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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 去电视台演出后的感想(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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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 去电视台演出后的感想(5篇)
2023-01-12 17:48:00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一

两个月的磨刀练阵,按理说,自己到底是宝刀还是锈铁应该可以从这些日子的点滴表现中露出应有的光泽了,然而直至目前,我却对自己这些许的光泽没有信心虽然我坚信自己不是锈铁!

两个月来,我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岗位上练兵,前个月在电编部学习新闻采编,后一个月是在办公室做临时的文秘工作。

首先说说在电编部的工作心得。在电编部一个月的工作生活,我感触最深的就是,这里是我的第二个家,新闻工作可以在快乐中完成。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这期间我一直都是在远离父母亲人的视线之外享受着逍遥自主的生活。虽然在学校里也有师长的关爱与教诲,但总有一种仰承的距离感,缺少家庭特有的温馨。本以为毕业参加工作后,这种人际关系的距离感、原创: 层次感只可能加强,但在电编部工作让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原先的判断错了。电编部容主任、韦副主任、廖副主任三位领导都对我们这些新人亲切有加,特别是容主任,在工作之余,以朋友的姿态经常和我们一起打球,坦怀聊天,非但不摆领导的架子,而且还以慈父的关爱之心在引导我们做好新闻工作,让我真切感受到了久违的父爱温情。而其他大部分的老同事,也对我们这些新人投以真挚友情的目光,在工作中,只要你需要,他们随时给予热情地指导;工作之余,大家开怀谈笑,不分彼此。记得刚到一周的时间,电编部新老同事以及三位领导就已经打成一片,给我的感觉是上下同心。正因为如此,在电编部工作,让我体会了在愉快中完成工作的欢欣。

我在工作上的收获主要有:

1、基本学会使用和维护摄影机;

2、基本掌握会议新闻与社会新闻的拍摄和采写的区别;

3、基本了解并初步学会新闻摄像带;

4、基本学会电视新闻稿的一些写作方法和技巧等。在这期间我不仅可以较好地配合各位师兄一同出去采访拍摄工作,还可以自己独立外出采写完成具体的新闻作品。一个月的时间,我配合各位师兄一起完成新闻采写近15篇,自己独立完成的采写作品5篇。主任每次安排的采访任务都基本可以顺利完成。

在这期间,工作上最大的不足主要有:

1、新闻拍摄技术相对落后,画面的稳定性不够;

2、新闻的采写比较古板,缺乏新意;

3、新闻的敏感性相对较差,特别是对与会议新闻相关联的社会性新闻把握不足等。

*月初我开始被调到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协助钟主任开展日常办公接待和文秘拟写等。

显然,办公室的工作环境与电编部迥然相异。虽然钟主任与电编部的容主任一样,对我关爱有加,体贴不减,同样让我深深感受到一种父爱的慈祥与特有的威严,另外还有同事彭秋霞姐和周光明兄的友情关心与帮助,但却逃脱不掉办公室特有的按部就班的沉静环境。这多少让我喜欢热闹的性格有些不很适应。幸好有钟主任以及其他几位同事的友情关心帮助下,我较早地克服了波动的心思,全身心投入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环境中。

经过一个月的工作学习,我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1、独立完成并印发了两期;

2、配合办公室其他同事开展日常接待、后勤服务和卫生清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杨副局长办公室的卫生打理;

3、负责部分公文打字和复印登记工作;

4、在钟主任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拟写相关公文,如较好的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总结;拟写完成《文字、图片、音像规范化管理》规定,并顺利通过领导审核等;

5、协助钟主任组织召开“行风评议自查自纠座谈会”,并根据要求,完成“行风评议调查”统计和上送工作;

6、与同事梁伟耀共同策划完成两个版面的“四五”普法教育宣传板报。

在办公室工作不足主要有:

1、缺乏基本的办公室工作知识,在开展具体工作中,常常表现生涩,甚至有时还觉得不知所措;

2、对我局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缺乏全面具体的了解,从而影响到相关公文写作的进行;

