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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 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意思(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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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 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意思(6篇)
2023-01-12 14:24:05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一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这本叫作《无声告白》的书开头只是这样寥寥几个字,故事由此展开: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是詹姆斯眼中的随波逐流者,莉迪亚的爸爸詹姆斯在玛丽琳眼中是与众不同的,两个人的期待同时交织在莉迪亚的身上,莉迪亚只能无奈地承受着一切压力,犹如牢笼中的小鸟渴望蓝天和白云。回顾莉迪亚的一生,虽然痛苦却又快乐。这痛苦是漫长的,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活在别人的期待中,挣脱不开,这期待像积雪,一片一片地压在她小小的脊背上;这期待如刀刃,一寸一寸地划过她白嫩的肌肤;这期待似枷锁,一点一点地禁锢她的思想。她开始失望,痛苦,绝望,麻木。好似一切的快乐都离她而去了,留下的只有无言的痛苦。

人们摆脱痛苦的方式有两种:一种人会选择接受现实,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而另一种人却会选择摆脱束缚,重获心灵的自由。莉迪亚是一个勇敢的人,在许多压迫把她压的喘不过来气时,她选择直视心灵的痛苦,甩开这些贴在她身上的标签。虽然故事中的她因意外溺水而死亡,但在她生命终结之时,她的心中尽是快乐与自由。

你看,每日小心翼翼,忧谗畏讥的可怜人只能感受到无尽的苦与不可名状的痛,而不在意别人看法,坚定自我的聪明人却活得精彩而又自在。无论如何,你都应该明白,如果从一开始你的出发点就只是顺应群众,讨人喜欢,那你就得准备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妥协,最终你将可能一事无成。我们不能保证,你不在意别人的眼光生活就会成为伟人。但是我们可以细想一下,哪一个伟人从一开始是成功的?哪一个伟人没有年少轻狂时?可他们不也都是面对着别人的流言蜚语和冷嘲热讽,一步一步登上巅峰的吗?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好榜样,要有勇气在风言风语的社会中坚定地高举伦理的信念。”这就正如同哥白尼提出“日心说”,他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面对着教皇的迫害,教会的公开侮辱,各路天文学家的.挖苦与反对,哥白尼都仍是一个人无畏地站在风口浪尖,无论是什么样的刁难,都没有使他放弃追逐真理的步伐,终于,在历经了这么多的磨难后,他所支持的日心说终于得到人们。

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就退缩;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异样的目光下就羞愧;如果一开始他在别人无情的迫害下就放弃;那么真理的面纱,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揭开?无论是追求真理还是追求梦想,我们都应毫不动摇地坚定自己的目标,面对别人的嘲笑不畏惧不退缩,只有这样,我们离梦想才会越来越近。

可是放眼现实,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忘记了如何为自己的梦想而付出,犹如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忍受丝毫不适应的风雨。他们总是追逐所谓的时尚,随波逐流,没有自主观点,一味地顺应大众……这些人永远处于人生的“舒适区“,什么问题都不思考,什么目标都不追求,那最后的结果也只是提前“死亡”。

芸芸众生中当然也有许多人活出人生风采,他们有更强的自主创新意识,在生活中不断突破自己。例如尼克胡哲,他生于澳大利亚,天生没有四肢,这种罕见的现象,医学上取名“海豹肢症”。因此,他受到了许多人的冷嘲热讽,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骑马、打鼓、游泳、足球,尼克样样皆能,在他看来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拥有两个大学学位,是企业总监,并且还于20xx年获得“杰出澳洲青年奖”。他为人乐观幽默、坚毅不屈,热爱鼓励身边的人,年仅32岁,他已踏遍世界各地,接触逾百万人,激励和启发他们的人生。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更需要的是一颗敢于面对风言风语而无所畏惧的心。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险阻,也依然坚信:生活其实处处有阳光,但阳光之前总是要经历风雨的。不要害怕生活中的狂风暴雨,坚强地面对一切吧,坚信总会有出现阳光的那一天。我们要竭尽自己的能力,活出风采,我们就是那颜色不一样的人间烟火!著名的中国企业家陈欧说过这样一句话:“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麟伤,也要活得漂亮。”是的,我们要活的漂亮!你若盛开,清风自来!

