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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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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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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面对挑战是成长和进步的关键。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明扼要,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一

乙方:。

丙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经自愿报名,甲、丙两方录取乙方为法语合作培养班学员,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根据甲丙双方的协议,在乙方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英语水平的基础上,丙方将其培养成为较熟练掌握法语和国际贸易、涉外法律(合同)、国际项目管理等初步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法。

丙方负责乙方的培养,乙方在正常完成原专业学习的情况下,按甲方提出的学习内容进行培养,各门课程学习结束后,由丙方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完成学业后,由丙方颁发法语培养班结业证书。

三、培养标准。

乙方在毕业时(截止20086月30日),须达到甲方提出的下列标准:

1.必须掌握原来所学专业知识,取得所学专业的毕业证、1。

学位证。

2.法语、国际贸易、涉外法律(合同)、国际项目管理等学习内容必须通过乙方组织的结业考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语还要通过甲方组织的法语水平测试。

3.应能用法语进行简单的会话、交流,能借助工具书进行本专业资料翻译,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4.初步掌握国际项目运作、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法律等知识,初步具备一定的涉外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

四、甲乙丙三方的约定。

1.甲方按每人10000元标准为乙方提供资助费用,其中5000元作为基础资助费用,进入合作培养班的学员均有,另5000元以奖学金的形式作为奖励性资助费用,毕业时按成绩高低划分为三个档次,一档6000元/人,二档5000元/人,三档4000元/人,离校前一次性支付给学员,具体评审办法按甲丙双方规定执行。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考研(包括免试推荐),也不得出国留学。否则,按违约处理。

资助费用;

5.乙方到甲方就业后,至少服务5年。五年内未经组织许可,不得考研,也不许流动到甲方以外的单位。

6.丙方在乙方毕业时负责按协议要求将乙方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直接交付甲方,并负责报到手续的办理。在乙方违约未完全承担违约责任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为乙方办理任何就业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08年6月30日止。

六、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二

博士生的培养应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能够承担本学科范围内各项专业工作的良好体魄。

二、培养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实践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实行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培养需要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或跨学科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是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进行具体指导的学术群体,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督促并检查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对博士生进行政治思想、学习、品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和检查博士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导师和指导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四、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博士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1.课程学习计划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规划制定,一般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2.论文工作计划一般在第二学期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安排、进行方式、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和完成期限等。

培养计划一式二份,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一份交所在学院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一份由导师留存。

(二)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选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获得学分,总学分要求不低于2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12学分,培养环节8学分。博士生一般应在中期考核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博士生课程按学位课和选修课设置。学位课包括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公共学位课包括外国语和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外国语:第一外语为英语者,可选修第二外国语;第一外语非不是英语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做第二外语,第二外国语不记入总学分。

专业学位课:以一级学科、学科群或博士点为单位设置。每个博士点设置的专业学位课主要包括:专业进展及seminar课和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群知识拓宽课等。

选修课:博士点和非博士点均可为博土生开设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博士生可以在导师和导师指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培养需要选修。

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由导师提出具体意见,确定需要补修的硕士课程,如果指定的课程已经修过,可以申请免修,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跨专业硕、博士研究生补修课程计划表》存入研究生个人培养档案。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不计入总学分。

(三)开题报告。

要求博士生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最迟在中期考核前进行开题,举行开题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或导师指导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通过开题报告者获得2学分,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未通过者不能取得本环节规定学分。

(四)学术交流。

博士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课程学习以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且不少于10次(包括学生本人所作的学术报告),可获得学术交流环节学分2学分。

(五)学科综合考试。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确定博士生综合水平考试形式,并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对博士生的学科综合考试,博士生通过学科综合考试且成绩合格可获得2学分。学科综合考试主要考查学生是否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考试内容除应覆盖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需涉及2~3个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以考查学生的知识面及分析能力。

(六)实践教育。

实践教育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或科研实践。博士生参照《中国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实践教育的规定》完成实践教育可获得2学分。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最迟在博士入学后的第3学期进行,具体规定和要求按《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八)论文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是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博士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表明作者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成果,反映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达到国内或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并发表的水平,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较大的实用价值。博士生学位论工作量应不少于2年。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并实事求是地反映作者所完成的工作。论文内容应以研究生本人从事的实验、观测和调查的材料为主。导师要加强从开题到论文写作、答辩的全过程指导。论文的写作与装订,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进行。

五、毕业与学位。

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要求,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答辩未通过者,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博士结业证书。

若同时完成本学科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基本要求(如: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将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合并进行。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并通过公示期后,可获得博士学位。如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博士毕业证书。

获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博士生,自毕业或结业之日起,两年之内如论文符合要求,且同时能够达到本学科关于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其它基本要求者,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超过两年者,不再受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未完成课程学习或培养环节要求的研究生,或因其它原因未能完成论文的研究生按《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各专业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依据此规定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三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______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培养费______元。(开户名:______大学帐号:______开户行:)并注明委托培养研究生费。

