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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集中实验心得体会实用 集中精力于实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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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集中实验心得体会实用 集中精力于实验(四篇)
2023-01-10 16:01:32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集中力集中实验心得体会实用一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

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_________________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_________________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_%,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_________________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_________________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_________________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________________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________________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________________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_________________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_________________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_________________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推荐集中力集中实验心得体会实用二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20__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即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企业、配送商(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信息,查询需要采购的产品,甲方通过医用耗材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在采购周期内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产品。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产品替代中标产品。

(二)甲方应按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详见附表)完成中标产品的采购。

(三)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四)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二)乙方按购销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向甲方供应中标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规格、包装须与中标产品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条 供货时间

甲方在发出订单后,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确认。急用产品要求24小时内送达,一般产品48小时内送达。如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采购计划,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保证完成配送任务。

第五条 产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个月。

第六条 产品包装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进口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第七条 采购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为该产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的中标价格。甲、乙双方均不能以高于中标价格采购或供应中标产品。

第八条 货款结算

(一)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配送商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配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配送

中标产品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配送商负责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交货

(一)交货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方式进行交货,其他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现场交货的方式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所有货物的交货日期以运抵甲方收货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 伴随服务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但甲方必须在订单中明确提出具体的服务项目。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十一条 产品质量保证及检验

(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提供合格的产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四)甲方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报告)或与报价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应及时报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配送商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甲方或区药械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有权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同时给予乙方不良行为记录登记。

第十三条 违约及赔偿

(一)除本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但应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产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为应付款或者应收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终止合同

(一)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2)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达 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其它企业的中标产品。乙方应对采购替代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二)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转让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购销合同以外的补充条款,亦须报当地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20__年度广西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__年度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满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表:

耗材及检验试剂合同明细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推荐集中力集中实验心得体会实用三

同志们:

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规格很高、规模很大,体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县委、政府的坚强决心。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这次集中活动中来,大打一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突击战、攻坚战和持久战,让我们居住的县城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明亮畅通、更加文明有序。

近几年来,临漳的县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和较大改观,市委、市政府高度认可,推荐我县申报了省级人居环境进步奖。通过省里初评和验收,县城市政设施、绿化效果、水系建设以及文化元素融入等项工作赢得了很高评价和充分肯定,但仍然存在着环境较差问题,尤其是门店牌匾参差不齐、五花八门,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为此,县委、政府决定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可以说这项工作既有利于改善市容面貌、打造靓丽环境,也有利于商户节省经营成本、杜绝攀比浪费,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时间精力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到位。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思想上必须重视,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必要性。这次整治活动,是县委、政府着眼于完成城建考核、着眼于提升外在形象、着眼于改善民生而做出的重要决定。全县上下要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首先,这是争创环境进步奖的硬性要求。近几年来,通过开展三年大变样、上水平活动,县城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功能日益完善,获得了很多荣誉奖项,大家对此也深有体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县城容貌和环境管理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比如: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广告牌匾杂乱无章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重点区域卫生死角、城乡结合部脏乱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县城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等。尤其是11月11日―12日,我县迎接了省级人居环境进步奖的考核验收,虽然已初步通过,但省、市领导也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开展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就是对环境进步奖评价要求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上级给我们的最高奖项真正“实至名归”。

其次,这是彰显临漳对外形象的重要体现。县城环境是一个地方的“脸面”,是展示文明的“窗口”,是招商引资的“名片”。只有环境美、形象优、秩序好,才能聚集人气、吸引财气、提升商气。当前,我县正处于科学跨越、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一批城建重点工程、工业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前来考察投资的客商越来越多,既为我们宣传临漳、推介临漳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对我们的发展环境、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我们的县城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县城形象有一个大的提升,不断增强资金、项目、人才等各类要素的吸附能力,进而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这是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惠民之举。县城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但就当前来讲,城区部分地方仍然存在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写乱画,马路市场、马路工地、马路停车等问题,既影响了县城容貌环境,也影响了居民生产生活,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开展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让老百姓过到更加舒适便捷。尤其是“元旦”、“春节”快要来临,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可以使群众过上一个健康文明、干净卫生的节日。

二、重点上必须明确,切实增强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刚才,志光同志宣读了《实施方案》,虎清同志进行了专题部署,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重点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要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整治标准。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城区所有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任务是,广告牌匾、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施工场所、城区景观六项内容;集中整治的时限是,“突击整治”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两个月时间。总的指导原则是:广告牌匾要做到“统一设置、全面管控”,环境卫生要做到“全面清扫、限时保洁”,经营秩序要做到“疏堵结合、便民靓城”,交通秩序要做到“分类引导、停放有序”,施工场所要做到“统一围档、规范作业”,城区景观要做到“完善设施、提档升级”。对于上述标准和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会议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对号入座、全力攻坚,努力使临漳形象有一个大的转变,档次品位有一个大的提升。

