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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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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心得体会(7篇)
2023-01-11 09:15:5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一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求各执法普法单位按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学法内容, 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加强普法骨干法制培训,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1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专题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为全县各中小学师生上法制课84次,司法局、普法办联合教育局为全县在校生免费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600余本.

深入烟草公司、电力公司、内蒙古地矿热电厂等10余家企业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物流园区法律大讲堂”、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广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开展企业法制讲座19场,解答企业职工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印发《劳动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企业实用法律汇编》等宣传资料1530余份。直接受教育职工1500余人。

(二)普治结合,采取普法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下乡”、“送法下基层”活动,在张皋镇、民族团结乡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以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为契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六五”普法读本》以及法制宣传礼品、宣传材料,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受到群众好评。

(三)探索创新普法方式,以点带面,全面辐射

1、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法治长街的宣传阵地作用。在搞好常规性日常普法活动的情况下, 以各种纪念日、主题宣传月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三八”妇女节、国际消费日、 国际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国际禁毒日、消防宣传日、 “普法宣传月”等重要的普法宣传日期间在广场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发放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并深入乡村演出《罂花泪》、《赌患》等法治文艺节目,起到“普法一次,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6000余份,赠送法律知识手册26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

2、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广场“7个1”标准,在新世纪广场开展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工作,led显示屏和音响已投入使用,普法长廊已建成,制定了一套广场管理使用制度,组建了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具有法治文化广场特点的标志和长期固定的法律咨询台于十月份建设完工;根据《自治区“6个3”普法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发放3类影像、书籍等普法资料到各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及学校;3条法治文化长街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迎宾公园法治文化长街和g6高速xx出口法治文化长街已建成。

以“六园一港”建设为契机,30个普法学法大讲堂在各乡镇及各单位、企业已挂牌建立并不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举办普法学法讲座,由普法讲师团的讲师进行授课;由100名公务员、100名村(居)民、100名老师和学生组成的300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已组建完成,并在城关镇、张皋镇、团结乡等地开展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十百千万”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城关镇交流会、三下乡等组织县乌兰牧骑开展城镇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主题活动;县普法放映队深入农村、社区放映法治电影10余场,各司法所制作的法治宣传标语共计100多条。

3、以村、社区为宣传阵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司法局充分发挥“个案普法”的特殊作用, 选择涉及“三农”的典型民事案件,采取普法宣教与调处化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示范调解,根据纠纷情况现场利用法律法规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让农民群众在调解旁听中了解了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程序,通过调解活动,给双方当事人和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课,在张皋镇、城关镇、团结乡等地开展示范调解20多场(次),参加旁听的农民群众达2000多人次,进一步确保普法实效性。

4、创新工作载体。司法局、普法办共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余场,依托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板报、橱窗、展板、户外公益广告等载体普法,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大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法,倡导创作表演法治小品、情景剧等法治文化作品,在普法广场、普法公园等普法教育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宣传。

(四)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县普法专项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xx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兴普法发[2015]2号,要求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组织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弘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精神,广泛传播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的氛围。

(五)继续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依托“文明生态村”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基层民主为目标,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自治区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推荐活动。继续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加大了对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扩大了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覆盖面。整顿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和治保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了农村的依法治理,提高了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实施法治旗县、法治乡村建设工程以来,我县北水泉村、大五号村等一大批行政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各村制定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村务公开栏65个,农民文化娱乐室52个,更新法制宣传专栏74期。

(六)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验收工作

为迎接全市“六五”普法验收工作,11月18日,xx县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会议。县委主要负责领导对五年来全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展望未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和“依法治国”方略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现场播放了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题介绍片。会后,市“六五”普法验收组针对验收项目和重点单位实地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过程中验收组负责人详细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并对xx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县司法局按照“大调解、大化解”的理念,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制度,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固定调解场所标识、人民调解员徽章、调解工作程序、调解文书格式“六统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矛盾调处网络。同时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依托,相继建立了乡镇调解委员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

