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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违规饮酒醉驾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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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违规饮酒醉驾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11 10:22:05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尤其是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酒驾所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支出的剧增、家庭的支离破碎、财产的损失,以及由此接踵而至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其中有2/3致死是因违章驾驶,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由此不难看出酒驾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酒驾之所以带来如此大的危害,除了广大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存在侥幸心理之外,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也是酒后驾车频繁出现的重要成因。所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5月1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情况平稳,未接到发生严重拥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虽然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取证过程中,交警还是遇到许多困难。

首先从定义来看,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那么要判断一名司机是否醉酒驾驶,就得抽取其血液进行化验,比较简易的呼气测试只能对该司机是否醉酒驾驶进行一个初步

的判断,呼气测试结果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很多时候,交警通常用呼气测试对司机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其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后才会将其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测试。但是很多情况下,呼气检测发现酒精值超标后,等到救护车赶来再进行抽血取证或者将司机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里,血液酒精含量可能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取证不及时以及证据不准确。在每个交警执勤点配备有抽血设备或者配臵有救护车,这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在查处醉驾这种证据可能转瞬即逝的“瞬间执法”时,如果醉司机不承认醉驾,交警取证将受到挑战,一些司机会考虑成本,计算代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试图逃避处罚,增加执法难度。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有摄影摄像设备,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把证据加以固定,这将有利于警方的执法,但是人手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现阶段同样很难做到。例如,交警大队在县城某路口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驶入交警视线。正当执勤交警招呼其靠边停车时,面包车突然调头,并在距离交警50米外的路边停下。司机李某下车,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否认开了车,并让交警拿出摄像资料等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也只能因无法及时取证而没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执法。

从证据法学上讲,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

主题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拒绝醉驾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本2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信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__份,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_

三是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大队结合公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日,组织宣传民警先后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人、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拒绝醉驾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本3

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家门,安全回家去。希望每一位公民都可以认真遵守交通规则。

我因违法驾驶,跟随公交车过马路闯了红灯,一次_扣分六分,加上检车迟到,总分也达到了十二分,被交_通知从新参加学习。

20__年7月下旬,我来到了昆明市车辆管理所参加培训学习。了解到了很多知识,对交通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我了解到了,_存在很大的安全驾驶问题和隐患。小的方面看,仅仅一个昆明市,与我同期参加学习的人数为300余人,即每个月1000人,每年有上万人参加学习。每年每100个人就有一个因交通违法参与学习。

大的方面,_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有10万人,占全世界16%以上,稳居世界第一。去年平均每天死亡人数257人,刚好差不多是昆明市每一星期因交通违法参加培训的人数。这说明了我们处于一个“最不安全”的国度。

分析其原因,可能有两方面。第一是违法成本低,交管12123交完罚金了事,尽量不触碰6分及6分以上罚款。再说即使触犯了,找朋友和家人代扣分就行了,实在不行还有黄牛。

第二个原因,驾驶员对驾驶技术过度自信,安全意识薄弱。

据说有一个调查结论,在所有参与调查的男_驾驶员中,有75%以上的人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超过其它50%的人。试问多出来的25%去哪儿了?这显然不可能,这个数据更凸出了人们对驾驶技术的过度自信是多么严重。一乘驾校一名真正的老司机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现实:从实_技术、理论观念综合评析,近几年通过普通驾校培训拿到驾照的学员,没有一个人是合格的!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伴随着交通违法。在参加学习以前,我根本没想过,自己居然违法了!而更可怕的是,这种违法背后就是巨大的恶魔——交通事故!一个想想就感到恐惧的名词。

交通事故无论大小,我们本能上都在极力避免。但是,人是最容易忘事的物种,表意识的恐惧与害怕,不代表我们时时刻刻注意到头顶悬着达摩克利斯之剑,潜意识里还是轻信自己能避免发生事故。常规的错误_作很多,随便举几个例子:

1。我们常犯的错误就是后排不系安全带,如果不是因为讨厌的交_,有时候前排也懒得系安全带。

2。我们学车的时候十分注重的——发车前围绕车子逆时针巡视一圈,这在根本上能够避免很多事故,比如倒车压到在车后玩耍的孩子,比如轮胎磨损严重导致的爆胎,比如观察周围路上有无车辆驶过等。

3。女士穿高跟鞋开车,男_穿着拖鞋开车,都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4。开车吸烟、打电话。不要以为吸烟不影响驾驶,试想如果不小心烟头掉在车里,是不是要弯腰捡起来?而如果刚好路过马路口呢?又刚好有另一辆车从交叉口路过呢?又刚好那个人也分神了呢?

