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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 未成年帮教总结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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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 未成年帮教总结怎么写(8篇)
2023-01-12 07:51:41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一

每周六和周日,对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社会体验和丰富多彩的校外文体活动,着力改善社区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现状,并且充分利用学校寒暑假期、传统节日和双休日等课余时间,不断满足社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使未成年人爱有所表,学有所依,乐有所去,难有所帮。

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辖区内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志愿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党团员等各类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策划、组织、帮扶、助教的辅导员队伍。

按照因地制宜,贴近实际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办公用房、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阅览室、乒乓球室等现有场所,采用综合使用的形式,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结合节日、纪念日,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建立活动项目库和创新案例,做到活动安排经常化、内容大众化、题材多样化,形成道德实践、社会体验、能力提升、志愿服务、文体娱乐、学业辅导等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创建一批集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为一体,又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活动品牌,使未成年人在寓教于乐的活动中陶冶情操、提升综合素质。

建立台帐登记、档案保存、书刊器材使用、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工作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档案资料、有规章制度。

1.政策形势教育。根据未成年人的思想特点,以丰富生动的内容和学生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帮助未成年人认清国内外形势,及时准确了解国家大事,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未成年人中入脑入心。

2.传承教育。结合新疆历史文化特点,进一步弘扬“尊重科学、发展传统文化”、“团结友爱、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以通俗浅显明了的`方式,如童谣、民间故事、卡-通等,展示传统文化的魅力,同时开展民族精神教育。

3、养成教育。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从基本的文明礼貌、礼仪、卫生习惯、集体生活方面严格要求,使社区成为对未成年人良好习惯进行养成道德教育的大课堂,通过养成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文明习惯和文明修养,形成良好的行为举止和道德品质,教会他们做人最基本的道理,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定基础。

4.道德法制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爱国主义旋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法制教育、新疆精神教育等,使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现象做斗争。

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活泼孩子们课余生活为目的,使社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建设暨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深入研究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xx姐姐工作室”进一步做深做实,推动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示范、勇争先”。下面,就全力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是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责任重大,意义非凡。

1.上级有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要求“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条件;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2021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的首份政策文件——《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印发,围绕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法律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实化,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6个方面提出了25项工作,对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2021年8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护示范创建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省委有关领导也高度重视未保工作,省委政法委xx书记在省“两会”期间参加xx代表团讨论时,要求我们进一步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特色亮点。我们要坚决落实好各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培养新世纪合格接班人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认真研究和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担负起保护、教育和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

2.我们有基础。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各级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创新举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立了未成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特殊教育学校成功开办,农村“快乐儿童之家”和“童伴妈妈”等项目陆续开展,形成了强大合力。创新设立xx姐姐工作室”,形成了“一个窗口在前、工作内部流转、职能单位支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司法保护实现全县181所学校70714名在校学生全覆盖。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工作室先后荣获“江西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抚州市“三八红旗集体”“工人先锋号”等荣誉称号,xx本人荣获“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强化法治引领,挂牌成立xx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打造“法润校园”宣传品牌,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完善涉法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出台《关于开展新时代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意见》,成立“救助保护、教育帮扶、司法保护、就业扶持、医疗保护、精神关爱、网络保护”七大工作小组,形成了未成年人“社会一条龙”保护工作格局。可以说,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我们要拿出“作示范”的担当、“勇争先”的魄力,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确保一次性创建成功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

3.人民有期盼。我县未成年人群体数量庞大,仅在校生就达7万余人,特别是我县有近13万人在外务工,由此产生了近1万名留守儿童,近年来未成年人溺亡事件高发频繁,侵犯未成人案件虽不断减少,但仍然时有发生。对此,人民群众对做好未保工作期盼很强烈。面对这一情况,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的未保工作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对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国示范县还存在着不少短板,在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上还有很多功夫要下。比如,未保工作在整合各方面资源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xx姐姐工作室”品牌影响力不够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保护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人人参与的局面还没有形成。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迫切地需要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解决的方向,不断补齐短板弱项,做深做实未保工作,有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聚焦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未保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出新出彩。

