此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好生产环节,树立良好的首先良心观

目前食品安全在食品源头、食品加工、销售环节均有体现,农民在蔬菜、生猪养殖都采取两种方式,即自己消费和上市标准。加工企业自己不敢吃自己生产的产品……,而这些环节的监管难度很大,对此我们应加强道德和良心的教育,政府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

二、落实监管环节,建立良好的责任心

一是落实监管标准,目前我国监管标准很多,有的标准重复交叉,相互矛盾,国家正在统一标准,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此我们应对违反污染物标准,添加剂标准等行为严格查处。二是建立科学的监测手段。三是落实监管责任,目前我市食品管理机构很多,每一个部门都要责任落实到位,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应联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严禁出现100元买一个质检凭证的情况,严禁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现象,实行各个环节登记制度,无论是生产环节、流通环节还是消费环节,都要有人负责、有信息留下来,方便全程监管和追查,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而没有监督到位,就追究那个环节的责任。严禁出现“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块猪肉,管不好一桌菜”的问题。四是落实偏远农村地区的监督管理制度。达州市大部分地区地处偏远,食品监管力量薄弱,除工商部门在基层设有工商所外,其余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在乡镇基本没有执法人员和机构,并且职能部门重审批、轻监管。一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没有受到及时、严厉的惩罚,违法成本低,造成投机取巧、谋取暴利行为屡禁不止。对这部分地区可采取流动监督,举报,不定期监测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

三、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一是建立市尝社会、媒体多渠道监管制度,可以采取举报、聘请义务监督员、媒体曝光、张贴公告等方式,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还可以鼓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布值得信任的信息,对上名单的企业将无法获得贷款等任何资金支持。二是加大赔偿力度,严格按照“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并要没收生产工具、设备和违法所得,还可建立全民索赔制度和最低赔偿制度,使企业违法成本升高,要赔得倾家荡产,不敢轻易违法。三是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系统,对于黑心食品商五年禁入食品行业。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三

20x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xx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xx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xx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xx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

(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xx年到xx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xx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xx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xx年到20xx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xx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建议,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

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直延续。

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

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责任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提出,食品安全必须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则建议,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国务院根据会的审议意见,建议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特别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直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通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必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通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二、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内容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6月1日开始实施,实行了近20xx年的《食品卫生法》同时被废止。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仅一个词的改变,折射出食品安全正在面临的危机以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紧迫要求。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理与功能评价所一直承担着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检测和功能评价工作,所以特别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贯彻,多次组织全所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领会其与检测有关章节内容的实质内涵。现就大家学习《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亮点一食品安全有了国家统一标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对我们检验机构来说,检验依据就更明确了。过去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困惑,更让检验机构无所适从。

亮点二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准入制度,第五十八条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第五十九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食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更大了,检验机构本身就应该具备独立性、公正性,既要对企业客户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

亮点三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我们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但“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同时,质检部门由于该企业既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很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这次在美国cdc举办一次国际会议上有幸与美国fda官员交流,得知全美允许生产婴儿奶粉的制造企业仅5家,且没有可以免检一说。不只是奶粉,全美没有产品和企业拥有国家免检的特权。美国从未向中国开放婴儿奶粉及任何其他奶粉的进口市场,继而鼓励生产企业把更多的雅培、美赞臣等优质婴儿奶粉销往中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均没有“免检”一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fda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fda真正落实了我们往往只挂在嘴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中国确实有很多大企业的产品,任凭政府怎么抽检都次次合格,但它是由质量、道德、企业社会责任伦理、消费者口碑共同铸就的,不是由政府机构封授的,更不是广告狂轰滥炸“炸”出来的。作为政府行为,免检是万万不可以的,因为质量抽检是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国家意志。因此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

亮点四保健食品宣传不得涉及治疗功能。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这条规定在最初的征求意见草案中并没有体现,后来加进去了。”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疾病”。这个规定使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在产品原料上有所忌惮,减少了消费者“进补不成反致病”的危险。

