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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 民法典继承法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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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 民法典继承法心得体会(九篇)
2023-01-12 16:55:0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______)_民_字第__号

原告(或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或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___)_民_字第_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______(写明解除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______的______(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等)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

审判长______

审判员______

审判员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实习是由xx大学法学院和xx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xx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也对《民法典》做了重要论述,xx中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近一段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师生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通过学生向广大家长宣传《民法典》,让群众知法、懂法,维护个人的权利。

xx中学首先认真学习市教委和xx区教育局开展学习《民法典》的工作方案,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分工明确,xx校长第一时间对学习情况作了统一部署,党员干部的学习由校长负责,教师学习由李卓恒负责,学生家长的学习由孙继胜负责,目的通过普法的学习活动,提高教职工法律观念,引导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学校普法活动重点是系统阐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告诉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1、自主学习:xx中学党支部于x月xx日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号召党员和全体教师利用网络资源阅读《民法典》,学校制作统一学习笔记,教师通过粗读、精读、细读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及亮点做出归纳,形成阅读笔记统一上交学习。

2、集中学习:xx中学党支部于x月xx日升旗仪式活动,xx校长亲自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宣讲,对《民法典》的意义、地位、实施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用事例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并对近期宣传活动做了统一部署。

3、专题学习:xx中学校长xx同志于x月xx日在班主任例行会议上,专门对学习《民法典》进行了部署,要求班级为单位,下午第四节课全面开展普法活动,让每个同学清楚法律的基本常识,学校将制作宣传册和归纳的《民法典》应知要点,以微信群的形式传达到每位家长。鼓励每名同学利用暑假期间,认真阅读《民法典》并将学习体会以感想、美篇、美术作品、手抄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不但做好学习员还要做好宣传员、讲解员。

4、宣传宣讲:学校利用电子屏、橱窗、横幅、板报、手抄报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社会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形成小手拉大手的良好格局。学校将通过知识竞赛调动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党员干部和教师将采取交流研讨,收看专家讲座的形式深刻理解,针对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对标对本,用法律武器解决生活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民法典》七进的执行到位。

5、党员引领:切实发挥党员引领作用,日xx中学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民典法》,xx校长给党员上党课,系统阐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深入回顾《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深刻概括民法典的鲜明特色和理论研究。党支部针对半个月以来党员学习情况统一对党员进行了《民典法》的知识测试。

6、家校联合:xx中学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学习贯彻《民法典》最为最近一时期的工作重点,x月xx日例会期间,xx校长做了再布置,再动员,要求班主任充分发挥班级阵地的优势,把民典法的学习深入到每个家庭,每个成员,学校将制作统一的宣传册和利用家长微信群,对民典法进行宣传学习。

总之,学校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典法的实施,发挥应有的作用,党员干部积极做好表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b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未成年人    

b.成年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 a  )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辨认    

b.控制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a),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权利能力人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a )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八周岁以上

b.十周岁以上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五周岁以上

b.十六周岁以上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  b  )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a.二十周岁;二十周岁

b.十八周岁;十八周岁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 a   )不存在。

a.自始

b.自娩出时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 a  )一律平等。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 b )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8周岁

b. 出生时

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__ b __负担的义务。

a.不必继续履行

b.应当继续履行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____ a  _(二)___a__(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b.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  a  )、保护生态环境。

a.节约资源

b.提高效益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____ a   __,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a.二年

b.四年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a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a.诚信原则

b.自愿原则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a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公平原则

b.诚信原则

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b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a.诚信原则

b.自愿原则

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a )一律平等。

a.法律地位

b.法律权利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a )。

a.不得侵犯

b.不得非法侵犯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 b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合同主体

b.平等主体

2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保护( a  )的合法权益,调整(  a ),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a.民事主体;民事关系

b.经济主体;经济关系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公民

b.自然人

c.民事主体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 c )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 a )。

a.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b.适用国家政策

c.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  a  ) 。

a.业主共有

b.管理人所有

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 b ),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a.法律规定

b.合同约定

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 b  )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a.有偿

b.无偿

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 a )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 a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不得;出租

b.可以;出租

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 )对抗抵押权人。

a.可以

b.不得

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 a )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可以

b.不可以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是( c )。

a.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b.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c.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