3、对电脑知识的掌握度较低,这直接影响到相应的工作质量;

4、工作细心度不够,经常在小问题上出现错漏;

5、办事效率不够快,对领导的意图领会不够到位等。

就总体的工作感受来说,我觉得这里的工作环境是比较令我满意的。首先是领导的关爱以及工作条件在不断改善给了我工作的动力;其次是同事间的友情关怀以及协作互助给了我工作的舒畅感和踏实感;第三就是目前正在营造形成我们局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给了我工作的信心。

我知道,上面的工作表现也许不能让领导感到满意,如果完全依据这些表现来决定是否可以继续留在这里工作学习,坦白说,我自己并没有太大的信心。但我坚信自己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表现得更好,保证让领导满意。

如果承蒙领导的信任,准许我继续留在这里参加工作,那么我想借这次机会提两点想法:

第一点:我希望能调回电编部做,可以的话请允许我进“思灵天地”专题组工作。理由主要是:

(1)、我是中文专业,自信能够胜任该专题的文字采写;

(2)、我平常喜欢观察生活、思考生活,而且自以为颇有些见地,如果能够在该专题组工作学习,我的潜能应该可以得到较好的发挥;

(3)、我对应急性工作不是很感兴趣,且常常感到吃力不讨好,原创: 但青睐于需要花时间思考和深入挖掘现象背后的“真理”。这应该很适合“思灵天地”的专题策划和制作。

第二点:如果必须留在办公室工作,我希望办公室能够在近期内补充招聘一位电脑专业人员,或者干脆另聘一位专业的文秘人员。因为我对技术性的操作向来缺乏兴趣,让我通过学习来填补目前办公室急缺的电脑能手,坦白说我没有太大的信心。但对公文写作以及必要的办公室接待工作,我对自己充满自信。只要再假以不多的时日,等我初步掌握了相关的公文写作常识以及了解我局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后,我相信我能胜任这份工作。

上面两点想法恳请领导给予我理解、信任与支持。谢谢。

关于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视连续剧《_________》是我国第一部_________题材的电视剧,是一部极富社会意义和商业价值的好作品,为更好地挖掘和弘扬_________文化,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赞助乙方拍摄《_________》一剧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赞助方式(以□内打√的为准):

资金:金额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

产品:品名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服务:种类_________,数量_________。

二、乙方回报方式(以□内打√的为准):

(一)本剧作品回报:

片尾主题歌或片尾演员表时段提供不少于_________秒的贴片/定帧广告

片尾标出_________单位与_________单位联合摄制字幕

片尾标出_________单位独家赞助字幕

片尾标出_________单位协助拍摄字幕

片头或片尾标出甲方或相关人员在该片中担任的职务

片尾以特别鸣谢方式标出甲方名称

片尾以鸣谢方式标出甲方名称

可向摄制组推荐演员

其它:_________

(二)媒体宣传回报:

省内外各种媒体及各大娱乐媒介的新闻报道

省级以上电视台的专题采访

《_________》专门网站的专题介绍

其它:_________

(三)现场活动广告回报:

省内外各主要外景地和摄制现场宣传广告位

新闻发布会,开机仪式,封镜仪式,首播式上的背景板宣传

工作人员的服装,摄制道具,摄制组所用车身,车旗,布标,名片等标上甲方宣传标识

剧组影视产品的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画册上标上甲方宣传标识

面向全国的演员招聘活动标上甲方名称

面向全国的有奖征集,评比活动标上甲方名称或提供甲方产品

邀请甲方参加新闻发布会,开机仪式,封镜仪式,首播式

甲方领导或相关人员出席以该剧名义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发表讲话

邀请该剧主创人员与甲方举行联欢晚会

其它:_________

三、作品拍摄完成发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套出版成品。

四、其它约定:_________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可遵照民法典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一位资深的编剧,曾在多部影视作品中担任编剧;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担任电视剧的编剧,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内容

(一)甲方应向乙方介绍电影的总体设想和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要求进行文学剧本的创作。乙方工作由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根据甲方要求,为电影片编写原创文学剧本;