亮点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当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七种情形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都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草案规定的七种情形是(1)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2)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及评价监督管理措施的效果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3)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4)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5)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的;(6)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规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7)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的。

草案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需要,要求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供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安全性评估结果等相关资料的,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提供。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安全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我们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五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要来到了,这可是与我们每个消费者都息息相关的重要日子。周六上午,我们一群小记者,在报社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加了“3.15,我与食品安全同行——走进艾檬特”活动。

早上,我穿戴整齐背着我的小记者包,带上采访本和采访笔,跟随妈妈来到铜陵日报社,看到了来自各个学校的小朋友,大家在一起叽叽喳喳,一个个激动不已。9点整,我们小记者上了大巴车,和爸爸妈妈们挥手告别。一路上,我们欢声笑语,不一会儿,就来到了艾檬特——铜陵县华谊店。

带着疑惑,我们跟随大巴车来到了艾檬特生产基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面荣誉墙,只见墙上挂着很多奖项,有:食品安全奖、全市文明诚信奖等。再看另一面墙上写着几个大字: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爱国、勇敢、团结、自强。看到这两面墙,我似乎对佘叔叔的梦想有些许领悟。

紧跟着,我们又去了仓库、冷冻冷藏室,经过了参观道,看到工作人员在辛勤地忙碌着,每道程序他们都那么认真细致。佘叔叔向我们介绍,做食品,最重要的就是安全,这样才能保护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益。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六

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由此引发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安。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力度。个人作为一名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也应有所了解,以便在日常生活中选择安全可靠的食品。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总结出了一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下面将展开阐述。

首先,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是加强食品安全的基础。不同食品的存储、加工、烹饪和食用方法各不相同,而这些方法与食品的安全性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必须了解不同食品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例如肉类的储存温度、水果蔬菜的清洗方法、鱼虾等水产品的新鲜程度等。只有掌握并遵循正确的方法,才能确保食品安全。

其次,选择放心、安全的食品品牌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市场上食品品牌繁多,质量良莠不齐。为了选购安全的食品,我们可以多关注媒体对食品品牌的报道,同时也可以了解网上的消费者评价,以获取更多真实的信息。此外,我们还可以选择一些具有良好口碑和多年生产经验的品牌,因为这些品牌往往非常注重自身的声誉和品质。

第三,建立一个健康的饮食习惯是保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饮食对于个人健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仅能够提供充足的营养,还能够减少患病的风险。在日常饮食中,我们应尽量远离过多的油炸食品、高盐、高糖和高脂肪的食物,多选择新鲜、天然的食材进行烹饪,注意合理搭配各类食物,增加膳食纤维的摄入,提高抵抗力和免疫力。

第四,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个人卫生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性,因为食品往往是通过手和口与人体接触的。因此,在处理食品前,我们应当先洗手,尤其是从事生食加工的工作,更要注意手部的清洁,防止细菌的交叉感染。此外,要避免在食品加工中留下长发、指甲、首饰等可能污染食物的物品,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以及定期清洗烤箱、煤气灶等食品加热设备。

最后,多亲近大自然,关注环境保护也是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环境的破坏与食品安全的关系密切。现代农业的大规模种植和养殖方式,使得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大幅增加,土壤和水质的污染日益严重。因此,我们应当多关注环境保护,鼓励普及有机农业和规模化养殖,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保障食品的自然和安全。

总之,加强食品安全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选择放心的食品品牌,建立健康的饮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以及关注环境保护,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希望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相关企业,共同致力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食品,共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七

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复检工作过程规范,复检结果准确、可靠,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提出复检申请的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并在复检机构同意复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的部门和初检机构提交复检机构名称、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同意受理复检的书面材料等资料。