2022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二

读《天使在人间》有感——人间有爱

法国人雨果说过:“人间如果没有爱,太阳也会灭。”卢梭也说过:“爱是不会老的,它留着永恒的火焰和不灭的光辉,世界的存在就以它为养料。”是啊,爱对于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是多么的重要啊!

这一本书上有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这里的每一篇文章都让我记忆深刻,每个字都在吸引着我,每一章节都让我回味无穷。

在这些文章中,有一篇叫做《佩雷斯和他的皮夫》的文章。文章描述的是皮夫是一只看上去脏兮兮的杂色小狗,因被别人遗弃,而被佩雷斯收留。墨西哥忽然发生了大地震,佩雷斯的死对头被压在废墟下,这时皮夫不顾生命的危险,解救了他,也救出其他许多人,它一次又一次地为人们传送纸条,为救援帮了大忙,从此死对头成了朋友。

几次读这个故事,我都会潸然泪下。为这只狗的勇敢而感动,为朋友之间的生死友谊而感动,还为理解的爱而感动。

佩雷斯和皮夫外表不可爱,可是心可爱。这就了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人不是由于美才可爱,而是由于可爱才美。”

我认为这本书对我的影响特别大,它告诉我对别人要负责任,它对我说要有孝心,它还要我爱动物,它教会我太多太多。

所以我推荐大家也去读一读,想一想,体验体验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2022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三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近日,庆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数起企业间借款纠纷,该类借款合同均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是原告龙泉某药业公司与被告某家具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20__年6月1日,被告某家私有限公司因在银行贷款转贷需要流动资金用以还款,向原告借款人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

近日,庆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数起企业间借款纠纷,该类借款合同均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是原告龙泉某药业公司与被告某家具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20__年6月1日,被告某家私有限公司因在银行贷款转贷需要流动资金用以还款,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10万元,并保证10天归还,然而,被告借款后只归还100万元,尚欠10万元人民币未归还,后经原告再三催促无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某家具公司归还1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逾期还款的银行贷款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不得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确认无效。被告因该合同取得的借款本金应予以返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法官提醒: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将导致出借企业的利息支付请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企业应当依法经营,注意防范资金风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确需相互拆借资金可通过信托机构完成。(刘-伟英)

(文章来源:丽水日报责任编辑:叶*丽)

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没有对借贷双方的主体作出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公民个人间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企业间借款合同一直被作为无效合同来认定。

那么《民法典》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具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适用上述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是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被直接适用的依据,即《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而不属于行政法规。

从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并不能推定企业间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作为实践中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直接依据《贷款通则》在性质上属于部门规章,建议在立法上对此作出调整。

企业间借款合同的诉讼风险

尽管在法律界对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但是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因此,如果企业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诉讼,则比较其他类型的借款合同,在诉讼过程中存在特定的诉讼风险。

从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一般在这类诉讼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护外,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在诉讼中亦存在因合同违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会发出制裁决定以收缴借款合同中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及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之日期间内的利息。

企业间借贷的合法途径

在现行的司法实践认定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企业间的借贷可以选择委托贷款的方式。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附带论文一篇,作为我的真实想法:

浅论非金融机构参与型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

武志国

内容摘要:本文对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法性,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之间的借贷的合法性分别进行了概要的说明,重点对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进行了探讨,包括非金融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非金融企业之间直接融资的合法性分析,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直接融资的被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后果的分析,并且得出不能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推定无效和不适宜一律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定无效的看法,也认为禁止企业间借贷实际上是无效的政策设计,对非金融机构企业借贷的合法化操作手法进行了介绍,最后冒昧地预测了非金融性企业之间借贷政策法律态度的变迁。