2.以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为蓝本,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3.对未定稿的电影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

(二)电视剧规模暂时定为_________集,每集片长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二条聘用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开始文学剧本的创作工作,此日期为乙方聘用期限开始之日。

乙方完成文学剧本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乙方的聘用期限结束。

第三条联络人

甲方指派_________为其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文学剧本的相关事宜。甲方若变更联络人,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工作进度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创意的编写。故事创意应表述出文学剧本的立意,阐明编剧在思想内涵及其外延两个方面的感悟,概括描绘文学剧本的主要线索、主要事件、基本冲突、主要人物、人物关系的主要纠葛和剧本的总体风格等。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大纲中的故事部分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能清晰地将文学剧本的主要情节线条和主要人物进行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框架。人物描写的表述不应少于_________字,应表述出文学剧本中主要人物的鲜明性格特征、主要经历以及和剧中其他相关人物的纠葛。

3.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电视剧分集梗概。分集梗概是以集为单元的故事概述,应详细完整地表达出该集主要故事情节的轮廓和人物发展的走向;分集梗概不应少于_________字。

4.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一集至第_____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

5.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文学剧本第_________集至第_________集的创作并提交甲方审核。

第五条剧本的审核

文学剧本全部创作完成后,甲方应于接到乙方上述文学剧本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乙方的创作成果予以认可,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甲方对文学剧本的审核通过以甲方签字认可为准。

第六条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为¥_________元,酬金的支付时间安排如下:

乙方完成故事大纲和人物描述并经甲方认可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

乙方完成分集梗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乙方完成全部的剧集创作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文学剧本整体定稿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八条工作要求

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高效地为甲方工作,并接受甲方或电影片导演的合理指导或建议。但甲方或导演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在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内,乙方应专职为甲方进行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工作,不得同时与第三方签署同样性质的合同。必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

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参加与文学剧本相关的协商会或讨论会。

第九条著作权的归属

(一)剧本的著作权:文学剧本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但甲方享有依据文学剧本拍摄本合同所指电视剧的摄制权,且甲方行使此摄制权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对文学剧本重新拍摄电视剧、将文学剧本改编成电影剧本或话剧、广播剧剧本并进行摄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签署书面合同。

(二)电视剧的著作权: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三)电视剧及衍生品中的署名权: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四)剧本的最终修改权

1.甲方享有文学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剧本进行修改、完善。

2.乙方若无力完成任务或剧本经修改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聘编剧参与剧本创作和修改,有权决定编剧的署名排列,并有权根据乙方后来参与文学剧本创作和修改的情况,酌情减少支付直至不再支付尚未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在电视剧的拍摄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要求乙方对文学剧本进行修改,无需因此向乙方另行支付酬金,乙方应予以配合。

4.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文学剧本修改的地点距乙方居住地达_________公里以上,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一条姓名、肖像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二条剧本的采纳

乙方的文学剧本创作完成后,甲方是否采用该文学剧本拍摄电视剧,乙方无权干涉,但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酬金。

第十三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若甲方要求乙方以某人的人生经历为基础编写原创文学剧本或要求乙方基于_________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_________》为电视剧改编文学剧本,甲方应保证其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乙方创作的文学剧本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

1.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剧本的创作,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向甲方提交的;

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3.非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连续逾期达_________天或逾期酬金累计达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向乙方支付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聘用期限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文学剧本的内容、电视剧剧情、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文学剧本或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四

合同编号:

甲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由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

鉴于:

1.甲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享有电视剧《 》(下称电视剧)的著作权,该电视剧(□已经/□即将)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乙方为依据 (国家或地区)法律在 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 ),其已合法取得电视剧播映资格,有意播映甲方所摄制的电视剧。

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播映该电视剧。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播映甲方享有著作权的电视剧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1制作单位

1.1.1电视剧的制作单位为;

1.1.2《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上(□已经/□拟定)载明的制作机构为 ,合作机构为 。