1.要对照创建要求补齐短板弱项。民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示范创建中将突出政治标准和创建质量,严控数量,优中选优,首次示范创建拟命名的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不超过150个。虽然我县工作基础较好,但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并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可以实现的,必须全力以赴,丝毫不能懈怠。要认真对照思想引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等11个方面76项工作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创建标准,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确保示范创建高效、规范、有序开展。重点是要以完善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在家庭保护方面,要落实好监护责任,对失职父母实行联合惩戒,教育引导和警示其依法履行责任;在学校保护方面,县乡村中小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在社会保护方面,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大力优化社会环境,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保护方面,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保护”,强化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网络欺凌未成年等行为严肃追责,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在政府保护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从上到下的未成年保护工作体系;在司法保护方面,要坚持“打击与挽救相结合、维权与帮教相结合、履行司法职能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司法保护。同时,要高度重视对特殊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工作,为智残、体残青少年以及未成年人中的特困、失足等弱势群体提供帮扶使他们在接受教育、就业培训、回归社会等方面享受到特殊保护。

2.要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xx姐姐工作室”是我县未保工作的一张王牌,在全县基本上是家喻户晓,全市也有很多兄弟县区和单位前来参观学习,但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还不够强,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持续提升影响力,让这一特色品牌走出江西、走向全国。要不断加强工作室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延伸工作内容,在宣传教化、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等方面深耕细作,不断提升工作成效。要加强总结宣传,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做法,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上级部门更大支持力度,更好推动工作室做大做强。

3.要勇于开拓创新。做好新形势下未保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不断更新思想观念,聚焦未成年人困境率和未成年人罪错率“双降”,深入到未成年人中去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掌握他们的需求变化,倾听他们的呼声和愿望,有针对性开展保护工作,切实解决他们在成长环境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针对未成年人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及时加以分析研究和总结,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延伸服务触角,特别是要在建全(重点)未成年人大数据库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未保工作信息化水平。要不断深化工作内容,在整合社会各类资源、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网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功能,加大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生理心理健康、社会活动参与等方面关注力度,探索实行多对一关爱机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家长监管不到位、不履行抚养义务等负面清单,多措并举抓实抓细未保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1.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目前只有县级层面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各乡镇要加快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设立未保工作站,统筹抓好本地未保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本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充分保障。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心理规律和认知规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要密切协作配合。县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未保办职责,及时反映相关情况,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做好服务工作。县教体部门要夯实学校保护责任,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防护,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县财政等部门要在机构和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宣传、共青团、妇联、检察等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结合职能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3.要营造浓厚氛围。县民政、司法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先进典型,注重反面典型案例通报,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任何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责任部门要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在受教育、医疗保障、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权利,决不允许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4.要加强监督指导。县未保办要加强对乡镇、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要建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单位,采取发出建议书、整改书等形式予以警示,或者进行问责,督促各单位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职责。

同志们,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使命光荣而艰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主动作为、齐抓共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力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县、做深做实“xx姐姐工作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刚才,吴娅娟同志对下一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市公安局、包河区和肥东牌坊乡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工作表态发言,对我们的工作也是很有启发。许道和同志宣读了对全市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如何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生力军。党和政府历来对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都高度的重视,今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维护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努力为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一代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当前,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存在各种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时有发生;二是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渗透;三是通过互联网、手机通信等方式一些负面信息的传播;四是单亲家庭和空巢家庭不断增加;五是重点青少年群体失学、失业、失管现象比较严重。

从刚才汇报的情况来看,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问题的多样性、原因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各级未保组织、综治部门一定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预防放在重要位置。一要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将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凝聚青春能量、激发社会责任。二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突出位置。我们现在非常重视素质教育,但在素质教育中要把德育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行为规范,在这方面我们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培养形成遵纪守法和理性表达意见的良好素养。三要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我们的工作对象是青少年,青少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非常重要。日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意见当中特别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目前我们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