关键词:非金融机构企业借贷

在一系列宏观紧缩政策接连出台的大背景下,民间借贷借助信托、典当、私募基金、贷款中介等各种眼花缭乱的金融形式越发表现得异常活跃。它们甚至成为银行收紧短期贷款之后的新的重要的不可估量的融资渠道。然而当前对民间融资(包括非金机构参与型借贷)的合法性争议比较大,律师从结合当前的金融和法律、学术和实务不同领域和层面的观点和意见,对非金融机构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一家之粗浅分析,只希望抛砖引玉。

一、非金融机构参与借贷概论

从广义上讲,融资是货币资金的融通,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收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是根据需要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的理财行为。根据资金的来源融资分为两类,一是内部融资,即将自己的储蓄(留存盈利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二是外部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储蓄,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外部融资又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是指给予资金供给者作为股东的身份的融资方式。债权融资是指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包括一般债权融资、证券债权融资、保理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融资。一般债权融资包括借贷、委托贷款、贸易融资、金融租赁。目前可以真正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信贷(主要是银行借款)、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其他融资方式(如基金融资)等。本文主要分析实践中一般债权融资中的借贷融资。按主体不同借贷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一方当事人为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的借贷,第二种是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民间借贷,第三种是双方当事人均为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之外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企业间借贷,即非金融机构参与型融资,所谓“参与”指非作为贷款人(出借方的)的实质性参与。这里的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本文重点分析实践中第三类借贷融资。

二、我国目前非金融机构参与借贷的现状

《20__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称,民间融资趋于活跃。由于直接融资渠道有限,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努力寻求其他融资渠道,如民间借贷、关联融资、融资租赁等。民间融资是否活跃与民营经济发达程度有关,此种活动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资金供需两旺是民间融资存在的内因。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多样化的融资方式。资金供给方在缺乏合规投资渠道下具有通过民间融资获取高收益的内在冲动。民间融资根据交易主体、融资用途与利率水平不同主要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低利率的互助式借贷。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融资双方关系密切,融资主要用于应付短期生活急需,融资规模小且大多不计利息或利息低微。二是利率水平较高的信用借贷。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信誉为基础,多用于生产性周转需要,融资利率水平主要依据借款人实力、信用情况商定或随行就市,这种以信用交易为特征的利率水平较高的借贷是民间融资的最主要方式。三是不规范的中介借贷。包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和以非正规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融资。近年来,地下钱庄、基金会、标会、银背等非法融资机构大大减少,但相继又出现有固定的资金运作规则,整个融资模式类似于银行信贷的信息咨询公司、乡镇企业投资公司等新型的民间借贷组织,甚至出现专门为借贷双方担保的经纪人。四是变相的企业内部集资。由于目前国内缺乏系统、正规、运作成熟的创业投资基金,许多中小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常以“保证金”、职工集资、合股经营、吸纳外地资金入股等形式直接从民间筹集资金,用以维持或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三、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法性

四、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之间的借贷合法性

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部门有偿使用资金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号),有偿使用资金,是各级政府除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职能部门利用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实行有偿使用的资金,包括利用临时性调度资金、间歇资金、拆借资金及暂付款进行有偿使用的资金。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可以有偿使用的资金不在此次清理整顿范围之列。预算内有偿使用的资金其主要形式包括无偿拨款改有偿使用,采取收入退库或退税方式进行有偿使用,行政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有偿使用等。预算外有偿使用的资金其主要形式包括利用间歇资金周转使用、将预算外资金有偿使用等。其他有偿使用的资金其主要形式包括用上级单位补助资金进行有偿使用;占用费及利息转入;从各种财政性资金账户拆借资金有偿使用等。凡是利用上述资金进行有偿使用的,均属清理整顿范围。已经成为历史问题,除了如属于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借用等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不允许发生这种借贷,即使法律规定的财政性的借贷也是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的形式进行。

五、非金融企业间借贷

(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表现形式多样,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现金直接借贷,二是变相的借贷。但是从具体的表现方式上大致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类:

1.直接的借款形式的借贷。通常,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单位参与签订协议。当然也包括合法或者非法中介经纪机构介入促成的企业间借贷。