1.2电视剧长 分钟/集× 集,带型: 。

1.3主创人员

1.3.1编剧为 ;

1.3.2导演为 ;

1.3.3主要演员为 ;

1.3.4摄像师为 ;

1.3.5录音师为 ;

1.3.6灯光师为 。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授权类别

2.1.1□独占许可,指作为电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视剧播映权(根据播映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2.1.2□排他许可,指作为电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视剧播映权(根据播映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2.1.3□普通许可,指作为电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电视剧播映权(根据播映渠道的不同,涉及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则包括广播权及/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合同规定的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

2.2播映渠道

乙方播映电视剧仅限于[□无线电视/□有线电视(□包括/□不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所有覆盖或开通范围突破播映区域的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 ]播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任何未经授权的渠道对电视剧进行播映。

2.3播映区域

乙方播映电视剧的区域为(下称播映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播映区域外播映电视剧,也不得使播映区域内的播映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但是,播映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乙方严格依据本合同约定在播映区域与播映渠道内播映,播映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的不在此限。

2.4播映期限

□电视剧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电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

□电视剧在本合同确定的播映区域内播映之日起历经 (小写: )个自然天。

□自乙方收到全部播出带之日起 年,以满365个自然天为一年。

电视剧在播映区域内的首次播映日初步确定为 年 月 日;播映渠道为□有线电视且包括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等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的,播映的时间分别为: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播映期限届满后继续播映电视剧。

第三条 授权费用

3.1许可费用人民币 (小写: )元整/集,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3.2磁带、复制、邮寄费人民币 (小写: )元整/盘,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

3.3乙方向甲方支付(□3.1 /□3.2)所列费用的支付时间与方式为:

(1)自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

(2)自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

(3)自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

(4)其他约定:。

3.4账户信息

甲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5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的授权费用后,应于最后一次收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正式的发票,发票抬头为 ,项目为 。

第四条 物料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电视剧播映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全部素材和资料的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前款未作约定的物料,若因乙方播映需要,甲方也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尽力提供;若因甲方不能提供、不愿提供或者甲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退回,且确属乙方播映必须的物料,乙方有权自行制作该等物料,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甲方分担/□乙方分担)。

除已确认磁带、复制、邮寄费的承担者外,交付其他物料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4.2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电视剧播映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4.2.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播映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4.2.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整,但素材和资料的知识产权、商品化权(或称形象权、角色权等)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4.2.3其他: 。

4.3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直接或间接获得的素材和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

4.3.1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全部物料完整、准确的存货清单。

4.3.2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播映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

4.3.3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按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

4.3.4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根据指示销毁有关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除参加电视节或电视展以及乙方书面同意外,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履行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人播映的义务。

5.1.2电视剧在播映区域内首映之日起 日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视剧的音像制品;电视剧在□播映区域内首次播映/□广电总局颁发《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 个自然月内,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视剧通过□有线电视的上星频道及全国播出的数字付费频道/□数字电视/□iptv/□网络电视台/□视频网站等虽然在播映区域内播映,但是可能导致播映行为之后果及于其他区域的渠道进行播映。

5.1.3甲方应获得电视剧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在播映期限和播映区域内播映电视剧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进行播映。

5.2.2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及时查验。对于物料数量、包装等通过肉眼即可初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对于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物料数量、包装、质量等符合约定。

5.2.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播映期限结束之日,乙方为了播映的需要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各种媒介上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该所有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在对电视剧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电视剧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视剧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视剧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且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但该等使用仅限于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应使受众产生任何诸如某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等误认或误解。

乙方在电视剧播映时的所有宣传、推广中使用的摄制单位以及其他主创人员名单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料和其他相关广告材料中确定的排名表进行罗列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应采取必要措施与手段促使播映机构不得做任何增加与删改(翻译除外)。

5.2.5乙方对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需要甲方邀请电视剧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甲方应尽可能协助,出场费用以及食宿、交通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

5.2.6乙方有权在电视剧、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对电视剧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且应书面通知甲方。

