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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 管理有什么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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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 管理有什么心得(五篇)
2023-01-11 03:43:48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晚自习时间

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晚7:30~9:00,每天2学时。

二、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1.非毕业班学生必须按时进行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达到一定学时,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晚自习开始后,学生应自觉维持自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坐,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学生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4.学生应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应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

5.对晚自习时间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学习场所的学生,一旦被巡查人员发现,将登记在册,以旷课论处,并向各二级学院通报。

三、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1.教师每周必须按照规定的日期对每个授课班至少辅导答疑一次以上,一般3学时辅导一次。每次辅导答疑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教师一次可辅导答疑多个班级,但为了保证对每班都有充足的辅导答疑时间,一次辅导的班级数不得超过四个,任课班级数超过四个的,应在一周内分几次进行辅导答疑。

2.教师辅导答疑可采取个别答疑和集体辅导两种形式。

对有固定教室的班级,教师晚自习时间直接到固定教室的班级进行辅导答疑;对无固定教室的班级,教师可与学生协商辅导答疑时间与地点,教师要到约定的地点进行辅导答疑。

在校外或市内居住的教师可安排在课后或下午自习时间进行辅导答疑。

3.教师在辅导答疑中,应贯彻因材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既要热情、耐心地帮助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赶上学习进度,又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扩大知识领域,帮助他们尽快成材。通过辅导答疑深入了解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其原因,并及时改进。

4.教师辅导答疑实行班级签到考核制。

四、专兼职辅导员的责任和义务

1.兼职辅导员每周到班次数不少于2次(包括班会课),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专职辅导员每周到班次数不少于3次(包括班会课),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专兼职辅导员深入班级,主持班会及主题班会课,班会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题班会课时间不少于1学时。

3.班会课结束后,专兼职辅导员要督促学生继续晚自习,到晚自习结束。

五、二级学院的责任和义务

1.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班级晚自习巡视工作,安排院领导、专兼职辅导员到班级检查。

2.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到班级检查教师晚自习辅导、专兼职辅导员到班、学生晚自习等情况,掌握本学院晚自习整体状态。

3.各学院要充分重视班会及主题班会课建设,加强对各班级班会及主题班会课开展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4.班级严格考勤,增强学生的纪律观念;调动班干部积极性,更好地管理晚自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

六、晚自习秩序管理

1.由二级学院负责晚自习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晚自习正常开展。

2.由校教务处、学工处在各楼值班室设立考勤机,负责教师辅导和专兼职辅导员到班情况考勤。

3.校学工处组织校学生会纪检部进行晚自习的学生考勤和自习纪律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每周汇总一次,并向全院公布。

4.晚自习的检查考核情况列入学生个人、班级、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等四个量化考核中,对于未按要求上晚自习以及未按要求检查考核晚自习的个人和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学工处。

有关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二

以《条例》的形式规范业委会运作

目前无锡已有备案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约有350个,约占全市小区的1/3。一些运作不规范的业主委会屡屡出现“违规”行为,比如业委会成员自己带头不交物业费,享受各种“特权”;业委会成员以学习的名义去外地旅游等。

《条例》首次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业委会人选的条件、职责、罢免、换届选择等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了逐一规定,具体细化了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并首次将个人诚信纳入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之中。

《条例》第14条对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作了新的规定,明确了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3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成立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明确了自换届改选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定:(一)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二)管理规约规定情形以外的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等重大事项;(三)其他重大事项。

为解决当前一些业主委员会账目不公开、收支不透明、工作经费不公示等主要问题。《条例》第16条对业主委员会换届时的工作经费和经营性收益等情况进行审核作了明确规定,审核时可以邀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核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

将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写进条例

业主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履行相当的职责。首先《条例》31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电梯运行维护费、公共能耗费等在内的信息,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其次,针对当前1000多个小区中,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随意调整所引发的小区不稳定现状,《条例》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服务经营,明确规定了失信行为及处罚措施,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也弥补了我市去年以来实行物业管理诚信体系的法律依据。

今后,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档案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提出小区停车位 应合理租售

一面是小区地下车库停放的车辆寥寥可数,一面是小区道路上、绿化带上车辆乱停,停车难一直是物业管理的一大难题。《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车位、车库的情况;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业主要求承租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期满后可以优先续租”,并进一步强调,“车位、车库不得单独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条例》还明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当期业主停车需求,按照比例划出可供租售的车位、车库,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小区整体交付前,只能向每户业主出售一个车位、车库。”也就是说,即便拥有两辆车以上的家庭,理论上只能买到一个停车位。小区整体交付之后,在确保未销售房屋每户一个车位、车库的情形下,剩余车位、车库可按照规定出售。目前,无锡也在起草有关小区停车位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操作程序。

将墙面渗水纳入应急维修项目中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钱,用这笔钱,必须符合两个“三分之二”条件,即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程序繁琐。这在一些空置率比较高的小区,根本不现实。

省条例中提到的6种应急维修项目是: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条例》在省条例基础上,增加了墙面渗水或其他危及安全的事项。

为了解决维修资金利息使用,避免每次使用时需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从而影响维修资金利息使用效率,《条例》明确规定了可以一次授权多次使用的约定,即通过业主大会对维修资金利息使用授权,在日常使用中不必再召开业主大会,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维修资金利息的使用。

