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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 采购廉洁自律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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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 采购廉洁自律心得体会(9篇)
2023-01-11 10:16:0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提高法制化水平;

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三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四是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抓重点破难点,抓出成效。当前,一是要抓好《工作规划》的学习。7月初,局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读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7月中旬我局召开局全体会议,对学习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加强机关建设专题活动进行部署。我局以学习《工作规划》为契机,决定在7、8、9三个月集中开展加强机关建设专题活动。近期将按照市委要求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我要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根据分工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好《工作规划》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处室,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三是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规划》有不少新的提法,特别在制度建设、监督制约和深化改革方面有不少亮点,我局要认真学习总结心得、反复研究、全面把握。按照上级指导性意见和要求,在抓好巩固提高原有工作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大胆探索,力求在深化财政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重大意义

(一)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是全面贯彻xx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规划》凝聚了全党的智慧,代表了人民的意愿,集中体现了党的xx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是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对于我们贯彻落实xx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二)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工作规划》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始终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面貌,积极主动地应对和克服工作中的困难和风险,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财政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动力。《工作规划》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了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制约措施,必须在政治纪律面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是对财政部门深刻领会和把握《工作规划》所体现的政治方向和大局意识的集中检验,有利于增强在工作大局中把握谋划惩防体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利于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实现财政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四个更加,在更高起点上着力推进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着力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培植财源,深化财政改革,在全面推进财政工作发展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领导、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肯定。肯定成绩,是为了坚定信心、鼓舞士气。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很艰巨而以光荣的任务,社会大环境非常复杂,财政部门的工作特点也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必须紧紧树立秉公理财、服务兴财这个理念。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一步也松不得,就好比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最近,我局党组决定在7、8、9三个月集中开展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和加强机关建设专题活动。专题活动以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和加强机关建设为主题,分为集中学习讨论,深化思想认识;开展谈心活动,分析机关现状;针对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三个阶段。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坚持经费审批会议制度,所有财政资金的安排一律经过经费审批会议集体讨论,局长个人不批钱;实行部门预算办法,将所有预算内外资金都编入部门预算,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单位,坚持不追加;对财政业务工作实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借助市里的办法,我局决定先行一步。等等方面。目的是要通过专题活动,达到思想教育要更加深入,增强针对性;制度建设要更加严密,注重操作性和有效性;管理工作要更加严格,确立更高的标准;监督惩罚要更加坚决有力,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这四个更加就是我们学习贯彻《工作规划》的集中体现,是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具有财政特色的惩防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持和发扬开拓、合力、奉献的南通财政精神,为完成全年财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作风保证。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近年来,县支行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总、分行“制度建设年”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

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力量完善“大监督”机制。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下大力气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搞好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对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对业务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区负责制度,对中支辖区内支行划分若干片区,由中支监察室人员任片长,负责对片内支行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各片区支行监察人员对支行执行方针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要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依托人行内联网络资源优势,搭建“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联合监督检查例会制度,以定期的例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分析,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调配监督检查力量,安排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地定期对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监督、审计和考核,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制定后的关键问题是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近年来,县支行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总、分行“制度建设年”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

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力量完善“大监督”机制。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下大力气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搞好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对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对业务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区负责制度,对中支辖区内支行划分若干片区,由中支监察室人员任片长,负责对片内支行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各片区支行监察人员对支行执行方针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要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依托人行内联网络资源优势,搭建“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联合监督检查例会制度,以定期的例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分析,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调配监督检查力量,安排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地定期对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监督、审计和考核,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制定后的关键问题是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推动我市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有效开展。此次会议得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今天,徐书记专门抽出时间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指示。下面,我就一年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谈几点意见。

一、一年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7月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以来,各成员单位认真按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反腐败协调工作,取得了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及时调整组织领导机构。“8.14”系列腐败案件发生以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出现了较大的变动,不利于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开展。近日,阙定胜同志被任命为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党组书记后,经市委同意,我们及时调整充实了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充实后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将更好地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工作。20xx年7月,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成立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但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没有专门的机构,由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的案管组负责具体工作。为强化案件监督管理职能,推动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的有效运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今年1月份,市编办同意市纪委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备2个编制,明确该室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负责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今年2月,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启用“中共xx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中共xx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有了专门的机构和公章后,运作更加规范,更具权威性。去年以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不仅抓好每年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跟踪督办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而且起草和修订了有关工作制度,对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进行了有效沟通、协调,切实履行了工作职责。三是健全组织协调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工作,反腐败协调小组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去年8月份,经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研究,市委下发了《中共xx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修订)》和《xx市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两项制度,对各部门联系交流、案件移送、协同办案做出了规定,促进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今年6月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印发了《xx市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对线索移交、案件移送、协调配合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各执纪执法机关在查办涉及处级领导干部的案件时,要及时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以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查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指导、协调作用,从而使反腐败工作更好地统一到市委的领导下。