建立健全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3家重点企业配备了法律顾问。依托企事业单位设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起多元化的调解格局。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8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112人,初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的村、乡(镇)、县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使人民调解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便民、亲民、不收费、对立小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了大量诉讼成本,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逐步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

(二)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举办了“践行群众路线,人民调解为人民”专题培训活动, 普法讲师团律师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讲内容,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和城镇征地拆迁等实际案例,对如何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活动中,干部职工积极互动,踊跃发言,针对在拆迁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许多实际问题,主讲人都一一耐心地予以解答,为干部职工解疑释惑。

(三)以人为本,开拓思路,建立完善“双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复杂化,纠纷易转化等特点,司法局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根本,以“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为宗旨,建立起“双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双三位一体”就是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站、民情恳谈室“三位一体”和社区调委会、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凡遇有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总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了解纠纷事实,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解。“双三位一体”调解模式的建立,有效借助各部门资源,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形成排查、联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得一般的矛盾纠纷由当班的人民调解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调解员与职能部门联合解决。

司法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季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和调解信息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通过座谈、介绍经验、聘请司法助理员、律师讲座等形式来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一个月组织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总结近期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主要矛盾、起因和化解对策;一周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汇总,发现纠纷苗头、消除矛盾隐患;信息员一天报送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情况,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上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0余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全县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

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我县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按照市局要求全县1112名调解员已全部录入完成,同时上报市级金牌调解员2人、银牌调解员5人,市级 十佳司法所1个(赛乌素司法所)、市级十佳司法所工作人员3名、市级十佳调解委员会2个(团结大五号村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严格履行对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4种人的社区矫正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实施。在工作中,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2016年,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先后举办两次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培训班 。

在5月和10月份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基本理论及技能培训。社区矫正大队在各司法所的配合下多次入户走访,掌握了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为便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健全了分级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外出务工和临时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对矫正对象实施了gps手机定位管理,并实行分级管控、跟踪监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别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活动。按照司法部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特赦部分罪犯的文件精神,及时上报特赦了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社区矫正人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人员117人,其中缓刑109人, 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二)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

今年,司法局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重点突破信息互通、人员交接、过渡安置、就业扶助四大难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落实“接送”制度,以抓好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政府主管、社会支持、综治机构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积极筹建集临时安置、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就业基地;搭建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运行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档案,坚持每月回访一次刑释解教人员,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避免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集中时间对全县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近三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社区矫正转入人员共132名逐一排查、逐人建档,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三)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公证处结合工作实际,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积极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证550件,其中民事类125件、经济类310件,其他类115件,积极服务xx县的经济建设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律师事务所对已有的律师工作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各项制度,紧紧抓住发展机遇,在服务中寻求市场、拓展业务。全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27件、民事及行政代理案件68件、非诉讼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新签或续签法律顾问5家,参加法治宣传互动20余场次。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积极尝试改进和调整法律服务方式,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围绕中小企业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共参与乡镇政府及公安派出所调解群众纠纷10余件,说服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4月份开始,司法局组建了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队,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下基层、进万家”咨询服务暨法律援助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共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857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小册子共915份。同时集中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行动。活动中,免费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1800余份,惠及群众2000多人次。全县目前共有律师事务所1家,现有专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2名,办公行政人员1名,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执业人员38名,其中执业律师11名、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1名。 截至现在,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10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600多件。

(二)加快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3.25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报请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xx县关于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立即着手创建社区“法律服务室”,于2015年10月10日前完成了城关镇兴昌社区、新城社区、马桥社区三个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创建工作,设立了接待室、工作室,面积不小于30㎡,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日常法律服务。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根据社区居民的法律需求,目前已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尽心竭力为基层群众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相关法律事务。

(三)帮扶济困,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公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条件,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5件,解答法律咨询1400多人次。

(四)在与工、青、妇、残联等单位联合成立法律维权中心的基础上,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律维权工作室,为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打通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进一步落实了信访律师值班制,由2名专职律师、2名法律服务志愿者轮流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既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在基层群众当中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五、结合“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大力开展作风建设

(一)司法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 要求全体干警一定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结合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和业务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分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党员干部按时参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和读书笔记。同时,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思想保障。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二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三

