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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 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句子(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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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 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句子(七篇)
2023-01-12 01:33:14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抓手,全面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深入推进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成一批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全市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在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基本原则

创建活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战导向,既要对标对表找差距抓落实,又要发扬经验促创新增优势,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警务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派出所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效能。

(二)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服从服务于实战,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精髓要义与本地派出所工作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争先创优、善于创新的生动局面,着力打造富有生命力的特色品牌。

(三)公平公正、择优命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从严从实、好中择优的要求,在全面创建、逐级推荐的基础上,表彰一批创建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派出所,表彰一批在创建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派出所长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

(四)积累经验、辐射推广。充分发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有效辐射带动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升化解矛盾、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评价标准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作为根本追求,把提升派出所的实力、活力、战斗力和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主要标志,构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评价标准体系。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显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派出所工作和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广大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派出所党组织健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效落实,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有亮点。党组织向警格延伸覆盖,党员社区民警兼任社区(村)副书记全面落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群众路线,新时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强,日常执法执勤等群众工作主题教育培训合格,熟练应用移动警务终端,注重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防范知识、普法教育宣传有力,群防群治、治安信息员队伍和平安类社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辖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积极性较高。社区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按规定要求配备到位,“两个就地、三个必到”、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等制度有效落实,群众对社区民警的知晓率超过95%。

(三)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社区警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常态化防范化解机制比较完善,就地吸附工作成效明显。派驻式人民调解室全面建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涉及公安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5%以上。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稳控工作扎实有效,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民转刑”案件及进京或集体赴省涉公安机关管辖信访事项。

(四)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成效显著,智慧警务和智能技防小区建设成效明显,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在95%以上。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措施有力,“无黑社区(村)”“零发案小区(村)”“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有亮点、有典型、有成效,群众法律意识和素养得到提高,“盗抢骗”“黄赌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多发性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最近两年辖区未发生有影响的涉政、涉恐、涉邪案事件,违法犯罪警情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指数较高。

(五)坚持服务为先,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执行有力,派出所窗口服务规范,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质量高。自助、预约、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落实,服务向警务室延伸推行有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公安“微警务”和窗口服务同步开展,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规办理、群众信访投诉被查证属实等问题,群众满意率指数较高。

(六)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过得硬。派出所办公秩序井然、内务设置规范,“一岗双责”得到落实,队伍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完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民警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减负松绑、爱警暖警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民警年休假全休率高于90%。派出所办公生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警营文化建设有特色,全警实战训练常态开展,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强。最近两年本单位未发生民警、辅警违纪违法案件和内部安全问题。

积极投入省厅开展的争当“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活动,把广大民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价标准:一是具有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具有不忘初心、亲民爱民的为民情怀,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具有勤奋踏实、积极创新的敬业精神,岗位实战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四是具有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道德操守,清清白白做人,无违纪问题。

四、主要任务

坚持全覆盖、全要素,高站位、高标准,以九大工程牵引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正确导向,全面形成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良性格局。

(一)基层党建“红色细胞”工程。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全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争创示范点、支部书记争做示范带头人、党员民警争当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三争”创评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积极探索党建队建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的建设推动公安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个基层党员民警都成为过硬先锋模范。打造党建工作联盟,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每个县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成员、机关警种部门至少挂钩联系1个派出所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基层党建调研走访活动,派出所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并利用辖区党建平台资源优势,定期组织党员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共建活动,学习借鉴地方党组织先进经验。建立党建责任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六项措施》,全面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党员民警队伍管理、基层党建示范引领等六个方面工作以及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10项任务清单,同时,按照《教导员日常工作规范》,以“政工日志”、“五卡一证”管理为载体,推进党建制度的规范落实。规范基层议事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将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民警岗位分配变动、立功嘉奖、评先奖优、干部选拔推荐、职业规划引导、违规违纪查处等重大干部人事问题纳入议事内容范围,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和议事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派出所决策中的话语权。

(二)智慧派出所创新工程。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智慧派出所的人财物投入。大力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派出所工作有机融合,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提升警务效能。按照可视化、扁平化要求,升级改造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配置安装小型情报指挥可视化屏,直观展示派出所值班备勤、接警处警、案件侦办、社区警务等勤务状况,提升派出所精准指挥水平;升级智慧打防手段,做强派出所小型作战单元,提升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升级版”技防城和“雪亮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动视频监控设备高清化改造,以及人脸识别、无线射频、wifi嗅探、“微卡口”等智能系统布建安装,积极构建科技防控网络,提升派出所立体防控水平。优化调整派出所执法功能区,安装一体化信息采集仪,对带入办案区审查人员,运用人脸识别、身份核查、指纹比对、后台资源库比对等手段,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精准、快捷采集核查,数据信息实时推送办案民警,提高案件侦讯、办理实效。推广应用智能案卷管理柜、物联网储柜管理技术,对案卷、涉案财(证)物存放、保管、调用、归还等轨迹全程留痕实时管理、优化智慧执法机制,提升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