(二)要讲究方式方法,科学和谐操作。这里面包括三层意思:一是要领导带头。领导应该领而导之。在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中,党政机关要带头、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第一时间整治,带头率先整治,从自身做起、从本单位做起,真正当好标杆典型,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二是要文明执法。就是要讲清集中整治的政策要求、意义目的,讲透集中整治的操作程序、方式方法,做好群众商户的思想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无论哪项整治内容,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都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平公正;要注意文明执法,合理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严防人为激化矛盾。尤其是对于店外经营、早市夜市等,县里已经决定采取改造行政事业单位、以租代征部分空闲地块的形式,进行合理引导、标本兼治。相关部门要搞好统筹研究,拿出布点规划,引导商户入市、入场经营,不能简单粗暴取缔,不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反过来讲,对于极少数因个人利益拒不配合整治活动的,也要坚决依法强制整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绝不能因为某个商户的广告牌匾、某个摊贩的店外经营而影响全县的整治活动。三是要发动全民。俗话说,“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县城脏乱差现象,固然有政府部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也有居民自己不负责任的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党动员、全民动手,让大家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这场整治活动中来。尤其是主导部门和“城中村”两委班子,要主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各个新闻媒体也要开辟专栏,用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居民文明素质;要抓住群众的关注点和聚焦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典型、鞭策不文明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强化规范管理,防止反复反弹。当前存在的问题,都是老毛病、旧问题,虽然经过多次集中整治,但整治过后又不断反弹,直到现在依然存在。我们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深入反思和深层剖析问题的根源,尽快完成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否则,就会陷入割韭菜般、周而复始的困境走不出来。关于这个问题,县委、政府已经出台了《精细化管理办法》,数字城管平台也已启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执行。因此,各个主导部门尤其是县城管局,要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真正把《办法》学深弄懂、掌握运用,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搞清操作程序和管理标准,真正发挥好监管主体责任。要坚持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城中村、结合部的环卫治理模式,强化自治服务功能,明确责任界限,杜绝死角盲区,防止监管真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包括各个商户的作用,及时劝阻各种不文明行为;也可参照借鉴市里作法,建立县城管理志愿者队伍和短信有奖举报平台,引导群众参与县城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彻底杜绝反弹。

三、责任上必须强化,务必保证整治活动的严肃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与发展大局紧密相联、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能不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既是对部门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各级干部作风的全面检验。希望大家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敢打必赢的勇气,以决战必胜的姿态,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此次会上印发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包括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职责要求等,因此,在座的各位都要树立城管“一盘棋”的思想,定期联络沟通、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尤其是建安路、人民路、邺令大街、玄武大道等骨干道路,可在原来分工的基础上,再明确一个分包部门,一包到底、全程跟办,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

(二)要强化督导。县委、政府督查室和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联合小组,进一步强化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反馈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这里要强调的是执行力的问题,凡因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面貌依旧或重复反弹的,要挂帐督办、并限期解决。

(三)要强化考核。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定期进行量化、打分、排序和阶段性评价,并将考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奖励;对成绩较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争创成果的,还要严肃问责。

同志们,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任务繁杂、意义重大。希望在座的各位都要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清形势、主动履职,勇于担当、强力推进,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为提升县城品位、塑造良好形象和打造宜居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集中力集中实验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招标方):

住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

乙方(投标方):

住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表:

双方就药品招投标及中标后药品购销事宜经商定,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列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以后,保证为乙方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会。甲方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满足临床用药需要为前提,遵循“优质优价优先、同质优价优先”并综合其他因素确定中标产品。

二、乙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如实提供完整的相关合法资料给甲方,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进行非法竞争,不串标、不围标,对中标品种不撤标。

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招标品种表所列项目填写,保证投标书内容合法、真实。对中标品种撤标的、虚报零售价的、提供假证明材料的、非法竞争的、串标、围标的、不按合同如实供货等情况(除废止其中标资格的),取消其在 市医疗卫生单位参与投标资格二年。

五、乙方对中标所供药品的质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成员单位在使用中因药品质量本身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就诊病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接到甲方成员单位通知应及时赴甲方处理。

六、乙方中标产品必须按中标的生产厂家、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与规格,否则按撤标处理。生物制品、直销产品、进口药品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号的质检报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注册证(均盖有进销单位红章)。

七、乙方中标产品接到甲方成员单位要货通知后,本地区 天内,省内 天内,省外 天内(抢救药品本地区 小时,省内 小时,省外 小时)送货到甲方成员单位药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成员单位必须做好计划按月采购,确保满足临床用药;由于乙方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抢救病人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提出退货的,乙方必须予以接受,并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调换,不得影响甲方临床正常用药。

九、甲方成员单位在药品验收入库或使用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短少,乙方应按实、及时调换、补足。

十、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送货时必须告知甲方成员单位药库,双方协商药品退货办法后,甲方才可入库。对已入库药品,甲方如要求退货应在有效期三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必须标明有效期限,否则甲方不予接受。

十一、乙方产品在甲方成员单位存货在二个月以上或余量较大及合同到期尚存余量的,甲方提出退货,乙方应予接受。

十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药品购销活动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回扣或有意刁难乙方,甲方或甲方人员违纪、违规、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成员单位、市卫生局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乙方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药品促销,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三年内的投标资格。

十三、开标后甲方办公室将中标品种分别通知甲方成员单位和乙方,在十五天内分别与甲方 家成员单位联系,一个月内分别与甲方所有有需求的成员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十四、甲方成员单位收到中标品种后,不得突击进库,但甲方成员单位的老库存必须用完,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自中标结果公布以后甲方将开始正式执行新的零售价和中标价。甲方以前没有使用完的库存将全部按新的中标价处理,乙方应予理解,或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付款方式:中标药品的货款,使用单位(甲方)在正式发票(国家税务发票)验收入库满三个月予以付款,乙方要求提前付款的,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如遇特殊情况(政府政策性药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七、参与投标的本市卫生医疗单位按本协议签订或双方另行协商签约,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

十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只能选择一种)

①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市药品招标监督办监督甲、乙双方履行协议,对不履行协议方做出相应处罚措施。

本协议共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备招标监督办壹份,自签约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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