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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 医疗卫生工作感悟(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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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 医疗卫生工作感悟(六篇)
2023-01-11 22:03:11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我县参合农民享受更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及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按照卫生部颁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和《沅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定,甲方确定乙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为定点医疗机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乙双方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机制,制定相应措施,方便群众就医报帐。

第四条 甲乙双方要健全各种制度、完善所有资料,按时统计、及时报表。

第二章 甲方权力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具有以下权力权力和义务:

1.监督乙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法规政策规章的落实。

2. 为乙方及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指导(乙方需交全年补助金额1%的网络使用费)。

3. 为乙方及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报帐。

4. 为乙方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和提供政策咨询。

5. 对乙方不按相关政策执行的行为进行查处,一年内警告三次或以上不改者,或连续两年评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暂停或申请取消乙方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三章 乙方权力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具有以下权力和义务:

1. 乙方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资料齐全并收集整理归档。

2. 乙方在医院醒目处要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要规范不能太小);设立宣传专栏,定期公示三级医疗补偿情况;设置投诉箱方便群众投诉。

3. 乙方在参合病人入院时,其责任医生和经办人要认真检查病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严防顶替假冒。

4. 乙方在诊治病人时要热情和气、因病施治、规范检查、合理用药。严禁放宽入院标准(特别是挂床现象)、多收费、乱开药、滥检查特别是滥用大型昂贵检查(如果需要做大型检查时必须使用告知书),更不得为病人写假病历、填假清单、开假发票。

5. 乙方诊治农合门诊病人时要使用规定的统一处方,收治住院的要严格按湖南省卫生厅颁布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书写合作医疗病历。对外伤患者的外伤原因应该在病历中做出如实记录。

6. 乙方要把合作医疗住院病人进行统一标识以示区分。

7. 乙方应按要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和住院率

(1)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县乡两级自费药品分别控制在10%、5%以内。

(2)严格控制次均住院天数按附表进行。

(3)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按附表进行。

(4)严格控制次均床日费用按附表进行。

(5)严格控制住院率(按住院率控制方案进行)。

(6)提高可报比例,省市县乡不能低于80%、85%、90%、97%。

(7)提高补偿率乡中心卫生院不能低于70.5%,建制乡卫生院不能低于68%,非建制乡卫生院不能低于67%,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南方医院不能低于56%,县第二医院、县博爱医院、康复医院不能低于55%,县妇保院不能低于53%。

8. 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县级医院不能超过35%(抢救中心为45%),乡级医院不能超过30%。没有资质开展剖宫产的严禁行剖宫产。

9. 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必须打印在合作医疗证上,让补偿对象明确补偿金额,并及时补偿、严禁多报少补现象发生。

10. 乙方在补偿时录入数据要准确完整,报账时须带补偿后的医疗证复印件,不能出现总费用和实际发生费用不符现象,补偿资料要齐全。

11. 乙方必须给参合住院病人提供每日住院清单,让病人进行明白消费。

12. 乙方收治参合外伤病人时,必须查明外伤原因,确定是否有责任方,对无法确定是否有责任方的要及时报告给县合管办。

13. 卫生院保证参合合信息录入的质量,要求准确及时,严禁人为改动。

14. 卫生院为辖区内参合病人县外住院代办补偿业务。

15.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管理系统,做好和农合操作系统的对接工作。

16.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和业务培训。

17. 各定医疗机构要制定费用控制方案,组织科室学习并落实。

18. 乙方对甲方处理有权进行申诉。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为了充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更好地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保证协议按期按约执行,乙方每年要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________医院为________元,县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为________元,全县中心卫生院、________医院为________元,建制乡卫生院________元,非建制卫生院为________元,定点门诊为________元。乙方没有违约其违约金转抵下年违约金,违约扣除剩余部冲抵下年违约金并补足规定总额。

第八条 乙方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没有领导分管,没有专人负责,资料不齐、不整理归档,每缺一顶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九条 乙方没有在医院醒目处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标牌;没有设立宣传栏和公示栏;没有建立投诉箱方便病人投诉, 每缺一项扣违约金________元,不公示或不及时公示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乙方在参合病人入院时,其责任医生和经办人不认真检查病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有假冒或冒名顶替者,发现一例扣违约金________元并追回补偿款项,有意让人顶替按造假论处。

第十一条 乙方在诊治病人时态度不好、不因病施治、不规范检查、不合理用药。超出的药品费、检查费原价退还给病人并扣相应数量的违约金。需要大型检查不使用告知书的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与诊断不符、与病情无关的医疗费用不补偿并扣相应数额的违约金。开假发票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发现后按发票数额的3-5倍扣违约金。挂床发现一例不报销并扣违约金________元(如果医院没有正当理由必须给病人补偿)。

