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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优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0:34:52 页码:11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优质11篇)
2023-11-20 10:34:52    小编:ZTFB

人生就像一本书,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总结和概括。沉着冷静的态度有助于在压力下保持良好的表现。接下来是一些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小窍门,希望能帮助大家提升交往能力。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一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二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年3月18日至20----年9月28日止。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徐海珍责任人(盖章):

为了共同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新要求,确保县城市容环境整洁卫生。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赋予城市监察大队职能,现与县城管辖区内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指县城辖区临街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二、临街单位、店铺、住户在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责任。

(一)搞好外墙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二)门前不得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三)门前招牌应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文字要规范,无错字、缺字。

(四)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五)不得乱倒污水,自备垃圾容器并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六)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城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门前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的要求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并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管理责任。

(一)城管部门要积极向市民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并对临街单位、店铺、住户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

(二)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有权督促其整改,对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环卫所按规定做好辖内环卫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二、控制目标。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三、工作目标。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抑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修建学校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学校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建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进步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熟悉,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订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熟悉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急性、艰巨行和长时间性。学校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调和各部分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构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学校分管副校长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学校分管副校长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催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职员和从业职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到达卫生要求,并与学校招生范围相适应。学校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范围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催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展开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以下:

1.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果断予以封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品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艳服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职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视部分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得了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学校食堂物质实行准进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展开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育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制止非食堂工作职员随便进进加工操纵间及食品原料寄存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分、教育行政部分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展开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品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品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分,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当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和卫生行政部分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存造成食品中毒或可能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分的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分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局势控制在最小范围。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学校20----年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2)学校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催促完成。

3.继续展开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学校食堂、从业职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4.定期展开培训。定期展开对学校卫生主管领导和学校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展开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分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职员进行一次培训,进步后勤工作职员的专业素质.

4,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责任人:

日期:----年----月----日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三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人居住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73号令)及《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西湖桥社区范围内门店业主在经营过程中,所应承担的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一、临街门店经营户及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守法、诚信,具体内容有:

5、不出店占道经营,人行道两侧禁止摆放广告招牌、灯箱等,禁止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不得在街面晾晒衣服、拖把等物品,确保门前车辆摆放有序。

二、环卫部门不履行责任或未按规定时段收集垃圾的,临街单位住户可向环卫主管部门投诉,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投诉电话:xxxxx。

三、临街门店如不履行责任,违反上述条款,经居民举报、城管人员巡查或上级领导督查后发现,由社区执法人员告戒,仍不改正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拍照取证后,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家团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成立即整改落实,并处以个人十元至二百元、单位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

社区(盖章):

经营业主(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盖章):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四

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全面提升应城城市文明水平,根据社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此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

二、目标任务。

1、创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各单位设置创卫宣传专栏,在群众及职工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常识宣传。

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不低于90%,健康教育面达95%以上。

4、对沿街巷单位门(店)签订“门前四包”、“门内达标”责任书,并有标牌且责任落实,杜绝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现象。

5、经常开展责任区的卫生监督整治及日常保洁等管理工作,并进行检查评比。

6、配合有关单位抓好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抓好背街小巷、居民院落、无主地段、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管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8、负责辖区内“十三”乱的治理工作,对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进行彻底清除,街巷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

9、协助搞好主要道路的硬化,辖区街、巷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下水道(含阴阳沟渠)无垃圾堵塞。

10、抓好辖区犬只管理,且无违规饲养禽畜现象。

11、定期组织居民和职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卫生整洁,场地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

12、搞好本辖区内的旱厕改造工作。

13、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搞好长效保洁工作,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举达标。

14、积极落实办事处安排的其它创卫工作。

三、奖惩。

2、社区将创建卫生城市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4、对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参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奖励。

张小楼社区居委会:责任单位:

x年xx月xx日。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五

为创建一个健康文明,整洁美好的校园环境和学生读书、学习的.良好氛围,为使学校卫生工作做到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常抓不懈,从根本上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和各班、各办公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落实责任,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校卫生区域进行统一要求,责任包干到各班主任和各办公室。

(一)、教室卫生要求:

1、教室门窗玻璃干净。

2、地面干净无纸屑及其它赃物。

3、墙壁干净,张贴整齐。

4、学习用具、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过道干净无污物。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

6、教室前后走廊范围内,无垃圾纸屑。

7、教室空气保持通风。

8、个人课桌内要整洁,无剩食品烂纸等赃物。

(二)、环境公区卫生要求:

1、卫生公区无杂物纸屑,垃圾每天清理干净。

2、花坛内无杂物、塑料袋。

3、每天清扫及时,班与班交界处清扫干净。

4、每周星期一第二节课后大清扫。

(三)、办公室卫生要求:

1、办公桌和桌上用品摆放整齐。

2、其它地方物品(扫帚、拖把、垃圾桶等卫生器具等)摆放整齐。

3、地面打扫干净,无明显垃圾。

4、墙壁、门窗干净,无乱贴乱挂现象。

出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卫生量化细则,在班级量化、师德等方面予以体现,并实行效能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xx中心小学校(盖章)。

责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六

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容环境卫生。

责任书。

欢迎大家阅读。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为了共同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新要求,确保县城市容环境整洁卫生。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赋予城市监察大队职能,现与县城管辖区内临街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明确如下:。

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域指县城辖区临街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垂直至街道、路面侧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等区域。

(一)搞好外墙立面、天面、阳台的市容环境卫生。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三车”修理点、饮食档店每天清洗一次,其他商铺每周清洗一次。

(二)门前不得占道经营、占道施工作业、占道堆放杂物,店铺柜台货物摆放不超出门槛。

(三)门前招牌应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文字要规范,无错字、缺字。

(四)沿街墙面应保持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

(五)不得乱倒污水,自备垃圾容器并放置在门槛以内,垃圾分类袋装存放,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

(六)门前不得私自设置檐篷、遮阳布,凡设置檐篷、遮阳布的,必须经城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要保持整洁完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七)门前按照城管部门的规划布置的要求种植、管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并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绿化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一)城管部门要积极向市民进行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并对临街单位、店铺、住户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促。

(二)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城管部门有权督促其整改,对不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三)环卫所按规定做好辖内环卫保洁工作,并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及时清运。

(四)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为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与容貌面貌,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号公告)、《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部门一级目标管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责任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一把手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水平达到市民基本满意。

(一)定期研究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管理、执法,形成纪要,并将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干部年度干部考核主要内容。

(二)加强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按照*政办发[]号文件划分职责,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基本达到《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日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负责编制**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区(县)编制区域专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城区主干道车行道清扫保洁;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标准及日常考核,监督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执法管理及市民投诉事项的受理、解决;负责城区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的集中收取,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分配兑现方案;负责对城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城区重要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协调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环境卫生责任人、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作业负责人及责任明确并公示。

(四)完善运行机制。

投诉举报制度健全,设有受理群众投诉的机构,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市容环境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

(五)加强督办检查。

制定严格的日常检查、复查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月不定期抽查至少两次,每次检查对上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所有检查记录必须形成详细的档案。

(六)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按照十堰市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实施所辖区域市容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必要装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

上述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按照“日检查、周进度、月通报、季公示”进行考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市人民政府(章)市建设局局(章)。

分管领导:

责任人: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七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以切实贯彻落实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卫生体制改革,调动全院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保证我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两个效益”双丰收,根据区卫生局下发《乡镇卫生院××××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目标管理责任书。

1、学习教育、政治法制、业务学习制度、计划健全、集体学习记录每周一次;以上三项个人学习笔记内容充实,不少于一万字,单位开展1次政治理论、法制、业务考试。

2、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思想教育、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使职工团结协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加强廉政建设,严禁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医务人员接受“吃请”,索要“红包”、“搭车取药”现象。

1、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半年考核1次,不考核无档案扣0.5分,年内开展病人问卷调查2次,每次问卷100份,满意率达90%以上,少一次扣0.5分,满意率每低5%扣0.5分。

2、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并有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无制度、无检查、无专用处方和印卡扣1分。

3、卫生技术人员执证执业医师(助理)、护士证上岗率达65%,每低5%扣1分。

4、配合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防计划生育事故发生,杜绝假手术和开具假证明,发现1例扣2分,并按《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1、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0%,完成下达的盈余指标,住院人员和门诊人次比上年有所增加,每低1%扣0.1分。

2、资源利用病床使用率55%,每低于5%者扣1分,对科室、设备、人员、技术、管理到位,要加强房屋设备的保养维护,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

3、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防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重点要加强对医疗器械设备的检查,减少医疗器械不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进货渠道正规、索取“三证”建立销毁记录,出现医疗事故要及时处理,要有查处记录及处理意见。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1分。

4、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资料的登记及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上报等,如发现基础登记不全、数据不准、弄虚作假者,发现一项扣2分。

5、建立健全医院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并上墙,并加强督促落实,如制度不全,落实不好,效果不佳,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医疗质量及预防保健指标公开上墙,接受监督,未上墙扣2分。

1、加强村医业务的短期培训,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督导与管理。

2、加强医疗质量的规范性管理,制定管理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规范诊疗行为,做好合理用药、切实减轻病人负担。无考核制度和标准扣3分,考核少一次扣0.5分。

3、加强医护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工作。

1、科室建设:设置合作医疗管理科室,确保专(兼)职人员有办公室、办公设施,设备配套。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2、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各项制度,并对参合病人就诊程序、报销程序等进行公示,制定合作医疗管理科室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并上墙。达不到要求者酌情扣分。

