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 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范文(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02:54:40 页码:12
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 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范文(七篇)
2023-01-12 02:54:40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一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力抓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迎接了督查组对我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济宁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的复核验收,申报的南张街道艾平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成为任城区首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7月份区人大、区政协视先后组织视察组对我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深入到仙营社区、明珠小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沟镇水牛陈村、弘大集团等示范点,进行实地查看,对我区“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8月中旬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来我区进行检查验收,先后到李营司法所、仙营社区、区司法局“四个中心”、明珠小学、任城电力公司、区法院实地查看并给予充分肯定,10月23日,我区代表全市“六五”普法示范点迎接了省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取得圆满成功。重视普法阵地建设,在仙营社区建设了法治文化长廊,在南池公园建设了一处高标准法治文化广场。

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继第二届城区法制宣传员选拔赛之后,首届任城区幼儿法制故事演讲比赛在豪德商贸城成功举办,通过演讲比赛、才艺展示、讲故事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青少年普法,既增加了趣味性又提升了全区青少年法律素质;继续办好《法治任城》电视栏目和 “法治任城”普法微信公众平台。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在机关举行《法治政府建设新起点》专题报告,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主讲,全面深刻的阐述了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在原有98名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又聘任14名同志为济宁市第十二中学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在社区和乡村,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卫生、惠民”宣传,捐赠价值4000余元的法律书籍一批,并现场开展开展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在“运河之都邻居节”期间,通过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站、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围绕“和睦邻里、和谐任城”的主题,重点宣传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和引导居民做遵纪守法、维护邻里和睦的好公民。

今年共申报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16个、制作普法宣传专题片1部、制作《法治任城》栏目45期,“法治任城”已发信息78期,会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为中小学生做法制报告3场次,经层层推荐、严格考核,先后被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也是济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今年对全区司法所进行了2轮不同层次的摸底调研,充实17名人员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区司法所基本达到每所3人,解决了人员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投资10余万元,对唐口、金城、喻屯、长沟司法所进行了改建,与安居街道办事处合建新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目前已进入投标阶段,正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常抓不懈,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1751件,成功调处1724件,调处成功率98%以上。

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继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之后,又在济宁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济宁市金盾保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已经达到8个,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创新调解模式,仙营司法所和辖区内的派出所联合成立“公调中心”,依托派出所的“110接警平台”,今年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更加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

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在二十里铺街道试点推行“法治村主任”派驻,通过召开座谈会、开通“法律服务村居行”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实现村居和法治村主任无缝隙对接,现已初见成效,自“法治村主任”派驻以来,为村里修改了重要合同16份,修改了村规民约42份,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起,赠送普法类书籍2000余本,区级以上信访案件同期减少20%。

管控特殊重点人群。开展好 “监管教育双轮驱动”活动,截止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79人,解除375人,目前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68人。今年以来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522人,目前共有安置帮教对象1599人。每周五定期对新入矫社区矫正人员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要求他们及监管人按时参加,使之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纪律的严肃性以及违规后果的严重性,今年已开展18次,累计警告处分社区矫正对象41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走访、电话回访、定期报到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了解矫正人员在矫期间的思想、生活状况,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定期举办专题培训,针对社矫正人员犯罪后的心理情况等实际问题,特邀山东省心理学会会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专家授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同时对其亲属宣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协助矫正的合力。除了做好这些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外,还主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初步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建成“远程监管帮教应用系统”,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公文管理、视频交流等资源的实时共享。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了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百日攻坚”活动。通过规范内部监管、案卷质量、投诉查处、收案登记、信息公示等八个方面,实现了全区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明确,制度建设加强,服务质量提高的三大目标。

