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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总结 关于大走访大排查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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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总结 关于大走访大排查的心得体会(4篇)
2023-01-12 03:37:0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总结一

1、检查项目部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和落实专人负责。

2、检查项目部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布置合理,方便使用。

3、检查项目部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4、检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是否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贴合要求;工人宿舍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安装影响逃生的铁窗、铁栅栏问题;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

5、检查工人宿舍、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6、检查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状况是否贴合有关要求,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1、隧道、桥梁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缺乏。

2、施工人员居住区有的地方未配置灭火器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无醒目标志。

3、施工和居住点均无火灾报警装置。

4、作业点氧气、乙炔摆放有的不贴合要求。

5、消防制度、应急预案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针对上述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消除的潜力,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到达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全面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有关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总结二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xx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xx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有关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总结三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有关大排查大谈心心得体会总结四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各类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决定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xx年7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检查以下7类场所和单位:

1.易燃易爆及危化企业;

2.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住宅小区;

3.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中小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4.文物建筑、寺庙;

5.仓储物流、工业企业;

6.校外培训机构、沿街门店、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7.农户住房及出租房屋。

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和完好有效情况;

2.建筑防火分隔、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情况;

4.燃气用具、电器设备线路规范敷设使用情况;

5.违规住宿、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落实情况;

7.消防物联网、消防维保运行和实施情况;

8.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培训演练落实情况;

9.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住宅楼四周及楼梯间堆放杂物整治清理情况;

10.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各村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住宅小区、老旧住宅楼、沿街门店、校外培训机构、家庭作坊、快递收发点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农户住房、出租房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2.金沙九年制学校负责排查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教育。

3.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4.文化站负责排查整文物建筑、寺庙等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卫健办负责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6.市场监管所负责排查整治生产、商场市场、商贸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气产品质量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法督促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7.村镇办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8.应急管理站负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企业、银行、金融领域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9.其他行业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排查整治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20日前)。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针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从7月19日开始,每周五报送1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问题隐患清单》,每次报送在上周的基础上累加统计。各村、各单位问题清单统一报送至镇消防安全管理站。对未按时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专项督导检查(9月5日前)。镇政府对各村、各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各类场所是否排查到位,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工作职责是否落实到位。督导检查情况以及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对发现的问题要联合调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限时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走形式、隐患未消除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安全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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