第十二条 乙方诊治农合门诊病人不用规定的统一处方,每发现一张扣违约金________元;收治住院的不严格按湖南省卫生厅颁布的《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书写合作医疗病历的,每缺一项扣违约金________元(每份扣完________元为止),现场检查没有病历的每份扣________元。对外伤患者的外伤原因应该在病历中做出如实记录,不做如实记录的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乙方不把合作医疗住院病人统一标识无法区分发现一例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不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县乡两级在10%、5%以内的,按月每超过1%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五条 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可报比例达不到90%和97%的,每下降1%扣扣总补偿金额2%的违约金。达不到规定的补偿率的每下降1%扣违约金________元(此大项按月计算年终决算)。

第十六条 乙方拒绝为参合病人县外住院代办补偿业务的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不严格控制平均住院天数,每超过一天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八条 不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超出部分按怀化市“指导意见”扣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不严格控制平均住院床日费,超出部分按怀化市“指导意见”扣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不严格控制住院率,按住院率控制方案落实。

第二十一条 不及时补偿的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出现多报少补现象,发现后按资金差额的3-5倍数额扣违约金(县外代办业务参照执行),补偿资料不齐的每缺一项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二十二条 乙方补偿录入数据不完整,发现一例扣违约金________元,夸月冲红发现1例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给参合住院病人每日清单者,发现一例扣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 乙方不按时参加甲方召集的会议和业务培训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不参加一次扣________元。

第二十五条 乙方录入信息质量不高、不及时、不准确,每发现一项扣违约金________元,有意篡改信息发现一次扣违约金________元,如果篡改信息量大将根据信息量大小加重处违约金。因卫生院原因未能使相应地方及时启动农合将据情节轻重处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二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未制定费用控制方案的扣违约金________元,并督促制定。

第二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对扣违约金不服可以在甲方通知乙方扣违约金后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年)。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甲方单位(印)________ 乙方单位(印)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略)

描写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医院:——科室——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本科室的医疗活动安全。

一、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上级行政部门和医院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

范,造成严重后果;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

死亡等证明文件;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文件资料;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消毒制剂和医疗器械;

(七)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药品;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

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上级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

按规定报告的;

(十三)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

舞弊造成后果的。

二、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后勤服务工作中弄

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后果的;

三、 处罚细则: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相应处罚。

(一)对直接责任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给患者造成损害,导致医院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损失者,按直接责任人、间接

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注:管理责任人为各科主任和/或护士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发生医疗差错,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将与职称评定、末位淘汰、先进评选挂钩,并处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发生投诉较多的科室或个人,将与医疗质量评选、末位淘汰、先进评选挂钩;

四、 经济处罚细则:

对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进行了经跻赔偿的科室相关责任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细则:直接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5--8%;间接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3--5%;管理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1--3%。

——(科室)——保证: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服从监管;若未做到医疗质量安全的

第一条第(一)至(十三)及第二条,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第

三至四条的相应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责任人各执一份,科室负责人向医院签定,职工向科室负责人和医院负责人签定,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医院负责人: 医院 (盖章)

科室负责人: (签字)

描写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市____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施市、县)区域总经销商,全面负责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品牌安全套在该区域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2、甲方要求乙方首批进货不少于_________元,乙方保证合同期内向甲方总回款额不少于________元,月平均回款额不少于________元。

3、甲方按区域总经销价向乙方供货,具体价格见附表。

4、货款支付方式:款到发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办理第一批提贷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权。

5、交货验收地点为甲方仓库或款到后由甲方发货至乙方所在地区的火车站或汽车站。其中长途运费由甲方负担,短途运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经营甲方系列品牌安全套的经营活动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的行为具有追究责任权,情节严重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并提供产品销售所需要的相关证件。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不直接向乙方总经销区域内其他客商供货,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有对甲方系列品牌安全套的自主经营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具有追究违约责任权,情节严重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应努力做好甲方产品的宣传和销售,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和销售情况。

3、签订合同两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终端市场80%的铺货率,两个月后,甲方进行市场调查,乙方必须提供供货下级经销商及终端明细。

4、乙方保证不向总经销区域外其他区域发货,如有窜货行为,按窜货金额5倍以上给予处罚,并且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代理权。

5、乙方在给甲方付款时,必须把货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卡号,否则造成货款流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甲方货款中借支给甲方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四、换货及退货的有关规定。