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权( a ),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 a  )该抵押权的影响。

a.设立前;不受

b.设立前;受

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 b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b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有效

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无效

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  a  )、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a.出租

b.转让

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流转期限为( a  )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  a )对抗善意第三人。

a.五年;不得

b.三年;可以

3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 b )按照规定加收票款。

a.不得

b.可以

3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 b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 b )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a.预约合同;不得

b.预约合同;可以

3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 a )合同的内容。

a.不成为

b.成为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a.允许

b.禁止

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c )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c  )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 c )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a.完全;完全;可以

b.限制;限制;应当

c.完全;完全;应当

d.限制;限制;可以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  b  )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a.自由行动

b.行动自由

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c  )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 c )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a.侵害;有权

b.侵害;无权

c.违背;有权

d.违背;无权

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 b )、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a.昵称

b.网名

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但使用了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影响他人名誉的,( a )民事责任。

a.应承担

b.不承担

4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 a )。

a.法定代理人

b.直系血亲

4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未经权利人明确同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a )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a.可以

b.不得

4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  a  )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a.有权

b.无权

4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人( b   )。

a.须无子女

b.可有一名子女

4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c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 c )离婚登记申请。

a.十日内;撤回

b.二十日内;撤回

c.三十日内;撤回

5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 b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半年

b.一年

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 a )向人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

a.可以

b.不得

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a  )夫妻共同债务。

a.属于

b.不属于

5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a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a  )亲子关系。

a.成年子女;确认

b.未成年子女;确认

5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 a  )继承权。

a.丧失

b.不丧失

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a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a.有权

b.无权

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 d )见证人在场见证。(  d  )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a.一个以上;遗嘱人

b.一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c.两个以上;遗嘱人

d.两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5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 d  )见证人在场见证。( d  )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a.一个以上;遗嘱人

b.一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c.两个以上;遗嘱人

d.两个以上;遗嘱人和见证人

5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 b )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 b )。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a.可以;相应责任

b.不得;侵权责任

5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  b  )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a.扣押

b.扣留

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b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a.过失

b.故意

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 b  )等补救措施。依据前款规定采取( b  )措施的,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由(  b  )负担。

a.公告;公告;被侵权人

b.召回;召回;生产者、销售者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 a )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a )承担侵权责任。

a.隐私;应当

b.病历资料;无需

6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 b )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 b )。

a.可能加害;赔偿

b.可能加害;补偿

6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 a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 a )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a.故意;有权

b.故意;无权

6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 c )。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6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 b )业主一致同意。

a.全体

b.有利害关系的

6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 a )续期。续期费用的( a )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a.自动;缴纳

b.不自动;缴纳

6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b )自己的义务。

a.履行

b.全面履行

6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 b )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a.不公平

b.明显不公平

7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c )合同。

a.变更

b.解除

c.变更或者解除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a )承担保证责任。

a.一般保证

b.连带保证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a )。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a   )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 a   )挂失补办。

a.实名制;承运人

b.实名制;售票单位

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基于( c )产生的人格权益。

a.人身自由

b.人格尊严

c.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7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名称权( a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a.是

b.不是

7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荣誉权( a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a.是

b.不是

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生命权( a  )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

a.是

b.不是

7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受损害方( a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可同时

b.不得再

7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 b ),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a.精神损害

b.严重精神损害

8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 a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 a )诉讼时效的规定。

a.停止侵害;不适用

b.停止侵害;适用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a  )承担侵权责任。

a.工作人员

b.用人单位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在承担其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 d )的工作人员追偿。

a.过错

b.故意

c.重大过失

d.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 d )。

a.互相忠实

b. 互相尊重

c. 互相关爱

d. 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8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不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的是(  c  )。

a.重婚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d.未到法定婚龄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 a )对抗善意相对人。

a.不得

b.可以

8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 b )继承。

a.放弃

b.接受

8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a )受遗赠。

a.放弃

b.接受

8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 c )自己所立的遗嘱。

a.撤回

b.变更

c.撤回、变更

8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___a___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9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c )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a.无人继承

b.无人受遗赠

c.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

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b  )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b )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a.无偿;可以

b.无偿;应当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___a____起计算。

a.失去音讯之日

b.下落不明之日

9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  c  )。

a.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b. 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c.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9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 b )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a.心理和情感

b.年龄和智力

9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b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a.民事事实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

