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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 税收政策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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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 税收政策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11 13:42:1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一

本人是xx商学院财政税务学院学生,自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2月1日止,在xx市xx税务师事务所实习。

之所以选择这段时间,是因为那是岁前的寒假,使我有充足的自由时间去进行课外拓展;同时也因为恰逢年初,是企业组织财务报告工作的忙季,也是税务师事务所的旺季,使我能有更多的机会,体验更多的工作。

而之所以选择xx税务师事务所,首先,是因为该事务所是从事税务相关业务的中介企业,是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的纽带,其实践经验对于我税务专业的学习研究来说,弥足珍贵;再者,该事务所是我院的实践基地,说明其与我院的交流和联系,是广泛与密切的,为我作为其实习生学习更多的知识和技能,创造了更好的平台。

xx市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取得税务代理资格的税务中介机构,主要从事常年税务咨询、税务代理、审查纳税情况等经济业务。下设税务审查部、税务代理部、第一分所、宝岗综合部等机构,正式员工五十余人。该事务所是经国家批准,依法独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和从事审查纳税情况等业务的综合性事务所,是服务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代理机构,拥有先进的办公设备,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规范的管理,既能维护国家利益,又能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该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在上级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业务稳步发展,受到税务部门及客户的一致好评。

1、事务所业务活动概况

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包括:审查企业纳税情况、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纳税申报与缴纳税款、制作涉税文书等税务事务;以及审计企业账户、验证企业资本等部分会计事务。

事务所业务的一般流程为:首先,接受企业关于以上业务的委托;然后,根据企业的有关资料,分析企业的具体财务情况,着手办理委托业务;最后,本着客观的立场制作业务报告,办理必要的手续,完成企业的委托。事务所的主要运行架构为:以一名或两名税务师为一单元,代表事务所办理企业的委托整个业务。

2、实习职责

通过以往对会计的学习,加上本学期对税法的接触,我已有一定的财务业务处理能力,和认知基础。于是在实习期间,我主要担任事务所中拥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冯师的助理,作为其单元中的一员

,协助其完成企业的委托业务。

然而由于知识、能力和经验有限,我未能够独立地完成一份企业的委托业务,只能够就办理其中的某些较为简单的步骤,为冯师分担。

以上提到,我的工作主要来自于冯师的要求,为其完成其中较为简单的环节,但也贯穿于整个委托业务当中。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有:资料管理、审查企业财务状况、制作报告文书等三项内容。1、资料管理

财务资料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最重要的机密,掌握了一个企业的财务,就等于掌握了一个企业的所有情报。而事务所的工作,都是围绕这些机密而进行的。事务所中每一份资料,每一页稿纸,每一片纸屑,都包含着重要的信息。因此,事务所中的资料管理工作,不仅优化了办公效率,而且保障了企业和事务所的权益。

事物所的资料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对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事务所工作的资料的管理。企业的资料,是在向事务所委托业务的时候,被要求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股东与资本证明、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料,也包括回单、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而事务所工作的资料按照委托业务的不同而不尽相同,一般有企业与事务所共同签署的委托协议书,有反映事务所工作过程的审查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税务和审计等工作底稿,也有反映事务所工作成果的纳税汇缴、纳税调整、验证资本等工作报告。我职责上的资料管理,是对已经完成委托的企业资料库的管理。

首先,对于已经委托的企业的资料,我需要将其移出冯师的办公区域,并以单个企业单个年度为单位,把与其相关的所有企业资料、工作资料整理成叠,放入资料袋。然后在资料袋上填上相关信息并排序,再按序号记录在一份资料清单上。最后一般以一个年度为单位装箱,或者按序号入柜,以备翻查。

2、审查企业财务状况

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的过程是事务所完成委托的主要内容,简单来说就是查账。查账的依据是企业的提供的财务资料,一般企业会如事务所要求,悉数提供全面的资料。但如果委托的是关于本年度的经营活动,那就意味着查账期间企业的财务工作会一直处于停滞,同时对外提供财务资料,也产生资料外泄的风险,因此有时候企业不会提供所有财务资料,而是要求事务所工作人员上门当面审查。