(三)“全要素”网格警务工程。按照中央、部省关于创新网格化治理机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的系列部署要求,探索构建“共治型”网格、“平安型”网格、“智慧型”网格、“服务型”网格、“实战型”网格“五位一体”的网格警务,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履行好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职责使命。按照“一个民警+两个辅警+n个网格员”的模式,推动网格民警、辅警和网格员捆绑运作,实行信息联采、矛盾联调、风险联控、治安联防、事件联处、服务联动。推动传统型的社区警务向现代化的网格警务转变,以网格单元的小平安保障社会治安大稳定,力争做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实现两个明显下降和两个明显提升,即风险发生率和辖区发案率明显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打通公安内网与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通道,完善源头信息实时录入、动态更新、跟踪管理机制,建立一点采集、多点核查、全网共享的基础信息采集新模式,提升派出所基层治理水平。

(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全面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高效管控等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调处一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三清”、“三不放过”,即矛盾纠纷底数清、重点纠纷、重点人员情况清、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清;排查工作留有死角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中出现拖拉、推诿、不负责任不放过。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帮扶工作,依靠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帮扶救助,落实管控措施。深化“公调对接”,在派出所全面推广三所联调、庭所共建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及时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多部门协同、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常态化多元化防范化解机制。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行村(居)委主职干部兼任治保、调解主任,压实村(居)委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形成主职干部主抓、“两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村(居)委治理格局。动态分析评估可能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突出矛盾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参照解决信访问题“一清三定”原则,落实源头稳控化解措施。

(五)平安社区升级工程。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高质量平安为目标,以“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娱乐服务场所”、“平安家庭”建设为载体,努力打造“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上访、零问题少年、零矛盾上交”的“六零”社区。引入视频门禁、电子路门牌、无感知人脸识别等技术,全方位获取各类动态信息,努力实现治安要素的全时空感知。加强出租房和场所行业治安管控,加强重点地区清查整治,努力消除治安隐患,严密阵地控制。开展危险物品安全系列检查,强化寄递物流安全监管措施,加大从业单位和人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管住危险品。深入实施全警情报战略,做实做强以网格员、保安员、快递员等“八大员”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落实提供情报信息奖励政策措施,做活情报信息源头。突出商贸集中区、企业聚集区和居民住宅区,科学划分防范单元,有效整合利用保安员、网格员、志愿者、楼栋长等力量联勤联防,开展巡逻值守、排查隐患等“平安守护”活动,全力打造平安共同体。在派出所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之家”工作站,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推广平安志愿者、净网志愿者、警民驿站、警邻守望,夕阳红巡逻队、红袖标平安员等做法,加快培育具有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权威性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推广建设安防体验馆,普及公共安全知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

(六)服务群众“民心”工程。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做优做全派出所服务工作。在业务量较大的派出所,以及人口众多、交通便利、硬件条件较好的警务室(站),统一规划建设集港澳证二次签注、交通违法处理和身份证办理发放、“微警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服务区,提供24小时自助式服务。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使用“微警务”、政务服务公安“旗舰店”等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警求助、政策咨询、办事办证、防范宣传等警务服务事项在线解答、网上办理,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融合线上线下警务服务流程,探索将派出所、警务室、警民驿站等基层单元,打造为全聚合、“一站式”的警务服务窗口,创新采取“快递配送、社区代办、驿站自提”等服务方式,推动相关业务“线上受理、就近办结”。推动以“破小案、办小事、解小优、帮小忙、惠小利”为主要内容的新“五小工程”落地生根,有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七)明责减负增效工程。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标,赋予派出所警务实战和队伍建设管理相应的自主权,保障派出所做实做强防范管控主业。全面加强城市派出所“三队三室”、农村派出所“所队合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派出所实行弹性工作、错时工作等运行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完善派出所与专业警种部门刑事案件办案分工协作机制,探索推行侦查部门独立承担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模式,由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派出所只负责办理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显、自身能够独立承办,以及嫌疑人被当场抓获或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各警种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办理刑事案件任务转嫁给派出所。全面推进城区街面警务服务站建设,加快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5在线服务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对接,全面落实为派出所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渠道和工作机制。取消社区民警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指标,把工作重心从向派出所下任务、压指标、抓考核,转移到重实战、强指导、优服务上来;最大限度精简会议、文件、报表、台帐和派出所参加的专项行动,大型活动现场安保和集访事件现场处置尽量不动用派出所警力,警种部门不得自行向派出所部署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数据赋能”攻坚行动,上级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要尽可能向派出所民警开放数据资源和专业手段,为派出所实战服务提供数据和情报信息滴灌式、精准化支撑服务。

