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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 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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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 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七篇)
2023-01-11 23:29:14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一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____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_______章第_______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甲方:乙方: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以下称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________]________号),甲方确定乙方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各项具体规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有权就工伤保险管理和工伤医疗事项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的有关规定,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公布乙方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

第四条 乙方应有一名机构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并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乙方应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及时向本机构人员和工伤职工宣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第五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职工姓名、性别、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利用计算机手段管理,并根据自己有信息按规定做好工伤职工医疗服务、工伤旧伤复发诊断以及提出辅助器具配置建议等工作,及时向甲方据实提供工伤职工的就医信息。

第二章 就医管理

第七条 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到乙方就医,未持工伤证件或尚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乙方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所需费用原则上向用人单位收取。

第八条 工伤职工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认真审查其工伤证件,发现就诊者与所持证件身份不符时应拒绝记账,暂扣有关证件,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工伤职工就医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明细制度,乙方应建立工伤职工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工伤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伤病情、诊疗与支出情况等信息。住院诊疗者还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科别、床号等信息。

第十条 工伤职工就医,乙方应按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工伤保险医疗专用双联处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保存年限按照卫生部印发的《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出院手续。工伤职工拒绝出院的,乙方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工伤医疗记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乙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工伤职工,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转诊建议,并填写好申请单,听取用人单位意见,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转诊手续。

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认为是旧伤复发到乙方就医,乙方应查验其工伤证件,做出是否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诊断,并签署意见,报甲方审定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

第十四条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提出建议,填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经甲方核准后到指定的协议康复机构或乙方的康复科室进行康复。

第十五条 工伤职工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六条 乙方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伤职工门诊及住院有关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章 费用结算与给付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共同商定的方式、标准、范围、期限和程序等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汇总和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九条 甲方按规定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并按核定的项目、金额及时支付。

第二十条 工伤职工在乙方诊疗期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超出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抢救除外)。

(二)工伤职工诊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三)在乙方就诊因医疗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四)不符合物价政策规定的费用。

(五)不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在乙方就府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有调整的,乙方的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终止协议。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 日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协议期满前 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于: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就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奉行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温州”和“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卫生整体实力、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794家,医疗机构床位总数44058张(其中重症医学科床位461张),医疗卫生人员总数85431人(其中卫技人员70248人);按户籍人口测算,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1人,每千人口床位5.29张。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71岁,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70.08/10万,孕产妇死亡率3.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97‰,婴儿死亡率2.01‰,主要健康指标均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疗卫生战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受住了空前严峻的考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一)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共设立乡镇卫生院1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9家,村卫生室2281家,“20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投入流动社区卫生服务车151辆,偏远山区、海岛群众实现“家门口就医”。坚持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模式优化。率全省之先建成19个县域医共体,实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全覆盖,瑞安市医共体省级试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洞头区在医共体建设中探索慢病分级诊疗试点等特色做法,获国家、省两级卫健委领导点赞;苍南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与辖区4个医共体的一次性谈判、集体签约,得到省政府成岳冲副省长批示肯定。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基层基本建设投入8.45亿元,新改扩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38家,改造提升村卫生计生室216个。全省首推“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组建队伍2107支,建立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基地13个、服务点91个,完成15.6万户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签约服务率达38.67%,其中十类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5.12%。推进温州-上海嘉定全科医生培养合作项目,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同比提高15.43%。全市累计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医生1703人,全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现场会在温召开。探索开展慢病医防融合试点,基层糖尿病防治项目通过全国唯一专项评估。2019年,全市县域就诊率平均增幅达5.14%,基层就诊率达65.16%,居全省前列。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持续提升。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覆盖近335家医疗机构,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全市12家疾控机构均建有pcr实验室,市疾控中心检验能力始终排在全省前列。实施智慧预防接种服务,研发医疗机构产院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县级疾控系统疫苗出入库追溯全覆盖,实现流程更便捷、接种更安全、信息更透明。传染病控制成效明显,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未发生因防控不力导致的甲、乙类暴发疫情,经受住了登革热、新冠肺炎等疫情的严峻考验。慢性病防控效果显著,省级慢病示范县创建实现11个县(市、区)全覆盖,创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个。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小学生“明眸皓齿”工程,打造儿童青少年近视和龋齿综合防控的温州样板。职业健康管理不断加强,启动实施尘肺病攻坚行动,在矿山、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风险评估县级开展率均达 100%。