但凡需要查账的,一般都是委托进行审计或者汇算清缴的企业。作为完成委托的主要工作,查账大概分为三个步骤。

(1)、集中资料,审查凭证

对于未提供财务资料的企业,则需要上门审查。对于提供不全的企业(一般缺少账簿),则主要根据其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制作出电子账。同时,事务所会把零散的凭证装订成卷,并审查其是否完备。而我一开始的工作也是从这里开始,负责装订电子账和凭证,对各种凭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同时适应企业多种多样的记账方法。期间,更有幸随税务师到企业财务部查账并编写了审计底稿。这里对资料的要求首先是要完备,企业必须确保期间内所有经营活动都有相对应的凭证,并已确实提供了期间全部的凭证,即要求企业接受事务所对其期间所有的经营活动进行查阅和质询。因为一旦存在经营活动反映缺失,即使证账统一,企业的纳税义务也可能没有正确完全履行。

(2)、证账核对,审查账户

确保凭证完备后,则开始进行凭证与账户的核对审查。对账户的审查一般包括其存在性,正确性,合理性的审查。

这里的工作主要是填写一本称为“会计工作底稿”的记录册,它是按照科目一般编号顺序,对每一个科目进行审查的过程以及结果的记录。其中以三种审查最为重要,包括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企业税费的缴纳、企业费用的计提,要求企业对社保费及税费要正确如实地计提并按时申报缴纳,对费用类要如实合理地计提扣除,即均要对其存在性、正确性和合理性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审查。因为这三种经营活动均涉及到法定的企业义务完成情况,也是多数不法企业进行不正当经营的隐藏密道。这项内容是我接触得最多的工作,一开始面对繁复的凭证我手足无措,一些底稿反映的内容非常详尽,须要翻阅所有的凭证才能正确全面地获取数据,导致我的工作效率非常低。后来脑中慢慢形成这种思想和头绪,对凭证和记账有了一个整体的认知,完成底稿的速度越来越快。

(3)纠正错误,纳税调整在核对审查账户情况后,完成会计工作底稿,明确企业存在哪些账户或哪些行为应当进行修正或补偿,并详尽地填写称为“纳税调整底稿”的记录册。如其中包括,由于企业未按时按量履行纳税义务而须要申报补缴税款的,由于企业错误或不合理计提费用而导致所得额抵扣错误的,由于企业财务人员过失导致企业账户记录不符合会计制度准则的,等等,均须要进行纳税调整以纠正错误。

由于我对税法的学习还没有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所以哪些须要调整,哪些不须要;须要调高还是调低,我完全不懂。后来通过多向冯师请教,慢慢把握了其中的规定,成为我日后学习的重要提前体验。

三个查账步骤完成后,事务所一般会联系企业知会并协调其中一些操作,达成共识后,接受的委托便已完成得七七八八了。3、制作报告文书制作报告是一般委托的最后工作内容,是就前面工作对企业财务概况的一个汇报总结,也是事务所工作的核心。

根据委托业务的不同,企业提交的报告文书也不同。如验证资本的委托,提交验资报告,汇算清缴的委托,提交汇算清缴的报告或纳税调整报告。而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前面一个步骤的两份工作底稿来填写,汇总反映事务所的审查结果。不同的是,工作底稿是详尽的,是事务所内部的工作资料,反映工作过程;报告文书则是概括的,针对性的,是事务所提交给企业的汇报资料,反映工作结果。

以上就是我实习所涉足到的工作内容,可见,拼凑起来可以说是综观了事务所工作的全貌,使我对事务所的日常业务有了总体的了解。但可惜的是未能按照步骤完成一整个企业委托业务工作,然而就算是仅仅是其中一个步骤,也就需要我花费一整天甚至两三天时间去完成。

严格的说,这次事务所的实习经历,是大学以来与税务专业相关的首次工作体验。毫无疑问,这次的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无论是作为提前步入社会的历练,还是作为未来很有可能从事的财务工作的演习,还是作为围绕税这一主题的把理论付诸实践,这短短的20天,使仍然身为学生的我,在思想与行为上、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上,均得到启蒙与提高。

