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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 消防执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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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 消防执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12 01:52:4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一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____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年__月 日至__年__月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 元。(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 元。(大写: 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 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维修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双方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责任条款,不遵守条款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二

【教学目标】

1、通过对火灾事件的了解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

2、掌握火灾中的自救常识。

3、加强防火意识,学习必要消防知识。

4、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增强学生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教学重难点】通过对火灾事件的了解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充分了解火灾中各种逃生自救的办法。

【教学过程】

一、我市火灾新闻记实情况导入:

二、火灾自救知识

遇到火灾时我们怎么办?

(一)、灭火

灭火最重要时效,能于火源初萌时,立即予以扑灭,即能迅速遏止火灾发生或蔓延。此时应迅速辩明火源、起火类型、所引燃的物质,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之水进行灭。如无法迅速取得这些灭火器具,则可就近取材,利用棉被、窗帘等沾湿或用沙石、泥土来灭火。但如火有扩大蔓延之倾向,则应迅速撤退至安全检查之处所。

(二)、报警

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同时亦可大声呼喊、敲门、唤醒他人知道火灾发生。在报警时,切勿心慌,一定要详细说明火警发生的地址、处所、建筑状况等,以便消防车辆能及时前往救援。

(三)、逃生

1、要镇静,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盲目追随。

当人的生命突然面对危难状态时,极易因惊惶失措而失去正常的思维判断能力,当听到或者看到有什么人在前面跑动时,第一反应就是盲目追随其后,如:跳窗、跳楼、逃(躲)进厕所、浴室、门角。突遇火灾时,首先应当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利用自己平时掌握的消防自救与逃生知识,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撤离时要注意,不可搭电梯,因为火灾时往往电源会中断,会被困于电梯中,应从安全通道逃生,最好能沿着墙面行时,当走到安全门时,即可进入,避免发生走过头的现象;尽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当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2、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要要因为贪财而延误逃生时机。

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自己的贵重物品,而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长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忌重回险地,自投罗网。

3、做好简易防护,匍匐前进,不要直立迎风而逃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防止窒息。为了防止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用水打湿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而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

4、找好避难场所,固守待,不要盲目向光朝亮处奔。

如各种逃生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有条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级火势蔓延。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引起别人注意,在夜晚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切忌向光朝亮,这是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由于人的本能、生理心理决定,人们总是向着有光,明亮的方向逃生,光各亮就意味着生存的希望,它能为逃生指明方向道路,避免瞎撞乱撞更易逃生,但这时可能电源已切断或已造成短路、跳 等,光和亮之地正是最危险之处。

5、缓降逃生,滑绳自救,绝对不要冒险跳楼。

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设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绝对不要放弃求生的意愿,此时当力求镇静利用现场之物品或一形地物,设法逃生。

三、小结:

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三

1、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消防安全是安居乐业的保障

3、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4、更新观念、增强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

5、火灾是幸福生活的大敌

6、责任到人,各尽其职,认真完善消防责任制

7、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8、消除火灾,国泰民安

9、安全连着千万家,消防系着你我他

11、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让火灾远离社区

12、人人防火,户户平安,一家失火,四邻受灾

13、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4、积极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15、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16、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17、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做好防火工作

18、预防火灾、维护消防安全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

19、火灾是人类大敌,防火是社会大事

21、权责统一,切实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2、天天宣传天天安,日日防火日日宁

23、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4、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25、大力开展“119天无特大火灾”活动

26、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27、预防火灾时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8、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29、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1、企业规模争上游,消防安全要带头

32、共筑心中“防火墙”,搭起生命安全网

33、人人参与消防,家家幸福安康

34、珍惜生命,远离火患

35.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自麻痹

36、火起于幽微,灾缘于疏忽

37、消防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38、爱护消防器材,遵守消防法规;掌握消防常识,一生平安幸福

39、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41、119,生命热线,平安音符

42、全民动员学消防,和谐社会奔小康

43、有危难急事,找消防战士

44、慎放烟花,快乐全家

45、关注消防,珍爱生命

46、关注消防消除火患,珍惜生命减灾避难

47、出门无牵挂,先把火源查

48、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关注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

49、火警电话119,遇到火灾快快拨

50、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消防口号 | 消防标语 | 防火标语 | 森林防火标语

消防口号 | 消防标语 | 防火标语 | 森林防火标语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四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安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江苏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小区建筑室外消防管网设施安装的实际情况,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施工安装范围包括:1#、2#、3#、4#、5#楼室外消防管道高位水箱供水系统。

开工日期:根据甲方进度总体安排

竣工日期:根据其他配套工程同步安装完成。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甲方未提供设计图纸及消防审核意见报告,以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的室外管网图纸为主(图纸以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盖章)。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交预算报告(预算报告以经甲方成本审计)。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

(二)材料进场开始施工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款的40%。

(三)管道施工完毕,试压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40%。

(四)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5%。

(五)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满后,提前7天申请质保金(无息退还)。

第四条 所有消防工程材料均由乙方采购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及时施工并采购材料,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 保修

(一)保修内容:

(二)保修期限:

(三)保修期满后,按《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签订维修保养合同,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

3、工程未经双方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的,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第八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于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五

一、 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二、 坚持依法治火,保卫辽宁平安。

三、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四、 祝您平安。

五、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的责任。

六、 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七、 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八、 消灾解难,真情奉献。