(三)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全面加强。院前急救能力不断提升,全市急救站点增至92个,其中市区17个;抢救监护型救护车增至219辆(其中负压救护车增至19辆),达到每 5 万人配备 1 辆救护车的标准;将洞头区纳入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四个区急救站点120 统一调度;院前急救市区平均反应时间为11.62 分,相比15分钟的国家标准提速3.38分钟,各县市均低于15分钟。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加强,11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创成国家级卫生应急示范县1个,启动浙南卫生应急保障基地建设,探索形成海陆空立体式快速救援模式。血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全市献血服务点增加到52个,2019年无偿献血首超十万人次,血液采集人次增速领跑全省,临床供血总量稳居全省首位,血液酶免检测覆盖率和血液核酸检测覆盖率达100%。持续升级输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临床精准输血和科学合理用血。

(四)卫生综合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形成全行业综合监管格局,市本级建成“智慧卫监”平台,深入开展医疗乱象整顿、公共卫生监督、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规范医疗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全。201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机构3.29万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3018件。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高频次的执法巡查,执法巡查力度、行政处罚力度及问题检出率均居全省前列。

(五)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位稳定。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9.37%,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初步形成“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养医签约”的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4家,开设床位4533张,设置医疗康复护理型床位6582张,每千名老人医疗康复护理床位达4.35张,打造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获批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启动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六)医疗卫生服务质效大幅提高。医学高峰建设加快推进,启动实施区域标志性医学中心、品牌学科建设和市直医院人才学科双倍增行动,温医大附属眼视光医院获批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入选浙江省十大医学重点培育专科;温医大附一医呼吸介入科获省级重点实验室,另有2个专业入选省级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高血压专病华东中心落户温州;全市3家医院科技影响力进全国100强,21个临床专科进全国50强,社会办医活力持续释放,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全市共培养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引进“国千”“国万”“省千”“省万”等高层次人才7人,温医大李校堃校长成为第一位本土产生的中国工程院生命健康方向院士。加快融入“长三角”,建立合作专科44个,名医(院士)工作室16个,与上海大学就共建医工结合温州研究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顺利挂牌成为上海大学附属医院。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2019年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同比提高1.31%,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同比降低4.66元。智慧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市级医院高峰排队平均时间2.42分钟,县级医院排队平均时间2.46分钟,门诊和病房智慧结算率分别达72.32%、69.17%;建成国内规模最大的医学影像云平台,实现检验检查互通,获国家健康惠民优秀案例;启动5g云诊疗平台建设,创新智慧医疗新模式,群众看病就医更舒心、更便捷。

(七)健康温州共建共享加速形成。探索健康影响评价试点,龙湾区被国家卫健委列为第三批全国健康促进区试点名单,瑞安、乐清等地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教育“百千万”工程和健康素养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知晓率和参与度,2019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5.76%,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巩固,市区(鹿城、龙湾、瓯海、洞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综合评估,5个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复审,省级卫生乡镇实现114个乡镇全覆盖。深入实施“五五健康基础工程”,打造各类健康场所、健康元素,全市确定健康县城试点2个、健康乡镇试点21个、健康村(社区)试点69个、健康单位试点60个、健康家庭7072户、省健康促进金牌学校5家、银牌学校57家,创成省健康促进医院6家、市健康促进医院23家。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作,提高病媒生物控制水平,市区通过c级确认,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在这次疫情应对中,我市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迫切需要我们采取坚决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全市医疗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人均资源配置不足,区域医疗布局不够均衡,尤其是基层薄弱问题更为突出。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床位数44058张,千人床位数4.74张,按全省平均5.98张测算,床位数缺口10592张,主要是传染病、精神病、妇女儿童等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床位配置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病区专业设施与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尚不能在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疫情时快速改造成“平战结合”的感染病房,隔离病房、负压病房的数量储备还不充足;部分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建设亟待加强。