20xx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县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争创“平安”为目标,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夯实基层求发展,化解矛盾保稳定,普法治理创平安,刑释安帮杜犯罪,全面工作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为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

一、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健全调解工作网络

调解队伍建设,是建设第一道防线,确保社会安定的重要关口。因此,司法所在调解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配齐了组级纠纷信息员。全镇配备了组级纠纷信息员219名,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工作网络。二是改变例会方式。我们把每月十八日纠纷排查例会由镇里召开搬到各村召开,这样增强各村书记主任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同时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效果。三是开展了业务培训,讲授了《伤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几种特殊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及其处理》、《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等业务课,通过业务知识的培训,调解主任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司法所内务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推进全镇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是按司法部对司法所上墙内容全部上墙。二是建立了各项制度。建立了纠纷排查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普法学习制度、业务培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三是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信息材料3篇。其中,报送的《司法所开展法制副校长讲座》在市司法行政简报进行了刊登。所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地反馈了司法所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对金融风险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国庆期间的稳定所做的工作。四是建立了“三个”台帐。我们对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刑释安帮工作实行了台帐管理,分类建帐,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一目了然。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突出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我们始终贯彻“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

一是落实了矛盾纠纷调解承包责任制。各村发生的矛盾纠纷,由各村办点干部协调,村调委会调解处理。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凭村调委会签署意见,当事人书面申请,由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组成合议庭调解。今年全镇受理矛盾纠纷18起,司法所调处6起。调处率、成功率为100%。

二是开展专项维稳,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我们以“应对金融风险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契机,排查化解了塘头村16组与塘头村委会征地纠纷。塘头村是个烂村,历年农业税、统筹款难以到农户家里摧收上来。1998年,塘头村为了方便上缴农业税、乡统筹,避免到农户上门收缴,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把地处江边低洼土地164亩划归村里统一经营管理,用于解决村民农业税、统筹款上交,由村里统一交纳。划归的164亩摊派到各组。农业税、统筹款取消后,xx村于xx年将江边靠公路边土地用于新农村建设,公开招标开发建房。受利益驱动,今年3月份,xx村16组以江边开发建房土地系本组土地为由,组织百多人集体上访到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解决归还土地,由他们本组开发建房。为了及时遏止群体*事件,镇党委、政府决定,由司法所牵头协调处理。司法所就这起土地纠纷的原委迅速在塘头村展开了调查。查清纠纷事实后,司法所立即召集xx村和xx村16组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宣传有关国土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了便于新农村建设,江边土地仍然由xx村组织开发;考虑土地权属组的利益,由xx村从开发取得的收入款中补偿xx16组3、6万元。这起纠缠几年的土地纠纷通过经济补偿形式就这样化解了,避免了矛盾激化。xx大桥阻工纠纷,xx村与xx村河沙采挖纠纷,xx村9组与国土所办公楼征地补偿纠纷,在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得到了化解。

三是及时处置群体事件。今年10月23日下午,xx村电信塔安装施工人,未征得xx村陈姓的许可,在黄湖村陈姓牛形山场开挖道路中,损毁陈姓坟墓和牛形山场林木,引发两村群体械斗。司法所在主管政法的领导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了处置工作。说服了黄湖村陈姓同意给施工人江朱苟在牛形山场开挖道路安装电信塔,施工人江朱苟负责用片石混泥土浆砌修复陈姓损毁坟墓,赔偿牛形山场林木损失5000元。这场即将*的群体事件得到了平息。

四是开展了国庆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9月15日,镇综治委主持召开了镇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书记、村主任、村调解主任参加的国庆期间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司法所针对全镇可能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排查。排查了七九临战兵、民办教师、企业改制辞退人员、兽医站辞退人员、基金会辞退人员,要求解决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针对上述人员的稳控,报请党委由分管领导负责,部门配合,做好稳控工作,妥善处置。