5。最要不得的就是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尤其是醉后驾驶,就跟拿着机_往大街上扫_没有任何区别,还敢说这不是犯罪?再说出门知道要喝酒,最好不开车,打个车还可以休息一下,何必受累?

类似的例子太多,是在是枚举不完。

但是这些小的事例,却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人身上,甚至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细思极恐!我们开车上路,就真的像抬着火把穿过炸_库,没发生事故真的万幸!所以会发现很多时候,从整个_作上就是特别不安全的,但我们没有把这种安全意识赋予足够的重视和意义。而魔鬼就藏在细节中!

安全感来自我们自身,再贵的保险不如强烈的安全意识!

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安全感,两万年前开始,为了保存火种,为了对抗野兽,或者说为了物种和基因的延续,我们的祖先钻进洞穴,把我们置身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之中,可见延续和存在是人最大的本能。

到了今天,我们一样在追寻安全感。更努力的挣钱,更努力的学习,更宽泛的社交,都是在寻找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确定_。但是我们是否忘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什么?是保_我们活着,活着,比任何人类高贵的品格和能力都重要,活着,谈发展才有意义。

科技和文明的进步,让我们自喜和得意,我们害怕过什么?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都不是问题,有什么好怕的!我们有享受不完的物质文明,仿佛人定胜天,可是我们忽略了,人类最底层的思维,是安全思维。

安全思维,是一项系统的思维工程,它无处不在,处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

任何一项伟大的工程,金字塔、长城、埃菲尔铁塔,到今天的任何一座高楼和民宅……其背后必经过工程师们精心的测量、计算、设计,无一不是基于安全设施而进行的基础施工,否则的话,金字塔和长城就是一堆乱石,金基一百大厦将陷入地下,埃菲尔铁塔今天只有一堆废铁……万丈高楼平地起,这个平地,不仅仅是坚实的土地,还有坚实的基础设施,工程师们紧绷的安全思维。

作为男人,在家里,家里的防火防盗,煤气电线,不能说你都要会,但必须要懂一些,起码要有这个意识,这是大局观,是主心骨。

出门时,一家人的安全,财产、人身,都寄托在我们身上,对于安全意识,再怎么严格也不为过,提前休息好,开车慢点,后排系好安全带,采取防御_驾驶,都是我们必备的硬技能。

所谓心得,就是具体的要领;体会,就是感悟。最后,总结一下这几天参加学习的心得体会:

1。环绕车子一周,检视车子和周围环境。

2。主动采取防御_驾驶,包括高速路上保持安全车距(车速×4=安全车距),跟车行驶2秒钟车距,6秒钟从左后视镜到右边后视镜环视一周,不盯着一个地方超过两秒钟,长途驾驶4小时强制休息等。

3。敢于正视自己的过错与不足,立即改正错误驾驶习惯,并教育身边的人,保护好家人。

4。稳定大于一切,安全是底线,是根本,说什么也不能拿安全开玩笑。

参加这几天的培训,虽然刚开始心里面有些不情愿,甚至有些排斥。但现在我深感幸运,能够让我有机会来接受这么好的安全教育,我的安全意识彻底颠覆,感觉这次学习非常的值得!

这次培训,也让我想到了很多,也真切感受到老师们的良苦用心,为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为了万家幸福,他们付出太多,从事安全教育,真的是非常伟大!在此,我代表和我一同参加学习的同学,代表我的家人和朋友向各位老师们表示致敬与感谢!

拒绝醉驾的培训心得体会范本4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主题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 酒后驾车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大家;劝君一言莫酒驾,利人利己利大家。

2、 酒后禁驾,获取生命保障;遵纪守法,造就文明家园。

3、 酒驾实可怕,自觉靠大家;劝君莫酒驾,平安你我他。

4、 酒驾是公害,为了孩子爱人坚决不酒驾。

5、 酒驾终点是医院,开车不喝酒,平安到永远。

6、 酒是双刃剑,醉驾埋祸根,一朝祸端起,双眼泪涟涟。

7、 拒绝酒驾从我做起,文明交通从行开始。

8、 开车不喝酒今晚赏月亮,喝酒不开车明早迎朝阳。

9、 开车回家喝酒开怀畅饮乐无忧,喝酒开车回家险象环生亲人愁。

10、 开车莫逞强,喝酒细思量,酒驾猛于虎,安全记心上。

主题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同志们:

刚才,xx支队长就规范涉酒驾驶案件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十分赞同。涉酒案件历来是交警执法的重中之重,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为推动涉酒案件的规范办理,省交警总队去年3月2日下发文件,要求对2018年2月1日前未办结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逐一排查、查清底数,进行全面清理。接文后,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总队要求,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的4905起涉酒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数个月的艰辛工作,截至12月7日止,我市涉酒积压案件已办结3710起,剩余总数1195起。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五位的是环城大队(100%)、警卫大队(100%)、高新大队(98.59%)、特勤大队(98.11%)和长沙县大队(96.32%);排在末三位的是浏阳市大队、机动大队和望城区大队。末三位中尤其是望城区大队和浏阳市大队,不仅积案总数较多(望城区993起,浏阳市466起),而且清理工作进展得不太理想(望城区清理了584起,浏阳市清理了255起)。尽管未清理的积案中有一部分是报撤的,但这还是表明两个大队在平常办理酒驾案件中就不够规范,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酒驾案件处理不及时,不仅降低执法公信力、损害法律威严、埋下严重执法风险隐患、带来难以预料的执法风险,同时也会影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就如何进一步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处理此类案件,我谈几点意见:

涉酒驾驶案件是交通执法中处罚最重的几类案件之一,也最受到社会的关注,最容易影响法律的权威。甚至可以说,处理好一起酒驾案件处理所能产生的法律威慑力,相当于处理许多起其他普通交通处罚案件所产生的威慑力。法律越有权威,我们工作效果也就越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越好。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我们越严格、越规范,就会越受到尊重,反之亦然。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把“严格执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一部分。同时,《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在涉酒驾驶案件这样重要、敏感的案件上尤其要注意执法的规范。

今年3月以来,省厅总队三次发文要求各市支队对酒驾未办结案件进行清理,这是走好酒驾执法规范化的第一步。各大队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酒案件办理。

同志们,市局党委对涉酒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负人民所托,不让组织失望,争取让长沙市交警支队成为湖南省规范涉酒案件办理的典范!

第一,要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每一起未办结案件的清理任务都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确保在今年4月1日前将未办结案件清理完毕。对于2018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酒驾案件,要按照总队要求,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倒查追责。

第二,要严格落实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处涉酒案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新发生的涉酒案件的查处,除了要遵守省厅关于执法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外,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涉酒案件的查处流程规范化。同时,要善用酒驾监管系统,杜绝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以延迟检测、纵容当场喝水稀释浓度、“了难式”不立案处理等方式包庇酒驾行为的现象。

第三,要按照支队相关规定,规范涉酒执法管理系统及酒精检测仪的使用。对驾驶人血样提取及酒精含量检测,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工作规范进行。要落实支队酒驾执法工作安排,但不要搞“唯任务论”、“唯数量论”,要进一步提高酒驾执法质量。

首先,要对积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撤销情形予以撤销的、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定报告,尤其是将酒驾案件修改为其他违法行为处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责;对清理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大队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其次,要运用好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情报信息平台中的涉酒执法监督模块,严格办案程序。对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采取吹气前“了难”、使用未注册仪器、进行虚假鉴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借鉴深圳市对民警执法的督察办法,安排专班对酒驾执法视频进行督察。发现执法视频与案件不一致、有抓获视频而没有立案侦查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始督察程序。对酒驾案件办理中违反办案程序、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进行追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受贿等情况的组织或个人,移交市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绝不姑息!

以上就是我的意见,谢谢大家!

主题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同志们:

为进一步打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基础,教育引导党员文明驾驶,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今天我们xx党支部组织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日。下面利用一小时时间由我主持讲授“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专题党课,希望通过这次授课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酒驾警钟,以违纪案例为鉴,严明纪律,做到拒绝酒驾,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说到酒驾,很多人都能想起一些因此上了新闻的名人,因为喝酒的事儿影响了事业,甚至付出了生命。2005年,香港演员xx,酒后驾驶,撞上了一辆大巴旅游车,被判处刑事拘;2010年,著名主持人xx,与同事吃饭的时候喝了点小酒,大意轻敌,驾驶着自己的车离开酒店,在路上被交警查到;2011年,著名音乐人xx,因为酒后开车,因此导致了多辆车追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2012年,著名演员xx,喝酒驾驶一辆路虎回家,被交警查处;2017年,央视主持人xx,与朋友聚餐以后。驾驶自己的车上路,发生了轻微的刮蹭事件,判处由他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了这些名人酒驾,还有xx等人因为酒驾而被刑事拘留,影响了事业的发展。还有一些名人因为酒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比如,演员xx,小品演员xx,唐朝乐队的贝司手xx,著名歌手xx等人。这真是非常惨痛的经验,付出了血的代价。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无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的下意识。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后,酒精浓度即可达到20mg/100ml的酒驾标准。如果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浓度可达80mg/100ml的醉驾标准。当然,个人体质不同,这个数字可能略有差异。