(二)惩治腐败的合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大案件和线索移送力度。去年以来,各执纪执法单位加强了相互移送案件工作,移送的数量、质量和效率都有较大提升,今年上半年还出台了《xx市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促进了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年来,市纪委已向司法机关移送处理8名涉案人员,并根据管理权限,将市公安局装财科的3名涉案人员的调查材料移送给市公安局纪委立案查处;检察机关向市纪委移送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件。在案件线索移送方面,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或者是在调查中或查结后发现还应追究党纪、政纪、法律责任的,能较好地向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移送。例如,今年初,市审计局向市纪委移送了审计中发现的4条涉嫌违纪的案件线索。二是加大查办大要案的组织协调力度。去年发生的“8.14”案涉案人员多、涉及面广、案情复杂,仅靠纪检监察机关的力量查办该案是不够的。为此,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整合了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的办案力量,确保了省纪委交办的公安、国土系列腐败案的顺利查处。特别是在查办国土系列腐败案时,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对案件的突破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在调查取证方面,专案组在市公安局的协助下,迅速查清了有关涉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并由该局承办了部分案件线索,及时查清了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在抓捕外逃人员工作中,专案组充分发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特长,及时将涉案人员控制到案;在调查账目方面,市审计局给予了大力支持,派出专人负责查账,从大量的账本中查出了蛛丝马迹;在转换证据方面,市检察院派出办案人员跟随专案组一起从司法角度进行取证,及时转换证据,从法律角度进一步巩固证据,确保了案件移送的质量;在后勤保障方面,市公安局向专案组提供了招待所作为办案用房,解决了专案组的食宿问题。

(三)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方针的指引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一是严惩腐败分子,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去年“8.14”案发生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积极协调各执纪执法单位,采取果断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给全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查处的大要案主要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聂云祥受贿案,市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赵明受贿案,市国土资源局副处级调研员涂永强贪污案,市公安局副局长潘苏友贪污受贿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周素华受贿案,xx县委、公安局局长孙强受贿案,等等。二是服务大局办案,实现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反腐败协调小组始终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情况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市委的支持;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把握;始终坚持做到查办案件与维护韶关发展稳定相结合,制定了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促进了案件的整体突破。不仅严惩了腐败分子,而且教育挽救了大多数干部;不仅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省委“三促进一保持”政策措施,更好地发挥查办案件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功能,今年2月,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下发了《xx市落实关于在查办案件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的措施》,明确提出要把“服务中心,维护稳定,支持改革,促进发展”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发挥查办案件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企业稳定的功能。三是坚持惩处与预防相结合,实现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首先,结合案件开展教育整改活动。针对“8.14”案暴露出的问题,全市开展了“抓作风、塑形象”教育整改活动,其中,市纪委与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系统联合开展了“清风金盾行”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同时,市纪委与市检察院共同编印了《警钟》警示教育读本,通过身边的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其次,认真做好案件剖析工作。针对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发案单位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如要求市国土局就国土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组织办案人员撰写了国土系统腐败案剖析材料和办案体会、《协助省纪委专案组查办案件的收获和启示》、《从阎蜀南千万元受贿案的突破看“道具”在谈话中的运用》等经验分析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办案工作水平,增强了突破大要案的能力。另外,针对公安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的问题。今年5月份,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对市公安局近几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全市进行了通报,及时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虽然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协调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反腐败协调小组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有的认为反腐败工作主要是纪委的工作,没有正确认识各自在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少数部门协助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二是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联系不够。各成员单位之间联系沟通偏少,尤其是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较少互通信息,案件处理结果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等,影响了反腐败的总体效果。三是相互移送案件还不够及时到位。四是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反腐败协调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沟通和反馈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亟需建立。这些问题影响了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协调效果,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加以解决。

二、完善机制,加强协调,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着重在“抓认识、建制度、促协调、重实效”四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推动我市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抓认识,提升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思想是统一行动的先导,认识到位是工作到位的基础。各成员单位只有对反腐败协调工作认识到位,充分重视协调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推进反腐败工作。

一要明确职能定位。去年修订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指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市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和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因此,只有充分认识到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才有主动性,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反腐败斗争才能取得新的成果。

二要树立大局意识。各成员单位要维护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权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坚决纠正“部门主义、本位主义”等狭隘观念,当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坚决按照市委及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要求抓好落实。同时,要有服务发展的中心意识,把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归宿点落实到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上,不能因执纪执法行为不当而影响了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要树立责任意识。反腐倡廉建设需要齐抓共管,反腐败协调更需要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在反腐败工作总体安排上,做到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具体操作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确保组织协调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二)建制度,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是推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今后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要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定期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在查办重大案件时应及时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通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坚持召开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每季度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关于案件查处和协同配合情况的书面材料。同时,在案件查处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犯有严重错误,或有阻挠办案情节的,认为其已不适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案件调查造成影响的,应及时通过反腐败协调小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依纪处理时,应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情况;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向各执纪执法机关了解情况时,各单位应及时反馈信息。

二要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实践证明,联合办案不仅有利于迅速突破大案要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而且是查处重要复杂案件的有效组织方式,同时也是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果的有效形式,特别是在查处涉及多个领域、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方面优势极为明显。在联合办案时,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合理分工,并积极协调参与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各办案单位要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积极配合。

