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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 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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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 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范文(8篇)
2023-01-11 21:16:52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

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

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

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最大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在鹿塬法庭任庭长,该庭连续五年为县法院工作先进庭室;负责经济审判庭工作,案件发改率由上年的47%下降至10%,质量由上年的全市倒数第一一跃成为全市第一;分管执行局工作,县法院连年被评为“市先进执行法院”、“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分管民二庭工作,商事案件调撤率屡次突破法院历史记录;分管基建工作,为县法院赢得“市基层法庭建设先进法院”荣誉。他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两次,被市中院荣记“三等功”一次,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市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日报》、《法制周报》、《西部法制报》、陕西省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均对其事迹进行了特别报道。

同志1986年9月从陕西省司法学校毕业,被分配到县鹿塬法庭工作。法庭房屋危漏破败,阴暗潮湿,老鼠经常出没。“宁可给你一个馍,也不给你一碗水”,道出了当地吃水的艰难。在这偏僻的黄土地上,他默默地奉献了十三个春秋。

13年来,全庭办结案件1653件(他亲自审理781件),无一起发回重审、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错判和矛盾激化案件,件件成为“铁案”,而每起案件他都要严格把关。

身患癌症的父亲病危,家里托人专程赶往法庭,催他回家。因忙于工作,他终没能见上父亲最后一面。妻子下岗后,开起了服装店,别人问她“咋不见你再民星期天回来帮个忙?”她说“再民已经‘卖’到法庭了……”。

为攻克“执行难”,他自动请缨分管执行工作。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工作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近四年来,执行率一直保持在99.5%以上,实结率一直在88.1%以上,执行到位率一直在73.9%以上,执行信息调研在国家级媒体登载11篇,省、市级58篇。原中共县委书记乔军亲笔批示,号召全县执法机关向县法院执行局学习。

可以说每起案件的执结都凝聚着同志的心血。在执行三里镇五里头村五组征地款纠纷一案中,数百群众公然围堵法院,他挺身而出,义正辞严地指出“山可动,法不可摇”,极大地震慑了闹事者的嚣张气焰;在执行王振申请执行孙东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他带人冒着严寒,去灞塬深山,一整天滴水未进……

“公生明,廉生威”。同志早给家人立下“家规”:“凡为案件说情的,一律免开尊口,送礼的,一律谢绝”。曾给他送礼被拒绝的郭某,胜诉后逢人便说“‘衙门朝南开,无钱莫进来’自古如此,没想到现在不花钱也能打赢官司”。

对需执行救助的当事人,他充满同情之心,积极争取了二十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对食宿一时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他慷慨解囊,两年来,先后救助5人,救助金额达600多元。汶川大地震,他又向灾区人民献爱心1250元。

,他所分包的5起重信重访案件,无一人进京赴省上访,全力维护了奥运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还积极协助市委政法委、市中院领导做好包案工作。如在处理牛忠秋上访案件时,他与市中院多次为牛忠秋做工作,该案终以和解执结

8月,受县委县政府重托,同志率七名干部进京劝返二十二天,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悉心接待三批次四人,圆满地完成了县进京劝返工作任务。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同志努力担当了法律思想的“传播者”。担任庭长期间,他即大力倡导“就地办案”、“巡回审理”,他说:“这种办案方式,我们要到处奔波,肯定苦些,但我们是人民法官,再苦再累也应该”。

在鹿塬法庭时,他即组织辖区村干部进行流动法律宣传活动336次。受聘李后中学法制副校长后,他经常“送法进校”,曾不避炎热在操场为该校师生作了长达三个小时“法在学校”的法制报告。

为深入宣传学习李增亮同志先进事迹,使其法治精神教育和感染更多的人,身为副院长的他亲自撰写了全国模范法官李增亮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并作了李增亮同志先进事迹报告87场次,接待130000多人次。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20xx年我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带领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认真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法院的各项要求,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埋头苦干,奋勇拼搏,在司法办案、队伍建设以及司法改革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维护了公平正义,为伊春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狠抓司法办案主业,较好完成审判工作任务

全年办理各类案件8902件,审限内结案率为87.97%,上级法院发改率为2.56%,调撤率为80.21%,审结了一批大案、要案、难案,例如刑事审判中的“中银系列案”、“中铁系列案”、“飞机失事案”、重大毒品案件等;民事审判中的“中煤系列案”、“西钢系列案”等,还有行政审判中的多起多年陈旧案件也得以化解。今年执行工作借助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涉民生”、“涉公权力”、“清理积案”等专项活动,积极投入精力,执行到位一批案件。“松雷系列案”、“弘城公司案”得以执结。信访工作借助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三到位一处理”活动以及信访制度改革的契机,化解一批信访案件,例如王锡武、陈洪福等;引导进入法律程序一批案件,例如刘凤莲、薛思东、马春花、于克祥等;符合条件的层报省高院、最高院申请诉讼终结一批,对一些无理缠访的在重大节假日进行了稳控。