九、 抢险救援,为您服务。

十、 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消防,创一流业绩。

十一、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一支人民满意的消防队伍。

十二、 誓让消防腾飞,奔向小康社会。

十三、 让装备不断升级换代,用科技创造消防名牌。

十四、 练兵习武显身手,降服火魔建奇功。

十六、 坚持依法治火,保卫沈城平安。

十七、 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

十八、 努力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化的特别能战斗的消防部队

十九、 建设精锐部队。培养科技尖兵,强化消防科学。提高保卫能力。

二十、 搞好“四进”宣传,确保你我平安。

二十一、 学好活动知识,一生平安幸福。

二十二、 消除火患,造福后代。

二十三、 火灾无情,警钟长鸣。

二十四、 火灾逃生命为先,切莫贪图物和钱。

二十五、 烟头别乱扔,防火弦紧绷。

二十六、 用火防火不失火,为国为家也为我。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二十七、 火无情人有情,齐防火共安宁。

二十八、 防火意识不强是最大的隐患,

二十九、 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三十一、 百姓防火保护你我,全民防火保家为国。

三十二、 楼道无杂物,消防无后顾。

三十三、 油锅着火别着急,捂盖严实火窒息。

三十四、 家庭防火注意啥,煤气电源勤检查。

三十五、 防火减灾心有数,家中莫存爆炸物。

三十六、 家用电器看管好,火灾事故能减少。

三十七、 消防安全不可忘,楼道里面要通畅。

三十八、 消防常识都知晓,家家迎来吉祥鸟。

三十九、 吸烟烧香点蜡烛,远离床铺可燃物。

四十、 用火用电要注意,千万不可太大意。

四十一、 商场购物四处瞅,注意安全出入口。

四十二、 家庭防火要注意,煤气电源查仔细。

消防口号 | 消防标语 | 防火标语 | 森林防火标语

消防口号 | 消防标语 | 防火标语 | 森林防火标语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六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和辖市、区人民政府全面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和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所辖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辖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组织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定所辖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单位自救、区域互救、政府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组织有关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安全生产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装备设施等。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责任制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规定负责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三)负责组织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规定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接受委托,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和认定;

(五)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第四条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对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等实施管监督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对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和爆破作业许可证件的核发;

(四)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抢险救援,按照规定负责事故处理、直接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调解等工作。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筑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实施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审查,按照规定参加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气、路灯等公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安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按照规定参加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选址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公园景区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和相关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卫作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和灯光亮化设施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民防空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做好有关农业机械的检审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农业机械在乡以下道路、田间和场院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雷和施放气球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防雷装置进行监督检查,对施放气球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利设施(包括水库、泵站、堤坝、涵闸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教学环境安全;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监督学校落实学生劳动技能培训和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协调在常高校和中专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旅游行业有关饭店、旅行社和旅游定点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并落实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做好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并在项目审批、稽察和竣工验收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

第二十条 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电力等能源生产、军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安全监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按照规定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故事的调查。

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各类市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在核发证照和年检时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有或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公共娱

乐场所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加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舆论监督。 第二十五条 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经费。

第二十六条 行政监察主管部门依法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规定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法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工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

第二十八条 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除依法实施专项监督管理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按照规定组织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二)制定本行业(领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履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职责;

(三)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接到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安委会报告,并派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报告安委会;

(六)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安委会报送安全事故统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条 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处;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领导人和有关部门的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0日市政府颁发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常政发〔20xx〕233号)同时废止。

对于消防监督执法例会心得体会实用七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一直以为,生命是一个极其凝重的话题,它不同于五彩的青春和流金的岁月,应该泛着厚重的情感,应该泛着生活的情趣,包含所有的至真、至善、至美、至纯。然而,它的美丽又太短暂与脆弱,谁能真正领悟生命的意义?

我们的生命顽强而又脆弱,有时就像易碎的玻璃,再怎么发光耀眼,玻璃碎了,其它的就无从谈起。所以我们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就如保护易碎的玻璃一般。这就需要我们学习更多的自我保护方法,增强自我意识,在特殊场合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就能多增一份安全,保障生命无碍。

一个人对于死,直到亲眼目睹后才会明白:原先自己一无所知。是啊,痛苦的感受,怎限于一般的体肤之苦,死亡的观念,又岂止是简单的灵肉分离?众生费尽心机维持生命,其实生命每分钟都在腐烂,每分钟又都在成熟,我猛然惊悟。

生命的延续需要我们处处维持与小心,那么,怎样有效的做到小心无伤害呢?那我就防火方面与大家叙述几个方面。对于易燃品,我们一定要保持警惕性。注意使用方面,特别是生活用品中若含有易燃物品更要选择合适的地方小心存放在儿童不宜触摸的地方;例如节日烟花、鞭炮这类爆炸品,我们得注意其危害性,是否会爆炸等等,也防止其未灭的火星造成大面积的焚烧引起火灾等。

现在我们在校园内,那么,校园内我们要处处小心使用和燃放物品,我们更不能做像故意放火、纵火有损别人利益、伤害别人的事,应有一种正确积极的思想。如果火灾已经发生,我们当场应做到镇定、头脑清醒,想出一定的措施去灭火,如发生小火灾可以立刻用水、沙石等覆盖将其扑灭,且还要检查是否已经完全熄灭,当发生大火灾时,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求助。只有这样学习更多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我们才能更有效的保护我们自己。

每个生命,都是一座跨在历史长河上的桥,稳稳的走过去,你将成为一道河岸的风景。朋友,珍惜生命,珍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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