(八)扎根社区“育警”工程。全面推行社区民警兼任居(村)委副书记或副主任,更好地发动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平安建设。制定派出所警力配置标准,完善警力补充调整机制,科学调配派出所警力,充实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原则上,城市和县城镇地区按实有人口1:5000,农村地区按1:8000的标准配备社区民警,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按照缺1名民警至少配3名辅警的要求,在原有社区辅警人数基础上予以增配,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辅警。引导社区民警沉入社区、扎根社区,专职社区民警在社区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做实警务室,坚持“两个就地、三个必到”工作制度;及时提炼汇编优秀社区民警工作方法,组织社区民警学习推广应用,为全市社区民警创先争优、社区警务提档升级树立标杆。健全倾斜基层长效机制,新提任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优先从派出所长中选拔,新提任的派出所主要领导优先从基层所队副职中选拔,警员职务选拔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倾斜,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满30年的民警优先晋升职级。加大派出所民警的表彰力度,县级公安机关年度申报市局记功人员中基层派出所民警占比不少于50%。对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的由市局给予表彰奖励。对多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社区民警”,事迹特别突出的,市局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申报记功表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设置社区民警工作经费,为社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九)保障服务“惠警”工程。树立“机关围绕基层转、领导围绕民警转”的导向,健全完善领导挂钩帮扶后进派出所、机关民警轮流驻所工作制度,每年为派出所办一批实事好事。制定服务指南,简化优化流程,努力实现派出所到上级公安机关办事“不见面办理”或“最多跑一次”。强力推动警力下沉,除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外,新警原则上分配到派出所、巡特警队等一线实战单位,且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分局警力、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均在40%以上。着力解决派出所执法执勤用车和警用装备不足问题,严格落实派出所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统筹派出所民警、辅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确保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住所民警每人一间房。认真落实定期体检、心理疏导、值班加班轮休等关爱民警措施,建立健全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权益救济保障、举报澄清正名等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五、方法步骤

公安部从2019年开始评选命名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后每两年评选命名100个。省厅从2019年开始,评选表彰“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10个、先进单位20个、“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50名。以后每两年一届。市局每年评选一次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同步开展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评选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一)全面创建。各地公安机关紧密联系本地派出所建设工作实际,精心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加强谋划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所有派出所踊跃创建、派出所全警创建的浓厚氛围,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逐级推荐。县级公安机关对照创建标准,充分考虑城市、农村派出所不同情况,按照“一地一品牌,一所一特色”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确定一批派出所进行重点培育。每届评选时,每个县(市区)公安(分)局经组织初审、局党委(组)研究后,各推荐申报一个派出所和一名派出所民警参加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评选。

(三)审查评议。对推荐对象,由市局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审核把关。内部审查重点考察创建实效,广泛听取所属公安机关和本级相关警种部门特别是派驻纪检、督察、审计、人事、法制部门反映,并征求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外部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测评等形式,邀请群众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相关领域专家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四)评选表彰。市局对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推荐申报对象组织评审,评选表彰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5个、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10名(优先从优秀社区民警中产生)。被评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的,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同时,从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评选。被评为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的集体和个人,由省厅予以表彰。

(五)动态调整。对工作滑坡的派出所,经所在地公安机关逐级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撤销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命名;属于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先进单位的,报请省厅撤销命名;属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报请公安部撤销命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出台政策措施,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旭担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松华、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顾坚任副组长,市局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市局治安支队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治安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组教处、宣传处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地要参照市局模式,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每个派出所参与创建活动,确保每项工程扎实推进。

(二)认真推荐申报。今年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推荐评选的第一年,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提前做好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的准备工作,名单和材料上报市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时间以市局具体通知为准。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请示、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审批表、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个人奖励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并附驻县(市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和督察部门的审核意见。今后每年7月底前完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优秀单位、争创“李树干式派出所民警”标兵的审查评议和推荐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分)局对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市局将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获评派出所,其所属县级公安机关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市局将总结提炼一批创建典型经验做法,提供各地学习借鉴。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要制定专门的创建活动宣传方案,坚持宣传工作与创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的感人事迹,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使创建过程成为推树典型示范引路的过程,向群众报告工作的过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要创新方法,组织入围派出所参加公开创建大会、向人民报告工作,并采用适合的媒体形式传播,把评判权交给群众,既把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荐出来,又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市局将在治安支队主页上设置“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专栏,及时刊登各地经验做法和先进事迹。

(五)强化结果运用。公安部推荐参选国务院命名表彰“人民满意派出所”的,将从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中产生;评选全国优秀公安局,优先考虑创建活动成效突出的公安局。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的民警在警员职务晋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比例高于机关30%,并在表彰奖励、评先竞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要注重示范引领,把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打造成为派出所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带动派出所工作整体提升。要树立鲜明导向,对公安部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省厅表彰的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示范单位、先进单位及所在县级公安机关,市、县公安机关要在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联系指导、予以重点倾斜。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二

今年,学校安排我等一行20人赴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实习。对于地处南方的大冶来说,这是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个播种的季节,夹杂着满足和期望,这是农民的情绪也是我们的情绪。一行20人,有人分配在市局机关作文书工作,有人分在刑侦大队,有人分到治安大队,也有人被分配在派出所实习。我和另外三人被分配到大冶市xx镇派出所。在公安系统中,派出所是最基层的组织,在其所处理的食物和接触面方面,向与机关,无疑是极为基础和庞杂的,其工作资料琐碎而繁复,这就是派出所的特点。

一、xx镇及xx镇派出所

大冶市是个县级市,素有青铜故乡之称,又以矿产丰富闻名,而xx镇,使其下辖的既有书的产矿镇,富裕程度明显比其他地方高,号称全国首强震。又因其财政收入高,基础设施建设也较为完善,周围的几个乡镇与其相较,差距甚为明显。首先,比较引人注目的是镇政府办公大院的气派,感觉就是一座宏大的宫殿,雕梁画栋;其次是各村村围设施,每村村为基本上都有两台电脑,即使常年蒙尘,无人问津。而且村委办公地点不是一座大院就是一栋小楼,气派不凡;再次就是那遍布各出的钢铁厂、冶炼厂、选矿厂。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却并不与xx镇表面景象相协调。在镇中,青壮年所剩无几,大都外出打工,只有极少部分留在本镇至中与外地工人一齐工作于工矿企业之中。农民们的收入水平也是极低,据在镇下辖单位“铜山口矿”的几位本地工人称,每月的工资不超过500元,而派出所的警官们的工资水平在1500元每月左右。这是一位矿工的收入,无疑要高出一般农民甚多。据观察,xx镇除农业和工矿外,并无其他成规模的产业,这就造成农民增收乏力。镇表面繁荣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构成鲜明比较。

