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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 城市管理创新思路(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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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 城市管理创新思路(5篇)
2023-01-10 19:50:21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一

2、文明城市大家建,文明成果大家享!

3、加强“四德”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4、文明相伴人生,和谐遍及威海!

5、人人都是文明形象,处处展海文明!

6、弘扬威海精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7、自觉践行荣辱观,人人争做文明人!

8、告别陋习,拥抱文明!

9、遵守公共文明,共建文明城市!

11、积极行动起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2、讲文明,小处不随便;树形象,人人是窗口!

13、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修身之本!

14、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15、片言只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

16、文明无小事,小事见文明!

17、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单位,创文明城市!

18、人人需要文明城市,城市需要人人文明!

19、志愿同行,爱心同行,文明同行!

20、人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

21、公德在我心,文明伴我行!

22、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23、让文明更灿烂,让城市更美丽!

24、沐浴文明新风,共享文明成果!

25、威海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26、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

27、少年强,则中国强!

28、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29、孩子的事大于天!

30、百年大计,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

31、家庭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32、创先争优展风采,志愿服务创文明!

33、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34、人人争做志愿者,共创全国文明威!

35、全民争做志愿者,文明创建你我行!

36、同谱威海文明曲,共唱志愿服务歌!

37、志愿服务蓝色威海,齐心共建文明城市!

38、创先争优打造蓝色威海,志愿服务构建文明城市!

39.万众一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40.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有关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二

1、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追求健康生活方式

3、增强卫生健康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水平

5、和谐社会,健康为本

6、扎实开展健康创建活动,努力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

7、让健康知识深入人心,让健康行为走进生活

8、讲文明讲卫生,小处处处不随便,大家家家是窗口

9、家家争做文明家庭,人人参与创建活动

10、搞好环境卫生,共建美好家园

11、普及医学科学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全社会文明健康意识

12、享受健康,珍惜生命

13、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生活质量

14、增强文明卫生意识,培养良好卫生行为

15、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

16、搞好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

17、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8、争做健康公民,争创健康家庭

19、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20、创建文明城市,优化卫生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有关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三

在汛期到来前,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防汛抗旱任务,确保安全度汛。刚才,吴平同志进行了全面总结和安排,气象局、水文局分析通报了今年的雨情、水情趋势,顺生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各大水电站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去年8月,我调任到安康工作。当时,正是安康的主汛期,9月份发生的严重秋淋灾害,让我记忆犹新,倍感责任重大。做好防汛工作,对安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我市是全省乃至全国洪涝和山地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洪涝、山洪、泥石流等山地灾害一直是我市的心腹大患,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防汛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是我们丝毫都不能马虎的大事。今年汛期已临近,防汛工作将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分析预测,今年我市防汛形势依然严峻,丝毫不容乐观。

做好防汛工作,我们必须看到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薄弱环节入手,扎实抓好工作落实。一是防汛意识仍然淡薄。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和群众对暴雨洪水可能产生的后果估计不足,存在麻痹侥幸思想,自防自救能力低,缺乏主动避灾意识;二是暴雨洪灾防范难度加大。近年来,降雨在时间、空间上都与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局地小气候多变,暴雨洪水易发,尤其是泥石流、滑坡等山地灾害危害大,安全防御的任务非常艰巨;三是防灾减灾基础仍然薄弱。安康城区是全国少数受到洪水威胁的地级城市,全市受洪水威胁集镇127座,设防标准高于20xx年的堤防仅107.2公里,江河堤防标准低,难以有效应对大的洪水灾害;中小型水库病险隐患多。目前全市各类水库达112座,多数建于20世纪50~70年代,病坏问题严重,虽然近两年我市对7 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多数水库安全隐患还比较突出;四是防汛保障措施亟待加强。一些地方应急预案缺乏实战性、操作性,关键时候发挥不了作用。防汛应急体系不健全,预报预警机制不完善,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组织群众避险转移不及时,应对突发洪涝灾害的能力不强。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防汛抗旱措施落实

(一)认真做好备汛防范工作。加快修订完善和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预案。预案是有效防御洪涝、山洪等灾害的重要保证。要针对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完善预案,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抢、撤、救责任和措施,继续完善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提前转移的防御机制;要做好防汛物资补充和储备工作,对防汛物资进行一次清查盘库,及时补充储备防汛物资,达到储备限额的要求;要加强专业防汛抢险和抗旱应急队伍建设,结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民兵整组,建立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分队和民兵应急队伍,加强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同时,抓好基层抗旱服务组织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抗旱工作。