明确规定旧住宅小区与拆迁安置房的管理

《条例》明确了经整治改造的旧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应实行物业管理,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面对我市大量的拆迁安置房小区,《条例》也规定了应当参照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对小区的管理主体、前期服务合同、服务收费制度、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作出了规定,从而为今后我市拆迁安置房逐步向市场化物业管理过渡打下基础。

有关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三

1、保安员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保卫纠察工作。

2、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小区的治保安卫工作。

3、必须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停车场、办公楼的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4、维护各出入门的进出秩序和小区内的清洁卫生;

5、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检查询问,并及时报告。

6、保安员在执行小区内巡逻期间,应负责检查小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

7、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小区内发生;

8、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9、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报告本班次的工作情况;

10、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以及管理处领导的指示,非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擅离职守。

有关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四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承(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承(分)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合同,作为建筑安装(分)工程合同安全管理的补充合同。

一、 承包工程项目:

二、 工程项目名称:

三、 工程地址:

四、 合同内容

1、为了更好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能够 安全顺利的预期完成,真正的把安全渗透到生产全部过程中的每个方位。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分包单位应设立1-2名专职安全员,另外分别 由各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由班组担当)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工程所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3、甲乙双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设立安全生气的组织和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和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考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

(2) 乙方贯彻和执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要求;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

(3) 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中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工作;甲乙双方应分别建立安全、消防等应急预案措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督促、指导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甲方按“不放过”的原则要求乙方整改。

a.乙方所属在生产操作过程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各种手套、防护鞋),乙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品。

b.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相应的管理单位和实施单位分别落实整改后准施工。一旦开始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已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队组)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在以上施工作业区,乙方发现安全和质量隐患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以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12小时回复,并落实整改)。

c.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一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d.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用具等,如双方发生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用具完好符合安全要求,借出方必须进行检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不良或使用方法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有借入方负责。

e.甲乙双方员工,对现场施工的脚手架,电气配电设备、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应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f.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关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使用操作电器、机械设备,造成后果,由个人和所属单位自行负责。

g.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暴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甲方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乙方必须妥善管理。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加热的防火措施时,应取得相关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管理和采取值班制度。

h.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前应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损失和伤害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和肇事个人负责。

i.贯彻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

j.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空中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的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k.乙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市、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

l.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和第三方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四小时及时报告各自得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擅自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划分、大小,协商解决。

m.本协议各项规定适应签订工程承(分)包合同(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不符合者按国家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六、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期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管理七个秘诀心得体会实用五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办公场所包括公司管辖区域内所有办公场所(含外租)、值班室、工作休息室等电器设备用电的安全管理。我司员工(含民工)和租用我司场地的外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3、职责

3.1技术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全技术检测、鉴定,参与电器设备的验收,建立电器设备的管理台帐,审批电器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组织公司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监督指导各用电单位及个人正确、安全地使用电器设备,处罚违章行为。

3.2安质部是公司办公场所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协助技术部开展电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参与电器设备验收工作,对违章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3.3物资供应站负责电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发放、废旧物资处理等工作。

3.4维修工程大队负责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技术性能的反馈。

3.5公司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各自范围内电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使用的合理、正确及安全性负责。

4、管理办法

4.1在公司管辖区域内,原则上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水壶、电茶壶、电水煲、自动加热开水瓶、电磁炉、微波炉、消毒柜等以及一经通电使用可产生温度达100℃(含100℃)以上的其他电加热设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必须经技术部审批同意,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方可使用。

4.2技术部要建立公司所管辖区域内的办公场所、候工室电器设备台帐。

4.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动办公场所原有的电源线路和乱拉接电源。

4.4办公场所需要增加用电设备或用电负荷时,必须向技术部申请并经同意后方能安装使用。

4.5技术部在审批电器设备使用时,要综合考虑办公场所或候工室的电源线路承载负荷能力,禁止线路超负荷使用。

4.6用电设备电源必须安装开关并设有符合电器设备额定功率规定的熔断器;额定功率在500w以上的电器设备,必须装设漏电过载保护开关方可使用。

4.7新装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掌握使用方法,方能操作。

4.8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卫生,禁止在电加热设备及功率500w以上的电器设备周围1米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9电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打火、嗅到焦味时,先断开电源,报告技术部及工程维修大队,由工程维修大队安排持有电工上岗证人员实施修理。

4.10各办公场所要制定各自的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统一表格建立电器设备台帐,实施定人、定责、定点管理,定时检查、维护保养。

4.11在节假日期间,没人值班的办公场所、候工室,在放假前必须切断室内的一切电源;平时,室内无人时,断开饮水机、空调机等功率500w以上电器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场所、候工室的人员应随手关灯以及断开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

4.12禁止使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使用中的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时,要及时更换或修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期限使用电器设备,禁止超期限使用。

4.13技术部每月对公司管辖区域内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设施、安全用

4.14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按公司《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处理。

5、附则

5.1本办法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5.2本方法自200 年 月 日起施行。

6、相关文件

《现场生产违章记录》办法实施细则

7、相关记录

《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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