二是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一直被视为公共卫生的“守门人”,承担特殊的使命和责任,在防范重大疫情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定位还不够清晰,仅作为技术指导机构,没有发布疫情数据和部署防控措施等行政权力,“吹哨权”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不充分,在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相对薄弱,造成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引才留才难。

三是医防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医防融合还有很大空间,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相互联动还不够紧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设置传染病诊室、缺乏传染病专业培训,对传染病的早期辨识和筛查能力不足。院前急救体系与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还有差距,负压救护车的数量(疫情初期仅6辆,现增至19辆)无法满足病人转运尤其是确诊病人转运的需求。实验室检测能力亟待加强,以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筛查需求。

四是药物器械应急保障体系亟待建立。面对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日常医疗物资储备并不能满足应急需求,保持应对疫情的生产能力尤为重要,而我市药物器械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在这次疫情应对中,医疗物资短缺问题十分突出,在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采购、物流、保障等方面依然存在不足,迫切需要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物资储备供应体系。

目前,我市已启动温州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着力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推动重大政策创新、重大改革落地、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到2022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与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覆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全过程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实现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治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院前急救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求助、应急物资保障“六大能力”全面提升,打造浙南地区公共卫生高地。

(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各级政府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建立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强化技术支撑。在市疾控中心设立市级公共卫生研究院,搭建公共卫生高层次研究平台,提升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参谋能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不同级别和规模事件的监测、预警、报告、救治、管控等应对处置方案。依法明确应急响应的主体、等级、程序和方式,形成分级分层快速灵敏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系统,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优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相关场所、人员、行为、物流和气候等特征分析与疫情追踪,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区域、高发季节和高风险人群。各级疾控机构依法、独立、准确、及时发布疾病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医疗机构和个人诊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更好发挥医疗机构疫情“吹哨人”的作用。

三是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综合应急、卫生健康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推进长三角、市际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防控工作的平时会商和战时会战机制。坚持把城乡社区作为防控工作的最前线,落实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公共卫生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专职网格员、社区全科医生、基层公安民警、社区干部等多方联动,培育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筑牢公共卫生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疫情、舆情、社情综合管控,统筹防风险、战疫情和保稳定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县域医共体框架下的乡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到2020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省级标准最低水平以上,2022年底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设康复护理床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标准配备编制。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共卫生工作,推进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哨点建设。做好学校和托幼托育机构医务室(保健室)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技术人员。

二是健全稳定长效的基层卫生运行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偿;对民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进行合理补助,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同的医保支付和报销政策。

三是持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采取新改扩建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卫生应急业务用房建设,到2022年底前,中心镇卫生院基本建成标准化感染性疾病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相对独立的传染病诊室。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大基层医疗设备配置,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5g 网络全覆盖,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基层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全面推广互联网+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慢病连续处方、第三方配送和线上续方,落实签约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符合温州市情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强化疾控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统筹、协调、谋划和管理职能,形成具有技术管理为基础和业务管理相协同的新型体制机制。配套落实市、县两级疾控人员编制,至2022年底前逐步配齐配足。推动将疾控机构纳入政府考绩体系,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内容,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各级疾控、医疗机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疾控业务水平。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实施疾控网底工程建设,强化以疾控为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干,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为主要救治力量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网络,合理构建统一质控、资源联动、信息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打通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人员柔性双向流动通道,允许疾控机构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建立临床医师在疾控机构的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充分依托和利用温州医科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资源,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机制,培养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每年培养100名本科以上毕业生。

三是优化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实施疾控硬件设施提升工程,“十四五”期间建设市疾控中心实验大楼、p3 实验室和应急消洗中心,改善仪器装备条件,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提高传染病、健康危害因素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加强信息数据网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市级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实现对各类公共卫生信息的实时监测、动态管理、综合分析和预警研判。