3、合作医疗基本药物使用率95%,处方划价准确率98%,医疗收费价格符合区合管办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以上指标每超5%扣1分,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酌情扣分。

1、“四苗”单苗合格接种率达98%;基础免疫自查率98%;基础免疫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住院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卫生院100%,家庭40%;以上指标每低5%扣1分。

2、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提高保健水平,重点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使婴儿死亡率降至35‰以下,新生儿死亡率降至2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40‰以下,以上指标每低5%扣1分。

3、传染病、高血压防治:传染病登记,报告符合率达98%,35岁以上门诊病人免费测血压率达90%,并加强高血压筛查管理工作,以上指标每低5%者扣1分。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八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示精神,加强场镇卫生管理,搞好我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1、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监管、协调机制。

2、定期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布署检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单位内及周边沿线的环境整治。

(一)负责治理办公区域和宿舍周边的五乱,确保环境卫生和绿化达标。

(二)做好乡镇管网(蜘蛛网)治理,保证单位公用设施整洁,规范,不影响镇容镇貌。

(三)按照县委办(*委办发〔〕号)文件的标准,查找问题,与社区一道研究解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四)督促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积极参与、配合本镇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一)门前三包。

1、包卫生:负责清除责任区内的果皮、纸屑、痰迹等;禁止乱丢、乱倒杂物、乱倒垃圾污水;维护好痰盂、果皮箱、垃圾桶、路标等公共设施,做到路面整洁,无乱贴乱挂。辖区内的公共区域,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户)清扫并全日保洁,临街面或单位围墙外公共区域不得种植农作物和堆放桔杆等杂物。

2、包绿化:按园林绿化要求,管理好绿地和园林设施。

3、包秩序:维护门前公共秩序,保护门前公共设施。不在责任区内乱堆物品,乱摆摊设点(商店摆设货物不出黄线)、乱停车辆、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搭建棚房。搞好治安防范,防止火灾、盗窃、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和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常保持门前秩序良好。

(二)门内达标。

要求本单位职工及居民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美观;家具、家电、衣物等摆放整齐、清洁;个人清洁卫生良好;无电线乱牵、无衣物乱挂现象。

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和社区共同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按月评比;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义务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个人)责任。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九

责任内容及规定: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如超出审批处置量,须重新申请办理处置手续。

2.所在出土、拆迁工地必须安装建筑垃圾车辆限高标杆,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设置标准遮挡门,严禁用蛇皮布代替遮挡门。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并保持清洁、完整。

3.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要设置冲洗设施,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处置建筑垃圾时,必须由各区市容园林局认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单位处置。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处置,将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

5.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密闭清运,严禁超载、冒尖、抛撒。所在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车轮、车体必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行驶,按指定地点倾倒。

6.建设单位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必须在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理部门登记,由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7.坚持市场化运营方向。建设单位施工工地要配备容貌监督员,容貌监督员接受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8.为了保证建筑垃圾运输安全,防止污染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项目建设方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缴纳一定数额的清洁运输保障金和运输安全保障金,由辖区市容园林局主管部门对两项资金进行监管,如有违规现象,将扣除保障金。未出现违规行为,退还全部保障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9.本责任书有效期自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9月28日止。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十

1、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环境卫生第一责任人,并责成一名副职主要负责,实行村干部包街、包户制。

2、各村确定固定垃圾集中堆放点和固定的保洁员,并由专门清运人员每日负责将垃圾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堆放点。

3、规划完善村内排水设施,村内无生活污水积存现象。

4、粪堆出村,堆放到村委规划的田间地头。

5、大街小巷无煤堆、粪堆、杂物等乱堆乱放现象,无废纸、废塑料乱弃现象,排水沟无垃圾。

6、建筑材料要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及时处理。

7、各村主干道两侧的违章建筑要全部拆除,对乱设摊点、无照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商占道等行为要全部取缔;对沿街门店的各类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整治,不准占道摆放。

8、各村主要街道围墙要粉刷,并涂写环境整治标语,各企业的围墙粉刷由涉及的村委督促完成。

9、村内村外主干道两侧目及范围内垃圾杂物全部清除,保持道路畅通清洁。

10、各村委要与门店、企业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硬化),同时确保所在村的公路沿线绿化美化。

xxx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村支部书记(签字):

村委主任(签字):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篇十一

一、做好工地渣土出运现场管理,临街施工场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出入口道路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派专人负责车辆冲洗。

二、渣土处置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及渣土准运核准文件。

三、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渣土处置核准文件。

四、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

五、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六、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所运输、弃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七、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全密闭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保持车容车貌的整洁,做到不带泥行驶,不超载,不抛、洒、滴、漏。

八、项目单位应组织人员沿运输路线进行巡查,发现抛洒,及时清扫,并进行路面冲洗。

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服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管理。如有违章行为,应及时整改,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十、遇有“创卫”等特殊情况,服从统一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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