此外,为进一步发挥律师行业优势,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全区23家律师事务所180余名律师深入到重点工程、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中间,开展了“三牵手三促进”活动,通过构筑“三大平台”,提供“三式”服务,开展“三个一”法律服务活动,确保每家律师事务所至少牵手一个重点工程,每名律师至少牵手一个中小企业和一个村居(社区)。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到喻屯镇万福家园社区、惠普人力资源市场、市文化广场开展不同受众、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强化宣传力度,今年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济宁市广播电视台在济宁新闻广播《依然热线》和济宁交通广播《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中,开设了律师“在线释法”平台,全方位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8件,结案523件;共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建设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总结“解放思想—科学发展融合发展大讨论”活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总结报告;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做好“三严三实”第一专题教育总结工作,为第二专题学习打好基础;组织观看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邓小平登黄山》,领略了伟人为民情怀和亲民作风;做好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订阅使用工作,党员教育新阵地的重要作用,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激发党员干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二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为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服务两个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1、创新方法,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各相关专业部门,在“税法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法定宣传日,组织举办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活动过程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上法制课达到72人次,举办宣传图展60场次,观展人数达到7.2万人次,取得良好成效。2、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的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大型禁毒宣传图片在镇、村、学校巡回展出32场次,观展人数达5万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0 辆次;组织专题法制电视专访8场次;法制之窗栏目播出1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3、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法制宣传。为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局采取切实措施,广泛收集素材,制作宣传海报40份,宣传画册8万本,横幅100条,标语800条,刻录宣传光碟200块。于今年8月份会同县普法办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在饶洋镇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后又接连在北部山区片各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题宣传巡回图片展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二是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1、针对节假日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我局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辖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村居调委会建设,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借助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的契机,先后调整充实乡镇调解成员19名,村居调委会成员达到1496名。调整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不论从文化结构还是年龄结构都有较大改观。由基层股、公律股、律师所形成联动,深入镇、村(居)对各级人民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全县人民调解队伍依法做好化解纠纷能力。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队伍的战斗力。今年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863宗,调处成功1855宗,成功率达到99.57%。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转发到各个基层所,并督促各基层所依据规定认真抓落实,严格执行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县在管矫正人员401名。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落实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三类罪犯”清查清理,尚未发现“三类罪犯”人员。

四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县法援处深入到各镇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向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援助,让他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县法援处会同公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接待来访群众,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使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今年来,县法援处共接待当事人450余人次,接待信访405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公民申请7件,法院指派10件。同时,县法援处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指定辩护工作,不推诿、不拒绝、注重质量,承办率达到100%。

五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服务质量。为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今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569件,其中国内公证281件,涉外公证238件,港澳台公证50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6]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

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给付义务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二条

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颁布的有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四

  1、协助、参与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对外纠纷处理,协调谈判,争取双赢。2、接到应诉通知后,第一时间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司法律顾问,积极收集准备应诉材料,协助法律顾问做好应诉及庭审。

  3、发现需要诉讼解决的案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公司法律顾问,经公司法律顾问案件分析评估和公司领导批准后,准备材料协助公司法律顾问起诉立案。

  4、协助公司法律顾问做好诉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执行等工作。四、合同(劳动合同除外)及法律文书、案件卷宗管理

  1、按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合同(包括电子版)分类存档和借阅登记。

  2、对劳动争议仲裁和经济纠纷,以及其它相关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进行整理并编撰成卷,随时备查。

  公司就像一台精密运行的机器,法务部作为这台机器的一个部件,在公司统一决策和部署下,法务部和公司其他各部门协同配合,保证机器的安全高效运行。而且要实现客观实际与公司利益最大化之间的有机统一。

  法务助理熟悉公司实际情况,是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的最初防线,紧密配合法律顾问汪律师的工作,对各类经营风险早期发现、提前预警,有效遏制。

  也许自己不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技术,法律经验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地充实,但需要始终坚守对工作认真负责,始终坚守自己作为法律人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是工作职责所在,法律信仰所在。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五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20xx年,在市委委、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纪国法,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按照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努力实践“三严三实”要求,做到法治思维、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现就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持续学习、终身学习,是适应信息化知识型社会的最佳途径。坚持学习不放松,掌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局党组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立场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成熟。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进一步坚定了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理想信念和“三个自信”,强化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勤政廉政意识,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了不良因素的诱惑,有效地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无条件地保持高度的一致。同时,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基础上,加强了司法行政业务学习,提高了业务修养水平。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能够把握规律,融会贯通,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新开拓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

