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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 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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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 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范文(9篇)
2023-01-12 12:38:32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各级成员单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对各自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防止疫情期间发生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疫情防控期间,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分析梳理,找准问题症结。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和梳理,分析问题的表现形式,症结所在,查找日常监管中的漏洞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一些陈旧的管理模式、套路不断进行纠正,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问题的滋生蔓延。分析梳理情况,每月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局党组进行汇报,经局党组研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加强日常监管的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

 2.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在执法领域,重点围绕带车黄牛、保护伞和不作为、乱作为导致黑恶势力蔓延等问题,强化监管,完善制度体系和防控措施,斩断内外勾结的利益链;在运输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资格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禁入管理和资格管理;在公路管理领域,重点加强收费、路产路权保护等方面监管,排查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和防范措施;在建设领域,重点围绕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中煽动闹事和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在港航管理领域,重点围绕破坏港航设施和运营秩序问题,强化监管,重点防控。

 3.加强排查摸底,依法严厉打击。进行摸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实行三结合:一是结合发放新冠肺炎宣传材料入户到家的时机,告知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二是结合排查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对近年来被政法部门打击处理过的痞霸违法犯罪人员和11类打击重点,深入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三是结合对重点区域返乡人员进行隔离工作,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同时在进行治安巡逻期间,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对发现的各类黑恶线索及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对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拓展线索来源渠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切实措施,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规范线索收集移交流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收集移交渠道,实行线索排查移交责任制。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线索性质,建立工作台帐。

 4.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把交通系统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取得实效。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理划分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5.广泛动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坚持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利用交通窗口优势,在汽车站、码头、公路超限检测站等场所,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相结合,一是采用挂横幅、设展板、发传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不间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知识扫黑除恶工作,达到落实行业职责、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便民服务等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新措施、新成效,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二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推送疫情防控信息、防治新冠肺炎健康小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进展、新成效,形成了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环境氛围,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党中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今年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深刻认识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提基础,是我市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用行动表明态度、用行动树立导向,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管场所同时也要管涉黑恶情况收集上报工作的要求。及时弥补管理漏洞。对政法部门通报的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漏洞,要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政法部门有关规定通报反馈。严格执纪问责。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将治理行业内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要持续以省、市扫黑办重要通知精神为遵循,以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整改方案为抓手,聚焦我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思想认识上、能力水平上、工作配合和推动落实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以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双进位”的目标。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各级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月通报,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各单位参照本方案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方案,并上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家扫黑除恶斗争的目标任务,在扫除打击黑恶势力、解决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进一步净化提升社会治安环境后,形成长效机制,使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的稳定的胜利局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0年,我们将坚定而紧密地跟随政府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安全,认认真真执行上级各项相关专项斗争任务。具体做法: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入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走好扫黑除恶活动的每一步,健全涉黑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作出更大努力。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二

同志们: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去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民动员、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成功的破获了一批批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下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从五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次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的十二种“黑恶势力”,这十二种黑恶势力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县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那什么是黑社会?什么是恶势力?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什么是“软暴力”?什么是“村霸”呢?

1.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什么是“恶势力”?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县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4.“保护伞”指哪些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5.什么是“软暴力”?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第(三)项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6.什么是“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或暴力手段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黑恶势力分子。

7.什么是“沙霸”?“沙霸”,是以一个或者多个已交房即将开始装修的住宅小县楼盘,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原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垄断市场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这里所说的沙霸,不仅仅是对沙子销售的掌控,还有水泥、红砖等辅助装修材料。

8.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煽动闹事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条件的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

9.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农村地县打击重点是: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这给我们党员干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县和局党委的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在全院营造荡浊扬清,积极向上的清风正气,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我院迅速动员,召开“扫黑除恶”动员大会,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承诺书,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医院重要工作日程,进行了前期宣传和摸排工作。

8月28日上午,-省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带领委规信处洪-处长、妇幼处周-处长等一行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医院开展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副所长-、-等院领导召集全院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专项行动座谈会。会上,院党委书记-代表我院向委领导表态,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决策,坚决贯彻省卫计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委领导的督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全院积极、下大力气排查黑恶势力线索。