2.联营形式的借贷。签订的联营协议,虽约定共同经营某一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不论经营项目盈亏,出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润。这种保底条款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借贷关系。包括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3.投资形式的借贷。法律上的投资,一般是指取得股权。但有的投资合同,投资者并不对所投资的项目或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以所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论被投资项目盈或亏,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润。实际上对所投入的资金不是股权而是债权,这种投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借贷关系。

4.融资租赁形式的借贷。融资租赁,是由有金融业务经营权的机构出资,向借贷人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只有在合同期满并付清租金之后,才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业务经营权,其出资向借贷人购买租赁物后,在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把租赁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只须承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义务。实质上为借贷关系。

5.补偿贸易的形式的借贷。有的补偿贸易合同,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必须限期归还或分批归还本金,并无偿提供一部分货物作为利息或利润。有的还约定接受资金一方必须以优惠价向对方提供货物,对购销关系双方另行结算。这种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货币并要求对方归还货币的合同,在本质上仍是借贷合同。

6.存单表现形式的借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出资人直接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或通过金融机构将款项交与用资人使用,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存款合同,出资人从用资人或从金融机构取得或约定取得高额利差的行为中发生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但符合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的除外。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属于违法借贷。

7.委托理财形式的借贷。通常是一些非金融机构或没有经过许可的一般的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以各种方式吸引机构投资者投资于证券、信托、国债、基金、外汇、期货、黄金等理财产品,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即约定保证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属于“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之情形,应认定双方成立借款合同关系。

8.买卖赊欠形式的借贷。企业之间在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时常常会由于各自的生产和经营周期与交易对方的周期不对称,出现资金的一时短缺,使交易受阻。在买方暂时缺乏可用资金,而卖方又确信其资信可靠的情况下,就会自发产生赊销商品、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行为,这种自发的商业信用活动解决了商品交易中资金短缺的困难,从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种变通,但从实质上看,它是一种金融活动,是卖方为买方提供了一笔购买货物的资金。

9.空买空卖形式的借贷。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中,“购方”向对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对方收回“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双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购销”的货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购销”的货物。由此可见,双方实施的实际上也是一种借贷行为。

10.虚拟回购形式的借贷。有的在签订买卖标的物(常见的有证券、债券等,也可以是其他一切法律上可以转让的权益)合同后,卖方从对方取得货币,但并不把标的物交给对方,或者根本没有标的物。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卖方又以更高的价格把并不存在的标的物从对方模拟“买回”。这里,双方给付和收回的只有货币,并无其他标的物,因此这也是一种借贷,严格来讲这是属于上一种情形中的空买空卖形式的借贷的一种特殊情形。

(二)审判实践中对非金融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性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贷款通则》第74条“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银行对出借方已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并对借入方处以相当于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各地法院基本习惯性的援用该司法解释判决非金融机构参与型企业间借贷无效,律师就司法实践传统中一概视为无效情形的法律后果梳理如下:

(1)对借贷本金的处理。

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全额返还给出借方。《民法典》就合同无效的处理有详细的规定,返还原物或资金,都有过错的,各自负责。

(2)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

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利润应予收缴,并对借款人处以相当银行利息的罚款。《贷款通则》第73条规定:“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银行予以取缔。”可见,对于出借方来说其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同时对出借方处以所取得利息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而对于借入方则相当于按约定利息(被收缴)使用了一笔资金。

(3)企业间借贷无效对担保关系的影响

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因借款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无效,对出借方是重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当然,司法解释有对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融资有特殊规定的(如对存单借贷),按特殊规定处理。最近两年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上述司法解释中援用已经出现重大的变化,有关非法借贷约定利息的处理和处罚办法不少情形已不适用,实践中多判无效(有的甚至对效力不做正面的评价),但多判令归还本金,且判令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不再予以收缴,对另一方也不再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三)非金融企业间借贷非法性认定的反思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非金融企业之间涉嫌无效的项目只有本条中的第(四)项和第(五)项。

1.不能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推定无效

2.不适宜一律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判定无效

那么,换一个角度论证其非法性,即考虑企业之间的拆借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呢我国没有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能够说清楚什么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内涵和外延很模糊,对“公共利益”一词的解释权和话语权在强势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甚至特殊的利益集团手中。