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使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奖惩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对办案有功人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另一方面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执行市委和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做出的决定和工作安排的;在联合办案中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在案件移送工作中隐瞒包庇,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的;在信息沟通工作中泄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进行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

(三)促协调,提升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是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日益严峻、大要案增多的情况下,必须建立运转高效的办案协调配合机制,才能提升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

一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案件和案件线索移送力度,确保移送及时到位。要根据案件性质及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事项,有效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共同参与办案,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一致、整体作战”的格局,为突破大案要案提供有力保证。

二是及时沟通,协调一致。在办案过程中,各执纪执法机关在案件管辖、案件性质、处理方法、办案方式等方面产生分歧时,要及时提请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进行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反馈情况,确保办案效果。

(四)重实效,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落脚点就是要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要履行职责,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各司其责,又相互合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纪律、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有效防范腐败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下半年要重点查办违反中央扩大内需、省委“三促进一保持”政策措施以及上级有关“强农惠农”政策的案件,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各类商业贿赂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有效遏制“批出来”、“用出来”、“花出来”的腐败问题,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抓好预防,深化反腐败工作成效。要按照党的xx大报告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不断把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查案治本工作和警示教育活动,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巡回法庭等形式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现身说法教育,不断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经验,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线。

同志们,反腐败协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就一定能够实现案件查办工作的新突破,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态势,为我市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近年来,县支行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总、分行“制度建设年”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

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力量完善“大监督”机制。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下大力气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搞好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对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对业务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区负责制度,对中支辖区内支行划分若干片区,由中支监察室人员任片长,负责对片内支行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各片区支行监察人员对支行执行方针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要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依托人行内联网络资源优势,搭建“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联合监督检查例会制度,以定期的例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分析,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调配监督检查力量,安排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地定期对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监督、审计和考核,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制定后的关键问题是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公路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省、市以及市交通运输委反腐倡廉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全市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启动廉政公路主题教育。下面,我代表处党委讲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20xx年主要工作回顾

20xx年,市公路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市交通运输委、省公路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武汉公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坚持突出一个中心,加大两个力度,抓住三个重点,把握四个环节,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武汉公路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突出一个中心,强化廉政责任

一是组织到位。市公路处成立了由处党委书记,处党委成员、处属二级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根据处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划分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明确了责任人;系统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为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和责任依据。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目标、有布置,半年有检查、有考核、有通报,年终有总结、有评比、有结果,并将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责任到位。根据各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及要求,年初,结合公路实际,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处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经济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双目标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自查自纠,查遗补漏,做到了防微杜渐。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是落实到位。开展以“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促进作风转变”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重点解决作风飘浮、不负责任等问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全处各单位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修改有关制度22条。规范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私设“小金库”,深入开展节支、节能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切实解决存在于基层站所中的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站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加大两个力度,营造廉政氛围

一是加大廉政建设教育力度。3月初市公路处召开了全市公路系统廉政工作暨“廉政公路”主题教育报告会,印发了《全市公路系统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将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党员廉政建设学习资料200余册,做到人手一份。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了党纪党规知识考试,平均分数达95分以上。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培训班等形式,对全处党员干部进行了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结合党的纪念日,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畅谈建国以来国家和公路事业的巨大变化。按照《20xx年全市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公路处班子成员、重点工程指挥部中层以上干部、处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处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3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收看了1次反腐倡廉专题电教片。组织系统单位报送90件作品参加市交通运输委廉政作品比赛,有数篇作品获得名次。组织26篇诗歌参加“清风作伴•咏诗颂廉”廉政诗歌征集评选活动。分批组织全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xx区参观了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展”教育,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100%。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处机关领导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给党员干部敲警钟。向处领导发放廉政教育书籍: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通过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能力。

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为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武汉交通政务网设立了市公路处“处长信箱”,拓宽了人民群众网上信访的渠道。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对来信反映的热点问题,由相关科室及时处理。将认真排查信访遗留问题、落实解决方案、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解决信访“老大难”问题作为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做好下访工作,多次下基层面对面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和要求,解决4件有上访的苗头。全年受理并办理信访件45件,其中:来访接待6次,共23人;省长信箱2件,厅长信箱3件,处长信箱举报信2件,市长信箱(专线)督办21件;市交通运输委来信事项转办5件,电话6件。群众向市纪委举报信件1件。一年来,市公路处党委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措施有力,与上年相比,集体上访人次明显减少,保持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议提案反映了人民的心声和诉求,认真办理议提案是政府部门的神圣职责,议提案提出的问题,是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急待解决的问题,我处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把它列入工作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处监察科积极协同相关科室完成走访、回复、沟通工作, 6件议提案全部办理,“三率”达到100%。

(三)抓住三个重点,做到关口前移

一是抓住廉洁自律重点。公路行业是出现腐败问题的高发区、高危区。多年来,我们坚持纠建并举,关口前移,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民主议事制度,凡重大事项由处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处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度召开1-2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大会述职述廉;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项清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处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纪检监察科会同工会等部门,深入处属单位,通过座谈、单独谈话等形式,进行廉政谈话。贯彻落实《xx市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履职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落实,一年来,对在机关值班误岗情况2人次及时实施诫勉谈话。执行“三谈两述”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全年共有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58人大会述职述廉。