一年来,能按照市委、政府和局党组的部署,积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一是下功夫创新性地很抓了依法治市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助推我市提高了法治许昌建设水平。在省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收官检查验收中,获得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依法治市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王树山的肯定和好评。二是以提高质量为抓手,狠抓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提高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司法鉴定工作得到了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加强了法制工作,培训了局执法人员,领取并发放了执法证,狠抓了服务型执法活动,受到市法制办的好评。四是探索了内陆地区民商事仲裁运作方式。以优化案源,多调少裁为方法,大力化解社会经济矛盾,努力使仲裁成为一支化解社会矛盾的新生力量。五是规范了行财装备工作,严格地要求行财装备人员,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积极开展了“服务好、把关好、立得好”三好活动,大力服务好司法行政工作,当好后勤尖兵。六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每季度对分管的单位进行勤政廉政提醒,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高了业务科室同志们廉政勤政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分管的口上的业务人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乱纪和懒政怠政的问题,其中还有一人荣立了个人三等功,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的职责。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不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能按照党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准则》和《条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一系列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规范自己行为,生活从简、不贪图享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二是经常反省自己在落实党风廉政方面的状态。常常一日三省吾身,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工作任务,是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是由不敢腐,到不能腐,最后达致不想腐的有效路径。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党和人民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不够解放。平时虽然学习了大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并注重从中吸取精华充实自己,但由于日常性事务工作多,所以不能更深层次地静下心来学习,导致对新生事物不能及时掌握,影响了更深层次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二是工作抓落实力度不够。虽然平时认认真真地狠抓工作,并注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但深入基层第一线的时间不多。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督促较少,过硬措施不力。究其原因:首先,我分管的有些工作片面性、随机性较大。尤其是某些工作难以量化、考核。其次,督查工作关心不够,除重要工作、急办工作会亲自参与外,一般性工作检查过问较少,面对面地指导工作不够。

三是在廉政建设上,以我为主的观念还不是很强。总认为自己是抓业务工作的,廉政建设有专人负责,有推推动动的现象。究其原因还是思想上对廉政建设认识不高,理解不深,学习不透造成的。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20xx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的一年,也是普法依法治理“七五”规划编制和启动的一年。为了改掉过去的不足和缺陷,更好地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我决心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面促进自己分管工作上台阶。

一、要修身立德。在20xx年,我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心存敬畏,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原则,强化使命担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决议,自觉践行“三严三实”重要思想,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树立和维护党的形象。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决议都能在我分管的系统内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同时,要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带好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行政工作凝聚正能量。

二、要添才增能。作为单位的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中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为根本,以“创新、绿色、开放、协调、共享”为理念,胸怀全局,把握重点地开展工作。(一)注重统筹兼顾,渐进推动各项工作,做到“三个把握”。一是把握推动分管口上现有人员的全面发展和自律意识、务实作风、敬业精神结合起来。二是把握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动员分管人员认清形势、增强责任、加强学习、提高法治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三是把握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与带好分管人员队伍、凝聚正能量结合起来。(二)确定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要求、提出创新思路。一是正确工作定位。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的部门,肩负着为我市经济社会宏观运行提供良好法治环境的任务,这一重要职责是其它职能部门无法替代的。身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员,要把主动为市委、政府当好法治参谋助手作为20xx年工作的重点。比如,要下功夫编制好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启动。二是明确要求。要针对“中心工作”发展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全力服务好经济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规范行为、增强责任、服务大局、攻坚克难,由浅入深、由深入精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三是积极开拓创新。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踏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开拓工作局面。(三)注意正面引导、公平处事,规范行为、建章立制。思想上常交流、沟通,加强工作的自觉性。工作上靠制度管人,以程序管事。在目标上通过任务的分解和督查落实,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要勤政廉政。面对发展形势,身为领导班子成员,要清醒认识到历史赋予我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准则》和《条例》。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头,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足够自信”对反腐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为引领,带领分管科室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踏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各种挑战,宏扬正气,致力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新成就。(一)改进调研方法,除了到相关部门调研外,更加注重深入基层,讲求实效,注重落实,主动服务。(二)精简会议内容和开会次数,利用网络联系办理,对于非重要事项在网络群里通知,重要事项组织开会,做到非重要不开会,开会讲重点,不说空话、套话。(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决做到:精神不出轨,行动不越界,言语正能量。厉行勤俭节约,不发放不必要的文具等办公用品,节约日常消耗,精打细算地开展好司法行政工作。

莫道莲城树不绿,明年春色倍还人。我要以共产党人的党性要求,践行好党的道德宣示和底线标准,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实事求是,殚精竭虑,开拓创新地致力于司法行政工作。为追求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建设“五型许昌”,实现“富民兴许”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六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一年来,本人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及其它班子成员的帮助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乡镇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报告。通过多种途径在干部群众中宣传党的法律法规,同时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工作,避免恶性群众事件的发生。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述职述廉如下: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我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有“讲究”的工作,既有政策性很强的基层行政工作,也有原则性很强的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因此,自己除了认真完成党委中心学习组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平时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大报告,以及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法》等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中了解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走向、战略规划对地方工作的指导性作用,从而也使自己提高了认识高度和档次,清晰了工作思路和政治思维。一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本人所负工作,虚实相间,但所虚不虚,所实更实,皆是党委政府一个时期或是全年的工作重点。对待每一项工作,我均明细于心中,竭力做到既尽职,又尽责。