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机制,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联动推进美丽田园、美丽乡村、美丽城镇、美丽城区建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实施健康温州行动,持续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五五”健康基础工程和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等系列活动,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发挥各级爱卫办、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团体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硬件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成高效严密的重大传染病三级救治网络。改善县级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医疗废弃物、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二级以上医院建成规范化感染性疾病门诊。提高患者收治能力,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1家医院具有独立的达标传染病楼(感染病楼),县级医院应具备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房的能力。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库,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市六医二期和三期、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等市本级,以及25个县级公共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投用,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能力。

二是加大医疗救治能力储备。强化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储备,按传染病类型组建不同专业医疗救治专家团队。加强常态化备战管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及个人防护培训,组织1次模拟演练。依托温州医科大学优质教学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全科医生定向委培、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等工作,强化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可转化病区建设,每个县(市、区)重点改善1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床位达医院编制床位的2%-5%,并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加快推进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安全性建设,两年内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实验室达普通型p2实验室标准,三级综合医院实验室达加强型p2实验室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完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办医疗机构作用。

三是构建高效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发挥温州医科大学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依托温医大附一医、附二医等综合医院平台,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开展重症治疗基础、应用和临床研究,切实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加大医疗卫生高能级科创平台、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地合作机制,加强联合科研攻关,积极打造浙南闽北医学高地,增强专业力量支撑。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制度,分区域、分层级落实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加强基层采供血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动员献血机制,优化血液采集和血液运输应急保障。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挖掘整理经典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药方,不断完善中西医联合救治机制。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和视频数据共享,提升医疗救治效率。组建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五)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院前急救体系一体化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方案,加快发展与城市国际化水平相匹配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完善院前急救机构三级设置,县(市、区)建立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健全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急救站(点)的建设与管理体制。按标准提升(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急救站点,到2020年底前达到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10-15公里(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设1个急救点)的目标。

二是提升院前急救业务水平。加强院前急救宣传培训阵地建设,市级配置急救科普体验馆,各级院前急救机构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配置急救科普宣传点;推进温州市急救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健全院前、院内联动培养机制。强化社会参与和法治保障,提高“平战”结合的专业化、常备化水平,培养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研究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管理体系、保障体系及激励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海陆空联动急救网络,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水平。

三是加强急救车辆配置水平和人才队伍建设。逐年增加急救车辆配置预算投入,逐步配置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负压救护车和城市应急特种车辆(深涉水救护车、急救指挥车等),到2022年底,争取达到常住人口每4万人/辆的目标,其中负压救护车辆比例争取达20%。科学设置与区域医疗康养中心城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急救队伍编制,建立院前急救人员定向委培制度,完善院前急救人员转岗流动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培养经费,鼓励院前急救学术交流和学科建设。

(六)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应急医疗救助机制

一是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障政策,加大大病保险统筹力度,夯实大病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个人筹资比重,医保财政补助优先向大病倾斜。进一步调整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起付标准。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保障内容,探索将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疗必需的诊疗项目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是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相应诊疗方案,明确救治必需的药械清单,医保部门可临时将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完善医保基金预付制度,针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及时预付部分资金,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三是加大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倾斜机制。适当降低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大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探索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制度。

(七)加强医疗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针对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建立各类应急物资目录体系并动态调整,科学测算需求规模进行战略储备。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捐赠、定向配备等方式筹集物资,确保医疗机构防护用品储备一般不少于10天用量。建立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统筹调配机制,制定物资调拨管理工作、防控应急物资库房管理等制度,实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储备中心采供、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全方位闭环管理。建立生产、流通、储备、使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战时状态下的应急扩容能力。完善基层防控物资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和专项资金。依托浙南公共卫生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中心。依托大型药械流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运营机制,按照平战结合的模式,平时可作为药械物流功能合理使用。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建设资金。落实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加强对统筹调配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基地建设、采购存储、运输调配、管理使用、日常运维等经费投入,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支持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的生产流通储备。