1、关于职业生涯的感受

职业生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语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当时,这个陌生的词汇,对我说似乎是那么的遥远,而当时的我也未能理解这个举足轻重的词汇到底意味着什么。直到第一次来校本部,恰好碰上某学院的毕业典礼。看着那么多比我大一两年的学长,穿着肃穆的学士装,忙活一整天,似乎是想在校园每个角落留下自己的影子,是想在每个认识却或许并不熟悉的人的脑海里留下自己的印象。我知道我也理解,他们即将告别校园,甚至告别作为学生的岁月,奔向社会,奔向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

职业生涯,是结束校园学习生涯之后,走向社会投入工作的人生阶段,是一生人最精彩最深刻的几十年,也是最能评价一个人生存价值的一段人生。

而对于我来说,具体详实的职业生涯规划,如从事什么职业,达到什么目标,或许我还有选择的余地。但这次事务所的实习使我觉悟,一些思维,是今后我的职业生涯不可或缺的。首先,是态度,是对于初出茅庐的我们适应工作所应有的态度。我认为对于文科类专业学生来说,在社会生存中最重要的不是学习成绩或动手能力,而是思维、经验和态度。因为成绩不完全代表工作能力,而技巧或技能,是我们可以能动地吸收和再学习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本科生之于大专或中专生,没有任何的优势,他们照样可能学的很好,做出很漂亮的账。但是,本科生接触的有价值的信息更多,接触的有权威的老师更多,接触的有能力的同学更多,我们更应该注重培养我们自己的思维,包括看待事物的思维,面对问题的思维,改善自己的思维。而这样的思维不可能一蹴而就,是建立在实践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形成的,是自己的世界观,所以我们的经验也不可或缺。然而,初涉社会,谈经验,我们是一张白纸,因此,那时候我们的能力的价值、思维的价值都比较低,社会对我们的认同度自然也低。这时候往往我们的心理就会出现反差,在校通过努力我们没有任何人是不能超越的,而身处社会,面对形形色色,我们无能为力,无可适从,便引发消极的思想。

实习期间,通过剖析自己的心理状态,观察其他实习生的思想变化,这样的现象表露无遗。有些实习生认为自己不但没有收获工资,而且没有接触到自己想象中的工作,觉得是屈才,开始产生抵触的心理,并通过分散自己工作注意力,甚至诋毁实习单位来宣泄。我认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收获自己的应得,也必须付出同等的价值来交换。实习生的人力对于企业来说必然产生不了多大的价值,所以自然我们的收获就水退船低。这时候,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一点,并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惟有学习更多,我们才有更深厚的底气去要求更高的报酬。恰恰对于实习生来说,陌生的工作环境,新鲜的实务工作,都是包含营养丰富的食粮。只有正视自己,不断积极主动地吸收营养,才是实习的真正意义所在。

除了保持积极的态度,我所收获的还有关于以后职业生涯面对选择的判断标准。工作,最理想的状态是选择一个能充分展现自己能力实现自己价值的舞台。但选择是双向的,很多时候我们会不得不选择其次,并通过改善自身去适应。而普遍认为,选择工作的条件首先是报酬多少,很大部分是由于别人会通过报酬多少来评价一个人的价值高低。

我认为,工作的选择在报酬方面应该基于两点来考虑,就是稳定和可提升空间。因为只有稳定,我们的长远规划才会有立足点。如风险投资的报酬往往很高,但落差很大,或如间歇性的临时工作,旺季报酬很高,但是这两者我们无法预期自己一段时间能收获多少。因此我觉得这样的报酬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首先选择有稳定收入的工作。这样我们就能计算我们的收入水平,应该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消费水平,我们可以通过工作多久去买一套房。而不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

衡量报酬的另外一方面是提升空间。这个条件是建立在稳定的,可预期的收入上的。假如一份工作给我们的年净收入是一万,那么我们工作五年就能支付买房的首期,而另外一份工作给我们的年净收入是五千,那么我们得工作十年。那我们是不是应该选择高收入呢。不一定,还得看提升的空间。如果后一份工作是在一个规模很大的企业,有完善的提拔制度,我的能力之于企业有很大的帮助,有晋升的空间,那么,我们肯定会选择后者,就算一开始的收入不高,但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发展,以后我们更有可能收获更大的财富。