(一)宣传工作。一是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镇党委中心组坚持了每月一次理论学习制度,及时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使镇党委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思想作风更加过硬,述职报告《乡镇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今年,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我镇的实际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报道工作。首先是完善了宣传队伍,制定了宣传报道奖励措施,并认真兑现。其次是认真搞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介,重点报道致富能手。同时落实宣传报道奖励措施。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全区全镇的工作重点开展新闻宣传和信息上报。三是围绕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清明节,组织中小学生到芦家庙战斗纪念碑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建党9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了由镇机关、镇直单位、中小学校、村委会、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利用“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组织镇班子成员到村宣讲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文明创建工作。我是今年8月份开始主抓文明创建工作的,在前任分管同志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四创”和“七个一”工程,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了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中心工作,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始终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创建工作形势分析制度、每月一次的创建工作督查制度,建立镇村干部创建工作包保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各村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在沿集镇街道和主要路段的村还建立了环卫队伍。各个组织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收效十分明显,广大干群文明创建的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司法局青少年讲堂心得体会总结七

我于x20xx年至x20xx年7月担任xx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县级)。在任期内始终切实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为自己的工作指南,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在本届任期内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等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学习情况

学习是社会形势发展的客观和必然要求,我始终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一是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20xx年来,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较为系统地进一步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论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读了《党章》等;二是进一步加强政治与业务的学习。按单位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全局同志共同学习,把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及时掌握政策、业务知识和工作动态,以便更好更及时地按要求开展好工作;三认真学习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基本掌握一些现代信息技术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适应新时期对司法工作的需要。

二、思想情况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作自己行动的指南,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

首先,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教育培养使我走上了今天的工作岗位,在思想、行动和工作中做到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群众、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作为一个部门领导,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贪图享乐、庸碌无为的消极腐败思想,只有真抓实干,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20xx年至20xx年7月,在担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带领全局干警共办法制宣传175期,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2期,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利用广播电视宣传160次,开展法制宣传咨询30次,抓依法治理示范点40家,抓民主法制示范村试点90家,上法制课45次,到乡镇巡回宣传73次,办法制培训班3期,送法进社区7次,送法进校园20次,受教育群众25万余人次。排查矛盾纠纷517起,防止群体性事件4起60余人。担任法律顾问40家,代理、非诉讼代理15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办理各类公证177件。认真总结“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工作会议,表彰“四五”普法先进单位10个,先进个人21个。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4次,共捐款4000余元;为“两基”帮扶学校解决办公桌8张,课桌18套,挤出20xx元资助维修学校门窗和篮球板。全局各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安装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挤出经费2万余元,购置普法专用音箱、调音台、录音器;挤出3万维修办公楼,添购必要的办公用品,切实改善了全局的工作条件。20xx年本人被省、市评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和奖励。

20xx年7月,由20xx年龄因素,县委明确我不再担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能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在工作中,尽力搞好传帮带,为新上任的同志留下一个好的班子,好的摊子,在工作交接中,做到水清明白,不留尾巴,以一个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支持新领导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并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同时,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xx大精神读书班学习。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向灾区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表达对灾区人民的一片心意。

四、作风情况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在工作生活各方面,我始终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民主作风;二是坚持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的作风。20xx年来,无论是开展检查工作还是开展调研工作,我都坚持亲自参与,掌握基本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三是坚持艰苦奋斗工作作风;四是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自己做得不足方面,认真总结和改进,勇于纠正和改正错误。对于其他同志的不足之处,及时给予正面引导帮助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督促其改正,不搞好人主意,本着对工作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廉洁自律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搞好,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应该具备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为群众做出表率。

20xx年来,我始终自觉遵守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始终牢记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一贯保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工作上公道正派,办事讲原则,自己带头并教育和引导全局职工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廉洁自律,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本色。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谆谆教诲,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思想和行动上努力做到了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弘扬正气。

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常抓不懈,警钟常鸣。我除了搞好自身建设外,还重点抓了职工对《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纪律和制度的学习教育,规范工作行为,严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杜绝“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之风。

六、存在的不足、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我20xx年以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第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一是不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和关系,理论学习和深度和广度也不够。二是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还够。

第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够。调查研究少,以致工作起来情况不明、决心不大、办法不多。

第三、工作开拓创新的力度不够。总认为工作慢慢来,不能操之过急;

第四、工作方法不够细致,面对工作压力和出现的问题,还不能完全做到冷静思考、沉着应对,时常表现出急躁情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扎实的工作,更良好的形象,更显著的业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要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本着身体力行,把党组安排的工作做得更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述职如有不妥,请领导批评指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