二、复检机构不得接受有委托检验关系的申请人的复检申请。

三、复检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复检申请。

四、复检样品应当由复检机构、初检机构和复检申请人共同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由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指定专人送达复检机构,并由复检机构专门保管;样品运输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或样品标示的储存条件。复检机构应当做好复检样品接收记录。

五、复检应当使用相关标准规定的仲裁方法,无仲裁方法的,应当使用更为灵敏、精确的检验方法。复检机构应当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复检过程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复检样品状态、拆封情况、样品前处理、检验关键点等情况。初检机构可对复检过程进行观察,复检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六、复检结束后,复检机构应当出具被检样品是否合格的检验结论。

七、复检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复检结论同初检结论一致。

八、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复检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复检机构有不符合相关检验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通知其终止复检,并向社会公布。

九、对不执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复检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复检机构资质并向社会公告。对复检机构在复检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复检机构被要求终止复检的,复检申请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更换复检机构。更换复检机构的,应当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十一、本通告适用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复检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xx年7月21日。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八

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生命安全,应该受到高度重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加强食品安全的通告,仅供参考!

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复检工作过程规范,复检结果准确、可靠,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结果有异议提出复检申请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提出复检申请的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并在复检机构同意复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的部门和初检机构提交复检机构名称、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复检。

申请书。

复检机构同意受理复检的书面材料等资料。

二、复检机构不得接受有委托检验关系的申请人的复检申请。

三、复检机构不得无故拒绝复检申请。

四、复检样品应当由复检机构、初检机构和复检申请人共同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由组织抽检的监管部门指定专人送达复检机构,并由复检机构专门保管;样品运输过程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或样品标示的储存条件。复检机构应当做好复检样品接收记录。

五、复检应当使用相关标准规定的仲裁方法,无仲裁方法的,应当使用更为灵敏、精确的检验方法。复检机构应当采取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复检过程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复检样品状态、拆封情况、样品前处理、检验关键点等情况。初检机构可对复检过程进行观察,复检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六、复检结束后,复检机构应当出具被检样品是否合格的检验结论。

七、复检申请人应当在提出复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或者委托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复检报告。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复检结论同初检结论一致。

八、组织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复检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复检机构有不符合相关检验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通知其终止复检,并向社会公布。

九、对不执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复检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复检机构资质并向社会公告。对复检机构在复检过程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复检机构被要求终止复检的,复检申请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更换复检机构。更换复检机构的,应当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十一、本通告适用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复检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xx年7月21日。

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省学校的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发生率明显上升,从四月份起出现了几例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暴露出少数学校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为此各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

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严格执行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2.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市教育局,以便有效协调和利用相关资源妥善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其食品安全操作行为。

3.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为有效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各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在每天的上下课时段安排值周老师和保安人员对校园周边进行巡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各监管部门。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师生和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幼儿)科学、安全消费,不买校门口流动饮食摊点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5.中高考即将来临,各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中高考期间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中高考顺利进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组对部分地州市开展调研,发现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生产行为不规范,甚至出现无证生产的现象;有的地州市在体制改革到位后,职能未及时交接,出现监管盲区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为认真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就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地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全面掌握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数量、分布状况、生产及经营情况。

二、加强培训工作。一是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内容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必要时各地可派相关人员到自治区局跟班学习;二是开展审查员的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经验丰富的审查员骨干,或者邀请当地质监局审查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现场审核能力;三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提高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做好许可受理工作。要做好各类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资料的受理,要有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受理食品企业递交的生产许可申请。

四、严格许可审批。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审查通则、细则要求,切实把好食品生产准入关。要集中现有食品生产审查员,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尽快解决核(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3号)和《自治区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巡查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置,尤其是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过期仍在违法生产的,要立即责令停产,依法处置。要本着“履职认真、检查较真、执法动真”的态度,抓好日常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研判。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开展督查。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8月15日。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组对部分地州市开展调研,发现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生产行为不规范,甚至出现无证生产的现象;有的地州市在体制改革到位后,职能未及时交接,出现监管盲区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为认真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就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地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全面掌握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数量、分布状况、生产及经营情况。