二是抓住阳光工程重点。以武汉公路网为平台,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公路行业通行费征收、路政执法、公路招投标等的公开公示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方法和程序,提高了公路管理行为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管理,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所有项目全面推行“六公开”,即公开向社会发布建设信息、公开报名参与、公开选定队伍、公开招投标程序、公开评标办法、公开评标结果,始终做到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同步验收。

三是抓住路政治超工作重点。随着国家燃油税费的改革, 4月底,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停止收费,大量超限车辆的驶入,对公路的破坏极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处以“六型”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制定下发了《全市公路系统六型”窗口创建活动方案》,着力提高公路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提高公路“窗口”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公路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公路行业形象,实现武汉公路科学发展上台阶、上水平。为了贯彻市政府关于“疏堵保畅、严控超载车辆进城”的工作要求,防范超限超载对道路和桥梁的损坏,统筹规划,依法推进14个固定治超站建设。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先期启动7个站点建设,争取今年七月完成,实行24小时治超。一年来,全市路政治超人员上路共检测车辆19287台次,查处超限车辆53台次,卸载货物19766吨计2722台次,办理处罚案件2673起,办理一般处理案件359起,实施暂扣车辆398起,邀请区级电视台报道12次,市级报社采访宣传11次,散发宣传资料30000余份,有力打击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公路正常通行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全市路政执法部门共巡查9373/1926人次,开展公路法制宣传210次,发出警告557次,清理摊点1934平米/852处、清理障碍物共19xx处计11852平米,拆除非标志牌580块,制止新增违建260起,打场晒粮64起,收起赔偿款247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路产路权。

(四)把握四个环节,注重标本兼治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开展 “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注重制度的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实际,处机关、各单位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系统的清理,做到了过时的废止、跟不上时代的修改、存在空白点的新建,自20xx来全处废止制度10条,修改制度22条,其中20xx年新建制度有13条:仅处机关就出台了《市公路处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xx市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履职责任追究管理规定》等三个重要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政务公开为原则,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按照公开办事的依据和程序以方便人民群众,公开办事的结果以显示公平、公正,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便于群众参与讨论、献计献策,公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群众参与监督的思路,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扩大。全系统所有单位均按要求将财务收支、招待费开支、入党、干部任免、集体和个人荣誉评选等敏感性事项全部规范上墙,向职工公开,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完善执法效能监察。为进一步规范公路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我市公路实际,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工作安排和要求,我处自20xx年开始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细化工作,在20xx年推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基础上,利用网络技术将依法设立的公路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实时在线监察,事项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提高了公路管理行为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自推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以来,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审批提前办结率达100%。

四是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回头看”活动,重点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检查,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通报行风建设情况,收集意见和建议,共商行业发展新思路。认真抓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参加市交通运输委组织的上线2次,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注意抓好跟踪督办。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认真贯彻《xx市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的意见》,分别于五月中旬,八月中旬共6天时间,参加市交通运输委组织的对中央新增资金通湾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抽查),按照“六查六看”要求,综合运用“听、看、查、访、评”等方法,帮助项目单位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通知》精神,我处对所负责的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由处监察科组织,协同处相关科室对普通收费公路相关情况和路政超限超载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二、20xx0年主要工任务

20xx年,全市公路系统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委反腐倡廉工作会的部署,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化公路建设领域廉政工作和推进公路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预防性机制,深入贯彻惩防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为全面完成“固本超越年”各项目标任务,做好“迎国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武汉公路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基础教育,提高干部自律素质

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作用,对于提高我们的执行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仅在于向广大党员干部传授廉政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其廉政信念,并内化为党性和人格的修养,转化为自觉的廉政行为。

1、加强廉政教育。切实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能力和廉政勤政水平。重点开展好“每季度举办一次廉政主题教育,‘一把手’上一堂廉政党课,办一个廉政建设专栏,观看一部反腐倡廉宣传片,参观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办一次廉政建设征文,争当一名编外‘监察员’等“七个一”教育活动。同时,利用站、路、网络、宣传专栏等载体,通过播发廉政格言警句等手段,大力加强公路廉政文化建设。

2、深化廉洁自律。将贯彻落实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与学习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与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渗透到任前教育、职业教育、岗位教育之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制定并公布公路系统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承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3、强化廉政监督。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健全完善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坚持在干部提拔任用中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廉政勤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源头防腐力度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中,制度建设更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就是要切实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1、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继续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和完善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信访接待、信访举报、执法考核、行风评议、行政处罚等制度。

2、严格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组织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继续推行经济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双目标管理,不断完善领导、部门、岗位 “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严格执行年初定责、半年抽查、年终考评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机制。