五是了国庆期间事件。井和村一组62岁的老村妇,于xx年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与本村支部书记在xx村相遇,老村妇因其女婚嫁他乡,村里停止其女儿享受当地国家粮食直补,因而与村书记发生口角。老村妇辱骂村书记言语过重,村书记认为有损他的人格,在纠缠推撞时,村书记气愤之下动手打了老村妇,致伤老村妇头部、右手下臂。为此,老村妇两个儿子、女婿跑到政府状告村书记,向政府提出了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全村检讨、赔偿医疗费的要求。否则,他们要带着母亲国庆节前夕到上面去。为了杜绝矛盾纠纷因调处不及时而引起的群众上访,9月14日,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赶赴xx村现场调处。经过一天的*和调处,对村书记工作方法简单,在外村殴打老村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通过反复做工作,取得了老村妇、老村妇儿子、女婿的谅解,老村妇方对原有提出的请求给予村书记党纪处理、治安拘留的要求自动放弃。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协议:一、村书记当面向老村妇赔礼道歉:二、村书记赔偿老村妇医疗等费用800元。这场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国庆期间事件的发生。

四、普法治理立足基层,全面铺开。

为了使普法引向深入,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在全镇上下形成学法、守法、*的氛围。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

一是阵地普法。

我们充分利用镇党校阵地,开办法律分校,由法制分校教员,每周星期一开展法制讲座,分期分批分层次,因人施教,培训普法骨干。今年7月13日,司法所利用镇党校阵地,集中镇干部开展了《行政处罚法》法制讲座。通过《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案释法。

我们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向当事人宣*律。在调处民事纠纷中,发现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矛盾激化。因此,我们抓住矛盾纠纷调处契机,根据该案矛盾纠纷的特点,向当事人宣传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指出当事人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实践证明,以案释法比课堂讲授效果更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事人易懂易接受。

三是中心工作宣传法。

我们根据阶段性的中心工作,宣传相关法律。计划生育突出月,我们就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促使计育对象和处罚对象按期孕检、接受处罚。每月的企业生产安全大检查,我们就宣传《安全生产法》,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税收清查,我们就宣传《税法》,使纳税义务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四是法制宣讲团*。

9月22日下午,全镇600多名党员、组长以上干部聚集在政府礼堂旁听县政法委组织的送法下乡宣讲团的法律讲课。宣讲团讲授了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保护》等问题所涉及的法律课题。宣讲团用农村现实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有关规定,与会党员干部鸦雀无声耸着耳朵认真听课,许多党员干部听了法律讲课后恍然大悟,自责自己不懂法权益遭受损害而感慨万端。

五是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

我们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懂法,消灭普法死角。总之,通过阵地普法,以案释法,中心工作宣传法,法制宣讲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普法,推动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收到了实效。

五、安置帮教工作动态管理,就业得到落实

安置帮教工作是稳定社会,减少重新犯罪的重要工作。

一是成立了班子。我们成立了以主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建立了台帐。我们对全镇x年以后回家的17名刑释解教人员制作了登记卡,实行台帐管理。

三是落实了帮教记录。在册人员都与安帮办签订了安置帮教责任状,都有支村两委1—2名专人帮教。帮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帮教,并有帮教记录。

四是落实了就业。全镇1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有的帮助他们安排到镇办企业,有的发挥他们的技术特长,扶持他们创办个体私营企业,为社会作贡献,有的帮助他们落实了低保,解决了后顾之忧。总之,我们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管理,向他们宣传现行政策法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实行问题,鼓励他们守法经营,诚实劳动,贡献社会,重新做人。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四

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信访是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形式,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做到有访必接,主动下访、落实责任、注重实效,确保社会稳定。

一、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局党组抱着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真情和真心”为工作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事项。同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把握各种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排队,增强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外,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长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出现的信访问题,确保其信访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领导约访,实行现场办公、领导包案,做到就地解决、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局领导下访25人次,约访10人次,解决市领导交办及信访局移交的信访案件10件。

二、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局党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构筑遏止初信初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司法所为依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充分挥市调处中心作用为信访分流,今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5起信访案件。