1、乙方在所有甲方产品范围内,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可向甲方申请货物调换。例如可用甲方产品“十二只太阳帽”避孕套产品换成同一品牌产品“二十只装水溶性太阳帽”避孕套。

2、双方在合同解除时,甲方在为乙方降低经营风险,实行可退货制度(不包括首批进货),但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合同解除前一次购货总值。

3、乙方须保证退换货物的申请日期距货物的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并确保产品品质与包装外观完好无损,不影响产品的第二次销售。

4、在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现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甲方确认乙方恶意窜货达2次以上。

2、乙方擅自以低于产品总经销价格向外供货,造成市场混乱。

3、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指定回款月平均数的70%。

4、甲乙双方对自身权利和义务有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

六、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经营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任务,并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并在半个月内清理双方所有债权债务。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触犯法律责任,具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2、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合同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乙方进行首批提货后即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双方约定事宜:

甲方:____市____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法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章:签章: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描写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广大城镇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___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规定及统筹地区政府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教育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参保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六条乙方所使用的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并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统相连接的接口,能够满足甲方的信息统计要求(甲方与乙方间的计算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组织与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第二章就诊

第七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乙方应认真查实,如情况属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事故发生之日起_日内(具体期限由各统筹地区规定)通知甲方。

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卡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名单审查该证件是否有效,凭无效证件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应保存15年。

第十二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笺、专用收据和结算单等。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证为在本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符合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住院床位。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如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收入院,其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记帐,按自费病人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手续,对符合转诊条件,乙方未及时转诊造成参保人员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将有能力诊治的病人转出,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过危险期,经甲方及参保人员同意,转入级别较低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除外);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转出后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七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15日内因同一疾病重复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结算费用,参保人员对出院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甲方提出,费用暂行自付。

第十八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统筹地区关于诊疗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新开展超出协议规定的诊疗项目,如该项目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内,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诊疗项目的申请;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甲方审查所需的有关资料,并为甲方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有保密的义务;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过程(不含乙方因资料不齐补报的时间),如不同意申请,应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如同意申请,应同时确定给付标准,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时限未答复视为同意。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执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长不超过24天量的原则给药。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允许参保人员持本医疗机构医生所开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不得干涉参保人员的购药行为,外购药品的处方应书写规范,使用汉字,字迹工整,并加盖乙方门诊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有小包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剂量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使用本院生产的、并列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医院制剂,其费用甲方按照规定给予支付;乙方新生产的医院制剂如申请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可参照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八条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乙方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时,药品费及因此而发生的相关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给付,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非法收取药品回扣的,一经查实,甲方应扣除该种药品的全部费用。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统筹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在每月_日前,将参保人员上月费用及清单报甲方,由甲方进行审核。

第三十三条甲方定期对门诊及外购药品处方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处方总量的5%,对违反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放大后在给付时扣除。

第三十四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条参保人员投诉乙方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甲方查实后,乙方应负责退还。

第三十六条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虚报费用或医护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约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七条乙方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第三十八条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疾病按统筹地区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给付。

第三十九条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费用申报_天内向乙方拨付合理医疗费用的90%,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结果最迟于次年_月_日前结清。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四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条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条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_日通知对方。

第四十四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保险经办机构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描写医疗卫生活动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根据市人大会20xx年度工作安排,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7月25日至29日,市人大会副主任杨东明带领部分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神木、府谷、靖边、绥德四县,实地察看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合作医疗办公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并听取了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和部分基层人大代表、乡村干部和就医患者的意见。8月10日,调研组又召开了由市级各医改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汇报会,听取了市政府对全市医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将医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1、 多方筹资,着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城乡居民大病救助体系为主体,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形成。一是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达到55.09万人,全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73.7万人,参合率达到95.63%。二是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农合资金由20xx年起步时的50元,逐年增长到100元、150元,到今年的人均300元,大大高于全省人均230元的标准。由于保障资金的增加,群众就医报销覆盖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都得到提高,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三是积极探索具有榆林特色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从7月份开始,全市实行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方案、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化管理的“六统一”管理模式。这项制度的实施,既方便了广大农民在市内就医,又可以提高新农合的总体保障水平。

2、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三统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在公立医院及各类医保定点药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内307种和省上增补的191种基本药物参加全省统一招标配送,进一步降低和统一基本药物价格和品种。全市244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761个村卫生室开始实行药品采供“三统一”。截止6月底,全市基本药物累计采购金额达到6093.4万元。