96、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  b  )的民事活动。

a.任何

b. 为履行职能所需要

9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c )。

a.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b.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c.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9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 b )。

a.非营利法人

b.特别法人

9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b  )、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a.扶养

b.抚养

1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 a )视为住所。

a.经常居所

b.户籍登记地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原告: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反诉原告)何强(以下简称被告)、第三人北京华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__年11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被告及第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确认原、被告于20__年10月22日解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2、被告向原告返还押金58500元、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3月8日租金8775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85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__年9月8日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原告承租被告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限自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免租期自20__年9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原告于20__年9月8日交纳3个月的租金和押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向涉案房屋搬入家具遭到物业阻止,且物业公司表示只能办理2-4个门禁卡,而原告工作人员有20-30人,故涉案房屋无法作为办公用途。20__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于20__年11月22日将房屋钥匙交还被告。

被告答辩称:

对原告所述的双方签订合同情况及合同约定没有异议,我于20__年10月21日上午12:00接到原告公司刘鹏的电话告知不想承租涉案房屋了,我与当时实际签约人尹卓打电话,其表示原告向涉案房屋搬家具遭到物业阻拦,我与涉案房屋管理物业单位物业经理联系,其回复没有遭到阻拦。原告诉讼请求是基于搬入涉案房屋后办公受阻无法办公,但是事实是没有受到阻挠,原告没有事实依据。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入住了,也无法看出不能作为办公用途。我于20__年10月29日收到原告发送的通知解除合同的函,原告以房屋不能作为办公用途为由解除,我回复其理由没有依据,如果不想继续承租了,需要支付房屋租金、押金、违约金之后交付房屋,我不同意解除合同。原告应当20__年2月27日交纳自20__年3月9日至20__年6月8日的租金,但是原告没有交纳。因为原告向我发出了解除通知,租金也没再交,且涉案房屋为我所有,故原告于20__年11月22日向我交付钥匙时我接收了。关于原告主张的租金、违约金、押金,双方约定了免租期,但是由于原告实际没有履行完毕,所以免租期间的租金也应当给付,原告交纳了三个月的租金,但应当自20__年9月9日开始计算,我于11月22日收取房屋钥匙,同意退还20__年11月23日至20__年12月8日期间的租金。原告在租期内提前解约,所以我不同意退还押金。我不存在违约情形,对方违约,所以我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被告反诉称:

因原告起诉缺乏依据,给我造成了损失,故我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我:

1、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3月31日期间房屋空置费108508元;

2、20__年11月19日、20__年1月6日、20__年6月9日交通费3850元;

3、购买刻录机、光盘及文件制作费500元;

4、20__年11月19日至20__年12月8日20天、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6月19日11天104545元以及20__年6月20日至案件审理终结之日止的误工费;

5、精神损失费10000元;

6、20__年6月9日至20__年6月19日期间的住宿费3300元;

7、20__年7月2日至本案审理终结之日止的租车费。以上共计255803元。

原告对被告的反诉答辩称:不同意被告的反诉请求,我公司与被告的合同约定房屋用于办公,但是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以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被告的反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人述称:

原、被告在我公司居间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我公司认可原告诉讼请求。签订合同后,原告搬家具遭到物业公司保安阻拦,门禁卡只能办3-4张,不方便人员进出。签订合同时,被告房产证载明房屋性质是公寓。涉案房屋是第一次委托出租,20__年4月27日之前的政策,公寓性质的房屋有的可以用作办公用途,有的不可以。不认可被告所述居间方一开始就要求和原告坐在一起,对案件内容基本上一问三不知,却对原告提出的一切观点表示支持,说明双方涉嫌联手欺负业主的意见。

原告围绕其主张依法提交了《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招商银行转账汇款单笔对账单、解除合同通知函、解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房屋交接通知函、房屋所有权证书等证据材料予以佐证。

经查:原告系从事技术推广服务、资产管理、出租商业用房等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0__年8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被告名下,建筑面积167.1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寓。

