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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纹身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未成年纹身会后悔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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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纹身的心得体会及感悟 未成年纹身会后悔吗(四篇)
2023-01-12 06:35:45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未成年纹身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刚才,区法院,平谷镇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王何义同志全面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对2011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各委员单位、乡镇(街道)未委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讲三点要求: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历届区委、区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区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真抓实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伴随区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比如:前两年国内发生的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区未成年人成长的整体环境是好的,未保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但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未保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非常复杂,既有青少年自身素质和交友关系的原因,又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影响,还存在着社会管理上的漏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希望区未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未保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站在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立场上,从长远眼光来看待这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未保工作。要从建立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健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击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我区未保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各委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都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把握服务与发展、服务与履职的关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要认真对待、严格执法、及时处理。要继续巩固原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品牌,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使法制教育真正走进学生心里;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校长、法制村长队伍的建设,在选树典型的同时,重视对后备力量的培养;要密切与学校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开展公开课、举办法制校长报告会等形式,增加学校德育工作者与法制校长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公、检、法、司等各单位领导,要对法制校长入校时间给予充分保障,通过内部考核、专业培训、学校反馈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制校长的授课质量。

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负起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的职责。要防止个别学生失学现象的发生,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家庭信息的收集工作,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要妥善解决受到司法处理的学生的复学问题,不能歧视已经悔过自新的青少年,更不能将他们拒之校门外。要通过细致耐心的工作,探索青少年思想变化的具体规律,找出预防和挽救青少年犯罪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好青少年犯罪的突出问题。要积极配合区未委会各委员单位在学校开展的“家长法制大课堂”等各项未保工作。

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要认真抓好网吧经营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加大文化市场整顿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良、健康的精神食粮;民政局、人力社保局要做好特困生群体的就学、就医、就业等综合救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学生营养餐卫生检查的力度,要不断提高儿童集体保健水平,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政府办、财政局等单位要切实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协调支撑和财政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做好未保工作。

各委员单位要在面向全体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帮教工作。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群体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发人群,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对象,是加强社会面控制的重点人群,也是影响平安奥运的一个可能因素。要通过完善工作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跟踪管理、及时服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各街道、镇乡要充分发挥街道、镇乡未委会的作用,深入社区、村

开展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的动态调查工作,及时更新社区闲散青少年、流动青少年和问题青少年管理档案,对本辖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就相关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社区、村是青少年日常生活活动的主要区域,各社区、村有更为独特的工作优势,必须进一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总而言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区未保工作深入发展。

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关键在于能否抓好落实、取得实效。各委员单位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委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从事未成年保护的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两法一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荐未成年纹身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刚才,吴娅娟同志对下一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市公安局、包河区和肥东牌坊乡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工作表态发言,对我们的工作也是很有启发。许道和同志宣读了对全市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如何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生力军。党和政府历来对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都高度的重视,今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维护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努力为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一代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当前,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存在各种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时有发生;二是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渗透;三是通过互联网、手机通信等方式一些负面信息的传播;四是单亲家庭和空巢家庭不断增加;五是重点青少年群体失学、失业、失管现象比较严重。

从刚才汇报的情况来看,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问题的多样性、原因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各级未保组织、综治部门一定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预防放在重要位置。一要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将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凝聚青春能量、激发社会责任。二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突出位置。我们现在非常重视素质教育,但在素质教育中要把德育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行为规范,在这方面我们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培养形成遵纪守法和理性表达意见的良好素养。三要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我们的工作对象是青少年,青少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非常重要。日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意见当中特别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目前我们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

二是坚持整治为重,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的网吧、书店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治理,刚才市公安局在发言稿中也提到这点,我们要切实优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造平安校园。二是近期要加强对少儿出版物和市场的整治。最近中宣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的意见》,这个意见中强调对于内容低俗、质量低下的少儿出版物要严格整治,从各方面反应,深受学校、老师和家长欢迎,因为孩子辨别能力低,低俗出版物对少儿影响大。我们要以意见为契机,加强对少儿出版市场整治,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是坚持服务为先,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一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基层站所的作用,利用各地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综治工作信息平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档案,探索在户籍、计生、劳保等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互通共享、底数完备、动态更新的重点青少年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教育、就业、矫治等方面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教育帮扶工作。三要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推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安置,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工作当中要让他们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大家是平等的,从而激发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形成内心向上的动力,唯有如此工作才能做好。另外,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落实救助政策,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各级未保组织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成效。要注重培育青少年社会服务组织,依靠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依靠志愿者等社会工作队伍,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级未保组织要紧紧围绕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结症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未保组织和综治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完善信息报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各级未保办、预青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推动成员单位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履行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同志们,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了非常良好的基础,我们要持之以恒、开拓创新,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为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推荐未成年纹身的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我们**社区现有居民1975户5925人,有2所学校、1所幼儿园,共有教职工285人,在校学生3800多人。社区有工作人员6名、爱心群众100多名。几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托社区较为完善的功能场所、爱心群众等育人资源,加强与学校的共建共育、与家庭的沟通联系,自觉承载社会教育责任,积极延伸学校教育链条,努力链接家庭教育环节,营造出了全方位尊重关心、教育引导和帮助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一、构筑载体,拓宽社区教育渠道