二、积极开展群教活动,作风建设卓有成效

今年第二批群教活动在地市全面铺开,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坚持抓在手上。市中院建立了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在征求意见、学习教育、查摆、整改以及“回头看”等各阶段均主动联系基层法院和基层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整改,两级法院按要求清理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在民主生活会上,我和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灵魂受到了触动,理想信念得到了巩固;通过学习于海河、孙波法官的事迹,增强了领导干部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经过半年多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心理受到了一次洗礼,群众意识、党性修养得以提高,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干劲和精神风貌均有较大改观。

三、注重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对下服务工作

今年市中院在部署全年工作时确定了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一方面认真履行上下级法院的案件监督联络,另一方面主动为下级法院服务。今年大力加强科技强院工作,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数字化法院系统、建设了数字化法庭,改善了“南四局”法院的部分装备,在几个较大基层院建立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最高院部署的“三大平台”建设基本完成,为实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奠定了基础。此外,市中院全面开展法院业务指导工作,除组织多次各类业务培训外,还由主管院长带队,多次深入到各个基层法院,进行审判管理工作讲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技术辅导、数字化法庭操作演示等,帮助下级法院提高认识、排解难题。今年还多次召开视频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各项工作,宣传司法改革。

四、关注司法改革动向,探索相关举措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院的四五改革纲要,并随着上级要求的细化而不断完善,制定了《案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院长办案规定》、《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机关综合部门法职人员参与审判的有关规定》等制度在全院试行,为下一步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要求奠定了基础,提高了适应力。为使两级法院跟上司法改革的步伐,先从转变观念入手,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续职培训班上和全院干警大会上,本人对四中全会《决定》进行了解读,对《四五改革纲要》进行了辅导,还以两级法院视频授课的方式,向全市两级法院干警传达了周强院长在全国高中级法院院长培训班上讲话精神,使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增强改革的意识,并自觉投身到改革当中。

五、不断提高统带能力,抓班子带队伍成效显著

始终坚持团结就是战斗力的理念,注意维护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统一思想,经常交流思想,使班子成员都能保持勤奋敬业、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的工作状态,齐心协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坚持学习型法院建设,狠抓司法能力的提高,积极向上争取最高法院学习培训的机会。关心干警生活,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在重大节日均组织演讲比赛、文体活动,开展读书活动,定期向全院干警推荐好书或经典文章,带头动笔写作,鼓励嘉奖在全法院文化建设上有突出贡献的干警,使全市两级法院学习氛围进一步浓厚。下半年理顺了正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大大地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

六、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

认真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治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九项规定,群教活动中认真查摆自己的“四风”问题,率先查摆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下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工作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注重院机关党的建设,整合党支部,积极开展支部活动,群教活动中参加了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逢会必讲廉政问题,制定了“基层法院院长向中院述职述廉的规定”,及时通报违法违规案例,转发中央、省委和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廉政要求,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处理违法违纪干警。工作作风民主,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建议,不搞“一言堂”,主动接受各界及群众对自己的监督。为规范全市两级法院干警,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出台了《伊春市法院干警业内外“八个严格”、“八个不准”的有关规定》,给每个法院干警都带上了“紧箍咒”,为违法违纪设置了“高压线”,全市两级法院廉洁司法意识大大增强,司法作风明显好转,在广大群众中的公信力正日益提高。提拔使用干部及重大财务支出均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公务用车系省高院统一配置的上海大众标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18平方米;家庭生活简单,爱人是国有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孩子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就职,无利用职务之便为爱人、孩子及亲属谋利问题;家庭住房一套,是在省法院工作时单位统一组织购买的公务员住房;本人及家属无经商办企业情况;到伊春工作以来无出国境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科学谋划法院各项工作能力仍有待提高,重业务重行政思想存在,工作中存在顾此失彼现象;二是自我学习不够,作为新时期法院院长,应当既是实践者又是理论家,面对发展进步的速度常自感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不足;三是队伍管理、审判管理的水平和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上还要更新理念,强化新时期新要求,审判管理上要更注意符合司法规律和审判特色。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答辩人(被申请人):王**,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闸北区***路***弄***号***室。

被申请人王**针对申请人王**、王**、王**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甘民一民终字第242号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案(案号:20xx民申字第1871号),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首先,天一艺术馆内存放的画作、文物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论其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多寡,皆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无关。其次,天一艺术馆内馆藏画作与文物的数量已经查实。一审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即对天一艺术馆进行了查封、清点,共统计在册画作117幅及石鲁的《书法对联》一幅。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此皆予以认可