20__年9月8日,被告作为委托方、原告作为受托方、第三人作为居间方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约定:原告承租被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__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167.16平方米,用作办公用途;被告承诺给予原告合同期内3个月免租期,自20__年9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止,委托期限内所有免租期先行扣除,免租期内被告不得向原告收取任何租金;合同期限自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止;20__年12月9日至20__年12月8日期间租金为29250元/月;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二付三,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10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第二次付款日为20__年2月27日以此类推;首期押金支付时间为20__年9月8日,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20__年9月8日,原告合计交付被告二个月租金三个月首期租金146250元;如因被告原因不履行本协议的,应提前90天通知原告,被告应退还原告已支付的保证金(即押金)及剩余租期的租金,并以二个月租金为标准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因原告原因不履行本协议的,应提前90天通知被告,原告已支付二个月租金的保证金(即押金)不予退还,以此用于向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赔偿,被告退还原告未满租期租金,合同解除;被告知晓并同意此房可用于办公使用等。

20__年9月8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三个月租金87750元和押金58500元。

20__年10月22日,原告以无法保障涉案房屋用于办公为由通知被告解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

20__年10月30日,被告向原告发送《就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来函的回复》,表示:原告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无依据,属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行为,应当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经营或其他原因,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押金、租金和中介费用后解除协议。

20__年11月22日,原告向被告交付涉案房屋钥匙。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解除、被告赔偿损失等。审理中,双方确认在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时知晓涉案房屋性质为公寓。

本院认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案中,原、被告及第三人在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时明确知晓涉案房屋性质为公寓,即住宅,仍约定用于办公用途,导致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故就《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的解除,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承担责任。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请求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被告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空置费等的请求,亦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就合同解除问题,原告于20__年10月22日以涉案房屋性质为住宅、无法用于办公为由通知被告解除合同,被告拒绝,房屋仍由原告控制,直至20__年11月22日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此时应当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原告应当支付使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因双方对于合同解除均有责任,故租金数额本院酌情处理。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何强、第三人北京华亮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经纪成交版)》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解除;

2、被告(反诉原告)何强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五万八千五百元、租金四万三千八百七十五元;

3、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被告(反诉原告)何强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86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幼狮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12元(已交纳);由被告(反诉原告)何强负担117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反诉案件受理费2569元,由被告(反诉原告)何强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郭天天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史可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甲方(卖 方):

乙方(买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__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__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__万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

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并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就该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小写元。

付款方式为:_前乙方按出售房屋价格的_%支付首付款(大写)__元(小写)__元(此数额含定金)。

立契过户的同时乙方将剩余房款以现金方式或按丙方书面指定其他方式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代理费用及全证过户代办费:

丙方代理费用为房价全额的____%。

签定本合同时____方按出售房屋价格____%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费(大写)__元(小写)__元。委托事项完成后(以新房产证下发为准)剩余代理费同时一次性由_____方支付丙方。

甲乙双方各向丙方交纳权证代办费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迟一日乙方按延迟交付价款万分之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逾迟超过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并由乙方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履行交房义务,应将已收房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利率计算并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第一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佰万仟拾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屋资料的真实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若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发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用及权证过户代办费。

甲乙双方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后50个工作日(以丙方通知为准),持本合同和相关证件共同到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由____方支付。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丙方在甲乙双方备齐过户及贷款相关资料后,

有责任在50个工作日内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过户及贷款手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

本合同签定后如甲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主动解除方应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费及权证过户费。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资质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民法典继承篇讲解心得体会及感悟九

浅谈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及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民法典风险】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按照《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依据我国《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租赁房屋”。因《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_将自有的200㎡商业用房出租给李_经营饭店,双方签订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_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_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根据《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____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⑶在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民法典》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_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_,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_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上述处理原则只具有一般性,每个案件都是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现实中也存在承租人恶意添附的情况。本文定义的恶意添附是指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但对添附处理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承租人主观上存在利用“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以期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获得更多补偿的行为客观上进行为牟利而乱添附。通常承租人会采取在装修时就出具一些伪发票证明自己购买的质次价低的添附物价值很高或是将一些没有价值的产品故意进行添附来讹取补偿等手段,造成出租人不堪补偿的严重后果,侵犯出租人合法权益。因此,在订立合同或者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对方明确约定添附物种类、价值及补偿标准等,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尽职调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下面我们了解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国务院颁布的《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市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拆迁人或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做好下列各项工作:“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宣传解释并现场公示有关政策规定及拆迁事项”第38条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属于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30%支付给被拆迁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因此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因此,这就需要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

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1、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________年1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此情况____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按《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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