8月28日下午,在全院周会上,-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省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副主任督导讲话精神,再次部署专项斗争工作,指出: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重点线索的排查,在扫黑、除恶、治乱上下功夫,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根据文件精神和院领导的部署,医务科、保卫科及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摸排工作:

一是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疑似黑恶势力和摆场闹事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如-县籍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有多例发生人员聚集、行为过激、威胁辱骂等行为;

二是各种非法经营活动,重点是盘踞在医院周围的占道经营、医托、“号贩子”,非法从事非医疗转运的“黑救护车”,垄断医院护工市场,抬高服务费的“黑护工”;医院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的“黑殡葬”等;

三是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院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黑恶势力,如在护工聘请、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等方面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牵连盘踞的问题;

四是医院内部职工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五是其他影响医院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有关科室在摸排中发现了一些可疑线索,并将可疑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

在排查有关线索的同时,我院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内容,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在全院形成了一股强有力的“扫黑除恶”的旋风,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方位、无死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推进依法治国和社会和谐安定的关键一役。我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投入到这项专项工作中,完成各项任务,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建设平安医院。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四

坚持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统筹各方资源,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和谐韩城!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建和谐平安韩城!

铲除黑恶势力,得民心顺民意!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一方平安!

开展扫黑除恶,共建法治韩城。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朗朗乾坤除黑恶,清风正气迎小康。

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法治韩城。

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共建共享法治韩城。

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五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重普法抓机制,法治建设稳步前行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田,助力扫黑除恶普法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市推广创新亮点普法责任田工作做法,已在13个县区全面铺开180多块责任田, 通过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步骤、重大措施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打黑、除恶、治乱的教育和警示。二是拓展法宣阵地,搭建扫黑除恶普法新平台。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橱窗、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黄龙县、xx区分别在全省率先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先后有来自省内外各地的干部群众及游客1万余人参观学习,现已成为全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的示范点和知名的普法阵地。三是创新普法工作机制,补齐农村普法短板。总结推行两个三工作机制,全市共发放三张卡38万余张,确定村(社区)法治副主任1339名、法律顾问613人、法律明白人62105人。让广大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帮助,改善了全市农村(社区)普法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四是制作法治影视精品,培育群众法治信仰。在全省首次拍摄了6集普法电视剧《司法所的故事》,弘扬基层一线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先进事迹。xx电视台在春节期间播出后,赢得全市观众良好口碑,对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强服务保民生,法律服务惠及百姓

一是强化涉黑涉恶律师辩护案件管理监督。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和业务培训,以党建工作提升律师四个意识,以强化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更好主动配合刑事辩护工作。严格落实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今年有市区十二名律师为以闫宏伟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十二名被告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市司法局积极引导律师做好专案辩护工作,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建成14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其中两个县在政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17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78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法治能力。三是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每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截止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体检和服务共计7000多人(次)、化解矛盾纠纷944件、开展法制宣传和讲座2800余场(次),取得显著成效。

三、定措施促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到位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培育工作亮点。xx区司法局通过与xx区关工委联系沟通,决定从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中聘请15名志愿者担任社区矫正社会监督员,并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聘请五老志愿者担任社区矫正社会监督员会议并发放了聘书,为社会监督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新模式。二是加强线索摸排,提升管控力度。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线索长期摸排工作,定期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主题的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多次排查活动,发现了疏漏,整改了问题,提升了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完善信息录入。对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进行补录工作,完成率达到百分之百。目前我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48人,累计解除5036人,在册1212人,累计再犯罪6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096℅,远远低于全国的0.2℅的平均水平。

一年以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2019年我们将理清思路、补齐短板,力争司法行政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的跨越新的发展。一是加大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力度。二是加强律师双随机一公开执业检查抽查制度,加强律师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开展以来, 在省、 市、 县

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 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列为全街重中之重,

高度重视、 迅速响应,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扎扎实实推进

此项工作, 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安定有序, 进一步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全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 阶段性

成效。

一、 深化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

突出位置, 严格按照“精心组织、 彻底摸排、 细致核查、 全

力侦办” 十六字工作要求,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 党

工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

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 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