3、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当年提拔的干部、任职期间的干部、关键岗位的干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廉政谈话,对存在问题苗头和群众反映的干部即时提醒指正,即时实施诫免谈话,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工作与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干部考核一同进行。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凡重大问题必须集体决策,严格办事程序和制度规定,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公开行政程序,实现“阳光作业”。通过民主评议、行风热线、效能投诉等形式,将事项办理情况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5、加强重点环节监督。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分包、劳务合作、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资金管理使用、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与管理。市公路处党办、纪检、总工办、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组不定期对处管项目及系统内单位在建项目重要环节廉政预防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6、开展农村公路巡查。认真贯彻《xx市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工作的意见》,继续加强农村公路项目的廉政建设,通过信息报告、工作会商、联合检查等方式,逐步健全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保证专款专用。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中央、省、市政策投向,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廉政工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事实表明,许多严重腐败案件的发生,大都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监督是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制定反腐倡廉制度的同时,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实现公路系统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1、加强组织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列入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日程,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部署安排廉政工作。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工作和所属人员的监督管理,将其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分管纪检监察领导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协助党总支(党支部)按照上级部门安排,搞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人事安排等本单位重大事项,抓好重点监督。

2、加强执法检查。联合相关业务部门对执法站点、基层站所、系统内单位的规范建设、政策执行、政务公开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工作责任、依法行政和廉洁勤政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3、认真办理举报。开展群众举报监督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做到关口前移,起到预防性效果。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事业的兴衰成败,必须要有良好的作风来保证。要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需要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我们加强作风建设就是要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根据反腐倡廉工作形势,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坚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反对消极腐败、骄奢淫逸,只有树立和保持这样的作风,我们才能迎接各种挑战,经受各种考验。

1、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提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实行履职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通过党支部(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交心谈心等形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把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作风列入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把党员干部的交友圈列入监督范围。

2、巩固治理 “三乱”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和治超工作的管理,做到严格依法治超、文明执法。继续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坚持领导干部上路明查暗访制度,认真办理上级部门批转或群众反映的“三乱”信访举报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3、扎实推进满意站所创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方法步骤组织实施,做到不越步、不掉路,扎实推进,确保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努力把基层站所建设成公正执法、勤政为民、文明规范、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要通过创建活动,力争使基层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明显提升,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4、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公路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管理、组织人事工作等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察、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扩大案件来源,对出现的案件要及时循规依纪查处。对案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和协同有关部门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规章,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对涉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手软。

5、认真做好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继续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问题。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推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格局的形成。按照“四访促和谐”活动要求,积极开展“下访”,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切实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离不开队伍建设。打铁还须自身硬,我们加强队伍建设,就是要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不断提高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本领和水平,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1、不断夯实基本素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武汉公路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岗位自学、办班培训、选送外学、实践帮带等形式,加强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为早发现、早纠正、早防范收集信息;加强纪检检查队伍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武汉公路事业健康、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指导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委的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力,为加快我市公路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我部对几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抓好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地预防了违法乱纪和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党总支的工作要想取得成效,必须抓住基建工作的特点,紧密配合基建部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基建工作的特点一是花钱多,小工程上百万,大工程上亿,是学校的用钱大户;二是高校基建领域已成为发生贪污受贿和职务犯罪的重灾区。针对这样的特点,党总支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教育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学校权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坚持按程序开展基建工作,避免随意性,规范管理,依法建设。

由于坚持了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基建部多年来没有发生过违法乱纪和职务犯罪现象,这是党总支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取得这个成果不是偶然的,是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抓出来的。

(一)重视日常养成教育。

预防违法犯罪的源头在哪里?我们认为不是在某个工作程序上,也不是在某个工作环节中,而是在思想觉悟上,只有在灵魂深处安装上反腐倡廉的杀毒软件,认识到贪污受贿行为不仅害单位、害学校,更害自己、害家庭、害子女。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抵制住形形色色的诱惑,自觉地在各项工程和各项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因此,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是党总支和行政常抓不懈的工作,不论大会小会,不论党务工作会议,还是行政工作会议,都经常强调这个问题,其他高校出了问题,也及时通报,做为反面教材,引以为诫。通过各种途径的教育,使大家时时、事事想到这个问题,养成好的习惯,做到警钟长鸣,从思想和工作作风上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钢铁长城。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总支制定了《基建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施实办法》和《基建部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责任落实到人,对下一级抓一级,对上一级向一级负责,出了问题,不仅当事人负责,领导也要负责。每一级领导,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保证自己分管的那一部分工作,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只能站在学校的立场上,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能谋取个人私利。在每年的暑期工作研讨会和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上,都要对照检查,互相提醒,既是敲警钟,也是进行思想教育。

(三)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与创新。

合校后,在原来4校基建工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新的管理模式,制定、整理出30多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印制成《基建管理部规章制度汇编》,约10万字。20xx年底学校进行了大规模的内设机构改革,基建部结合工作实际又陆续出台了《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基建部工程项目管理规程》、《基建部行政工作规则》、《基建部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基建部工程项目程序管理规定》、《基建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基建部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办法》、《武汉大学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武汉大学校园管网规划与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大学校园土地管理办法》、《武汉大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11项规章制度。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及时修改了原有的《基建部工作职责》、《基建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和《基建部工程档案归档范围》。20xx年3、4月组织副主任以上干部对上述规章制度进行了讨论修改,6月把新出台、修改较多的规章制度和学校有关基建工作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基建部规章制度汇编(二)》,共计12万字,印发给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在工作中学习贯彻。