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与市电视台“民生988”栏目联动,不仅采播法律援助系列节目,而且依托媒体资源,对那些虽经法律援助,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深度追踪报导,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履行救助职责、呼吁社会奉献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建立相应机制,落实爱心结对助款行动,积极为困难群众撑起生活的风帆,通过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集体讨薪3批次402人次。

另外,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采用图文说法、现场释法和寓法于乐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物权法》等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引导公民懂法、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和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接访制度。

三、强化源头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局党组针对法律服务队伍引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的潜在问题,强化信访关口前沿,重心下移,超前化解各类潜在的问题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发生。

一是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执业行为。二是在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三个规范”,即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以达到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法律服务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业行为。三是严格律师收费“五个环节”,切实提高执业公信力。“五个环节”:律师收费上墙“公示”环节,实行收案前置“告知”环节,明确个案合同“签订”环节,严格发票管理“出具”环节,建立案件质量“跟踪”环节。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五

一、立足本县实际,抓住重点,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机关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为地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实力和工作业绩;抓好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为党委、政府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担当基层领导的参谋助手,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司法建议,推动当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以档案建设的规范化为主要内容,使司法所管理规范化再上新台阶;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基本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司法所长活动,全面提升所长的各项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练兵及工作观摩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能力。

2、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工作及调解书质量;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采取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排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二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把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化解调处的重要任务,同时致力于参与化解拆迁补偿、简单经济纠纷,构筑基层司法防线工程;进一步建立以信息员为主的纠纷预防排查机制,从早、从小入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尤其要加强对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感知能力和疏导化解能力,减少群体访、越级访。三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种调解机制,不断丰富调解手段和方式,建立和完善治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机构模式,以应对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四是推广千家店镇把人民调解工作和当地政府的信访接待相衔接,每月一次,深入村,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使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加大预防和化解的比例。五是加强基层调解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规范企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这一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以重点人教育监控为着眼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做好_和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今年全县_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巩固基础,完善制度和程序,为矫正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强化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加强对_工作的调研力度,完善与矫正工作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要抓好延庆县_中心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整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资源,建立社会公众参与_的组织机制。二是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的一整套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一个环节;抓好业务培训和内部管理,以制度规范工作,以措施提高效果,以考评激励实绩,逐步使_工作运行规范。三是把工作重心放在重点人的管理教育和监控上,在思想教育上给予倾斜,勤走访、勤评估、勤分析,工作中实施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尝试利用刑释解教人员对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探索一条管理教育的新路子。四是严格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在两劳帮教工作中,第一要完善帮教组织建设,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有独立的帮教小组、有完整的帮教档案,制定帮教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因漏帮、漏管导致重新违法犯罪。第二要强化预放、落户、接收、帮教四项环节,加强与公安机关、监狱及劳教所的沟通联系,在两劳人员释放、解教前,提前着手做好接收准备工作。第三要做好_人员解除矫正后接茬帮教的衔接工作。另外,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帮教对象的教育、监管力度,将帮教组织成员名单、帮教对象情况等内容录入到计算机,建立信息库。并将安置工作与市场接轨,推广旧县镇把建雄集团作为安置基地的做法,建立帮教对象安置工作长效机制,使帮教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信息化、市场化、法制化”。

二、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1、依据我县“四五”普法规划,扎实有序地开展“四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一是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开展5年来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自查工作,总结出我县“四五”普法的主要成就、特色工作和典型经验。在自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使“四五”普法工作有更大的收获。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积极筹备好县委中心组法制学习讲座,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做好“四五”普法验收的迎查工作,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进行档案整理和硬件达标工作,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四五”普法验收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以法律知识竞赛为载体,开创法宣工作新格局。在全县各乡镇推广康庄镇“村级法律知识竞赛”的成功经验,促进农民学法、用法活动广泛开展,并将此做法大范围延伸,开展乡镇、全县的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同时,挖掘、创新更多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法治氛围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专业法宣一条街”、“普法广场”“流动法律宣传站”等有形宣传阵地,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宣传阵地,以贴近百姓生活的涉法问题作为我局普法宣传的切入点,做好我县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辅之各类型知识竞赛的形式,认真组织好第五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六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 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 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主题增强司法人民性心得体会七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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