二、加强培训工作。一是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内容培训,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必要时各地可派相关人员到自治区局跟班学习;二是开展审查员的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经验丰富的审查员骨干,或者邀请当地质监局审查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现场审核能力;三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提高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做好许可受理工作。要做好各类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资料的受理,要有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受理食品企业递交的生产许可申请。

四、严格许可审批。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审查通则、细则要求,切实把好食品生产准入关。要集中现有食品生产审查员,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尽快解决核(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3号)和《自治区食品生产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巡查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置,尤其是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过期仍在违法生产的,要立即责令停产,依法处置。要本着“履职认真、检查较真、执法动真”的态度,抓好日常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六、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进行研判。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开展督查。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8月15日。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十

尊敬的领导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我们有义务也必须向广大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责任,我们有坚定的决心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的安全承诺。在此,向保定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发出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牢固树立“保障食品安全、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加强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

三、严格企业行为自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加强食品产业链质量安全自查,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坚决杜绝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绝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食品。

四、建设诚信良心企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依法经营,恪守道德,自我约束,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坚持诚信为本、安全至上,加强诚信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自觉抵制非法之利,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并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媒体监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综合技能,认真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食品安全企业长效管理体制。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让我们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共同携起手来,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筑起群众健康安全的坚固防线,齐心协力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做出我们每一名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有贡献。

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食品安全指的就是无毒、无害,符合它该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慢性危害。本站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20xx年。

心得体会。

范文,仅供参考。

首先,我们应该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要尽量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食品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随从广告,广告的宣传并不代表科学,是商家利益的体现。

其次,大学生应注意哪些饮食卫生习惯?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大学生和少年儿童的健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吃无卫生保障的生食食品,如生鱼片、生荸荠;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多喝纯牛奶和酸奶,多吃水果,少吃反季节水果。

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

既然我学的是食品安全这门课程,那么我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食品和食品安全?

首先,我们应该到正规商店里购买食品,不买校园周边、街。

通过对食品安全的学习,让我更加注重对待“吃”如何吃才算安全,才算健康,如何食物搭配才更有营养,哪些食物是不安全的?哪些食物较为安全?例如:以前自己很爱吃米线、土豆粉、凉皮、麻辣烫,可是自从学习了食品安全我开始很少吃了,什么都有毒,很不放心。油炸食物更是很少吃,那些油重复使用很多遍早已经产生了致癌物质,我不可能去吃它,而且脂肪含量很高。对爱吃的豆芽也是很少吃了,害怕是黑心的商家加了硫磺和过量的添加剂制作出来的,若是自家买吃我会选购带根的豆芽,我知道无根的不安全。庆幸的是自己学习了食品安全,在实际生活中给了我很多的指导,不然我会在超市选购食用油的时候被广告和特价优惠诱惑而选购了不安全的食用油,记得上次去超市买食用油看到买一桶某牌子的油送一袋大米,当时我觉得很实惠,准备拿走,后来想到老师说过如何选购食用油,仔细看看了油才发现它颜色发暗,并不是发亮,而且没有没有配料表,最后重新选购了一桶规格齐全的橄榄油和含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面粉。这也算是学以致用吧,还有很多就不在一一叙说了,在实际生活更好的应用,努力做到让自己和家人以及身边的朋友吃的更安全、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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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各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省学校的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发生率明显上升,从四月份起出现了几例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影响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暴露出少数学校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为此各校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严格执行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2.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和市教育局,以便有效协调和利用相关资源妥善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其食品安全操作行为。

3.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为有效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各学校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在每天的上下课时段安排值周老师和保安人员对校园周边进行巡查,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各监管部门。

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校师生和食堂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幼儿)科学、安全消费,不买校门口流动饮食摊点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5.中高考即将来临,各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中高考期间学生饮食卫生安全,防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中高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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