二是坚持整治为重,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的网吧、书店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治理,刚才市公安局在发言稿中也提到这点,我们要切实优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造平安校园。二是近期要加强对少儿出版物和市场的整治。最近中宣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的意见》,这个意见中强调对于内容低俗、质量低下的少儿出版物要严格整治,从各方面反应,深受学校、老师和家长欢迎,因为孩子辨别能力低,低俗出版物对少儿影响大。我们要以意见为契机,加强对少儿出版市场整治,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是坚持服务为先,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一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基层站所的作用,利用各地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综治工作信息平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档案,探索在户籍、计生、劳保等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互通共享、底数完备、动态更新的重点青少年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教育、就业、矫治等方面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教育帮扶工作。三要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推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安置,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工作当中要让他们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大家是平等的,从而激发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形成内心向上的动力,唯有如此工作才能做好。另外,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落实救助政策,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各级未保组织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成效。要注重培育青少年社会服务组织,依靠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依靠志愿者等社会工作队伍,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级未保组织要紧紧围绕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结症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未保组织和综治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完善信息报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各级未保办、预青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推动成员单位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履行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同志们,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了非常良好的基础,我们要持之以恒、开拓创新,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为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四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潞西市人们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潞政发【20xx】181号)和潞西市教育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课堂上积极通过思品课、晨周会、班队会等,有针对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识,努力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贯彻到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关心爱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学期以来,在潞西市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刚才,吴娅娟同志对下一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了部署讲得很好,我都赞成,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市公安局、包河区和肥东牌坊乡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和工作表态发言,对我们的工作也是很有启发。许道和同志宣读了对全市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在此,我谨代表市政府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如何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讲三点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生力军。党和政府历来对青少年的成长成才都高度的重视,今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维护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努力为广大青少年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一代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当前,社会正处于加速转型期,存在各种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案件时有发生;二是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渗透;三是通过互联网、手机通信等方式一些负面信息的传播;四是单亲家庭和空巢家庭不断增加;五是重点青少年群体失学、失业、失管现象比较严重。

从刚才汇报的情况来看,为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问题的多样性、原因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是一项非常繁重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方面来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各级未保组织、综治部门一定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预防放在重要位置。一要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将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凝聚青春能量、激发社会责任。二要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突出位置。我们现在非常重视素质教育,但在素质教育中要把德育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行为规范,在这方面我们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培养形成遵纪守法和理性表达意见的良好素养。三要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我们的工作对象是青少年,青少年群体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提高非常重要。日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意见》,意见当中特别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目前我们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合力。

二是坚持整治为重,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周边的网吧、书店要定期或不定期加强治理,刚才市公安局在发言稿中也提到这点,我们要切实优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打造平安校园。二是近期要加强对少儿出版物和市场的整治。最近中宣部等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的意见》,这个意见中强调对于内容低俗、质量低下的少儿出版物要严格整治,从各方面反应,深受学校、老师和家长欢迎,因为孩子辨别能力低,低俗出版物对少儿影响大。我们要以意见为契机,加强对少儿出版市场整治,共同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三是坚持服务为先,加强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一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基层站所的作用,利用各地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综治工作信息平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档案,探索在户籍、计生、劳保等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互通共享、底数完备、动态更新的重点青少年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切实履行帮扶职责。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教育、就业、矫治等方面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专业力量和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教育帮扶工作。三要发挥社区作用,积极推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安置,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工作当中要让他们感受到充分的尊重,大家是平等的,从而激发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形成内心向上的动力,唯有如此工作才能做好。另外,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落实救助政策,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将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各级未保组织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成效。要注重培育青少年社会服务组织,依靠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依靠志愿者等社会工作队伍,形成全社会关注、全社会参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各级未保组织要紧紧围绕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结症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及预防犯罪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未保组织和综治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会议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完善信息报送、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上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规范运行。各级未保办、预青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考核制度,推动成员单位步调一致开展工作,履行部门责任,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同志们,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了非常良好的基础,我们要持之以恒、开拓创新,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为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六