三是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加快推进市级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域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体系,实现全市传染病房、重症监护室、集中隔离收治点信息数据共享。搭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为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应急能力提供信息化保障。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四

为了更好的打造本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各部门的职责,特订立如下规章制度,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质量管理部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具体负责并维护负责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负责组织起草、编制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质量职责等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督促质量管理文件的执行;

4、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5、负责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接受企业内部关于质量技术问题的咨询;

6、收集、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调查处理医疗器械质量查询,投诉和质量事故,组织企业质量工作分析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7、审核不合格医疗器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企业员工医疗器械质量方面的教育或培训的;

9、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10、完成其它核实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业务部职责

1、负责制定年、季、月度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并且实施;

2、向财务部提供资金需求及付款计划;

3、收集供货商及市场信息资料,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

4、负责供货商的前期考察,筛选及供货商考核、评价;

5、负责医疗器械货源和价格行情的调研;

6、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并提交审批核准;

7、依据国家物价有关规定对购进药品的价格进行审核;

8、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9、负责本部门员工业绩考评。

三、配送中心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具体负责在医疗器械储存和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对在采购计划范围内的来货进行接站,完善交接手续;

4、配合质量验收员完成来货验收,详细检查来货药品的各类标识,外观和包装质量,发现质量瑕疵时,及时与质量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把好医疗器械质量入库关;

5、加强在库医疗器械的保管养护,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分类分区存放;

6、负责医疗器械出库验发工作,依据出库凭证与实货逐项严格核对,检查包装完好状况,防止出库差错;

7、对经营用车进行管理及调配,医疗器械运输应捆扎牢固,防止破损及事故发生;

8、加强对全体储运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负责对重大问题改进措施在储运部门的实施落实;

9、连锁门店配送医疗器械送货要及时准确送达各门店做好交接手续;

10、做好月、季、年度的库存盘点工作,确保帐、货、卡相符。

四、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_____》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3、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5、购进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6、对首次供货单位必须确定其法定资格,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征求质量部门意见,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7、从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首批医疗器械应向生产(经营)企业索取测试合格报告。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档案,便于研究处理医疗器械质量问题;

8、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要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9、按规定签转购进医疗器械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应有验收合格鉴章后方能签转财务部门付款。凡验收不符合规定,或未经验收人员签章者,一律不予签转付款;

10、进货人员应定期与供货方联系,或到供货方实地了解,考察质量情况,配合质量管理部共同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质量问题;

11、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五、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质量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单据及业务部门(或仓储部门)发出的入库质量验收通知单,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程序对到货医疗器械逐批验收;

4、到货医疗器械应在待验区内,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入库;

5、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不足6个月(含)的不得入库;

6、应做好“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微机),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均应由验收员签字或盖章(微机员应注意保密本人口令密码),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

7、退货验收按进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六、医疗器械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对医疗器械(区)实行规范管理,正确合理的储存,保证医疗器械的储存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_____的原则,正确分配仓位,合理使用仓容,按照“五距”要求,合理堆码、整齐、牢固,无例置现象;

3、库存医疗器械产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的产品不得混垛;

4、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10点,下午4点各观测一次并做好温湿度记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不同性质的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安全有效;

5、医疗器械要有效实施色标管理,待验产品,退货产品区----_____;合格产品,待发产品区----绿色;不合格产品区----红色;

6、医疗器械产品应分类储存管理。应分:卫生材料敷料类、金属器械类,一次性无菌器械类、电子诊断类、含药成份类、乳胶类等分大灯摆放;

7、实行医疗器械效期储存管理的产品,对近效期的产品可设定近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产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8、保持库房(区)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量打扫,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9、医疗器械产品,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养护工作,防止医疗器械产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器械产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10、养护人员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养护的管理规定要求,定期对在库器械产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对有问题的产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配送发货。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七、医疗器械配发复核管理制度

1、为规范医疗器械出库配发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出,特制定制度;