这些规章制度不仅规范了基建管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建设,同时也在制度上筑起了反腐倡廉的防火墙,防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四)完善监督机制。

基建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分为5个层次:

1、部内的专业与行政监督。包括造价审核、工程变更审核、隐蔽工程验收、工作量验收和各种合同、文件的层层把关审批。

2、部门之间的监督。包括招标、队伍考察、商务谈判、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更等与工程投资相关的工作,都请审计、财务、招投标中心等部门参与,工程结算必须按审计报告进行。

3、领导监督。包括投资计划、建设标准、选择入围的设计与施工单位、方案评审、确定招标结果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分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批准后才能执行。

4、武汉市规划、建管、消防、人防、环保、绿化、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执法监督。

5、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国家教育部、建设部、财政部和审计署对国拨资金建设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要反复检查审计,基建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要接受学校的干部离任审计。

由于监督机制健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基建工作的投资、质量、效益、手续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与保证。

(五)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20xx年7月至9月学校进行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部按照学校的安排分3个阶段完成了这项工作,并提出了“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反腐倡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的措施。20xx年和20xx年,我部坚持了这一做法,不仅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了实处,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六)把勤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端正党风、廉洁从政,不仅要预防违法乱纪和职务犯罪,还要勤政。勤政不是勤于开会,而是勤于动脑,勤于深入工作第一线和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抓实干,抓出实效,把布置的工作落实到位。

二、以工程质量为中心,抓好基建管理工作,保证了基建工程的质量,降低了工程造价。

基建部的工作重点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的,经常有变化,如合校的头两年是制定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整合在建工程,20xx、20xx年是文科区和重点工程建设,20xx、20x年是创优迎评工程建设,但基建管理工作的中心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抓好工程质量。这里所说的工程质量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一)选址和方案设计合理;

(二)选用材料设备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

(三)造价合理,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好;

(四)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建设法规和规范要求;

(五)配套设施完善,便于使用;

(六)报建手续、竣工资料和移交手续完备。

由于坚持以抓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开展基建管理工作,抓住了工作的核心与关键,领导班子团结一致,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主要领导把握全局,形成了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我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基建工程,降低了工程造价,保证了工程质量,如附中高中部工程,框架结构,含装修和室外工程一起,平均单方造价只用了1341元。“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只有抓好了工程质量,才有可能把每项工程都做成精品工程,做成武汉大学的标志性建筑。

三、规范管理,依法建设。

(一)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

我校早在1920xx年就制定了校园建设总体规划,1985年结合当时的国情和校情重新制定了校园建设总体规划。20xx年8月4校合并,校园建设必须重新规划,原4校各有自己的校园建设规划,如何统一?如何整合?有很大的难度,经过2年的调研、1年的编制和调整,于20xx年3月完成。新武汉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思路是:立足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信息科学、理学、工学、医学六大学部的合理分区和协调发展,从在校学生45000人的办学规模出发,充分发掘学校现有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校园原有格局的合理性,适当调整和拆旧建新,适当征地拓展办学。在20xx年以前,投资25个亿,基本完成校园建设,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条件和校园面貌有显著的改善,把武汉大学建成功能分区合理、校舍布局有序、山水绿化和谐、学术氛围浓厚、新的标志性建筑与早期标志性建筑交相辉映的山水园林式学校,为把武汉大学建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而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

总体规划完成后,我部成立了校园规划与土地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基本建设。

(二)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学校的基建投资计划进行。

学校的基建投资计划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由基建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部制定,报校长办公会和会研究确定,报教育部批准。基建项目按基建投资计划启动后,严格按照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的建设程序进行,规范管理,依法建设。

(三)严格按照基建工程变更的审核程序进行工程变更。

在《基建部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办法》中,对工程变更的审核做了详尽的规定,包括审核依据、审核程序、审核要点。首先是把好图纸审查关,尽量减少图纸的错漏,减少了图纸错漏就等于减少了工程变更。开工后必须严格控制变更,可变可不变的坚持不变,确实需要变的,在符合以下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1、有利于优化设计;

2、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3、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4、有利于缩短工期。

(四)基建工程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标,20x年以前招标工作由基建部负责,在武汉市招标管理办公室依法招标。20xx年学校成立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后,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建部协助办理各项招标事宜。

(五)学校在合校前就建立了基建工程审计结算制度,各项基建工程均按审计报告进行工程结算,国拨项目还要接受国家审计署、财政部、教育部等主管部门的审计。合校后学校又建立了基建部门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基建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还建立了基建工程跟踪审计或全程审计制度,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和工程变更部分,财务部和审计部都要到现场共同进行审核和验收、签证,才能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四、今后的打算。

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行之有效的作法和措施,为实现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而努力奋斗。

(一)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中心,抓好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预防违法乱纪和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抓好基建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规范管理,依法建设。

(三)继续抓好前期工作和技术管理,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工程变更。

(四)继续抓好投资管理,认真制定、严格落实基建投资计划,从可研报告开始就控制好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成本。