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缺乏与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相呼应,融资自发,信息隐蔽,容易受高利润的诱惑,极易导致这些资金流入受限制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当地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的调整,也容易出现风险。另外,民间融资参与者众,涉及面广,操作方式不规范,其分散性和隐蔽性使相关部门难以监管,一旦发生纠纷极易影响当地的经济金融稳定,存在着社会不稳定隐患。金融服务的特殊性质和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性都要求加强管制。因此法院依据公共利益理由判决企业之间借贷无效的,比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理由似乎更说得过去。

2022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四

“境界”一词,是指事物所达到的程度或呈现出的情况。《人间词话》中说到,“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可见,“境界”在评定艺术作品好坏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国维存在于中国最为黑暗动乱的时代。列强入侵,清政府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人们的思想观念经历着剧烈动荡,承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苦痛。1902年,王国维因病回国,他说,"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胸臆,自是始决计从事于哲学的研究"。但在哲学上出现的矛盾令他的学术注意力转移到文学上来,于是《人间词话》由此诞生。

在《人间词话》中,王国维把境界的产生分为”造境“和”写境“。这二者的本质区别即是”理想“和”现实“的区别,但却很难分辨:写实家营造出来的环境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注入自己的感情色彩,因而造出的境和理想中的境颇有相似之处,理想在现实中隐现;而理想家所虚构出的意境也并不是超脱自然法则的,境界中所存在的事物一定取材于自然,体现着万物更迭的规律和日月光年的变换。文艺高超的作家善于运用精炼的汉字创造出作品的境界。王国维认为,“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一字,“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一字都使得的极其巧妙。二字一用,境界就出来了。我们在创作时,也应该努力做到“字字珠玑”,讲求用精简准确的字句营造氛围。

只是造出境界还不够,还要造出高格的境界。书中说到,“境界不以大小分优劣”。"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境界虽小,却柔和惬意,丝毫不输"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的广袤;"宝帘闲挂小银钩"的清新脱俗同样不亚于"雾失楼台,月迷津渡"的宏大。关键是要看营造出的境界给人带来的感受。好的境界使读者身临其境,将作者的感情准确地传达给读者,使读者感同身受,引起共鸣。当我们在营造意境时,应当思考自己的描写会给读者带来怎样的感受,想方设法地让读者体会到“身在其中”。

那么,该如何写出高格的境界呢?王国维在书中提到,“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意思是说,境界中不应该只有景物,还应该折射内心,想要有境界,须得融情于景。写春风的轻柔微和,蜻蜓的轻盈剔透,草木的萋萋,冬雪的零落,还要加上自己的喜怒哀乐,这样的意境才不显得空洞,有了人气。《人间词话》中又把境界分为两种,“有我”和“无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要写出细致优美的境界,应当“于静中得”。内心宁静下来,看到的世界便会不一样,写出的文字便会洋溢着清新淡雅的味道。要写出宏伟壮大的境界,应当“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周遭喧闹而独善其身,于烟火尘埃中觅得一隅清净之地,此时的心境当然更加气势恢弘。由此可知,我们要写出高格的境界,应当注意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反映心理;营造意境时多角度来写,根据需要选择“有我”或“无我”的境界,抓住关键展现景物和内心的关联。

境界成就高格。境界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朝朝夕夕的坚持。王国维说读书三境:“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推而广之,其实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也不过这三重境界。

读《人间词话》所收获的,不仅是创作的技艺,还有人生的哲理。纸上的境界成就的是作品的高格,而人生的境界成就的是我们的高格。

2022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五

翻开高尔基的三部曲,我的心便随着故事情节起起伏伏,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闪耀的明星,发出耀人的光芒,让我沉醉其中。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记录了高尔基二十岁以前的坎坷经历。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在人间》,因为它记录了高尔基一生中最艰难的独立谋生的故事。因为外祖父家破产,年仅十岁的高尔基来到人间,为了生存,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饱尝人间苦难。但他却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坚持游到底。