,不存在所谓的“重大遗漏”。事实上,天一艺术馆在被继承人生前为了文化交流而捐赠过部分画作和文物,申请人却一再抓住以前宣传册上的画作和文物数量来认作现存馆藏画作文物数量,实在不合逻辑。

再审申请人声称现陈列于天一艺术馆的117幅画作中,其中14幅被王亚民用复制品替代。被申请人再次声明:天一艺术馆不是遗产范畴,馆内是放原作还是复制品,完全是其内部管理以及保护画作的需要,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王**所持有之《孙悟空》画是被继承人所赠小幅《孙悟空》,亦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生前曾多次向儿孙赠画,三位再审申请人也拥有多幅被继承人所赠的画作,被申请人王**作为被继承人之子,拥有一幅父亲所赠的画作实属正常,且被继承人向被申请人赠画时出具了赠与证明,足以证明小幅《孙悟空》画作为被继承人所赠。再审申请人所主张的是20xx年连同数十张名人画作在被继承人家中被盗的精品《孙悟空》画作,该精品《孙悟空》画作不同于被申请人所持有的小幅《孙悟空》画作,是两幅不同的画。家中画作被盗后,被继承人怀疑是申请人王少平偷画,因此对于失窃的精品《孙悟空》画作应当由王少平来说明情况。

再审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王**盗取了天一艺术馆180幅画作,该说法是对被申请人王**的xxx。再审申请人在20xx年3月在天一艺术馆取画一事,是被申请人张帆主持艺术馆工作时安排给被申请人王亚民的工作。对此,再审申请人已在二审答辩状中作了澄清,此处不再赘述。盗窃行为是受我国刑法所规制,由国家公权力机惩治的违法犯罪行为,申请人作为自然人,却一再xxxx被申请人王亚民。王亚民对此严正抗议,并保留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一艺术馆作为20xx年依法登记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存放于天一艺术馆内的全部画作和文物是天一艺术馆的合法财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王天一为了收藏展览自己的美术作品及所收藏的文物,进行文化和学术交流,在艺术馆设立之初,就向成县文化局报备过相关画作,作为艺术馆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因此,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的所有权已转至天一艺术馆,不再由被继承人王天一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审判决对于天一艺术馆内的画作与文物归属的认定完全正确。

天一艺术馆1.55亩的土地使用权使与房产是天一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是1995年由成县文化局征收城关镇中心行政村的土地并划拨给天一艺术馆使用的,用地类别为“文化用地”,土地所有权归成县政府,使用权归天一艺术馆,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天一艺术馆现有房屋40间作为艺术馆的展区及办公场所是艺术馆进行业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属于艺术馆应具有的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在艺术馆存续期间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分割天一艺术馆画作、文物、房屋、土地使用权将使天一艺术馆无法存续,且违背被继承人生前夙愿。正如二审判决所认定的,天一艺术馆是被继承人王天一为造福家乡文化产业而创办的弘扬艺术传播文化的公益性单位,其主要业务活动是收藏展览王天一画作与其收藏的文物,若分割天一艺术馆内所的画作、文物,天一艺术馆将无作品可供展览;若分割天一艺术馆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天一艺术馆将无场地开展业务。被继承人王天一生倾其一生筹建了天一艺术馆,以其通过举办作品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家乡的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被继承人王天一前曾多次表示“天一艺术馆我生为艺术馆,死后为纪念馆”,在被继承人王天一写给成县县委书记、县长的工作汇报里,被继承人也表达了希望天一艺术馆由政府运营管理,让其作品永留成县的愿望。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分割天一艺术馆内全部画作、文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请求违背了被继承人的生前夙愿。

至于再审申请人在二审中请求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的画作、文物、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纸面分割”,明确归属,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被申请人认为此种说法荒唐至极。我国法律没有所谓的“纸面分割”的规定,一旦法院对天一艺术馆画作、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分割,再审申请人对于分到其名下的财产即拥有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再审申请人若要取回变卖画作,出租、出售房产土地将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届时法律将无法保护天一艺术馆的完整性,天一艺术馆将难逃被分割解散的命运。因此,再审申请人提出的所谓“纸面分割”,保留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再审申请人为了分割天一艺术馆,官司打到了最高院,其目的已昭然若揭,完全是觊觎天一艺术馆的经济价值,其保留天一艺术馆完整性的说法完全不可靠。