(五)继续抓好现场管理,把好材料设备关口,落实施工规范。分管施工和技术工作的部领导每天要有半天时间深入到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研究解决;或者深入到工作第一线,指导和带领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工作,把各项基建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按照公司党委“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整体工作安排,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从业道德,清正廉洁做人》。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只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但如何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第一,必须增强党性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一种谆谆教诲,更鲜明指出了从政为官应有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底线。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许多腐败分子在谈及落马原因时,95%都是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

第二,必须增强群众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第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心中有责任,才能肩上有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第四,必须增强自律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带头人,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累。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八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要慎初。世间万事始于初。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子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清正廉洁,他们甚至有光荣的过去,有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对自己搞下不为例,但迈出了第一步就不能自已,从此放弃操守,破罐子破摔,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还有的干部谈腐败时义愤填膺,对腐败是深恶痛绝,轮到自己有权有势时,变本加利。原辽宁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景治忠在他的忏悔录里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原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刘德利的剖析说:“开始收人家钱时感到心跳,逐步发展到收人钱感到兴奋,收不到人家钱时感到心烦,所以越来越胆大,到最后什么都敢收,什么都敢办。

二要慎权。就是正确履行自身职责,勿滥用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利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否则权力滥用,掌权为己,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祸国殃民。有的领导把公权当特权、当私权,不仅误国误民,而且葬送自己。武汉市原城建局长张克孝就是一个为家庭子女聚钱敛财而丧失党性,最后失去家庭幸福的典型例子。他随着年龄增大,退休的临近,担心定居香港的妻子生活困难,儿子失去靠山,给儿子从事非法活动大开方便之门,不仅夫妇两人被判刑,儿子也被判处无期徒刑。林则徐曾说:“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增其过。”我们每个人都要懂得遗财不如遗德的道理,为子女留下勤俭、清廉的为官为人之道,让子女有自我奋斗的精神比万贯家财更有用。

三要慎欲。人是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无欲则刚,欲盛方寸乱”,欲望是人生的一种动力,人的理性是自私的,人性的优劣往往在于是否善于驾驶欲望之舟。腐败往往都与钱、色有关。有的人获得权力的目的,就是获得更多的钱,钱缺不得,但钱多了也无益,特别是来路不正的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对金钱的见解也曾经很“独到”,说过“金钱可以买到图书,但买不到智慧,金钱可以买到食物,但买不到食欲,金钱可以买到床铺,但不能买到瞳眼”,但最后他还是死在钱上面,说明金钱的魅力太大了。

四要慎微。就是要谨慎对待小事情,注重小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寸火能焚云梦,蚁穴能决大堤”,都是说要注重小节,在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占一点、乐一点、玩一点是人之常情,对社会不良风气没有高度警惕。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腐败往往就是从小处打开缺口的。原某市招商局局长刘永宁在其写给组织的检讨材料说:“至今我还清楚的回忆起来荆门第一天的情景,一条竹扁担,挑着一口破旧的知青时代使用过的旧木箱,一床旧棉被和一网袋日用品,一片陌生,举目无亲,但年轻幼稚的我充满炎热的激情,充满远大的抱负,满怀信心与希望,开始了我人生新的旅程,万万没有想到,已年届50的我,竟遭遇了今天这样可悲的人生悲剧和下场,譬如某某第三次送钱时,我能象前两次一样坚决拒收的话,就不会有后来的三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从开始不收到先接收一些农副土特产品,从接收烟酒茶和小额礼金礼品,逐步到接收几百元、几千元,再到一万元、二万元,最后发展到五万元,一发不可收拾,终于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

五要慎独。就是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自己也要严格约束自己。慎独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党纪国法是建立在高度自觉基础上的,光靠强制很难保证一个人不犯错误。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尤其是自己在独处时,也能用高尚的道德情操规范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要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加强自我警示,做到警钟常鸣。侥幸心理是目前领导干部腐败的主要因素,这些人心存侥幸,以为在独处时做错事、坏事、丑事不会被人发现,就放纵自己。有的违纪违法分子并不是坏透底,没有一点做人的善良本性,有的腐败分子就在正义和腐败边缘游晃,有的违纪后内心在挣扎。原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络在案发后说:“像我这样的行政官员,权力这么大,自由度这么大,没有制度的觉悟,给自己留块自留地很容易,这样便种下了祸根。”

六要慎友。作为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我们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就更要留意,有的党员干部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胡长清是我国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部级干部。周雪华是胡长清最要好的“大款朋友”,是其主要的索贿对象。在胡长清案发后,周雪华袒露了对胡长清的真实看法,对于他给胡长清送钱送人,周雷华说:“胡长清生活腐化堕落,我感到他已经暴露出自己贪得无厌的本性,从这个角度说,胡长清‘傍大款’、以权谋私还是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实际上可以说他就是一个政治流氓”。可见,在胡长清关照下得到大笔贷款的个体老板对胡长清的这种低下人格也是看不起的,只是为了谋利而利用他。我们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既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七要慎言。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八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的癖好,如果对自己的爱好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针对我们企业,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煤炭销售、薪酬分配等诸多关键环节以及对其负责的相关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梳理流程、修订制度、开展廉洁从业教育等等,就是要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政治修养,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其次要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要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员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

三是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习惯在“聚光灯”“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我们开展“纪委走进处室”活动,就是要让重点岗位人员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此外,我们要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要敢于深入到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在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第一句,政治上跟党走。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第二句,经济上莫伸手。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第三句,作风上解民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

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凝聚人心,以事业实现价值。当下,在山西焦煤全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早日建成高质量发展的5000万吨级现代化百年霍煤目标的感召下,在集团公司“双五”战略引领下,我们一定要践行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坚守从业道德,清正廉洁做人,为谱写好集团公司资源整合安全高效基地建设的“晋南篇章”而不懈努力!