2、关于财务工作的感受

我所选择的专业决定了我日后的对口专业将会是财务类行业,但有部分的学长也会选择从事金融、销售或其他行业。我觉得要重头学起,成本太高,而且我对财务特别是税务行业未来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信心,所以未来或许我会进入企业的财务部门,或许我会在会计、税务等中介公司工作,或许我会考到税局、财政局、海关。在事务所实习的这段时间,使我对财务工作有了更直接的体会和更深的认识。不但亲身接触了发票和凭证,查看了珍贵的真账本,而且运用了自己所学的会计和税法知识去审查、评价企业的财务是否正确完备。但我也会发现,并不是每个企业都会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进行会计工作,例如或许发生的是同样的业务,不同企业却会通过不同的科目来反映。我觉得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会计更新不足够,未能正确依据准则做账;另一方面是由于独一无二的企业固然需要一盘独一无二的账去与之相适应,使它能更明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事务所的所长也说过,每本账其实都蕴涵着智慧,对我的印象很深。

另外,我也能感受到从事财务的人员所必备的品质:谨慎、诚信、终身学习,而我也会朝着那样方向去努力。首先,财务人员日常接触的工作都是数字,是企业所有活动的简明的抽象化,因此产生错漏的机会非常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谨慎和警惕,正确的数字只有一个,错误的数字却有九个,而且容错率为零,一但一个数字出错,不但工作白费,而且往往会产生不可预计的严重后果。事务所的所长也这样教育我们:我们这里是一百分减一分等于零分,工作一旦出错,哪怕一点小小的错误,都会使工作完全失败。另外,会计是财务人员的螺丝刀,是我们工作的工具。虽然有会计准则,但很多情况下我们都有灵活处理的空间。这时候,我们也要保持谨慎,保守的态度,宁可少记而不多记。

然后,财务人员掌控的是企业的命脉,也是企业对内对外公布信息的编制者。试想,倘若财务人员乘职权之便侵犯企业的财产,或者出卖企业经营信息等,都会对企业产生致命的打击。因此,诚实,忠心,信用等都是财务人员不可或缺的品质,企业宁可找个外行人来管钱,也不愿意找可能造成企业损失的出纳。而在一家小小的事务所中,也贮藏着不下一千家企业的财务信息,而只要这些信息不慎泄露而被别人利用,导致企业损失的话,事务所将会面临信任危机,最终导致没有企业放心委托财务工作而面临倒闭。

最后,财务人员必须坚持终身学习。会计是管理经济活动的工具,经济发展快,会计也会相应地频繁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因此,财务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贯彻会计准则,做好企业的财务工作。另一方面,对普遍企业来说,财务也能算是一个创造收入的工作,但起码它不能引起企业的损失。因此也说明了财务人员终身学习的必要性。

3、关于税收的感受

我所学习的专业是税务,而实习单位是税务师事务所,因此在工作中我对税的问题也有特别的关注和思考。而这个问题是分为两个方面的,一方面是企业想方设法地希望少纳税,另一方面是税务机关想方设法地防止企业少缴税。

在查看多个企业的账本后,我的第一感觉是,普遍的企业的费用都是多繁杂的。因为普遍企业鼓励员工上缴发票充当报销费用以少缴企业所得税,而企业则适当地调低员工应发工资额以少缴个人所得税,余额以报销费用充当。所以企业的发票原始凭证往往大叠大叠而且种类繁多。但通过对纳税调整报告的接触后,我发现税务机关对于杜绝这一恶劣现象也是不遗余力。一方面,与企业规模不相称费用将被认定不能作为或完全作为低扣,而且低扣费用的名目设置了限制;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额也可以通过认定以主营业务收入额的一部分来代替原来的利润总额。