在外婆妹妹家当学徒的日子里,他只能睡在厨房和厕所正对门。厨房炉灶散发出来的热气使他满头大汗,而从台阶下面吹进来的过堂风又把他的双脚冻得冰冷,因此,每当他躺下睡觉时,总要把门口所有的擦脚垫都盖在腿上。虽说是来学艺,但制图工具他也只碰过一次,他要干女仆、保姆的活,一刻都不能休息,可女主人仍对他横眉冷对。

小小年纪,就要背上这么重的担子,他只是个孩子啊!在需要被疼爱照顾的年龄,却经历着贫穷劳苦,被俄国社会压弯了背脊,但他坚强刚毅,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迎难而上,他改变不了现实,只能慢慢地适应社会,适应贫穷。

再回头来看看我自己,平时在家,只知道在空调房里吃着零食,看着电视,什么家务都不做,做什么事都不能坚持,不能自立,在吃苦耐劳、独立自强方面我的确远远不如高尔基。

但是,高尔基的生活并不全是暗淡无光的,一些美好的插曲也一直伴随着他。他遇到了像柳德米拉,玛尔戈王后,裁缝师傅的妻子和斯穆雷这些爱读书的人。他们就好像一盏盏灯,照进高尔基的世界,为他暗淡的人生带来丝丝光亮。他们帮助高尔基看书学习,把他引进了知识的殿堂。高尔基就在那时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晚上没有灯,他就把滴在桌上的蜡油收集起来再次利用。如果书中有他不理解的词汇,他就无法思考别的事情,会想方设法地把它弄明白。这种求知若渴的精神着实令我佩服。

看看我的书架,书到是不少,可一本本都是崭新的,连一个手印,一点折痕都没有,闲置了太久,有的都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了,可见我平时有多懒。最初看这本书只是为了写观后感,可看完之后才发现看书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而且高尔基的读书精神更激发了我的阅读欲,是时候增加自己的阅读量啦。

在人间谋生的高尔基就像一条逆着洋流的鱼,就算波涛再汹涌,他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方向,和沿途的同伴们一起逆流而上,执着追求。

在生活中,我也要做这样一条固执的鱼,逆着挫折的洋流,一路向前!

2022人间告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六

她悄无声息地漫步我们的生活,载着世间万物,开始演绎新的篇章

题记

又是一年。清晨雾气朦胧,氤氲出一种无法言说的美感,混合着清泥花香味,索绕我的口鼻。在这一片雾气中,我隐约望见,湖边的柳树多了几分生机,绿芽点点地缀在上面,朝气蓬勃,生气盎然。

信步于山间,看那山花烂漫,云淡风轻,都不免惹人醉

院前的杏花绽满了树,花香四溢,一朵朵精致的小花粉嫩嫩的,好似未出阁的少女,不胜娇羞。几只蜜蜂匆匆的在花丛中穿梭,急不可耐的为自己斟一杯花蜜的醇香。

雾散了,四月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向大地,浅浅的,淡淡的。

我张开双臂,感受着那微风从我手中溜走,只余下一抹几不可闻的花香,感受着那光将我笼罩,在衣袂上留下永恒的温存。

水潺潺地流,似是要洗去一切尘垢,迎接新的一年。春风吹皱一潭清水,鱼儿争相跃起,脑海不由得浮现岁月安稳正静好,山涧多嬉笑,想着何时莲花能绽满池,扁舟在等

望着眼前的青山,山风忽起,略感惆怅。云漫山青傍青山,山和云仿佛连成了一片,若隐若现,美不胜收。这就是春的魅力吧?只闻鸟鸣啁啾,望去山腰间竟有一片花海。

山上的杏花开得尤为茂盛,每根枝条都有无数的小分枝,分枝顶上是由三四朵外白内粉点缀着黄色花蕊的小花朵簇成的花团,没有过分的娇艳,那么的清尘脱俗,这不正是春姑娘吗?

留意着天色渐晚,三千斜阳洒在那绿水青山,将我的记忆定格在了人间四月,这美好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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