2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的奖学金,由甲方与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协商解决。

3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4在该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该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招生规模内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委托培养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_____。

3、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学院xxx(学号:)硕士研究生推荐到乙方做联合培养研究生,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研究生: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五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3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以硕士博士连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包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研究生)自转入博士阶段起学习年限为3—5年;本科推荐免试全日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4—6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三、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指导小组可以由明确的导师和副导师组成,也可以是导师与3~5成员组成。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提名,由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入学后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经原导师、拟更换导师、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拟更换的导师与原导师的研究生方向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对于入学后需要增加副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

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四、学科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与学分、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等。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方案应规定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研究方向及相关学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应掌握的程度。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内,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点,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中应有明确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明确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可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博士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及指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学院批准,一式三份,博士生、导师、学院各一份。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博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六、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学科专业课,非学位课分必修环节和任选课。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要求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7学分,非学位课5学分。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规定本学科的课程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的学分。

直博生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必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前完成。

1.学位课(7学分)。

(1)公共课(3学分)。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类),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人文社科类),1学分。

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学科专业课:不少于4学分。

2.非学位课(5学分)。

(1)必修环节(5学分)。

前沿讲座:要求博士生至少参加8次学术报告,记2学分。

博士论坛: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以上,记1学分。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记1学分。

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记1学分。

(2)任选课。

第二外国语:2.0学分。第一外语非英语,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3)补修课程。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设置除按上述博士课程要求外,要求完成本专业硕士方案中学位课与任选课的相应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7.0分,学位课24分,非学位课13分。学位课中公共课8分,基础课4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12分,非学位课中必修环节5分,任选8分。

博士生选课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培养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经导师同意,在选课期间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如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不承认其学分和成绩。对于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课内学时的三分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其考核资格。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请假(因病需有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需报研究生院审批。

课程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一律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重修通过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但须注明“重修”字样,计算学位课程加权成绩时按“60”分计算。课程选课后,未经批准而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成绩按“0”分计,经研究生院批准可重修一次。

七、资格考试。

进入博士阶段前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

2.资格考试的条件。

(1)博士生参加资格考试前须修满全部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态度,经审核合格。

3.考试组织与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可根据各学科特点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根据学科专业对博士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及培养方案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4.考试时间。

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

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一般应在半年内完成。若两次资格考试仍未通过者,中止其博士研究生培养,作退学处理。通过资格考试者,继续博士阶段培养。

八、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核心是体现知识创新,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最重要的环节,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过程。

1.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2.论文选题:博士生入学后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3.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直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根据工作学习进度情况确定进行。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研究内容的预期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知识和工作积累;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博士生导师组织。

相关学科3-5位专家(3位以上教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

开题后,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选题的,须重新进行开题,或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写明换题原因,及新选题的具体内容,内容与开题报告的内容相同,报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批准后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半年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确定,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博士生须提交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包括已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初步结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考查小组针对博士生论文工作的汇报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工作意见。

5.学位论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应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阶段的科研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的成果必须有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学位论文应包括: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凡引用他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注明,与他人合作的部分须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与贡献。

6.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7.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博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通过预答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研究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匿名送审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

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不得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若无法完成博士学业,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或肄业处理。

十、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校长办公会议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六

为了全面执行和做好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要求,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校与就建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并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

在工程实践单位设立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由西北工业大学选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工程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和工程实践。

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西北工业大学具体协商后,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工程实践单位的具体项目内容,选派相关专业及数量的研究生去实践单位。

三、西北工业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西北工业大学负责聘任工程实践单位具体有相关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二导师;

2.西北工业大学有权按照学校的规定全权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考查;

4.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以外的有关安全事宜。

四、工程实践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工程实践单位导师每个月与西北工业大学导师至少沟通一次,交流研究生的工作进展;

5.工程实践单位负责免费提供相关的实习、实验场地与仪器设备等软硬件支持;

7.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单位保密要求,可以与西北工业大学或者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书;

8.研究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工程实践单位具有优先选择权。

五、知识产权。

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的成果产权归工程实践单位所有;研究生本人具有发表论文的权利,并且研究生单位署名可是西北工业大学。如成果涉及到西北工业大学保密或关键技术,则成果产权应共同所有,或双方另存协议。

六、保密责任。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上述的保密信息不得提供、泄露给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第三方知悉。

4.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而失去效力,其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2.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知对方解除;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后,因作为签署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其履行失去意义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及其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实践单位:(盖章)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七

乙方:xx大学。

丙方:博士姓名:身份证号:

xx大学(以下简称乙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对博。

士(以下简称丙方)进行考核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研究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乙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甲方和乙方联合招收博士后。甲乙双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博士后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乙方负责办理申报、进站、出站等手续。

