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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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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实用10篇)
2023-11-20 08:26:26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可以激发我们更多的学习和创新的动力,使我们不断进步和成长。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多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这些心得体会范文囊括了不同领域的经验和思考,对于个人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一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我们要认真学好法制教育,做个有文化、讲文明的国之栋梁。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班里组织同学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工作者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二

法治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社会管理方式和决策机制,是现代社会稳定有序的基石。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维护法治,同时也应当从实践中汲取经验,反思与体会。在我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法治给予社会的力量和保障,同时也领悟到法治对于个人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我近年的工作、生活经历中谈谈我的一些体会和感想。

第一段:法治为我提供了一种公平和正义的保障。在我所在的公司工作期间,经常会有劳动纠纷和员工权益的争议。此时,法律的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样的场合,去法院起诉成为员工们争取权益的唯一选择。通过法律程序,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公正的判决。法律使得各方都站在公平的起点上,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正因为有了法律和法治的存在,员工们不会感到被剥夺了公平和正义。

第二段:法治给我带来了一种安全和保障。近年来,社会犯罪频发,盗窃行为时有发生。然而,当我发现自己家里被盗时,报警成了我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警察的到来,让我感到一种莫大的安慰。他们用法律的威力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追究,让我重新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安全感和保障感。法律的存在,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也让我们这些普通人感受到了一份安全和保护。

第三段:法治教会我要守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逃避法律的制裁。这让我深深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厉害。正因为如此,我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在我日常生活中,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等。我知道守法对于维护社会规矩和公共利益至关重要,同时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和保护。法律教会了我要守法,也让我更加自觉地尊重法律。

第四段:法治让我在人际关系中更加公平和谨慎。在工作中,我感受到法律对于员工之间的关系起到了调节作用。法律明确规定了员工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了雇佣关系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关系方面的纠纷和矛盾。同时,法治也教会了我在人际交往中更加谨慎。我更加注重与他人之间的合作,尊重他人的权益和尊严。这样不仅有利于解决问题,还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段:法治启迪了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与参与。法治不仅仅是法律的存在,更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念的传导和实践。我认识到,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从小事做起,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自己的行动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每个人都能够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稳定和进步的法治社会。

总结:通过我的亲身经历,我深刻感受到法治在社会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法治为公民提供了一种公平和正义的保障,给予了个人安全和保障,同时教会了我要守法,让我在人际关系中更加公平和谨慎。作为公民,我们不仅仅是法治的受益者,更应当是法治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只有每个人都能够从自己做起,注重法治,尊重法律,才能够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和进步的法治社会。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三

在当代社会,法治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学生,学习法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学校中,法治教育已成为必修课程,我们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并深入了解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通过学习强法治,我深刻体会到其对于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人生观的重要性。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历和观察,总结学习强法治的心得体会。

学习强法治让我认识到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工具,对于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研究法律经典案例,我了解到法律的公正性体现在对于每个人都一视同仁的原则上。不论是贫富差距、种族差异还是社会地位的高低,都不能成为实施法律的剥夺公正和平等的理由。这让我明白了自己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也更加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到各种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中。

学习强法治使我意识到法治是一个全人类的共同问题,需要团结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和法律从业者的工作。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法治教育和宣传中,通过自己的力所能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传递法治的观念和知识。同时,我们也应该主动了解法律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渠道,为了解决问题和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积极争取合法渠道。

学习强法治对我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法治教育培养了我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让我明白自己应该遵守法律,同时也应该对他人的权益负责。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也对自身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知道如何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学习强法治还培养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我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

通过学习强法治,我意识到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社会进步和公正的基石。法治教育不仅仅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更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事业。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才能实现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法治的建设和推进,发挥自己的力量,传递法治的价值观,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通过不断学习强法治,我将继续向法治的标准迈进,将法治观念贯彻到自己的行为和思维之中,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四

法治是国家的立身之本,也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学习强法治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不仅对于国家的稳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我个人的学习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学习强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它的实际应用价值。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法治的概念。

了解什么是法治是学习强法治的第一步。法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公民个人不得侵犯公民权益的原则。法治的核心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知道了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只有每个人都尊重法律,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运行。