第二个是社保的问题。很多企业规模不少,但却只有少数的几名员工在工资单上有所反映。我的理解就是企业不希望帮全部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然而,员工的人数是反映企业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关系到企业可抵扣费用的多少。所以这里貌似是一个矛盾,两边都是非法的行为,但企业铤而走险的同时需要作出筹划,判断怎么样设置会产生怎么的风险,带来多少的收益。

最后一个是逃税的问题。在我所接触的企业委托中,有不少是办理注销委托的。因为企业注销必须确认已经完全缴纳应纳税费,所以委托事务所为其编写缴纳报告。在注销当中,也有不少是因为逃税而被查处的,须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的同时还得处以区间为50%-500%的罚款,数额非常巨大,往往企业一但被发现违反税法,就意味着这个企业将不能负担高额罚款而面临倒闭。可见,逃税的机会成本相当的大。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六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

第二章设立和征收管理

第九条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由拥有国有资产(资本)产权的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管理规定征收。

(五)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筹集。

(六)中央银行收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

(七)罚没收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收。

(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征收或者收取。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者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第十条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或者缓征非税收入,以及调整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应当按照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不许越权批准。

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执收单位)征收。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三)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四)编报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

(五)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不得向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指标。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

对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缴纳义务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应当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执收单位报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第十八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逐步降低征收成本,提高收缴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征收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并确保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

第二十四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以外,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应当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对附加在价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纳税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税务发票。

不开具前款规定票据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二十六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的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缴入相应级次国库。

第二十八条非税收入实行分成的,应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分成比例,并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

(二)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财政部门规定;

(三)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按照隶属关系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规定。

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对非税收入实行分成或者调整分成比例。

第二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存储、退付、清算和核算。

第三十条上下级政府分成的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按照分级划解、及时清算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非税收入依照有关规定需要退付的,分别按照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非税收入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非税收入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和举报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职责受理、调查、处理举报或者投诉,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立、征收、缴纳、管理非税收入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教育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四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三

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中了解社会、在中巩固知识;又是对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专业知识的一种检验,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不到的知识,既开阔了视野,又增长了见识,也是我们走向工作岗位的第一步。

税收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为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国家设有税务局。作为财税专业的学生,为了实地了解我们的专业知识,为了进一步加深我们专业知识的学习,也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对税务局又一个总体上的了解,我们进行了为期两周的。

我们的地点是xxxx地税局,这是我们学校的地点单位,离我们学校不远。这次的单位是学校统一安排的。xxx地税局位于:xxxx地税大楼。

1.过程

(1)第一天上班,心里没底,感到既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学不到的东西,紧张的则是万一做不好工作而受到批评。还好,我们的师父们对我们都很有耐心,有什么事情都是亲自给我们指导。第一天算是熟悉工作,对办公室资料的放置有个基本的了解。然后她们给我们介绍了她们办公室平时的一些基本的工作以及平时的上下班时间,因为她们都是专管员,所以她们都有自己固定管理的相关企业,概括点说她们平时的工作就是督促好这些企业进行相关的缴税,另外有需要的话需要把这些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到相关的税务管理系统中,平时也要做好这些系统的维护工作。看似简单的工作,却还是让我有点头疼,整理资料让我无从下手,我们需要按照装订的规范把每个企业的资料整理好后装订好,这不算是一件很难得工作但是需要极大地耐心,不能出现差错。数据的录入也让我很是无奈,说的夸张点,我把我这辈子要见的数字都见完了,而且录入数据更是需要小心容不得半点差错。第一次发现其实地税局的工作也会比较繁琐,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的耐心对待。她们平时也是会很忙,她们必须确保自己的工作不会出现失误,因为这样才不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而且她们平时也会有相关的考核,随时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

(2)经过几天的了解以及这几天的工作,对税务局的工作有了大概的了解。我平时的工作就是协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帮他们跑跑腿,另外就是整理资料,录数据以及对湖北省税收征管系统的维护。有时候办公室比较闲的话我就会去大厅看看大厅的工作流程。

大厅的工作人员更要有着工作的认真和热情,要具备专业素质。对纳税人的疑难问题必须乃徐给予解答,还得向纳税人宣传新出的政策等。由于当时正是税控发票上线不久,很多企业都对相关内容部了解,这时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自己先弄清楚然后给予纳税人满意的答复。对于纳税人的相关要求,工作人员要尽量给予配合。其次,纳税的申报期决定了代理部业务期的特点。我们也从中学到了一些知识比如说:

每月的1号到15号是企业纳税申报期,因此这段时间大厅业务也是最繁忙的,此后的一段时期,时间就相对宽松些,相关的就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为自己“充电”,了解到最新的税务政策依。在大厅的这段时间也让我学习到了不少知识。比如我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原来就只知道工资,薪金所得,税法规定以每月收入额除去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实际上考虑到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收入,不征税,要从个人所得税扣除,为便于计算,对不征税的项目从总的所得中扣除200元,加上税法规定扣除标准800元,故在实际操作中按1000元/月的定额标准进行扣除,所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月收入额-1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实很多知识我们在课堂上就有学习过只是因为没有亲自的导致我们读这些知识还不能能有深刻的了解。通过这次也是对自己知识的一个巩固,同时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也应该注重知识的积累与运用,只有在平时打好了基础,运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3)为期的两个星期的很快就结束了,我也有自己的一些感想:真的是一种经历 ,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经过这次,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两年大学中难以学习到的。比如说如何对待自己的工作中的长辈们,因为我们是学生所以师父们对我们很照顾,但也又不认识我们的其他工作人员有时会让我们做些清理工作,作为新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很认真的做好,“和气生财”而且这样才能能给别人留下比较好的印象。

在短短两个星期的时间中,我体会最深的莫不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面对如此种种形形色色的大中小企业,诸多的税种加各种优惠政策,对我们以后的税务工作也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企业与税务机关,二者之间如何沟通以致达成默契,并传递出准确而有效的信息,寻求一种好的制度,把税务工作化繁为简,并采用科学的管理,才能创造出质量和效率.通过我们在过程中的结题,发现税控收款机的出现正是这种内在矛盾的产物,利用它税务部门就可以方便地取得纳税产每月的销售资料,并记录在税务部门的电脑中,供税务部门实施征收,统计,分析,稽查,为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提供了更加有效,准确和科学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它又能如实记录每一笔收入,业主不必亲自守在前台,既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又担负起在前台监督经营的作用,帮助纳税人加强了企业管理,这样也有效的避免了偷逃税现象的发生。

这次对我们以后的就业观也会有很大的影响吧。毕竟我们学的是税务专业,考取国家税务局的是我们就业的方向之一,但通过这次,几人欢喜几人愁,有人爱上了这份工作坚定了以后考取的信心,也有人会觉得这份工作很无聊,以后会选择其它的就业方式。不论怎样,大家都在这次中有了自己的收获。

同时,我们对国家又多了一份敬意,正是他们的兢兢业业才保证了国家的正常运行,才有了我们现在的稳定的生活。以后的我们或许也会怀着为国家做一份贡献的心踏上这片土地,那么这次对我们就是一个很好的铺垫,会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起到借鉴作用也为我们未来的工作积累了经验。

时间总是飞快,我们要感谢江夏区的相关的工作人员,正是他们的耐心和热情,让我们有机会亲自体会地税局的工作。不论以后会怎样,现在的我们需要不断的积累专业知识为以后的工作做好铺垫。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四

20xx年上半年,xx市税务局持续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服务我市经济恢复发展中贡献税收力量。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持续落实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将政策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统筹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税收支持。

一是落实包保责任。迅速启动线上包保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包保服务活动,向重点包保对象送去优惠政策和“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二是创新方式线上问需。开展线上问需包保服务,将纳税人与包保责任人直接关联,提高税企沟通效率,利用平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纳税人存在的问题及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深入开展分析。对收集到的企业复工复产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组织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和安排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工作,拟定方案。加强沟通协调。xx市税务、人社、医保多次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工作协调会,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派遣业务骨干,成立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业务保障团队,保障政策落实。一是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视频授课、微信推送、电话培训等方式,开展对社保、税务部门人员培训。二是开展线上辅导。市税务局积极推行线上包保服务责任制,通过微信、钉钉等线上渠道,对符合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实现精准推送。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政策宣传短信,确保缴费人知晓政策。