3、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从20xx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三年时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建设。到国债项目和20xx年、20xx年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启动,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了房屋建设和设备配套工作,12个县级医院的重点建设任务也基本完成,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全面启动,到目前为止已有3922个村卫生室达到了省上的验收标准。二是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培养力度。20xx年,全市培养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人才222人,卫生技术人员444人,乡村医生4138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40人。有7家中、省医院和我市的11所县级医院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从人才培养,技术引进等方面长期合作。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县、乡两级医院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4、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目前,我市较好地实施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xx年以来,全市农村孕产妇免费分娩补助项目救助孕产妇42601人,落实救助经费2878.28万元,住院分娩率达到97.6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1.20%,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61%。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正式启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也正式启动。截止7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健康状况建档44万人,建档率达80%,农村居民健康状况建档186万人,建档率63%,累计共为219344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110380人,糖尿病患者20xx50人,重症精神疾病患者3516人。

5、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今年,我市初步拟定了“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医药分开、有效整合”的公立医院改革思路,确定在府谷、神木、靖边、绥德、米脂五县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在公立医院内部技术人员聘用、专业岗位管理等方面积极改革,并通过取消个人收入与医疗收入挂钩的考核办法,寻求医院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办法,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降低医疗费用和加强监管的路径。目前各项试点工作在稳步推进中。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医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还面临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医改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工作来看,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进展快、标准高,比如神木的“全民免费医疗”,府谷的“基本医保与大病救助相结合”为全国医改提供了新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更成为卫生部的试点。但医疗机构的改革进展缓慢,各级医院基本上还在维持过去的运行模式,造成医疗保险、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对医院的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对医疗费用的控制越来越难。从经济发展水平看,一些财政收入较低的县由于医疗保障资金的提高,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落实难,新农合经办机构运转难,医疗机构建设投入难,药品零差价销售后对医疗机构补偿难的困局,这些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2、新农合市级统筹还需完善。我市新农合从7月1日起开始实行市级统筹,目的是体现公平,提高标准,扩大覆盖,但新制度实施的同时管理主体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市、县之间如何理顺管理关系,如何明确职责,县与县之间如何平衡,甚至一些县的筹资标准远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如何在制度上积极探索还应该认真研究。从新制度推行一个多月的情况看,有住院人次增多、住院报销金额加大的趋势,有可能存在“轻病人”住院、“小病大养”导致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

3、药品“三统一”制度实施有偏差。药品“三统一”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一项重要举措,能有效遏制分散的一对一采购药品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配送药品不能满足老百姓用药需求,配送品种单一,部分配送药品价格远高于试点前的药品价格。二是配送药品与老百姓用药习惯有差距。三是药品配送企业配送不及时,不能按要求配送到位,且品种、规格不齐全。

4、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普遍存在医技人员数量不足。县、乡两级医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后勤管理人员所占比例较高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短缺的问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更为突出,全市244所乡镇卫生院有卫生技术人员2132名,仅有1430人持有执业医师证和护士上岗证。二是卫生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多数职称较高的卫生技术人员都集中在城市大医院,县乡两级医院中高级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三是由于基层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留不住人才、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高,满足不了农村群众看病需求。

5、公立医院改革进展缓慢。公立医院改革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虽然已经确立试点并逐步启动,但进展缓慢。各县区对公立医院改革多存观望态度,试点单位改革的力度和深度与国家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三、几点建议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破解医改工作中的各种难题,扎实将医改工作推向深入

1、逐步探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是一项新工作,有许多运行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部门要下大力气做好市级统筹后的管理工作,扎实抓好市、县之间的制度衔接,有效杜绝新旧制度过渡过程中的断档,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新农合资金不流失不浪费,确保参合农民得实惠。

2、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立医院的改革,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市政府应抓紧制定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人口、收入水平合理配臵医疗资源,科学设臵医疗机构。坚决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医疗机构规模扩张,应重点在管理体制和运行、保障、监督机制上下功夫,确保公立医院改革有序、稳步推进。

3、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政府应科学核定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队伍正常补充机制,制定基层卫生医技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的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医技人员的积极性。制定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本科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同时要制定全科医生培养及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人才与功能配套。

4、继续完善药品采供“三统一”制度。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核实中标药品价格,形成较为科学的药品价格管理与控制机制,缩小药品价格虚高空间,真正把利益让给老百姓。要结合医疗机构用药实际,适当调整配送药品品种,扩大药品配送种类和范围,满足老百姓的用药需求。要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化的手段提高配送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大对配送企业的约束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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