2、医疗器械出库必须经发货、配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

3、医疗器械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4、业务按照配货计划和连锁门店上报的进货计划向配送中心发出“发货通知”保管人员按内部移库单发货完毕后,在内部移库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分发至对应门店的货位或周转箱内,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员必须按内部移库单逐品种、逐批号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5、对出库医疗器械逐批复核后,复核人员应在内部移库单上签字或盖章,明确复核结论并记录复核内容。复核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有效期、配送日期,以及要货部门名称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出库复核记录凭证应保存不得少于3年;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人中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医疗器械超出有效期。

八、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凡应标明有效期的,未标注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伪劣医疗器械处理;

2、医疗器械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医疗器械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存放;

3、未标注有效期的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4、在近期6个月的产品应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5、近效期医疗器械产品,配送中心仓库各连锁门店,按月填写效期崔销报表,报总部业务部和总经理,以便于掌握近效期情况,进行崔销或与供货方调解。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损失,责任由部门自负,按有关罚则处罚;

6、有效期不是6个月的,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产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产品发出流入市场。

九、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企业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的管理机构;

2、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产品;

3、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应存放于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报质量管理部同时填写拒收报告单,通知业务部、财务部把住付款关,并及时通知供货方,确定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4、质量管理部在检查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应出具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通知单,及时通知配送中心仓库和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出库,配送和销售,同时按配送记录追回已配发到各连锁门店的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配送中心不合格产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5、在医疗器械养护,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和发货。同进按配送记录追回已发的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产品移放于不合格产品移于不合格产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十、卫生规范

1、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办公场所应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物;

2、办公场所屋顶、墙壁平整,无碎屑剥落,地面光洁,无垃圾,尘土和污染物;

3、办公场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4、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地面光洁、无积水,垃圾,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5、库房门窗结构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

6、库内设施设备及医疗器械包装不得积压污损;

7、在岗员工必须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男、女发型适宜,不得留怪发型;

8、每年定期在四月份组织全员健康体检。健康检查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果由综合办存档备案;

9、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经体检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十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对医疗器械产品是行物理检测和养护保管,所有经营品种均应取得产品标准;

2、医疗器械检验的标准为:(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3、产品标准包括:生产、制造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与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生产制造许可证书、新产品技术报告,产品性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

4、质量管理部为产品标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总部门店所经营品种的产品标准的管理和归档工作。质量管理部门有权对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商品拒收;

5、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采购新产品必须向厂方索要产品技术报告,产品性;

6、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防疫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或上级药品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本企业应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及连锁门店停止配送和销售。同时,按配送记录追回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产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等待处理;

7、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报损、销毁工匝配送中心统一管理,各连锁门店不得擅自销毁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不合格产品的报损,销毁由配送中心仓库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损不合格产品清单、销毁清单和各审批表,经批准后,并填写财务损益单,报财务记心、保卫科等部门监督下不进行销毁;

8、明确不合格医疗器械仍继续配送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损,销毁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存三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交质管部存档,没有以上报告的新产品,一律拒收。

十二、医疗器械销售与售后服务制度

1、连锁总部和门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总部和连锁门店在显著的位置悬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公司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连锁门店销售。不得向其他单位销售,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和销售;

3、公司总部和门店不得经销无产品注册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医疗器械产品;

4、总部和门店不得经销过期、失效、不合格及国家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

5、企业应有经营品种目录,并建立销售记录台帐,内容项目完整,不漏项目,不得违规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产品;

6、总部和门店不得误导、欺骗顾客、散布违法广告、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7、应收集用户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

8、应对用户意见或质量问题跟踪调查,并正确处理用户意见和质量问题;

9、需要维修的医疗器械产品总部和门店积极度为消费者做好退换货的管理工作。并做好退换货记录。

十三、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经营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业务部应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销记录,保存完整的有效证件,购销记录及有效证件必须保存到产品有效期限后满2年;

3、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经验证为不合格的及时公告,主动收回不合格产品;

4、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的不良信息。各部门、门店应注意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不良信息,及时填报不良反应报告,上报质管部。

