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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 检察院法警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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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 检察院法警心得体会(5篇)
2023-01-10 17:40:17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都说实习是枯燥无味的,因为工作人员不会马上把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们实习生,所以在实习期间我们只是做一些我们能做的而且很平常的事情。但这恰巧能体现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这是试探针。为了试探自己。我们用了五个星期,体会也很多。

部门职责

我被分配到检察院举报控申监察科,从各科长处了解得知,举报控申科的主要职责有:

1、统一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受理和分流举报、控告和申诉材料。

2、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

3、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4、负责对举报人的奖励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下刑事申诉案件: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6、办理本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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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控申科是一个重要的部门,是连接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

2022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20xx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院党组其他成员和广大干警的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副检察长的工作职责,带领分管科室的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检察工作的“二十字”方针,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6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7件495人,不起诉28件28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件2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1—10月公诉科追诉人犯8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2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档案、信息、通讯等项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内局域网,为实现办公网络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调研方面,我们采取了把调研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人,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的办法,并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融入各科室及每个人的包保责任制,在年终加以考评。为了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我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全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两篇。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一年中,我院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48篇,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干警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我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与全科干警一道探讨打开工作局面的方法和途径,千方百计寻找案源。1—10月民行科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11人,同比上升11%。通过办案,提请市院抗诉1件1人,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6件6人,超额完成了市院要求的达标数。

一年来,我忠实的履行了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是尽力、称职的,但客观地说,也存在一些不足,那就是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够,主管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有些还很薄弱,争先创优的意识还应增强。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加以总结、改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有决心,也有信心,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我院争创先进检察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2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x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x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进法院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19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x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体验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x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x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2022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检察官普法讲座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 50 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 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 二室。我们一共 19 人在 7 月 11 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 50 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

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 订卷, 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 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

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 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 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 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 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 起案件的开庭审理, 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 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 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 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 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 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 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 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 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 件之中。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 哭诉动了恻隐之心, 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 但心里实在不好受。

然而, 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 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 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 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 型的一个案子, 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 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 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 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 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 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 有偷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 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 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 丈夫、 儿子都不来看她, 她一生辛辛苦苦, 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 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

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 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 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 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 师兄才对我说:

“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 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 ”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 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 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 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 带入审讯中, 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 思考其中的真实性, 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 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 也学会了从犯 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 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 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

在实际运用中 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 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 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 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 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 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 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 案量。

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 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 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 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 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

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 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 口又不好管理, 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 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 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 ,毒品的 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 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

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 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 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 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 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 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 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 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 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 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 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 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 认识到工作中具 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 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

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 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 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 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 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 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 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 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课堂教育与 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 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 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 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 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 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 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 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 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 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 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 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

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 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 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 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 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 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 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 必将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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