第三段: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学习强法治的过程中,我不仅认识到了法治的重要性,还深刻体会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青少年时期,接受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法治教育,青少年可以学习到正确的法律知识和行为规范,培养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这将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为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段:学习法律知识的收获。

学习强法治的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还学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我了解到了自己的权益和责任,知道了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明白了法律赋予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这些知识给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提供了指导,让我能够更好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学习法律知识的收获让我有了更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五段:强化法治建设的责任。

学习强法治不仅是一种个人修养,更是一种社会责任。通过学习强法治,我明白了每个人都应该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作为一名公民,我要努力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事情,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法治精神的传播和弘扬。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起自己的法治建设责任,社会才能更加稳定良好地发展。

总结:

通过学习强法治,我不仅对法治的概念和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学到了一些具体的法律知识。通过强化法治建设的责任,我深刻体会到了每个公民都应该为推动社会进步承担自己的责任。学习强法治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只有每个人都强化法治意识,社会才能更加安定、公平和有序。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五

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依法治按提出的依据。

首先,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次,它是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客观要求。再次,它是教育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第四,普法工作的成果为依法治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现实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这是实现学校的法制管理工作的关键和核心所在。只有明确了主体,才能明确学校管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只有明确了内容,依法治校的工作才有目标和方向。明确了主体即是明确了内容。从学校管理学角度而言,凡属学校管理的一切范畴,均属依法治校的内容,诸如学校行政管理、教学工作管理、体育工作管理、德育工作管理、劳动教育工作管理等;从法律角度而言,凡是学校管理主体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可看作治校的内容,诸如学校的权利义务、教师的权利义务、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义务等等,而这些在教育相关法律条文上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学校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和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等义务。

三、依法治校的实施。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明确了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关键在行。

首先,转变观念,形成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其次,学校要依法设置,要建章立制。

再次,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最后,要想真正地实行依法治校,关键在于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制教育,因此,我们应在原有普法成果的基础上,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依法治校的主体尤其是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及师生员工乃至家长积极投身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活动。

依法治校不仅要开展教育法制理论及其案例的研究,同时也要花大力气研究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两条腿走路,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法制教育水平,最终形成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治学的和谐有序的法制化学校。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六

近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法治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每个人的使命。在我国,法治教育已融入学校课程,各级政府也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活动。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参与了许多与法治相关的学习和实践活动,从中汲取了很多宝贵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学习法律知识是强化法治意识的基础。法律是社会运行的规则之本,了解法律知识可以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让我们在生活中遵纪守法。在大学的法学课程中,我学习了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这些知识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尊严。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会主动去了解一些实际案例,如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的适用和维权方式。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意识到只有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才能在社会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法治思维是培养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法治思维是指通过法律的角度和方式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在以往的学习中,我习惯于以情绪和主观判断来处理问题,往往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通过参与模拟法庭和辩论赛等活动,我逐渐形成了法治思维的习惯。例如,在一个模拟法庭活动中,我饰演了法官的角色,需要公正、客观地审理案件。这个过程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要求,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第三,参与法治实践是提升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在校园里,我积极参与了一些法治实践活动,如社区法律咨询、青年法治讲堂等。在社区法律咨询活动中,我和几位同学作为志愿者,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与居民们的交流,我深刻体会到,法律问题在人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而很多人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通过参与这些实践活动,不仅使我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且也加深了我对法治的认识。

第四,优化法治环境是完善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法治环境是指社会中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氛围。只有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保证社会各界依法行事,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应该从自己做起,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我校,我们组织了很多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宣传展览等,目的就是加强学生对法治的了解和认同。同时,我们也积极参与一些公益活动,如助力农民工维权、环保宣传等,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强法治心得体会,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强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幸福的基石。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法治,而每一个人都应该为法治作出贡献。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愿意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去,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参与法治实践,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每个人都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才能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七

法治建设已经成为了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方向之一,在这个过程中,法治学习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学习中我深入体会到了法治对于社会的意义和作用,也深深地了解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段: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我深入了解到了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法治是一个国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石,它是社会稳定、公平、公正、公正的基础。只有有了法治,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束缚政府的行为、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等方面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三段: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其次,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法治化的重要保障。有了法治教育,人民就能够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养成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意识和习惯,依法行事,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

