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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细则(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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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补贴细则(优秀13篇)
2023-11-19 22:44:34    小编:ZTFB

通过阅读,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引用一些权威的资料和数据,增强总结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总结经验,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乡镇补贴细则篇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鲁财建[201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乡镇补贴细则篇二

乡镇补贴实施方案写,以下的乡镇补贴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

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

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

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

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

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xx〕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xx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

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

(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

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

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县上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和对象

(一)补贴原则。

坚持“谁种粮谁受益”、“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

种植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的农户户主(含业主、法人、专业合作社),并能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且享有产品处置权。

国有农场、村集体等未发包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严格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对租种土地在2013年4月份前已签有书面协议或合同并约定补贴对象的,以协议或合同为准,协议或合同未约定补贴对象和未签有书面协议或合同的,补贴对象认定为实际种粮户;2013年4月份试点工作开始后,补贴对象一律认定为实际种粮户。

(三)补贴作物。

主要粮食作物是指小麦、水稻(早稻、中稻、晚稻)、玉米以及成片种植的马铃薯、红薯、高粱(成片种植即以村为单位,整村单品种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马铃薯、红薯、高粱)。

补贴品种与其他作物间作时,补贴品种须为主作物,并占种植面积50%以上。

二、补贴方式及补贴面积认定

(一)补贴方式。

当年补贴金额按上年核实的补贴种粮面积和当年县人民政府核定的标准确定(补贴面积乘以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由县财政局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农户户主的“一折(卡)通”账户。

(二)

除报工作。

各县(市、区)上报财政部的

第九条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为补贴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

实际种植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承包土地(含自留地)为基础,实际种植补贴品种的面积审核确定,原则上不重新丈量土地。

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补贴面积的认定:自留地、河滩地等未纳入承包耕地而又实际种粮的,确定实际种植面积后享受补贴;流转土地面积以原流转户登记的承包面积为基础,确定实际种植面积;对大小春两季作物净作的补贴品种的,以承包土地面积分别计算补贴面积;对在同一耕地上同季(大春、小春)间作种植的多个补贴品种,以其中一个主要作物种植面积达50%以上的品种计算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

对同季间补贴品种与其他作物间作时,补贴品种为主作物并占种植面积的50%以上的计算补贴面积。

不纳入补贴面积的范围: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承包土地上种植的面积不计入补贴范围;农户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开垦的荒山荒坡上种植粮食作物不享受补贴;现代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占用的土地,种植了经济作物,不予计算补贴;涉及高速、工业园区等各类建设用地,占用的.土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面积核定及发放程序

(一)农户申报。

由种粮农户户主分大、小春两季对种植补贴品种的粮食作物面积向村民小组申报,填具《宣汉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面积申报审核表》(以下简称申报审核表)并签字认可。

农户租种耕地不在户籍所在地的种粮农户,由种粮所在村社登记补贴面积。

(二)小组核实。

村民小组对本组种粮农民在农民补贴网上的个人信息(此信息由乡镇财政所提供,包括农户编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折(卡)通”账号等信息),分小春、大春两季对种粮农户的补贴品种、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对申报审核表由社干部核实后签字,根据申报审核表面积,如实汇总填写《宣汉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通过村民小组会议确定、村社代表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后分别于4月底和7月底前报村民委员会复核。

(三)村级复核。

由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的直接补贴登记表进行复核,并对跨组土地流转的进行核查归并,对申报审核表面积调整的按程序签字复核,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签字后,进行村、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于5月10日和8月10日前上报乡镇农业部门、财政所。

(四)乡镇审核。

乡镇农业部门会同财政所对各村上报的直接补贴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对跨村土地流转的进行核查归并,对申报审核表面积调整的按程序审核签字后,各村的申报审核表明确责任人负责检查、审核并在汇总表签字,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在乡、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5月底前将小春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的纸质签章汇总表、电子版登记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县农业局,8月底前将大、小春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的纸质签章汇总表、电子版和原始登记表、乡镇证明文件和公示照片上报县农业局,农补网系统导出数据上报县财政局,做到系统数据与原始登记表一致。

四、补贴数据上报及档案管理

(一)严格数据上报。

乡财政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中国农民补贴网旬报制度及分户数据上报的有关规定,切实认真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数据上报工作。