2022采购反腐倡廉个人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近年来,县支行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总、分行“制度建设年”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配套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初见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一是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基础性法规制度。按照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落实是目的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每日自学”、“每月一课”、“一岗一课”等学习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支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是创新落实“四级联动”的监督检查制度。较好地坚持和落实了岗位每日自查、部门每周督查、职能部门每月检查、行领导不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对部门和个人执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各级制定的方针政策、岗位风险防控和“三重一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班子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深入。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每年对各岗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增强,促进“一岗双责”责任意识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纪检监察、宣传群工、组织人事、办公法制等部门在教育引导活动中的整体效能,适时对广大员工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现实思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反腐倡廉自律意识,夯实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机制。协调纪检监察、工会、内审、人事等部门岗位,通过联席会议、行务公开、情况通报等形式,对要害部门、权力岗位和涉及基建维修、财务开支、人事任免等群众关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制定并实行了《集中采购监督办法》、《大额费用开支审批制度》。每季度由纪检监察审计室收集各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形成监督活动规范、监督资源共享、监督效果明显的长效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上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要求,支行普遍建立了从分管领导到职能部门,从部室负责任人到业务岗位的反腐倡廉责任考评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各级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及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及时兑现奖惩,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完善了反腐倡廉网络教育机制。为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支行先后创新了《吴桥县支行反腐倡廉活动内联网络》和《吴桥县支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2项创新工作被沧州中支以现场会形式在全区予以推广,并受到总、分行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

一是创新了党内监督形式。通过内联网、地方政府网站等媒介对党组织活动进行了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了行务公开力度。充分运用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大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分配和使用权力的监督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行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收入报告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提高监督效果。

三是规范了决策监督内容。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等手段对支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保证领导班子决策活动的正确实施和贯彻落实。

二、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存在的缺陷

一是“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由于制度反腐的主体机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领导体制上缺乏相对的独立性,所以存在有制度难以落实的想象。

二是“权力监督”的制约机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表现在制度落实难,缺少与之配套的落实制度的制度规范,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比如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领导干部申报的个人和家庭收入是否属实无法考查,收入是否合法无法审定,因此制度本身对领导干部几乎没有约束力,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三是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而轻程序性制度建设。在已制定颁布的一些制度中,有的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程序,使实体性制度难以落

实。由于保证实体性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难度和随意性,导致有的制度流于形式,对违规违纪行为或风险隐患有的难以发现,有的难以及时、有效处理。

三、完善反腐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构想

实践证明,制度越完善、执行越有力,权力行使过程中出现问题或产生腐败的机率就越少。因此,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着眼全局,总体规划,精心设计,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新业务相适应的人民银行制度规范;而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制度的落实力度,只有制度落到实处,制度才能发挥作用,才有其存在的价值。

(一)树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发展理念。

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制度,是为保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事业服务的。一方面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金融事业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惩防体系的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用制度覆盖基层央行的各项管理业务和具体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避免因制度不健全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真正形成有效预防腐败和防范风险的机制、制度,为促进基行央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将制度反腐纳入法治轨道。目前制度反腐还仅仅局限于于制定、充实和完善阶段,在此基础上应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以法律的力量和尊严提高制度落实的钢性。

(三)确保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完善现有体制下的派驻制,尝试建立监督者的垂直领导制,使监督机构能更好地执行各项反腐制度,大胆监督,确有效果。

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突出重点强化权力监督。首先要抓住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强化行政监督,严格办事程序,合理配备权力,分散决策与管理权。其次要拓展权力监督领域,监督机制必须到位。防止腐败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与广泛参与,为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不断扩大公开的范围,完善公开的内容,改进公开的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审议权、发言权和监督权,真正把权力运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督的有机结合。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预防道德风险,防范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自觉维护人民银行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力量完善“大监督”机制。由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下大力气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搞好同级监督和对下级的监督。对干部任免、大宗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和固定资产维修招投标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对业务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专门监督;实行纪检监察区负责制度,对中支辖区内支行划分若干片区,由中支监察室人员任片长,负责对片内支行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组织各片区支行监察人员对支行执行方针政策、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成效。要确保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监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内审部门、事后监督部门相互协调,信息共享,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充分依托人行内联网络资源优势,搭建“内部监督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信息检索效率的提高;成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联合监督检查例会制度,以定期的例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形势分析,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调配监督检查力量,安排监督检查工作等等,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进行统筹协调,全面有序地定期对业务部门和支行进行监督、审计和考核,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强化责任确保制度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甚至导致人们对制度的漠视。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制定后的关键问题是抓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重大案件和对重大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对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和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保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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