第四段:加强法治学习的方式方法。

接着,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我也懂得了如何提高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学习。法治学习需要多角度、多方位的包含,包括多媒体教材、线下线上互动学习、实践交流等方式,每位公民也必须加强自己的学习,学会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思想,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

第五段:结论。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治建设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每个人都应该努力把自己熏陶成一个法治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把社会变得更加公平、公正,建立起一个和谐稳定的象征。法治学习是不断探索与实践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公民,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八

1、通过培训,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律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中小学法律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法律责任,是实施法治基本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律国家建设、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普及法律知识办公室明确规定,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是学生实施法律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律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这一要求阐明了学校未来法律教育的实施和教学方法,对我们未来的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通过培训,我可以进一步利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应遵循尊重教学、科学引进、重量适中、目标适当、有机统一、一箭双雕的原则。渗透法制教育要创造合适的场景,找准切入点,频率不要太高。从具体课的具体时间占用来看,最简单的就是告知学生法律法规的名称,最复杂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次,学科教学渗透法律教育对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法有明确的要求,并进行了相应的设计。只要坚持这些原则,学生接受法律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积极快乐的学习过程,有时甚至在学生不知不觉中完成了法律教育的任务,既不会增加学生的学术负担,也不会增加学生的.心理负担,更不用说伤害学科本身,达到双赢的目的了。

3、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的渗透教学迫在眉睫,让我更好地理解教师教书育人的真谛;让我意识到,学生水平不仅与我们的教师有关,而且他们自身的素质和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教师教育了他们多少。因此,现代教师不仅要教他们文化知识,还要始终渗透法律教育,将教学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共同努力,从学校创造一个新的法律社会。

简而言之,法律体系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是一个大课题,需要我们的教师进行讨论和研究。认真按照本次培训的要求,探索法律渗透的一些可行途径,将科学知识与法律教育有机结合,使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九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前途。因此,教育和保护好下一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时期,中学教育尤其是中学生安全教育的成败直接关系到一个人将来是否成为人才。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形形色色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镇应运而生。它们中有一些是正规挂牌网吧,但多数是一些无牌的地下黑色网吧,这些黑色网吧瞄准的市场就是青少年学生。一些学生迷上网络游戏后,便欺骗家长和老师,设法筹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上网。有许许多多原先是优秀的学生,因误入黑色网吧,整日沉迷于虚幻世界之中,学习之类则抛之脑后,并且身体健康状况日下。黑色网吧不仅有学生几天几夜也打不“出关”的游戏,更有不健康、不宜中学生观看的黄色网页。

抓好中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中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课题。

针对这种情况,一是要与学生家长配合管好自己的学生,二是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端掉这些黑色网吧,三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中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侵蚀的“防火墙”。四是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让中学生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提高中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有效途径。最后,争取相关部门协作,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优化育人环境。

学校在加大对校园安全保卫力量的投入、提高保卫人员素质和学校安全教育水平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的支持,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中学生安全的不法行为,切实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优化育人环境。对校门口的一些摊点,校园附近的一些黑色网吧,对中学生存有安全隐患的一切问题,该取缔的取缔,该打击的打击,该解决的尽快解决。对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或安全事故,要依法处理,及时通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甚至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此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综上所述,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外部,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紧密配合;在内部,需要学校的各个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这样才能达到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

在网络上,你可以逛街、买衣服、聊天、学习、发邮件、看新闻等等。如果你不好好利用网络做一些事情,你也可能因为上网而毁了你的家庭。

网络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主权、社会稳定、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加速,其重要性越来越重要。“家是国门”,所以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学、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和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被意外或恶意原因破坏、更改或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

网络安全本质上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从广义上讲,所有与网络上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实性和可控性相关的技术和理论都是网络安全的研究领域。从网络运营商和管理者的角度,他们希望本地网络信息的访问、读写得到保护和控制,避免“陷阱”、病毒、非法访问、拒绝服务和非法占用控制网络资源等威胁,以阻止和防御网络黑客的攻击。

对于安全部门来说,他们希望过滤和防止非法、有害或国家机密被屏蔽,避免机密信息泄露,危害社会,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从社会教育和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看,网络上不健康的内容会阻碍社会稳定和人的发展,必须加以控制。

法治学习心得体会可复制和感想篇十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十年错误”,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信于民。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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