镇派出所就在镇政府大院的旁边,为四合院。设施较为完善,有健身室、餐厅、车库、招待室、办公大楼和警官宿舍。编制上有11位民警,其中户籍警4名,刑警3名,治安警2名,所长和教导员各一位,有两位司机,三部警车,三部警用摩托车,一位炊事员。警官学历方面,四名复员军人,一名专科法律毕业生,一名大专生,一名地方治安队转正警员,其余两名不详。

二、派出所的工作范围与xx镇的治安状况

派出所的民警们24小时值班,四班倒,为贯彻上级“有警必接,有警必出”的方针,只要有人报警,无论何事,无论何时,一律出警给予帮忙或寓于解决,或提出推荐和劝告,并且务必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在实际工作中,调解纠纷为民警们的主要工作。纠纷包括治安纠纷、产权纠纷、财务纠纷。除此之外,工作有:调查取证、移送起诉、行政拘留和看管嫌疑犯。重大刑事案件一般转送刑侦大队处理,交通案件交由交警处理。民警们一致称警员太少,工作量大,警车太少,在xx镇这山多、地形复杂之地,出警很不方便。

如上所言,xx镇是各财政收入高而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地方,农民们与政府的关系并不是很协调,农民与企业之间也经常爆发冲突和矛盾,盗窃工矿企业的生产工具和矿石也是案件的一大部分,群殴的状况也是居高不下,相对于其他农村,外来人口多,造成的矛盾也多,所以xx镇的治安状况还是比较严峻的。

三、xx派出所的执法状况

在所长的安排下,我跟从一位姓毛的户籍警过实习生活,他是一位警校毕业生,在附近一个称为“金桥镇”的镇子的派出所实习三年之后在一次“招警”中成为人民警察,他是个壮汉,左眼部有明显的瘀青,甚有威势,却是个心细之人,写字一丝不苟,却也少有笑容。他工作了有将近八年,在当地,还是个小有权威的人民警察。

在大部分时间中,我和这位毛警官走村串巷,走访民情,调解纠纷;偶或轮到他坐值班室时,一齐出警去处理纠纷、打群架,群众与工矿企业扯皮、兄弟打架、夫妻打架,不一而足,统统归我们管。记得有一齐纠纷:一妇女a怀疑其夫与同车间的妇女b有染,遂叫上几人将妇女b一顿打。毛警官为调解此事,连续两天在此两家之间来回奔忙,最后以妇女a向妇女b当面道歉,并赔偿600元医药费了事。在这起纠纷中,毛警官表现出了一个年轻警官所能表现的最高素质,确实令我等在象牙塔中夸夸其谈的人折服。事情完结之后,毛警官又找双方当事人记笔录,写调解协议书,终至圆满。

xx派出所的民警们很重视警民关系。毛警官跟我聊天说,以前是讲法治,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来行事;此刻是讲和谐社会,法治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的目的是处理与群众的关系,尽量不去激化矛盾;不带手枪,不带警棍,尽量不带手铐,说话要和气。所长也说,此刻讲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将事情在萌芽状态解决,免致激化。毛警官还说,他遭遇过几次行政诉讼,幸好他比较谨慎,工作做得好,没有败诉。他说,对我们不满的人总是存在的,但是只要我们工作做好了,事情得到解决了,什么都不用担心。最最关键的是要把材料做足,每一份材料都作的合法有据,就是再多的行政诉讼也不用怕。

在刑讯逼供方面,据我观察,xx派出所并未出现。究其原因有二:一、派出所所处理的案件中,重要大案并不多,没有上面施压的问题,无需使用刑讯逼供手段;二、即使碰到大案要案,派出所的民警们也只是协助调查,大部分工作都已经转交给刑侦大队负责。在讯问期间,规定须有两名以上警官共同在场,这一点也贯彻得挺好。有警官介绍说,在五年之前,警察的权力是很大的,刑讯逼供也经常出现,,随意打骂也是经常有的,这几年是不行了。他感叹说,警察是越来越难做了,个性要是《治安处罚法》一出台,我们就更加束手束脚了。