开展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育人载体作保障。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努力,我们辟建出了富有社区特色的育人渠道。

一是着眼家教水平提高,共同创办社区家长学校。我们针对学生家长职业成份复杂、缺乏正确教育孩子方法的实际,与区一小学联系创办了大庆第一所社区家长学校,聘请知名老教育工作者邹玉书担任学校顾问,传授包括平等交流、习惯培养等全新的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方法,并定期交流研讨,使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明显提高。家长孟凡学,面对孩子学习成绩下降无计可施,通过家长学校学习,她变更多批评指责为更多赏识鼓励,使孩子消除了自卑心理和厌学情绪,学习成绩大幅提高。几年来,我们已培训家长5000多人次,有24人被评为省、市级好家长。

二是着眼理想信念树立,共同开设教育辅导站。根据一些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模糊、生活境遇坎坷的实际,我们成立了社区教育辅导站,组织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担任义务辅导员,组建了理想信念引导组、“问题”娃娃帮教组、贫困娃娃帮扶组,定期为他们讲革命故事、忆创业历史、谈人生价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做“问题”娃娃的思想引导工作,纠正他们的认识偏差;积极帮助贫困娃娃解决实际困难、度过生活难关。中学生李丹以前一直想的是考大学出国,“五爱”意识淡薄,在老同志的帮助下,她明确了学习目的,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很快就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像李丹一样,其他40多名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在老人们的帮助下,思想境界、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也都发生了根本转变。

三是着眼意志品质磨砺,共同辟建农事体验基地。针对未成年人多为家中“独苗”,受宠爱有加、受挫折不足的实际,我们积极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联系,辟建了农事体验基地。每逢假期和农忙时节,都组织学生到基地劳动,体验农村生活。今年,我们先后组织600多名学生,到体验基地耕种农田100多亩、植树2000多棵、育蔬菜秧苗10000多株。经过锻炼,孩子们体会到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艰辛,意志品质得到了磨砺和增强。一位家长感慨地说:“以前,孩子干点活就喊累,连自己的袜子都不愿洗,经过锻炼,也愿做家务了。”

二、丰富活动,突出社区教育针对性

参加社区活动是未成年人接受社会实践教育的重要途径,我们结合社区特点,认真设计和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一是围绕增强主人意识,开展公益活动。我们把社区内的凤二路辟建为“红领巾一条街”,由区一小学少先队负责这条路的卫生清洁和绿化管理。还在居住老年人较多、楼道卫生较差的4个单元开展了“青年文明楼道”创建活动,由十九中学的团员青年每周到共建楼道捡拾垃圾、清除张贴。通过这些活动,不仅改善了那里的卫生环境,而且使同学们体会到了环卫工人的辛苦,增强了公益意识和主人意识。

二是围绕培养传统美德,开展关爱行动。以“雷锋精神在社区扎根,雷锋行动在社区闪光”为主题,组建社区送欢乐和送温暖小分队,利用节假日,为4名残疾人和3名孤寡老人打扫卫生、表演节目,使他们感受到了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同时尊老爱老、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也逐渐在孩子们心理扎下了根。队员刘小峰,看到班级残疾学生宋小丽腿脚不灵便,就主动陪伴她一起上下学,解除了宋小丽父母的担忧。

三是围绕激发爱乡情感,开展感受活动。我们积极与驻区大企业生产车间、万宝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大项目基地联系,利用节假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游家乡,看变化”参观活动,以此加深孩子们对家乡的了解和热爱。一位中学生在观后感中写到:“现代的龙凤人用他们的智慧和汗水繁荣了这片沃土,作为未来的龙凤建设者,我怎能不努力、怎能不作为!”至今,“游家乡、看变化”活动已经开展五年,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未成年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自豪感、责任感。

三、活化方式,增强社区教育吸引力

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核心在于以人为本,关键在于适合“胃口”。几年来,我们积极改进育人方法,坚持给孩子们最需要的,做孩子们最盼望的,引起了孩子们的共鸣。

一是因需施教,给孩子自由学习和特长发挥的空间。我们与辖区学校联合开展了“金色双休日”活动,全天候开放学校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活动场所。同时开设足球、文艺、手工制作等假日课堂,由有特长的爱心群众担任教师,孩子们完全凭个人爱好自由选择参加。我们还通过开展“文艺活动大家演、书画技能大家赛、科技制作大家比”活动,让孩子们充分展示才艺风采,激发参与社区活动热情。目前,我们已开设假日课堂10个,300多名未成年人参加,许多过去迷恋上网的学生也加入进来。