误区一:“隔夜酒”也算酒驾?前一晚喝多了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结果第二天开车出门却被交警查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隔夜酒驾”。关于“隔夜酒”的案例,其实重点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醉驾)。

误区二: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大量饮酒后血液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而相对的,酒量比较小的人在喝了稍稍喝了一点酒后,虽然还达不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实际上人就已经醉了,神智开始不清,这时候开车就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不能根据自己的酒量来自断定是否酒驾。

误区三:喝了酒休息一会就能开车了。血液里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过程,酒精浓度数值的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体质不一样,酒精代谢的速度也不一样。如果只饮一杯啤酒或饮一杯红酒,至少要经过6个小时的代谢,才能再开车。而如果是饮了低度白酒3两以上,考虑到个体和环境等差异,至少要经过20到24小时才能开车。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喝完酒过多长时间酒精才能挥发干净,并没有一个固定数值。每个人的身体对酒精的反应都不同。

误区四:酒后多喝水就能稀释酒精含量。遇酒驾查询时,靠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来让口腔酒精含量下降是没有用的。因为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误区五:药酒、保健酒不是酒。交警曾经查到过一位老年酒驾司机,辩称自己喝药酒、保健酒来强身健体,是用各种药泡制的。应该是“药”,不是“酒”。提醒:饮用酒精泡制的各种药酒保健酒以及酒精饮料,超过检验标准的,都属于酒。

误区六: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许多人认为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但事实上,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骑行都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误区七:酒后挪车不属于酒驾。饮酒后因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故而该类行为也同样属于酒驾。提醒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挺而走险,饮酒后不要走上驾驶室,就算挪车也违法。

误区八:服用醒酒药。各类醒酒药在网上热卖,一些产品标榜不仅可以养肝护肝,而且可在20分钟内起效,达到缓解酒醉症状,应付酒驾检测。服用醒酒药可能会降低酒精对身体的损害,加快分解酒精。但是并不能保证能立即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所以还是不要铤而走险。

这些误区,大家应该都了解了吧?我认为归结为一点,就是许多酒驾者对酒驾最大的误会,就是对自己的盲目自信以及那一瞬间的心存侥幸。

(一)喝酒对人体的影响

酒精进入血液之后,会影响人体内的很多器官,表现最为显著的就是对神经系统(包括大脑)的影响。在这里,酒精可以看做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某种抑制剂,它减慢了脑细胞和体内其他神经间相互交流的速率。同时,酒精也会减弱前额叶皮层的功能,这是大脑中负责高阶认知过程(包括推理和判断)的部分。此时,人体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前额叶皮层的功能也在被破坏,这使得人的判断力更加低下,反应迟钝,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将会极大增加发生事故的机率。

(二)酒后驾车带来的社会危害

说到酒驾危害,我们先来看一段警方通报。2019年6月8日福建莆田仙游县发生一起因醉驾导致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时间为凌晨3点35分,做水产生意的柯某正在和工友忙着卸货拣货时,忽然一辆红色轿车飞速撞上他们,随后又撞上路中间防护栏。柯某和工友郑某被撞飞躺在血泊中,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调查,肇事者陈某,90后,当晚与朋友在酒吧聚会,散场后驾车载着4名朋友返回。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陈某看到了前方路边停靠的货车和正在卸货的工人,想踩刹车、打方向,但因酒意上涌,手脚不受大脑控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经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132.96mg/100ml,为醉驾,同时还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据陈某供述:“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当时觉得离得近,没几分钟就到了,那么晚了也不会有警察查,这才开的。”据了解,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严惩,同时与其一同喝酒的同车人员也将承担相应责任。

一场场惨痛的醉驾事件,让人触目惊心;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悲剧,发人深省。人类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日新月异,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在改变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同时,却因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而酿成大祸。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交通事故统计数据,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近5年来平均每年导致交通事故1.09万起,造成4054人死亡、1.16万人受伤,是导致交通伤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从这个数据分析可以看到,平均每起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造成0.37人死亡、1.06人受伤,即大约每3起事故就有1人死亡,事故严重程度位居各类交通事故首位,醉酒驾驶已成为马路第一杀手。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只有一次,都是弥足珍贵的。每天,看到那么多的醉驾事故,看到那么多鲜活的生命瞬间消失,看到那么多的家庭支离破碎,看到那么多的亲人从此阴阳相隔,我们还能无动于衷吗?我们还能不汲取教训吗?我们还能继续醉酒驾驶吗?