各村社负责农民补贴网相关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乡财政所对上报的分户数据进行核查、调整和完善,并汇总上报的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应补、已补等有关数据,做到分户数据与旬报数据一致,与安排拨付的补贴资金一致,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补贴的数据一致。

(二)加强档案管理。

直补工作的有关资料(文字、图表、照片、签字表格等)是直补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凭证,是备查备检的重要依据,各村社要认真收集整理、存档。

所有资料(含宣传照片、会议照片和记录、信息报道、申报审核表、登记表、汇总表、证明文件、信访记录等)收集后上报乡财政所,实行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1.加强组织领导。

乡上成立由乡长彭飞任组长、副乡长李华、财政所所长邓纪成、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柳池乡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具体负责直接补贴工作。

乡政府对全乡的直接补贴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的制定、完善,补贴标准的确定,组织实施辖区内直接补贴的面积核实、资金兑付、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落实村、社基层干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责任书》。

2.乡镇具体实施。

村社对辖区内的直接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种粮农民面积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政策调整的宣传、监督检查和维稳信访工作。

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层层确定村、组责任人,办公室悬挂标识牌,放置直接补贴宣传手册,办公桌摆放人员职责明示牌,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政策宣传、监督检查、信访处置力度,明确直接补贴流程、服务承诺、逐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制图上墙;村、社干部对辖区内的直接补贴工作直接负责,具体组织种粮农户种粮面积的申报、登记、复核、公示等基础性工作,按程序、环节对申报审核表进行核实检查后签字,确保直接补贴发放准确、到位,并全力做好直补政策宣传、信访等具体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严格操作程序。

坚持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一折(卡)通”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六个不准”即不准抵扣“一事一议”筹资等任何款项,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不准擅自更改“一折(卡)通”补贴户主的信息,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二)严格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补贴面积核定及程序,分别对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直发前的程序进行4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下影像资料上报和存档。

(三)严格资金管理。

对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违纪违规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监督检查。

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粮食直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对补贴面积的核定、补贴资金的分配与兑付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的落实。

根据《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茶陵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茶陵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十二个乡镇所辖范围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特岗教师)。

其他学校暂不列入发放范围,待上级有政策明确后,再予以执行。

有以下情况的乡镇工作补贴严格按相关要求发放:

1.中途离开乡镇学校的教职工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2.法定假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法定假外请假超过一个月的,请假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3.以前因教育局政策原因提前离岗休息的,必须返岗上班、担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否则,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4.到龄退休的教职工,从执行退休工资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5.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学校工作岗位超过一个月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二、补贴标准

在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为200元/月,满10年不满15年为260元/月,满15年不满20年为320元/月,满20年不满25年为380元/月,满25年不满30年为440元/月,满30年为500元/月。

三、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乡镇工作年限按在乡镇和20xx年12月底前在下东、思聪、洣江三个街道工作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1.原在补贴范围乡镇工作,中途离开的时间不算乡镇工作年限;

2.在县外工作的年限不算乡镇工作年限;

3.大学读书期间计算为工龄的时间不算乡镇工作年限;

5.每年审核乡镇工作年限时,截止时间为上年的12月30日,按周年计发乡镇工作补贴。

当年新招聘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开始发放。

四、审批和发放程序

符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教职工,由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审核表,所在学校查档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由学校造具花名册经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教育局核定,再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根据全县教育系统年度补贴总额下拨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分两批:1~8月份、9~12月份下拨到相关学校,各学校按规定发放到人。

自到各乡镇工作之月起开始发放,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乡镇工作补贴每年年初进行集中审核一次(年度中调入或调出的教职工,各学校即时上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县教育局计财股汇总,再报县财政局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对乡镇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是对乡镇教师的一项激励措施,有利于稳定农村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向农村中小学流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发放,真正把惠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做好、做实。

(二)乡镇工作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县教育局、财政局每年对乡镇工作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对擅自扩大发放人员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的学校,或对离开工作岗位、调离或退休人员不及时停发乡镇补贴等情况,一经查实,除扣拨学校下拨经费外,将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乡镇补贴细则篇三

54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沙市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在我区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区范围内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区的自查自纠工作。

总结。

汇报如下:

一、我们自查基本情况。

我们共抽查四个镇一个乡二个场,18个行政村,走访农户54户,抽查情况表明,我区落实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在省财政厅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们积极的向单位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们科室共3个工作人员,冒着酷暑,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而且我们科室3名同志里就有2名是女同志,她们是踏着泥泞,顶着烈日在乡镇走村访户。

2、直补资金存款折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于2011年3月31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折通”,全区兑付直补资金1209万多元;全乡2427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乡区做到了《粮食直补存款折》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底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乡镇补贴细则篇四

为了切实加强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农机局和市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农机实际,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了自查,现就2015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情况。

台(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户,其中耕整机。

台,微耕整机。

台,田园管理机台,手扶拖拉机。

台(其中旋耕机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国家资金万元,完成任务的%。

二、政策公开和宣传情况。在市局专栏、县电视台公告了2015年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和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和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因目前我县农机补贴申请办理的少,每半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形式仍没有发布。

三、购机者选购机具自主权落实情况。我县农机补贴工作严格执行自主购机,让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企业购机,不关涉群众选择、不推荐补贴机具,切实保障购机者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议价权。

四、补贴资金结算情况。因我县目前申请办理补贴的数量少,没有进行结算,进度较慢,下一步我局采取措施加快结算工作进度。

五、补贴标准执行情况。在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程序中,严格执行好了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产品和型号,以《补贴专刊》中经销代理的产品以及该生产企业进入补贴产品一览表的产品为准,无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情况。经销商严格按照《x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明的机具配置进行销售,据查,不存在降低配置、减少配置或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套取或骗取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了对经销商机具价格管理,无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恶性涨价现象。加强了我县农机市场的监管工作,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以及恶性降价销售扰乱市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企业产品补贴资格,并取消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资格。

六、补贴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安排了专人负责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每办理一个符合补贴申请的,工作人员立即完成补贴数据录入,保证了补贴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七、补贴机具标志标识和牌证管理情况。在实施补贴过程严格执行了机具的标志标识规范要求;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办理补贴前,即先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挂牌率达到100%。

八、补贴档案规范情况。有专人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供货表、补贴资金申请表、指标确认书等严格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九、积极协调与农机供货点,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公开了投诉电话和保持畅通,听取农民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的反映,做好“三包”售后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应。在补贴机具牌证管理中,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的投入使用前,按要求做好了注册登记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补贴程序,保证公开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补贴的价格政策,阳光操作,加强补贴监管,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三是求真务实,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将我县的购置补贴资金一分不少地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不断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乡镇补贴细则篇五

23日上午,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中国江苏”在线访谈直播室,介绍今年江苏省学生资助政策。

据了解,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252名,每人3万元;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1368名,每人2万元。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江苏省也明确提出:博、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分别不低于每生每学年10000元和6000元。

此外,今年,全省共有1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贷款总额度接近6亿元。同时,由于近年来政府对高校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加大,江苏省平均5名大学生就有1人能够得到国家奖助学金资助。

乡镇补贴细则篇六

xxx党委决定从今年x月1日起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xxx、自治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xxx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xxr22;201xr23;xx号)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与工作实绩、宗教事务管理、维稳任务轻重等相关工作紧密挂钩。

二、发放对象。

按照xxx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发放范围为所有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级干部(含挂职干部)。具体包括: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机关及站所干部、乡中小学教师、乡卫生院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按照xxx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及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精神和xxx[20xx]xx号文件精神,对我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xx元,具体为:党政正职平均每人每月xx元,党政副职平均每人每月xx元,一般干部平均每人每月xx元。结合补贴发放原则的要求,采取分层分类进行发放。

1、强化考核力度,全面推进“龙头”工程,凸显书记抓、抓书记这一关键,党政正职考核实施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业绩点评、综合评定,市委书记谈话制度。2、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结合我乡实际,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放办法,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可多发,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

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四、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基层干部补贴所需资金,由xxx财政予以补助,其余部分列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干部基层补贴采取现金形式直接送达,不得以银行卡等非货币形式发放,按月发放,但不随其他收入一同调整。

调(借)离基层工作岗位以及退休人员,从调(借)离或退休的次月起停发。

五、考核内容。

乡机关、站所干部考核主要围绕在推进强基固本、长治久安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堡垒,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服务各族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力量。

1、执行党组织决策,带头学习提高。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乡机关和站所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水平较高,政策业务能力较强,具备“双语”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较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勤谋善思重落实,带头争创佳绩。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基层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乡机关和站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