5.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视剧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载贴片广告的,贴片广告一律加在 之前,不得占用电视剧放映时间(或 ),且乙方保证所加载贴片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所加载贴片广告的总播出时间不超过 秒。

5.2.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电视剧进行除授权之外的其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例如,将电视剧进行音像制品出版或电子出版,将电视剧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以及播映电视剧中的音乐作品等)。但是,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对电视剧进行剪辑、修改以配合节目播出时间、技术和审查等需要;或者,乙方自行剪辑、修改,但是剪辑、修改不得破坏该剧整体风格、故事完整,不得侵犯编剧、导演、演员及其他演职人员的署名权等权利,且剪辑修改后的作品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播映。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

5.2.9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被第三方侵权时,乙方享有的是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主张,支出的全部成本与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均由乙方负担、享有;乙方享有的是普通许可权的,乙方需要以甲方的名义主张的,甲方予以配合,支出的全部成本由乙方负担,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扣除维权的必要成本后按照甲方与乙方分别占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甲方承诺与保证:

6.1.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1.2甲方(□已经/□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依法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6.1.3甲方为电视剧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著作权人之一,其已获得电视剧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1.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尚未/□已经)授权第三方在播映区域内播映电视剧;本合同签署之日至播映期限结束之日,甲方亦不会再授权第三方在播映区域内播映电视剧。

6.1.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视剧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视剧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视院放映。

6.1.6其他: 。

6.2乙方承诺与保证:

6.2.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2.2其具备播映资格。

6.2.3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2.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导致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现象,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社会现象,以及禁运等政府行为。

7.2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本着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原则,就合同的履行立即进行协商并尽快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双方未就合同的履行一致,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且解除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许可或者授予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终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播映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播映该电视剧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播映,但电视剧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播映、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播映所需要的资质。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4)其他: 。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享有电视剧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4)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5)其他: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0.1.1甲方明知或者应知不具有电视剧的著作权或者享有的著作权具有瑕疵而授权乙方的,或者授权乙方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播映的,应按照全部授权费用百分之 (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2甲方未获得电视剧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侵权导致乙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视剧不能或不能及时播映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乙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1.3甲方未根据4.1所列具体目录交付物料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1.4甲方根据9.2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不能播映期间所对应的所有已付款,还应承担相应的宣传、推广费用;若甲方拒不返还的,每迟延一天应根据应返还款项的百分之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1.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尚应赔偿乙方该部分的损失。

10.1.6甲方具有9.4所列情形之一,且乙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1.7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累计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2.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播映、放映的,则乙方每突破一个渠道或者区域,或者在电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内,乙方超过授权期限后仍播映、放映的,应至少按照人民币 (小写: )元/渠道或区域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3由于乙方未获得相关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人授权而在电视剧中增删贴片广告或者非为了宣传电视剧的需要使用电视剧中相关人员的姓名、肖像等而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电视剧不能或不能及时播映导致的损失以及乙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2.4乙方违反本合同5.2.8之约定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6乙方具有9.3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2.7自甲乙双方就此合作事宜进行接触之时至无限期,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相关事宜,即便诉诸法律解决也不应对不相关的人进行任何披露。否则,披露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每披露一次应给予的赔偿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法律地位与知识产权、所有权保留

12.1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之签订,而成为另一方之合伙人、代表人或成立其它相类似之法律关系;除非另有约定,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为之法律行为,均应以自己之名义独立行使,不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12.2甲方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前,甲方或者电视剧所涉的各方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物料等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或者电视剧所涉的各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后,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归属、使用依据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意向合同引起的或与本意向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3.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北京/□ 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二选一),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签署

14.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4.2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关于参加电视台演出的心得体会范本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视剧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视剧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

第三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视剧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视剧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视剧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了《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电视剧)中出演_________(角色),因电视剧剧情需要乙方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剧情需要,乙方可能被要求在电视剧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视剧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乙方在电视剧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视剧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订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乙方可以选择由替身演员代替其完成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聘用电视剧演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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