二是寓教于乐,让孩子们在快乐中接受教育。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社区“大家乐”活动,先后组织家庭越野赛、拔河赛、卡拉ok赛等活动50余次。作为家庭一员的广大未成年人大多数踊跃参加比赛,有的父母本不想参加,但在孩子们的鼓动下,也加入到活动中来。通过这些活动,孩子们活泼爱动的天性得到了满足,身心得到了放松,情趣得到了陶冶。同时也领悟到了团结就是力量、合作才能成功、友谊比竞赛更重要等人生哲理。

三是情景再现,使孩子们在换位思考中改正不足。今年,我们社区居民楼全部安装了可视电话,在小饭桌寄托的一些小学生出于好奇,经常在午休期间,到居民区按门铃玩耍,居民反映强烈。考虑到孩子的天性,我们没有采取蹲坑抓人、揪住批评的办法,而是由教育辅导站的老同志主动与他们建立联系,通过开展“你演我,我扮你”生活角色换位游戏,使孩子们体会到了居民的烦恼,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此后,再没有居民反映这一问题。

四、优化环境,营造社区教育良好氛围

环境影响人,环境塑造人。几年来,我们始终把改善育人环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牢牢抓在手上。

一是强化监管,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我们积极协调区文化市场稽查队和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仅今年就清理违法经营的书店和音像制品零售摊点4个,没收各类不健康书刊200多册、音像制品40多盘,清除距学校200米以内的营业网吧5家、歌舞厅4家,消除了不规范经营和不健康文化制品对广大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

二是强化整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我们借助“改树塑”活动开展,坚持把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确定为“环境清洁日”,发动居民家家行动、人人动手,集中清理家庭和社区内的垃圾、杂物、小广告,清除卫生死角,美化家庭环境,净化小区卫生。同时,积极协调环保局等部门,加大对辖区饮食娱乐场所噪声和油烟污染治理力度,为孩子们营造出了一个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社区2008年被评为大庆市“十佳绿色社区”。

三是强化巡防,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们建立了由“三老”同志参加的社区治安巡逻队,采取警民共建、群防群治等措施,与辖区派出所、学校保卫处共同承担起社区治安巡防职责,实行24小时联防,强化了社区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几年来,社区内未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社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一直保持为零。2008年社区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小区”、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要继续努力、不断探索,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争取把我们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对未成年的教育,是一件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大事。今年,社区要抓好对未成年人教育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

一、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对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社区教育工作同其他任何工作一样,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工作力度。实现对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有效统筹和管理。

1、抓组织网络。建立社区教育小组,有效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形成青少年社区教育的组织网络。

2、将青少年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共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灵活有效地开展青少年教育。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努力拓展青少年社区教育的工作领域。

青少年社区教育是一项基础工程,必须加大宣传,扩大舆论影响,才能让全社会都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实现青少年教育工作的社会化。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青少年社区教育的内容、方式及效果,及时宣传报道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和典型事迹,让全社会关注和重视社区教育。

2、开展活动,扩大影响。活动是开展工作的载体,没有活动就没有活力。社区应利用暑期活动的时机,开展“小手拉大手,德育树新风”“争做守法好少年”、“友好交往,诚实做人”、“加强自我保护,减少意外伤害”、“加强防范,远离毒品”、“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等等一系列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行为习惯。

3、总结交流,推广成果。探讨社区教育工作中共性和个性问题,互相启发、借鉴,推动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不断提高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青少年社区教育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综合性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注意综合效应,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活动,才能使社区教育常抓常新、不断发展。

1、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常识,并可以通过举办放映法制电影、录像片、组织法制图片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以及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社区学法”等活动,加强青少年社区教育,努力构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防线。

2、拓展领域,积极创建青少年社区教育新阵地。建立社区学校,做到有牌子、有教室、有教师、有教材、有上墙制度、有授课记录。做到青少年社区教育正常化、规范化。

3、以德育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社区教育要把以德育人放在首位,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社会课堂作用。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激励广大社区青少年爱祖国、爱社会,爱人民,树立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理想。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青少年社区教育的发展,为全面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未成年纹身的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影视剧未成年演员聘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国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代理人:

国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计划/正在摄制电影(电视剧)《 》(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为未成年人 的监护人,其有权代表未成年人签订本合同;

2.未成年人 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未成年人 (下称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关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 。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保演员到达 (拍摄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情节全部摄制完毕;

2.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4. 。

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的酬金为¥ 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 %(¥ 元)。

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 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剧装提供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

第十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 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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