20xx年,市民政部门在长效推进未成年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与团市委、市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制定《调整xx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名称、职能及成员通知》(xx儿保字〔20xx〕1号),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

将全市40751名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录入系统,1086名儿保专干对留守和困境儿童进行走访,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在年龄分布上0—6岁7人,7—12岁25人,13—18岁36人;在区域分布上市城区36人,固镇县3人,怀远县23人,五河县6人。

在市辖6区选择30个村(社区)70名困境儿童实施监护人叠加双重保护。截止目前,先后为城乡1899名孤儿等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864。86万元。

全市建立社区(村)儿童之家793个,覆盖率近80%。继续开展第五届留守儿童“爱心报刊”捐赠,全市23家单位和个人捐赠15万余元,以图书、期刊、学习类报纸等形式分别捐赠给18所留守儿童学校,4个村委会,5200余名学生。

充分发挥我市儿童福利院全省“‘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功能作用,创造性地推出“全院联动、全员参与、全时段干预”的“三全”康复模式。筛查“明天计划”手术儿童11人;由市福利院由8名青年医生、康训师、社工师自发组织的“小姨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用自己专业所长为孤残儿童提供辅助性服务。

根据xx“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提起的异地撤销监护权案件”改编的全国民政系统首部留守儿童题材微电影《新芽》,在全国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当天举行首映仪式,通过此片希望能够进一步唤醒更多人对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关注,共同撑好未成年人保护伞。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七

1、珍爱生命,坚决不下水游泳。

2、花样年华,别为溺水停下。

3、强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

4、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5、全社会齐抓共管,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6、游泳热身很重要,预防溺水要记牢。

7、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8、请不要让江河成为你最后的家。预防溺水。

9、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10、戏水虽好,生命更重要。

1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预防溺水安全措施。

12、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13、生命仅一次,水火无情谊。

14、远离湖水,生活更美好。

15、若果你嫌命长,请在此处下水。

16、珍爱你我生命,河塘切勿靠近。

17、不明水域,请不要下水游泳。

18、强化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19、清清河水,防止溺水;珍惜生命,杜绝入水。

20、溺水警钟时常鸣,安全教育记心中。

21、水中非天堂,涉水请慎重。

22、预防溺水,人人有责。

23、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24、珍爱生命。不要一人下水游泳。

25、大手牵小手,安全去游泳。

26、珍爱生命,勿忘安全。

27、坚决远离河道,铭记生命至上。

28、生命只有一次,请珍爱生命。

29、珍爱生命、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平安成长。

30、轻轻脚步,勿踏入水。

31、游泳有乐趣,生命最可贵,谨慎。

32、湖边之行,慎于足下。

33、玩水失足千古恨,回头是岸等来生。

34、齐抓共管,联防联动,严防溺水事故。

35、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

36、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

37、预防溺水,不要让水变成亲人的眼泪。

38、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终生。

39、切记:不要去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

40、依法监护子女,杜绝溺水事故。

41、水是生命的源泉,但也有致命的威力。

42、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43、关爱生命旅程,预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

44、生命至高无上,学生安全第一。

45、珍惜生命,远离深水。

46、安全是生命的基础,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47、增强防溺意识,绽放生命光芒。

48、加强孩子监护,杜绝溺水发生。

49、水是生命之源,请远离水源地。

50、让溺水事故远离校园,让平安幸福一生相伴。

51、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去游泳时应有家长陪同。

52、常在水边走,安全记心头。

53、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4、溺水事故揪人心,下水游泳不安宁。

55、生命只有一次,请远离“水”边。

对于未成年帮教活动心得体会实用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系青少年演员_______之父/母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正在单独或联合其他投资方组织拍摄、制作电影/电视剧《_______》(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公映/发行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本剧”),需要聘请演员参与本剧创作。

2.青少年演员________(身份证号:__)系未成年人,由其父/母以法定监护人身份代其签署本合同并确保本合同由该未成年演员履行。

3.乙方确认其具备承担本合同约定演出任务的各个条件,确认该未成年演员完全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拍摄需要,承担本剧演出任务,并保证该演员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后确保该演员不得从事影响其参演本剧或对本剧有负面影响的活动、事件及其他事务。