四、xx镇公民的法治意识状况

如上所言,xx镇是个治安严峻之地,但并不能说xx镇的法治意识淡薄;相反在两个月的实习期间,,它们表现给我们的是令人惊奇的一面。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所极力阐明的是农村的安定团结和治安案件少的原因,依靠的并不是法律意识,而是宗族权威和习俗道德,约束人行为的不是法律规则而是根深蒂固的习惯和无所不在的本土权威。在此,作为一格农村,xx镇的群众们打破了这些习惯和权威,他们不再是安分守己和忍气吞声的群体,他们有了权力意识,虽然只是最基本的,最低级的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他们无视不可地紧盯着政府和企业的行动,稍微有利可图便觉不放过,只使他们只有意识,没有正确的法律知识,因而手段便非遵循法律规定而为。因此便有了许多群众与企业之间的扯皮,有位土地使用权的,也有为期望在企业发展中分得一杯羹的。

xx镇南山村是一格地处偏避的小山村,相较其他村,该村没有企业没有矿业,土地稀少,生活并不富裕,但该村所在地风景秀丽,政府筹划在该地建一旅游风景区,征用该村许多土地,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甚至出现流血事件。其中有一户农民,曾在多年前开荒获得一块土地,后废弃多年未耕种。政府筹建的一条公路要经过他的那块土地,在施工过程中遭到该村民的阻挠,在多方做工作未果的状况下,政府工作人员对其动粗,拟将其强行带走,未果。该村民以死相胁,并邀群众多人阻止政府工作人员离开。这是一齐典型的作为弱势群体的群众与政府起纠纷的情形。群众们的弱势,不单单体此刻权力上也体此刻知识和信息上,他们不明白法律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自己,个性是看到法院、公安的执法人员与政府工作人员坐在一齐交头接耳,递烟寒暄时,即便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也不敢对法律保护保有多大的信心。他们能够不屈服于政府的威势,采取手段试图获取它们认为就应获取的利益,已是法治意识上的莫大进步。后,镇政府的一位副镇长前来做工作,几个农民席地而坐,而他坐在椅子上,拍着前面的桌子,声震屋瓦。院子里坐满了公安、综治办的人。这是何等的威压啊。

或许许多人会说这些就是刁民,目无法纪,阻挠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拖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该打。但是事实上,真正目无法纪的是政府、是权力。一个农民,他能做的了什么呢

xx镇民众的法律意识的另一格体现是,不管什么事情,如果解决不了他们的第一个反应是报警,这种状况在中国农村的其他地方就应是难得一见。与我一同去实习的其他三位同学,来自北中西三地的农村,皆言辞中状况罕见。究其原因,与公安部倡导的“服务型民警”不无关系,但更为重要的是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公权力保护私权利本就是现代法治的精义。如此一来,便大大减少了私力救济行为,降低了大案的发生率。

五、公安权力对于群众法治意识的影响

在所里,听民警们抱怨的最多的是:苦、累,什么事都要做,什么警都要接,什么警都要出,群众还不理解我们的工作。他们也感叹没以前那么方便了,可用的手段少了,该写的材料多了,做的事比以前多了。

这是趋势吗作为一个警察,作为一个权力拥有者自居的警察,无疑是不想看到这种状况的。他们感觉拘束,不耐烦,施展不开手脚。这样的想法还存在于当今许多警察的脑海里。

xx镇派出所的作法无疑使公安民警们感到了束缚和不便,但结果是,群众们对于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却大幅上升,他们愿意把纠纷交给警官们解决,他们感觉到,站在他们这边的,并不永远只是自己。他们看到了公权力对于自己的重大作用,法治的开始不就是这样的吗

中国农村面积广大,人口众多,随着近年来都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进入都市的农民越来越多,为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在作为基地的农村搞好法治建设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在农村,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不外乎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且公安派出所担负着户籍管理、调查取证等任务,与农民的接触更为深而且广,影响力也至少占着1/3强。重视公安权力的正确行使是中国农村法治进程的重要一环。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三

尊敬的郭教导员您好:

我叫王瑜非,20xx年12月5日晚,我把车停在了泰安路上的路边停车点后回家休息。次日早晨,发现停车处空无一物,寻找无果后,及时拨打了烟台市110报警中心报警。由于性质恶劣,开发区海河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所领导郭教导员对于此案高度重视,特别指示舒警官全力侦破此案。舒警官到达了现场后,对案发现场勘查,并做了案件笔录。办案经验丰富的舒警官,从现场环境判定附近监控一定拍下了有用的线索。勘查完现场后,舒警官马不停蹄的去相关部门调取监控录像,从众多的监控影像中抽丝剥茧,功夫不负有心人,耗时数小时后案件得到重大突破。监控影像中出现了盗窃人的身影,舒警官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推测犯罪嫌疑人应该有同伙接应或者是有方便逃离的交通工具,顺藤摸瓜从犯罪嫌疑人的行走路线发现,犯罪嫌疑人开一辆轿车停在德胜东门后,下车步行到我的车前,并实施的盗窃,盗窃成功后,犯罪嫌疑人所驾驶车辆一直停放在德胜东门停车场并未开走。得到这一重大线索后,舒警官等办案民警顾不得吃饭,赶到德胜东门“守株待兔”,冬季里天气寒冷,舒警官等办案民警不畏严寒,守候数小时,当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取车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车辆已经被转移到了乳山,舒警官等办案民警又联系当地警方协助追回被盗车辆,至此不到二十四小时案子顺利告破。

我看到舒警官等办案警他为了这个案件的操劳,数次提出请其吃饭聊表谢意都被拒绝。

正是因为有他这种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经过辛勤努力,此案迅速得以告破,赃物得以追回。此案的告破对我个人、对社会的影响不言而喻,是对犯罪分子的震慑,更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