3、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由甲、乙双方派导师联合指导。甲方由负责,乙方由负责。

丙方在站工作时间拟为:年月至年月。

研究题目:,课题研。

究费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根据课题需要协商确定),特殊项目经费另行申报解决。

4、博士后在站期间,甲乙双方导师负责指导博士后在sei、ei。

方进站后一个月内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

5、甲方负责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住房、工资、生活补助和福利开。

支、缴纳社保(根据当地水平)。甲方也负责博士后的研究经费科研工作需要的资料费和差旅费并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子女入学、户口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6、博士后根据需要主要在甲方进行课题研究,甲方负责其日常。

管理。如需要,乙方可为博士后办理临时工作证和图书阅览证。乙方在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使用实验设备按乙方有关规定办理),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提供(不含在甲方支付的管理费中)。在甲方开展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7、博士后一般不允许提前或延期出站,若研究工作需要延期出。

站,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三个月(含)以内的,甲方不再增付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超过三个月,甲方要在办理出站手续时向乙方提供实际延长期的xxx元/月〃人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延长期所需费用由甲方和博士后协商解决。

8、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研究成果按博管发。

发表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除丙方署名外,均应注明甲乙双方单位,三方署名顺序为:丙方、甲方、乙方。

9、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得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进修和科研合作,如因研究工作需要,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会议或短期交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费用由甲方负责,出国(境)手续由甲方办理。

10、博士后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或事假累计三个月以上。

者,应终止其研究工作。对于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或取消其博士后资格。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1、甲方(乙方协助)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

作及表现进行中期考核。

12、博士后完成研究计划,由甲方组织、乙方协助进行博士后出。

站答辩考核,提出鉴定意见。对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提出建议意见,如使用单位需要,离站时评审专家可以认定丙方是否达到高级专业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

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全国博管办。

备案。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八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_________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_________与_________大学(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参加___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中录取_________为_________专业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入学,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修业期满后,派遣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不享受奖学金、公费医疗待遇,到外地调查、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的旅差费自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乙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奖惩办法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

3.委托培养研究生修业期满,乙方负责发给相应学历证书。凡按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发给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因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乙方负责将其档案和有关材料转回甲方。

三、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_元,在每学年开学时付给乙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凭交费单据注册入学。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搞好委托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地完成其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乙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凡在校超过二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培养费不退;在校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期者,该学年经费退还一半。

五、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最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甲方交付培养费可面交或银行汇款,银行汇款请寄: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九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

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

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

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十

甲方:

乙方:山东大学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对丙方的博士后进站资格的审核,一致同意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过协商,就甲、乙、丙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研究课题。

1.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

月。2.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课题为:

3.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审核。甲方由。

高级工程师负责,乙方由。

负责。

二、管理费。

1.丙方进站后一个月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管理费壹万五千元人民币。2.丙方通过中期考核后一个月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管理费壹万五千元人民币。

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开户名:山东大学帐。

号:***00。

1项目:博士后。

1.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生活福利费用和住房按甲方职工同等待遇,由甲方予以解决。

2.甲方提供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经费,包括设备费、资料费、差旅费等。3.。

乙方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甲方出差,其差旅食宿费由甲方提供。

四、成果归属。

1.丙方在站期间针对博士后课题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应注明甲、乙方单位。

2.丙方在站期间承担的甲方针对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及所申请成果专利归甲方所有。

3.丙方在站期间承担的甲方针对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丙方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五、管理规定。

1.甲方和乙方联合招收博士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丙方的进站资格审核、申报及进站、出站管理。甲方负责博士后的组织管理工作,解决博士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及时听取博士后的意见、建议。

2.丙方进站两个月内,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征求联系导师的意见定出在站两年的研究计划,丙方应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在站内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如在两年内未完成任务,可适当延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延长期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的生活费用等支出由甲方解决。丙方如提前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指导专家小组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甲方领导批准可提前出站,最多可提前三个月。

4.丙方完成课题后,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专家对丙方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规定,并签定保密协议。丙方在站期间,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乙方应向山东省博管办申请终止丙方的博士后工作。

5.丙方在站期间,原则上工作地点在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作短期外出,事先需与甲方协商。丙方外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丙方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作自动退站处理。

6.丙方在站期间,其表现不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的,或因病连续三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将其退站或取消站籍并向山东省博管办备案。

7.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报山东省博管办及所在博士后流动站。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英文篇十一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可以少量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精神。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____年我院将继续招收若干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委托单位____(简称甲方),招收单位______学院(简称乙方),委托培养硕士生______(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______年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中确定考生______为______专业______研究方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丙方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______年。

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养学生数向乙方缴纳委托培养费______万元/生,并于每学年开学前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丙方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它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六、丙方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通知甲方;丙方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决定,将定向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八、签订此协议书的委托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招生办公室公章:

(丙方)考生本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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