4.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及该演员已通过甲方介绍等方式了解本剧的基本剧情及全部饰演内容。

5.本合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演员之间《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而是甲乙双方之间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构成劳务合同关系,并系甲方委托乙方参与创作本剧。甲方系代表本剧各投资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剧投资方的变化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和乙方演员的工作任务,乙方演员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由本剧剧组安排和实施。

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___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1.聘用前提:

1.1乙方确认,聘用的未成年人现已年满_______周岁、但未满16周岁,并且其有权决定和代表该未成年人参加本剧演出事务。

1.2乙方承诺,其作为该未成年演员的法定监护人,同意该未成年演员参加本剧演出,且其他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亦同意此决定。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成立,由甲方报其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审批;如经审批同意本合同生效,如未通过审批,则本合同未生效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或缔约过失责任。

1.4甲方承诺,将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本合同审批和使用未成年演员。

2.聘用内容:

2.1工作内容:

2.1.1甲方聘用乙方演员饰演本剧角色为_______,系本剧男一号/女一号。

2.1.2乙方演员所饰演角色的具体演出内容以甲方最终确定的演出剧本及台本为准。

2.1.3在开机前参加本剧的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在本剧制作过程中及制作完成后,参加本剧发布会、首映式和其他推广宣传活动,具体以本剧相关制作、宣传和发行计划为准。

2.2工作时间:

2.2.1乙方演员的现场拍摄工作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天。

2.2.2在不影响甲方拍摄、制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演员可离开剧组_______天并自行安排,乙方演员离开剧组或休息、病事假的时间不计算在乙方演员的工作时间内。除此之外,工作期间,不享受休息日、节假日。

2.2.3如为拍摄本剧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剧拍摄、制作时间需延长并延长聘用乙方演员的时间,具体由双方协商处理。

2.2.4前期筹备相关事宜和宣传、发行相关活动的时间安排,按本合同约定确定。

3.工作报酬:

3.1酬金总额:

3.1.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税后/税前)。

3.1.2上述报酬作为乙方及该演员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除此之外,甲方再无其他款项、费用支付义务,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

3.1.3本剧集数或长度如有所变动,上述报酬不需增减/前述报酬由双方根据实际集数或长度调整。

3.2支付进度:

3.2.1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的________%作为定金,在甲方支付最后一期款项时,该定金自动转为应向乙方支付的报酬。

3.2.2在乙方演员按照甲方要求到剧组后_______日内,支付第二期款为报酬的________%。

3.2.3在本剧关机后_______日内,支付第三期款为报酬的________%。

3.2.4甲方应在乙方演员的拍摄任务结束后_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报酬。

3.3款项收取:____________

3.3.1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甲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卡号:__________,开户名:_____________。

3.3.2收款人收取各期款项时,须向甲方出具收款证明。

4.工作安排:

4.1甲方向乙方演员及其一名陪护人员提供其在剧组参加拍摄期间的食宿、交通或费用。其中包括乙方演员从国内实际出发地到拍摄地的交通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标准为:飞机经济舱或无航班时的火车软卧。

4.2乙方演员在本剧拍摄期间因拍摄所导致的一切伤病及其医疗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但非工作时间及离开剧组期间除外。

4.3乙方演员必须遵守剧组的一切规章制度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规定、作息时间、演出要求、采访要求等),在对外宣传上与剧组保持一致,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等参加演出及有关宣传活动。

4.4乙方演员必须配合、服从导演,完成自己的演出任务;须遵守甲方安排的拍摄及排练时间,不得无故不到或迟到,该演员不得无故罢演或中途辍演。乙方演员的化妆造型必须依照导演或美术指导之设计与要求。

4.5本合同签署后及在拍摄期间,乙方演员不得承接其他与本合同约定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工作任务或从事影响本剧演出任务的活动,否则,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本剧拍摄无法进行、延期,均须赔偿甲方损失。