此案侦办中舒警官曾这么说:“ 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我们的责任,此案发生后所领导都非常重视,我的工作是尽一切可能早日破案,让领导们放心,群众放心”。就是因为句简单的回答,体现了所领导们对群众的关怀和对开发区治安工作的重视,在此我谨代表个人感谢所领导对群众的关怀,感谢您带出这样一个能打硬仗,能啃硬骨头的团队,感谢您培养出舒警官这样优秀的人民守护者。开发区近两年来良好的治安状况和你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我代表我辖区人民、代表个人感谢你们。

再次感谢海河派出所和领导的关心和关怀,感谢您为包括我在内的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做的工作,海河派出所所有办案民警以及舒警官的辛勤工作,你们辛苦了。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x年xx月xx日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四

2xx年上半年,**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及**镇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辖区4.2万居民的关注中,全所18民民警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打击、防范、管理、服务职能,做出一定成绩,根据安排,我就上半年派出所工作向各位代表进行汇报。

一、2xx年半年治安形势

2xx年上半年,辖区共接各类接处警1636起,立刑事案件166起,破案54起,刑事拘留18人,逮捕11人,起诉5人,取保候审3人。受理查处治安案件134起,其中报县局裁决42件,所内自裁8件,行政拘留47人,罚款68人,调解各类纠纷36起。总的来说,上半年辖区特别是城区,应该说治安大局走势平稳,辖区居民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坚持防范走在打击前,构建群防群治网络

城区街面的治安形势应该是辖区治安好坏的“晴雨表”,为更好控制街面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坚持走“武装车巡控面,二十小区夜巡人员连线,内部单位、企业专职保卫人员布点”的三位一体的立体巡防网络建设。每天有两名专职巡警负责街面巡逻和接处警,并采取“错时巡逻制度”,有效制止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为打牢辖区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我们对行业场所坚持月查、季查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状。上半年,共带领辖区小区人口协管员清理出租户457户,登记发证暂住人口125人;对26家旅店业、12家废旧收购业、23家机动车修理业、5家二手手机回收店、1家娱乐场所分别召开治安管理会议,并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对12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各村与驾驶员、机动车车主签订四方一责121份;为4所学校上法制课4次;对22个治保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对“问题人”的监督考核,对辖区81名重点人口、1名监督对象、1名劳教所外执行人员按规定进行管理与考核。

(二)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损失

今年3月4日,辖区五里牌村2组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是在被害后三日才发现,案件的侦破难度极大。案件发生后,我所投入警力12人,配合县局刑侦部门在案发地连续工作7日,破获此案,并远赴上海,将杀人真凶缉拿归案。此案告破,为稳定民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上半年,为遏制城区高发的盗窃案件发案态势,**派出所一班人加班加点,突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大规模的反盗专项行动,共破获系列盗窃案4余件,抓获以盗窃电瓶、摩托车、电脑、现金四类主要侵财对象的团伙四个共14人。通过工作,对外来流窜以拎包、“白日撞”、专开防盗门为手段的利川、恩施等地团伙三个共11人一网打尽。积极遏制了各类案件的高发,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近2余万元。

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争创和谐社会。对因矛盾纠纷引起的轻微违法行为,善做群众工作,尽量调解处理,做到不激化矛盾;对涉黑涉恶,结伙滋事,横行乡里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半年来,对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的8后社会小青年治安拘留18人;对阻碍执法、挑战公安的张晶、龙庆华、张武松等人予以治安拘留;对2余名未到法定处罚年龄的问题少年进行帮扶教育,使得社会安定,人们和谐,群众满意度提高。

(三)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中,加强警民联系一条心

为处理好公安机关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派出所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将各项管理工作融入服务中去。为方便边远地区群众办证,民警放弃双休日,带上照相、电脑等工具,下到各警务室为老百姓上门服务。为增加窗口形象管理,我们在户证大厅设置收费公示栏,办证民警态度和蔼,耐心宣讲,未发生粗暴、推诿、拖拉的现象,未出现群众投诉上访现象。另外,为让来所群众办事方便,我们在大厅设置警务接待平台,对来办事、咨询、报案、求助的群众进行引导,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与好评。

(四)严管民警队伍,规范内务建设,树良好形象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公安工作的好与坏,关键要看人民群众对我们是否满意,我们要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以人民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严管队伍,树良好警察形象,是我所一直坚持的根本。我们制定了十五条硬措施,对民警出勤、着装、工作规范等环节进行规范,并与奖惩挂钩。半年以来,派出所未发生因民警不作为、办冤假错案而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吃拿卡要等严重影响公安形象的情况。

总之,2xx年上半年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爱下,在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正视现实存在的侵财类案件高发难破,赌博屡禁不止等治安问题。作为战斗在基层一线的民警,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日益严峻的社会治安环境下,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更大,要求更高,我们只有不断的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进一步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履行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者、促进者、维护者、保障者的神圣职责,为全面建设和谐宣恩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五

今年夏天,即----年7月10日至----年8月30日,学校安排我等一行20人赴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实习。对于地处南方的大冶来说,这是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个播种的季节,夹杂着满足和希望,这是农民的心情也是我们的心情。一行20人,有人分配在市局机关作文书工作,有人分在刑侦大队,有人分到治安大队,也有人被分配在派出所实习。我和另外三人被分配到大冶市陈贵镇派出所。在公安系统中,派出所是最基层的组织,在其所处理的食物和接触面方面,向与机关,无疑是极为基础和庞杂的,其工作内容琐碎而繁复,这就是派出所的特点。