3、包片包户包责任,带头维护稳定。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乡机关和站所干部分片包户,入户率、掌控率100%,维稳责任覆盖。“四知四清四掌握”、综合治理等各项维稳措施到位,对村民家庭、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出租房屋、宗教活动、商业网点、土地承包、务工人员掌握准确。社情动态、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控制。

4、知人知心知民情,带头服务群众。乡机关和站所干部一年三分之一时间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生产情况、生活状况。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强,自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5、廉洁、勤政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坚守岗位,工作不拖拉、效率较高。注重团结,注重大局,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法律法夫,遵守组织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积极争当先进。

六、考核程序。

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要严格考核,切实做到考核称职的才能奖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积极工作的予以多奖,倡导想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

1、考核原则。

(1)、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与平时的工作、各类考勤相结合;。

(2)、公开、公平、公正;。

(3)、注重打基础的实绩、利长远的潜绩;。

(4)、鼓励真抓实干、坚持原则的干部。

2、乡机关干部与站所干部一并考核。乡机关干部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站所干部考核由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主要根据考勤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分管领导意见等,以乡党委考核意见为主。乡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负责考核,经乡党委审核定等。

3、基层补贴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理顺站所关系,加强乡站所管理。乡干部基层补贴,按财政保障体制统一拨付到乡集中管理,做到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市委将收回或扣减专项资金,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乡纪委将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

4、细化发放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分管领导要参与各分管站所的业绩考核,特别要围绕民生建设各项部署进行考核,把维护稳定作为最大的民生保障,把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奖补对象工作实绩、确定奖补标准的重要依据。把完成日常工作、阶段工作任务及考勤情况作为主要指标,重点突出乡机关干部和站所、学校、卫生院干部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实绩。实行每月考核,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确认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发放。

5、实行基层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全面落实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各项工作,要将考核结果和补贴发放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形成补贴发放考核激励机制。

七、组织领导成立乡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_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xx同_,工作人员从机关、站所等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的安排部署、组织领导、考核督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有关要求。

1、补贴发放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建立奖补资金发放考核制度。各站所也必须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业绩表彰与严格要求、点评推进工作紧密结合,发放奖补资金时,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乡副职与分管口的站所负责人谈话,站所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深入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不彻底的由乡党委书记约谈。乡中小学校、卫生院由市教育局和卫生局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2、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乡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该干部或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镇补贴细则篇七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乡镇补贴细则篇八

5日,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7月1日起,20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岛市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青岛市规定,国内毕业生须为年以后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派遣期内在青岛就业的毕业生,还须与用人单位通过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籍须落户青岛,且接收单位为毕业生缴纳法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五险”。留学回国毕业生则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博士学位,2012年以后来青岛就业且具有该市户籍,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五险”。

乡镇补贴细则篇九

根据宣财字【2012】1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和宣财字【2012】9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张家口市宣化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镇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镇共抽查16个行政村,走访农户68户,抽查情况表明,我镇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区财政局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镇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镇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镇工作小组共9位工作人员,分为3组,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

2、直补通知书、《致村民的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镇工作人员将《宣化区人民政府2012年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以村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共计发放4000多张;补贴资金已于2012年2月17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镇兑付直补资金809513.33元;全镇295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面积、资金核对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镇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乡镇补贴细则篇十

政策措施:公租房实物配租与货币化补贴保障并举,也就是住公租房与得到公租房补贴之间二选一。

人均收入多少可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人均收入:低于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即3300元。

注:7月1日起,郑州市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

除开人均收入外,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货币化补贴?

分本市户籍和外地户两类,申请条件不一样。

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3、缴纳社会保险。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郑州市相关负责人称,单个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同时,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此外,通知中规定,从申请到审核,认定程序须按照家庭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

郑州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怎样计算?

补贴额度计算公式:货币化补贴额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申请人口×补贴系数。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目前补贴标准为1人1个月12元/平方米。

补贴系数根据收入不同也不相同: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

人均月收入介于城市低保标准4至6倍(含)【即2200元到3300元】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3。

此外,补贴面积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人,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家庭按25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按30平方米/人。

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优先发放货币化补贴。

新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应与选择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对象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额度、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形等内容,自次月起发放补贴。换言之,老百姓新取得公租房资格证,次月就能领钱。

此外,已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本通知规定程序进行申请认定,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货币化补贴。

据介绍,对选择货币化补贴的原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各区(管委会)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其提出的书面申请,按标准重新核定货币化补贴额度,签订《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协议》,自次月起发放补贴。

如有信息变更怎么办?