十四、门店进货验收陈列制度

1、医疗器械必须从总部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医疗器械;

2、门店应按照具体品种的销售情况,及时向总部报送要货计划,要货计划应做到优化存储结构,保存经营需要,避免积压滞销;

3、门店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总部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4、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配送中心的送货凭证,对进货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及数量的核对,并对其包装外观进行检查;

5、陈列医疗器械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干净;

6、凡有质量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五

为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卫计委颁发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根据医院的人事变动情况,重新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科室质控小组。

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院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管理、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科室成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组长由临床科室以及药物、护理、以及医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负责人。成员由科室指定人员组成,并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3、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4、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5、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6、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3、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

4、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5、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6、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一)医院运行评价指标(质量与安全目标)

效率指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10天。

内科一病区≤9天,内科二病区≤9天,儿科≤6天,新生儿科≤6天,康复医学科≤13天,普外科≤10天,骨科≤11天,妇产科≤4.5天,眼科≤8天。

2.病床使用率90%(妇产科80%)。

医疗质量指标:

1、医护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95%。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百张床年报告≥20件。

3、住院终末病历甲级率(二级质控)≥90%(无丙级病案)。

4、门诊病历合格率≥95%。

5、医嘱、处方合格率≥95%。

6、出院病历7日归档率100%。

7、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8、在岗人员三基三严考试合格率≥95%,在岗人员参加三基培训覆盖率≥95%。

9、住院超30天患者病情分析率100%。

10、出院患者随访率100%。

11、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获得会诊结果时间≤30分钟。

12、麻醉术前、术后访视率100%。

13、麻醉死亡率≤0.02%。

14、产后出血率5%。

15、围产儿死亡率15%。

16、严重外伤手术在30分钟内达手术时的比率≥70%。

17、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18、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率100%。

医技指标:

1、ct检查阳性率≥60%(b)。

2、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3、危急值报告率100%。

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

1、对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达到入组率不低于≥80%。

2、入组后完成率≥70%。

3、30天内非计划再次住院比例下降或合理。

4、非计划再次手术比例下降或合理。

5、住院单病种管理各项指标达卫生部基本要求。

重症医学:

1、重症监护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标准≥90%。

2、符合“危重程度评分”的.重症标准达30%。

临床用血管理:

1、开展成分输血比例≥90%。

2、输血申请单审核率100%。

1、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麻醉前讨论,病历记录完整性100%。

2、麻醉履行患者知情告知,内容完整率100%。

3、麻醉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内容完整,合格率100%。

4、手术《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手术风险评估实际执行率100%。

5、麻醉师参加手术安全核查并签字达100%。

6、麻醉单及相关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合格率100%。

7、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相关制度与程序麻醉医师知晓率100%。

8、麻醉医师对过程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和流程的知晓率100%。

9、手术设备、器械保养合格率100%。

10、手术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内容完整,合格率100%。

11、肿瘤手术切除组织送检率100%,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率100%。

12、手术医生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知晓率100%。手术对手术医师能力评估与再授权制度知晓率达100%。

13、麻醉医师继续教育达标率≥95%。

14、术前准备制度落实,执行率≥95%。

15、涉及双侧、多重解构、多平面手术者手术标记执行率≥95%。

放射科:

1、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覆盖科室人员≥80%。

2、x线报告单质量合格率100%。

3、有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符合率统计与分析,符合率≥90%。

4、设备运行完好率在95%以上。

5、x线片保管达标100%。

6、发报告及时率100%。

7、患者、医师、护理人员对放射科服务满意度100%。

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9、大型x线设备检查阳性率≥50%,ct检查阳性率≥60%。

功能检查科:

1、检查单报告合格率100%。

2、发报告及时率100%。

3、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检验科:

1、所有开展项目均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工作,参加区以上临床实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活动,成绩合格。