一、--镇及--镇派出所

-市是个县级市,素有青铜故乡之称,又以矿产丰富闻名,而陈贵镇,使其下辖的既有书的产矿镇,富裕程度明显比其他地方高,号称全国首强震。又因其财政收入高,基础设施建设也较为完善,周围的几个乡镇与其相较,差距甚为明显。首先,比较引人注目的是镇政府办公大院的气派,感觉就是一座宏大的宫殿,雕梁画栋;其次是各村村围设施,每村村为基本上都有两台电脑,即使常年蒙尘,无人问津。而且村委办公地点不是一座大院就是一栋小楼,气派不凡;再次就是那遍布各出的钢铁厂、冶炼厂、选矿厂。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却并不与陈贵镇表面景象相协调。在镇中,青壮年所剩无几,大都外出打工,只有极少部分留在本镇至中与外地工人一起工作于工矿企业之中。农民们的收入水平也是极低,据在镇下辖单位“铜山口矿”的几位本地工人称,每月的工资不超过500元,而派出所的警官们的工资水平在1500元每月左右。这是一位矿工的收入,无疑要高出一般农民甚多。据观察,陈贵镇除农业和工矿外,并无其他成规模的产业,这就造成农民增收乏力。镇表面繁荣与农民生活水平低下形成鲜明对比。

镇派出所就在镇政府大院的旁边,为四合院。设施较为完善,有健身室、餐厅、车库、招待室、办公大楼和警官宿舍。编制上有11位民警,其中户籍警4名,刑警3名,治安警2名,所长和教导员各一位,有两位司机,三部警车,三部警用摩托车,一位炊事员。警官学历方面,四名复员军人,一名专科法律毕业生,一名大专生,一名地方治安队转正警员,其余两名不详。

二、派出所的工作范围与陈贵镇的治安状况

派出所的民警们24小时值班,四班倒,为贯彻上级“有警必接,有警必出”的方针,只要有人报警,无论何事,无论何时,一律出警给予帮助或寓于解决,或提出建议和劝告,并且必须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在实际工作中,调解纠纷为民警们的主要工作。纠纷包括治安纠纷、产权纠纷、财务纠纷。除此之外,工作有:调查取 证、移送起诉、行政拘留和看管嫌疑犯。重大刑事案件一般转送刑侦大队处理,交通案件交由交警处理。民警们一致称警员太少,工作量大,警车太少,在陈贵镇这山多、地形复杂之地,出警很不方便。

如上所言,陈贵镇是各财政收入高而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地方,农民们与政府的关系并不是很协调,农民与企业之间也经常爆发冲突和矛盾,盗窃工矿企业的生产工具和矿石也是案件的一大部分,群殴的情况也是居高不下,相对于其他农村,外来人口多,造成的矛盾也多,所以陈贵镇的治安状况还是比较严峻的。

三、陈贵派出所的执法状况

在所长的安排下,我跟从一位姓毛的户籍警过实习生活,他是一位警校毕业生,在附近一个称为“金桥镇”的镇子的派出所实习三年之后在一次“招警”中成为人民警察,他是个壮汉,左眼部有明显的瘀青,甚有威势,却是个心细之人,写字一丝不苟,却也少有笑容。他工作了有将近八年,在当地,还是个小有权威的人民警察。

陈贵派出所的民警们很重视警民关系。毛警官跟我聊天说,以前是讲 法治,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来行事;现在是讲和谐社会,法治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们的目的是处理与群众的关系,尽量不去激化矛盾;不带--,不带警 棍,尽量不带 手 铐,说话要和气。所长也说,现在讲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将事情在萌芽状态解决,免致激化。毛警官还说,他遭遇过几次行政诉讼,幸好他比较谨慎,工作做得好,没有败诉。他说,对我们不满的人总是存在的,但是只要我们工作做好了,事情得到解决了,什么都不用担心。最最关键的是要把材料做足,每一份材料都作的合法有据,就是再多的行政诉讼也不用怕。

在刑讯逼供方面,据我观察,陈贵派出所并未出现。究其原因有二:一、派出所所处理的案件中,重要大案并不多,没有上面施压的问题,无需使用刑讯逼供手段;二、即使碰到大案要案,派出所的民警们也只是协助调查,大部分工作都已经转交给刑侦大队负责。在讯问期间,规定须有两名以上警官共同在场,这一点也贯彻得挺好。有警官介绍说,在五年之前,警察的权力是很大的,刑讯逼供也经常出现,随意打骂也是经常有的,这几年是不行了。他感叹说,警察是越来越难做了,特别要是《治安处罚法》一出台,我们就更加束手束脚了。