同志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酒后驾驶的经历,如果有,那么请您记住“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句老话。当你们心存侥幸地上路时,当你们容许那些违法行为在你们身上发生时,当你们开车醉醺醺高速行驶在道路上时,你们是否清楚数条鲜活的生命正掌握在你们手中,你们的方向盘也许正将那紧紧相连的生命驶向地狱,你的严重交通违法将碾碎你和他人欢乐和谐的家庭。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后将受到何种处罚?

一则酒驾处置通报:2019年6月19日晚23时19分许,交警在夜检行动中发现,一辆白色小车驶近检查点时,突然变更车道,似乎有意躲避检查。经拦停检测,驾车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38.9mg/100ml,为酒驾。经调查,该男子为驾校教练,其所驾驶车辆悬挂教练车号牌,属于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该男子被依法处罚款5000元、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其驾驶证也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这也意味着他失去了教练从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对醉酒驾驶的刑罚是什么?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党员酒驾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酒驾处分: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驾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下面宣读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13名处级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责任追究情况:

1.哈尔滨市道里区人防办原主任、党支部书记夏晶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12月30日22时,夏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1月6日,香坊区法院判处夏晶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夏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哈尔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中心原副主任金世洲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18日0时,金世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茂大道与祥安南大街交叉口时被松北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8年2月7日,松北区法院判处金世洲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金世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副局长王岩木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9日19时,王岩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金牌大道4公里200米处时被度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王岩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直属支队原支队长魏行舸(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31日20时,魏行舸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香坊区公滨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魏行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杜国林(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6日20时,杜国林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道里区景江东路时被顾乡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杜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省国土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宿永斌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12日18时,宿永斌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世纪大道与民生路口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岭西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宿永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绥化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赵宝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9日13时,赵宝军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北辰街与新兴街交叉口时被绥化市交警支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赵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副调研员赵凯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11日21时,赵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珠江路与红旗大街路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赵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处级检察员张杰(已退休)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9日12时,张杰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南大街与红星乡路交叉口时被鸡西市鸡冠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张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相臣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3日22时,李相臣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红旗大街与珠江路交叉口时被香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李相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双鸭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恩忠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2月20日19时,刘恩忠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滨水东路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刘恩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双鸭山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佟小范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22日20时,佟小范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中植路中段时被双鸭山市交警支队尖山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佟小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佳木斯市职教集团管委会主任高光晟酒后驾驶问题。2017年12月23日14时,高光晟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沃尔德路被佳木斯市郊区交警大队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高光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公务员违法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将会受到何种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通过前面三部分学习,我们应该能充分认识到“禁酒驾反醉驾”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强化监督,做到“零酒驾”,坚决维护党员先锋的形象。请大家一定要牢记禁令,守纪律、守规矩,将酒驾的危害和结果牢记于心。拒绝醉驾关系你我他。我们要告劝自己的父母、亲人和朋友,一定要从这些血淋淋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忘记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把生命当做儿戏,在亲人每天开车上路前嘱咐他们一句“开车莫饮酒,安全行驶,文明行驶”。我们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决不乘醉驾车,让醉驾远离我们,让平安伴随我们。

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喝了酒之后怎么办?喝酒后的正确处理方法:1.打电话告知家人,请求接送;2.使用“酒后代驾”服务;3.步行回家;4.为醉酒者友情叫车。

本节课后,为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请全体与会党员签署一份《“零酒驾”承诺书》,签下一个姓名就是许下一句诺言,许下一句诺言就要兑现一个行动,兑现一个行动就能营造一方文明,努力做好xx的建设者、xx的守护者和文明家庭的先行者。

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为着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主题党课到此结束。

主题醉驾违规鉴定案例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司机__________驾驶__________车于__________路段与__________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__________死亡。案发后肇事者__________立刻向警方报案,随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事故发生后,__________积极与被害人__________的亲属协商赔偿相关事项,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__________赔付__________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现已支付了前期全部赔偿款__________元。

对于__________的死亡,肇事者__________向我们家属表示了深切的歉意,且在经济情况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协商经济赔偿,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赔偿款。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良好。作为死者的家属,我们对于__________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判处。

此致

__________县公安局

__________县人民检察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谅解人:_________________(死者之父)

以上就是对醉驾交通事故谅解书应该怎么写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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