再审申请人王百灵系被继承人的孙女,王百灵在祖母、父亲与叔叔均健在且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祖父的遗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退休后有充足的退休金保障生活,无需王百灵为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来源,王百灵也没有给予被继承人劳务等方面的主要扶助。因此,二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王百灵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是完全正确的。王百灵本来就是被继承人的亲孙女且王百灵双亲健在,被继承人带大王百灵是协助王大平夫妇抚养王百灵,王百灵与被继承人之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都是正常的祖孙关系不可能是所谓的“养孙子女”的关系。被申请人完全认同二审法院对于王百灵不具有继承权的认定。

最后,被申请人王**提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注意,对于弘扬王天一先生的'艺术遗产,一边是被申请人耄耋老母与次子王亚民殚精竭虑,多方奔波、多方求助,出版纪念文集,保护艺术馆;另一边是申请人劳师动众,煞费苦心,不顾老母亲高龄病危,一再发起诉讼,进而强行霸占老人在兰州的住房和二审判决中属于被申请人的房产。还多次对王**进行人身攻击,阻挠被继承人文化研讨会顺利召开,扰乱艺术馆的相关保护计划。申请人不顾人伦,唯利是图的丑恶嘴脸为世人所不齿。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王亚民认为,于情于理于法,二审判决皆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审法院应当在审查材料后,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

20xx年7月22日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7xxxx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习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习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变更抚养权起诉书范本一

原告:______________,女,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市人,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_____单元_____号。

被告: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_____单元_____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_______________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____ 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6月____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_______________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_______________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__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以上就是变更子女抚养权起诉书范本供参巧。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 确申字第 号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确认申诉人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准)受理案件,现确认申诉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决定为由,依法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查明,(写明原受理确认案件的人民法院是否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裁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阐明___________人民法院逾期不作出裁定没有法定理由,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指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确认申诉人____________提出的确认一案作出裁定。

(合议庭署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有关法院辅警大比武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我于19xx年河北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xxx市司法局工作,19xx年到法院工作,19xx年5月到办公室任副主任,20xx年8月到xxx法庭代理庭长。期间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及中心党校法律本科班的学习,现均已毕业。中***员。我竞争的岗位是法院办公室主任。

一、竞争的上风:

(二)资源配制效益化。现在的法院后勤保障体制包括房产治理、车辆治理、财务治理、服务接待、饮食、医疗服务、通讯等等,包揽了很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物,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闭格式,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我觉得把后勤服务部分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治理结合起来,在物业治理、汽车经营、接待、餐饮、住房维修、环境绿化、文印、通讯等服务性工作中,尽可能地发挥其职能,盘活现有存量,以产生其经济效益。

(一)后勤治理社会化、企业化。随着法院机构改革的不断深进,光靠行政手段来搞好后勤治理我觉得已经不行了,必须运用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也就是将服务型逐步转化为服务经营型。现在法院这种“小而全”的后勤治理体制,不但不利于进步工作效率,而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也不相适应。实行后勤治理社会化和企业化,将服务职能从现在的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成为经济实体的服务中心,为法院工作职员提供就餐服务、交通讯息服务、住房维修服务、会议及环境绿化、美化服务等等。这样不但可以缩减行政编制,节约经费,而且还可以进步工作效率,加强竞争,创造经济效益。

19xx年5月份通过竞争上岗,我担任办公室付主任,在担任付主任2年时间内,我从中体会到法院的后勤治理工作在整个领导活动中,在整个审判活动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四年级作文法院的后勤工作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与其他行政部分的后勤治理工作相比较,有其独特的特性,除了核心是法院后勤工作为审判业务提供有利的物质保障,为法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之外,每一件事可能都涉及到审判和法院工作职员的亲身利益,即具体又实在。但最主要的是法院后勤工作的复杂性,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人与物的关系,比如审判业务所需的交通、通讯、器材等物资保障,以及法院工作职员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审判业务的展开和审判职员办案的情绪。既要处理好法院内部各庭室之间的关系,又要处理好法院与外部的诸多方面的关系,我在这方面的有些做法在前面的述职报告中也做了陈述,现不再逐一赘述。

二、竞岗成功后的改革措施。

假如我能竞争成办公室主任,读后感作文随着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和法官公寓的落成,我以为后勤治理应该以搞好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科学治理为手段,大胆引进外地经验。

(三)服务贸易化。法院的后勤服务部分要跳出无偿服务的怪圈,树立服务出效益的观念,把坚持服务的宗旨与服务贸易化同一起来,使服务的投进、产出和收益进进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四)用工市场化。我觉得要仿效现代企业的用工办法,引进用人竞争机制,根据后勤服务工作的不同岗位,不同劳动强度,不同业务要求和现有职工结构状况,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劳取酬,对某些岗位的缺额和新建单位所需职员,实行“公然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招用合同工。实行定岗定员,必要时实行后勤治理职员聘用制。

总而言之,法院后勤工作,要真正实现为审判工作提供全面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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