四、陈贵镇公民的法治意识状况

如上所言,陈贵镇是个治安严峻之地,但并不能说陈贵镇的法治意识淡薄;相反在两个月的实习期间,它们表现给我们的是令人惊奇的一面。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所极力阐明的是农村的安定团结和治安案件少的原因,依靠的并不是法律意识,而是宗族权威和习俗道德,约束人行为的不是法律规则而是根深蒂固的习惯和无所不在的本土权威。在此,作为一格农村,陈贵镇的群众们打破了这些习惯和权威,他们不再是安分守己和忍气吞声的群体,他们有了权力意识,虽然只是最基本的,最低级的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他们无视不可地紧盯着政府和企业的行动,稍微有利可图便觉不放过,只使他们只有意识,没有正确的法律知识,因而手段便非遵循法律规定而为。因此便有了许多群众与企业之间的扯皮,有位土地使用权的,也有为期望在企业发展中分得一杯羹的。

陈贵镇南山村是一格地处偏避的小山村,相较其他村,该村没有企业没有矿业,土地稀少,生活并不富裕,但该村所在地风景秀丽,政府筹划在该地建一旅游风景区,征用该村许多土地,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不计其数,甚至出现---。其中有一户农民,曾在多年前开荒获得一块土地,后废弃多年未耕种。政府筹建的一条公路要经过他的那块土地,在施工过程中遭到该村民的阻挠,在多方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政府工作人员对其动粗,拟将其强行带走,未果。该村民以死相胁,并邀群众多人阻止政府工作人员离开。这是一起典型的作为弱势群体的群众与政府起纠纷的情形。群众们的弱势,不单单体现在权力上也体现在知识和信息上,他们不知道法律能在多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特别是看到法院、公安的执法人员与政府工作人员坐在一起交头接耳,递烟寒暄时,即便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也不敢对法律保护保有多大的信心。他们能够不屈服于政府的威势,采取手段试图获取它们认为应该获取的利益,已是法治意识上的莫大进步。后,镇政府的一位副镇长前来做工作,几个农民席地而坐,而他坐在椅子上,拍着前面的桌子,声震屋瓦。院子里坐满了公安、综治办的人。这是何等的威压啊。

或许许多人会说这些就是刁民,目无法纪,阻挠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拖低了政府的行政效率,该打。但是事实上,真正目无法纪的是政府、是权力。一个农民,他能做的了什么呢?

五、公安权力对于群众法治意识的影响

在所里,听民警们抱怨的最多的是:苦、累,什么事都要做,什么警都要接,什么警都要出,群众还不理解我们的工作。他们也感叹没以前那么方便了,可用的手段少了,该写的材料多了,做的事比以前多了。

这是趋势吗?作为一个警察,作为一个权力拥有者自居的警察,无疑是不想看到这种状况的。他们感觉拘束,不耐烦,施展不开手脚。这样的想法还存在于当今许多警察的脑海里。

陈贵镇派出所的作法无疑使公安民警们感到了束缚和不便,但结果是,群众们对于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却大幅上升,他们愿意把纠纷交给警官们解决,他们感觉到,站在他们这边的,并不永远只是自己。他们看到了公权力对于自己的重大作用,法治的开始不就是这样的吗?

中国农村面积广大,人口众多,随着近年来都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进入都市的农民越来越多,为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在作为基地的农村搞好法治建设无疑是极为重要的。在农村,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不外乎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且公安派出所担负着户籍管理、调 查取证等任务,与农民的接触更为深而且广,影响力也至少占着1/3强。重视公安权力的正确行使是中国农村法治进程的重要一环。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2022派出所后勤工作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总目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加强派出所警务工作社会化、智能化建设,全面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根基,全力提升派出所警务工作效能,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安全感更有保障、幸福感更可持续;确保全市有一批派出所建成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一批派出所入围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力争有一批派出所入围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长

xx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xx任副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及局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副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办、指导、宣传等工作。

三、创建措施

(一)坚持党建统领,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1、组织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争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支持,出台《派出所长兼任乡镇(街办)党委副书记、党员民警兼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工作制度》。健全派出所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根据工作需要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党小组。

2、机制建设:建立派出所党支部成员、党员民警联系辖区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与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扎实开展“最强党支部”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二是坚持民意引领,争创人民满意。牢固树立民意导向警务理念,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把进村入户走访作为民警的基本工作方式,完善向群众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评价公开机制,确保警务工作接受群众评判、警务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多元化化解矛盾,实现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深入剖析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的成因和规律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心理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网络,全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在90%以上。

四是全时空守护平安,实现平安不出事。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深化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年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稳中有降,群众安全感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五是零距离服务群众,实现服务不缺位。自觉执行和严格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要求,扎实开展新“五小工程”,全方位满足群众需求,群众满意率位居所在县(市、区)前列。

六是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增强民警幸福感。积极实施暖警工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派出所工作主动权和民警幸福感明确增强。

七是坚持从严治警,确保队伍过硬。全年未发生有警不处、有案不立、敷衍塞责,乱收滥罚、慵懒散拖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三年内未发生民(辅)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定位要更准确,要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将我市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方案打造成一个有__本地特色的,有长期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目标要再明确,以传承发扬“枫桥经验”为目标,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推动公安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度融合,强基层,打基础,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确保我市在公安部命名的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当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原则要更坚定,要做到“坚持源头治理、坚持以防为主、坚持服务为先、坚持从严治警”。

四是任务要更具体,工作任务要建立在公安部确定的创建标准基础上,要符合__实际,始终贯穿“五个最强”,在打造战斗堡垒、创新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治安防范、增强服务能力、强化内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指标,确保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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