2、检验报告格式规范、统一,合格率≥95%。

3、生化、免疫急查项目≤2个小时出报告;临检项目≤30分钟。

4、检验结果的报告时间能够满足临床诊疗的需求,时限符合率≥90%。

(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出报告;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血、尿、便急查开始到出具报告时间≤30分钟;特殊检查项目出具报告不超过2周时间。)

5、报告单审核率100%。

6、仪器设备规范操作合格率≥95%。

7、poct项目比对≥95%。

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100%。

输血科:

1、输血科人员对输血相关制度知晓率≥95%。

2、血液的出入库记录完整率为100%。

3、血液有效期内使用率为100%。

4、输血不良反应评价结果的反馈率为100%。

5、各种血液管理合格率100%。

6、发血及时率100%。

7、临床输血记录合格率和保存完整率为100%。

8、受血者输血前按照相关规定对血液传播病原体的检查达100%。

9、输血的患者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该规定执行率100%。

10、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署率100%。

急诊科:

1、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2、门诊处方合格率≥95%。

3、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5%。

4、申请单书写合格率≥90%。

5、实行医师首诊负责制率100%。

6、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7、急诊留观时间≤72小时。

8、严重外伤(颅、胸、腹腔内大出血,其它威胁生命需紧急手术)手术在30分钟内到达手术室的比率≥70%。

9、急诊会诊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患者≥80%(c:70%b:80%a:95%)。

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40%。

11、抢救物品完好率100%。

12、急诊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95%。

13、重大疫情、大批伤员抢救上报率100%。

14、急救人员设备操作与技能考核合格率大于≥85%。

药剂科:

1、处方正确执行核对程序≥95%。

2、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控制基本合理(4项达标3项):

(1)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3、处方药品通用名使用率达≥95%。

4、不合理处方≤1%。

5、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接受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80%。

7、接受限制级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医务科:

1、每月医疗环节质量监管临床科室覆盖率100%。

2、每季度医疗环节质量监管医技科室覆盖率100%。

3、新技术准入论证、审批、监管率100%。

4、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合格率≥75%。

康复科:

1、对康复训练过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病历记录完整率100%。

2、康复治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病历记录合格率100%。

2、康复治疗有效率≥90%,年技术差错率≤1%,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合格率≥90%,住院患者康复功能评定率98%。住院平均住院日≤30%。

病案科:

1、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在7个工作日内归档率100%。

2、“住院病历首页”各项信息的正确率≥98%,住院病案首页诊断填写完整、主要诊断的正确率100%。

3、出院小结≥95%符合规范。

4、上级医师对诊疗方案核准率≥95%。

5、新员工岗前培训和住院医师三基训练覆盖率≥95%,病历书写考核合格率95%。

7、年度住院病案总检查数占总住院病案数≥70%。

1、医院医务科针对全院医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2、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医院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医院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院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4、医院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5、医院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6、医院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7、医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8、医院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9、医院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一)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学习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意识。为使医疗管理落到实处,各级质控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质控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改进。

各级质控组织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督查和建立相关的质量考核机制,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六

根据xx省教育厅《xx教育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展反馈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信息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三、开展监督检查。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四、联防联控。学校要在开学前与xx卫生院(xx路)健康副校长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

六、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

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

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

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室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

主题医疗卫生法律教育心得体会七

案由 关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

x年,我市启动了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并轨运行、实现市级医疗保险联网支付,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切实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但我们也看到存在职工医疗保险资金沉定过多、预算管理粗放、支付方式老旧、新农合保障水平低、有穿底风险等问题。建议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一、 提高筹资水平。

在逐年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的基础上,抓住并轨管理的有利时期,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居民优先进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 强化医保支付管理

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具有双向调整功能的支付方式,如科学核定单病种支付金额,结余归医院,超额进行客观评估,由资金和医院联合承担;实行按疾病相关组支付;对慢病提高门诊支付比例,减少住院频次;强化对分级诊疗的医保政策支撑。

三、 强化医保资金使用监管

依托信息支撑,强化实时监管;结合医院级别、诊疗范围等,有效控制医保资金支出;对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行为,减少或拒绝医保支付,从而提高医保支付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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