4.6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即将乙方演员列入本剧演出团队和据此确定其他主要演员人选及档期,并统筹安排本剧相应筹备和制作工作。

4.7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演员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发行部门,做好宣传采访工作。

4.7.1在本剧拍摄过程中,在不影响本剧拍摄的前提下,乙方演员应配合甲方安排相应宣传活动及记者采访等。

4.7.2在本剧拍摄完成后宣传发行阶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演员参加_______次为本剧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或观众见面会等宣传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演员接受_______次新闻采访,甲方应在活动举办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演员。

4.7.3在宣传期间甲方负担乙方演员及其陪护人员由国内实际出发地至工作地的往返交通、食宿费用。标准为:飞机经济舱,无航班时为火车软卧。

5.版权与署名:

5.1甲方享有本剧的全部版权,具体由本剧的投资方确定。甲方享有的版权包括:本剧及有关本剧宣传、发行所制作的宣传片、宣传资料及剧集介绍、照片等音像、图片、文字资料和拍摄素材的版权。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前述享有版权的作品进行使用和开发经营(含衍生产品)。

5.2甲方在本剧及其宣传物品、资料等版权作品制作时,可根据需要使用、编辑乙方演员在本剧中的有关画面、肖像等,但不得将乙方演员的肖像用于其他目的。

5.3乙方演员按照法律规定作为演员在本剧中享有相应署名权,署名为_______,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事项:

6.1试妆试镜:在本剧前期筹备阶段,乙方演员应按甲方要求时间,赴指定地点进行试妆试镜。

6.2投保: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应为乙方演员参与本剧演出期间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投保的该保险的赔偿金不低于_______元人民币。

6.3病假: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演员如因生病不能参加或不能完成摄制工作,如双方不能共同确认时,则乙方演员应在甲方指定的医院诊断并以获得的诊断结果作为确认依据;否则,即为乙方演员违约,并赔偿经济损失,并由乙方演员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公开道歉。

(2)病假期间,不计算报酬并从约定工作期间内扣除,如导致本剧延期,则延期期间不再另外向乙方演员支付报酬。

6.4中止拍摄: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本剧临时停止拍摄,每次临时停机的时间不超过10日。恢复正常拍摄后,乙方演员应按要求回到剧组参加拍摄,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2)如每次临时停机时间超过10日,恢复正常拍摄后,甲方应与乙方演员协商确定费用补偿(补偿标准参照本合同约定延期的每日费用标准执行)。

(3)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有效期间内,若乙方演员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导致本剧无法拍摄或中止拍摄,则由乙方演员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剧中止拍摄,不构成甲方违约,约定工作期间及拍摄顺延,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6.5联络与授权:

6.5.1本合同各方均书面指定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以向其他各方履行义务和接受其他各方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其行为即可代表该方并由该方承担法律后果。

6.5.2本合同各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及其联络方式为: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手机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手机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邮编_______。

6.6保密条款:

6.6.1在甲方对本剧公开或公映前,本剧剧本、影片、词曲、拍摄情况(含演职人员及其变化、拍摄资料和拍摄进度)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泄露、披露,均会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本合同所涉及的条款为商业机密,双方及演员应予保密。

6.6.2乙方演员应保证与甲方的宣传口径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摄制组的人员变动、演员更换等情况和本剧内容、拍摄情况向各媒体或其他任何人泄露、披露。

7.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含保证义务、协助义务),每项或每次违约行为均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上述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7.2如因乙方或其演员与他人存在纠纷或因乙方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本剧拍摄延期,均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含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延期的损失额按照每日_______元计算。

7.3乙方保证其演员履行约定的工作内容,乙方演员未能履约构成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乙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涉及的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工作发生伤病无法正常工作累计超过3日以上时。

(2)乙方被刑事或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时。

(3)乙方严重违反剧组管理制度或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剧组工作的情形。

(4)乙方连续3日无法正常工作或累计5日无法正常工作。

(5)乙方不能履行其工作职责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要求后仍不纠正。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剧或甲方重大损失。

8.争议解决:____________

8.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8.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_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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