小组负责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明确工作目 标要求, 细化

责任, 对重视不够、 措施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充分发挥了

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获得实绩取得

实效。 活动开展以来,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

各类会议 9 次,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

批示精神; 学习贯彻中央、 市委、 区委的部署要求; 听取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 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谋划安

排部署工作, 充分发挥了 统筹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

二、 广泛宣传发动, 引导群众参与。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组织力量, 向党员群众传达党中央扫黑除恶

重大决策部署, 组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各社区分别召开社区干部、 党员、 群众代表会议, 组织

街头宣传、 入户 走访等形式, 广泛宣传“扫黑除恶” 专项斗

争工作; 二是利用标语、 专栏、 led 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

共印发“致全街道人民群众的一封信”2 万余份, 宣传手册

5000 册, 悬挂标语 38 条, led 电子显示屏 160 处, 专栏 15

期, 营造了 浓厚的工作氛围; 三是依托“一社区(场) 一法

律顾问” 平台, 联合驻点律师在辖区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

讲活动, 针对 10 类打击重点, 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 动

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是突出宣传重点, 在

宾馆、 酒店、 娱乐场所张贴宣传警示标语; 五是在人流密集

场所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

于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 等, 做到扫黑除恶深入人

心, 全街居民人人知晓。

三、 落实工作责任, 深入摸排线索。 一细化排查责任。

将扫黑除恶活动纳入社区日常工作, 强化社区信息报送, 对

发现的“黑”、“恶” 行为, 及时向街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社区年终目 标考核, 对不报、 瞒报、 谎

报的社区进行责任追究。 二是是畅通举报渠道。 在各社区公

布举报电话, 设置举报箱, 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 随时受

理群众的线索举报。 三是深入开展排查。 整合辖区民警、 社

区网格员、 社区干部等力量, 深入到城郊结合部、 农贸市场、

娱乐场所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区域, 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滚动排查, 做到不漏户 、 不漏人、 不漏企业、 不漏单位。 四

是强化信息研判。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 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

统, 对信访举报、 网络舆情、 涉黑涉恶案件、 涉黑涉恶人员、

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

线索, 建立好登记台账, 做好存档工作。

四、 健全长效机制, 推动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 指导作用, 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 加

强与派出所、 司法所等部门的沟通合作, 扩大线索排查的广

度、 深度、 精度, 实现资源共享。 部署建立协调服务制度,

强化主动意识, 采取提前介入、 现场办公、 不定期协调等多

种形式, 做好督促指导、 协调服务工作,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

动顺利推进。

建立健全完善的“扫黑除恶” 专项治理机制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常态机制, 把“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行动

与加强普法教育结合起来, 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形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格局。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七

扫黑除恶”9类重点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暴力贿选,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和宗族恶势力。

2、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3、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收“保护费”等涉企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

5、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

7、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8、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

9、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地区各部门要一直于黑恶势力做斗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做好长期奋战的准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八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了“夹江县扫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扫黑除恶部署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村于2月9日前召开了党员、代表、社干部会议将会议精神及本村社区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夹江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的宣传资料共80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5幅,设置led宣传屏一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2000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_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_市_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区情实际,以“法治六进”、“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为依托,深入基层、村居向辖区群众广泛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地深入有效开展。

高度重视扫法治宣传教育对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中央、省、市、区等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协调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联系包挂街道、村居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广泛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重要会议精神,大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各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引导辖区群众正确了解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方式方法及积极影响,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三是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一是积极联合公安_分局、_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共同在辖区广场、车站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为参与群众全面普及有关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针对的重点对像、领域、案件、行业及政策法规与法律知识,并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辖区群众正确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远影响和意义。二是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社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深入农村、基层结合不同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全面开展法律服务的基础上,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设法治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突出主题,深入浅出地以相关典型案例宣讲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侧重地为村民群众讲解在遭遇黑恶势力威胁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鼓励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

借助各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知识资料、开展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普法主题公园、法制宣传街、民法主题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载体作用,及时完善、更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内容,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同时,积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级各类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最大程度拓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目前,法治_普法网站及_法治_微信公众号均设立扫黑除恶专栏,并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更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30余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工作向各相关单位报送稿件20余篇,区手机报采用相关信息6篇,省级普法网站采用17篇;集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及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30余场;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最新扫黑除恶教育心得体会报告九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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