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在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

乡镇补贴细则篇十一

省经信委:。

随着我省“老字号”上访群体的问题逐步解决,我县原乡镇工办室(企业办)聘用人员要求发放生活补贴的问题尤为突出,为妥善解决这部分人员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经调查,这部分人员多数为八十年代初至20xx年期间区公所及小乡和20xx年撤区并乡后由所在的区、乡、镇自聘人员,在乡镇工办室从事企业管理、统计、会计工作,工资由乡镇发放、人员由乡镇管理,其中,大部分人员是从村干部中择优选聘到乡镇工作的。20xx年,濉溪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20xx]10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清理乡镇临时、自聘和借调人员。到20xx年末,这部分人员被所在乡镇解聘和清退。近年来,这部分人员经常到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生活补贴问题,为此,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因无上级文件依据,地方政府无权出台相关政策,他们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二、群体人数。20xx年撤消人民公社成立区公所,全县12个区公所68个小乡都成立了工办室,20xx年撤区并乡后,乡镇工办室更名为工财委仍有聘用人员存在,目前这部分人群约170人。

三、上访诉求。参照省政府落实老拖拉机手、兽医人员、农技员、电影放映员等“老字号”上访群体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周边市县的解决情况和途径。

1、宿州市情况,20xx年9月25日,时任宿州市委书记唐承沛在“市党政领导接访日”期间接待了孟宪立等58位乡镇工财委聘用人员,并做出批示,宿州市人事局、信访局根据唐承沛书记的批示精神于20xx年联合下发关于解决孟宪立等58位同志上访问题的纪要,纪要要求各有关县区按照唐承沛书记的批示要求,参照砀山县的做法(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补助费),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自20xx年2月起,每人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补助费。

2、蚌埠市、淮南市无类似情况。

3、亳州市、阜阳市多数类似人员在清退时已妥善安置。

五、建议。恳请省经信委参照省政府落实老拖拉机手、兽医人员、农技员、电影放映员等“老字号”上访群体的方式,出台相关政策,以便解决这部分人员的诉求。

妥否,请批示。

乡镇补贴细则篇十二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

人社部发〔〕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数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站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补贴,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

六、乡镇工作补贴,从1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月19日。

相关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乡镇补贴细则篇十三

2015年9月16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印发出台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漯政[2015]34号文件),为进一步传达,切实贯彻落实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扩大政策的社会影响力,21日下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有在建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议,传达了此项新政。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兴和参加了会议。会上,陈兴和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陈兴和指出,自去年以来,整个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状态,它是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是合理的,是进入市场决定供需的正常状态。但是下行过快对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多数城市出台了扶持政策,鼓励消费,拉动房地产平稳向前运行。我市开工量、购买量以及房价都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且幅度较大,市政府为了鼓励消费、吸引居民购房,特别是吸引外地人员来漯置业安家、就业、创业,出台了这一《通知》,它对推进城市化发展、增加城市人口、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意义。

针对《通知》的六条内容,陈兴和介绍说,我市本次推出的自9月16日开始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额度标准在全国是最高的;另外为购房的农村居民子女提供就学服务方面也有新亮点,与以往凭户口不同:凡农村军民进城购买商品房后,凭房产证件,其家庭子女即可在居住地选择相对就近入学。同时,他表示将就《通知》细则的落地征求企业意见。

最后,陈兴和特别强调:严禁企业套取政府补贴,市银监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对企业账目进行抽查审计,违规操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购房补贴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生效,在房管部门备案之后可申请领取补贴费用。

“金九银十”之际,昌建地产集团感恩回馈漯河人民12年来的支持与厚爱,提升漯河房地产市场品质,缔造放心买房的企业品牌与信誉,秉持“城市人居领导者”的企业愿景。以“放心买房,首选昌建”为宗旨,昌建首届购房节将为众多购房者带来品牌保障过硬、品质建设够强、服务配套全优的精品楼盘,为广大购房者的创造最佳时机和最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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