(二)加快重点防洪工程和防御体系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汉江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加快安康城区东西坝防洪工程、白河县城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沟治理重点防洪工程建设进度,抓紧实施小型渠道、堰塘、水窖等抗旱设施工程,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并在汛期强化在建项目的度汛措施,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防御体系建设。我市山洪灾害分布范围广、突发性强、极易造成伤亡。各县区要抓住国家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机遇,加快非工程措施防御体系建设,做到县有防汛预警指挥发布平台、镇有水雨情自动监测站预警系统、村组有监测点预警设施,户有防洪明白卡。首批开工建设汉滨、旬阳、紫阳、平利、石泉、宁陕6县区,要确保今年汛期投入使用;列入第二批项目建设的镇坪、汉阴、白河3县,要抓紧实施,在主汛期到来前建成。通过实施非工程措施,进一步健全山洪灾害易发区镇办、村组组织体系,逐村、逐组、逐户明确防洪撤离路线、转移地点,切实提高群众防洪避险自救能力。三是及时准确搞好雨情、水情预警预报。防汛、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重大突发性灾害天气的会商分析,为应对灾害争取宝贵时间。

(三)强化汉江干流错峰调度和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全市共有水库119座(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5座、小型水库110座),小型水库中有28座病险水库,主要分布在汉滨、汉阴两县区。各县区汛前要组织对所辖水库、电站和涉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发现问题,逐项落实度汛应急措施;严格执行病险水库空库度汛和正常运行水库不得超汛限水位蓄水的规定,切实加强水库汛期调度管理,科学实施汉江干流错峰调度,在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坚决服从防汛指挥调度指令,最大限度地削减滞留洪峰,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危害。同时,加快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加强河道采砂秩序整治,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做好在建铁路、公路、水电、旅游等涉水重点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

(四)落实提前转移群众措施。只有在灾害发生前,将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出去,才是保证群众生命安全最管用的措施。要坚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旦遇到重大水情、雨情、汛期,要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村组、到农户、到人,及时组织群众提前转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要把受滑坡地质灾害威胁明显、危房住户以及鳏寡孤独、痴聋哑傻、老弱病残等没有撤离能力的特殊人员列为提前转移对象。把提前转移群众作为防汛防灾应急处置的常态性工作。

(五)全面实行“三到户”措施。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的“三到户”措施,是我市在防汛工作实践中总结的有效方法。所有担负防汛包抓任务的单位都要以村组、社区为单位,以户为单元,逐户落实防抢撤工作预案。临汛时期,包抓单位要务必按照防汛预案,即时赶赴包抓责任区全力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继续抓好防汛减灾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防汛减灾”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防汛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要坚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夯实各级领导包片区、包河段、包水库、包城镇等的分工责任制,由包抓责任人对所包区域防汛抗旱全过程负责,把防汛抗旱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责任落到实处。对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下达的指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做到令行禁止。水利防汛抗旱部门要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加强防汛检查督查,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气象、水文部门要完善暴雨、洪水实时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监测预报精确度,提出科学合理的防灾减灾意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治理力度;汉江干流各大中型水电站要认真执行度汛计划,严格按照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做好预泄腾库、洪水错峰调度;城建、规划、人防部门要加强对城区排涝设施和防洪预警设施维护管理,做好城镇防洪排涝工作;军分区、公安部门、武警、消防部队要组织驻军、武警、民兵执行抗洪抢险等重大任务,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信、商务部门要协调好重要防汛物资的生产和供应;民政、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区救灾安置和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工作;电力、通信、交通等部门要保障供电、通讯、道路畅通;宣传新闻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道防汛抢险救灾信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尤其是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警惕,扎实工作,确保防汛减灾任务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有关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四

1、卫生促进健康,健康更需卫生。

2、少一丝尘埃,多一片清洁,保护好环境,共享蓝天碧水。

3、家园是我家,整洁靠大家。

4、创建卫生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5、城市美景如画,市民爱城如家。

6、道德从点滴做起,文明从细节做起,卫生从你我做起。

7、环境多一分清洁,健康多一分保障。

8、文明一小步,社会一大步。

9、创卫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10、卫生城市为人民,城市卫生靠大家。

11、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创建卫生城市。

12、卫生健康你我他,和谐幸福千万家。

13、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美化环境。

14、强化卫生意识,遵守社会公德。

15、增强公共卫生意识,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16、文明城市靠你靠他靠我,卫生环境为你为我为他。

17、讲究卫生,预防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18、创建卫生城,构建和谐家园。

19、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市民文明卫生素质。

20、县城多一份清洁,健康多一份保障。

有关城市管理改革创新心得体会总结五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_____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_____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_____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_____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_____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_____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_____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_____单、暂保单和_____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_____。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_____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_____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_____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_____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_____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_____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_____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_____解决的机构。

(4)根据_____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_____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_____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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