一是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协助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通过分析各行业减税降费中的数据,综合客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分析,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有序健康恢复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及时传递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至金融机构。推进“税融通”业务升级优化,扩大“银税互动”受惠范围至纳税信用a级、b级、m级,推进以信授贷无抵押贷款。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银税互动”模块实现贷款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网上一站式办理。

一是按税种细化优惠政策,编制《疫情防控政策汇编》,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和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二维码进行宣传,在市局外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政策文件及其解读,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二是以“战疫情促发展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连续第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从“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四方面推出便民服务举措。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推出“延期办”“网上办”“容缺办”“豁免办”“错峰办”“特别办”,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落实各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操作规范。

严守依法依规征收税费的底线,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到应收尽收。统筹做好历史积案和下发积案的稽查工作,确保查补税款特别是“扫黑除恶”查处税款的及时入库;严守“两个不得、一个务必”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国家税费收入安全。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六

按照贵局于20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x]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x年1月1日至20x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公司成立于20x年7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市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市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公司x分公司,相继对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矿点、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09.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x年1月1日至20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 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 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 、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 、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 、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 、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 、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 、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 、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 、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 、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20x、20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20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 =-154810元

20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385409.95+494932.87元+3276.05+6000=11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 =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主题税收政策串讲心得体会总结七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科技化、信息化的不断普及,企业偷税手段越来越高明,隐蔽性也越来越强,这大大加重了税务机关的征收压力,但是如果动辄就采取稽查手段,又会影响到税企之间的良好关系,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而纳税评估的监督性与导向性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纳税评估这种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管理手段,更加体现出“服务型税收”的改革理念,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正处在探索阶段的纳税评估因为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明晰,使得纳税评估的工作定位处在了一个不尴不尬的角色。

长久以来,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目标,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确定被查对象、采析涉税信息、确定检查重点、强化案件审理、加强内部制约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来作为税务稽查的选案环节,并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减轻稽查的压力。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旦纳税评估在“点到即止”还是“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准,很容易使得纳税评估工作走入“变相稽查”的误区。

税务机关为了把评估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而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价格相关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所以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对报表和税负等面即便存在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评估效率低,而且误差较大。

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建设当中,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最典型的就是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参照普遍的行业内平均值,即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是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的类似程度、所属行业的变化情况等因素都对“平均值”产生影响。另外,企业还经常受到市场行情、投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都会使得“平均值”的判断有失精准。同样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的纳税评估侧重事后评估,所以评估工作中对对数据报表、查查相关凭证、约谈核实疑点问题等静态的评估模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的实际情况,有悖于评估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的初衷。

总之,税务部门受客观因素影响,没能全面发挥纳税评估的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企业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的良好机会,所以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中去,仅仅处于个人操作和事后弥补的较浅层次。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直到解决问题是事物发展的永恒定律,对于纳税评估工作中的深入化、精细化、明确化的探索研究一直在进行当中。在这里归纳几点建议:

(一)建立全面的评估体系,设置专职评估机构。要让纳税评估跳脱征收、稽查的怪圈,就需要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最佳状态时可以将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对评估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建议税务机关设置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如果成立了专职的税收评估管理局,具体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和实施,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推行纳税评估体系:税务处理部负责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纳税人服务部对个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公司服务部对法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税务调查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

(二)多方采集信息、创新评估模型。重视企业财务资料信息,拓展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依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积极开发软件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ctais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同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监控;引入国际先进的数据建模理论,创新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机械地运用现行分析指标。除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数据比对等定量分析外,还要加强对企业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投向等信息资料的定性分析,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做到真正的科学、精细化。

(三)推广“服务型”税收评估,融洽税企和谐环境。通过经常性的评估分析,使纳税评估即作为强化税源监控的有效途径,又能够帮助纳税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便于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企业清楚的了解到自己在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释或及时调整;评估还是一个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的绝好机会。很多时候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通过评估自查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冲突,起到了服务纳税人、和谐征纳关系的作用,用实际的工作举措来体现“服务型税收”的改革理念的真正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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